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园林绿化处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园林绿化处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地管护工作,全面提高了花光了养护质量和建设成效,根据绿地养护标准要求,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包干、标准明确、业绩考核、经济挂钩”的原责,特制定本办法。
藤篱一、考核组织机构组长:分管领导成员单位。
绿委办、处办、计划科、财务科、党办。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绿委办,办公室主任由绿委办副主任担任。
二、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平旺公园绿地辖区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和住宅区领导及绿地内的乔木、灌木、草坪地植物、藤篱等的养护、卫生和基础管理。
三、考核对象各绿化队公园管理科。
四、考核标准1.公园绿地为一级养护管理绿地。
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标。
90分以下为不达标。
2.道路绿地、公共领导、及住宅区绿地为二级养护管理绿地。
考核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
五、考核办法1.定期考核以月考核为主。
实地考核时,被考核单位必须派人参加。
考核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
2.日常考核包括日常巡查、周考核及最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检查次日向各责任区管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下月考核时,发现对存在问题未进行整改的,当月本项目按评分标准双倍扣分。
3.领导监督。
各管护单位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存在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
由考核组向受批评管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下月考核时,对存在问题未进行整改的,当月本项目按评分标准双倍扣分。
4.群众、。
各管护单位受到举报的,经考核组核实,存在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
由考核组向被举报管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下月考核时,对存在问题未进行整改的,当月本项目按评分标准双倍扣分。
六、考核方式1.按月考核。
考核组每月不定期对各管护单位所辖绿地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2.日常考核。
考核程序为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复查。
3.考核组按照绿地管护考核标准,认真填写打分表。
绿化工程考核制度
绿化工程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绿化工程考核制度旨在规范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塑造宜居城市形象。
二、考核范围绿化工程考核范围涵盖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社区绿化等各类绿化工程项目。
三、考核指标1、绿化覆盖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进行考核。
2、植树数量:考核单位在绿化工程中植树的数量,确保达到规定标准。
3、植物种类:考核单位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提高绿化工程的生态效益。
4、管理水平:考核单位对植物的养护、修剪等管理水平。
5、景观效果:考核单位在绿化工程中的景观设计效果,是否符合城市风格要求。
6、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单位在绿化工程中是否保护周围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
7、绿化工程质量:考核单位建设的绿化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8、工期完成情况:考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绿化工程。
四、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对绿化工程进行定期考核,评选出优秀单位。
2、不定期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绿化项目进行不定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3、突击检查:随时组织突击检查,对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五、考核结果1、优秀单位: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被评为优秀绿化单位,给予奖励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2、合格单位:虽达到考核标准,但未达到优秀单位的要求,给予合格评定。
3、不合格单位: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考核。
六、考核奖惩1、奖励:对于优秀单位给予奖金、奖状等奖励。
2、惩罚:对于不合格单位予以处罚,包括暂停合作、降低信用评级等惩罚措施。
七、考核改进1、吸取经验教训,改进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绿化工程管理水平。
2、加强对绿化工程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3、加强对绿化项目的监督,确保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合规。
总结绿化工程考核制度对于规范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可以有效促进城市绿化水平提升,打造宜居城市环境。
希望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执行绿化工程考核制度,共同努力,将城市绿化工程做得更好。
《临沂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临沂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提高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临沂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各区和开发区)。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园林绿地、公园、植物园、风景名胜区、社区村居和小区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管理考核、实施监督,市园林局负责行业指导。
二、考核组织市园林局成立临沂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督查考核专职机构,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检查、督察、考核与兑现奖惩工作。
三、考核内容苗木管理、卫生保洁、园林设施管理、绿化保护及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四、考核标准:按照城市区域的重要性分一、二、三级考核,具体分级办法和范围另行确定。
养护标准按一、二、三级分级养护,并相对应一、二、三级考核,按照《临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考核实行百分制。
五、考核方式:园林绿化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包括日巡查、月通报、季评估、年表彰。
不定期考核主要包括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击任务、突发事件等随机考核。
考核巡查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被检范围。
各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园、游园、道路、广场全部做签,每次每区抽取3-5条道路、2-4处公园、游园、广场等绿地,由考核巡查组依据标准进行打分。
1、日巡查。
由市园林局考核巡查人员对负责区域进行日常巡查。
2、月通报。
由市园林局具体组织实施,将每月巡查情况汇总通报。
抄送市领导、各区和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季评估。
由市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每季进行一次评估。
4、不定期考核。
由市园林局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
5、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公园、街头绿地以及道路绿化的临时占用、修剪砍伐、绿线和蓝线管理要遵循“建设按规划、改造讲程序、变更要审批、违规要处罚、发包要规范、考核要标准”的总体原则,严禁不按规划建设、不按权限审批、不按规定收费、不按规范发包、不按规定乱砍乱伐和临时占用。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绿化管养检查考核办法厦门绿化在线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绿化管养检查考核办法为保证城市绿化管理的各项规定能贯彻执行,使绿化管理达到管理标准,根据《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对承包的城市绿地管养质量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抽样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计算结果✍公布结果(二)日常检查现场检查✍通知整改✍复查✍扣罚通知✍公布结果(三)专项检查通知✍预备会定方案✍现场检查✍整改(扣罚)通知✍评出结果✍公布结果(四)复议承包公司可以在接到整改(扣罚)通知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市绿化工程处申请复议。
五、检查验收抽样方法绿地抽样公共绿地以5000至10000平方米作为一个单位,以行车方向和路口等明显地物为依据,划出n个抽样点(样地),每次季度检查按特级管理绿地面积的100%、一级管养绿地面积的≥20%和二、三级管养绿地面积的≥10%,在n个总样点中抽取数个样地检查,面积计算以备查样点的面积总和为准(如按规定暂不检查的样地必须在开始季度检查前申报且获得批准)。
六、日常检查考核办法日常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季度总评,由市绿化管理中心根据养护工作需要,每天对各承(一)、季度考评得分:(一)、季度考评得分(满分100分):由季度管养措施考评得分(占30%)和季度管养效果考评得分(占70%)两部分构成。
季度考评得分=管养措施考评得分*30%+管养效果考评得分*70%1、季度管养措施考评得分承包公司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及时上报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报告函)等内业资料:每月底25-30日提交下月养护计划,月初1-5日提交上月养护总结。
每季度第一个月初1-5日提交当季养护计划,每季度最后一月25-30日提交当季养护总结(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报告函)。
养护期满一年后提交当年养护总结。
以承包公司提交内业资料的合理性、及时性、真实性、执行情况(以确认函为据)做为季度管养措施分的评分依据。
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行业管理养护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行业管理养护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7.04.20•【字号】珠建城[2007]8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行业管理养护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建城〔2007〕83号)市市政处、市园林处、市市容环卫处、市路灯处、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城市管理作业养护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珠海市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方案》(珠字〔2006〕1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美化城市市容市貌,依照《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等行业管理养护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7〕1号),我局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珠海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行业管理养护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组织考评组进行考评。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珠海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行业管理养护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市政、园林、环卫、路灯行业管理养护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我市城市管理,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城市绿化条例》;3、《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4、《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5、《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7、《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8、《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9、《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10、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我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经常化。
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孙德巨副组长:杜寄中成员:宋淑玲各所主管养护管理的所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杜寄中副主任宋淑玲二、考核范围和依据主要考核园林各所河北区范围内管辖的公园、绿地和树木。
主要依据是:1、天津市《关于城市管理考核意见》。
2、市园林局《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3、河北区《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4、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安排。
三、考核内容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园林设施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2、植物生长势,保存成活率,植物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花卉(摆花),绿地卫生,园林设施等。
3、市区规定的所有考核内容和当月发生的专项检查如:迎检、各种会战、专项治理等。
四、检查考核方法(一)检查1、定期检查:每月下旬由局考核办组织,各所主管养护管理的所长参加,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检查点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2巡查:考核办每天对专业养管的公园、绿地、树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
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每月养管考核结果中公布。
3、督察:(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2)对区容委下达的《督办单》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等。
(3)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1、考核评分标准每月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占70%,巡查占20%,督察占10%,每次检查现场打分,园林科汇总,综合评定。
85分以上的为达标,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计分标准:见《河北区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打分表》。
3、凡新闻媒体曝光,绿地管理出现问题,情况属实,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
对新闻媒体提出表扬的,给当月养管加分1-5分。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锡政园绿〔2020〕8号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正文:----------------------------------------------------------------------------------------------------------------------------------------------------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锡政园绿〔2020〕8号各区城管局、经开区城管局、市绿化管理中心,市建管中心、城发集团、文旅集团:根据市政府《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的通知》(2020-47号)督办通知要求,为迅速改善城市面貌,实现短期内提亮增色,我局拟于即日起开展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现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从面上解决,改变城市绿化形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市、区直管绿地、各建设平台管理绿地、公园景区开放绿地。
重点是城市道路沿线绿化,各类公园游园。
三、整治内容与要求1、行道树整治:因地制宜补植“缺棵”行道树、按照行道树养护要求确保行道树整齐、统一。
具体标准可参照我局下发的《行道树整治基本要求》。
2、草坪整治:重点整治各类绿地中草坪空秃及不平整情况,全面开展补种工作,有条件的进行整地,补播暖季型草籽,确保草坪修剪平整、无明显杂草、无空秃、无黄斑。
常绿草坪应绿色度整齐、四季常青。
3、绿地内雕塑整治:重点整治现状破旧、破损雕塑,要求整新,损毁严重的应拆除,确保不影响城市形象。
4、花箱整治:重点整治高架、道路、公园范围内破旧花箱,要求花箱整洁、有序、美观,花箱内植株花卉生长健壮、整齐、无缺棵。
5、林下空秃地整治:重点整治林带、常绿乔木下土壤裸露、植被残缺的绿化地,可选择耐荫的地被、宿根花卉或林下覆盖物进行覆盖,确保林下不空秃、黄土不见天。
石家庄市市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
石家庄市市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年5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石家庄市园林局关于《石家庄市市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园林局在认真总结、反复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石家庄市市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和《石家庄市县(市、矿区)城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予以转发。
请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管理,强化管护,严格考核,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石家庄市市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把城市“做大、做强、做优、做美”指示精神,推行道路绿化、公园、广场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水平,创造优美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街旁绿地、民心河渠道绿化、道路行道树、绿化隔离带和便道绿地以及公园、广场、民心河水系的综合管理。
第三条石家庄市园林局负责市区道路绿化、公园、广场综合管理质量考核工作。
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评比小组,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每月对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
第二章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第一节街旁绿地、民心河渠道绿化、道路绿化一级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第四条养护质量标准(一)园林植物生长势好,生长超过同树种同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叶色、大小、厚度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虫尿、虫网、病斑、灰尘及被啃咬叶片每株在5%以下;无危树、枝干健壮,无枯枝、吊枝和死杈,树体无机械损伤;蛀干害虫、介壳虫危害株数在2%以下;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通风透光;冬季树木保护措施规范合理。
(二)行道树无死株、缺株;浇水施肥及时合理,生长健壮;死株、缺株补植及时,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扶架措施;新补植树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100%;无危树、枯枝和吊枝;病虫危害株数低于5%;按其生长规律修剪;冬季涂白整洁美观。
绿化养护考核制度
绿化养护考核制度前言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
然而,城市绿化的养护工作非常复杂,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因此,城市绿化养护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考核制度的重要性城市绿化养护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提高绿化养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绿化养护的科学性和实效性;2.推动城市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强化城市绿化的重要性和地位;3.促进绿化养护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4.规范绿化养护企业的实际操作,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考核项目和标准城市绿化养护考核项目是指对绿化养护企业的实际操作、管理和服务等内容进行评估、监督和考核的方式和方法。
以下是常用的绿化养护考核项目和标准:1.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评估企业是否建立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并且制度是否完善、有效。
2.绿化养护人员:评估企业是否拥有正规绿化养护人员,人员培训是否及时有效。
3.绿化养护设备和工具:评估企业的养护设备是否齐全、完备,工具是否符合绿化养护标准。
4.绿化养护工作:评估企业的绿化养护工作质量,确保其符合绿化养护操作规范。
5.绿化养护服务:评估企业的绿化养护服务质量,保证用户对绿化服务满意度。
考核方式和标准化管理城市绿化养护考核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种方式的考核,具体形式可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等不同模式;另外,需要进行考核的城市绿化养护企业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标准化管理,是在城市绿化养护考核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可以做到:1.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绿化养护服务的可行性。
2.确保养护设备和资金的使用,符合设备、资金管理的标准化程序。
3.统一绿化养护标准,加强对设备、技术及人员等的培训、考核等内容。
4.实现现场管理、实时监控,大大降低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厦门城道路绿地养护专项考评办法
厦门城市道路绿地养护专项考评办法为提高厦门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强化行业管理,实行全市道路绿化统一考评管理,建立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管理规范、反应迅速、监督有力的道路绿化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考评道路实行目录管理,共300条道路。
其中,主干道106条、次干道194条。
主要包括:岛内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绿地(含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共165条;岛外重要景观通道、主干道及核心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绿地(含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共130条“四桥一隧”共5条。
考评道路目录详见附件1。
道路绿地专项考评以提高道路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为目标,主要考评内容包括:综合效果、植物长势、修剪整形、绿地补植、绿地除杂、植物浇灌、病虫害、绿地卫生、绿化设施、绿地保护十个方面。
主干道和次干道道路分别进行考评、评分、排名。
其中,主干道侧重于总体观感,次干道侧重于精细化养护管理。
道路绿地考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二、考评方法和分值(一)考评方法1.考评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
第三方测评机构设置3-5个考评组,每组由3名考评人员组成。
考评人员现场采集问题、现场打分、通过智慧考评系统当天发出通报、全程跟踪问题整改。
2.考评组每月对所有纳入考评的道路完成一次全面考评,二次复评道路数不低于10%(30条)。
考评道路随机抽取,其中周末考评道路每月不低于20条路段(岛内路段为主B因台风等特殊情况无法开展考评的,以当月实际考评道路数量为准。
3.纳入考评道路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系人,具体负责考评对接和整改反馈工作。
4.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考评分值1 .道路考评绿地现场抽样原则,以道路长度每1公里或绿地面积每1万平方米作为一个抽样单位。
2.道路考评现场分值为样点分数的平均分计算。
道路月考评分值为现场评分占80%,整改分占20% ;二次复评的道路按平均分计算。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表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关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市园林局直管范围内的公园、道路、广场绿地;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和各区参照执行。
第二章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第一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条考核内容包括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浇水除尘、绿地卫生保洁、园林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
第三条管养经费按季度拨付。
每季度管养经费的60%作为基础费用,40%作为考核金。
每季度管养经费=合同规定的每季度管养经费-当季度日常考核、专项考核所扣分数及当季度定期考核分数×100。
第四条考核采用日常巡查考核、定期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1、日常巡查考核:由园林局日常巡查人员根据《***园林绿地考核表》(见附件1)对绿地进行日常的巡查考核,同一地段每周至少做到巡查一次。
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日常巡查记录清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管养单位限期整改,若经复查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双倍扣分。
2、定期考核:每月一次,园林局负责组建考核队伍,考核人员为市园林局绿化管理负责人至少2人、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按照《***园林绿地考核表》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打分填入《***园林绿地定期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各地段得分取考核人员分数平均数。
各责任单位可各派一名代表参加考核但不参与打分。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管养单位各地段平均得分大于90分的为合格,低于90分的部分每低一分计扣一分。
75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
A单位每季定期考核分数=A单位管养的各地段所得分数合计/管养地段数目。
一个季度中定期考核75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一年中两次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管养单位,市园林局终止与其签定的承包合同,并取消其在市园林局绿地管养招标中的竞标资格两年。
市政园林工程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第八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快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巩固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管护艺术水平,根据《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制定我局绿化管护考核办法,具体如下:一、承包方应认真按照约定的等级质量标准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考核,并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二、采取年度百分考核,考核以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每月定期检查2次,对该月的主要养护内容做专项考核;每月不定期抽查若干次,对存在的问题按具体扣分标准扣分,每次扣分全年累加,累计扣分乘以分值后从单项合同承包款中扣除(具体分值每分为10000元)。
三、发包方按照条款中约定的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检查标段养护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书面告知,限期整改并扣分,每扣一分维护经费扣10000元。
每单项合同年度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按考核得分结算养护经费;低于85分,每少1分扣除2%的养护经费,并解除企业养护管理单项承包合同,以中标价另行发包给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
养护期间造成严重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扣除养护经费、终止合同外,养护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
四、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方先通知整改,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按扣分标准扣分或由发包方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承包方养护费中扣除。
五、扣分标准:(1)保洁:管护区域内清洁卫生,无垃圾、无杂物,不得乱停、乱拉、乱放物品,如检查发现有明显垃圾和杂物每标段扣0.5分,园林设施广场、路面不清洗每次扣0.5分。
业主和监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双倍扣分。
(2)除草:绿化区域(含花池)内无明显杂草,每标段有明显杂草扣0.5分。
(3)施肥:对花木、草坪、绿篱、行道树等,每年必须冬施基肥、春施追肥,保证花木、行道树、草坪长势良好,花朵茂盛。
未及时施肥每标段扣1分,经发包方提醒仍不能施肥的每次双倍扣分。
(4)病虫害防治:必须及时做好各种病害、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工作,确保花灌木、草坪、行道树无病虫害,不能及时发现并防治病虫害,每标段扣1分,用药不科学、用错药扣1分,出现病虫害死株,草坪枯死,按市场苗木价格扣相应分值。
园林局绿化养护考核细则
保质保量完成每年的园林绿化补植工程
新栽苗木的栽植技术及栽后养护管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安全工作5分
全年工具车辆、人员安全工作,办公场所无被盗问题发生
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以情节重扣2-5分。
5
合计
不按照园林绿化标准、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做好市里各项创建、各项重大活动中的园林绿化工作。
发现绿地不整洁美观的,一处扣0.05分,扣完为止。
10
工程管理10分
配合局里共同完成好各类大小工程和任务。
未完成酌情扣分。
6
按相关程序接收符合移交要求的园林绿地,移交资料齐全。
接受不符合移交要求的绿化工程,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园林局业务工作考核细则(100分)
时间:2020年 月 日
类别
得分
检查监督15分
认真落实绿化每日监督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
监督巡查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未正常记录的有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15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70分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市绿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景点、行道树、绿化带和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到位的,每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20
做好城区绿地肥水管理,整形修剪,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各项养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一次扣0.5分。
25
所管辖绿地内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行道树上无悬挂物。
保洁不到位的,每处扣0.1分。
10
做好绿地的接管工作,并按照园林绿化标准、管理要求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绿化环卫队考核细则范本
绿化环卫队考核细则范本一、责任意识考核1. 具备正确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绿化环卫工作;2. 按时完成任务,不推诿、不拖延;3. 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4. 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违反工作安排;5. 对自身工作的影响能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二、工作技能考核1. 具备相应的绿化环卫技能,熟练掌握相关工具和设备的使用;2. 在绿化环卫工作中,能够准确辨别植物的种类,熟悉其特点和养护要求;3. 能够合理规划工作进程,高效完成绿化环卫任务;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在工作中能够与他人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任务;5. 在工作中能够运用创新思维,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专业知识考核1. 熟悉相关园林和环卫知识,能够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中;2. 具备对植物养护、园林施工、环境卫生等方面知识的了解,能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操作;3. 对绿化环卫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有一定了解,能够正确判断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解决;4. 关注环保、废物处理、资源回收利用等知识,积极参与相关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四、沟通协调考核1. 能够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听取他人意见;3. 在团队合作中能够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传递工作中重要信息,并达成一致意见;4. 对于绿化环卫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备向上级汇报或请示的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沟通事务。
五、安全意识考核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工作用具和设备;2. 具备预防事故的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3. 在工作中能够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4. 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突发情况下冷静应对和采取适当措施;5. 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不断加强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工作质量考核1. 完成绿化环卫工作时,注重细节和环境整洁度;2.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调整和改进,确保工作质量;3. 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4. 积极参与工作评估和自我评价,接受他人的评估和建议,提升工作素质;5. 工作中能够与他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互相学习和促进进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2.06.28•【字号】京绿法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绿法发〔2012〕5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为规范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我局法制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工作,是指本市园林绿化系统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包括国家林业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和市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工作,市园林绿化局法制处具体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工作。
区(县)园林绿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与资格管理工作。
XX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标准养护费用测算
XX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养护管理标准养护费用测算一、背景介绍XX市是一个拥有大量公园、花园和绿地的城市。
为了保证这些绿地的质量和美观度,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并且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养护管理标准所应支付的相应的养护费用。
本文就是要介绍这些标准和费用计算方法。
二、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边绿地、居民社区内绿地、快速公路路中央绿地等环境,保证其功能正常运转,具有清洁、良好的形象、符合安全标准等特点。
1. 植被养护•维护植被生长状况和花卉插播、补栽等措施。
•落叶清理,每工作日至少清理一次,大风、雨天根据情况确定清理频率和时间。
•除草,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除草操作,天气条件下允许时应做好草坪翻松、施肥、修剪的工作。
•防治害虫病害,联合其他部门定期开展防控和查验工作。
2. 地面设施养护•停车场、人行道、道路和场地上的垃圾清理。
•如遇到雨天雪天,应及时清理积雪及道路结冰、打开市政道路,遇有水宏事件,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清理。
•对于环境设施的修缮、更换、保养工作进行及时处置。
3. 四周环境养护•协助建议机关,联合社会力量,培育城市文明的优良环境。
•对于行人过路口和驾驶员的引导、安全提示、道路清洁和交通限速等一些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和安排。
•反映社会意见和环境质量问题。
4. 其他管理•进行各种绿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绿化带、铺装材料、场地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对于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等其他重要问题,外围绿地能够及时得到处置和安排。
5. 养护费用根据以上管理标准,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所需费用估算如下:•植被养护费用:0.5元/平方米/月•地面设施养护费用:0.3元/平方米/月•四周环境养护费用:0.2元/平方米/月•其他管理费用:0.05元/平方米/月以每个月负责10000平方米的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为例,总费用为:•(0.5+0.3+0.2+0.05) × 10000 = 8000元/月三、二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适用于大型公园绿地、广场绿地、商业绿地等环境,是一级管理标准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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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我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经常化。
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孙德巨
副组长:杜寄中
成员:宋淑玲各所主管养护管理的所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杜寄中副主任宋淑玲
二、考核范围和依据
主要考核园林各所河北区范围内管辖的公园、绿地和树木。
主要依据是:
1、天津市《关于城市管理考核意见》。
2、市园林局《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3、河北区《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4、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安排。
三、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园林设施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2、植物生长势,保存成活率,植物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花卉(摆花),绿地卫生,园林设施等。
3、市区规定的所有考核内容和当月发生的专项检查如:迎检、各种会战、专项治理等。
四、检查考核方法
(一)检查
1、定期检查:每月下旬由局考核办组织,各所主管养护管理的所长参加,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检查点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2巡查:考核办每天对专业养管的公园、绿地、树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
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每月养管考核结果中公布。
3、督察:
(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2)对区容委下达的《督办单》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等。
(3)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
1、考核评分标准每月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占70%,巡查占20%,督察占10%,每次检查现场打分,园林科汇总,综合评定。
85分以上的为达标,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计分标准:见《河北区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打分表》。
3、凡新闻媒体曝光,绿地管理出现问题,情况属实,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
对新闻媒体提出表扬的,给当月养管加分1-5分。
4、需要整改的地段,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没有及时整改,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对同一地段出现二次以上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扣除当月养管分5分。
五、奖惩办法
1、每月园林科组织检查,通过评比打分,考核分数在9 0分以上的进行表扬,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
2、根据检查情况,年底对各所养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好的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不达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养管经费。
六、要求
1、局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扎实抓好考核工作。
各所所长要亲自抓。
要成立领导小组分工专人负责考核工作,相对固定巡视人员。
2、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按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各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搞好绿地养护,每月要对本所的养管情况进行自查,并依据局检查考核办法制定本所的养管考核办法。
4、每月局园林科下发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各所要参照工作计划安排工作。
5、各所对本所养管的设施,必须采取责任到人,明确养管范围,不能出现无人管理现象。
6、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河北区养护管理考核检查评比打分表
河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