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噪声质量标准功能区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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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to determinate the suitable areas for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GB/T15190-94 1994-12-06实施)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统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五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
为执行《城市区城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统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以下简称“噪声区划”)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制定本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五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
2 引用标准GB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2525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J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 名词术语3.1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3.3 噪声区划单元在噪声区划工作中,由道路、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市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4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解释4.1 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4.2 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集中的区域。
4.3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4.4 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4.5 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2018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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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2018修正)【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30【实施日期】2018.11.30【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1988年9月8日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8年9月24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8年10月15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4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1994年9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7月24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0年4月14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2000年3月23日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2004年5月11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环境安静,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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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欧阳学文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T15173 声校准器GB/T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GB/T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A 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level用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表示,单位dB(A)。
3.2等效声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Aweighted sound pressurelevel等效连续A 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GB3096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式中:LA——t时刻的瞬时 A 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3昼间等效声级 day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夜间等效声级 nighttime equivalent sound level 在昼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 声级称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d 表示,单位dB (A)。
在夜间时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 声级称为夜间等效声级,用Ln 表示,单位dB(A)。
3.4昼间 daytime、夜间 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1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3e75635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53.png)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1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9日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一、适用范围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
二、分类及执行标准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有关规定,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分别执行相应的一级、二级标准。
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范围(一)一类区范围1.崂山风景名胜区东片区从西麦窑-幸福村-梧桐涧-大河东-蛤蟆涧-黑涧-柳树台以东-柳树台-青峰顶-一水桥(沿公路向西)-大崂(向右经劈石口)-大涧(右拐沿山麓)-小山村-曲家庄-仰口湾(沿海边向南)-西麦窑。
西片区为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华楼核心区。
2.青岛大公岛海洋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青岛大公岛海洋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陆域范围,包括大公岛、小屿和五丁礁。
3.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至建设用地界线、北至小珠山水源地、西至行政区界线、南至行政区界线。
4.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陆域范围。
5.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从平度与莱州分界线南侧-大泽山镇东侧-乔家村北侧-路子口村西侧-上马村西侧-口子村西侧-后涧村西侧-涧口村西侧-富涧村西侧-东葛家村、西葛家村西南侧-土门杨家南侧-平度与莱州分界线。
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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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8.09.28•【字号】•【施行日期】198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1988年9月28日)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青岛市环境噪声的管理规定,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危害,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和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本适用区划。
二、本市市区划分为以下几个功能区域:(一)特殊住宅区荣成路、汇泉路以东,湛山大路以南,郧阳路以南,东海一路、太平角六路以西,太平角四路小段以东地区(区域编号:1)。
湛山大路、湛流干路以南,太平角六路以东,大麦岛东河以西地区(区域编号:2)。
噪声标准昼间(六时至二十二时,下同)45分贝(A);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晨六时,下同)35分贝(A)。
(二)居民文教区浙江路以东,曲阜路以南,安徽路以东,济宁路以东,禹城路、胶州路、胶东路以南,莱芜二路、齐东路以南,登州路、松山路以东,辽宁路以南,寿光路以西,登州路以南,延安二路以西,延安路以南,太清路以西,江西路以南,山东路以西,湛流干路、湛山大路以北,东海一路以东,郧阳路以北,太平角四路以西,湛山大路以北,荣成路、汇泉路以西地区(区域编号:6)。
山东路以东,长江路以南,湛流干路以北,大麦岛东河以东地区(区域编号:7)。
杭州路以东,平安路以南,人民路以东,瑞昌路以南,小白干路以东,南京路以西,台柳路以东,海泊河、吴石路以北,山东路以东,鞍山路以北,威海路以西,浦口路、沈阳路以北地区(区域编号:13)。
小白干路以西,瑞昌路以北,四流南路以东,李村河以南地区(区域编号:16)。
李村河以北,四流中路、永平路以东,振华路以北,四流中路、四流北路以东,楼山北脉以南,小白干路以西地区(区域编号:19)。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24ce51c9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34.png)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公布施行。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8年9月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一、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作出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二)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af4ac3f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ea.png)
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是指针对城市及周边地区受到噪声污染的区域,根据要求将其划分成为一定范围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
这些区域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各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才能达到噪声环境的控制和保护,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
具体标准如下:第一步:确定声音等级为了确定噪声污染的程度,需要进行声音等级的测量。
声音等级是用分贝来衡量噪声的大小的,一般被测量的噪声等级会在40-70分贝之间。
根据声音等级的不同,将区域分为低声环境区、中声环境区、高声环境区、特别高声环境区。
第二步:确定环境类型根据城市和周边区域的特点,确定环境类型。
比如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等,不同的区域适用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区的标准要更加严格,因为商业区的建筑和人员密度比较大,噪声污染更加明显。
第三步:划分功能区根据声音等级和环境类型,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噪声控制区、特殊噪声控制区等。
在不同的功能区内,需要制定不同的噪声控制标准,以满足不同区域的需求。
第四步:制定标准根据划分出来的不同功能区,需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噪声控制标准。
例如,商业区的噪声标准要比居住区要严格一些,而工业区的噪声标准可以更加宽松一些。
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环境的特点以及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总之,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噪声治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按照正确的标准进行噪声控制,才能使人们在安静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
青岛噪音施工标准
![青岛噪音施工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f52857c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c6.png)
青岛噪音施工标准
青岛的噪音施工标准在不同时间有不同的要求。
白天(6:00-22:00)的噪音分贝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22:00-6:00)的噪音分贝不得超过45分贝。
如果超过了这些标准,就属于噪音扰民。
如果遇到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环保部门投诉。
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2. 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判断是否是噪音的方法是,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而超过这个音量时,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
噪声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则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 与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
以上是关于青岛噪音施工标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a365f43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2e.png)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标准适用范围界定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的环境噪声评价和控制。
标准所指的城市区域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运输区、文教科研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特定功能区。
各类功能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其相应的噪声限值。
二、噪声标准值规定根据各功能区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环境噪声标准值规定如下:居住区、文教科研区:白天不高于XX分贝,夜间不高于XX分贝。
商业区、居住区内的商业设施:白天不高于XX分贝,夜间不高于XX分贝。
工业区:白天不高于XX分贝,夜间不高于XX分贝。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白天不高于XX分贝,夜间不高于XX分贝。
三、区域划分与标准城市区域应依据其功能特点划分为不同的噪声控制区,并根据上述噪声标准值规定进行噪声管理。
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夜间噪声限制夜间(一般指晚上XX时至次日晨XX时)的环境噪声应严格控制,确保居民的休息和睡眠不受干扰。
对于超过夜间噪声限值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
五、突发噪声要求对于突发性的强烈噪声,如爆炸、施工噪声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同时,应依法对产生突发噪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六、测量方法引用本标准的测量方法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规定的测量方法。
在执行本标准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测量方法的操作要求,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附加说明与解释本标准所指的白天和夜间的定义为:白天指早上XX时至晚上XX 时,夜间指晚上XX时至次日晨XX时。
本标准中的噪声限值是指环境噪声的平均值,不包括偶然发生的强烈噪声。
对于特定场所或特殊情况下的环境噪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标准。
八、标准废止与更新本标准的废止和更新由制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
在更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需求的变化,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会随着时间和技术的发展而更新。
青岛噪音施工标准
![青岛噪音施工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b10d1fb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64.png)
青岛噪音施工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青岛市作为中国有着悠久历史和繁华经济的城市,经济发展日益迅速,城市建设不断加快。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施工是不可避免的环节之一,但与此伴随着施工活动所产生的噪音也成为了一大问题。
为了维护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环境质量,青岛市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噪音施工标准,以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一、青岛市噪音施工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1. 噪音标准限值:青岛市规定了不同施工环境下的噪音限值标准,例如在住宅区和敏感地区,白天的噪音限值不得高于55分贝,夜间不得高于45分贝;而在商业区、工业区等相对噪音较大的地区,噪音限值可以相应提高。
2. 噪音控制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噪音控制技术,如降噪设备、封闭式作业等,以减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音。
还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或者晨晚进行高噪音施工。
3. 噪音测量和监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音进行测量和监测,确保其符合规定的噪音标准。
应当配备专业的噪音监测设备和人员,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噪音监测结果。
4. 管理制度和责任:青岛市规定了噪音施工管理的制度和责任,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专职的噪音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噪音控制和监测工作。
对于违反噪音施工标准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自青岛市实施噪音施工标准以来,城市的施工噪音有了明显的改善。
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升,环境质量也逐渐改善。
青岛市的城市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噪音施工标准的实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未来,青岛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噪音施工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继续提高施工单位的噪音管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
青岛市的噪音施工标准是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也有利于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稳定。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青岛市的城市建设将更加和谐美好。
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d4698b6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6c.png)
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发文字号】青政发〔1995〕237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公布日期】1995.12.29【实施日期】1995.12.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1995年12月29日青政发[1995]2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为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依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结合本市环境噪声污染分布现状及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本规定引用标准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
第四条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域:(一)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区域。
(三)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四)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区。
(五)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根据各类噪声标准划分的适用区域见附件。
第五条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应执行的噪声标准值:(一)0类标准适用区域:昼间50分贝(A);夜间40分贝(A);(二)1类标准适用区域:昼间55分贝(A);夜间45分贝(A);(三)2类标准适用区域:昼间60分贝(A);夜间50分贝(A);(四)3类标准适用区域:昼间65分贝(A);夜间55分贝(A);(五)4类标准适用区域:昼间70分贝(A);夜间55分贝(A)。
第六条4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域中的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按下列规定划分:(一)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或高度在10米以上(含10米,不计层数)的临街建筑,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二)低于三层楼房或高度在10米以下(不计层数)的临街建筑(含开阔地),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三篇)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a2ca757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3e.png)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环境噪声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为了有效管理和改善城市环境噪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一、确定噪声源区域:首先,我们将各城市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噪声来源区域,包括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
根据各区域的噪声源特点和影响范围,对不同区域进行分类管理。
二、制定噪声管控标准:根据国家相关噪声标准和城市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区域的噪声管控标准,明确各种噪声源的允许噪声水平和管控措施。
三、建立噪声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噪声监测网络,监测各区域的噪声水平和变化趋势。
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区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
四、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对噪声扰民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
同时,加大对噪声治理设备的投入,提高治理效率。
五、开展噪声治理工作:根据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如加装隔音窗、减少交通拥堵、规范施工作业等,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
综合以上措施,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有效管理和改善城市噪声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二)1. 引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合理划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是解决城市噪声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种科学、合理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为城市噪声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有效的参考。
2. 方法与步骤(1)收集数据:收集城市各区域的地理环境数据、建筑物分布数据、交通流量数据、工业企业分布数据和人口分布数据等。
(2)噪声测量:选择代表性的城市区域进行噪声测量,获取各个区域的噪声水平数据。
(3)数据处理:将噪声水平数据与其他环境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整合,得出综合指标。
(4)划定功能区:根据综合指标,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噪声敏感区、工业噪声区、交通噪声区和居住噪声区等。
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
![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及对应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0125a2c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2e.png)
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生产、商住混合、商业与商务区。
这三类区域各自有着不同的声环境标准和管理要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及对应标准,以便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这一重要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1. 生产区1.1 范围生产区是指工业用地,主要用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活动。
其环境要求主要以保护生产设备和作业人员为主,要求比较严格。
1.2 标准生产区的声环境标准通常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主要侧重于噪音控制,要求在生产设备运行时,不得超过一定的分贝限制。
对于有可能产生振动、震动的设备,还有相应的振动控制标准。
2. 商住混合区2.1 范围商住混合区是指商业和住宅混合的区域,如城市中心或商业综合体等。
由于此类区域既有商业活动,又有居民住所,对声环境有着特殊要求。
2.2 标准商住混合区的声环境标准更加综合,既要考虑商业活动带来的噪音,也要考虑居民的生活环境。
对于商业设施的噪音限制要求较高,同时也要保证夜间的安静。
还需要考虑到周边交通、停车等对声环境的影响。
3. 商业与商务区3.1 范围商业与商务区是指专门用于商业活动和商务办公的区域,如购物中心、写字楼区等。
这类区域的声环境要求较为严格,既要保证顾客的购物体验,又要考虑到员工的工作环境。
3.2 标准商业与商务区对声环境的要求相对较高,不仅要求商业设施本身的噪音控制,还要求对周边交通、停车等产生的噪音进行管控。
还需要考虑到商务办公的环境,要求在办公区域保持相对安静的工作环境。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范围及对应标准进行了解, 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对声环境的要求是不同的,其标准也各有侧重。
了解这些标准不仅有助于相关单位合理规划和建设,也有助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周边环境质量。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实际生活中,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声环境的要求是多方面、立体化的。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各类声环境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设置相应的标准和控制措施,以实现环境和谐发展的目标。
声环境功能分区
![声环境功能分区](https://img.taocdn.com/s3/m/e74c850beff9aef8941e068d.png)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市环保局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我市声学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功能区类别。
一、适用范围(一)本功能区类别适用范围为本市市域内的声学环境。
(二)大工业区和区级工业经济开发区中生活小区的功能区类别由所在地区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划定,报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同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功能区类别的引用而成为本功能区类别的条文。
当下列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规划》(二)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三、名词术语(一)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2012青岛市噪声质量标准功能区适用区域划分
![2012青岛市噪声质量标准功能区适用区域划分](https://img.taocdn.com/s3/m/365fc52f915f804d2b16c1a0.png)
本区划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1995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的《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青政发〔1995〕237号)同时停止执行。
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1.总则1.1目的为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在1995年发布的《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基础上,对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进行划分,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依据。
1.2依据和引用标准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2.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2.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5《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1.2.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1.2.7《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1.2.8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土地使用现状1.3适用范围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行政区域。
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行政区内未进行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1.4达标原则固定噪声源设备排放噪声影响到相邻声环境标准适用区域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其排放的噪声在敏感建筑物处应达到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1.5调整原则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新增工业区、独立工矿用地或者工业区范围调整扩大的,新增或扩大的区域可调整为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具体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布执行。
2.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2.1适用区域范围的文字描述2.1.10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0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为1块,面积1.03平方千米。
噪音功能区标准
![噪音功能区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22abfe5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dc.png)
噪音功能区标准《噪音功能区标准》前言嘿,朋友们!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呀,那可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声音。
有些声音就像美妙的音乐,让我们心情愉悦;可有些声音呢,就像烦人的小恶魔,不停地打扰我们,这就是噪音啦。
为了让大家都能在一个相对安静舒适的环境里生活、工作和学习,噪音功能区标准就应运而生了。
这个标准就像是一个裁判,来判定哪些声音是合理的,哪些声音是超标的,是噪音这个小恶魔需要被治理的。
那这个标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咱们就一起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适用范围这个噪音功能区标准适用的范围可广了呢。
首先,在咱们居住的小区里就适用。
比如说,你晚上正准备睡觉,突然旁边的工地传来巨大的机器轰鸣声,这时候就可以用这个标准来衡量,看这个噪音是不是超标了。
如果超标,那就可以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在学校周围也同样适用。
学校是咱们学习知识的地方,要是周围有工厂或者马路的噪音太大,肯定会影响同学们的学习注意力。
像我知道有个学校,旁边就是一条交通特别繁忙的马路,汽车喇叭声不断。
要是按照噪音功能区标准来评估,要是噪音超过了学校这个功能区所允许的范围,就可以想办法通过设置隔音屏障等措施来改善。
商业区也在这个标准的适用范围内。
商业区人来人往,店铺也多,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源,像是店铺的音响播放广告声音太大啦之类的情况。
这个标准就能确定一个界限,避免声音过于嘈杂,影响顾客和周边居民的感受。
工业集中区也是这个标准要管的地方。
工业生产往往会产生比较大的噪音,但是也得有个度,不能让噪音无限制地影响周围的环境和居民生活。
术语定义1. 噪音功能区- 说白了,噪音功能区就是根据不同的区域功能,对噪音的限制有不同规定的区域。
比如说,住宅区是大家休息生活的地方,对噪音的要求就比较严格;而工业区因为本身就是进行工业生产的地方,相对来说对噪音的容忍度会高一些,但也不是无限高哦。
就像把不同的区域划分成不同的“小天地”,每个“小天地”都有自己的噪音规矩。
2. 等效连续A声级- 这个概念可能听起来有点复杂,其实就是一种用来衡量噪音大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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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2010年月日发布)第一条为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分区控制性规划,结合青岛市区声环境噪声污染分布现状及特点,决定对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进行调整,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行政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引用标准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T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966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第四条声环境功能区分类(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两侧区域。
第五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一)0类区:昼间50dB(A);夜间40dB(A);(二)1类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三)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四)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五)4a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4b类区:昼间70dB(A);夜间60dB(A)。
第六条4类声环境功能区按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第七条位于交通干线两侧50米内的固定噪声源,其排放噪声执行所在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第八条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周围区域在飞机起飞、降落、低空飞越时,适用于GB9660《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第九条李沧、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行政区内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区域,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乡村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二)乡村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第十条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可根据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和加强声环境管理的要求,对个别声环境功能区内某一局部区域执行高或低一类别的声环境标准。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现状功能与规划功能不符的,以现状功能为主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随着规划的实施,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调整意见报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市可依照本规定自行划分城区内的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域,经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青岛市区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定附件2: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图附件3: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周围区域图附件1:青岛市区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定(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区域:海边-正阳关路-荣城路-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海边区域。
编号为0-1。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区域:1.西藏路海边-四川路-广州路-费县路-单县支路-海边-西藏路海边区域。
编号为1-1。
2.安徽路-济宁路-胶州路-热河路-辽宁路-寿光路-登州路-延安一路-标山路-上清路-延安路-延安三路-海边-太平角六路-香港西路-荣城路-正阳关路-海边-浙江路区域。
编号为1-2。
3.延安三路-宁夏路-山东路-延吉路-福州北路-辽阳西路-哈尔滨路-黑龙江南路-蚌埠路-重庆南路-瑞昌路-人民路-四流南路-李村河-张村河-黑龙江路-劲松五路-株州路-海尔路-海边-延安三路-香港中路-江西路-徐州路区域。
编号为1-3。
4.海尔路-香港东路-云岭路-仙霞岭路-深圳路-合肥路-海尔路-株州路-科苑经一路-科苑纬一路-枣山东路-松岭路-株洲路-科苑纬四路-枣山东路-青银高速公路-九水东路-宾川路-金水路-青银高速公路-天水路-西陈村-张村河-中韩行政区界-海尔路区域。
编号为1-4。
5.四流中路-四流北路-楼山公园北界-重庆中路-西大村河-永平路-振华路-四流中路区域。
编号为1-5。
6.重庆北路-黑龙江北路-青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西旺幢村南侧-204国道-青银高速公路-白沙河-重庆北路区域。
编号为1-6。
7.青威高速公路-正阳西路-规划中8号线-规划中7号线-创业大道-科技大道-岙东路-火炬大道-胶州湾高速公路-青威高速公路区域。
编号为1-7。
8.黄岛与胶南区界-漓江西路-太行山路-珠江路-阿里山路-嘉陵江东路-漓江东路-金沙滩路-海边-嘉陵江东路-石雀滩路-海边-黄岛与胶南区界区域。
编号为1-8。
(三)2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定区域:1.单县支路-费县路-广州路-四川路-西藏路海边-小港沿路-小港二路-新疆路-商河路-大港纬一路-昌乐路-孟庄路-海泊河北侧-海岸路-杭州路-兴隆路-大沙路-四流南路-人民路-瑞昌路-重庆南路-蚌埠路-黑龙江南路-哈尔滨路-辽阳西路-福州北路-延吉路-山东路-宁夏路-延安路-上清路-标山路-延安一路-登州路-寿光路-辽宁路-热河路-胶州路-济宁路-安徽路-海边-单县支路区域。
编号为2-1。
2.徐州路-江西路-香港中路-徐州路区域。
编号为2-2。
3.海尔路-合肥路-深圳路-仙霞岭路-云岭路-香港东路-海尔路区域。
编号为2-3。
4.胶州湾高速公路-沧海路-大同北路-沧安路-四流中路-振华路-永平路-西大村河-重庆中路-重庆北路-白沙河-青银高速公路-204国道-正阳东路-212省道-青银高速公路-金水路-宾川路-九水东路-青银高速公路-李沧与崂山区界-重庆中路-张村河-李村河-胶州湾高速公路区域。
编号为2-4。
5.青威高速公路-204国道(棘洪滩段)-滨河路-正阳西路-韩海路-204国道-城阳与即墨区界-古庙头-青烟路-黑龙江北路-重庆北路-城阳与李沧区界-海边-高新区与城阳(红岛)区界-胶州湾高速公路-青威高速公路区域。
编号为2-5。
6.澎湖岛街-秦皇岛路-油港路-油港三路-刘公岛路-崇明岛东路-斋堂岛街-永兴岛路-澎湖岛街区域。
编号为2-6。
7.黄河西路与疏港高速公路柳花泊出入口连接线-疏港高速公路-江山北路-江山南路-前湾港路-开拓路-黄河中路-黄河西路-黄河西路与疏港高速公路柳花泊出入口连接线区域。
编号为2-7。
8.黄岛区与胶南区界-鹁鸽山-南下庄-西门口-渭河路-昆仑山北路-齐长城路-江山南路-嘉陵江西路-阿里山路-珠江路-太行山路-漓江西路-黄岛区与胶南区界区域。
编号为2-8。
(四)3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定区域:1.小港沿路-海边-李村河-四流南路-大沙路-兴隆路-杭州路-海岸路-海泊河北岸-孟庄路-昌乐路-大港纬一路-商河路-新疆路-小港二路-小港沿路区域。
编号为3-1。
2.黑龙江路-崂山与李沧区界-青银高速公路-枣山东路-科苑纬四路-株洲路-松岭路-枣山东路-长沙路(科苑纬一路)-海尔路-劲松五路-黑龙江路区域。
编号为3-2。
3.李沧与城阳区界-重庆中路-楼山公园北侧-四流北路-四流中路-沧安路-大同北路-沧海路-海边-李沧城阳区区界区域。
编号为3-3。
4.滨河路-204国道(棘洪滩段)-韩海路-正阳西路-滨河路区域。
编号为3-4。
5.江山北路-胶州湾高速公路-燕山路-千山北路-济青高速公路-海边-崇明岛东路海边-刘公岛路-油港三路-油港路-秦皇岛路-澎湖岛街-永兴岛路-斋堂岛街-崇明岛东路海边-保税区东侧-嘉陵江西路-江山南路-齐长城路-昆仑山北路-渭河路-赵家河-黄河西路-黄河中路-开拓路-前湾港路-江山北路区域。
编号为3-5。
6.嘉陵江东路-长江东路-薛家岛码头-海底隧道登陆处-金沙路-漓江东路-嘉陵江东路区域。
编号为3-6。
(五)4类标准适用区域中道路交通干线划定:市南区1. 四川路2. 莘县路3. 云南路4. 贵州路5. 太平路6. 莱阳路7. 文登路8. 江苏路9. 大学路10. 燕儿岛路11. 江西路12. 香港西路13. 福州南路14. 太平角六路15. 高雄路16. 东海西路17.1 中山路18.1 延安一路19.1 延安三路20.1 登州路21.1 福州北路22.1 香港中路23.1 东海中路24.1 山东路25.1 南京路26.1 宁夏路27.1 银川西路28.1 胶济铁路市北区29. 冠县路30. 新缰路31. 渤海路32. 渤海路与杭鞍快速路连接线33. 东西快速路一期(登州路-胶州路)34. 东西快速路一期与三期连接线(聊城路-莘县路)35. 胶州路36. 热河路37. 辽宁路38. 台东一路39. 延安路40. 延安二路41. 威海路42. 沈阳路43. 长春路44. 延吉路45. 华阳路46. 内蒙古路47. 劲松三路48. 劲松五路49. 敦化路50.1 辽阳西路51.1 合肥路53.1 长沙路17.2 中山路18.2 延安一路19.2 延安三路20.1 登州路21.2 福州北路24.2 山东路25.2 南京路26.2 宁夏路27.2 银川西路28.2 胶济铁路四方区54. 人民路55. 四流南路56. 瑞昌路57. 温州路58. 杭州路59. 重庆南路60. 鞍山路61. 萍乡路62. 蚌埠路63. 哈尔滨路64. 抚顺路65. 鞍山二路66. 周口路67. 南昌路68. 郑州路69. 杭鞍快速路70.1 四流中路71.1 海湾大桥连接线72.1 胶州湾高速公路24.3 山东路25.3 南京路28.3 胶济铁路52.2 黑龙江南路53.2 长沙路李沧区73. 四流北路74. 永平路75. 太原路76. 重庆中路77. 振华路78. 京口路79. 书院路80. 遵义路81. 万年泉路82. 夏庄路83. 九水路84. 青山路85.1 九水东路86.1 金水路87.1 黑龙江中路88.1 青银高速公路28.4 胶济铁路70.2 四流中路71.2 海湾大桥连接线72.2 胶州湾高速公路崂山区89. 香港东路90. 东海东路91. 麦岛路92. 崂山路93. 银川东路94. 劲松七路95. 辽阳东路96. 深圳路97. 松岭路98. 海尔路99. 株洲路22.2 香港中路23.2 东海中路26.3 宁夏路27.3 银川西路50.2 辽阳西路51.2 合肥路53.3 长沙路71.2 海湾大桥连接线85.2 九水东路86.2 金水路88.2 青银高速公路黄岛区100. 金沙滩路101. 长江东路102. 长江中路103. 长江西路104. 漓江东路105. 漓江西路106. 嘉陵江东路107. 嘉陵江西路108. 阿里山路109. 香江路110. 昆仑山南路111. 昆仑山北路112. 江山南路113. 江山中路114. 江山北路115. 齐长城路116. 前湾港路117. 黄河东路118. 黄河中路119. 澎湖岛街120. 刘公岛路121. 淮河东路122. 淮河西路123. 奋进路124. 胶黄铁路125. 疏港高速72.3 胶州湾高速公路城阳区126. 204国道(城段)127. 青烟路128. 长城路129. 重庆北路130. 青威路131. 双元路132. 204国道(棘段)133. 正阳东路134. 正阳路135. 黑龙江北路136. 仙山东路137. 仙山西路138. 双埠流亭高架139. 青银流亭高架140. 青威高速公路141.1正阳西路142.1河东路143.1规划东12号线144.1规划东6号线145.1火炬大道146.1创业大道147.1岙东路148.1滨河路28.5 胶济铁路72.4 胶州湾高速公路86.2 黑龙江中路88.3 青银高速公路高新区141.2正阳西路142.2河东路143.2规划东12号线144.2规划东6号线145.2火炬大道146.2创业大道147.2岙东路148.2滨河路72.5 胶州湾高速公路注:斜体字的交通干线表示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共用一个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