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理论中的市民社会概念_阎孟伟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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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引言市民社会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之一,在马哲的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本文将探讨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及其内涵,旨在深入理解这一概念的意义和作用。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市民社会的概念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是在私人所有制基础上形成并存在的,由自由平等的市民组成,以市民社会的法律规范和秩序为基础,具有个体自由、民主参与和法制保障的社会形态。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内涵马哲认为,市民社会是社会的一个重要层面,它不同于国家和家庭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而是以个体、家庭和组织为基础的社会结构。
在市民社会中,个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可以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市民社会的特征与功能自由与平等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一是个体的自由和平等。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机会。
这种自由和平等是市民社会的基石,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
参与与民主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二是个体的参与和民主。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市民都有权利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这种民主参与的机制可以通过选举、公民投票等方式实现,从而保障市民社会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法制与秩序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三是法制和秩序。
市民社会依靠法律规范和秩序来维护个体的权利和社会的稳定。
法制和秩序的建设可以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普及来实现,从而保障市民社会的正常运行。
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市民社会的功能之一是推动个体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在市民社会中,个体可以通过自主努力获得成功,而不受种族、性别、阶级等因素的限制。
这种全面发展机制可以促进社会的创新、进步和繁荣。
构建市民社会的挑战和对策意识形态的冲突与调和在构建市民社会的过程中,不同的意识形态可能会引起冲突和分歧。
为了克服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倡导包容性和宽容性的价值观,鼓励多元化和平等对话,以实现不同意识形态的调和和共融。
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构建市民社会需要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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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思“ 市 民社会 " 概 念 解读
倪 松 玉
(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法律 与行 政 学 院 , 江苏 南京 2 1 1 8 0 0 ) 摘 要: 马 克 思在 对 前 人 研 究成 果 批 判 继 承 的 基 础 上 尤 其 是 对 黑 格 尔理 论 的 批 判 继 承 中创 造 性 的 发 展 了 市
3 1 3 — 2 O .
d o mi s e d, p a r a l l e l — g r o u p, m u l t i n a t i o n a l , oi a l
E z a ] V a l e n t i n e WJ , P a l me r A J , L a m m e r t M, L a n g e r J , B r a n d l e ^ , L
民社 会理论 。马克 思摒弃 了黑格 尔的那种从绝对精神 与伦 理精神 角度 出发 阐述 市民社 会缘起 的方法 , 并对黑格 尔所认 为的政 治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论 断进行 了批判 。马克思从唯 物 史观 的角度 出发 , 认为 市民社会 既是 一个
社 会 阶段 , 同 时 也是 以 私人 交往 关 系为主 的一 个 与 政 治 国 家相 对 的 私 人 领 域 , 随 着人 类 社 会 的 发 展 , 市 民 社 会 也
学者 的关注 , 在 引入 到中国后 , 也 引起了 国内学 者们极 大的研究兴趣 。早 在两千 多年前 亚里士多 德与柏拉 图 的著述 中就可发现 市 民社 会 的影子 , 只不 过 当时 的市
马克思历史理论中的市民社会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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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社会”这个概念,而不像黑格尔那样把“市民社会”限 定为在“现代世界”中所产生出来的东西。他提到, “在希腊人那里,市民社会是政治社会的奴隶”,并对 中世纪的“市民社会”作出了比较多的分析。对市民 社会概念的宽泛延伸,主要是为了论证现代国家的 产生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离的过程。马克 思认为,在中世纪,市民社会的各个等级的全部存在 就是政治的存在,“市民社会各等级作为这样的等级 在中世纪也是立法的等级,因为它们当时不是私人 等级,或者说,因为私人等级当时就是政治等级”①。 这些政治等级,直接具有政治意义和政治效能。但 现代国家中,市民社会从政治等级变成私人等级,从 而“使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完全变成了社会差别,即 在政治生活中没有意义的私人生活的差别。这样就 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离”②。因此,在现 代社会中,市民社会和国家分裂为两个不同的、各有 其独立的本质和精神原则的领域,亦即市民社会与 政治国家的“二元性”③。尽管市民社会的主体与政 治国家的主体是同一个主体,但这种主体具有本质 上不同的规定,是一种“双重主体”④。 最后,马克思在手稿中也谈到了市民社会内部 的等级差别问题。他指出:“正像市民社会同政治社 会分离一样,市民社会在自己内部也分为等级和社 会地位,虽然后二者彼此也有一定饷关系。享受和 享受能力是市民等级或市民社会的原则。”⑤他也特 别指出了在市民社会中存在着一个“丧失财产的人 们和直接劳动的及具体劳动的等级”,认为这个等级 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还不如说是市民 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在这里,他还 没有用“无产阶级”或“工人阶级”这样的概念来规定 这个等级,而依然是从“私人等级”的意义上理解这 个等级,以说明个人作为私人在市民社会中是不平 等的。但马克思同时又认为,这种私人等级内部的 差别同样没有政治意义。他说:“既然黑格尔把整个 市民社会当作私人等级而同政治国家对立起来,那 么私人等级内部的差别,即不同的市民等级,对国家 来说就自然只具有私人的意义,而不具有政治意义。 因为不同的市民等级只是一定原则的实现、存在,即 作为市民社会原则的私人等级的实现、存在。但是, 如果必须放弃原则,那么这一原则内部的各种分离 对政治国家来说自然就更不存在了。”⑥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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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市民社会”的概念出发,探析市民社会概念的思想脉络及其当代价值。
深刻剖析市民社会思想有助于我们理清市民社会在不同时期的思想内涵,有助于我们挖掘其科学价值,借鉴西方国家的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以及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
关键词:市民社会马克思当代价值一、“市民社会”理论的思想渊源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指出市民社会是一种城邦。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则将市民社会与文明社会的同义,而其中的所谓的文明社会则是与自然界相对,指的是人类社会。
因此,可以看出市民社会在古代西方指的是国家,也等于政治社会,就是说当时市民社会的概念与政治国家的概念相同。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思想体现《法哲学原理》一书中,他开辟了一条与洛克不同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思考模式。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经济活动的领域,个人所有权得到法律确认与保护的。
黑格尔第一次清晰地定义了市民社会作为政治社会的概念。
他指出:市民社会不同于家庭和国家,它经常由于利益的冲突而常有矛盾导致战争,并不能完全独立,因而就需要一个外在的强有力的机构,即国家。
黑格尔认为,在伦理观念上,家庭、国家和市民社会是有差别的,家庭属于自然伦理的普遍性领域,国家则是客观精神发展的最高体现,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
虽然黑格尔将家庭、国家和市民社会进行伦理划分,将国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认为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并且将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
二、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在莱茵报时马克思开始对市民社会进行系统的研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马克思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的思想扩大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理论内涵,是对其思想的发展和扬弃。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合”,“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的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物质交往,是全部历史的发源地和舞台”,马克思将市民社会定义为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也就是生产关系。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之于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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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市民社会之于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
我们需要了解马克思的唯物史观。
马克思在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认为,社会的发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所推动的。
他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而生产关系又决定了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发展。
马克思通过对社会历史的研究,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指出社会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
在马克思唯物史观中,市民社会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市民社会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它是政治国家和家庭等其他社会领域之外的一个独立空间。
在市民社会中,个人和私人利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市民社会包括了市场经济、社会组织、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
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也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
市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对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市民社会的兴起使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这为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和内在规律提供了重要的对象和理论工具。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观察和分析,使他能够深入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和危机,为社会主义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市民社会的发展也使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改造思想得到了深化和发展。
市民社会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它的发展和演变影响了整个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
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性和不公平性,呼吁工人阶级进行革命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
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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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马哲对市民社会的定义市民社会是一个由自由公民组成的社会组织,以公共利益、自由和平等为核心价值观,通过自愿参与、自治和互助合作来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协同发展的一种社会形态。
马哲认为,市民社会是现代文明中最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社会形态之一,是现代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及特征1. 市民社会的概念市民社会是指由自由公民组成的一个自发性、自治性、非政府性、非经济性、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组织。
它不同于政府机构和企业组织,而是由个人、家庭、志愿者团体、非营利性组织等多种形式构成。
2. 市民社会的特征(1)自发性。
市民社会不受政府或其他外部力量控制,其活动完全基于个人或团体内部动机和目标。
(2)自治性。
市民社会具有独立运作和管理权利,能够独立决策并实施行动。
(3)非政府性。
市民社会不是政府机构,不受政府指挥和控制。
(4)非经济性。
市民社会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5)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价值观。
市民社会的活动目标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福祉和发展,而非个人或特定群体的私利。
二、市民社会的历史演变1. 古代市民社会古代市民社会主要表现为城邦国家和公共空间的建立,如古希腊城邦、罗马共和国等。
这些城邦国家在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和自由,同时也促进了公共空间的建设和发展。
2. 现代市民社会现代市民社会主要源于欧洲启蒙运动后期和工业革命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形成而逐渐兴起。
在这一阶段,自由主义思想开始流行,人们开始追求个人自由和权利,并逐渐形成了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价值观的市民社会组织。
3. 当代市民社会当代市民社会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受到关注。
随着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变化,市民社会的形态也在不断演变。
同时,新兴科技和社交媒体等工具也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三、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1. 市民社会与政府市民社会与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简述-2019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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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简述一、马克思之前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历史发展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源自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市民社会是一种城邦,被等同于个人实现优良生活,取得自身存在根据的共同体。
在古代希腊的城邦,公民的个人生活与政治生活是相通的,并且是融于政治生活之中的。
在古罗马,西塞罗将市民社会看成是出现城市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市民社会与文明社会同义,而文明社会是指与自然状态相对立的人类社会。
“对事物的这种看法不容许对市民社会和国家作出界分,因为对希腊人或罗马人而言,这种界分是难以理解的。
”在以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为代表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即政治共同体)、“文明社会”(即城邦的文明生活)三者之间是没有区别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家往往在这三重意思上使用“市民社会”的概念。
到了17、18世纪,英国和法国的思想家们把“市民社会”看做是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一种象征着文明、进步、道德的理想社会,为了结束人与人之间彼此‘像狼一样’的敌对的自然状态,人们必须通过缔结契约的方式而结合成‘市民社会’”。
德国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表述了他的市民社会思想,他认为市民社会是指个人所有权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活动的领域。
黑格尔第一次将市民社会作为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概念而区分开来。
黑格尔认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是伦理观念发展的三个有差别的阶段,家庭是以爱为基础的直接伦理性实体,即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
在这个以婚姻、家庭财产以及子女教育为基础的共同体中,个人从属于家庭,但其压抑、淹没了人的特性,因而必然会被较高的阶段――市民社会替代。
市民社会是对家庭这种自然共同体的超越,个体因此而获得了独立,特殊性得到了发展,使个人的特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是市民社会中的每个人都陷于这种个人的享乐之中,对他人不闻不问,视为虚无,导致财富和贫穷的同时产生。
什么是市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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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是指马克思主义以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用来表示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术语。
而马克思主义则用来表明资产阶级社会或者是其社会反映的经济关系。
具体表现在:
(1)在古代的西方,市民社会是指市民的共同体-国家,即政治社会。
从19世纪开始“市民社会”被用来指在封建社会中的种种利益支配下获得解放的近代市民阶层之间的关系;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作用,认为市民依附于国家。
(2)马克思继承黑格尔的思想,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物质交往关系和价值交换关系以及由这种交往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
(3)在我国上下五千年的社会文化历史长河中,市民阶层是在宋朝不断发展壮大,市民生活构成的政治社会,也就是封建社会中有着复杂利益关系的各种市民活动称之为市民社会。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辩析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辩析](https://img.taocdn.com/s3/m/612c1a02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75.png)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辩析
⭕重点概念理解:
☑️“市民‘社会”:即指资本主义社会。
☑️“新唯物主义”: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人类社会”:指共产主义社会。
☑️“社会的人类”:指现代无产阶级。
☑️这句话是指旧唯物主义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是反映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哲学。
新唯物主义是与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紧密相联系的,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
这一条是对前面所讲的新旧两种哲学一系列原则区别(在人与环境的关系、在宗教问题上、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在社会生活的本质问题上)的阶级基础的总结。
它公开申明了新世界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而揭穿了一切川旧哲学所标榜的超阶级的骗局。
⭕2、“新唯物主义”的表现
☑️(1)名称新
马克思在唯物主义前加“新”,是要区别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
费尔巴哈以自己的人本学否定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为有别于黑格尔哲学,他把自己的哲学称“新哲学”。
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规定为“新唯物主义”是以区别于费尔巴哈的新哲学。
☑️(2)体系新
从《提纲》内容看,新表现在唯物主义向社会历史领域发展,形成唯物主义历史观。
这是旧唯物主义者、唯心主义者都没有涉及到的,
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3)实质新
提出实践观,这是以往唯物主义所未曾提到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社会生活本质等。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https://img.taocdn.com/s3/m/9db47a0cba1aa8114431d967.png)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伍俊斌2007年10月11日15:50 来源:《学习时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对分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现代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市民社会不断发育并逐渐摆脱政治国家超常干预的过程。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经济、政治领域改革的深化和拓展,社会自治领域日益扩大,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正在发育、成长和崛起。
市民社会的建构已成为当代中国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议题。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但由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多重含义,学界对其存在不少误读,本文拟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做一剖析,以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综观马克思论述市民社会理论的著作,他主要在三重含义上使用过市民社会概念。
1、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的市民社会。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
……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
它“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我们联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这个市民社会的实质就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它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它的变更会导致庞大的上层建筑发生变革。
作为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它自然存在于人类历史的一切阶段,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
2、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生活领域和社会自主组织。
此含义的市民社会产生于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私人所有摆脱了共同体”,“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开始与国家相分离。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把封建社会时期的市民社会称为“旧市民社会”,中世纪“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
这也就是从古希腊到近代契约论思想家所使用的传统意义的市民社会,它与政治社会是同义的,它存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高度重合的状态中。
诠释学视域下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四重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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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学视域下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四重维度
闫超阳
【期刊名称】《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4()1
【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在学术界存在颇多争议,学术界以往的研究把“市民社会”解读为一种物质关系和经济制度。
借助诠释学,“作者中心论”把“市民社会”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
“读者中心论”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四重规定,即生产关系或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资产阶级社会、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和多重含义的市民社会。
“文本中心论”把“市民社会”概括为“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得出了现代“市民社会”是资本统治人的社会,其本质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结论。
“视域融合”下的“市民社会”概念既指向作为经济活动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又指向作为经济组织的各种商业组织和工业组织,还指向作为经济关系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
【总页数】7页(P11-17)
【作者】闫超阳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A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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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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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马克思在对前人研究成果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尤其是对黑格尔理论的批判继承中创造性的发展了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摒弃了黑格尔的那种从绝对精神与伦理精神角度出发阐述市民社会缘起的方法,并对黑格尔所认为的政治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论断进行了批判。
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认为市民社会既是一个社会阶段,同时也是以私人交往关系为主的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的私人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市民社会也将与国家一道消亡。
标签:市民社会;生产关系;政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他们对市民社会理论的阐述与建构可谓卷帙浩繁。
当下,诸多国家在解决大国善治的进程中也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强大的市民社会对于实现良善治理的重要作用,在参照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
然而丰富的理论体系建构必须以对基础概念的充分理解作为其根基支撑,许多学者对市民社会的概念不置可否却大谈市民社会理论。
正是基于此,本文意在通过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及理论解读,进一步认识市民社会的内涵及理论体系。
市民社会,英语为civil society,德文为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一概念在近几个世纪越来越受到西方学者的关注,在引入到中国后,也引起了国内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
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著述中就可发现市民社会的影子,只不过当时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高度融合,并未显现出真实的面目。
当时的古希腊由于所有公民都可以通过直接参与加入到政治生活中,所以天生的带着“政治性”的烙印,那时的市民社会主要指的是与野蛮社会相对的人类文明状态。
据说,“‘市民社会’一词在14世纪开始就为欧洲人采用,其含义则是西塞罗在公元1世纪便提出的。
它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
西欧中世纪之前,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并未替代传统的农业生产经济模式,并且其并未发展壮大,政治国家掩盖了市民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市民社会不被人们重视,它也从未摆脱政治国家的压制获得自由,政治国家以无所不包的势态将政治权力的触角伸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马克思早期“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化阐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市民社会”概念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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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早期“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化阐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市民社会”概念再研究刁超群*【内容提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内 部国家制度过程中,对“市民社会”概念的使用呈现了十二种情况。
这十二种理解强调“社会优先国家”,把市民社会看作非政治的独立领 域。
但由于特定理论用意和批判主题的需要,马克思重点抓住“市民 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批判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命题。
马克思以此抨击德国转型社会现实,把普鲁士意识形态当成斗争标靶。
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同步写作的几封《1843年通信》是理解马克 思批判德国市民社会转型的重要材料,马克思在这几封书信中分析了德 国市民社会转型的复杂矛盾,寄托了重新发现市民社会“现实的个人”的理论尝试。
【关键词】市民社会历史社会转型法哲学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最重的文本。
然而由刁超群,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184马克思早期“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化阐释于理解范式的差异,对马克思文本细致深人的考察还比较缺乏,马克思的 “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维度或多或少被遮蔽了。
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从来不是空洞的,而是有深厚的历史语境。
马克思所进行的思想 批判与现实历史运动紧密相连,有助于反思当代市民社会变迁。
一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市民社会”概念的原初语境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除引用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外,马克思共提及“市民社会”概念301次,他把关注点放在市民社会和国家 的关系上,因为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市民社会的本质是外部国家,而外部国 家涉及的核心要旨就在于市民社会和国家分离。
通过分析、评判黑格尔 “外部国家”,马克思勾勒了市民社会的非政治性图景。
在《黑格尔法哲学 批判》中,马克思使用市民社会概念的原初语境主要分为以下十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市民社会是人的存在形式,而非政治的组织形式。
“财 产、契约、婚姻、市民社会在这里同政治国家一样表现为(黑格尔对这些 抽象的国家形式所做的这种阐述是完全正确的,可是他又认为他是在阐述国 家的观念)特殊的存在方式,表现为一种内容,对这种内容来说,政治国家 是一种组织形式,其实只是一种在规定、在限制、时而在肯定、时而在否定、而本身没有任何内容的理智。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之于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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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市民社会之于唯物史观创立的意义1. 引言1.1 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概念是在19世纪的欧洲社会中出现的,它是一个相对独立于政治和家庭的领域。
市民社会是一个社会经济领域,是由私人利益和市场关系所组成的。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私有财产制度的基础,是一个充满竞争和阶级对立的领域。
在市民社会中,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合同和市场交换来构建的,而非通过传统的封建关系或家庭纽带。
市民社会的发展使个人脱离了传统社会的束缚,增加了自由和选择的空间。
市民社会也带来了社会的分化和不平等,导致了社会关系的表面化和虚假性。
马克思强调了市民社会对资本主义发展和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同时也对市民社会的消极影响表示担忧。
他认为,在市民社会中存在着阶级对立和剥削,这将最终导致社会的分裂和矛盾的激化。
马克思呼吁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性的分析,以揭示其中的阶级矛盾和剥削关系,从而为未来社会的建设提供指导。
市民社会的概念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为理解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提供了重要线索。
1.2 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之一,它是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
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包括: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和规律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意识形态、历史的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社会形态的相继演替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崩溃、无产阶级革命和共产主义的实现等。
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的,是由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关系的变化所决定的,而不是由意识形态或其他非现实因素所决定的。
唯物史观强调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而生产关系的变革是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的根本动力。
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为马克思市民社会的观念和理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为我们理解和探讨市民社会与唯物史观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深刻而丰富的理论资源。
浅析马克思市民社会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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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市民社会的确立【摘要】本文从引言部分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和与现代社会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接着在正文部分分别从市民社会的历史过程、经济基础、政治结构、社会文化和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
最后在结论部分指出马克思市民社会的确立对当代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探讨了市民社会的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以及其对当代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现代社会、历史过程、经济基础、政治结构、社会文化、人际关系、影响、发展趋势。
1. 引言1.1 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概念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概念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社会形态。
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私人利益驱动的社会结构,其中个体之间存在竞争和利益冲突。
市民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渐确立,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
马克思强调市民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经济剥削,指出这些是市民社会存在的根本问题。
他认为市民社会的确立导致了阶级对立和社会不平等的加剧,进而引发了社会变革的需要。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1.2 市民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关系市民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组成部分。
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结构和运行方式。
市民社会与现代社会密不可分,它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和支柱。
在市民社会中,个人作为自由的市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形成了社会各个领域的复杂网络。
市民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现代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挑战。
市民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既是相互依存又是相互影响的。
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向,市民社会的政治结构影响着现代社会的治理方式,市民社会的社会文化塑造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市民社会的人际关系影响着现代社会的社会秩序。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多重维度及其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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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多重维度及其转换刘冬冬[摘要]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市民社会”是一个关键的思想史概念,贯穿于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早期,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在政治哲学层面上使用市民社会概念,将市民社会与国家对立起来,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随着新世界观的创立,马克思对市民社会进行政治经济学初步批判,从本体论维度阐发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作为物质生产关系总和,市民社会呈现出历史基%性的地位;通过对作为市民社会典型形态的资产阶级社会展开本质性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阐明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属性,为无产阶级革命和共产主义提供了科学根据。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维度;转换[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2-1071(2020)06-0044-06“市民社会”是马克思文本中的关键概念之一,随着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转变,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考察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运用维度,可以把握历史唯物主义创立和发展的基本线索。
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秘密的所在,正是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科学诊断,马克思发现了历史的规律,创立了历史科学。
显而易见,市民社会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奥秘的理论场域,无论是研究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还是回溯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事业,都需要回到市民社会中展开。
一、政治哲学维度:与国家相对立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概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Politike Koinonia”,这一概念代指古希腊时期人们共同生活于其中的城邦。
由于“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希望通过城邦过上有德性的良善生活,因而此时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更多的道德意蕴,作为伦理共同体而存在。
中世纪时,由于基督教成为国教,世俗政权实行政教合一的体制,市民社会与国家融合在一起,并没有区分开来。
到了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市民社会逐渐与民族国家相分离,成为与国家相对立的私人生活领域,而国家则成为与之相对的公共政治机构。
黑格尔市民社会论的三重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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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市民社会论的三重内涵
阎孟伟
【期刊名称】《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39)001
【摘要】黑格尔以自由意志的现实化为核心线索对市民社会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做了系统的、深入的理论探讨和论证,形成了一个内涵丰富、推论严整的逻辑体系,其中不仅包摄了有关市民社会的各个方面的问题,而且还独创性地将表述这些问题的基本概念设定为构成逻辑体系内在结构的各种规定性或环节.可以从市民社会发生学、市民社会现象学和市民社会目的论三个方面理解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在当代的意义.
【总页数】8页(P19-26)
【作者】阎孟伟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哲学院,天津市30007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516.35
【相关文献】
1.马克思对黑格尔伦理思想的超越——从社会动力、市民社会和道德理想三重意义上阐释
2.从思辨的市民社会到现实的市民社会——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3.马克思早期“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化阐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市民社会”概念再研究
4.市民社会与现代法治——以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为例
5."国家"超越市民社会的深层现实逻辑——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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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私人等级的市民社会 及其精神特质
1843 年 3 月至 9 月, 也就是在5莱茵报6 被查封 之后, 马克思着手写下了5黑格尔法哲学批判6这部 手稿, 对黑格尔法哲学理 论即国家学说进 行批判。 这部手稿主要涉及黑格尔5法哲学原理6的第 261 节
至 313 节, 内容包括国内法和国家内部制度中的王 权、行政权和立法权。在这部手稿中, 马克思并没有 对/ 市民社会0概念作出界定, 而主要是评析黑格尔 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的理论。这很可能是因 为, 马克思此时对黑格尔有关市民社会的理论没有 太多的异议。从手稿中, 我们也可以看出, 马克思基 本上就是从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论断出发来讨论 问题。而有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的论述, 也是 从黑格尔的观点和逻辑出发, 通过批判性的分析, 推 论出与黑格尔不同的结论。如他开篇批评了黑格尔 关于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 外在必然性0和/ 内 在目的0的观点, 认为黑格尔的这个观点/ 提出了一 个没有解决的二律背反0, 因为, / 外在必然性0 表明 国家和市民社会在本质上是对立的, 市民社会不是 以普遍物为自身的本质或规定性, 而是以私人目的 和特殊利益为本质的活动, 由此不能推论出国家是 家庭和市民社会的/ 内在目的0的结论; 再如, 黑格尔 确认市民社会是/ 私人等级0, 这种私人等级通过立 法权的要素而获得政治意义和政治效能。对此, 马 克思批评说, 市民社会作为私人等级, 表明的是国家 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对立, / 表现出市民社会同政治 意义和政治效能的对立, 表现出政治性质的缺乏, 即 市民社会本身 是没有政 治意义和 政治效能 的0 ¹ 。 私人等级是市民社会的直 接的、本质 的、具体 的等 级, 市民社会要获得政治意义和政治效能, 它本身就 不再是私人等级。所以, 一个现实的市民必然处在 一个双重组织中: 作为公民他处于官僚组织中, 而作 为私人则处在社会组织即市民社会的组织中。这是 市民社会成员的双重生活, 或个人存在的二重化。
心的秘密. , 又显示出- 国家在市民信念上具有的深 度和强度. ; ( 3) -市民. , 即具有同普遍东西对立的特 殊利益的人, 市民社会的成员, 被看作-固定不变的 个人. ; 另一方面, 国家也同-市民. 这种-固定不变的 个人. 相对立。0 » 这三点的核心就是市民社会的/ 私 人利己主义0, 这是市民社会的精神特质。所以, 当 马克思指责黑格尔到处把/ 观念作为主体0, 从而颠 倒观念与现实主体的关系时, 他所说的/ 观念0并不 是一般意义上的与物质生活相对立的观念, 而是特 指黑格尔所设立的那个/ 无限的现实精神0即独立自 行的伦理理念, 亦即黑格尔所理解的、作为主体的所 谓/ 现实的观念0, 就是那个按照一定的原则和一定 的意图而行动的/ 无限的现实精神0( 或伦理精神) 。 黑格尔把这个精神看成是真正现实的精神, 看成是 本质性的东西, 而把来自市民社会普遍经验的市民 社会精神看成是假象或/ 现象0, 这是一种颠倒的认 识, 即/ 现实性没有被说成是这种现实性本身, 而被 说成是某种其他的现实性。普通经验没有把它本身 的精神, 而是把异己的精神作为精神; 另一方面, 现 实的观念没有把从自身中发展起来的现实, 而是把 普通经验作为定在0 ¼。而在马克思看来, 真正的现 实精神是家庭和市民社会, 如他所说: / 家庭和市民 社会是国家的现实的构成部分, 是意志的现实的精 神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存在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 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可是, 在黑格尔看 来又相反, 它们是由现实的观念产生的。把它们结 合成国家的不是它们自己的生存过程, 而是观念的 生存过程, 是观念使它们从它自身中分离出来。就 是说, 它们才是这种观念的有限性。它们的存在归 功于另外的精神, 而不归功于它们自己的精神0 ½ 。 黑格尔把独立自行的伦理理念看成是真正现实的精 神, 认为这种精神把自己分为家庭和市民社会这两 个有限的领域, 目的是/ 返回自身0, 这 不过是一种 / 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0。
学术评论
马克思历史理论中的市民社会概念
阎孟伟
摘 要 日本学者望月清司先生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称之为/ 市民社会的历史理论0。然而从 马克思的理论著述中可以看出, / 市民社会0这个概念在马克思早期的著述中, 也就是在他的历史理 论的形成期, 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主要用于阐释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起源、基础、前提和功能。而 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形成以后, 特别是在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 马克思则很少使用市民 社会概念来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性分析。而且, 在马克思看来, 无产阶级争取自由和解放的斗 争恰恰是扬弃或消灭市民社会而争取人类解放的斗争。因此, 对马克思来说, 他的历史理论的立脚 点, 不可能是/ 市民社会0, 而只能是/ 人类社会0或/ 社会的人类0。
最后, 马克思在手稿中也谈到了市民社会内部 的等级差别问题。他指出: / 正像市民社会同政治社 会分离一样, 市民社会在自己内部也分为等级和社 会地位, 虽然后二者彼此也有一定的关系。享受和 享受能力是市民等级或市民社会的原则。0 ½ 他也特 别指出了在市民社会中存在着一个/ 丧失财产的人 们和直接劳动的及具体劳动的等级0, 认为这个等级 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 还不如说是市民 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在这里, 他还 没有用/ 无产阶级0或/ 工人阶级0这样的概念来规定 这个等级, 而依然是从/ 私人等级0的意义上理解这 个等级, 以说明个人作为私人在市民社会中是不平 等的。但马克思同时又认为, 这种私人等级内部的 差别同样没有政治意义。他说: / 既然黑格尔把整个 市民社会当作私人等级而同政治国家对立起来, 那 么私人等级内部的差别, 即不同的市民等级, 对国家 来说就自然只具有私人的意义, 而不具有政治意义。 因为不同的市民等级只是一定原则的实现、存在, 即 作为市民社会原则的私人等级的实现、存在。但是, 如果必须放弃原则, 那么这一原则内部的各种分离 对政治国家来说自然就更不存在了。0 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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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民社会的自我异化与 人的解放
在完成了5黑格尔法哲学批判6 的写作之后, 马 克思接着就写了5论犹太人问题6和5黑格尔法哲学 批判导言6 两篇文章, 同时刊登在 1844 年5德法年 鉴6上。在这两篇文章中, 马克思把市民社会概念同 人的解放理 论联 系在一 起, 因而有 了更 为重 要的 意义。
5论犹太人问题6的主题是/ 政治解放0和政治解 放与人的解放的关系问题。这篇文章对于研究马克 思的政治哲学来说, 是极为重要的文献。在这篇文 章中, 马克思围绕政治解放的内涵和政治解放与人 类解放的关系问题, 比较集中地阐释了他对市民社 会的基本理解, 其思想内容也有一些重要的进展。
首先, 如果说, 在5黑格尔法哲学批判6中, 马克 思更侧重对市民社会精神特质的分析, 那么, 在这篇 文章中, 马克思则侧重从现实生活的意义上阐明市 民社会的一般特征。他说: / 在政治国家真正形成的 地方, 人不仅在思想中, 在意识中, 而且在现实中, 在 生活中, 都过着双重的生活 ) ) ) 天国的生活和尘世 的生活。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 在这个共 同体中, 人把自己看作社会存在物; 后一种是市民社 会中的生活, 在这个社会中, 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 把他人看作工具, 把自己也降为工具, 并成为异己力 量的玩物。0 ¿ 马克思认为, 市民社会是人的直接的 现实, 只有在市民社会中, 人才把自己和别人看作现 实的个人。但马克思同时又借助黑格尔的说法, 把 市民社会说成是一种/ 不真实的现象0, 即在市民社 会中, 人不是作为类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而存在, 仅 仅是作为私人而存在。而在不承认人的一切私人差 别的政治共同体中, 人才作为类存在物, 作为社会存 在物而存在, 但这不是人的现实性, 而是被剥夺了自其次, Βιβλιοθήκη 克思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使用/ 市民
¹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6 第 3 卷, 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 第 95 页。 º 转引自李光灿、吕世 伦5马克 思恩 格斯法 律思想 史6 , 法 律出 版
社 1991 年版, 第 130~ 131 页。 »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6 第 3 卷, 第 54 页。 ¼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6 第 3 卷, 第 10 页。 ½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6 第 3 卷, 第 11 页。
关键词 市民社会 马克思 历史理论
2009 年底, 韩立新教授翻译出版了日本学者望 月清司的著作5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6。这部厚重 的作品给我国学界关注此问题的学者带来了不小的 震动。据韩立新介绍, 望月清司在日本属/ 市民社会 派马克思主义0, 其理论特点是, 区分/ 市民社会0 和 / 资产阶级社会0这两个概念, 强调市民社会的内在 必然性及其积极意义, 并将马克思对历史的描述概 括为/ 共同体 y 市民社会 y社会主义0这样一个三段 式过程。望月先生本人也是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表 述为/ 建立在市民社会批判认识基础上的世界史0, 或/ 市民社会的历史理论0。可见, 在他对马克思历 史理论的解读中市民社会这个概念被赋予了特别重 要的地位。望月先生的这部著作充满了细腻的推论 分析和复杂的技术性考证, 其严谨周密的学术风格 令人赞叹不已。然而, 从马克思本人对/ 市民社会0 概念的使用情况来看, 有一个/ 面相0上的问题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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