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年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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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年底总结

港航年底总结相关内容: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滨海发展战略”,围绕“建深水大港,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的总体思路,继续以加快《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为重点,以加快港口重点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为抓手,以强化港口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基础,着力推进我市深水港口的开发建设和老港区的优化升级,助力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的建设,取得了预期的成效。XX年,我市港口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港口吸引力不断增强,深水港口开发建设正进入到关键时期。XX年完成货物吞吐量万吨,同比增长12%,其中外贸完成万吨,内贸完成万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万TEU,同比增长%。全市水路运力万载重吨,同比增长%。全市港航行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管理工作目标。

一、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港口规划工作取得新进展

1.《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制约问题逐步解决。《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西部作业区及东部液体散货泊位区、吉达港区东部区域规划岸线调整方案》3月25日通过了省交通运输厅评审,其研究成果纳入规划修编报批稿。经多次沟通协调,港口规划区内红树林保护区调整工作预计XX 年2月底完成,影响规划环评评审的瓶颈问题即将突破。

2.博贺新港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完

成了控制性详规与专项产业规划、临港产业规划的充分衔接,11月19日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明年可完成报批稿,能为博贺新港区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和港口集约化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二)博贺新港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

1.博贺新港区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东防波堤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建设长度已达1008米;西防波堤已开始预制场及施工场地平整工作。博贺新港区防波堤工程省级立项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工作进展顺利。一期工程(东防波堤)工可报告省发改委已走完审批流程,省海洋局正在进行项目用海预审。二期工程(西防波堤)用海预审已获批复,工可资料已上报省发改委,预计近期可获批复。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首期15万吨级)工程已编制完成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加快博贺新港区产业项目落地和建设。一是总投资28亿元的粤电博贺煤码头工程开工手续基本完成,项目护岸及防波堤工程已完成1520米,XX年完成投资亿元。二是总投资22亿元的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岸线使用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复,项目后方陆域已形成,项目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三是总投资21亿元的中化茂名石化储运项目工可报告正在报批。四是总投资113亿元的茂名中海油粤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

前期工作已展开。五是拟建设2个20-25万吨级大型干散货泊位的博贺新港区保利利丰码头项目已签定建设协议。

(三)着力推进水东港区优化升级

1.加快推进水东港区码头改造升级。总投资亿元的长晟万吨级通用码头扩建工程和投资4800万元的正源码头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海域使用批复后即可动工。总投资亿元的港口经营公司500吨级泊位改建工程通过了省交通运输厅的工可评审。

2.实施水东港区航道及辅助设施维护工程。积极多方筹集资金实施水东港区航道及辅助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建设,缓解当前水东港区航道通航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

3.积极协调和配合茂名港集团推进水东港区围海造地与航道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四)港口管理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改革货物港务费征收方式成效明显。针对过去委托港口企业代收货物港务费的方式存在少征、漏征情况,局班子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决定改革货物港务费的征收方式。经过努力,在市政府和茂名海事局的支持下,从11月1日起成功启动了在茂名海事处政务大厅设置征费窗口直接征收货物港务费的征收方式。同时,局班子借这次改革征收方式的契机,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加强与茂名石化公司的沟通协调,终于得到茂名石化公司的大力支持,不仅

同意全部缴交水东港区货物港务费,同时也表示积极请示总部解决单点系泊原油缴纳货物港务费问题,并把水东港区航道管理权及航标等资产移交我局管理,航道体制管理混乱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此次征收方式的改革,不仅堵塞现行货物港务费征收的漏洞,为博贺新港区开港后的货物港务费征收规范征收打下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改进了我市涉港管理部门横向合作、联合共管的行政管理模式,突破了水东港区航道管理体制的历史障碍,搭建了地方与央企沟通协调的有效平台。茂名港货物港务费原年征收约200万元,实行直接征收后,除茂名石化分公司对经其单点系泊进口原油缴交货物港务费仍在协商外,其它货物都已足额征收,预计年可征收1200万元,地方财政可留成835万元。若单点系泊能征收货物港务费,预计年可征收约5000万元,市财政约可留成2500万元。

2.启动茂名市港口调度中心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842万元,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争取省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200 万元,项目一期部分软硬件招标工作近期可完成。整合无线话台、锚地安排等职能的调度中心机构组建方案已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

3.实施阳光引航服务建设成效明显。深入贯彻实施部《推进阳光引航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以保安全、保船

期、降成本为宗旨,实施统一引航申请受理标准、健全引航收费管理、结算、审核管理制度、编印引航服务手册、放宽进出水东港区船舶的限制以及延长引航服务时间等服务措施,有效保障港口生产需要。XX年,茂名港实现安全引航船舶635艘次,其中超大型船舶156艘次。

4.加强海洋文化宣传工作。结合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开展第十届航海日纪念活动,举办图片展览和专题讲座,制发宣传画册1500多册,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航海日宣传信息,并组织海洋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大力弘扬海洋文化,增强蓝色国土和海权意识。积极组织企业参展中国物流博览会和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宣传推介茂名港。

(五)行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部署开展我市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检查、石油库、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查找安全隐患196个,整改率100%;加强在建水运工程专项安全治理,下发整改通知5份,约谈企业1家(次)。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完成考评人员培训和考评机构资质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19家危货企业、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评工作并提前完成。

3.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应急管理。争取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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