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与补贴你需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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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及新农合慢性病最新补助政策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及新农合慢性病最新补助政策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及新农合慢性病最新补助政策什么是新农合医保“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

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

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新农合慢性病补助政策1、起付标准(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

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

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2、慢性病补助对象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

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3、慢性病补助标准慢性病补助标准类型病种补助标准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5%最高补助限额:3000元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最高补助限额:3500元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5、慢性丙型肝炎。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患者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针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有慢性病的患者,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其医疗负担,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首先,根据《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保障管理办法》,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慢性病报销比例,二是慢性病报销封顶线。

慢性病报销比例是指在规定的慢性病药品和治疗项目范围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慢性病报销封顶线是指慢性病患者在一定时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规定金额后,超出部分由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上限。

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情况,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在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相对较低。

这种差异化的补助标准旨在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调整也需要考虑慢性病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费用的上涨,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可能会逐渐增加,因此需要及时对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确保慢性病患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补助。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健康扶贫和全民健康。

希望各地区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监测和调整,确保慢性病患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和优质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和管理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和管理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和管理摘要一、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Ⅰ类(8种):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尿毒症Ⅲ期肾透析;3、各类器官移植术后;4、白血病;5、血友病;6、小儿脑瘫;7、再生障碍性贫血;8、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Ⅱ类(15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性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

Ⅲ类(15种):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慢性肾小球肾炎;3、巨趾症;4、癫痫;5、紫癜性肾炎;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7、糖尿病伴并发症;8、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9、扩张性心肌病;10、风湿性心脏病;11、视神经萎缩;1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3、甲状腺功能亢进;14、X连锁低磷佝偻病;15、多耐药肺结核。

二、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和申请项目,并亲笔签名;2、持表到西安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相关科室,由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医生根据申请人的病史、症状、体征及检查化验结果如实填写病情相关内容;3、主诊科室及医院医保办盖章;4、备齐随附申请资料一同递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认定手续。

三、申请资料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认定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合疗本复印件;4、住院病历及门诊病历。

2、对于五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兹海默症,如患者无住院病历的,可只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及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个人留存复印件)进行申请。

其余门诊慢性病申请须提交按所申请慢性病种为主要诊断的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2份,附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卫生方案】平山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卫生方案】平山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卫生方案】平山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为推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发展,按照《石家庄市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模式1.门诊补偿。

一般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一般诊疗费。

2.住院补偿。

一般住院+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重大疾病医疗救治。

3.大病保险补偿。

4.意外伤害保险补偿。

二、基金筹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1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

三、基金分配(一)风险基金风险基金规模要达到当年基金总额的10%,不足部分从当年筹集的基金中提取补齐。

(二)门诊基金1.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普通门诊就诊报销,按每参合农民70元计入。

2.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基金用于特殊病种门诊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按每参合农民约15元计入。

3.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一次性耗材费)及药事服务成本,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2018年按每参合农民每年25元计入。

(三)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

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提取,用于参合农民住院新农合正常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再补偿。

(四)意外伤害保险基金依据本方案测算,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交由去年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承办,用于参合农民意外伤害补偿。

(五)住院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是当年筹资总额扣除门诊基金、风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和意外伤害保险基金后剩余的基金。

住院统筹基金具体划分为:一般住院统筹基金、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基金、重大疾病住院救治基金,分别用于参合农民一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重大疾病救治补偿。

四、医疗费用补偿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字典(2018版)》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进行补偿。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的医疗
费用报销标准。

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治疗复杂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针对这些慢性疾病,新农合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根据
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费用而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不同的慢性疾病,新农合对其治疗费用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50%至70%之间。

而对于一些罕见病或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更高。

其次,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还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
区分。

一般来说,缴费较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标准,而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参保人员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

此外,新农合还对慢性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了限额管理。

即使患者的治疗费用
超出了一定的限额,新农合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各地区可能会有
所不同。

因此,参保人员在享受慢病补助时,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免出现误解或纠纷。

总的来说,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疾病时的基本医
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通过合理的报销比例、限额管理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考量,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2018年六类人将免缴新农合

2018年六类人将免缴新农合

科普惠农2018年新农合缴费具体标准自今年9月起,各省市已经陆续开始进行新农合的缴费。

截至目前,已经有不少地方出台了2018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安徽、海南、大连等地已经发出文件,上涨30元,个人缴费达180元;吉林省缴费提高到240元。

也就是说,与2017年相比,缴费150元的地区上涨到180元,缴费180元的地区上涨到240元。

新农合“涨价”为啥涨?2003年①人均缴费30元;②普通门诊费用,每人每年平均报销10元;③住院费报销690元左右。

2017年①人均缴费180元;②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重大疾病更高;③报销范围还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等费用较高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治疗费用、日间手术费用,并包含大病保险,对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仍较重的再次进行报销。

报销福利的增多,再加上这些年医疗服务软硬件上成本的增多,新农合的筹资(包括个人缴费)也需要逐年增加。

新农合缴费上涨,财政补助也涨了新农合缴费上涨的同时,政府财政补助也在上涨,这一点一直如此。

2003年个人缴费10元/年时,政府财政补助20元/年,到了2017年个人缴费180元左右/年,财政补助涨到了450元/年(各地的个人缴费水平会根据居民收入等因素有所差别)。

2018年个人缴费增长的同时,财政补助增长也是肯定的,应该会在500元以上,相信各省市将出台文件予以说明。

报销比例逐年增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更高级别的医院通常有着更好的医疗条件,所以同样的疾病,在省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往往数倍于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费用,对于这类费用,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呢?如果是在乡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超过8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高达90%。

其他情况的报销比例如下: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而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

住院补偿:镇卫生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则不设起付线。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2018年合作医疗新政策的缴费标准上涨。

缴费150元的地区上涨到180元,缴费180元的地区上涨到240元。

缴费方式以户口本为单位自愿参加,缴费范围为区内所有农业人口、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地(海)农转非人员、外出务工农民等特殊群体。

我们每个人基本上都是会生病的,不论是感冒发烧还是其他的,这时候,医疗保险的作用就十分重要了,它可以为我们进行报销一定的费用。

在我们进行使用合作医疗报销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和限制条件的,大家对于相关的政策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小编会为大家介绍医疗报销的的流程。

一、医疗机构实行定点制度:1、门诊要到本乡卫生院或已批准的定点村卫生所。

2、住院必须到乡卫生院初诊,需转院的,在卫生院开出转院申报单,到农医所(乡政府一楼)审核后,报县农医局(县卫生局六楼)批准,否则不能享受医疗补偿。

3、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县皮肤病门诊、县妇保所及仁爱医院、博爱医院在其它医院不能享受补偿。

4、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一附院、赣州市立医院、赣州市中医院、赣州362医院、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肺科医院、赣南医学院三附院、赣州市民生结石病医院、赣州东方手足外科医院、赣州启明星眼科医院。

5、县以上医院要逐级转诊申报,农医局审批后,到公立医院就诊。

县外务工患病住院,应由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电话报告县农医局,并在出院前邮寄就诊医院出具的入院情况证明(加盖公章、并附医院电话号码)给县农医局。

6、情况紧急的,转诊手续可在二日内补办。

二、合作医疗报销政策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住院:①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

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

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旨在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改善农村地区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回顾和分析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探讨其对慢性疾病管理的影响。

慢性疾病作为一种长期持续进展的疾病,给患者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在农村地区,由于医疗资源相对不足,患者面临着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于2003年开始在农村地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健康保障。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逐渐成为了解决农村慢性疾病问题的重要手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慢性疾病防治宣传、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健康体检、门诊用药保障等方面。

首先,对农村居民进行慢性疾病防治宣传,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同时,建立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实现对患者的个性化管理。

定期健康体检能够帮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提供针对性的诊疗方案。

此外,门诊用药保障措施的实施,保证了慢性病患者的基本用药需求。

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不足。

由于人口数量多、医院设施有限,导致医生资源不均衡,患者往往面临较长的候诊时间。

其次是慢性疾病管理人员力量不足。

相比城市医疗机构,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单位缺乏专业的慢性疾病管理人员,难以做好慢性疾病的跟踪和指导工作。

此外,患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的认可程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农村患者对该制度的了解和使用仍存有局限。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疾病管理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设施和医生人数。

其次,加强对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单位的支持和培训,提高慢性疾病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了解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

了解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

了解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医疗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人们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

在医疗保险中,慢性病报销政策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了解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对于我们合理利用医疗保险、降低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慢性病的定义和分类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发展缓慢的疾病,常常伴随着生活方式和环境因素的影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

这些疾病对患者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是指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保险对慢性病的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慢性病目录医疗保险将慢性病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目录内的疾病,另一类是国家规定的慢性病目录外的疾病。

慢性病目录内的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医疗保险对这些疾病的治疗费用有一定的报销比例。

而慢性病目录外的疾病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销。

2. 报销比例医疗保险对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保险类型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对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在50%至90%之间。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以通过查询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来了解。

3. 报销范围医疗保险对慢性病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药品费用包括慢性病治疗所需的药品费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保险对慢性病的报销范围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比如对某些特殊药品的报销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

三、如何合理利用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了解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报销政策,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合理利用医疗保险,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1. 健康管理积极进行健康管理,预防慢性病的发生和发展。

通过合理的饮食、适量的运动、规律的作息等方式,可以降低慢性病的风险,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

新农合慢性病细则新农合慢性病细则主要是指新农合保险制度对慢性病的保障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

慢性病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发展缓慢、且不易痊愈的一类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

针对这些慢性病,新农合制定了一系列细则来保障患者的基本医保权益。

首先,新农合慢性病细则明确了入围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慢性病分类与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了一份包含90种常见慢性病的标准清单。

符合标准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医保的,可享受慢性病保险待遇。

其次,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规定了慢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农合对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至80%。

具体比例由各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同时,对慢性病报销比例和限额把握的松紧程度也是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

再次,新农合慢性病细则针对患者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措施。

比如,对于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慢性病一般采取就医刷卡的形式,报销比例一般较高。

对于慢性病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且有可能设置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

此外,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还对慢性病药物的报销进行了规定。

鉴于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的特点,新农合细则规定对于慢性病的相关药品,需要通过医保目录的审核才能报销,且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最后,新农合慢性病细则还对慢性病的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农合要求各地开展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倡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预防慢性病的措施。

总之,新农合慢性病细则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障政策和服务措施,旨在确保患者的基本医保权益,提高健康管理水平,促进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同时,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具体的政策细则,以更好地适应当地慢性病患者的需求,提高医保制度的灵活性和可行性。

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与标准【最新版】

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与标准【最新版】

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与标准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

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床位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2.支付普通门诊、常见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

常见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肝硬化腹水、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脑中风后遗症、肝豆状核变性、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帕金森氏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肾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耐多药肺结核病等二十种疾病。

特殊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3.支付育龄妇女持证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4.《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中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单次(项)特殊检查(治疗)费用按80%计入可补偿费用,其中单价超过5000元的任何特殊检查治疗类项目,一律按单价5000元计算(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单次(项)特殊治疗性的材料费用,国内生产的材料按80%、进口材料按60%计入可补偿费用。

输血费用按50%计入可补偿费用。

5、新农合支付范围内的限制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技术除外)以及2015年后新增检查治疗类项目费用,直接按照60%计入可补偿费用。

6.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的费用,按所住医院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7.住院床位费补偿规定:以镇卫生院10元∕床日,县级及以上医院20元∕床日标准(低于2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纳入总费用中按相关比例进行补偿。

8、以安徽省药物、医疗服务政策价格作为基础标准,当非公医疗机构收费超出基础标准时,以基础标准作为新农合支付参考价(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9. 下列情况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1)首次参加合作医疗者,交费前已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2)自购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3)因医疗事故、各种原因造成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所致的医疗费用;(4)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一、前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完善,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

而在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报销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中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规定。

二、基本概念1.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医药费用报销服务的制度。

农村居民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医疗费用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

2. 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时所确诊的疾病,并且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

这些疾病通常需要长期服药或进行定期复诊,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三、门诊慢性病长期治疗报销规定1. 报销比例根据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来定,一般在50%至80%之间。

2. 报销限额每位参保农村居民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均有一定的限额。

具体限额数额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为年度报销限额。

如果患者在一年内的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超过该限额,则超出部分无法报销。

3. 报销材料申请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门诊病历:需注明患者姓名、病情、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

(2)医嘱单:需包含医生对患者治疗方案等详细指导。

(3)药品费用发票:需提供购药单据、发票等相关材料。

4. 报销流程参保农村居民需要按照当地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来办理门诊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报销。

一般来说,流程如下:(1)就诊:患者在门诊就诊时,需要主动告知医生患有门诊慢性病,以便医生对治疗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报销材料准备:患者在门诊治疗结束后,收集所需的报销材料,包括病历、医嘱单、药品费用发票等。

(3)报销申请:患者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所在村/镇的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填写报销申请表,并等待审核。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

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是指根据慢性疾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由政府制定的一项政策性标准,旨在为慢病患者提供经济支持,减轻其医疗负担,促进健康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

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发展较缓慢、并且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病等。

这些疾病需要患者长期服药、定期复诊、进行检查和治疗,对患者的经济负担较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慢病管理补助标准,二是慢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慢病管理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慢性疾病患者的管理服务费用,包括慢病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管理服务场所的租金、设备设施的维护等费用。

这些费用的补助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情况、慢病患者数量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规范、高质量的慢病管理服务。

慢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慢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慢性疾病的药物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医疗费用。

这些费用的补助标准应当覆盖慢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同时避免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的经济负担。

在确定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支出情况,避免标准过低导致患者无法获得有效的医疗服务,也避免标准过高导致财政资源浪费。

因此,需要对慢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支出进行科学调研和分析,以便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

此外,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惠及慢病患者,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浪费和滥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慢病管理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管,防止医疗机构和个人患者的违规行为,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总之,新农合慢病补助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健康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减轻慢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完善慢病补助标准,为慢病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指的是一类需要长期治疗且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等。

对于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医疗待遇需要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治疗效果。

本文将从国家政策、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方面对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进行探讨。

首先,国家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待遇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规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疾病诊疗规范》明确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诊断和治疗原则,确保患者能够得到规范、安全、有效的治疗。

同时,国家还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进行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医疗保险对于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待遇也进行了相关的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通过医保参保,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具体来说,患者可以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包干费用政策,即在一定的规定范围内由医保基金报销治疗费用,减轻个人的医疗经济负担。

此外,医疗保险还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进行了相应的提高,以便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

再次,社会救助是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待遇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走出困境的人提供的一种特殊保障措施。

对于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而言,由于疾病的长期性和治疗费用的高昂,很多患者难以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救助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救助,帮助患者渡过难关。

然而,面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需求,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仍然较小,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使更多患者受益。

综上所述,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待遇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

国家政策、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都为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了一定的医疗经济保障。

然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策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的不足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待遇,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2018年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18年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18年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包括下列人员:(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法与时间:(一)参保方法城乡居民原则上以个人为单位参保缴费,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

具体参保采取由各县(市)、区组织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乡镇社会保障机构等)具体经办的方式进行。

(二)参保时间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0月至11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三、参保缴费程序:1、居民:参保居民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对并采集信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居民据实开具收据并收取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传参保信息至医保经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核对信息→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入网手续。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征收通知单到地税缴费并将居民服务中心核准的信息报送地税。

→地税根据征收金额及医保核准信息开具统一缴款书2、高校参保:按原办法进行(初次参保居民医保手册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续保人员不再办理医保手册,原手册继续使用)四、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普通人群缴费标准180元;大学生(驻新六所高校)缴费标准150元。

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的待遇:1、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18年度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2018年医保政策解读

2018年医保政策解读

医保政策解读和物价收费政策理解遵义市社保局医管科任克华一、医保政策(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1、门诊待遇- 门诊特殊疾病分为月定额结算病种、年度定额结算病种和非定额结算病种三类。

(1)月定额结算病种26个(原慢特病):A 、系统性红斑狼疮400元;B、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00元(原脑梗塞后遗症或脑出血后遗症);C、帕金森氏病300元;D、癫痫300元;E、精神分裂症400元;(原精神病)F、甲状腺机能亢进100元;G、甲状腺机能减退100元;H、类风湿性关节炎200元;I、慢性肾小球肾炎400元;J、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K、肾病综合征500元;L、冠心病并心肌梗塞200元;M、冠心病并严重心律失常200元;N、冠心病并心脏扩大200元;O、高血压并心损害150元;P、高血压并脑损害150元;Q、高血压并肾损害150元;R、糖尿病并心损害300元;S、糖尿病并脑损害300元;T、糖尿病并肾损害300元;U、糖尿病并周围神经损害300元;V、糖尿病并视网膜病变300元;W、结核病(活动期)100元;X、重症肌无力300元;Y、支气管哮喘300元;Z、肝硬化(失代偿期)400元。

病人只能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购药,现金购药发票不能报销,当月定额应当月使用,不累计结存。

不把定额打在个人的医疗保险IC 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上)。

开具的药品必须是在贵州省药品目录内报销的西药、中成药,同时有直接治疗作用的药品。

不分国产、进口和乙类。

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报销60%。

(2)年度定额结算病种三个A、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肺心病2400元;B、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呼吸衰竭2400元;C、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8000元。

以上三个疾病需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制定具体治疗方案(明确药品、剂量、疗程、诊疗方法),使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可报销的西药、中成药及相关诊疗产生的费用。

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报销:60%。

【卫生方案】林甸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

【卫生方案】林甸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

【卫生方案】林甸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林甸县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为全面做好2018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20号)及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2厅局联合印发关于《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规财发〔2018〕1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上级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隶属过渡期“保持稳定不动”的指示精神及2018年筹资实际,制定本报销补偿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建立政府推动、农民互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调整完善补偿制度,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缓解全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补偿模式2018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采取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普通门诊+慢病门诊+大病门诊)。

三、补偿办法及标准(一)补偿标准。

1.住院统筹补偿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补偿实行按比例报销为主,单病种定额补偿为辅的方式。

住院患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的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方可得到补偿,县级医疗机构不能治疗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需经县级医疗机构初步确诊,再经县合管办批准后方可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统筹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18种单病种定额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 。

(2)按比例补偿病种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为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500元;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为1000元;最高报销补偿额16万元(住院及门诊大病累计报销补偿不得超过16万元)。

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

2.门诊统筹补偿标准:(1)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70%,年个人补偿封顶线150元(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做的辅助检查、化验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0%)。

带你了解旬阳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带你了解旬阳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带你了解旬阳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医改办转发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陕医改办发[2017]13号)、《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方案的通知》(安医改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基金运行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市级统筹、政策统一、体制不变、收支平衡、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整户参保、不重参保”的基本原则。

二、参保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和进城务工、进城落户的可在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谁参保谁受益,力争应保尽保,严禁重复参保和重复补助(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服刑人员和已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医疗保险者,可不计入户内人口数中)。

三、基金筹集(一)基金来源。

以县级统收、市级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年度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二)筹资时间。

实行年度一次缴费制,原则上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年度缴费的集中办理时段,逾期不参保者视为自动放弃。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参保父亲或母亲一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项补助,享受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下年度必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政策。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对象按相关政策规定资助参保。

3、婚迁管理。

在参保期间因婚配参保人户籍省内迁转的,凭迁出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部门开具参保证明及费用补助情况,在迁入地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次年在迁入地参合缴费。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8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8版)的通知

新增注册登记类但未签订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当次住院费用25%设置起付线,最高不超过2万元。
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五保户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住院补偿,免除参合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白血病患者、脑瘫康复治疗患者等在同一年度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预警医院除外)。
三、基金用途
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除可支付符合规定的大病保险盈利率费用及因政策性亏损导致的基金分担支出外,不得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等。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医疗事故、计划生育相关手术、二类疫苗、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医药费用均不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及保底补偿范围。
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上年度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预算分配如下:
1. 风险基金。按当年新增筹资部分的10%预留风险金,保持累计风险金在当年筹集资金的10%水平。自2017年起, 暂停提取新农合省级风险基金,由各新农合统筹地区自行管理新增筹资部分的风险基金;已提取的省级风险基金暂保留在省财政专户。
5.对调查后仍判定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45%的比例给予补偿,单次封顶2万元,不实行保底补偿。
6.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7.兑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应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公示一个月,接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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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与补贴,你需要了解一下!
目前我国的慢性病患者已超过3亿人,慢性病致死人数已占到我国因病死亡人数的80%,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到总疾病负担的70%。

同时,以糖尿病为例的慢性病已呈现年轻化发展趋势,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提起糖尿病,相信各位都不陌生。

“糖尿病第一大国”的帽子,中国戴了很多年。

据2017年国际糖尿病联盟公布的第八版《全球糖尿病地图》报告显示,我国成年糖尿病(20-79岁)患病人数达到1.14亿,患病率(2型糖尿病)为9.7%~11.6%,这意味着大约每10个成年人里,就有一名2型糖尿病患者。

千禧年以来加速的城市化,除了成就经济繁荣,也影响着城市人群的生活节奏和身体状况。

缺乏运动的生活方式、变化的饮食习惯以及日益增加的肥胖度,加剧了慢性病的上升趋势,日益增长的趋势让提高慢病管理水平势在必行。

为此,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从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支付方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角度,着力控制我国慢病患病率,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

《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则对我国慢病防控进行了长期规划,明确了2020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
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

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2017年我国慢病管理相关政策及解读2018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一起来看一下。

1、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病种分类及病种目录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分两类:Ι类特殊慢性病病种有:(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血友病;(7)Ⅲ期尘肺病。

Ⅱ类特殊慢性病病种有:(1)重性精神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5)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6)糖尿病(并发症);(7)冠心病;(8)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13)肾病综合症;(14)心肌病;(15)癫痫;(16)Ι或Ⅱ期尘肺病。

2、
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是如何确定和报销的?答:实行慢性病专家组集体鉴定。

Ⅰ类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申报,Ⅱ类原则上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未住院的可凭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阳性检查报告单申报。

申请一次保留三年有效,但每年须进行参合身份审查。

符合病种规定的参合患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合管办建立档案,在新农合“一卡通”卡中登记注册,患者持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刷卡报销。

在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凭年度就诊发票等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申报。

3、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新农合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与治疗疾病相关的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均纳入可报销范围。

对于特殊疾病须使用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须在门诊慢性病鉴定时提出申请,经鉴定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纳入报销范围。

4、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不予报销范围有哪些?答: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不予报销范围:a.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b.非医疗机构正式处方、发票;c.未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5、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有什么规定?答:Ι类特殊慢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2万元;Ⅱ类特殊慢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60%,患一种Ⅱ类特殊慢性病的封顶线0.15万元,同时患两种以上Ⅱ类特殊慢性病的封顶线0.23万元。

同时患Ι
类和Ⅱ类特殊慢性病的,按Ι类特殊慢性病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报销标准按规定提高,详见贫困户健康扶贫政策。

小糖医提醒每个地区可能政策会不一样,具体问题可以询问当地相关人员。

举几个例子~商丘市睢县居民慢性病病种30个,按病种月限额结算,甲类药80%,乙类药70%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

序号病种名称限额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费用按相关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累计不超过年度封顶线2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基金支付累计不超过年度封顶线3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一年)800元/月4陈旧性心梗搭桥术360元/月5精神分裂症300元/月6抑郁症300元/月7Ⅱ期高血压病120元/月8冠心病(非隐匿型)120元/月9糖尿病并发症200元/月10脑血管后遗症150元/月11陈旧性心梗280元/月12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20元/月13类风湿性关节炎120元/月14慢性活动性肝炎或肝硬化300元/月15支气管哮喘120元/月16结核病120元/月17股骨头无菌性坏死120元/月18强直性脊柱炎200元/月19帕金森综合症170元/月20慢性肾炎280元/月21肾病综合症280元/月22系统性红斑狼疮280元/月23癫痫病150元/月24小儿脑瘫280元/月25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00元/月26进行性肌肉萎缩360元/月27重症肌无力360元/月29干燥综合症150元/月29心脏瓣膜置换术后150元/月30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1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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