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讲义第三章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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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基本要求:熟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和要求。掌握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要求以及企业改组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熟悉股份制改组时清产核资的内容和程序,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及折股、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和无形资产的处置,资产评估的含义和范围、资产评估的程序,会计报表审计。掌握股份制改组法律审查的具体内容。第一节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1、上市公司的形成来源:
历史遗留问题企业;1994《公司法》生效以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2006年《公司法》修订实施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两种情况,主要掌握3年期限问题;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3年业绩可连续计算通过发行股票转为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资产重组,通过募集方式设立并上市。
2、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股本3000万;25%发行股份;4亿元的要求10%发行;3年无重大违纪
3、对业务改组的要求: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采取整体改制方式。
知识点:
(1)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规范具体要求中对业改组的要求有四点,分别为:是发起人的要求,对业务要求,资产形式要求等。
4、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股份制改组的目的
(一)筹集资金;
(二)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优化资源配置;
(四)增强企业凝聚力;
(五)确立法人财产权,实现政企分开。
二、企业股份制改组的基本要求
(一)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发行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国家法规和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无偿分给个人。净资产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二)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首先完成以下的工作:完成清产核资;有明确的发起人;经占出资额2/3以上的出资者同意;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30%;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35%;流通资本不低于总股本的25%,总股本高于4亿元,可不低于1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连续三年盈利,无违规行为记录等。
(三)改组为上市公司的要求
国有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6、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8、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大致要经过:1.提出改组设立申请,2.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3.选聘中介机构,4.证券公司立项,5.企业改制方案的实施,6.发行及上市辅导7.改制验收,8.提出股票发行与上市申请,9.证券公司推荐,10.发行核准,11.公开发行股票,12.申请上市13.股票上市公告并交易等过程。
第二节清产核资、产权界定
1、国有企业改制前,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然后是资产评估
2、清产核资:帐务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
3、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核监督检查。
4、“谁出资,谁有产权”
5、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5种方法:有权的;有法人资格的;有公积公益金的;有未分配利润的
6、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原企业的国家净资产界定为国家股
7、50%以上国家股,不足50%界定为法人股
8、新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直接投资的为国家股;法人资产投入的为国有法人股
9、国有资产折股时,不得低价折股: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发行溢价倍率应不低于折股倍数;净资产未全部折价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金。
10、净资产折股后,股东权益等于净资产。
11、评估由土地资产的使用单位和持有单位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A级土地评估机构评估
12、四种方式处置上市公司占有国有土地:P69,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缴纳土地出让金;授权经营
13、承担社会职能的非经营性资产处理:P70
14、当企业整体改组上市,无形资产产权一般全部转移至上市公司
15、企业分立或合并方式改组时,无形资产由四种方式,P71
16、商标权的处置方法四原则:P71
17、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18、现行市价法:适用条件P75
一、资产评估的意义和范围
(一)资产评估的含义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的规定和有关数据资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公允、法定的原则,采用适当的评估原则、程序、计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被评估的资产进行评定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