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程度子痫前期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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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程度子痫前期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DOI:10.16662/ki.1674-0742.2016.11.014

[摘要] 目的探讨不同程度子痫前期与妊娠结局的关系。方法整群收集2010年7月―2014年12月在该院产科住院分娩的248例子痫前期患者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分为轻度组119例和重度组129例,比较两组孕产妇的围产期并发症、

围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重度组的收缩压、舒张压、发病孕周均明显高于轻度组(P<0.05)。重度组的新生儿窒息、早产、胎儿窘迫、死产发生率明显高于轻度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重度子痫前期会明显增加母儿并发

症的发生风险,因此对此类患者需采取积极措施以确保母儿健康,提高生育质量。

[关键词] 子痫前期;妊娠结局;围生儿并发症

[中图分类号] R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6)04(b)-0014-03

子痫前期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其可严重威胁母儿的生命健康。子痫前期-子痫是高危妊娠[1],因此,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国家,该病均有较高的孕产妇和围生儿的死亡率。据报道,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具有更高并发症发生率及围产儿病死率[2]。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及其围生儿需谨慎处理。

该研究在2010年7月―2014年12月期间对该院收集的248例子痫前期患者,对不同严重程度患者的妊娠结局进行观察,以探讨疾病严重程度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整群收集2010年7月―2014年12月在该院产科住院分娩的248例子痫前期患者,根据疾病严重度分为轻度组和重度组。轻度组119例,年龄19~39岁,平均(26.2±3.2)岁;发病孕周20~33周,平均(32.2±2.1)周;初产妇92例;单胎105例,双胎14例;阴道顺产13例,剖宫产106例。重度组129例,年龄20~38岁,平均(26.0±3.4)岁;发病孕周21~34周,平均(31.9±2.2)周;初产妇101例;单胎110例,双胎19例;阴道顺产18例,剖宫产111例。排除标准:入院前即存在高血压、糖尿病、肾脏疾病、精神疾病等。两组的年龄、发病孕周等基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参照乐杰[3]主编的《妇产科学》第7版中的子痫前期诊断标准:妊娠前无高血压,而在妊娠20~34周时出现的高

血压、蛋白尿。轻度子痫前期是指导妊娠20周后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24 h尿蛋白>0.3 g;重度子痫前

期是指妊娠20周后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10 mmHg,

24 h尿蛋白为3~5 g和(或)伴下列症状之一:胎盘早剥、头痛、视力下降、肺水肿、右上腹疼痛;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胎儿发育异常:如胎儿生长受限、脐血S/D比值升高等。新生儿窒息诊断标准参照沈晓明主编的《儿科学》第7版诊断标准[4]。

1.3 治疗方法

轻度组给予盐酸拉贝洛尔(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批号20100520B32)100 mg/次,口服,2~3次/d。重度组给予硫酸镁25~30 g/次,口服,1次/d,同时口服降压药使得舒张压降至105 mmHg,改静滴降压药,维持血压约在100 mmHg,并适当镇静,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预防和及时出来出现的相关并发症,加强胎儿监护,符合终止妊娠指征者及时终止妊娠。比较两组孕产妇围产期并发症(胎盘早剥、心力衰竭、低蛋白血症、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征、产后出血)、围生儿的并发症(新生儿窒息、早产、死胎、胎儿窘迫)发生情况。

1.4 统计方法

选用SPSS 19.0版本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并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轻度组和重度组的血压、发病孕周比较情况

轻度组收缩压、舒张压、发病孕周分别为(141.6±7.3)mmHg、(92.4±8.0)mmHg、(28.4±5.0)周。重度组收缩压、舒张压、发病孕周分别为(165.8±14.5)mmHg、(109.2±9.1)mmHg、(34.6±7.0)周,重度组的收缩压、舒张压、发病孕周均明显高于轻度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6.389,15.387,7.967,P<0.05)。

2.2 孕产妇并发症

两组均未见孕产妇死亡。重度组胎盘早剥、肝肾功能损害、产后出血发生率明显高于轻度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3 轻度组和重度组围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重度组的新生儿窒息、早产、胎儿窘迫、死产发生率明显高于轻度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子痫是指孕妇出现全身小动脉痉挛和血流动力学改变,使其全身各组织器官及胎盘缺血性坏死、血栓形成等。当胎盘出现粥样硬化时,胎盘绒毛会开始广泛性坏死,功能不全,致使胎儿吸取营养能力减弱,随着孕周的增加,胎儿在功能缺氧严重,生长受到限制,严重则可死于宫中。有研究证实,子痫发生的时间与胎盘功能密切相关,胎盘功能随着病程的延长而降低,同时增加了孕产妇的并发症,这些并发症则会

使胎儿功能的生存条件恶化,进而降低了胎儿的氧储备能力,当氧负荷增加,如发动宫缩时可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死胎或死产[5]。

子痫前期常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发生率约为7%~10%,是导致孕产妇、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研究表明,子痫前期的发生于胎盘血管重塑障碍、血管内皮细胞功能损害密切相关[6]。孕周对围生儿的死亡产生重要影响。大多研究者指出,孕周超过34周的围生儿死亡风险较大,住院时间较短,因此对首次出现子痫前期者可把握好妊娠时间,尽可能延长孕周,使围生儿相对成熟,增加其存活的可能性。延迟分娩目的是延长孕周,降低由于胎儿不成熟导致围生儿死亡的几率,但却增加了孕产妇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7]。子痫前期孕妇具有发生心衰、胎盘早剥、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

征的可能性[8]。该研究结果显示,重度组孕产妇发生胎盘早剥、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征的发生率分别为5.4%、8.5%、14.7%高于轻度组0.8%、1.7%、2.5%,对于重度子痫前期的

患者,应尽快终止妊娠。但对早发型重度患者,若过早终止妊娠虽可减少孕产妇的严重并发症,但由于胎儿尚未发育成熟,致使围生儿死亡率增加;若延迟分娩,虽增加了胎儿的成熟度,却增加了孕产妇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因此使治疗出现一定的矛盾。但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确保孕产妇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控制血压、稳定病情、超声检查表明胎儿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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