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哪些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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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多少

We are always too polite to strangers and too harsh to close one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多少导读: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会最低法定人数不同。

其中,若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董事会成员是3-13人,那么此时最低人数就应该是3人。

而要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董事会人数在5-19人,此时最低法定人数为5人。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多少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董事会有哪些职责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

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

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

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结合实际案例比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结合实际案例比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作业结合实际案例比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1.法律责任特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特性:第一,股东人数有下限上限的限制。

法律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不超过50人,但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第二,只能由各股东出资设立,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特性法律责任特性:第一,公司的股本全部分为等额股份,其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第二,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便于集中大量的资本;第三,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四,公司信用的基础是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是典型的资合公司;第五,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社会公开;第六,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第七,股东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社会组织属性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会组织属性相同,都属于社会团体。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体现公司独立人格,实现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设置的公司内部重要机构系统。

公司组织机构法律规制的两项原则分别是制衡与效率相结合,法定与约定相结合。

公司组织机构法律规制的模式有三种分别是单一制模式(英美),即股东会+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双重制模式(德国),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折中制模式(日本),即不设监事会,设有监察人。

第一种成因为主张股东自治;基于信托原理;完善的董事义务规则和派生诉讼制度。

第二种成因为三权分立的立法精神。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股东人数限制以及上市公司

股东人数限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从大的方面规定了两种公司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股份有限公司又存在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

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

公开和非公开只是针对发行人群而言,不一定上市非上市,但是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包括三类:定向发行股票导致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转让股票导致股东超过200人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的公司(不管是否超过200人)。

凡是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便成为公众公司。

这也就意味着,公众公司的股东可能超过200人,也可能不到200人。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转板的不算),非上市的公众公司仅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挂牌。

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

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

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在公司法各国的法规中,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各国的法律都规定了股东会议召开所需要的法定人数要求。

本文将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来探讨股东会议法定人数要求的相关内容。

一、国际层面在国际范围内,各国对于股东会议法定人数要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不同的国情和法律体系制定相应规定。

1. 美国在美国,一般情况下,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是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要达到半数以上才能召开有效的股东会议。

此外,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法定人数要求,如公司章程中的特殊规定或股东间的协议。

2. 英国英国的公司法规定,对于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来说,只需要至少两名股东即可召开会议;而对于公众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则需要至少七名股东。

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股东的权益,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3. 德国德国的公司法规定,在股东会议中,至少有25%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才能作出有效决策。

这种规定保障了股东会议的合法性和决策的公正性。

二、国内层面在中国,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特别决议的通过所必需的出席股东人数、表决权人数。

一般情况下,对于重大决策或变更公司章程等事项,公司章程往往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定人数要求。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股东会议没有按照法定人数要求召开,所作决议无效。

这一规定保护了股东的利益,确保了股东会议决策的合法性。

结语股东会议的法定人数要求是确保公司决策合法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条件。

在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各国的法律体系和法规都对股东会议法定人数要求进行了规定。

通过遵守这些法定人数要求,可以保障股东会议的有效召开和决策的正当性,进而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在经济市场的不断推动下,现如今基本来说对经营比较好的公司都会慢慢蜕变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相对来说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对企业来说在经营过程当中也需要不断地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并遵守公司法中的形式。

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形式是什么?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形式(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公司法规定董事人数为多少?

公司法规定董事人数为多少?

公司法规定董事人数为多少?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的法定人数为5--19人。

公司法规定董事人数为多少呢?小编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和查询了一些法律条例来对这个问题进项详细的介绍。

希望我的介绍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我所说的有错误欢迎大家批评教导。

下面我就将相关的资料照抄到下面。

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具有如下特征:《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为3人至13人,股份有限公司人数为5人至19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的法定人数为5--19人。

上市,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企业的终极目标。

上市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都是息息相关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很多企业可能已经做好了上市的准备,但是对我国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比如很多人不太清楚上市公司,是否需要达到一定人数才可以,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一、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公司没有最低人数的要求。

上市公司通常只是对注册资金公司制度的完善性有要求,没对公司的人数有要求。

▲二、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比较而言,有以下区别:(1)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由5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两种公司股东都只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3)就股东权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质,其股票公开发行,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5)从筹资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股票及债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6)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5.07.03•【文号】国发[1995]17号•【施行日期】1995.07.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一九九五年七月三日国发[1995]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施行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一些方面还不完全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

现就规范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求和期限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工作总的是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进行。

公司经认真对照自查,已完全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重新登记;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原有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重新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予登记。

公司经认真对照自查,不完全具备规定条件的,要进行自我规范,凡在规定限期内(2月31日前)完全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重新登记;在规定限期内仍未完全达到规定条件的,不得重新登记,应依法变更登记为其他类型的企业,其名称中不得再含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规范工作既要抓紧进行,又要防止走过场。

在规范过程中,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照常进行。

二、主要内容(一)公司股东和发起人应符合法定人数。

原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可不再增补;原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在规定限期内达到要求。

企业股东人数的规定

企业股东人数的规定

企业股东人数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指的是出资人为股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的公司,股权按比例分配,如果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也要决定好企业股东的人数以及成立股东大会等事项,那么企业股东人数的规定?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企业股东人数的规定一、企业股东人数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总之,股东的人数没有强制性规定。

二、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到位《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

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的公司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这里结合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作一个比较。

(一)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新公司法将股东人数改为了五十个以下)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企业法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享受权利,独立承担义务。

(2)两者的股东都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不管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只对公司负责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即使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没有以自己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的义务。

需注意的是,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两者对于其债务都要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以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4)两种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财产,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股东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而不再承担其投资额以外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公司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不同。

股东人数认定标准

股东人数认定标准

股东人数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公司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人数应在五十个以下,这是由《公司法》明确规定的。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同时,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人数则没有上限,但发起人的人数有明确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此外,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时也会对股东人数进行统计和认定。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总之,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人数认定标准有所不同,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问题整理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问题整理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问题整理一、公司整体变更的条件《公司法》第9条、第96条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资金需求量的增加或将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而必须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便向社会公众募集更多的资金,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它们的设立、内部组织机构及其对内对外事务的管理都有所不同,所以,在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时候,必须遵守《公司法》第77条、第78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1、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应当在2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股东人数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人数2-200人)2、原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验资后的净资产额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第81条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或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最低限额。

但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06年5月18日开始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发行前的注册资本至少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发行的条件和发行价格必须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同的价格.如果采取募集方式公开发行股票,事前经国务院的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筹办公司变更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4、原股东必须重新制定公司章程,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重订或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整体变更的必要条件和程序,新的公司章程必须由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数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是五⼗个以下。

股东应当以法律允许的财产出资,并按期⾜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只有⼀个⾃然⼈股东或者⼀个法⼈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数是多少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数是多少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是五⼗个以下。

股东应当以法律允许的财产出资,并按期⾜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只有⼀个⾃然⼈股东或者⼀个法⼈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

2、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1)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2)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是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后经过⽣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形资产。

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3)公司股东⼈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上五⼗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

”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个。

股东的⾝份既可是⾃然⼈,也可是法⼈;(4)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

“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5)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股票。

公司⽣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只能由其他合法⽅法⽅式融资取得。

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设⽴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不能超过50⼈。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股权分配的法律规定与合规要求

公司股权分配的法律规定与合规要求

公司股权分配的法律规定与合规要求对于公司来说,股权分配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涉及到公司内部权益的分配、决策权的行使以及公司治理的合法性。

因此,股权分配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合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股权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合规要求。

一、股权分配的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公司股权分配需要符合以下法律规定:1. 公平合理原则:公司股权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能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股权应当根据投资者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投资者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2. 总股本原则:公司股权分配应基于公司的总股本,即公司所有股份的总数。

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分配应依据各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3. 合同自由原则:股权分配一般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东协议的形式进行。

各股东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4. 合法合规要求:公司股权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分配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政策,尊重合同纪律,不得采取损害债权人或公众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手段。

5. 信息透明原则:公司股权分配应保持信息透明,确保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配情况。

公司应及时公布与股权分配相关的信息,如股东名册、股权变动等。

二、股权分配的合规要求除了法律规定外,公司股权分配还需要符合一定的合规要求,以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1. 内外部治理机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应规范关联交易,防止利益输送和资源侵占。

2. 资金合规:公司股权分配需保证其所涉及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资金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不得存在挪用、侵占等行为,保障股权分配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防止操纵市场:公司股权分配过程中,应遵守证券法和相关规定,防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同时,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

4.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司股权分配过程中,应考虑社会公共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如何确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选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法定代表⼈的确定依据是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从董事长、执⾏董事或者经理中⾃⾏选择⼀个⼈作为法定代表⼈。

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选范围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如何确定依据《公司法》第⼗三条,法定代表⼈的确定依据是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从董事长、执⾏董事或者经理中⾃⾏选择⼀个⼈作为法定代表⼈。

因此,公司法定代表⼈只能在两个⼈选中产⽣:董事长/执⾏董事、经理。

(⼀)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董事担任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设⼀名执⾏董事,不设董事会。

(1)设董事会《公司法》第四⼗四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设置董事长的产⽣办法,如股东会选举产⽣、持股⽐例最⾼的股东指定、全体股东按约定顺序轮流担任等。

(2)设执⾏董事《公司法》第五⼗条规定,“股东⼈数较少或者规模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名执⾏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三⼗七条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由职⼯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董事的,只能由股东会选举产⽣,也即法定代表⼈只能由股东会选举产⽣。

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必须设董事会,董事由出席公司创⽴⼤会的认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产⽣,董事会设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此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也相应确定。

(⼆)公司章程规定由经理担任1.股份公司、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公司法》第四⼗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百⼀⼗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讲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基本的两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注册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1、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需在50人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是人民币3万元(不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较特殊,需要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万元)。

3、注册资本金现在都是认缴制,不需要实际验资到账。

4、公司章程的制定。

5、注册时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原价。

法人和监事需要到场签字。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有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500万以上,包含500万。

(认缴制,无需验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股东人数必须大于2人,少于200人。

至少需要5名董事,3名监事。

3、董事会、监事会为必须设立的机构。

4、股权设置开放,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份不受其他股东及股东会的制约。

以上注册公司的条件都满足,新成立企业时,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好呢?还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好?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人合,强调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利益;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是资合,强调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前者在制度设计上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后者主要针对较大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等必须要求股份可以自由转让的公司。

相关阅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上的区别特征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

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

Opportunity has a special affinity for prepared mind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上市公司股东最高人数没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50人以下,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规定股东应当在2-200人之间,如果是一类上市公司,要求股东人数在人以上,并且持股2000- 20万元的人数,不能低于1500人,公司法规定股东最高人数,对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

一、上市公司股东最多占多少人?上市公司的股东最高没有限定。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条件规定,上市公司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而深圳交易所上市条件规定,把股权分布规定要求分成三类:1、上市股票的要求: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2、上市股票的要求: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1000~1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3、上市股票的要求: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500元至5万元的股东的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1、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废除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必须有两以上的股东,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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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哪些法
律要求
公司的类型有很多,都是按照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划分的。

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类比较特殊的公司,这类公司的法人权力一般都比较大,对公司的决定权和行使权都由法人进行。

那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哪些法律要求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一)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
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
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要求这类公司的股东不宜超过50人,一般在2人以上。

主要是这类公司的招募不公开进行,对相应的人数控制比较具体。

相应的股东还应符合我国的股东要求,才能够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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