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共和主义自由观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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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圣平】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

【聂圣平】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 第23卷 第2期・129・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聂 圣 平(中国矿业大学 文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摘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各种相关的评论和研究铺天盖地而来,但国内学术界对共和主义的研究却相对较少。

本文试图阐述共和主义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共和主义追求的自由观念。

关键词:共和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图分类号:D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40(2008)02-0129-03一、共和主义的历史演变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开始在西方学界复兴并迅速成为一股潮流。

我们之所以称之为“复兴”而不是“兴起”,是因为事实上共和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

这一传统起源于古罗马,并且和西塞罗的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传统再次兴起,它构成了马基雅维利宪政思想的突出特征。

共和主义传统更为晚近的著名人物包括哈林顿,孟德斯鸠,当然还应该包括卢梭——“如果以一种非民粹主义的方式来解读他的著作的话”。

共和主义的传统也在《加图来信》和《联邦党人文集》这样的文本中得到清晰的体现。

传统的共和主义具有一些典型的特征,例如他们提倡“法律的帝国”而不是“人的帝国”;反对君主制,尤其是在英国内战时期及其后的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时期;主张不同权力相互制衡的混合宪政;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共和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而当时的公民主要是指占据社会主流地位的精英男子,并不包括妇女,儿童和奴隶等。

随着17、18世纪的到来,启蒙运动带来的自由、平等、博爱被人们普遍接受,原来传统的只适合“公民”的共和主义逐渐被适合于普通大众的自由主义所代替,并一跃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

共和主义“不但不再受到政治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的青睐,而且还从政治思想史家的视野中消失了”。

自由主义长期“霸占”着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宝座,其推行的自由至上的理念渗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上热衷于“小政府,大社会”的主张,经济上反对国家干预。

佩迪特的共和主义民主理论

佩迪特的共和主义民主理论

佩迪特的共和主义民主理论作者:曹钦来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05期【摘要】佩迪特提出了一种共和主义的自由观,但只有理解了他的民主理论,才能充分理解这种自由观。

他区分了“政治合法性”与“社会正义”,表明政治上的合法性要以民主为基础,而民主需要公民对国家个体化、无条件和有效的控制。

共和主义的民主是一种“论辩式”的民主,以民众对政府决策进行论辩的能力为核心。

为了使民主更好地运转,在某些方面需要实行“去政治化”,将相关决定权交给专家,避免决策者受到非理性情绪的影响。

佩迪特的论述对民主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更为纯粹的民主主义视角来看,他的思想仍然存在不够民主的方面。

【关键词】佩迪特;共和主义;民主【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997(2014)05-0069-09近年来西方政治哲学的热点之一,就是共和主义思想的复兴。

在这一复兴过程中,爱尔兰哲学家菲利普·佩迪特(Philip Pettit)的著作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他之前,当代共和主义的主流仍是“借古讽今”式的思想史研究,而非立场鲜明的规范性政治理论。

佩迪特单枪匹马地扭转了这一局面。

他从一种特定的自由概念出发,对法律、宪法、民主和市场等一系列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作为当代最为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在政治理论方面最著名的贡献,就是打破了传统的“消极积极”自由观的二分法,提出了独立的“共和主义”自由概念。

对于他的自由理论,国内外学术界已经有了大量的讨论。

但是,佩迪特的抱负并非是仅仅提出一种新的自由观,而是希望以此为基础,来勾勒出一套完整的政治哲学图景,并为现实中的制度设计提供参照标准。

在这个政治哲学图景中,关于民主的理论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按照佩迪特的说法,民主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自由,而对共和主义自由的保护则需要他所说的“论辩式民主”。

然而,与对他自由理论的讨论相比,这方面的深入研究仍然很匮乏。

马克思对施蒂纳唯心主义自由观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对施蒂纳唯心主义自由观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对施蒂纳唯心主义自由观的批判与超越作者:彭雪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年第04期[摘要]施蒂纳的自由观是建立在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立场之上的,他在寻求自由的抽象概念中,看到了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对自由的限制,从而得出了所谓“自由悖论”即愈是追求自由的过程便愈是感受到限制的过程,并将解决方法归结为观念上的“独自性”。

在政治思想上,其批判了政治自由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其中夹杂着对共产主义的错误认识和极端利己主义的自由观点。

马克思对施蒂纳自由观的批判是按照《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成文顺序所进行的,几乎是逐字逐句的批判,在批判施蒂纳唯心主义哲学立场和抽象自由观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关于自由本质的看法和通向自由的道路。

[关键词]自由;实践;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中图分类号]B14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23)04-0007-05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家麦克斯·施蒂纳(笔名,原名为卡斯帕尔·施密特)于1844年10月在德国莱比锡出版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对当时的德国哲学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该书中施蒂纳站在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之上,提出了自己以“唯一者”为最高概念的哲学体系,施蒂纳关于自由问题的论述集中于《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第一部分“人”中的第二章第三节对政治自由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的批判中和第二部分“我”中的第一章“独自性”中。

从黑格尔哲学立场出发,施蒂纳对自由的理解是抽象的,因而虽然其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同从前社会形态一样存在着对人的种种限制,使人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但其囿于唯心主义的立场无法看到自由的本质和限制自由的物质动因,最终将通向自由的途径也归到了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之下,归结为观念上的“独自性”。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第一卷第三章以大量的篇幅对施蒂纳的哲学思想进行了几乎逐字逐句的批判,并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了自由的本质及其实现的物质条件,并通过批判施蒂纳对政治自由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所进行的批判中,澄清了共产主义,提出了在真正的集体中实践的实现个人自由的思想。

共和主义自由观对自由主义自由观

共和主义自由观对自由主义自由观

共和主義自由觀對自由主義自由觀●普特 (André Van de Putte)一 自由、自然權利與社會按照自由主義學說,人是生而自由的。

這種天賦自由導致了也被視為天賦的個人權利。

它們不屬於政治權利,因為它們不是出自某種能構成這些權利的政治制度。

它們直接依附於主體,因為主體乃是一個自我,一個人。

因此,自然權利被認為是屬於先於任何政治制度的自然狀態的權利或自由。

它們屬於一個任何個人均可置身其中享有無限行動自由、不受任何政治權力干涉的領域。

但是,由於此類自由在自然狀態中難以被保障,理性便提議所有個人訂立社會契約,政治社會隨之應運而生,其職責在於維護和保障此類天賦自由。

職是之故,政治社會乃是一人造物,而非一自然實體。

個人先於社會並受到保存自身生命以及促進自身利益之願望和傾向的驅動。

據認為,此類欲望和意願在一個人進入群體生活之前便業已存在,其內容與形式均非群體生活的產物。

作為欲望奴僕的工具理性告訴我們,服從國家和法律不妨是滿足此類欲望的權宜之計。

這意味Â,自由主義不僅涉及自然權利,在更隱秘的方面,它也訴諸功利性原則:政治社會有利於天賦的自由和權利。

二 自由與奴役共和主義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義的關鍵分歧)在於,它認為自由不是自然事實,也不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天賦的特性,並主張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創造的一種法律狀態。

自由的首要特性不是實質上的不干涉狀況,也非不受任何外在妨礙地滿足自己願望的機會,而是一種提供保障的法律狀況,即保共和主義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義的關鍵分歧)在於,它認為自由不是自然事實,也不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天賦的特性,並主張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創造的一種法律狀態。

因此,自由只能存在於一種特殊的社會中。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1999年8月號 總第五十四期障依照權利,排除任何干預,因為一個人要從事的活動屬於合法行為。

因此,自由只能存在於一種特殊的社會中。

為了辨析清楚,我們來考察一下共和主義者所認為的自由的反面,即奴役狀態。

主要现代政治意识形态

主要现代政治意识形态

自由主义的要素
1、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反映了一 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 种坚持人类个体具有至高无上价值的信念。 种坚持人类个体具有至高无上价值的信念。 自由: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 2、自由: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优先 于平等、正义和权威,但主张“法律之下的自由” 于平等、正义和权威,但主张“法律之下的自由”。 3、理性:自由主义者相信世界有一个理性的结构, 、理性:自由主义者相信世界有一个理性的结构, 可以经过人类理智的运用和严谨的探究获得解释。个人 可以经过人类理智的运用和严谨的探究获得解释。 有能力按自身利益做出明智判断, 有能力按自身利益做出明智判断,并在大多数情况下他 们自己就是自身利益最好的判定者. 们自己就是自身利益最好的判定者 4、平等:自由主义者重视个人权利和资格,特别 、平等:自由主义者重视个人权利和资格, 是法律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政治平等(一人一票、 是法律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政治平等(一人一票、 票票等值)。 票票等值)。 5、宽容:相信表现为道德、文化和政治多样性的 、宽容:相信表现为道德、 多元主义是积极有益的。 多元主义是积极有益的。
约翰· 约翰·格雷:自由主义的特征
尽管自由主义并没有单一的、一成不变的性质或本质, 尽管自由主义并没有单一的、一成不变的性质或本质, 但它却拥有一套独特的特征, 但它却拥有一套独特的特征,这些特征显示了自由主义的 现代性, 现代性,同时也使自由主义与其它的现代智识传统以及与 之相关的政治运动区分开来。 之相关的政治运动区分开来。 1、个人主义的 、个人主义的——主张个人对于任何社会集体之要求 主张个人对于任何社会集体之要求 的道德优先性; 的道德优先性; 2、平等主义的 赋予所有人以同等的道德地位, 、平等主义的——赋予所有人以同等的道德地位,否 赋予所有人以同等的道德地位 认人们之间在道德价值上的差异与法律秩序或政治秩序的 相关性; 相关性; 3、普遍主义的 肯定人类种属的道德统一性, 、普遍主义的——肯定人类种属的道德统一性,而仅 肯定人类种属的道德统一性 仅给予特殊的历史联合体与文化形式以次要的意义; 仅给予特殊的历史联合体与文化形式以次要的意义; 4、社会向善论 认为所有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安排都 、社会向善论——认为所有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安排都 是可以纠正和改善的。 是可以纠正原则——自由主义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多 、平衡原则 自由主义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多 元社会, 元社会,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依赖于社会各组成部分之 间的平衡关系,权力、 间的平衡关系,权力、财富甚至意见的过分集中会构 成对社会平衡与进步的威胁。 成对社会平衡与进步的威胁。 2、自发原则 强调社会的自发秩序, 、自发原则——强调社会的自发秩序,强调自由 强调社会的自发秩序 个人的创造性,强调较少的社会控制。 个人的创造性,强调较少的社会控制。 3、统一性原则 主张实现某种普遍性的秩序, 、统一性原则——主张实现某种普遍性的秩序, 主张实现某种普遍性的秩序 人的本性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是相同的, 人的本性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是相同的,人们在 种族、国籍、宗教、性别、 种族、国籍、宗教、性别、阶级方面的差别并不会影 响人们的基本道德与知识特征, 响人们的基本道德与知识特征,并不能构成阻止某些 人享受自由或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的理由。 人享受自由或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的理由。

什么是共和主义_基本理念

什么是共和主义_基本理念

什么是共和主义_基本理念 共和主义由于其应⽤范围的深⼊和⼴泛,正越来越多地进⼊公民的⽣活和思想领域。

那么你对共和主义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什么是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指认定政治权威最终来⾃⼈民同意的原则,拒绝接受君主和王朝统治原则。

共和主义是西⽅⼀种古⽼的政治传统。

⼀般认为,共和主义是由柏拉图创⽴,经由西塞罗、罗马法学家发展,到近代的马基雅维利、哈灵顿、弥尔顿,再到卢梭和雅各宾派那⾥终结,于⼆战后由汉娜·阿伦特复兴。

共和思想的精髓、不⾜及其规避,国内学者刘军宁把共和思想的原则准绳概括为“公”、“共”、“和”,共和主义由于其应⽤范围的深⼊和⼴泛,正越来越多地进⼊公民的⽣活和思想领域。

分为传统共和主义和新共和主义。

传统共和主义: 政体形式:与君主制相对⽽⾔的共和制,共和国的国家元⾸是由宪法确定并定期任命的,⽽⾮世袭的;其政府职能是法定的、有限的。

⾃由主义的制度内涵:与混合政体、分权制衡、法治、代议制等宪政原则结合在⼀起,是对纯粹民主原则的⼀种节制或限制。

新共和主义: 巴伯认为,新共和主义就是⼀种强调平等、政治参与和公共精神的政治模式,它区别于以个⼈取向为特征的⾃由主义和包含着威权政策的社会主义。

共和主义基本理念 ⾃由观 共和主义认为,⾃由的国家先于⾃由的个⼈⽽存在。

对国家⾃由优先性的强调,充分肯定了个⼈⾃由与国家政体之间的逻辑联系,这就是说,离开⾃由的国家,⾃由的个⼈便⽆从说起。

⾃由的国家是个⼈⾃由得以展现的公共空间。

这与⾃由主义的⽴场截然不同。

近代⾃由主义的先驱作家霍布斯认为,个⼈⾃由和国家问题乃是可以分离的两个问题,在利维坦式的国家中,个⼈⾃由恰恰最有可能得到保障,公共⾃由和个⼈⾃由并⽆联系。

霍布斯曾以嘲笑的⼝吻说,意⼤利独⽴的路加城中的个⼈并不见得⽐君主统治的君⼠坦丁堡中的个⼈有更多的⾃由,霍布斯强调个⼈⾃由多少并不在于法律的来源,⽽是要看法律所允许的⾃由活动的范围。

中央电大政治学原理作业之四参考答案.

中央电大政治学原理作业之四参考答案.

中央电大政治学原理作业之四参考答案(2006年1月版)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8分)1.作为一种制度,民主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以公民的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政治决策以公民的意见为最终依据。

2.根据分权制衡思想,可以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功能划分,在分别执行国家各种权力的各个国家机关之间,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3.政府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暴力手段为后盾,具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普遍强制力。

4.经验事实证明,权力的滥用是社会动荡的根源。

5.政治文化是一国国民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于生活在其中的政治体系和所承担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它与政府、政治组织等制度性结构相对应,成为政治体系的主观要素。

6.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治权力问题。

7.中国当前最重要的政治社团是工会、青年组织和妇女组织。

8.宪政建设是实现当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路径。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均不能得分)1.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在大多数国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施。

在所有不同版本的民主实践中,建立在自由民主理论基础上的( C )是最通行的制度模式。

A直接民主B间接民主C宪政民主D人民民主2.政党形成于19世纪初期,它的产生是现代(D)政治发展的产物。

A委员会B君主立宪C共和民主D议会民主3.现代国家的选举原则主要有( ABCD )。

A平等选举原则B直接选举原则C间接选举原则D普遍选举原则4.20世纪现代自由主义的主要观点是( AB )。

A福利改革B经济干预C自由经济D自由贸易5.综合现代国家宪法及其精神实质来看,宪法对国家政权组织建构提出了如下原则要求( ABD )。

A权力制约原则B法治原则C监督原则D人民主权原则6.“第三条道路”,指的是一种既非资本主义也非社会主义的第三种选择的思想。

它与所谓的(A D )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

A 新社会民主主义B 保守主义C 自由主义D 后社会主义7.( C )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篇》教学设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篇》教学设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篇》教学设计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自由的内涵,理解宪法中的自由权的相关知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

教学难点:自由的内涵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PPT教学时间:1学时教学内容:一、导入:播放有关自由的视频1、“自由”的内涵(板书)提问:何为自由?你如何理解自由?自由,在古代多指实现天道与人道交融互通,达到物我为一、天人合一的境界。

现在,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就是社要在会主义条件下,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全社会成员在经济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政治上共同享有平等权利,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自由权利。

2、我国宪法中的自由权(板书)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自由的追求(板书)在中国文化里,无论是入世有为的儒家,还是出世无为的道家,无论他们的生存环境和行为特征有何不同,但是在内心和精神的层面,他们都同样拥有着自由的灵魂、都同样构建着独立的人格,都可以因为心灵的独立自由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为了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发展,凝聚全国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而提出的一系列核心价值观念。

这些核心价值观包括:
1. 爱国主义:热爱自己的祖国,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

2. 集体主义: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注重团结合作与社会责任。

3. 社会公平正义:追求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促进贫富差距的逐步缩小。

4. 自由平等:尊重和保护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反对一切歧视和不平等现象。

5. 诚信友善:崇尚诚信守信,积极培育友善互助和谐的社会风气。

6. 社会秩序:倡导遵守法律、守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秩序。

7. 共同富裕: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良性循环。

这些核心价值观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
要的指导意义,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广和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广大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

专题一中国政治民主化、法制化历程

专题一中国政治民主化、法制化历程

专题一中国政治民主化、法制化历程[主题立意]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国家政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世界的现代化进程首先发端于西欧,然后再传播到欧洲其他地区和北美,从20世纪开始,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国家也都先后开始了现代化进程。

因此,政治民主化是和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程又基本上贯穿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而中国民众对民主与法制的追求与建设则是发端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是和近代先进人士的救国强国的探索结合在一起的。

新中国的成立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建设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前提条件。

下面就资本主义政治民主化和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历程作一个专题梳理。

第一、世界古代史的民主法制一、雅典民主政治的内容1、建立过程:雅典民主政治确立,平民与贵族反复斗争的结果。

公元前6世纪,改革改变了贵族专权的局面,从而把雅典导向了民主政治和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奠定了雅典繁荣的基础。

的改革,使雅典所有的公民都有机会参与国家政治事务,标志着。

到了伯里克利时期,民主制度发展到了巅峰。

雅典民主政治实质上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奴隶主的民主。

2、基本特征:法治、、3、主要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有。

②、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内政、外交、战争、和平、重要官员任免等一切国家大事,都由公民大会讨论决定。

(思考:雅典年满20岁的公民均可参加公民大会,现在议会怎样组成?)③国家最高常设行政机关是,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召集公民大会。

④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机关和监察机关,对公民大会的决议拥有最终核准权。

④国家一切官职向各等级公民开放,国家官员由选举产生。

各级公职人员实行“公职津贴制”。

4、积极意义:伟大创举——为人类提供了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民主运作的新方式(差额选举制、任期制、制、比例代表制等),是伟大创举。

雅典民主政治虽然有许多历史的局限,但它率先确立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主权在民的原则,开西方民主政治之先河,其民主政体的理论和实践为后来欧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提供了蓝本。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_一个思想史的考查_刘训练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_一个思想史的考查_刘训练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一个思想史的考查刘训练内容提要本文旨在从思想史的角度,对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这两大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做一个初步的考查。

本文首先概括了古典共和主义的基本理念,然后探讨了自由主义对它的继承与超越,最后试图从中获得两点启示。

关键词古典共和主义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继承超越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到了新世纪之初,这场学术运动非但没有像当初有些学者预料的那样转瞬即逝,反而由政治思想史领域扩展到法理学、规范政治理论以及政治社会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其强劲的发展势头令人侧目。

!"在这场方兴未艾的运动中,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一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自17世纪以来,自由主义便在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形态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任何一种初生的或者复兴的政治思想流派和理论主张要想确立自身的立场和地位,都不得不以此作为背景:或者援之为盟友,同时声称自己可以弥补自由主义的缺陷和不足;或者目之为对手,进而声称自己可以替代“败而不溃的”自由主义。

早期的保守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以及晚近的女权主义、生态主义、社群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无一不是如此,概莫能外。

复兴中的共和主义(所谓“新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到底是一致的还是冲突的?是盟友还是对手?我们看到,无论是在新共和主义者当中还是在自由主义者当中,对这个问题都持不同的见解。

#"与保守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其他活跃于当代意识形态舞台上的各种主义不同的是,共和主义决非晚出于自由主义的一种思想流派;恰恰相反,共和主义是西方最为古老的一种政治文化传统。

众所周知,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完整的社会政治学说出现于17世纪,而共和主义的起源虽然有希腊与罗马的争议,但学界公认,它在西塞罗那里就已经产生了。

此外,与早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不同的是,“公民共和主义者或许是所有政治理论家中最具有自觉历史意识和古典意识的,他们把自己视为西塞罗和(共和)罗马这些作者和政治实践的继承者”。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摘要: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是柏林对自由的二分法。

无支配自由是继前两种自由之外的别具一格的第三种观念,并与前两种自由既有相同的观念性要素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它是当代共和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与积极自由相比,它不是理性意义上的自律;与消极自由相比,它比后者有着更高的存在意义。

无支配自由实现的国家形式诠释了无支配的干涉是不限制自由的,反而会创造和保障公民的自由。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与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联系,无支配自由观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无支配自由;共和主义;自由观;干涉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到了新世纪初,这场学术运动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消失,反而繁荣到众多领域。

共和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古罗马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17、18世纪的消失,到当代共和主义的复兴,一直以来它都对世界各国的政治有着重要的影响。

当代共和主义者对共和主义传统重新进行了评价,缔造了“第三种自由”,被佩蒂特命名为“无支配自由”,并把其视为共和主义的主旨。

通过对无支配自由的深刻了解,可以更好的认识共和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一)消极自由的含义在柏林看来消极自由就是干涉的阙如。

干涉是指一种或多或少是故意的干预,具体来说,它不仅仅指绑架或监禁之类物质上的强制,而且还包括口头威胁的强制 [1]。

从消极自由的观点看,我是自由的就等于说没有人干涉我的活动,即享有不受阻碍和限制的选择权。

消极自由的主要特征:一是非压迫性的公共权力施加的干涉纵使是为了维护长远的整体利益也是不可接受的,例如为了促进公平正义的法治实施的宪法强制;二是那种不存在实际干涉的专断形式对自由的否定也是可以接受的,例如雇主对雇员的雇佣关系。

以消极自由为核心价值的政治制度是将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公民的私人权利不受侵犯。

只要行为者的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则一切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维护和保障。

(二)积极自由的含义它不仅仅是要求干涉的阙如,不仅仅是放任自流,它需要行动者采取积极的行动以实现自我控制或自主。

论佩蒂特的共和主义自由观

论佩蒂特的共和主义自由观

比, “ 无 支 配 自由 ” 的“ 自主 ” 是 免 除他 者 强权 干 涉的 “ 自主 ” , 而 不 是 理 性 意 义 上 的 自律 ; 与‘ ‘ 消极 自由’ ’ 相比,
“ 无 支配 自由” 尊 重“  ̄- T - - 涉” 的选择权 利 , 但 比后 者具有 更 高的存在 意 义。佩 蒂特 从 “ 无 支配 自由” 观 出发 , 对
管 理 中 的政 治 参 与权 。 在 政 治 参 与 过 程 中 , 以实 现 公 民的 自我 服从 为 原 则 。
新的哲学空间。 佩 蒂特是 当代共和主义的最具生 命 力 的建构 者 , 他把 “ 第 三种 自由” 命名 为“ 元支
配 的 自由 ” 。 并 且 视 其 为 共 和 主 义 的 主 旨。
受 了柏 林 关 于政 治 自 由 的划 分 。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著
行为过程 中若是 自由的 , 他们必须 成为 自己的主 人; 退 一步说 , 它至少要 求他们 不能 屈从 与其他
任何人 的控制 。 首 先 是 与 积极 自由 的 比较 。二 者 的共 同点 是
自我 成 为 行 动 的 主人 , 实 现 个 人 意 志 的 自由 。不
共和 主义进行 一 种全新 的诠 释。 无 支 配 之 共 和 主 义 为 当代 世 界 的 政 治 理 论 提 供 了新 的 哲 学 空 间 。 在 对 立 而 又
交融 的 多元政 治哲 学时代 , 佩 蒂特 的共和主 义 思想具 有独特 的理 论价值 。 关键 词 : 无 支配 自由 ; 共 和主 义 ;平等 :民主

1 0 6—
匕 京行政学院学报) z o 1 3 年第 5 期
●哲学・ 人文
配 自由 ” 则强调摆脱“ 他者” 的任 意操 控 。 不 受 他 人 控 制 同 时 并 不 意 味 着 一 定 要 实 现

论新共和主义的公民参与

论新共和主义的公民参与
中图分类 号 : D 0 9 1 .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7— 7 1 1 1 ( 2 0 1 4 ) 0 2— 0 0 3 8— 0 4
Tho u g h t s o f Ne o・ r e pu b l i c a n i s m a bo u t Ci t i z e n Pa r t i c i p a t i o n
点不同 , 现在 的共 和主义 面对 自由主义 的泛 滥 , 立 足 自己
的 自由观 , 强调公 民美德 和公共精 神 , 诉 求公共 善 , 此乃 当
具有悠久 历史传统 的共 和主义经历 1 9世纪 中叶后 的 沉寂与蛰伏 , 在2 0世纪五六 十年代开 始复兴 , 如今 的它风 代共 和 主义 共有 的精神 内核 , 也 是新 共 和 主义 的共 通之 处 。新共和主义 的如是立场使其积极支持“ 公 民参 与” 。 “ 公 民参与” 内涵丰 富 , 可 指公 民对政 治生 活 的参与 ,
生水起 , 备 受关 注。本文 根据共 和 主义 的思想 来 源 , 将其
分为新雅典共 和 主义 和新 罗马共 和 主义。前 者主要 推 崇
挑战 , 其 实质是 自由主义政 治理论在 当代 西方社会 仍具有较 强生命 力。新共和 主义试 图与 自由主义并 驾齐驱 , 在其理论构建上 尚须完善 。 关键词 : 新共和主义 ; 公 民参与 ; 自由观 ; 自由主 义
本文 引用格式 : 开 小芹. 论新共和主 义的公 民参 与[ J ] . 重庆与世界 : 学术版 , 2 0 1 4 ( 2 ) : 3 8— 4 1 .
第3 1卷
第 2期
重 庆 与 世 界 ・学 术 版
2 0 1 4年 2月

政治学原理自检自测(1)

政治学原理自检自测(1)

政治学原理自检自测(1)第1题、填空1.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第一个纲要是《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共产党宣言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核“共产党宣言”这一知识点。

2.人类历史上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的分离。

参考答案:手工业,农业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社会大分工的状况”。

本题考核的是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3.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_______________,这在多民族国家内表现为民族歧视、_______________和民族同化政策。

参考答案:民族压迫,民族不平等解题思路:此题主要考察“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4.建立在商品经济和社会大生产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国家,多要求以_____________为其统治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用_______________的治理形式。

参考答案:共和制,共和制解题思路:本题考核国家的治理形式。

5.政治统治体系的核心环节是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国家机构解题思路:本题考核“政治统治体系的核心环节”。

6.资产阶级政党的大量活动是围绕着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这两个中心环节而展开的。

参考答案:组织选举,组阁解题思路:此题考察“资产阶级政党的特点之一”。

7.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元首制可分为____________、总统元首制和___________三种。

参考答案:君主元首制,集体元首制解题思路:本题考察“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元首制的种类”。

8.作为一种制度,民主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以______________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政治决策以公民的意见为最终依据。

参考答案:公民的意志解题思路:本题考核“民主的最大特点”。

9.根据______________二思想,可以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功能划分,在分别执行国家各种权力的各个国家机关之间,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

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

的共和 主义 逐渐被适 合于普 通大众 的 自由主义所 代替 ,并 干 涉 的缺 失 ” ,人 与人 之 间不存 在支 配关 系 。因 为在共 和

跃成 为资本主 义社会 的主流 意识形 态 。共 和主义 “ 不但 主义 者看来 ,“ 支配 是 ~种 罪恶 ,是 一种 建立在 专 断意
意 专断 地 干 预 被 支 配 者 的选 择 , 尤 其 是 他 可 以进 行 干 预 ,
的宝座 ,其 推行 的 自由至上 的理念 渗透 到资本主 义社 会的 现在 主人与奴隶或主人与奴仆 的关系上 。无支配 的自由观并
各 个 领 域 , 政 治 上 热 衷 于 “小 政 府 , 大 社 会 ” 的 主 张 , 不 反对 所 有 的干 涉 行 为 , 反 对 的 仅 仅 是建 立 在 专 断 意 志 基础
在 一起 。在文 艺复兴时 期这一传 统再 次兴起 ,它构 成 了马 共和 主义 ”以区别于 传统 的共和主 义, 以一 批 当代 的思想 基 雅维利 宪政思 想的突 出特征 。共和 主义传统 更 为晚近 的 家 为代 表 ,包 括 阿伦 特 、斯 金纳 、 桑德 尔 、泰 勒 以及 佩 著名人 物包括 哈林顿 ,孟德斯鸠 ,当然还应 该包括 卢梭一 蒂特等 ,他们 继承和 发展 了传统 的共和 主义 。共和 主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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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省 农 业 管 理 干 部 学 院学 报
20 0 8住
第 2 卷 第 2期 3
论共和主 义的 自由观
聂 圣 平
( 中国矿业 大学 文 法学院,江苏 徐州 2 1 0 ) 2 8 0 摘要:2 世 纪 6 年代以来 ,“ 0 0 共和主义 的复兴 ”逐渐 成为西方学术界 的一道独特景观 ,各种相关 的评论和研 究铺

Negative Liberty, Liberal and Republican

Negative Liberty, Liberal and Republican

一引言本文将对消极自由的两种不同观念做出一种新的区分。

这一区分从分析的角度看多少更加准确,它在政策制定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更重要的是,它连接了晚近的自由主义传统与更为古老的共和主义传统这一历史划分,至少如我将要论证的。

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做一些界定。

按照对自由主义的当代理解,自由主义的自由观在本质上是消极的。

一个自由的人就是一个免于他人干涉—不管对其理解是如何宽泛—而享有传统自由权的行动者。

自由就在于遵循你自己的想法,说出你的心声,与任何你愿意陪同的人去你愿意去的地方,根据当地的财产惯例任意处置属于你的物品;大致说来,自由就是你根据当地的惯例,在从事这些独立的行为时免于干涉,并无须他人的积极帮助。

所有的自由主义者都将这种意义上的自由视为政府应当促进的价值。

有些自由主义者如自由至上主义者将它视为政府应当关注的惟一价值;而有些自由主义者(如约翰·罗尔斯)则持一种更为宽泛、通常是更为“左”倾的观点,将它视为政府应当关注的一系列价值中的一种,他们可能还会重视社会不幸者的福利。

消极自由观是自由主义传统的独特遗产吗?我认为,严格地说,这一传统是最近两百年的产物,它的发展与现代以市场为中心之社会的产生密切相关。

那么,消极自由观仅仅是在过去的一个或两个世纪中才建构起来或者说才受到珍视的吗?许多政治思想家似乎就是这样认为的,他们可能受到了本杰明·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这一经典论文的影响。

在上一个世纪早期著述的贡斯当认为,我们现代人珍视的是每个人决定自己事务的消极自由,相反,我们的祖先珍视的则是个人参与一个集体自决过程的自由;他们珍视的是以赛亚·伯林所说的积极自由的一种,而不是通常对我们来说更有吸引力的消极自由。

我认为贡斯当—伯林关于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现代人的自由与古代人的自由的两分法不利于我们对自由之历史的思考。

它们掩盖了对消极自由两种不同观念的一种更为重要的区分,并使得我们无法认识到自由主义经营的只是消极自由观念中的一种,而一个更为早期的传统关注的则是另一种消极自由观念。

自律、无干涉、无支配:现代人自由的基本内涵

自律、无干涉、无支配:现代人自由的基本内涵
归人 理想 主义传 统 。当然 , 些 思 想 家 的 自 由观 某 并非 只受 到一种 传 统 的影 响 , 如米 勒 就 把 密 尔 的 自由观看 作 是 自由派 传 统 与 理 想 主 义 传 统 融 合 在一起 的典 范 ,但 就 其基 本 倾 向而 言 , 们 有 理 我
欲 望 。前 者 只是一 种 做 或 不做 这 事 那 事 的 欲望 ,
… …
治 安也 不 巩 固。 自律 的 自由在 密 尔 的《 自 由》 论
◎ 李小坤
王胜 强
内容提要
D 米勒 曾指 出入 类历 史上有 过 三种主 要的 自由传统 : 一种 是共和 主 . 第
义 的传统 , 他认为 自由必须通过某种政 治方 式实现 ; 第二种是 自由派 的传统 , 他认为在 政 治终结 的地方才 可能有 自由的存在 ; 第三种是理 想主义 的传 统 , 种传统把 自由的主要 这 内涵理解成 自律 。就其性质 而言, 共和 主义传 统的 自由实际上是一种“ 无支配 的 自由” , 自由派传统 的 自由是 一种“ 无干 涉的 自由” 而理想主 义传 统 的 自由则是一种“自律 的 自 , 由” 。尽管 三种 自由概念之 间的区另 是 非常明显的 , 0 但我们 不能反过 来说这 三种 自由是 毫无关 系的, 而要说 它们是特定社会秩序 中人 的 自由的三个层 面。
关 键 词 自由 秩 序 自律 无 干 涉 无 支 配
[ 中图分类 号] 0 59 [ B2. 文献标 识码 ] 【 A 文章编号1 4 7— 6 X( 00 0 0 8 0 0 4 6 2 2 1 ) 5— 18— 5
D. 勒 曾 指 出人 类 历 史 上 有 过 三 种 主 要 的 米
这 种意 志 表 现 在 人 们 能 够 在 经 过 反 思 评 价

马基雅维里的共和主义自由观

马基雅维里的共和主义自由观

Machiavelli's Republican Concept of Liberty 作者: 卢少鹏[1]
作者机构: [1]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200062
出版物刊名: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2-7页
主题词: 马基雅维里;共和主义;自由;美德
摘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马基雅维里,素被称为“恶的导师”。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思想核心是“自由”,终极目标是创建共和国。

他批判地吸收了古典共和主义自由的观点,创造性地从自由国家、公民美德这两个方面,论述了自由与政体、美德、法律、风习和宗教的关系,他的自由观对以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的自由主义具有某种矫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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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共和主义自由观和法律10法硕2班龙会会(20104101001247)摘要:共和是一种关于和谐社会的理念,自由是共和主义的基础,多数国家中,公民自由是通过宪法的规定来体现的。

本文从共和思想的起源,共和主义与宪法自由及其与人性的善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现代共和主义自由观与法律的关系。

关键词:共和主义宪法自由人性善法律一、概述共和是一种关于和谐社会的理念:人性中均有向公的一面和为私的一面,众人在自由的状态下培育、发展并汇集其公心与公德,此一社会便成为一个追求“共同善(common good)”的社会,也就是一个和谐的共和社会。

而在政治哲学中,含义最“丰富”、同时也最模糊的语词恐怕非“自由”莫属,作为共和主义之基础的“自由”概念。

可将自由定义为“免受支配的状态”。

二、共和思想的起源共和作为一种政体,“是与君主制相对而言的”。

它的起源不仅来自古希腊的民主理论与实践,而且更多的来自亚里士多德对希腊民主的批判。

古典共和政体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它是由公民美德维系的政体,也就是一种基于道德力量的政体;公民美德是共和国健康的重要标志。

“古典共和主义所鼓励赞许的贤德是指公共美德。

公共美德是指为了社会利益牺牲自己的私欲和利益的那种品德,全心全意为公共福利服务的品德。

” 与古典共和强调公民的美德与公益心以及公民的义务相比,现代共和主义则强调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强调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1]现代共和所钟情的美德是:自我控制、自我负责、自我实现、自我反思、尊重不同意见、理性、独立、平和。

可见,古典共和的美德是集体本位的美德,现代共和的美德则是个人本位的美德,前一种美德并不比后一种美德更先进、更可取。

现代共和主义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共和”、“共和主义”有些不同,从总体上来说,现代共和主义与混合政体、分权制衡、法治、代议制等宪政原则结合在一起,它是对纯粹民主原则的一种节制或限制。

二、共和主义的宪法自由理论将共和主义从一种政治哲学转化为一种宪法理论是一项需要实践智慧的工作。

共和主义传统所强调的公德、公意和公益似乎都更适宜用教育去培植,用宣传去鼓动,用行政去实现,而不是用宪法和法律去固定和保障。

通过宪法来规定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政府在诸多价值体系之间的中立立场,远比通过宪法来确立和促进“共同善”来得容易。

所以我想,自由主义之所以成为“主流”,主要原因不是它在哲思层面上优于其竞争者,而在于它在实践层面较为可行:一种基于自由主义理念的宪法设计比较容易实现限制专断权力这一目的。

[2]“宪法的归宪法,教育的归教育”,自由主义政治是一种自我限制的政治,不指望通过政府来实现一切可欲的目标。

公民的自由有赖于一个强大的国家,因此一个共和国必须有能力和手段来保卫自身。

但自由主义视国家为自由的最大敌人,并围绕限制和驯服这一“必要的恶”所需的条件来发展其政治、法律和经济理论;而共和主义则视国家为“必要的善”,是自由的朋友和卫士,并围绕如何经营、发展和维护国家与自由人之间的共存共荣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来推演其理论。

自由主义的心理特征是“不信任”和“恐惧”,不仅提防国家,也提防他人,因此试图借助“权利”来保护脆弱的个人;共和主义的心理特征是“信任”和“归属感”,信赖同胞,依靠自己作为其中一分子的共和国,来实现公民的共同福祉。

那么,共和主义政治哲学如何解释暴政呢?暴政不仅是暴君、僭主或独裁者们的过错,更是国民的过错。

忍受暴政的国民,必定是缺乏团结、互不信任、自私自利、在公共事务上消极被动的国民。

毕竟,公职的承担者是公民的子女,子女的过错,是父母的失败。

国家得以在战争和内乱等紧急状态中免受常规宪法束缚的专断权是这种能力和手段的必要组成部分。

但共和主义传统毋宁选择另一种说法:“法律的确有赖于权威,但成为权威的条件,却是尊重法律。

”不然,以保障公民自由为己任的共和国,不必假手敌人便会毁灭自身。

西塞罗、马基雅维利、美国制宪元勋,这些先辈使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得以获得火种并薪火相传。

三、共和主义与人性的善按照共和主义的看法,在公民社会中,自由的福祉得以实现并使个人免受自我和他人的支配意志的侵害。

这意味着,共和主义引入了人性完善的概念。

它假定人的一部分本质在于他不是一个物,他必须把自身从支配他的各种力量中解放出来。

任何屈从于命运之无常或他人之欲望的人都不是一个真正的人。

因此,自由的确不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愿望,而是一个人成为真正的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我们没有拒绝自由的自由。

不过,这种对善的生活的定义具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性质,它并不指定某种特定的实质性目标,它的唯一目标就是让每个人在群体中与他人共同拥有自由的生活,以避免支配性和依附性。

而且,这个定义也足以作为群体对个人选择进行判断的基础。

因为自由是一种义务,某些行为将会因为非法而被排除在外。

所以,决定共和主义国家生死攸关的规则是一项绝对命令。

国家不是实现那种没有任何内在价值的目标的手段。

这种善的概念的独特之处也说明了为何它符合多元论以及否定性自由观。

公民国家是一个公共场所,一切没有压迫性的活动均应当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所以,共和主义国家排除某些行为的唯一标准是看它是否符合其建国目标,即建立一个使所有自由平等的个体能够在其中平起平坐,共同追求一切合法价值的社会。

国家无权宣布某种生活方式比其它生活方式优越,无权规定某种单一的价值,或者每个人都应当追求同一个目标。

如果共和主义国家禁止某些合法价值和生活方式,它就背叛了自己的目标,因为一旦如此,它就会在法律的幌子下建立起支配权,它就不再是共和国,即全民的福祉。

[1]所以,共和国家是一个合法性的公共场所,多种多样的特定个体能够在其中寻找他们特定的目标。

由于这个缘故,共和国家对于特定的善来说是一种手段,但是它本身也是一种善:在共和制度中,一个人在认为其选择具有合法性的条件下,可以摆脱欲望的盲动,做出自主的选择,决定自己的命运。

除非每个人的选择和自由均建立在一个先验的、公众选择的正当原则的基础上,否则就不会有选择和自由,在这个意义上,共和国家是一种共同的善(bonum commune)。

正是这种先验的选择允许一个人明确地凭良知做出有意义的选择,而无需进一步向他人协商或妥协。

所以,共和国家不仅是公民用以实现其自然愿望的工具,而且是在比工具更深刻的意义上的共同的善。

作为合法性的场所,它发挥着界定意义的人性的功能,起着衡量特定目标的公众标准的作用。

共和国家的公民所分享的不仅仅是共同生存的程序性规则,也不仅仅是协调和兼容各种欲望的政治程序。

相反,把公民结合在一起的是那些共同的价值和公认的合法性、正当性和人性概念,他们依照这些概念建立起各自的善的生活理想,同时充分意识到他们的选择会被其它公民认为是合法的和正当的、无愧于人的选择,而且做出这种选择的人也充分尊重他人的平等和自由。

所以,共和国家不会陷入忍受和冷漠。

四、自由与法律共和主义采纳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的特征不是人治而是法治。

但是,法治本身并不足以区别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引伸共和主义与奴役状态比较的含义。

在共和主义学说中,奴役代表着所有各种权力关系、所有各种支配和依附关系,此类关系就像在奴隶制中那样,把人们带入他治的状态。

在共和主义者看来,必须根除这种关系,因为它们既不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必要因素,也不是善的生活的必要因素。

[2]尽管如此,共和主义者仍然是从这样一个假定出发,即如果任其发展,满足个人愿望的努力必然导致支配和依附。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自由要求以人工化补自然,使每个人享有受到保护地位的基本权利。

这样一来,自由的存在就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出于战胜自然,这场胜利是由政治和法律制度以及保护公民不受自己和他人的统治欲望伤害的公民社会所赢得的。

为实现这一目标,它把某些权利归于公民,实施法治,对侵害权利的行为实行惩罚。

在这个意义上,共和主义的自由直接联系于一种具体的社会制度,即公民社会,同时也与采纳公民身份的观念相关。

当然,在这种社会中也存在权力。

但是,公民权力与它所取代的自然权力关系属于不同的体制,因为它不仅服从法律,而且根源于法律,即它是与政治社会制度同时建立的。

所以,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对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有不同看法。

按照自由主义的观点,自由是一种天赋,必须在法律的保护下方能获得保障。

因而,法律之于自由只是一种外在的暂时手段而已。

经过分析,它不属于自由的定义,它是一种为了防止更坏的干涉而对自由进行干涉的方式。

这说明了前面提到的自由主义者对法律的矛盾态度,以及为何自由主义者始终具有将法律和自由对立起来的倾向。

在共和主义思想中,情况则完全不同。

在此,个人的解放不是由反抗法律,而是通过法律来实现。

自由是由法律建构的。

[3]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经过分析属于自由的概念。

所以,对于共和主义者而言,不存在天赋权利。

在自然状态,只有对抗和施暴。

权利只存在于政治组织体中,借助于构成权利的法律,把权利归于每一个公民。

公民秩序在此比在自由主义那里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因为它不止于单纯地保护和谐调各种天赋权利和自由。

由于这个缘故,法律秩序便不再与个人敌对,而是个人发展的条件。

享有个人自由既意味着优先保护通过废除支配权而使每个人的自由成为可能的政治和法律秩序,也意味着优先使特殊利益服从于共同的善。

五、共和主义自由概念的核心共和主义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义的关键分歧)在于,它认为自由不是自然事实,也不是人类在自然状态中天赋的特性,并主张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创造的一种法律状态。

[1]自由的首要特性不是实质上的不干涉状况,也非不受任何外在妨碍地满足自己愿望的机会,而是一种提供保障的法律状况,即保障依照权利,排除任何干预,因为一个人要从事的活动属于合法行为。

因此,自由只能存在于一种特殊的社会中。

为了辨析清楚,我们来考察一下共和主义者所认为的自由的反面,即奴役状态。

奴役是一种人们受制于他人的独断意志的状态。

奴役的特性在于脆弱无助或暴露于主子反复无常的意志之下,不可能求助法律保护自己。

[4]即使是在事实上没有干涉或不太可能有干涉的情况下,奴隶仍然处于脆弱的状态,因为主子能够随时进行干涉。

奴隶知道这一点,主子也知道这一点。

这意味着,对于自由主义者而言不可思议的事情,对于共和主义者来说则的确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两个人可以享有数量相同的不干涉状态,但是一个人是自由的,而另一个人则不自由。

看起来,按照共和主义的观点,必须首先在质的意义上来理解自由。

拥有主子安排的广泛的不受干涉范围的奴隶仍然是脆弱的,因为他缺乏任何受到保护的身份。

相反,一个自由人,由于他自由的身份,可以在充分认识到并充分保障自己权利的情况下活动,若受到干涉,则诉诸法律。

这种保障与一个人纯粹由于环境而强大到足以抵抗任何干涉的那种保障不同,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不受干涉的状态是实在的和暂时的,而在一个自由人的情况下,这种保障是建立在认识到没有人有权利干涉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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