青岛市噪声质量标准功能区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0年月日发布)
第一条为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分区控制性规划,结合青岛市区声环境噪声污染分布现状及特点,决定对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进行调整,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行政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引用标准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966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第四条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
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两侧区域。
第五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一)0类区:昼间50dB(A);夜间40dB(A);
(二)1类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
(三)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4a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
4b类区:昼间70dB(A);夜间60dB(A)。
第六条4类声环境功能区按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第七条位于交通干线两侧50米内的固定噪声源,其排放噪声执行所在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第八条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周围区域在飞机起飞、降落、低空飞越时,适用于GB9660《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第九条李沧、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行政区内未进行声环境
功能区区划的区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乡村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乡村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第十条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可根据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和加强声环境管理的要求,对个别声环境功能区内某一局部区域执行高或低一类别的声环境标准。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现状功能与规划功能不符的,以现状功能为主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随着规划的实施,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调整意见报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市可依照本规定自行划分城区内的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经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青岛市区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定
附件2: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图
附件3: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周围区域图
附件1:
青岛市区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定(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区域:
海边-正阳关路-荣城路-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海边区域。编号为0-1。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区域:
1.西藏路海边-四川路-广州路-费县路-单县支路-海边-西藏路海边区域。编号为1-1。
2.安徽路-济宁路-胶州路-热河路-辽宁路-寿光路-登州路-延安一路-标山路-上清路-延安路-延安三路-海边-太平角六路-香港西路-荣城路-正阳关路-海边-浙江路区域。编号为1-2。
3.延安三路-宁夏路-山东路-延吉路-福州北路-辽阳西路-哈尔滨路-黑龙江南路-蚌埠路-重庆南路-瑞昌路-人民路-四流南路-李村河-张村河-黑龙江路-劲松五路-株州路-海尔路-海边-延安三路-香港中路-江西路-徐州路区域。编号为1-3。
4.海尔路-香港东路-云岭路-仙霞岭路-深圳路-合肥路-海尔路-株州路-科苑经一路-科苑纬一路-枣山东路-松岭路-株洲路-科苑纬四路-枣山东路-青银高速公路-九水东路-宾川路-金水路-青银高速公路-天水路-西陈村-张村河-中韩行政区界-海
尔路区域。编号为1-4。
5.四流中路-四流北路-楼山公园北界-重庆中路-西大村河-永平路-振华路-四流中路区域。编号为1-5。
6.重庆北路-黑龙江北路-青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西旺幢村南侧-204国道-青银高速公路-白沙河-重庆北路区域。编号为1-6。
7.青威高速公路-正阳西路-规划中8号线-规划中7号线-创业大道-科技大道-岙东路-火炬大道-胶州湾高速公路-青威高速公路区域。编号为1-7。
8.黄岛与胶南区界-漓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阿里山路-嘉陵江东路-漓江东路-金沙滩路-海边-嘉陵江东路-石雀滩路-海边-黄岛与胶南区界区域。编号为1-8。
(三)2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定区域:
1.单县支路-费县路-广州路-四川路-西藏路海边-小港沿路-小港二路-新疆路-商河路-大港纬一路-昌乐路-孟庄路-海泊河北侧-海岸路-杭州路-兴隆路-大沙路-四流南路-人民路-瑞昌路-重庆南路-蚌埠路-黑龙江南路-哈尔滨路-辽阳西路-福州北路-延吉路-山东路-宁夏路-延安路-上清路-标山路-延安一路-登州路-寿光路-辽宁路-热河路-胶州路-济宁路-安徽路-海边-单县支路区域。编号为2-1。
2.徐州路-江西路-香港中路-徐州路区域。编号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