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有创诊疗活动和精神科特殊诊疗活动管理制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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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6年9月25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医院管理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精神科医院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安全、治疗、护理、处方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必须听从执行。

第三条精神科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得随意更换医疗团队。

第五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临床路径,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疗,避免过度治疗和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改进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第八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审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确保医务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提高群众信任度。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十一条患者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告知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信息,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第十二条患者有隐私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医疗信息和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患者有选择权,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行进行治疗或手术,应当听取患者的反馈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有安全权,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做好患者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第十五条患者有救治权,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不得因患者经济条件差而拒绝治疗,应当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

第十六条患者有投诉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积极解决问题,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目录1.精神科病人入院制度2.约束器具使用制度3.精神科出院制度4.出院管理制度5.出院流程6.出院指导7.精神科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与程序8.精神科与基层合作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9.精神科病人转院制度10.精神科转科制度11.重性精神病人应急医疗处置程序12.精神科诊断与诊断复核制度13.对伴有躯体疾病的精神病患者请会诊制度与流程14.实施有创诊疗活动和精神科特殊诊疗活动管理制度15.精神科临床安全管理制度16.精神科医疗安全防范制度17.精神科医疗安全检查制度18.诊断复核与对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19.精神科安全管理风险预案20.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21.精神科护理风险危险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22.精神科工作制度23.精神科病区管理制度24.精神科健康教育制度25.精神科病房健康教育工作制度26.精神科业务学习制度27.心理测查操作规程28.精神科抢救室工作制度29.精神科住院病人会诊制度30.精神科活动室工作制度31.精神科心理咨询工作制度32.精神病患者实施住院医疗保护措施的制度33.精神科会议制度34.精神病患者住院相关制度35.精神病人住院说明36.精神科病历书写要求37.精神科管理制度和要求一、精神科病人入院制度1.病人需住院时,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患者及监护人)、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病房护士及时接诊新入院病人,将病人带入病室内。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住院环境和有关事项,并签字。

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做好入院评估。

4.对急诊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

5.病人入院后,接诊护士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

6.接诊医师应认真诊查患者,及时下达医嘱,书写各项医疗文书,签署医疗知情同意书,做好风险评估及医患沟通。

特诊科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特诊科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特诊科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诊科工作秩序,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诊科是专门针对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的科室,主要面向一些疑难杂症或慢性病患者。

第三条特诊科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主导,以效率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科学诊疗,精细管理,人文关怀”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特诊科设有部门主任、副主任、医生、护士等职位,各职务分工清晰,各司其职。

第五条特诊科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医疗纪律规范》,严格遵守医德医风,保护患者隐私,严守医疗秘密。

第六条特诊科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服从上级安排,积极配合协调工作,保持团结合作,共同推动科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特诊科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背规定,任何不当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第八条特诊科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礼物,不得从事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九条特诊科接待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及时为患者提供咨询、挂号、缴费等服务,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初步评估。

第十条在患者就诊时,医生应认真倾听患者的主诉,详细询问病史,细致检查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第十一条医生应向患者详细解释疾病的发展过程、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消除患者的恐惧和疑虑。

第十二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不得草率从事,确保诊断准确,治疗合理,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三条医生不得随意更改诊疗方案,如有必要变更,须经患者同意,并及时记录在病历中。

第十四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合理开具药品名称、规格和用量,不得违法乱开处方。

第十五条护士在执行医生嘱托时应注意细致,不得有疏忽大意的行为,保证药品和治疗按时、按量给予患者。

第十六条在患者出院时,医生要向患者交代注意事项,告知复诊时间,保持与患者的联系,关心患者的康复情况。

有创诊疗操作规范

有创诊疗操作规范

概述一、定义:有创诊疗操作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具有一定创伤和风险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

二、分类:1、一般性操作:各种内镜检查、各种穿刺(包括胸穿、腰穿、骨穿、肾脏穿刺、甲状腺穿刺、深静脉穿刺、淋巴结穿刺、上颌窦穿刺等等)、有创性的治疗、淋巴结活检、治疗方案的更改、椎间盘吸切、各种封闭、关节腔内注射、切开引流、静脉切开等。

2、特殊性操作:各类型手术。

有创诊疗操作管理制度1、新的有创诊疗操作需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后方可进行。

2、在行有创操作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代清楚此项有创操作对患者诊断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强调其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和存在的其他问题,使患者和家属充分知情,尊重患者和委托人的意见,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进行操作前,按要求做好各种药物过敏试验、备皮及化验检查;准备好环境,备齐抢救物品、药品。

4、严格按有创操作常规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及操作结束后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5、操作完毕,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注意事项,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认真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病情变化,并做好交接。

有创操作准入管理制度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病人的利益,对临床有创检查、治疗项目实行资格准入。

(一)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技科在常规条件下所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病人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病人的有创操作。

(二)有创检查项目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更新。

(三)有创操作准入适用于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在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进修生、外院调入我院的医师、脱离临床工作2年以上准备重返临床的医师。

(四)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经验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后提出申请,每次应有相应的医师签字。

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

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

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在现代医学中,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但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这些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的定义、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培训与教育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的定义有创诊疗是指在医疗过程中,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对患者体内或体表进行侵入性操作,以达到诊断和治疗目的的一种方法。

特殊诊疗则是指采用先进的医疗技术、设备或药物,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方法。

这两种诊疗方法都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患者的安全。

二、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管理制度1. 诊疗项目的分类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项目可以根据风险程度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等。

高风险诊疗技术则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性,需要准入要求。

2. 诊疗项目的授权与质控对于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5例以上的操作后,经科室质控小组审核同意,可予以本项目独立操作权限。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本院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凡在医院学习的实习生、进修生均不得开展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临床型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对于高风险诊疗技术,医院应建立准入制度,明确资质要求、培训要求、考核标准等。

医师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

同时,科室应设立质控小组,对高风险诊疗技术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3. 诊疗项目的培训与教育医院应加强对医师的培训与教育,确保其在掌握诊疗技术的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医疗安全知识、急救技能等。

此外,医院还应定期组织相关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医师的诊疗水平。

医院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

医院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

医院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制度
一、有创诊疗和特殊诊疗主要包括电抽搐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腰椎穿刺等。

二、医务部要对进行有创诊疗或特殊诊疗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授权,每2年考核一次。

三、需实施有创诊疗、特殊诊疗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主治或以上医师同意,由被授权医师实施。

四、在有创诊疗、特殊诊疗实施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告知清楚此项有创操作对患者诊断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强调其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和存在的其他问题,使患者和家属充分知情,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按要求做好操作前准备,完善各项检查,备齐抢救器械、药品等。

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核查患者身份;操作过程中及操作结束后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七、操作完毕,向患者或家属详细告知注意事项,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记录操作过程及病情变化,并做好交接。

四川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量控制标准(2016年版)

四川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量控制标准(2016年版)

四川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量控制标准(2016年版)
— 5 —
— 8 —
— 9 —
— 10 —
加分项目:科研与教学(共10分)
— 11 —
— 12 —
注:1.标准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条件;第二部分:能力与质量;第三部分:科研与教学(该项共10 分作,为加分项目)。

基本条件权重为20%,能力与质量权重为80%。


2.标准总分500分,300分为合格;
3.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和累积扣分,但最后得分或扣分不超过该项目的标准分;
4.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不计算在内;
6.标准中所指论文、课题、科研成果等,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项目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3. 四川省二级精神医院标准
4.2015成都市医疗服务质量检查标准-精神专科版
5.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筑设计参考图集及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6.康复科省质控标准
7.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版)(国家卫计委颁布)
— 13 —。

2023年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2023年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为全面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动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改革,完善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善服务管理、加强专科护理管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患者安全、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动规范诊疗和以精神科急危状况处置为主的临床途径等工作贯彻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贯彻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善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在借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3年版)》框架的基础上,调整并增长了具有精神病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1节,设立335条评价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21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善之用。

第七章共3节14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的运营、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合用于三级公立精神病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TO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记录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采用卫生部颁布的《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23年版)》的分类和表达方式。

精神科相关规章制度

精神科相关规章制度

精神科相关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精神科治疗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精神科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1. 精神科治疗机构必须有合法的办学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精神科治疗机构必须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及护士,确保医护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

3. 精神科治疗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及药品,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4. 精神科治疗机构必须建立患者档案,对患者的病史、治疗方案及治疗效果进行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医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 医生应当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医生职责。

2. 护士应当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

3. 医护人员要加强对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的诉求,关心患者的心理状态,提供专业的精神疗法。

四、患者权益保护措施1. 精神科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患者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虐待和歧视。

2. 精神科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保护患者的隐私。

3. 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和治疗方法,拒绝不必要的医疗干预,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五、精神科治疗工作流程1. 精神科治疗应当以患者为中心,采取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综合运用药物疗法、心理治疗和社会康复等手段,全面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2. 精神科治疗应当建立科学的诊疗流程,定期复查患者的病情,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3. 精神科治疗应当建立完善的病例管理制度,对患者的病史、治疗方案及治疗效果进行记录,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细致的跟进。

六、精神科治疗工作安全管理1. 精神科治疗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 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和治疗过程的安全,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精神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精神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精神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精神科室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医护人员健康,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精神科室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精神科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精神科室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精神科室管理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导向,以科研为支撑”的原则,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患者可以根据医嘱和病情选择精神科室治疗,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权利和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职业操守,strict录和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六条精神科室设立专门的质控小组,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精神科室应加强科研和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八条精神科室应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院环境卫生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九条精神科室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条精神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精神科室管理由院长负责,设立专门的精神科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精神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精神科室设立医务科、护理科、行政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三条精神科室设立医疗质控小组,负责医疗质量的评估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精神科室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卫生安全管理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精神科室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患者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精神科室设立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章医务管理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患者的利益和尊严,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护理10个核心制度

护理10个核心制度

禄丰县人民医院护理核心制度一、分级护理制度(一)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患者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级别,并下达医嘱。

(二)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三)患者一览表和床头牌上有分级护理标志,标志与护理级别吻合,根据医嘱及时更改。

患者住院期间应根据级别要求落实各项护理工作。

(四)分级护理范围:1、特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一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二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4、三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五)分级护理要求:1、特级护理:(I)安置患者于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24小时专人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各种管道通畅、固定妥善。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和护理.并观察用药效果及反应。

(3)及时、客观填写护理记录,准确测量、记录24小时出人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应用护理程序评估患者病情,及时制定和调整护理计划。

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范文

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范文

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范文一、引言特殊诊疗是指对一些具有特殊情况和需要特殊手段进行诊疗的疾病或病情。

针对这些特殊诊疗的需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的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以确保患者在特殊诊疗中获得有效治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保证患者的安全。

二、特殊诊疗质量管理制度1. 引入科学的评价指标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中,应引入科学的评价指标来评估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

例如,可以制定特殊诊疗的成功率、并发症发生率、手术时间等指标作为评价医疗机构质量的重要依据,从而为特殊诊疗提供科学的参考。

2. 打造专业的医疗团队特殊诊疗需要协同合作的医疗团队,医疗机构应组建专业的、高素质的医疗团队。

例如,对于心脏手术,医疗团队应包括心脏外科医生、心脏内科医生、麻醉师、护士等专业人员,以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

3. 强化内部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特殊诊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例如,手术前后的消毒措施、手术器械的质量检查、手术室的清洁与通风等环节都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保障手术过程的安全。

4. 加强医疗技术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特殊诊疗需要高超的医疗技术支持和操作,只有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保证特殊诊疗的安全与有效性。

三、患者安全制度1. 加强患者知情权的保护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知情权的保护,确保患者对特殊诊疗内容、风险和可能的后果有清楚的了解。

医疗机构应与患者进行详细的沟通,提供充分的信息,让患者能够做出知情决策。

2.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针对特殊诊疗的安全风险,医疗机构应进行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例如,对于特殊手术,医疗机构应评估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手术前进行患者身体检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

3. 建立患者投诉与反馈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投诉与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与意见反馈,并进行改进。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考核记录

精神病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考核记录

2
安全
管理
与持 续改
6、病情评估管理
4

(45
分) 7、院内外会诊管理
2
8、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10
9、出院管理
4
10、科室工作质量管理
5
11、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对住院病历质量实施监控
8
与评价
1、依法执业
2
2、人力资源管理
1
科室
参与 3、职业安全防护
1
医院
管理 4、医德医风
1

(8分)
5、科室工作的计划性
2
分)
5、临床精神医学教育
4
6、科研及论文管理
6
1、预约诊疗服务
1
2、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1
3、住院转诊服务流程管理
4
医院
服务
管理 4、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3
(12
分)
5、对医疗投诉的管理
1
6、就诊环境管理
1
7、平安医院管理
1
1、有创诊疗活动和精神科特殊 诊疗活动
1
2、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 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精神病医院病区工作质量考核记录表(2013版)
科室:

核时间:

核人:
得分:
考核 项目
考核要点
存在问题
分值
1、精神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 诊疗。
1
扣分 得分
2、完成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
2
坚持 3、推进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管 医院 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
5
公益
性 4、制定应急预案,承担突发公 (20 共事件的医疗救援防控工作

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制度

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制度

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人群就医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人群包含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其他具有特殊需求的患者。

在医院内,特殊人群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权利,医院将依照不同特殊人群的需求供应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和特殊人群就医者,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

第二章特殊人群健康管理第四条医院将建立特殊人群健康档案,对特殊人群进行健康情形的定期评估和跟踪,并依据评估结果供应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第五条医院将建立特殊人群健康教育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卫生宣传和个别引导等形式,提升特殊人群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本领。

第六条医院将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特殊人群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第三章特殊人群就医服务第七条医院将设立特殊人群就医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咨询和投诉,并协调医务人员供应相应的服务。

第八条医院将依据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和就医次序,订立特殊人群优先就医方案,确保特殊人群能够优先就诊,减少等待时间。

第九条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就医区域或通道,为特殊人群供应舒适的就诊环境和便捷的就医通道。

第十条医院将加强特殊人群就医信息的管理,保护特殊人群的个人隐私,并确保特殊人群的就医信息使用安全、合法。

第四章特殊人群资源统筹第十一条医院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和医院资源的供应情况,合理配置医院的各类医疗资源,确保特殊人群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将定期评估和分析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和资源利用情况,依据评估结果完善资源配置计划,优化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体验。

第十三条医院将建立和完善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为特殊人群供应优先接诊、优先治疗和优先用药等医疗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医院将乐观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等合作,争取更多的医疗资源和资金支持,为特殊人群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

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具体如下: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

2、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3、ICU、新生儿科/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带”,作为实施抢救、输血、输液等各项诊疗、护理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

腕带内容包括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

新生儿腕带内容包括床号、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等。

腕带由病房护士双人填写并亲视病人佩戴。

4、手术前一天,各病区分管护士根据医嘱查对手术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

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及腕带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接走。

进入手术室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手术间。

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仍应持手术病人接送卡及病历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离开。

5、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与病区交接时,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及“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

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同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毕,双方分别在“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及“患者转入交接记录本”签字后方可离开。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中与临床科室密切相关条款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中与临床科室密切相关条款

4.5.4.2 每一位住院患者均有适宜的诊疗计划,由高级职 称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
诊疗活动由高级职称精神科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签字。
诊疗方案的更改应及时与患者及监护人沟通,并做记录
据检查结果分析判断,适时调整诊疗方案,并分析调整 原因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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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毒、麻、精、放、易制毒化学品。 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
五、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3.5.1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建立“ 危急值”评价制度。
3.5.2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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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医患安全
六、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噎食、窒息 、自杀、暴力攻击、擅自离院等意外事件发生。
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
录并有患者或监护人签字。 需要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
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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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医院服务
2.6.4.1 明确规定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
件与程序、入院后的诊断复核程序,保障患者能获
十、全员急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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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医院服务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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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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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4.5.1.1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病情评 估/诊断。 患者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 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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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1
实施有创诊疗活动和精神科特殊诊疗活动管理制度
1.有创诊疗操作是指医师对病人进行有创伤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和治疗。

精神科特殊诊疗活动是指采取
一定的措施对患者实施诊疗,该措施有可能给患者带来一定创伤,如使用胰岛素休克治疗精神分裂症、电休克治疗等
2.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病人是否应当进行有创诊断、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殊
诊疗,决定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殊诊疗活动的方式及时机。

科主任要严格按照各级医师
权限合理安排,实习医师和试用期医师不得单独操作。

3.在进行有创诊疗和精神科特殊诊疗前,经治医生须加强与病人或家属的交流,熟悉病人的病情,包括病
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等等。

重点交代清楚有创操作检查、治疗和精神科特殊诊疗的重要性
和必要性,要强调其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和其他问题,使患者和家属充分知情。

尊重患者及家属意
见,待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4.做好环境准备,备齐抢救物品和药品。

进行操作前,须确定位置,必要时对实施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和
精神科特殊诊疗的病人适时使用“腕带”,作为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手段。

按要求备皮、消毒,做好药物过敏试验及各种化验检查,。

5.检查治疗过程中使用的麻醉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使用,必要时请麻醉医生同意后方可使
用,且麻醉医生应观察麻醉过程,以防意外情况发生。

6.在进行有创检查、有创治疗和精神科特殊诊疗操作前须再次确认病人姓名、部位、方式。

7.执行操作期间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交流的严肃性,不得谈论与诊疗活动无关的话题,注意时刻尊重病
人。

操作期间不得接听任何电话。

8.严格按操作常规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及操作结束后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
理,确保患者安全。

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操作,请上级医
师来解决。

必要时报医务科,请急会诊。

操作完毕,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代注意事项。

认真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病情变化,作好交接班工作,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

十你若真见过那些强者打拼的样子,就一定会明白,那些人之所以能达到别人到不了的高度,全是因为他们吃过许多别人吃不了的苦。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横空出世的运气,只有不为人知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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