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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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要点:
第七条:住宅小区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方式收费。
第八条:收费分五个标准
特级:根据物业服务成本及相关情况核定;
一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元—元(含元);
二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元—元(含元);
三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元—元(含元);
四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元以下。
第九条:收费标准需向相关价格部门申请,审核同意后确定具体价格。第十一条:新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物业费有政府指导部门认定,认定临时收费标准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商定完物业服务费标准,到主管部门报备审批。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有权选择物业公司。
第二十条: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收取物业费,按月征收,如业主同意最长可年收。
第二十二条:临时收费期到期前一个月,需从新向主管部门报批新的收费标准。
《大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指导标准》要点:
一级服务标准:(摘要)
绿化率达到30%以上(包括水面、景点)
有一定规模的休闲活动场地和固定的活动馆所,并设有文化、娱乐、
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械、设施。
房屋外观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业主满意率不低于95%。
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达到95%以上。
小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主出入口12小时立岗值班,按有关规定对住宅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停车场实行登记管理。对本区的机动车出入验证,外来的机动车核准后登记放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及景观物等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公共区域门、窗每周清洁1次
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生长良好,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无枯树、死树挂,无黄土裸露。
公示24小时值班电话,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每年至少征求一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在80%以上
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台帐,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