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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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155元至 7755元的部分
20
• 适用3-45%的七级 4
超过9000元至 超过7755元至 35000元的部分 27255元的部分
25
超额累进税率
5
超过35000元至 超过27255元至 55000元的部分 41255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 超过41255元至 80000元的部分 57505元的部分
12
第四部分:特殊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含义: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 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 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 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 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两种,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一般来说,外国运动员在 比赛期间来到我国,停留时间较短,属于第二种情况,他们从中 国境内取得的奖金和其他所得是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征税范围 的,税目对应偶然所得,税率20%。
源自文库35
7
超过80000元的 超过57505元的
部分
部分
45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5
• “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 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 国务院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 深院士津贴和其他国务院批准免税的所得。
9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下表)
级数 1 2 3
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 000元部分 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税率(%) 20 30 40
速算扣除数 0 2000 7000
• 实例说明 【案例1】 :运动员刘某取得代言费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
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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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动员代言费(企业支付赞助费,要求运 动员代言出席活动若干次)
运动员、明星代言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以所 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 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 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4、国内举办的国际赛事外籍选手奖金
如为本单位员工,此笔劳务费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纳 税,如为临时聘请,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税。
2、运动员国际比赛奖金(国际组织发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 一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 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 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符合 上述条件的参赛运动员奖金和其他奖励收入,可以 据此免缴个人所得税。运动员接受省级以下的地方 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捐赠和奖励,需 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0000×(1-20%)×30%-2000=7600(元)
【案例2】 :王某一次取代言费收入6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0000×(1-20%)=64000元 =64000×40%-7000=18600(元)
10
第三部分:企业提出的问题
1、发给各种比赛教练员,裁判员的劳务费:
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
1
第一部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规定 第二部分:劳务报酬所得 第三部分:企业提出的问题 第四部分:特殊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部分:外籍人纳税义务的确定和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部分:不含税收入的处理
2
第一部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规定
1、定义
•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 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 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 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 条第一款第一项)
3
2、计算方法
•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根据现行个人所 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月应 纳税所得定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5]205号)文 件规定,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免税收入额-费用扣 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8
2、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 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 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 20%。税率为20%
另: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 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 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 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 分,加征十成。
4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 数
• 2011年9月1日起,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个人所得税费用 2
超过1500元至 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 4155元的部分
10
扣除标准由2000
元调整到3500元 3
超过4500元至 9000元的部分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 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 他人员。
7
第二部分:劳务报酬所得
• 1、定义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 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 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 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 收入为一次。
• “费用扣除标准”指可扣除的3500元,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在 每月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 附加费用,即4800元。
6
3、附加费用适用范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 条规定,附加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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