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法规范文本参照模板

合集下载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年修正)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年修正)

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3.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规范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行为,依法履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职责,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自然资源执法监督,遵循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文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强化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明确执法工作技术支撑机构。

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第五条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公务成绩显著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由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执法监督职责:(一)对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二)对发现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三)对涉嫌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四)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五)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六)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44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44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正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定》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44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现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9月18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处罚程序,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省国土资源厅通过文字、文书、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整个行政处罚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立案审批表、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听证告知书、集体讨论记录、处理呈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予以文字记录。

第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第二章启动程序第五条对于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为规范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本级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工作,明确省厅立案查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省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二、工作要求和流程省厅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文明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公开透明;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互联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提高执法效能;要将违法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省厅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调查报告、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形成处理决定、实施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的工作流程进行。

具体工作由省厅执法监督处组织实施,其他处室(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办理;相关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

三、立案(一)案件管辖范围。

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管辖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原则上由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省厅管辖全省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管辖的案件,具体包括: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省厅管辖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2.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求省厅管辖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3.跨市级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4.省厅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具体是指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其他部门移送以及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立案但未立案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经省厅批准立案查处的案件。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0.03.08
•【字号】鄂土资规[2010]1号
•【施行日期】2010.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的通知
(鄂土资规〔2010〕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8号)的要求,省厅制定了《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适用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10年4月1日起,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处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时适用本《规范》。

二、对法律法规规定比较明确没有必要进行自由裁量细化的行政处罚,本《规范》未进行细化的,仍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国土资源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行政相对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多种多样,对《规范》未规定的违法违规情节,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自由裁量。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

国土行政执法委托书范本

国土行政执法委托书范本

国土行政执法委托书范本一、前言为了加强国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委托一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委托单位及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XXX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单位:XXX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以下简称乙方)三、委托行政执法范围和职责1. 委托范围:在甲方行政区域范围内。

2. 委托职责:(1)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动态巡查;(2)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3)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整治活动;(4)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转、相关业务部门移送、人民群众举报及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违法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5)处理本级信访案件;(6)承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委托执法权限乙方在委托职责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1. 行政检查权。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行政检查权,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2. 违法行为制止权。

在进行动态巡查、现场检查或其他执法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

3. 行政处罚权。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权。

依法对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拆除、强制清除、强制恢复等。

5. 其他行政执法权。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享有其他行政执法权。

五、委托执法的期限本委托执法的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计算。

委托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新的委托书。

六、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指导和监督乙方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执法装备和资源支持;(3)及时对乙方的请示进行调查研究后作出指导性意见;(4)在乙方不能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有权责令改正,并指导、协调乙方开展案件移送、申请强制执行、重大案件的查办、会审等工作;(5)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

国土资源局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情况汇报

国土资源局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的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今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现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检查的通知》(昆府法〔2012〕25号)与《五华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相关要求,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我分局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贯彻执行《土地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与规范行政处罚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在工作中,始终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先行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正确行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所适用的措施与手段必要、适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一)抓源头管理,确保行政处罚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的前提。

在规范行政处罚工作中,国土五华分局坚持从主体合法这一源头抓起,保证行政处罚正确实施。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杜绝了内部科室以自己名义对外实施行政处罚的现象,做到了合法主体一个公章对外,即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维护了行政处罚主体的严肃性。

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在行政执法权限、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执法的主要依据等,通过国土信息公开网对社会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认真落实执法资格准入、持证执法、证件年审、监督检查等制度。

2012年上半年,五华分局组织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执法证法律法规培训。

日常执法中,确保了持证执法、两人以上执法。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与罚缴分离制度与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

准确把握“新尺子”_行政处罚“不任性”——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解读新修订《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准确把握“新尺子”_行政处罚“不任性”——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解读新修订《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17“全国优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称号,但是苦于没有规划引导,草莓种植零散、难成规模。

商丘市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后,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梁园分局把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聚焦草莓产业高质高效发展,紧紧围绕立足特色、统筹兼顾、量质并重三大重点,立足镇域各村庄实际和发展特征,深入发掘各村利用现状、自然环境、产业特色、人文历史等潜力,瞄准草莓种植定位和特色,科学划定种植区、发展区及附属设施区域,在整体布局中促进草莓种植等特色产业和经济发展。

“村庄规划不只是诗和远方,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积极参与其中,获得红利。

”该局局长陈国华说。

在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中,该局坚持规划引领、机制引导,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领导组,科学指导双八镇及技术单位统筹推进,压实各方责任。

同时,该局立足各村的区位特点、经济基础、历史文化、资源条件等,统筹兼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交通布局、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等多项指标,为形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同志多次上门,问想法,询建议,详细了解产业发展需求和建议。

”东村草莓种植户王先亮说。

为充分激活村庄规划在优化公共服务、增强产业动能、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盘活资源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强化提升镇、村草莓经济“造血功能”,该局积极主动与编制单位重点围绕现场调研、特色结合、政策支持等方面,深入开展踏勘走访、探讨交流、意见征询等工作,坚持规划先行、规范建设、规划示范,扎实做好组织编制、方案确认、技术论证、公示审议、报批备案等程序,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可用实用好用。

“目前,已完成王店村、东村、中村、西村、路楼村等草莓种植特色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涉及土地面积1万余亩。

”陈国华说。

(胡玉峰)便民服务“不打烊”“真没想到,腊月二十九了还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等过完年我就能放心外出工作了!”2月8日,禹州市市民刘先生在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来到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顺利拿到红艳艳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执法监察文书的制作

执法监察文书的制作

执法监察文书的制作一、执法监察工作文书、种类和制作要求(一)执法监察工作文书执法监察文书是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必须填写或制作的书面材料。

(二)执法监察文书的种类依据国土资源部2007年7月30日发出的《关于印发<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2007]181号)规定。

该套法律文书规范了涉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27种文书格式(涉及当事人的有15种,涉及其他部门机关的有5种,涉及本机关内部的有7种)。

(三)执法监察文书的制作要求1、执法监察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做到程序合法、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签署完备。

3、在制作执法监察文书时,凡是能打印的,必须输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制作,或使用按规定格式印制的文书进行套打。

4、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应当使用汉字。

发文日期应使用中文小写,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使用全称,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前后一致,时间应使用公历和24小时制。

5、执法监察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如某某非法转让土地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的“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如某某涉嫌越界采矿案。

6、“违法行为定性”一般为非法转让土地、破坏耕地、非法占地、非法批地、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无证采矿、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等。

7、执法监察文书编号实行一案一号,按年度统一编排文号。

编号时,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年份应标全称,序号不编虚位(即8不编为08或008等)。

二、具体文书制作方法(一)文件版头格式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行政处分建议书》、《非法财物移交书》、《强制执行申请书》4种文书,以本机关文件版头的形式载明。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国土资源部本级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二、工作要求和流程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调查报告、案件审理、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部审议形成处理决定、实施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的工作流程进行;具体工作由执法监察局和其他业务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三、立案(一)立案管辖范围。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原则上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管辖的案件,具体包括: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其中,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其他部门移送以及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重大、典型违法行为,经部批准立案查处的案件。

(二)立案呈批。

对需要由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先行组织对违法基本事实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报部批准后立案:1.有明确的行为人;2.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3.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4.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5.符合国土资源部立案管辖范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已经部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自然资源部本级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制度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具体工作由执法局和其他业务司局按照以下执法职责划分实施:(一)执法局归口管理。

1.制度建设归口。

执法局牵头推进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立案查处程序、标准、格式文书等内容。

2.重大案件归口。

执法局接收其他业务司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并移交的中央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跨省级区域违法等重大违法线索,会同相关司局立案查处。

3.对外移送归口。

执法局统筹做好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对外移送等相关衔接工作。

4.执法信息归口。

执法局、其他业务司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分别抄送对方以及总督察办和相关督察局,执法局对有关信息进行集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6.24•【字号】青自然资办〔2020〕60号•【施行日期】202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办〔2020〕60号厅机关各执法部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按照省纪委、省依法治省执法小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青法委执法组﹝2020﹞8号)要求,省纪委、省依法治省执法小组将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朱小川副厅长、杨站君副总督察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请各处(局)、执法总队在迎检工作部署会安排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一、检查组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三)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情况;(四)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情况;(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整改情况;(六)推进减证便民情况;二、检查组检查的方式检查组将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迎检工作安排(一)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统筹部署为了确实做好迎检工作,由朱小川巡视员、杨站君副总督查亲自抓落实工作,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制度建立情况、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推进减证便民推进情况由朱小川副厅长负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整改由杨站君副总督查负责。

由政策法规处会同执法局牵头统筹推进迎检工作,负责联络省纪委、省依法治省执法小组落实检查工作安排。

为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厅成立专门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协调及行政执法常态化建设,韩有祥、唐千里、高平利、任国佐、陈玉萍负责具体工作。

厅机关各处(局)、执法总队各司其职,抓紧补充完善相关工作。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文本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文本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文本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二○○九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 (4)二、工作目标 (4)三、工作任务 (4)第二章行政许可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许可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8)二、行政许可岗位责任 (26)三、行政许可案件质量标准 (27)第三章行政检查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检查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28)二、行政检查岗位责任 (29)第四章行政处罚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处罚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30)二、行政处罚岗位 (34)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职权 (35)四、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 (35)第五章行政强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强制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36)二、行政强制岗位责任 (37)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强制项目 (37)第六章行政备案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备案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41)二、行政备案岗位责任 (42)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庙宇的行政备案项目 (42)第七章行政确认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确认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45)- 2 -二、行政确认岗位责任 (46)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庙宇的行政确认职权 (46)第八章行政复议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复议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49)二、行政复议岗位责任 (50)三、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复议职权 (50)四、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标准 (54)第九章行政征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征收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57)二、行政征收岗位责任 (57)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征收职权 (58)第十章行政职权分解一、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66)二、行政首长职权 (67)三、行政首长副职职权 (67)四、各股室职权 (68)第十一章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一、考核评议主体 (72)二、考核评议原则 (72)三、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 (72)第十二章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一、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划分与承担 (78)二、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承担方式 (79)三、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 (80)四、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程序 (81)- 3 -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促使全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修正)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修正)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3.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限期拆除;(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但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省级、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第七条自然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是指:(一)国务院要求自然资源部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三)自然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其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管辖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一)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二)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12.24•【字号】湘国土资发[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54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厅制定了《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12月24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行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或组织,下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对违法行为做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

第四条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先行的原则。

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能通过教育解决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可以轻罚的,原则上不予重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呈批表询问笔录时间:地点: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系我局行政执法人员。

被询问人: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记录人:在场人:问:(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调查笔录时间:地点: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系我局行政执法人员。

被调查人: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记录人:在场人:问:(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照片必要说明:照片提取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案由: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 ,均系我____调查本案事实的工作人员。

勘验检查时间、地点:现场勘验检查图示:必要的说明:勘验检查人员签章: _______、_______在场人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件委托函:因一案,为了查明涉案事实,依法正确处理案件,特委托你依法对当事人从事的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并我局提供专业性的为谢。

附:涉案事实有关资料。

年月日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单国土资源行政检查通知书悟土资行检通字()第号:因一案,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鉴此,为了维护我局行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即行现场检查。

你(单位)应当如实回答我局的询问,并协助我局的行政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阻挠和从事其他妨碍我局行政公务的活动,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悟土资行责停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一案,经我局检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鉴此,为了维护我局行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和《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接此通知时起,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者申请复议,或者在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责令改正通知书悟土资行责改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一案,经我局检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鉴此,为了维护我局行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接此通知之日起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即。

特此通知。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责令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通知书悟土资行责拆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一案,经我局检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鉴此,为了维护我局行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和《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接此通知日起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构筑)物,即。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者申请复议,或者在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暂扣(封存)涉案财物决定书悟国土暂扣字()第号案由:当事人:因一案,经查,你(单位),违反了我国之规定。

根据我国和《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下列财物予以强制暂扣(封存):。

强制保全方式:就地/异地;强制保全期间:30日。

对以上强制保全的财物,本局将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强制保全的财物需要检测、检验或者评估鉴定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有关财物检测、检验、评估鉴定及行政听证期间不计入保全期间。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者申请复议,或者在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机关(组织)章执法人员签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暂扣(封存)涉案财物清单案由:当事人:强制暂扣(封存)财物、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明执法机关(组织)章执法人员签章:、年月日当事人签章:在场人员签章: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当事人违法事实复查笔录案由:当事人:违法行为所在地:复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系本案执法人员。

复查时间、地点:复查情况记录:复查结论:复查人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在场人员签章:_________年月日违法行为现场复查图片必要说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依法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询问与调查。

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当事人事实,证据,根据我国______________ 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为此,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之规定,并视其违法行为发生后情节,建议我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

特此报告,请批示。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法制机构审核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依法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询问与调查。

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当事人事实,证据,根据我国______________ 之规定,其行为涉嫌,依法应当移送处理。

为此,根据_____ _ 之规定,建议我局依法移送处理。

特此报告,请批示。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法制机构审核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依法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询问与调查。

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经审查,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其违法情节显著轻微,事后主动配合本局行政处理,并积极落实本局整改措施,社会危害不大。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不应予以行政处罚,已经对其财物实施强制保全的,并依法予以解除强制保全措施。

为此,特建议我局视其情节,对其作出如下处理:。

特此报告,请批示。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法制机构审核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国土资源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悟土资行罚不字()第号案由:当事人:因一案,经查,你(单位),违反了我国之规定。

但是,鉴于你(单位)违法情节显著轻微,事后主动配合本局行政处理,并积极落实本局整改措施,社会危害不大,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者申请复议,或者在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解除涉案财物强制保全决定书悟国土解保字()第号案由:当事人:因一案,经查,你(单位),违反了我国之规定。

但是,鉴于你(单位),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解除对你(单位)下列财物的强制保全措施:。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者申请复议,或者在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解除暂扣(封存)涉案财物清单案由:当事人:执法机关(组织)章执法人员签章:、年月日当事人签章:在场人员签章:年月日年月日一式三份(存卷、备案、送达各一份)联系电话:联系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转送函:因一案,本局业已查明: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依法正确处理案件,根据我国之规定,本案应当移交你单位依法处理。

特此将本案有关资料移送你单位处理,请予查收并及时函告我方。

附:相关涉案资料。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事先告知书悟土资行告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一案,经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鉴此,为了维护我局行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和第42条之规定,对以上行政处罚,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你因申辩权的行使,享有不导致对你处罚加重之后果的权利。

对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与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案件,你享有申请我局依法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本案的调查人员或者听证人员,你享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对以上权利,你(单位)应当依法正确行使。

申请听证的,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三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

逾期行使的,视同放弃。

特此告知。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二份联系电话:联系人:听证通知书悟土资行听字( )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定于年月日时在举行听证,望你(单位)按时出席听证不误。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当事人是单位或者经营实体的,应当提交机构登记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章的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代理权限。

本案由本局人员共同组成听证会,由担任听证主持人(或者由独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书记员。

特此通知。

执法机关(组织)章年月日一式二份联系电话:联系人:听证公告因一案,本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定于年月日时在公开举行行政听证。

特此公告。

年月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案件听证笔录共页案由: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员:书记员:书记员(书):宣布听证会场纪律(略),核对出席听证双方人员是否到场及其身份:案件承办人员(办):当事人(当):委托代理人:利害关系人:书:请听证会组成人员入场主持听证,报告主持人:参与听证的双方(及利害关系人)已经到场,请主持人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