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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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二届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子彬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把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成为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基地,规范高新区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新区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高新区,指深圳市人民政府根据特区发展需要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立的经济性区域。

第三条高新区应成为大规模、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机制试验区,国内、国际经济技术的合作区及高新技术人才的培训教育区。

第四条高新区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市政府设立高新区领导协调组织、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高新区服务机构,施行对高新区的管理。

第六条高新区领导协调组织由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高新区领导协调组织行使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建设高新区的方针、政策和决定;(二)审查高新区发展规划、项目、土地、资金和管理制度;(三)协调解决高新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具体管理高新区各项相关行政事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8.09•【文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2019年8月9日)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现就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扩大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二)战略定位——高质量发展高地。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解析4套40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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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解析4套4000题目录: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1000题. 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1000题. 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解析1000题(一). 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解析1000题(二).内容:百度:面试119搜索: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解析1000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广东()是北回归线与中国海岸线唯一相交的城市。

A、梅州B、佛山C、潮州D、汕头【答案】D【解析】广东汕头是“中国优秀旅游城三市”。

作为北回归线与中国海岸线唯一相交的城市,汕头山明水秀,气候宜人,空气清新。

独具特色的自然、历史、人文景观和浓郁的地方文化,赋予汕头丰富的旅游资源,是中国最适宜人类居住、旅游、度假的城市。

故选D。

2.广东省()素有“岭南第一山”之称。

A、西樵山B、丹霞山C、罗浮山D、梧桐山【答案】C【解析】罗浮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它位于博罗县境内,离县城35千米,与龙门、增城接壤,方圆260多平方公里,有大小山峰432座,主峰飞云顶海拔1296米,飞瀑名泉980处,洞天奇观18处,石室幽岩72个,林木品种齐全,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中国十大名山之一,素有“岭南第一山”之称。

罗浮山又是中国道教名山,是道教中第七洞天,第三十四福地。

故选C。

3.和张说并称“二张”的唐代诗人是广东()。

A、张若虚B、张九龄C、张继D、张籍【答案】B【解析】张九龄(678~740),唐代诗人。

初唐诗坛大家,和张说并称“二张”,二人均位至宰相之尊,均有著名诗篇传世。

张九龄字子寿,韶州曲江(今广东曲江)人,世称张曲江。

最新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个人感悟心得体会多篇

最新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个人感悟心得体会多篇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试验场"和"先锋队",转眼间已走过了四十年的历程。

短短四十年间,深圳从一个贫穷落后的边陲小镇,迅速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化创新性城市。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也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迎来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赋予的新使命,深圳又将开启一段怎样的新征程?8月6日,由《经济观察报》主办的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特别盛典在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顺利举行。

本次特别盛典以“新时代、新动力、新使命”为主题,邀请了多位专家学者及企业高层共同回顾分析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共同探讨深圳未来发展趋势。

经济观察报执行总编辑文钊在致辞中表示,《经济观察报》诞生2001年,从一张报纸开始,现在已经成为有网站、微博、APP、微信、音视频全媒体传输平台,见证了中国加速全球经济的过程,也希望不仅仅是见证者、记录者也是建设者,希望以理性建设者的声音和企业家们一起推动中国世界的商业文明。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前院长、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在活动中发表主题《把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快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在中,他表示,深圳发展到今天,实际上从理论上讲已经到了走出去的阶段,但是由于国际环境的复杂性,由于目前在外汇管理的局限性导致整个外资投资比较艰难,但要看到发展的大趋势,最终企业都要走向国际市场在海外投资,要主导自己的产业链,要有更多跨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来衬托中国整体经济的影响力。

40年前,党中央决定兴办深圳等经济特区,发挥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作用。

值此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一周年之际,回首四十年来的征程,时光飞逝,风云激荡,光阴荏苒,许多场景远去而模糊,催人奋进的精神却历久弥新。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公务员申论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公务员申论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公务员省考之公务员申论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大题(共10题)一、材料1 “野猪成群结队,一晚上能毁几十亩玉米、马铃薯。

”时下正值马铃薯、玉米成熟收获的季节,但星月村的村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野猪太多了,防不胜防,村里有几百亩庄稼被毁了。

”村民对记者小侯表示,野猪已成为他们最头疼的事。

星月村位于LP山生态圈边缘,与小沟林场相邻,村里的庄稼地与林区相接。

“上了年纪的村民都知道,那个林场可是野猪的‘老窝’‘大本营’啊。

”村民说道。

小侯看到,大部分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收割,还有小部分玉米正在收割。

“种了5亩玉米,有3亩被野猪毁了。

”正在掰玉米的村民大贵说,幸亏他发现及时,否则毁坏的更多。

野猪经常光顾玉米地。

“这些田里的玉米棒都被吃了,剩下玉米杆。

”村民老李指着玉米田说,“去年也有人告诉我们尽量不要种玉米、马铃薯这些野猪特别爱吃的作物了。

可是你看看我们这儿的土地,就适合种玉米,种马铃薯这些啊。

而且它们是杂食动物,啥都吃。

”同时,小侯还看到,在成片的玉米田中间,有几块绿油油的燕麦田,村民马大姐正忙着收割燕麦。

“燕麦没有成熟,怎么就收割了?”小侯提出疑问。

“野猪毁了玉米,下山没有吃的,就毁坏燕麦、冬小麦。

”她说,她要抢在野猪没有毁坏之前,赶紧收割,有了麦穗起码还能当作饲料用。

“十年前,野猪开始在村里出没,当时出现的次数和数量比较少,一个月能见到一两次。

”老李介绍,但从此以后,野猪逐年增加。

最近几年,野猪成群结队出现,一般三五只,最多十几只,一只野猪一晚上就能毁坏十几亩庄稼,十几只野猪在庄稼地里肆意毁坏的程度就更严重了。

小侯行走在小沟林场附近,时不时可以看到野鸡从庄稼地、林间草地惊飞而起。

“野鸡、野兔、野猪在这里太常见了。

”林场书记老张说,他们巡林时,经常看到成群的野猪。

老张是一名老护林员。

过去,林场主要是依靠砍伐木材和种植经济林维持发展,生态破坏较为严重,很多野生动物迁徙到其他地方。

而如今,经过十几年退耕还林、封山禁牧,林区生态逐渐恢复,空气清新、景色怡人,吸引了不少人来游玩。

专题06 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设立40周年(1980—2020)

专题06 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设立40周年(1980—2020)

【热点直击】2020年是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设立第一批经济特区的第40周年。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也为我国改革开放打开了一个窗口。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经济特区的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目前高考对这部分内容的考察频率较高,学生在复习备考时应引起重视。

【知识链接】一、“经济特区”的相关知识点1、核心概念: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指国家划出一定范围,在这里实行与其他地方不同的经济政策,如在引进外资、减免税收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以此引进外资、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2、设立背景: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

3、设立过程(1)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

(2)1980年8月26日,正式设立深圳经济特区和珠海经济特区;(3)1980年10月7日,设立厦门经济特区。

4、特点(1)以吸收和利用外资为主,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经济所有制形式(2)经济活动以外向型经济为主。

5、意义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成为全国排头兵,具有探索示范作用。

二、相关重要问题解析1、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为什么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两省?(1)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①位居沿海地区,出海交通便利②靠近港澳,华侨众多,便于利用外资③资源比较丰富2、“经济特区”,“特”在哪里?(1)国家划定特定范围,并采取一系列特殊的优惠政策进行大力支持(2)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主(3)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经济所有制形式。

(4)与改革开放前三十年进行对比,它与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联系紧密,利用外国优势发展中国经济。

3、近代中国对外开放与现代中国对外开放的区别4、热点:深圳先行示范区2019年8月18日,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再次赋予深圳以特殊的使命,明确了深圳先行示范区、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科技创新第三章产业创新第四章金融创新第五章管理服务创新第六章空间资源配置第七章社会环境建设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促进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示范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管理服务创新、空间资源配置以及社会环境建设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包括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其他产业园区。

示范区各个产业园区的具体范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三条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发挥自主创新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第四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第五条培育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营造开放包容、合作协同、崇尚创新的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其他保障机制,统筹协调示范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对在示范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科技创新第八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强科学探索和技术攻关,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

深圳建立40周年观后感心得体会作文范文【5篇】

深圳建立40周年观后感心得体会作文范文【5篇】

深圳建立40周年观后感心得体会作文范文【5篇】好消息,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对于这个让人骄傲自豪的城市,你们有何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深圳建立40周年观后感心得体会作文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建立40周年观后感【篇一】“深圳培养了我敢闯敢拼、努力奔跑的人生态度,通过奋斗改变命运。

”见到戚卓,是在深圳电视台“都市调查”栏目录制时。

专业的分析、缜密的逻辑、从容的谈吐,让人很难将她与20年前的打工妹联系在一起。

“深圳培养了我敢闯敢拼、努力奔跑的人生态度,通过奋斗改变命运。

”坐在记者对面的戚卓,眼神里透出从容与自信。

戚卓与深圳结缘,是在上世纪90年代。

她的父亲在深圳打工,常说起深圳发展速度、温暖的大海、世界之窗……从那时起,这些点点滴滴就刻在戚卓的心里,到经济特区去,成为戚卓心中的向往。

2000年,这个生在东北、长在东北的女孩一路南下,来到了心仪已久的经济特区。

刚到深圳的她,在北郊公明镇的创维电子城找到了工作,“印象中厂区很大,一进来就看到很多身着蓝装的工友,都很年轻、有活力,来自全国各地,为了各自的梦想打拼。

”戚卓说。

就这样,戚卓在创维集团电视机厂有了第一份工作——生产部统计员。

每天,她要跟进生产计划表,在插件、机芯、整机等不同工段之间进行协调,满车间跑上跑下。

虽然对打工生活的艰辛有心理准备,可让戚卓没想到的是,上岗第一天就忙到晚上11点。

“在老家,大家晚上10点就休息了,可这里的人们却依然精神抖擞。

”戚卓说,厂里会给加班到夜里的人发加餐券,可以领牛奶和面包。

“那段时间,大家相互鼓励着。

晚上碰到加班的同事,都会相视一笑,说‘一起去领券吧’。

”“老家的日子很安逸,但我更喜欢经济特区的氛围,来深圳就为拼一拼!”戚卓说。

“记得当时一个新项目启动,工艺图绘制工作需要有人兼职承担,我下了班连饭都没吃,就去镇上买了一本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教材,一边自学一边做。

”戚卓记得,那时候经常和办公室一位来自江西的同事“比赛”,看谁晚上在办公室留得更久、学到的东西更多。

深圳的改革与创新

深圳的改革与创新

(二)改革以市场经济为导向
建立经济特区的主要目的,是成
为改革开放的实验地。深圳对传统体制进
行了猛烈冲击,通过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下选取几项与深圳发展有重大
影响的改革。
深圳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 建立资本市场
行 政 体 制 改 革
土地体制改革 外汇体制改革
基建体制改革
价格体制改革
社 会 体 制 改 革
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伟大革命。
革命要脱胎换骨、伤筋动骨,“破”是革
命的本性。因此,革命只在关键时期、关键地
方使用,而不能长期反复使用。
改革既然是革命,当体制、机制、制度等
建立后,要慎用改革。
创新要常用、改革要少用,创新要长用、
改革要慎用。
改革与创新的衔接点已经出现
原有事物的发展达到临界点时,会出现大量 新生事物,两者的交结处是衔接点。 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其主要 特点是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改革。改 革后期的“完善”,就是创新的内涵和特点。因 此,可以判断,改革与创新的衔接点已经出现, 经过衔接、重叠之后,完全过渡到创新阶段。
精神是灵魂,是支柱,是获得最后胜利的 法宝,精神尚在,就有希望。
胡锦涛:深圳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 城市化发展史上的奇迹。深圳经济特区广大干部 群众以蓬勃的进取精神和创新实践,为我国改革 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 2010年9月6日
三、从改革向创新转型
解决了资金问题,还要解决人的问题。
为了加快深圳建设,党中央决定,中国人民
解放军基建工程兵两个师两万多官兵赶赴深圳。
当时深圳的办公楼、商业大楼、公路等重点工程

2021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优秀征文五篇

2021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优秀征文五篇

20__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优秀征文五篇20__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优秀征文五篇篇一我朦胧地睁开眼睛,狗狗乐乐趴在床边,用它黑乎乎地眼睛看着我。

于是,我不情愿地起来,带着乐乐一起出去散步,一出门没多久便撞见了以前地高中同学,"嘿!40年不见了,还是老样子,没怎么变!"我笑了笑:"是啊!一眨眼40年就过去了!""来吧!上车,我带你去逛逛!"我与狗狗坐上车。

车沿着长长地路开着,我望着窗外地高楼大厦,同学转过来,对我说:"我的车不错吧!我前几天刚换上CN净气系统,既能净化空气,又没有发动机的嘈杂声音,也不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影响。

现在车上还装有红外线系统,只要有车主按了中间的键,那么就相当于以前的喇叭,前面的车内就会自动播报后面的情况。

""哇!那不就很方便,而且对周围的居民也不会有干扰,对环境也不会造成污染!""以前的深圳总是烟雾迷蒙,对许多人的健康也带来了危害,现在经济条件好了,车子上都装上了这种自动净化系统,可算是人类社会上的一次重大发明阿!"我惊叹道:"那不就要很高的价格才能买到这种系统?""不,不用的,由于这种系统能够对环境问题有着很大的改善,所以国家已经对所有的车辆提供免费安装。

"我仔细地听着,不时地点点头。

的确啊!随着深圳的人口越来越多,车辆也越来越多,如果不及时改善,可能会对人体和环境有着更大的危害一路上车来车往,却很少出现有塞车的情况,道路也比以前更宽了,也没有出现人车抢道的现象。

广播里传来了一则报导:据深圳市政府统计,近40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空气污染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近十年以来,我市医院病例中,呼吸道感染而造成的疾病案例也逐渐减少。

这的确是个很好的消息,回想起高中时期,因为空气污染太严重了,什么非典啊、猪流感啊,都一下爆发出来。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心得体会与感想精选五篇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心得体会与感想精选五篇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心得体会与感想精选五篇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深圳已经是每年举办超过500场赛事的体育赛事之城。

而今,站在新起点的深圳,正向着打造国际体育赛事之都的目标迈进。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心得体会与感想内容,欢迎参阅。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心得体会与感想一据统计,2019年深圳共举办覆盖“海陆空”和“春夏秋冬”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超过500场,并形成了国际高端体育赛事、高水平职业俱乐部赛事和本土自主品牌赛事三个层次。

2019年,深圳举办了女子网球协会(WTA)年终总决赛和法国足球超级杯赛等国际高端体育赛事;职业体育赛事方面已有中超和CBA联赛;而扎根本土的“地表最强12人”乒乓球赛、“中国杯”帆船赛等已经成为拥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以网球为例,从1月的深圳公开赛开始,到11月的深圳年终总决赛结束,WTA一个赛季的头尾都在深圳,全球独一无二;在高端赛事的金字塔尖之下,更有着发达的青少年和业余赛事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作为塔基。

有业内人士评价,深圳未来甚至有希望成为媲美佛罗里达的世界网球之都。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巡视员王志强说,深圳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办赛模式。

近年来深圳市每年拿出约两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而体育赛事是重点扶持的对象。

然而,在40年前,还是一个“小渔村”的深圳体育基础设施薄弱,竟然没有一块标准的田径场。

1984年深圳体工队成立时,不仅缺乏场地,甚至连基本的生活设施都非常简陋,运动员和教练员住在当时修建体育馆遗留下的工棚里,下雨时门前一片汪洋,天晴时室内常常超过40摄氏度。

就是在这样的基础条件下,深圳的体育人开始了创业——从1984年成立体工队,到1985年兴建深圳体育馆,1989年笔架山训练基地落成,1993年深圳体育场投入使用……深圳开始承办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体育赛事,作为1993年深圳体育场落成庆典比赛,以国脚为班底的中国联队对阵荷兰的埃因霍温,1994年意甲豪门AC米兰来访,特区人民开始尝到“国际大餐”的味道……随着经济的腾飞和基础设施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在赛事承办方面,深圳变得越来越有底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2016〕3号)、《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深府办规〔2017〕7号)等法规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创新型企业空间需求,产权归市科创委所有或市政府授权市科创委管理、并按政策出租的政策性产业用房。

第三条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应遵循“房源公开”、“条件公开”、“规则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简称市科创委)是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主体,履行业主职责。

市科创委委托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日常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具体行使回购、接收、登记、租赁、维护、监督等管理职责。

第五条管理单位依据管理事权编制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年度预算,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取和上缴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并向市财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营管理经费。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一节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市科创委接收创新型产业用房后,根据产业布局和创新型产业用房实际情况,编制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通告。

第七条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通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基本情况、入驻条件、配置标准、分配规则(评分或轮候规则等)、租金价格、申请材料、时间安排、申请程序、合同范本、以及不良记录限制申请规定等。

第八条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通告应在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和科创委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20个自然日。

第九条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通告公布期间,申请企业应按照租赁通告的规定统一通过供需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条管理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线上初审和查重。

第十一条线上初审和查重通过后,管理单位应通知申请企业5个工作日内递交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1•【文号】发改地区〔2021〕1072号•【施行日期】2021.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发改地区〔2021〕1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济特区发展改革委(局):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40多年来,深圳经济特区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体制机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旗帜和标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新征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我们在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已复制推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推广的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共5方面47条,主要包括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二、各地和各经济特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力争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更具普遍性、体现各地特点的创新做法,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8•【字号】深府[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的通知(2007年5月18日深府〔2007〕114号) 《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实施标准化战略,是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发展趋势、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增创城市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06-2010)》(以下简称《纲要》)。

一、深圳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标准化在现代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标准化在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中占据着越来越突出的战略地位。

标准已经成为国际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给标准化带来的新挑战,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主要标准化组织纷纷出台了标准化发展战略,我国也即将制定发布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深圳以高新技术产业立市,又是外贸出口大市,其经济发展与国际市场息息相关,迫切需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带来的挑战。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深圳实现新时期城市发展目标、增创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在紧约束条件下加快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了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决策,实施标准化战略是实现这一宏伟发展目标的必然抉择和迫切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22.01.24•【文号】发改体改〔2022〕135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2〕1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引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放宽和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领域市场准入(一)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

支持深圳优化同类交易场所布局,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的集聚融合、集群发展。

支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入驻交易中心,鼓励国内外用户通过交易中心采购电子元器件和各类专业化芯片,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与用户单位通过交易中心开展合作。

积极鼓励、引导全球知名基础电子元器件和芯片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含各品牌商、分销商或生产商)依托中心开展销售、采购、品牌展示、软体方案研发、应用设计、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支持开展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检测等业务,降低供应链总成本,实现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生产要素自由流通、整体管理;优化海关监管与通关环境,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海关、金融、税务等数据协同与利用,联合海关、税务、银行等机构开展跨境业务,交易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进出口报关、物流仓储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交易中心合作,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2023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2023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9.04•【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8号•【施行日期】2023.09.04•【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9月1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投资开放第四章贸易自由化第五章金融开放与创新第六章监管与服务第七章法治环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经国务院批准扩展的区域(以下简称自贸片区)。

第三条自贸片区应当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助推粤港澳深度合作,建设成为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法治环境更优的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片区。

第四条自贸片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扩大开放、改革创新、促进自由贸易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自贸片区应当按照开放创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建立权责一致、部门协作、运行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自贸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统筹推进自贸片区发展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制定、拟定并组织实施自贸片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二)负责自贸片区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科技等有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三)负责自贸片区规划、城市建设等具体事务,统筹推进自贸片区产业布局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引进和建设管理;(四)协调税务、金融监管、海关、海事等部门在自贸片区的行政管理工作;(五)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六)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相关职责;(七)履行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〇五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〇五号)《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第三章技术创新第四章成果转化第五章科技金融第六章知识产权第七章空间保障第八章创新环境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进全面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构建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体制改革、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人才保障等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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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发文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1.17【实施日期】2018.03.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十五号)《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月17日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科技创新第三章产业创新第四章金融创新第五章管理服务创新第六章空间资源配置第七章社会环境建设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促进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示范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管理服务创新、空间资源配置以及社会环境建设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包括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其他产业园区。

示范区各个产业园区的具体范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三条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发挥自主创新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第四条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第五条培育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营造开放包容、合作协同、崇尚创新的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其他保障机制,统筹协调示范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对在示范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科技创新第八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强科学探索和技术攻关,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

第九条完善基础研究财政投入稳定支持机制。

加大财政性资金对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基础研究投入占财政科技投入的比例。

第十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实施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以科技发展的重大突破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

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第十一条财政性资金应当逐步减少直接投入方式,综合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财政性资金应当作为受资助企业科技研发的配套资金,配套比例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科技发达、创新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研发机构和技术交流平台,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支持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科学家团队在示范区设立研发机构,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

第十三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与深圳市外研发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成果在示范区内产业化的,可以视为示范区内科研项目,按照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第十四条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发项目,可以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也可以单独就科研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购置和建设给予财政性资金资助。

第十五条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及相当于国家级领军人才级别以上的海外引进人才组建科研团队开展科技项目研发,其项目符合财政性资金资助条件的,可以由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申请相关资助。

所获得的资助资金通过所在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第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行使出资人权利,将财政性资金通过阶段性持有股权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管理以及商业模式等创新。

受托股权代持机构在股权退出时,所投入财政性资金出现亏损,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属于合法投资且已尽职履责的,可以按照规定予以核销。

第十七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和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产权及相关收益归购置和建设单位所有。

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设立公司或者入股公司的,可以分别独立持股,并按照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办理公司登记或者股权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拥有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本购置和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在满足自身使用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使用,支持相关组织或者个人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购置和建设申请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开放服务承诺,明确开放时间、范围、方式等内容。

但是,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对外开放使用的,可以按照非盈利原则收取适当费用。

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对外开放使用的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开放使用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推动深港两地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资金和仪器设施跨境使用,促进科研人员、仪器设施、财政科技资金在深港两地合理流动。

第三章产业创新第二十一条实施自主品牌、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强化市场主导作用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先进技术推广,构建产业创新体系。

第二十二条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导向,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进入示范区,积极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区域品牌创新培育,加快知名品牌建设,增强本地知名品牌的质量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支持品牌公共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规划、培育、宣传和人才培养等服务,开展品牌认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

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第二十四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研发与标准创新同步机制,推动科研、标准和产业一体化发展。

支持标准服务机构参与标准制定、深圳标准认证、标准理论研究、标准人才培育、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

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第二十五条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相关部门可以对入库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给予相应支持。

第二十六条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目录、在深圳注册的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财政性资金资助。

第二十七条支持专业性和综合性中试基地建设,为企业产品实现工业化、商品化和规模化提供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

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第二十八条鼓励企业孵化器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配套增值服务,构建全链条产业孵化体系,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提高初创企业存活率、知识产权拥有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

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支持创客个人、创客团队、创客空间和创客服务平台发展,推动创意转化为产品或者服务。

符合条件的,由财政性资金给予相应资助。

第二十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规范管理。

第三十条搭建军民融合项目投融资平台,促进军民创新融合,构建军民信息和设施共享机制,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或者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十一条推动深港两地实现执业资格互认,支持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提供专业服务,并逐步扩展到其他产业园区。

支持工程师、经纪人等相关行业协会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执业资格评价制度,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认可其评价结果。

第四章金融创新第三十二条建立适合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体系,拓展金融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为科技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三十三条支持商业银行建立适合科技企业的授信准入、风险评级、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企业信贷管理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贷款与股权、期权等投贷联动创新,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融资服务,丰富交易产品,吸引境内外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交易机构开展融资活动。

第三十五条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以及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项目收益债等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第三十六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

第三十七条设立政府投资母基金或者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参股子基金,重点支持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第三十八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市人民政府可以发起设立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失败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第三十九条推动建立与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相契合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账户管理体系,形成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枢纽,在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开放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第五章管理服务创新第四十条创新政府管理服务,实现公共服务优质高效,营造有利于示范区创新发展的政务环境。

第四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示范区管理联席会议,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示范区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示范区的重要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以及改革试点工作;(三)考核评估示范区工作;(四)研究决定有关示范区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联席会议由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召集,发展改革、经贸信息、科技创新、财政、规划国土、市场监管、教育、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税务、国资监管、金融监管相关部门等参加。

区人民政府可以参加市人民政府的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区科技创新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十二条市科技创新部门负责下列示范区建设发展工作:(一)拟定示范区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协调重大项目安排以及有关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资金、基金的申报、管理和监督;(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示范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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