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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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归纳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要考
点归纳
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资格考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面将归纳一些《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

教育法律法规的概述
- 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 中国教育法律法规的体系和层级结构
- 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和职能
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 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导向
- 掌握教育法律法规中的法制精神和法治思维
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
- 义务教育的基本法律地位和特点
- 义务教育的学校管理制度
-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评价的相关法规
中小学教育的法律法规
- 中小学教育的基本法律地位和特点
- 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
- 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
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
- 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地位和特点
- 高等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职责
- 高等教育人事管理和学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
- 职业教育的基本法律地位和特点
- 职业教育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职业教师资格要求
- 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实训实和就业指导的法律法规
以上是《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考点归纳,希望能为大家的
备考提供一些帮助。

在备考过程中,还应注意查阅最新法规和政策,确保对相关内容有准确的理解。

祝大家考试顺利!。

教师招聘考试之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

教师招聘考试之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

教师招聘考试之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依法执教是当代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之一。

这意味着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包括执教主体的特定性、执教依据的专门性、执教性质的特殊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当代教育必须依法执教的原因包括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以及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全国人大制订的教育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此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还包括《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有所不同。

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而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狭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特点包括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国家只有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律。

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同时,教育法也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教育法还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是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教育法的体现的统治阶段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段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复定的。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以及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就是要实现受教育机会的一律平等。

教育机会平等表现在起点上(入学上)的平等、过程上(就学过程)的平等和终点上(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教师招聘常识题解析

教师招聘常识题解析

教师招聘常识题解析近年来,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招聘考试已经成为许多人争相报考的热门考试之一。

教师招聘考试中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常识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及应变能力。

本文将对教师招聘常识题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这一部分的考试内容。

一、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常识题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招聘考试常见的题目之一。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常识题及解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

根据该法,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教学的科学性、民主性、集中性和实用性,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同时,教师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道德素养。

2. 《教师法》是我国专门规范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法律。

根据该法,教师的职责是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学识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坚持科学精神,遵循科学原则,教育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方法。

3. 《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是评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根据该条例,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需要重新进行评选。

教师需要定期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二、当前教育热点问题方面的常识题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经常出现的题目。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到的常识题及解析:1. 新课改中的素质教育。

新课改强调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因此,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积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关心学生的心理需求,并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3. 全面素质评价。

全面素质评价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教师需要了解并熟悉全面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个性化的评价。

三、教育教学常识方面的题目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常常会涉及到一些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常识题。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知识点整理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知识点整理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知识点整理教师招聘是一个严格的选拔过程,其中教育法律知识是评选和选拔教师的重要标准之一。

教育法律知识包括了教育领域的法规、政策以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案例等内容。

本文将针对教师招聘中常见的教育法律知识点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加强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一、教育法律体系概述教育法律是指在教育活动中,与教育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体。

它是教育活动的基石,旨在保障教育的公平、合法和有效进行。

教育法律包括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教育部门颁布的文件等。

二、教育法律的分类教育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下面是几种常见的分类方式:1. 按照法律的层级分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 按照法律的领域分类:包括教育法、劳动法、民法等。

3. 按照法律的效力分类:包括强制性法律和推荐性法律。

4. 按照法律的内容分类:包括教育机会均等、教育行政管理、教师管理、学生权益保护等。

三、教育法律的常见知识点1. 教师聘用与管理教师聘用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合格条件的教师进行招聘和聘用的过程。

教师聘用与管理涉及到教师的权利、义务、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常见的知识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的申领、教师聘用合同的签订、教师岗位职责和待遇等。

2. 学生权益保护学生权益保护是指对学生的人身权、知识权、学习权等进行保护的法律措施。

学生权益保护常见的知识点包括学生无故缺课与校园欺凌的处理、学生走失与意外伤害的处理、学生评语与处分的合法性等。

3. 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

教育行政管理的知识点包括学校办学条件的认定、学校设立与撤销的程序、学校财务管理和招生与升学政策等。

4. 教育法律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案例分析是指对教育领域涉及到的法律案例进行解析和分析,通过实例来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教育法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灵活运用。

四、教育法律的重要性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知识对于教师招聘和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精华版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精华版

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精华版知识如下:
1、依法执教:
答: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旳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渐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
答:执教主体旳特定性;执教根据旳专门性;执教性质旳特殊性;权利和义务旳双重性。

3、现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现代教师依法执教旳义务)
答:现代教师依法执教是由于:国内教育法制建设旳逐渐完善;公民法律意识旳不断增强;教师法律素质旳亟待提高;教师以德执教旳必然规定;教师依法维权旳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定教育法律有哪几部?
答:全国人大制定教育法律有: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国内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行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
答:依法执教是指根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旳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旳应用。

2023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3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3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
识点总结
本文档总结了2023年中学教资笔试中与《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点。

一、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针对教育事业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目的是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教育秩序,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教育法律法规的分类
1. 宪法和基本法律
-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 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层级不同分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

3. 教育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例如《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
4.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 各级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的校内规章制度。

三、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
1. 义务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普通高等学校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
3. 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 例如《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卫生标准》
四、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
- 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
- 维护教育秩序
- 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以上是对2023年中学教资笔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的一个概括和总结。

参考文献:。

2023年全国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

2023年全国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

2023年全国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和作用教育法律法规是指为了监督和规范教育事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文件。

它们对于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合规有重要的作用。

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

其中,宪法是最基本的法律,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法律和行政法规是具体的法规定,规范了教育的各个方面。

三、教育法律法规中的一些重要法律1. 《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最重要的一部教育法律,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学校的管理、教育的质量评估等内容。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遵守《教育法》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实施办法,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基本教育。

教师要了解《义务教育法》的内容,积极履行义务教育的教育任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我国民办教育的管理和发展,明确了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运行规范。

四、教育法律法规中的一些重要行政法规1.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学校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等内容。

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生的安全。

2. 《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规定了学生资助的管理办法,包括贫困生资助、助学贷款等内容。

教师要了解和遵守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资助对象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五、教育法律法规中的一些重要司法解释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学校民事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具有指导作用。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补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补课行为属于刑事犯罪的标准,教师要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不从事非法补课行为。

教师招考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

教师招考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

教师招考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作为教师招考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律法规知识点的掌握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教师招考法律法规知识点的一个完整版,其中包含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一、宪法1.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国家机构和国家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4.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

5.国家权力的结构和分工。

6.国家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二、民法1.法的适用和适用原则。

2.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财产权的保护原则和制度。

5.继承和遗产的处理。

6.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

三、刑法1.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性质和制度。

3.刑事侦查和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4.刑罚的执行方法和程序。

5.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

四、行政法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的职权和职责。

3.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和程序规定。

4.行政权力的限制和监督。

5.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赔偿。

五、劳动法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3.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保障和保障措施。

4.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5.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规定。

六、教育法1.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2.教育体制和教育机构的职权和职责。

3.教育投入和教育财政的保障和保障措施。

4.教育法律责任和教育法规的制定和发布。

5.教育和教育发展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以上是教师招考法律法规知识点的一个完整版,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对于参加教师招考的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教材进行学习和复习,同时也应该多加练习,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

希望考生能够通过努力的学习和准备,顺利通过教师招考。

招教法律知识点

招教法律知识点

招教法律知识点近年来,招聘教师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在面试中有更好的表现,了解一些与教育法律相关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招教面试中可能会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帮助考生在备考中有所侧重。

一、教师资格法和教育法教师资格法和教育法是招聘教师岗位必备的法律法规,对这两个法律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教师资格法主要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评审程序,了解这些内容可以帮助考生预先了解自己是否满足教师的基本条件。

而教育法则涉及到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质量评估、学校管理等内容,对于招聘教师来说是必须要熟悉的。

二、校园安全法律知识在学校工作的教师,需要对校园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例如,学生在校期间的责任划分和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对于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的处置、学生财物的保护等。

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也能帮助学校依法应对意外事件。

三、劳动法和教育工作者权益保护法教育工作者是劳动者的一类,因此需要了解一些关于劳动法和教育工作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常识。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支付、工时安排、休假等方面,教育工作者权益保护法则更加针对教育行业,保障教师享有公平的待遇和合理的工作条件。

四、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教师,尤其是在初中及以上的教学工作中,需要对学生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

例如《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生违纪处分的程序和限制,还有关于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文件,如遭受校园暴力或性骚扰的学生可以依法寻求帮助和保护。

五、教育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是教育行政的基本法律,教师及教育工作者需要了解其中的部分内容。

教育行政法涉及到学校组织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育督导等内容,对于了解学校管理机制、教师职责等方面是非常有帮助的。

总之,了解与教育法律相关的知识点可以帮助招教考生在面试中有更好的表现。

通过深入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可以提高考生对自身权益和工作职责的保护意识,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履行教师的职责,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教育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一、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分类1、颁布及施行时间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间是(A)A 2006年B 2000年C 1996年D 1986年2、数字类考题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年限是(D)A 6年B 7年C 8年D 9年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周岁的公民A 16B 18C 14D 203、权责类知识某小学为追求升学率,将低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小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A人格尊严B隐私权C受教育权D身心健康权某教学点XXX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太少的情况,打破传统课堂讲授惯例,进行讨论式教学改革。

XXX这样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他的(B)A科学研究权B教育教学权C管理学生权D民主管理权4、重点法条出处为了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我国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此专设一章作了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是(D)A《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法律法规中将教师视为专业人员的是(B)A《中华群众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群众共和国教师法》C《教师资格条例》D《中华群众共和国教育法》二、重要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11、《中华群众共和国教育法》(1)时间:1995年3月18日颁布,同年9月1日施行。

(2)地位:教育母法、教育根本大法。

(4)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5)受教育者的权利:参加教学活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

(6)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检验的内容。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考查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十分广泛,覆盖了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各项法规,包括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学校教育法律法规等。

本文将对教师招聘考试中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梳理,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国家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一部关于教育的基本法律。

考生需要熟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的任务、教育的方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依据。

考生需要了解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条款,包括义务教育的范围、主要任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质量保障等。

3.《教师法》:《教师法》是我国关于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权益保障的法律。

考生应该掌握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的职务聘用、教师的权益保障、教师的责任和义务等。

4.《学科和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学科和学科教学基本规范是对学科课程和学科教学进行规范的法规文件,考生需要了解各学科的基本规范和相关要求,例如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的教学要求和评价标准等。

二、地方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1.各省份的教育法规:各省份和地方都有自己的教育法规,考生需要了解所考区域的教育法规,包括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政策等。

2.地方教育局的规章制度:每个地方的教育局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考生需要了解教育局的职能、教育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学校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1.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考生应该了解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校服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师德师风等要求。

2.学校法规和纪律处分制度:学校会有相应的法规和纪律处分制度,考生需要了解学校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学校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在教师招聘中的考察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在教师招聘中的考察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在教师招聘中的考察引言: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对教育活动进行有关规范的法律法规文件,如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等。

在教师招聘中,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的掌握不仅是面试考察的内容,更是对教师职业素质和法律意识的考验。

本文将从教师招聘中常考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入手,探讨其在招聘中的重要性以及对应的应对策略。

一、教育法律法规对于教师招聘的重要性1. 法律意识培养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

通过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的考察,能够培养教师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在教育实践中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律遵从意识。

2. 保障教育质量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保障。

招聘教师时,考察其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可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

3. 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具备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重要依据,通过考察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为建立教师正确的职业道德提供保障。

二、教育法律法规在教师招聘中的考察内容1. 教育法律法规框架考察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整体框架的理解,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修订情况、适用范围等。

2. 教师职业道德考察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如师德师风、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

3. 学生权益保护考察教师对学生权益保护的了解,如学生负担、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相关法律法规。

4. 教育管理法规考察教师对教育管理法规的熟悉程度,如学生管理规定、教务管理规定等。

5. 学校安全管理考察教师对学校安全管理的掌握情况,如校园安全法规、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教师应对策略1.加强学习和总结教师应该注重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总结,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2.关注教育政策关注教育政策的动态更新,及时了解最新制度、法规和政策的内容和要求,以保持自身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1.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而高等教育则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

【教师法14】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育工作的主管机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教育法15】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教师法5】4.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教师法13】6.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教师法17】7.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义务教育法】8.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义务教育法11】9.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义务教育法58】一)年龄类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义务教育法11】2.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2】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国家另行规定外。

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任务。

【未成年人保护38】4.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应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教师招聘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分析

教师招聘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分析

教师招聘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分析教师作为社会中最重要的职业之一,承担着培养国家未来的栋梁之责任。

因此,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对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成为了评判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标准之一。

本文将对教师招聘中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分析,以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准备面试和笔试。

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与作用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在教育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发布的各项规章和规定等。

它们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 规范教育行为。

教育法律法规起到规范性的作用,明确了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指导教育工作者正确行使职权。

2. 保障教育公平。

教育法律法规要求教育资源分配公平,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接受教育。

3. 维护教育秩序。

教育法律法规的存在,保证了教育系统内的管理和秩序,对于维护教育的稳定运行和教师职业的尊严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在教师招聘中,考生需要掌握一些重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知识点进行说明: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对于教师招聘考试中,考生应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如教育的任务和目标,义务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实施等。

2. 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对教育法律的具体细化和落实,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常见的教育行政法规有《中小学教师法》、《教师资格评定办法》等。

考生应熟悉这些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

3. 学校管理规定学校管理规定包括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学校管理的规定以及各个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地方性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学校经费管理、学生权益保护、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 教育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相对固定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对于教师招聘考试而言,考生需要熟悉与岗位相关的文件,如《高等学校招生办法》、《中小学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办法》等。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要点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要点

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 《X教育法》于1995年经人大审议通过并实施。

2.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中的各级教育关系包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3. 《X教育法》第四条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底,国家保证教育事业的优先开展。

〞4. 《X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5.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6. 教育法律标准一般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物、行为、精神财富。

8. 教育法律关系可划分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两大类。

9.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的聘用关系被列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

10. 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11.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权包含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12. 教育民事争议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就涉及教育事务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所发生的争议。

13. 人们俗称的“打官司〞在法律上叫做“民事诉讼〞。

14. 人们俗称的“民告官〞在法律上叫做“行政诉讼〞。

15. 国家机关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军事机关和行政治理机关。

16. 教育部是X的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17. 教育行政行为有成立要件、合法要件和生效要件。

18. 教育行政行为的程序有步骤、顺序、期限和方法。

19. 教育行政处分的实施程序可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20. 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是教育行政处分中被处分者的权利之一。

21. 教育行政确认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教育相对人的资质、条件、资历等进行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2. 教育行政X赔偿的程序有:附带程序和单独程序。

23. 目前我国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主要实行校长责任制。

24. 校长承当的法律责任形式有:撤消行政职务、行政处分、罚款、刑事制裁等。

招教常考法律法规知识总结

招教常考法律法规知识总结

招教常考法律法规知识总结近年来,招聘教师岗位的竞争日益激烈,除了专业知识的掌握外,招教考试中的法律法规知识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对招教常考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总结,并为考生提供备考参考。

一、宪法法律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最高法律,宪法是教师岗位招聘考试中常见的考点。

考生应熟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考生需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如廉政准则、九条严禁、廉洁从教的要求等。

同时,还要掌握行政执法中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规范的基本法律。

考生应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

2.工伤保险法工伤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权益的法律。

考生应了解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计算标准以及伤残赔偿的程序等。

三、教育法律法规知识1.教育法教育法是对我国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和指导的法律法规。

考生应了解教育法中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管理等内容。

2.中小学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法是对中小学教师从业资格、教育教学工作、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

考生需要了解中小学教师法中的教师资格、教学管理、继续教育等内容。

四、刑法法律知识1.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刑法规范的根本原则。

考生应了解刑法的适用原则、法律责任原则、量刑原则等。

2.刑事责任法定原则刑事责任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要求明确罪名和法律后果。

考生需要了解刑法中的行为人、犯罪构成、主观与客观因素等方面的内容。

五、其他法律法规知识1.刑法修正案考生需要了解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掌握其中的重要修改内容,如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等。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考生需了解其内涵和要求。

总之,掌握招教常考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于考生取得好成绩至关重要。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知识点汇总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知识点汇总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知识点汇总教育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教师资格条例五、未成年人保护法考试侧重1.时间2.部门(主语)3.法律责任4.具体的数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一)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早实施于( B )A 1993年9月1日B 1995年9月1日C 1997年9月1日D 2000年9月1日(二)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判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 B )。

A.同步发展B.优先发展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 A )。

A、发展教育事业B、优先发展教育事业C、重点发展教育事业D、快速发展教育事业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教师公招教育法学知识重点

教师公招教育法学知识重点

教育法学一、法与教育法(一)120.法的含义: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P211121.法的特征:法的国家意志性;法的特殊社会规范性;法的效力普遍性;法的国家强制性;法对权利义务的规定性。

P211122.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简称“法源”,有多种解释,但是所有诠释的共同点是:认为法的渊源主要指法的效力来源,亦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P212 (二)123.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是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213124.教育法规的含义: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P213二、教育法律关系(一)125.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类型:P215125.1含义: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它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25.2类型:(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衡型教育关系;(3)调整型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125.3特征:(1)首先是由法律规范所明确规定的社会关系;(2)也是一种思想关系;(3)规定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25.4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政府与学校的关系;(2)学校与教师的关系;(3)学校与学生的关系;(4)教师与学生的关系;(5)学校与家庭的关系;(6)学校与社会的关系126.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1)产生。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主体按照(或违反)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活动,从而形成的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变更。

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了变化,它包括权利主体的增加或者减少、权利内容的部分变化和物的量的增减等;(3)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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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考点
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考点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它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
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
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
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上)
1、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中国它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教育法的特点: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

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
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

(鲜明的阶级性角度)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特殊的强制性角度)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3、教育法的体现的统治阶段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段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复定的。

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②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③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④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⑤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5、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体现受教育机会一律平等。

教育机会平等表现三个方面:起点上(入学上)的平等、过程上(就学过程)的平等和终点上(学业成就上)。

6、教育法的作用: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⑥奖励作用。

7、教育法律规则的结构三要素: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8、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三个类别,分别是①按照教育法律规则调整方式的不同划分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

②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划分,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③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划分,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第三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下)
1、判定是不是教育法律关系标准:如师生是,朋友不是。

L是教育法律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2、教育法律关系构成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客观。

3、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少数情况下至少也应具备权利能力。

4、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为:①公民;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③国家机关;④利益共同体;
⑤国家。

6、权利和义务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

7、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为:①物;②行为及其后果;③精神产品。

8、教育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它主要两种形态:一是教育法律事件,二是教育法律行为。

9、教育法律的本质复定着教育法律的形式。

10、列举或简述中国教育法律形式的类别: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②教育法律;③教育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教育法律;⑤教育规章;⑥国际教育条例、协议。

11、简述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级一般应遵循原则:①下位法服从上位法;②特殊法优于一般法;③后定法优于前定法;④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⑤被授权机关的立法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的立法。

12、九部教育法颁布七部,当前《社会教育法》和《教育投入法》未颁布。

第四讲教育法的产生与发展
1、教育法国外最早产生(或最先)奴隶社会。

2、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令的国家。

3、奠定英国教育发展基础是:1944年的《巴特勒法案》,它确立英国从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一直到继续教育的公共教育体系。

4、法国:1883年《基佐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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