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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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凯旋城七期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名称:中信凯旋城花园七期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XXX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_ 年_ 月_ _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3)
2、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6)
3、塔式起重机的拆卸 (8)
四、附录A:起重机具安全使用要求 (10)
五、附录B:塔式起重机检验表格 (13)
六、附录C:塔吊安全控制要点 (16)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E块地,本期设计为七期,项目名称为中信凯旋城花园七期,七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4100.00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48286.80平方米,由8栋29-31层高层住宅及1栋3层的幼儿园组成,设二层地下室停车场。总面积为172053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132531平方米。容积率为2.74。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GB5144-94
三、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
1.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
1.1.2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1.3施工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
1.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
1.2.1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1.2.2 塔式起重机应结构完整,符合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
1.2.3 有下列情况塔式起重机的不准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不合格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1.2.4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必须经维修保养,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结构件有可见裂纹的、严重锈蚀的、整体或局部变形的、连接轴(销)、孔有严重磨损变形的应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安装。
1.2.5 塔式起重机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
1.2.6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轨基础及路轨的铺设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且应符合GB5144的规定。
1.3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3.1 塔式起重机安装实施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1.3.2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地
的实际情况编制。并满足相关法规、规程的规定。
1.3.3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
3) 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安装顺序和质量要求;
4) 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 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6) 电源的设置;
7) 施工人员配置;
8) 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
9) 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
10) 应急预案等。
1.3.4 塔式起重机的位置选择原则
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场地平整结实便于安装拆卸、满足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状态时能自由回转、对周边其他构筑的影响最小等。
绘制塔式起重机位置平面图和立面图,须标明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工作对象)、周围建筑物、架空输电线、相邻塔式起重机(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和其他障碍物的相对位置,应确保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在非工作状态下自由旋转。
1.3.5 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
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制作应优先采用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推荐的方法。地基的承载能力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
1.3.6 附着装置的设计
1.3.6.1 塔式起重机的附着装置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1.3.6.2 当附着装置的水平布置的距离、型式或垂直距离不符合使用说明书时,应依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附着载荷参数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经原设计单位书面确认或通过专家评审。
1.3.6.3 附着点的荷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1.3.7基础预埋件、附着连接构件和预埋构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相应能力企业制作。
1.4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作业
1.4.1安装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基础位置、尺寸、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所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地耐力、预埋件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
1.4.2 安装作业的实施
1.4.
2.1 安装前应根据安装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装拆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每个装拆人员已清楚自己所从事的作业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以及重大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并在交底书上签字。专职安全员应监督整个交底过程。
1.4.
2.2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塔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
2)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专项方案及交底记录;
4)对安装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1.4.
2.3辅助设备就位后、实施作业前,应对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作业。
1.4.
2.4 应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和辅助支架等起重用具按方案和有关规程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用具的完好要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