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工 作 程 序
巡察后: 1、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应写出巡察报告, 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报告包括对领导班子 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评价、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 等。 2、巡察报告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 同意后,巡察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单位反馈 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被巡察单位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收到反 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报巡察办,自整改方案报送之 日起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巡察组通过回访等方式了解核实整改情况。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应当把巡察结果和巡察 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 处的重要依据。
成 果 运 用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经巡察办报市委同 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移交: 1、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 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2、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 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 3、被巡察单位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需及时纠 正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 要 内 容
第三章 工作职责与任务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程序 第五章 成果运用 第六章 人员管理
第七章 纪律与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工 作 原 则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1、重点巡察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事业 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需要, 可延伸至中层以上干部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 员。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工 作 程 序
巡察中: 1、巡察组进驻后,应召开动员会,通报说明 巡察工作目的、任务和要求。 2、被巡察单位应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公布巡 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的联系方 式等情况。 3、巡察组对反映巡察对象的重要问题,经巡 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 解。 4、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 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一、背景市委巡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
本方案旨在落实市委巡察的反馈意见,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目标1.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意见,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2.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3.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和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
三、工作方案1.组织架构(1)设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市委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由市委组织部门派员担任主任,其他相关部门派员为成员;(3)设立巡察整改督导组,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由市纪委派员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派员为成员。
2.整改内容(1)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2)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
重大问题要优先整改,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3)整改内容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办公运行等方面。
要确保整改措施具体、可操作、有效。
3.整改责任人(1)对于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明确整改责任人。
责任人要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期限,并定期向市委巡察整改办公室报告整改进展情况;(2)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整改责任人的督促和管理,确保整改责任人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4.整改措施(1)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廉政意识和党性修养;(2)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修订相关制度和规范,完善管理机制;(3)加强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政治生态。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巡察工作在我国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要求。
1. 坚持党的领导。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2. 突出问题导向。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挖掘问题根源,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加强监督执纪。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执纪,强化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
4. 推动巡察工作创新发展。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要鼓励巡察机构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巡察工作的新模式,提高巡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2.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的工作机制,明确巡察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程序,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化。
3.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巡察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4. 深化巡察工作内容。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要深入挖掘问题,突出重点,确保每一次巡察都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5. 推动整改落实。
巡察工作进驻实施方案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督促,确保整改措施能够切实得到落实,问题能够得到根本解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巡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加大监督力度。
通过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确保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
3. 创新工作方法。
鼓励巡察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巡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
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市委决定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以加强党 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重要性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 手。通过专项巡察,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 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促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追责问责机制
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肃 处理。
强化责任追究
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进行严 肃处理。
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巡察工作,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推动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06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工作要求
巡察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按照 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巡察 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05
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落实
巡察成果运用
建立问题台账
01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为后
续整改提供依据。
及时反馈
02
将巡察结果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要求其针对问题制定整
在被巡察单位内部和相关媒体 上发布巡察公告,告知巡察内 容和时间安排。
形成报告
根据巡察情况,形成详细的巡 察报告,向市委汇报。
具Hale Waihona Puke 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察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责 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的相关制度 ,规范工作流程。
加强培训指导
巡察二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巡察二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一环,巡察二组的工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目标巡察二组的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3. 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健全巡察工作制度,确保巡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深入开展“回头看”,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5. 加强巡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巡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2.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巡视巡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3. 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巡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高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巡察工作制度,确保巡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 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6. 加强巡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巡察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巡察工作。
五、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细化巡察组工作实施方案
细化巡察组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 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在巡察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明确巡察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2.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巡察对象的确定和排查。
1. 根据巡察工作的要求,明确巡察对象的范围和标准,建立巡察对象库,对巡察对象进行定期排查和更新,确保巡察工作的全覆盖和精准性。
2. 加强对巡察对象的风险评估和分析,确定重点巡察对象,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1.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巡察工作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巡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巡察工作的宣传和推动。
1.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和推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巡察工作的合力和共识。
2. 加强对巡察工作成果的宣传和展示,充分肯定巡察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激励和鼓舞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所述,细化巡察组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进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巡察工作的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能够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落实,共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
实施巡察工作,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依规依纪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利于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实施目标。
1.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发挥巡察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依规依纪履行职责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三、实施步骤。
1.确定巡察对象。
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确定巡察对象范围,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
2.组织人员。
选派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巡察人员,包括中央巡视组、省级巡察组、市县巡察组等,确保巡察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3.开展巡察工作。
依据巡察工作计划,深入基层单位和部门,开展巡察工作,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形成巡察报告。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整理,形成巡察报告,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5.监督整改落实。
对巡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总结。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金昌市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46号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金昌市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金昌市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46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金昌开发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中共金昌市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2019年12月12日中共金昌市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更好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巡察成果运用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巡察成果是指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巡察了解发现并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等研究确定的有关问题和线索、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巡察成果运用是指将巡察成果进行分类、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移交给相关机关或者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开展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等工作。
第四条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巡察机构(包括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机构)组织实施,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被巡察党组织具体落实,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巡察成果运用要坚持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分类处置,强化督查督办,狠抓任务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第二章巡察成果形成第六条巡察组对巡察掌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召开组务会议研究讨论后,形成巡察报告。
开展专项巡察的实施方案
开展专项巡察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专项巡察成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因此,制定并实施一份科学合理的专项巡察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意义。
专项巡察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通过开展专项巡察,可以进一步加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三、实施步骤。
1.确定巡察对象。
首先要明确巡察对象,根据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确定巡察对象的范围和重点。
同时,要充分考虑党组织的性质、规模、特点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巡察对象。
2.制定巡察计划。
在确定了巡察对象之后,要制定详细的巡察计划,包括巡察的时间安排、人员配备、工作重点等内容。
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巡察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确保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3.组织实施巡察。
在巡察工作开始之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巡察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巡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巡察结果处理。
巡察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和分析巡察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总结和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巡察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专项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同时,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巡察工作的公正、公开、公正。
五、结语。
开展专项巡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专项巡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巡察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巡察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前言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巡察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巡察工作作为组织机关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
本文就巡察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巡察组的组建与职责巡察组是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安排在所辖地区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专门工作组。
巡察组的组建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指挥管理,实行专门组建,避免相互依赖。
巡察组负责实行对巡察对象的巡察工作,可以日常巡视,定期巡查,不定期巡视等多种方式进行。
巡察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1.负责市委、纪委安排的巡视巡察任务;2.对管辖内的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巡察;3.督导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4.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核查、调查;5.制定巡视巡察报告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呈送。
巡察工作的流程与方法巡察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筹备期、巡察期和报告期。
下面分别对每个阶段进行详述:筹备期筹备期是巡察工作非常重要的阶段,事先的充分准备决定了巡察工作的成败。
主要的工作包括:1.确定巡察对象;2.筹备巡察工作计划,并报所属纪委、监委审批;3.编制工作方案、进度表、巡察要点表等;4.做好与巡察对象的联系工作,确定巡察时间、地点等;5.进行巡察干部培训。
巡察期巡察期是巡察工作的核心阶段,也是最复杂的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1.认真准确地搜集材料,尤其是重要问题的证据;2.通过与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代表、群众等的深入交流,了解情况;3.按照巡察要点表和巡察方案,全面系统地检查和考察;4.深入倾听群众的心声,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5.如果出现是否违规出现的情况,须如实记录并进行核实,对于确实存在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报告期巡察结束后,巡察组需要撰写巡察报告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最终成果需要上报所在党委。
主要工作步骤有:1.按照统一的报告格式,详细、真实地写出巡察工作的过程、发现的问题、推荐的整改方案等;2.在报告中注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对出现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刻剖析;3.把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传达的具体要求与巡察组的工作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并注重充分发扬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巡察巡视工作实施方案3篇
开展巡察巡视工作实施方案3篇方案一:开展巡察巡视工作实施方案1. 制定计划:首先,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
这个计划应该包括巡察巡视的时间、地点、重点领域以及检查内容等信息。
同时,我们还需要确定好巡察巡视的主要责任人以及需要参与其中的工作人员。
2. 执行计划:一旦计划制定完成,我们就需要展开实际的巡察巡视工作。
在执行期间,我们需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以便后期整理和分析。
3. 督促改进:当巡察巡视工作完成后,我们需要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整理。
接着,我们需要与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再根据各方意见综合制定改进措施。
4. 监督督促:制定改进措施不是终点,我们还需要对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和整改。
方案二:开展巡察巡视工作实施方案1. 列出任务清单:巡视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困难,所以我们要先明确巡视巡察的任务清单,包括切入角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等内容,确保巡视巡察能够对被检查单位展开全方向、多角度的检查。
2. 加强组织领导:巡视巡察本身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必须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主要领导担任统筹协调工作,并加强对下属巡视巡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 进行专项培训:为了保证巡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我们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学习,增强巡视巡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巡视巡察工作更精细、更透彻。
4. 加强结果分析:巡视巡察工作完成后,需要对巡视巡察出现的细节进行分析,进行分析后对成果达成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形成经验分享,以便更好地推进巡视巡察机制的改进。
方案三:开展巡察巡视工作实施方案1. 严格落实工作流程:巡视巡察的工作流程离不开“计划制定、信息收集、问题发现、解决困难、督促改进、建立长效机制”等步骤,不仅需要时间和团队的支持,还需要计划被严格落实。
2. 认真开展信息收集:由于巡视巡察工作涉及面较广,因此信息收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需要认真开展信息调查,及时判定被检查单位的问题类型。
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巡视巡察工作也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改目标。
本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
以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为主要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整改工作要严格依照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依法依规进行,做到依规整改、依纪整改、依法整改。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整改工作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四、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严格整改落实。
要求被巡视巡察单位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要求具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4.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整改效果评估。
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的效果评估机制,对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
六、总结。
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组巡察实施方案
巡察组巡察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
巡察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还可以有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实施目标。
1.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 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3.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巡察实施步骤。
1. 制定巡察计划。
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巡察计划,确定巡察对象和重点领域,明确巡察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
2. 组织巡察人员。
选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政治素质的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和成员,确保巡察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同时,要加强对巡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3. 实施巡察工作。
根据巡察计划,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重点关注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和深入了解,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4. 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四、巡察实施保障。
1. 加强巡察工作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巡察工作的合力。
2. 健全巡察工作制度。
不断完善巡察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巡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加强巡察工作督导。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的督导机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
巡察工作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巡视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巡视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发展也日益迅速,而各种问题和风险也随之而来。
为了确保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安全、稳定和良好的运转,巡视巡查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要求。
巡视巡查工作是党的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方式。
巡视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纯洁和党内政治生态的纯洁。
三、工作目标。
巡视巡查工作的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的创新力和凝聚力,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的引领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巡视巡查工作是党的重要监督方式,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视巡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巡视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巡视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巡视巡查队伍建设。
加强对巡视巡查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巡视巡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确保队伍的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
(四)严格执行巡视巡查工作纪律。
加强对巡视巡查工作纪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巡视巡查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巡视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巡视巡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二)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宣传党的巡视巡查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强党的巡视巡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024年市县联动巡察工作方案
2024年市县联动巡察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之间的联动合作,确保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巡察工作的全覆盖、深覆盖和长覆盖。
2.强化监督和考核,倒逼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巡察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之间的协同配合作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有效实施。
二、具体措施1.健全市县之间的巡察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巡察工作的全覆盖。
2.开展巡察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强化督促和监督,确保巡察工作有序、高效。
3.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巡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确保巡察工作的全面推进。
4.加大对巡察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巡察目标的全面实现。
5.建立健全市县之间的问题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安排1.制定市县之间的巡察合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推动巡察工作的全面展开。
2.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巡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确保巡察工作的有效实施。
4.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巡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保障1.加大对巡察工作的资源投入,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建立健全市县之间的巡察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巡察工作的全面展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有效实施。
3.做好市县之间的巡察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提高巡察工作的效率和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全面实现。
五、工作效果本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市县之间的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及时监督和有效指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实现全覆盖、深覆盖和长覆盖的巡察工作。
巡视巡察常态化实施方案
巡视巡察常态化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工作的常态化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
常态化实施巡视巡察工作,对于加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态化实施巡视巡察的基本要求(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巡视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
巡视巡察工作要紧密结合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坚持依规依纪。
巡视巡察工作要依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纪问责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常态化实施巡视巡察的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常态化实施巡视巡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实施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信息报告、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大巡视巡察力度。
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巡视巡察工作,加大巡视巡察力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成果运用。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问题整改,提高巡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常态化实施巡视巡察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增强业务能力,确保队伍过硬。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发[2010]40号中共江山市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责任意识,加快具有江山特色惩防体系的构建,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委同意,决定在全市乡镇、街道和市机关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权利履行和岗位责任这一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09]18号)具体要求,努力打造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提升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二、组织机构巡察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其他领导为成员,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负责巡察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巡察组由市纪委委员担任组长,成员从市纪委委员、民主党派班子成员、行风效能监督员、老领导、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中选调。
各巡察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系沟通和有关文字材料的汇总整理。
巡察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
三、巡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象为乡镇、街道和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年初由市纪委会同组织部研究提出被巡察单位的建议名单,经市委同意后,确定巡察对象。
办公室根据巡察对象制定年度巡察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同意。
四、主要工作任务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包括:1、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责任,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委建立巡察制度,成立专门机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第三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巡察监督作用,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构建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工作新格局,切实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四条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市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研究决定巡察工作整体部署、阶段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市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不少于2次;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
第六条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任务安排、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组管理监督等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
第七条设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履行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业务上接受上级巡察办的指导。
第八条设立5个市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可组建临时巡察组。
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工作人员采取专兼结合方式配备。
组长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
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优秀干部中选配,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巡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轮岗交流,并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九条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编制、信访、审计、财税等工作的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第十条巡察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单独列支,确保工作需要。
第三章巡察对象和任务第十一条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街道、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市委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二条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巡察方式及程序第十三条巡察工作实行全覆盖,在巡察对象每届任期内至少巡察一遍。
巡察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计划和具体安排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市委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
对一个单位的常规巡察时间一般掌握在一个月左右,专项巡察时间灵活掌握。
在巡察方法上,充分借鉴运用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新措施、新办法。
第十五条巡察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二)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关键岗位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层次、范围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四)与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干部职工、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五)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账簿等资料;(六)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及其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研;(七)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八)采取信箱、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九)征求被巡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十)开展专项检查;(十一)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十二)市委授权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市委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七条市委巡察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市委巡察组可直接向市委书记报告。
第十八条巡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部署。
市委巡察办拟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确定巡察对象、时间安排,报市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人员培训。
市委巡察办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巡察前培训,明确巡察的目标任务、基本步骤、方式方法和具体安排,以及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
(三)分析研判。
市委巡察办牵头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征询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进行集中分析研判。
巡察组通过多种渠道提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开展等情况,掌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制定方案。
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巡察工作方案应包括巡察单位、巡察时间、巡察内容、方法步骤、巡察组成员及巡察要求等。
(五)巡察预告。
市委巡察办在市级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前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协调安排巡察组进驻有关事宜。
(六)开展巡察。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召开动员会议,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被巡察单位实际,按照规定的工作权限,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七)巡察报告。
巡察组及时总结巡察情况,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于巡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巡察办,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八)巡察反馈。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九)督促整改。
被巡察单位接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抓好整改。
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于收到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巡察办,并于1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办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十)结果公开。
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市委并通过媒体、通报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巡察成果运用第十九条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形成移交材料,报市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后,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属于工作方面问题的,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处理;属于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交市纪委处理;属于组织建设、选人用人问题的,移交市委组织部处理;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在1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向市委巡察办反馈。
第二十条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处理。
问题处理要坚持挺纪在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第二十一条巡察结果作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市委巡察办加强巡察结果运用台账管理,会同市委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和督办,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必要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第二十三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中央和省委、潍坊市委、我市市委有关决议、决定;(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三)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五)向市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六)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市委巡察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拟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二)抓好统筹协调和指导调度工作;(三)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察组传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四)按照上级巡察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建立台账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五)组织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六)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巡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三)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的;(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发现如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可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委巡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