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04-201.规划背景根据2010年2月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闵行浦江拓展基地属于23块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地区发展的目标理念、功能布局、道路交通、风貌环境、公建配套、居民就业等关键性问题,将有效促进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的良好、有序、健康发展,也将为推进全市大型居住社区的规划建设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
2. 规划区位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南部黄浦江以东、大治河北岸,靠近规划轨道交通8号线鲁汇路站(暂名),是近期推进的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该基地至外环线约10公里,至人民广场约22公里,交通条件良好。
3.规划范围位于鲁汇基地西侧,规划范围北至盐铁塘,西至黄浦江沿岸,南至大治河,东至城市主干路浦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4.22平方公里。
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闵行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2006)《闵行区浦江镇总体规划(2006-2020)》《上海市大型社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09)5.规划理念规划目标:浦江湾畔、幸福小城规划理念:捷运社区、活力街区、生态住区6.发展规模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2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0.91公顷(含规划片林)。
建筑规模:规划总建筑量约253.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量约202.29万平方米,社区级服务设施建筑量3.22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量约18.3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量约29.53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居住人口约7.7万人。
7.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在社区中央依托商业等公共设施和中央公园组成的核心区,是未来整个地区最具活力的公共活动中心;“一环”——依托沿黄浦江、大治河、盐铁塘等自然水系及规划片林形成整个社区外围的生态环,将社区环抱在一个天然氧吧中。
控制性详细规划
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质是在微观层次上对城市土地资源合 理配置和对城市建设开发行为的控制与调节具体内容可归纳 为三个方面: 1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定性控制--最终确定土地使用用途和兼 容的用途即确定用地使用性质; 2城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即制定定量控制要求; 3城市土地开发空间位置控制--即制定定位控制要求
2规划区用地功能应具有相对完整性、典型性控制区的特点不同控制方 法、重点不同由于具有近似的功能和特点规划具有针对性对控制区容易 提出适合的控制方法以突出规划重点如规划范围为全部旧城区在编制规 划时容易将重点放在旧城改造一些特殊矛盾上对症下药从而提出更切合 旧城实际的用地调整、利用与建设控制方法
3根据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城市在各个时期有不同建设重点新区 开发、旧城改造或由于土地批租需要进行用地规划控制来指导城市建设 行动规划范围往往根据以上需要确定
2.4.2 建筑密度控制
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建筑基地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百分比 它反映了用地上建筑的疏密关系建筑密度的控制应考虑一下方面: 1、用地性质要求用地性质不同建筑密度控制有较大差别居住用地与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有区别居住用地中一类用地和二类用地有别普通住 宅建筑密度比别墅区高中心区比边缘区高住宅区比学校建筑密度高 2、容积率因素容积率过高建筑密度不宜过大即留出一部分空地供户 外活动例如高层建筑周围应留出空地 3、环境质量要求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地段建筑密度不宜过大因此建筑 密度指标应根据不同项目的对环境要求来确定如医院、中小学、托幼 空地应多一些建筑密度低一些
2.4.5 开发强度的控制方法
4、环境、景观分析法; 依据美学和环境心里学的有关理论从地块与周围的自然地形地貌及
环境景观的关系来寻找一种分析方法 5、城市规划管理法建筑容积率奖励;
济南市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办法技术规定
精心整理济南市规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方案技术规定(居住区总平面部分)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提高规划审批部门办案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济南市规划局决定在本市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方案报建与审批系统(简称电子报批系统)。
为保证规划管理部门能快速准确核算规划指标数据,以及对规划审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规划设计应严格一律采用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七、报审方案制图的各专项实体图层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表一,不得将无关实体绘制在专项图层内,市规划局将在必要时对该表所对应的层名颜色等进行调整并通过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
八、每栋建筑都必须定义属性并进行面积分解,以便把建筑的各层面积和功能表现清楚,面积分解图的平面位置必须与其表示的原建筑平面完全吻合,属性数据附加和面积分解须采用本软件提供的“定义建筑”和“面积分解”功能实现。
九、停车位分室内和室外两类,其中室内停车位(包含地上和地下)通过建筑功能体系或“地下停车库”独立功能绘制定义实现;室外停车位通过“室外车场”功能绘制定义实现。
十、户均人口、停车位等参数见表二。
十一、上报方案必须采用软件提供的功能绘制规定的指标表,居住区设计方案需绘制用地平衡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和建筑物明细一览表(参见附件:主要技术指标表),其他用地方案需绘制用地平衡表和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一张报审图中不得出现两个表述内容和意义完全相同的表。
表二、相关参数表表六、楼层定义属性(总平面)附表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4:建筑物明细一览表面积单位:平方米附表5:户型分析表附表6:非配套建筑控制指标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总建筑密度= 规划用地中,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的比值(%)。
22、绿地率= 项目建设用地中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项目建设用地的比值(%)。
23、停车率= 项目建设用地中的停车位与套数的比值(%)。
2020年(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90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一、总则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计算方式参考
参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年版)《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讨论稿)第一步,确定人口容量 可行性较强的方法有如下几种:1人口容量=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值2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总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3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建筑总面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4土地承载力法根据建设用地潜力和有关人均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t t t l L P /= (4.3.1)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L t ——根据土地开发潜力确定的预测目标年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l t ——预测目标年宜采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5环境容量法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生态用地总面积,选取适宜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t t t s S P /= (4.3.3)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S t ——预测目标年生态用地面积;s t ——预测目标年人均生态用地面积。
第二步,根据人口容量确定所需的配套公建,配套绿地查《居住区设计规范》,有千人指标控制的计算方式。
第三步,依据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核算各项指标。
表 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1住宅用地(R01)2公建用地(R02)3道路用地(R03)4公共绿地(R04)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
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附表A.0.3。
[整理]-7-28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概念及算法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的设计其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必须计算,下列指标包括必要指标、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规定。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现在解释一下各项指标的含义及其计算方法:一、规划总用地是规划局批准的地块,不是全部能用于居住区设计的,其“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1、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1)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地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公建用地(R02)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栋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B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或因公建需后退红线的用地,(如公交车站马路加宽处)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3)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按道路红线宽度计算。
△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有人行道时也计入面积。
△组团(级)道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我认为,现在有的已加宽,连接停车位或兼作消防车道的所以应计算面积。
居民停车场计入面积。
(4)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 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道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角;B 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C 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D 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7.0.4 ---2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计算组团绿地面积还应满足1/3绿地面积在基本日照阴影线之外的要求。
控规技术规定
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四年八月目录1概述 (4)1.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4)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4)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 (4)1.4本规定的作用 (5)1.5落实控制性编制单元的规划控制要素 (5)1.6建设地块的规划控制要素 (5)2文本 (7)2.1总则 (7)2.1.1规划范围 (7)2.1.2规划依据 (7)2.1.3规划期限 (7)2.1.4功能布局规划 (7)2.1.5人口规模 (7)2.1.6土地使用规划 (8)2.1.7开发强度分区 (11)2.1.8住宅建设规划 (11)2.1.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1)2.1.10绿地规划 (13)2.1.11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3)2.1.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4)2.1.13景观规划* (15)12.1.14风貌保护规划* (15)2.1.15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15)2.2建设地块规划准则 (16)2.2.1地块划分及界线 (16)2.2.2地块编号 (16)2.2.3用地性质 (16)2.2.4兼容用地性质 (16)2.2.5用地面积 (16)2.2.6建设方式 (16)2.2.7最大容积率 (16)2.2.8最大建筑密度 (16)2.2.9建筑限高 (17)2.2.10最小绿地率 (17)2.2.11最小集中绿地率 (17)2.2.12低、多层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线 (17)2.2.13高层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线 (17)2.2.14禁止机动车出入路段 (17)2.2.15备注 (17)2.3对规划内容调整的规定 (17)2.4名词解释 (17)3附表 (19)3.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9)3.2建设地块规划指标控制表 (19)4附图 (20)24.1区位条件分析图 (20)4.2土地使用现状图 (20)4.3开发动态分析图 (20)4.4土地使用规划图 (20)4.5开发强度控制图 (20)4.6住宅组团用地布局图 (20)4.7社会服务设施布局图 (21)4.8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图 (21)4.9绿化系统布局图 (21)4.10道路系统图 (21)4.11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图 (21)4.12交通组织分析图 (21)4.13供水、燃气、消防系统规划图 (22)4.14排水、水利系统规划图 (22)4.15供电、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22)4.16景观规划图* (22)4.17历史风貌保护控制图* (22)4.1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 (22)4.19建设地块规划控制细分图(1/2000—1/4000) (22)5附件 (23)5.1基础资料汇编。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03 居住用地
第三章居住用地3.1 各项居住用地比例3.1.1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3.1.1注:摘自国标GB50180-93 3.0.2.2条3.2 居住用地控制指标3.2.1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2.1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表3.2.1注:①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2人计算;②摘自国标GB50180-93。
3.2.2 居住用地的公建配套项目应按居住用地的规模及地段要求进行配置,并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和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
3.2.3居住用地规划应按表3.2.3格式进行统计。
居住用地统计表表3.2.3注:[1] 居住用地是居住区用地或小区用地、组团用地的总称。
[2] 居住用地的统计不包括居住用地内的市级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
[3] 住宅用地(R)应分别注明住宅用地类别R1、R2、R3或R4。
3.2.4 居住用地规划主要技术指标统计内容应不少于表3.2.4要求。
居住用地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表3.2.4注:[1] 总建筑面积——--居住用地红线(即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面积的总和。
[2] 其它建筑面积——指市级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建筑以及其它非居住区级的公用设施建筑面积。
(表内各项指标均不包括此项面积)[3] 居住户数——----按住宅设计总套数计。
[4] 居住人口——---按住宅设计总套数的3.2倍计。
[5] 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
[6] 建筑容积率——-居住区建筑总面积与居住用地面积的比值。
[7] 绿地率——-----居住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
[8] 公共绿地——---居住区内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
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带状绿地。
不包括宅旁绿地。
[9] 停车位——汽车停车位按本《技术规定》10.7.6表中的户型分类进行统计。
《居住区规划》课程标准
《居住区规划》课程标准专业名称:城镇规划专业代码:560201课程名称:居住区规划课程代码:21B0812所属学习领域:专业核心能力学习领域课程性质(是否核心课程):是先修课程:城镇道路系统规划、城镇工程规划、城镇园林绿地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后续课程:毕业设计、顶岗实习开设学期:第四学期学分学时数:8学分128学时一、课程定位、课程目标及课程设计理念(一)课程定位城镇规划专业以培养城镇规划设计、绘图与管理等职业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
居住区规划是城镇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属于综合职业能力学习领域。
这门课程的教学以居住区规划工作过程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以能力培养为目标,把居住区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纳入到教学中来,提高学生的方案设计能力和绘图技能,对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形成起主要支撑作用。
该课程开设之前,学生已初步具备了小型民用建筑方案设计能力、计算机平面绘图表现能力、参与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能力。
本课程重点训练学生居住区规划方案编制与成果表达能力,为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从事城镇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保证。
(二)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当初步具备居住区规划方案编制能力。
在项目规划编制过程中,学生以独立或者小组合作的形式,在教师的组织与引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实施,熟悉并正确运用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完成居住区规划工作中基础资料调研、现场踏勘、方案设计、多方案评析比较与选择、方案汇报和方案表达的全过程,掌握居住区规划的内容、方法、程序与要求,提高计算机绘图与编写规划说明书的熟练程度与水平。
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方案设计、讨论汇报、成果表达等过程中,要学会与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与协作。
1.知识目标(1)理解居住区规划的基本知识与理论,掌握居住区规划编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掌握居住区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理论与方法,明确居住区规划的作用、任务、内容与成果。
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1 规划用地平衡表
规划用地平衡表的作用 1)用数量表明住宅区的用地状况; 2)初步审核各项用地分配比例是否科学 合理;
3)初步评价住宅区的环境质量;
4)方案评定和管理机构审定方案的重要 依据。
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2 住宅区各项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住宅用地 公建用地 道路用地 公共绿地 居住区用地 居住区 50-60 15-25 10-18 7.5-18 100 小区 55-65 12-22 9-17 5-15 100 组团 70-80 6-12 7-15 3-6 100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1 规划用地平衡表 2 技术经济指标
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1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 数值 (ha) 比重 (%) 人均面积 (m2/人)
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
其 中
公建用地 道路用地 公共绿地
其他用地
注:其他用地是指在居住区范围内不属于居住区的用地,如市级以上的公共建 筑、工厂、单位等用地,以及不适于建筑的用地,包括住宅区工业用地。
1 规划用地平衡表
(3 )道路广场用地 ——用地外围为城市支路或居住(小)区级道路,道路面积按红线宽的 一半计算 ——规划用地内的居住(小)区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组团级(与没有人行道的小区级)道路按实际宽度计算
——回车场、停车场应包括在道路用地内 注意:宅间路计入住宅用地 公建用地内的车行道计入公建用地 公共绿地内的人行道计入公共绿地
1 规划用地平衡表
1-3 住宅区各类用地的划分 (1 )住宅区用地界限 ——以道路为界限; ——以用地边界为界; ——以天然或人工障碍物边线为界; ——住宅区内非居住用地或居住区级以上公建用地应扣除。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设计要求:1、各类建筑物从道路红线退缩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性质、功能以及所处地段道路的级别确定,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其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表)所列值,并同时符合满足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城市高压线规划走廊宽度(见表)日照、消防、环保、防空、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表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标表表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2、依据建筑设计有关规定,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群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已审定的方案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3、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如下:(1)隧道外边线外测50米;(2)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及线路轨道边线外侧30米内;(3)出入口、变电站等构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30米内。
如在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必须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同意,并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住宅项目总图涉及挡光影响的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物檐口及±绝对标高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后标注于总图上,并经该勘测单位盖章确认。
5、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应按《大连开发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办理导则》执行(应同时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6、居住区配套公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配置。
7、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应按《大连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执行。
8、居住项目要求在用地内规划出垃圾处理点及相应场地(在总图中注明)。
9、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部分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提供户型比例测算报告)。
第10章 居住区技术经济指标
3、环境质量指标
(l)空地率
空地率=l-住宅建筑净密度。
居住区的空地率习惯上以建筑毛密度反映, 即居住区的空地率为1-建筑(毛)密度。 住宅建筑净密度和建筑毛密度越低,其对 应的空地率就越高,为环境质量的提高提 供了更多的用地条件。
(2)绿地率
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 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 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 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 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 工绿地。
(5)公共绿地范围的确定
公共绿地包括中心绿地(居住区公园、 小游园、组团绿地),老年人、儿童活动 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不包 括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 地。其中,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 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 要求。
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限应符合 如下规定:
二、居住区各项用地的范围及面积计算技术 性规定
(1)规划总用地范围的确定
①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 (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 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
②当规划总用地与其他用地相邻时,用地 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2)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
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 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指标体 系,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三、经济技术指标 1、规模指标 (1)人口指标 居住区的人口指标包含居住区的居住户 (套)数、居住人数。 居住人数=居住户(套)数×户均人口 (2)用地面积指标
居住区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之间存在一 定关系,其确定应符合如下规定。
(3)建筑面积指标
一、居住区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平衡表
万m 万m
2 2
— — —
2 2 2 2 2 2 2
— — — — — — — — — — — — — — — — — —
层 人/ hm 套/ hm
2 2 2 2 2
— — — — — — — — — —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 — — —
地面停车率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万 m / hm % % % % % % 辆 辆
3
附表六
地 块 编 号 楼 号
建筑面积明细表(修详与建筑单体方案一同申报)
户型 A B 配套 C d 配套 住宅 配套 A B 配套 C d 配套 住宅 配套 住宅 配套 套 内 面 积 公 摊 面 积 套 型 面 积 户 数 90m 以下 套型建筑 面积 (平方米)
2
90m2 以上 套型建筑 面积 (平方米)
附表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 面积 (公顷) 所占比例(%) — — 100 人均面积(m /人) — —
2
总用地 一、项目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 ①住宅用地 ②公建用地 ③道路用地 ④公共绿地 2.非配套建筑用地 二、城市公共用地 1.城市道路用地 2.城市河道用地 3.其他用地
— — — — —
— — — — —
附表三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
类别 教育 编号 项目 数量 (处) 地上建筑 面积(m )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地下建筑 面积(m )
2
用地面积 (m )
2
备 注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及其他 合计
说明:具体项目视规模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 年版) 。
居住区规划设计步骤
沿一“路”轴线式布局,纵横两条城市干道穿越不利条件,因势利导运用轴线式布局手法,将公共服务设施绕 两干道交叉口布置,形成聚合力强大的居住区中心,同时用纵贯南北的步行绿带——绿轴,将基地南北边界滨 河绿地连成一气,绿带内布置小学、托幼等日常性公共设施,成为有生气的信息传递纽带,各组团与绿带相通 。此外还设一环形道路连通南北,以疏解纵横干道交通对居住区的干扰与分割。
间环境等分析。 2.规划设计方案图 (1)居住区规划总平面图:包括各项用地界线确定及布置、住宅建筑群体空间布置、
公建设施布点及社区中心布置、道路结构走向、停车设施以及绿化布置等。
(3)建筑选型设计方案图:包括住宅各类型平、立面图等。
3.工程规划设计图
(1)竖向规划设计图:包括道路坚向、室内外地坪标高、建筑定位、室外挡土工 程、地面排水以及土石方量平衡等。
居住区规划设计步骤
三、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表 居住区
户数(户)
10000~15000
人口(人)
30000~50000
小区 2000~4000 7000~15000
组团 300~700 1000~3000
第二节 设计的内容与成果 一、内容 (1)选址定位 (2)确定规模(人口、用地) (3)建筑类型、用地布置方式 (4)公共服务设施(内容、规模、数量、标准、分布)
(2) 粮店、煤店、垃圾站等运输量大且频繁的设施布点要求车行通达以方便使用等; (3) 确定建筑不同的层数以取得良好的天际轮廓线和良好的建筑群体形态。
最大高程为360m,最低高程为345.8m.最大高程差为14.2m,西北、北、中东部地势较高,中西部低, 东和西南部最低。风玫瑰北风和东北风为主导风向,中西部、西南部通风环境较差;分为中西部、中东 部、东部三大片块,按三大片块分别布置运输载重量大且运输频繁的设施,残疾人设施也可按三大片块 分别布点。
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原理》预测试题11(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原理》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卷I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下列哪个宪章明确提出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的内容?( )A.威尼斯宪章B.华盛顿宪章C.马丘比丘宪章D.北京宪章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198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了《华盛顿宪章》,全称为《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宪章所涉及的历史城区,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也包括这里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它们不仅可以作为历史的见证,而且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的价值”。
宪章列举了“历史地段”中应该保护的五项内容:①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②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③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④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⑤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
A项,威尼斯宪章提出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强调古迹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C项,马丘比丘宪章提出了文物和历史遗产保护。
D项,北京宪章提出了广义建筑学。
2.城市空间环境演进的基本规律包括()。
A.从封闭的单中心到开放的多中心空间环境B.从平面空间环境到立体空间环境C.从生产性城市空间到生活性城市空间D.从分离的均质城市空间到连续的多样城市空间E.从单一的生产结构到全面的生产结构正确答案:A、B、C、D本题解析:城市空间环境演进的基本规律包括:①从封闭的单中心到开放的多中心空间环境;②从平面空间环境到立体空间环境;③从生产性城市空间到生活性城市空间;④从分离的均质城市空间到连续的多样城市空间。
3.城市的最显著特征是人口密集,因此,()集中发生在城市里。
A.经济问题B.环境问题C.社会问题D.政治问题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城市的最显著特征是人口密集,因此,社会问题集中地发生在城市里。
城市社会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产生不同的社会问题;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也不相同,所以城市社会问题复杂多样,问题的严重程度强弱不等。
第八章 居住区规划
2 、居住区级公服设施的规划布置: 一般宜相对集中,以形成居住区中心。 1)居住区文化商服中心位置的选择:
应以总规为依据,考虑居住区不同的类型和所处的地位。
2)布置方式:
a)沿街线状布置 c) 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b)独立地段成片集中布置
3)居住区商服设施的布置方式
设在住宅或其它建筑底层、独立设置
一、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观念和设计要点
1、基本原则、观念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和树立与自然和谐及可持续发的观念。
2、设计要点
应充分体现居住环境的整体性,功能性,经济性,科学性和时代性,超前 性与灵活性。
二、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1、使用要求 2、卫生要求: 良好的日照通风条件,及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
2、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
居住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 需的基层公服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规划单位来组织居住区
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
§8-3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 • • • • • •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观念和设计要点 居住区观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 住宅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道路和交通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外部环境的规划设计
居住区的组成、规模和规划结构
居住区的组成 居住区的规模 居住区的类型 居住区的规划结构
一、居住区的组成
一)组成要素:物质要素、精神要素 二)组成内容:根据工程类型可分为两类: 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市政公用 设施用房及建筑小品等 室外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工程管线及挡土墙、护 坡等 三)用地组成 1、根据不同功能要求可分为四类: 住宅用地、公服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 2、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两类; 3、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2010-04-20公示时间:2010年4月20日-5月19日意见反馈联系人:陆勇峰电话:62473288-13271.规划背景根据2010年2月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闵行浦江拓展基地属于23块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地区发展的目标理念、功能布局、道路交通、风貌环境、公建配套、居民就业等关键性问题,将有效促进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的良好、有序、健康发展,也将为推进全市大型居住社区的规划建设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
2. 规划区位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南部黄浦江以东、大治河北岸,靠近规划轨道交通8号线鲁汇路站(暂名),是近期推进的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该基地至外环线约10公里,至人民广场约22公里,交通条件良好。
3.规划范围位于鲁汇基地西侧,规划范围北至盐铁塘,西至黄浦江沿岸,南至大治河,东至城市主干路浦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4.22平方公里。
4.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闵行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2006)? 《闵行区浦江镇总体规划(2006-2020)》? 《上海市大型社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09)5.规划理念规划目标:浦江湾畔、幸福小城规划理念:捷运社区、活力街区、生态住区6.发展规模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2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0.91公顷(含规划片林)。
建筑规模:规划总建筑量约253.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量约202.29万平方米,社区级服务设施建筑量3.22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量约18.3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量约29.53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居住人口约7.7万人。
7.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在社区中央依托商业等公共设施和中央公园组成的核心区,是未来整个地区最具活力的公共活动中心;“一环”——依托沿黄浦江、大治河、盐铁塘等自然水系及规划片林形成整个社区外围的生态环,将社区环抱在一个天然氧吧中。
[生活]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或指标分析)一、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1、平衡表(用地)的内容和用地计算住宅区总用地住宅区用地界线一般情况下按以下三总情况予以确定:1、天然障碍的边界,指河流、水面、陡坎等边界线;2、人工设施的边界,指围墙、场地边缘和道路的红线或中心线;3、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
对天然障碍除道路外的人工设施一般均算至边界,对周围或区内现有的道路用地究竟是哪种情况来划归要根据道路与该住宅区关系来确定,可参照居住区的分级标准来进行。
当确定居住区的用地界线时,不论是在居住区内还是在居住区外城市级的道路均不计入居住区的总用地中(即算至道路红线);居住区级及其居住区级以下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区总用地;当确定居住小区的用地界线时,在居住小区外围的居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小区内部(之间)的居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小区总用地,居住小区级及其居住小区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当确定居住组团的用地时,在居住组团外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组团内部(之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组团总用地,居住组团级及其居住组团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一般指那些无特殊标识物的界线,如征地线,规划界线等。
住宅建筑用地住宅建筑用地是指包括住宅基底在内的住宅前后左右必不可少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前后的界线一般以日照间距为基础,各按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划定计算;住宅建筑左右的界线一般以消防通道要求为条件,参见第五章“空间”中的“建筑间距”部分。
因此,住宅建筑用地实际上是住宅本身的占地加上住宅前后左右的宅间通道、绿地、住户底层的私院和部分或全部的住宅院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线来划定。
当其有明显的界线时(如围墙等),按其界线计算;当其无明显的界线时,应按其实际占用的用地计算;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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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
二.成果:(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
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
意义:62. 容积率与哪些参数有关,如何确定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应该于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有关。
6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与地位控规作为总规和修规的连接环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前提条件。
总体规划侧重城市总体结构的把握和宏观控制,在城市大的总体布局决定的前提下,城市规划管理涉及最多的具体的工作就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层次和具有较明确内涵的工作64. 法定图则产生背景、存在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定义:法定图则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指定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以及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城市设计等方面做出控制和引导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
产生背景:80年代初以来各个城市广泛采用的一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手段,是在国家规定的三层规划体系上(总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划定开发地块的范围、用途和容积率等,以此作为规划管理(包括招标、拍卖)的依据。
存在问题:一,在编制规划中容易产生“一刀切”的情况,即不根据各自特色来控制规划,难以取得针对性;二,具有很强的“刚性”,使得规划控制和经济发展产生矛盾,特别是政府鼓励和提倡的措施难以引导;三,体系不够健全,导致人为痕迹过多;四,编制内容和项目组织有偏差,是编制工作缺乏保障,质量不高;五,公共参与程度不高,宣传程度也不高,或者技术性过高,降低了公众兴趣。
65. 美国区划法、香港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台湾土地使用分区管理、深圳法定图则的区别区划法是20世纪初由美国大力发展而成为城市规划中一种详细控制建筑的手段,其最主要的作用在于规定了建筑在地块上的位置,高度和用途。
66. 控规中如何加强法制化国家的《城乡规划法》应当规定控规的编制层次,审批、变更的程序与权限,规划编制、管理与监督的体制;确立控规图则的法律地位,明确控规图则制定的基本程序。
由建设部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部门规章《规划编制办法》,确定控规的具体编制办法。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规划编制办法》,由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规定》等地方法规,明确控规阶段的土地分类、适建规定和强度等,明确其审批、变更的权限,明确争议的仲裁机构,公众参与的方式,赋予控规以明确的法律地位。
这样使管理操作的法制化与管理技术的法制化相互配合,行政法体系与技术法体系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67. 区划的定义,发展过程定义: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
68.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定义与区别,典型国家,两者的结合城市规划实施体系,即控制规划体系,主要有两种方式:通则式、判例式。
美国、德国和日本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不享有自由量裁权。
只要开发活动符合法定规划,就能获得规划许可。
属于通则式的开发控制。
在英国、新加坡和香港,规划部门有权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附加特定的规划条件,属于判例式的开发控制。
通则式和判例式开发控制方式各有利弊,通则式比较透明,可以减少一些腐败行为,在英国,新加坡,香港因为比较封闭就有可能产生一些腐败的体系,当然这只是一个担忧,可能事实并没有这么严重。
由于通则式和判例式的开发控制各有利弊,各国和地区都在两者之间寻求更为完善的开发控制体系。
69.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定义、相关的影响因素定义:土地使用兼容性是既定的规划环境对个性用地的使用状况容纳与否的选择。
通俗的讲就是对于土地使用的多功能性的许可。
影响因素:1.城市用地布局与结构。
在总体规划的控制下,大范围的土地性质变更是不行的。
2.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需求。
对于必须满足的服务设施,土地使用的变更会影响其供求平衡,也是不行的。
3.用地性质与开发强度。
开发强度的置换也是一种错误,会导致环境质量、交通、设施水平下降。
4.环境质量状况。
不能造成环境质量恶化。
5.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
不能造成形态和景观恶化。
70. 兼容性规划与管理如何进行完善1.深化充实土地使用兼容规划与管理的内容一.补充制定土地使用兼容规划和管理的决策原则,这些决策原则主要有:(1)保持区域范围内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的整体合理与稳定(2)确保区域范围内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容量与能力的平衡(3)保证相容用地的功能相互协调,维护周边地域的环境质量(4)符合城市设计原则要求,不影响城市景观形象优美和谐二.量化规划区内的人口、用地结构与各种设施的允许浮动值以及环境兼容评价的标准三.区分不同开发方式的用地,细化土地使用兼容规定2. 实行动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管理机制3. 提高城市规划与管理人员素质,规范城市土地使用兼容规划管理的法规制度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或指标分析)一、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1、平衡表(用地)的内容和用地计算住宅区总用地住宅区用地界线一般情况下按以下三总情况予以确定:1、天然障碍的边界,指河流、水面、陡坎等边界线;2、人工设施的边界,指围墙、场地边缘和道路的红线或中心线;3、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
对天然障碍除道路外的人工设施一般均算至边界,对周围或区内现有的道路用地究竟是哪种情况来划归要根据道路与该住宅区关系来确定,可参照居住区的分级标准来进行。
当确定居住区的用地界线时,不论是在居住区内还是在居住区外城市级的道路均不计入居住区的总用地中(即算至道路红线);居住区级及其居住区级以下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区总用地;当确定居住小区的用地界线时,在居住小区外围的居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小区内部(之间)的居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小区总用地,居住小区级及其居住小区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当确定居住组团的用地时,在居住组团外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组团内部(之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组团总用地,居住组团级及其居住组团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一般指那些无特殊标识物的界线,如征地线,规划界线等。
住宅建筑用地住宅建筑用地是指包括住宅基底在内的住宅前后左右必不可少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前后的界线一般以日照间距为基础,各按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划定计算;住宅建筑左右的界线一般以消防通道要求为条件,参见第五章“空间”中的“建筑间距”部分。
因此,住宅建筑用地实际上是住宅本身的占地加上住宅前后左右的宅间通道、绿地、住户底层的私院和部分或全部的住宅院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线来划定。
当其有明显的界线时(如围墙等),按其界线计算;当其无明显的界线时,应按其实际占用的用地计算;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用地。
道路用地道路用地指在住宅区界线内所有道路的红线或路幅界线内的用地,并除去应该计入住宅建筑用地内的宅间通道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设施用地范围内的专用道路用地(如有回车场也应该计入道路用地中)。
住宅区的道路用地有时也将停车用地(机动车停车)计入在内,称道路停车用地。
停车用地住宅区的停车用地一般指机动车停车用地,而且通常计算为停车用地的是在独立地段安排的、较为集中的停车场用地,但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的专用停车用地则应计入公共设施用地。
路边停车位、回车场边停车位、住宅底层停车库(位)等一般不计入停车用地而相应地计入道路用地和住宅建筑用地;地下或半地下停车库则按复合土地利用的方法按比例划分计算。
公共绿地住宅公共绿地的概念在第八章“户外环境”第一节“绿地”中已经详述,其具体的划定与计算可以参照以下规定:1.当院落式组团绿地与建筑相临时,其划定应按照表9-4的规定。
当院落式组团绿地与道路相临时,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计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
表9-4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与划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