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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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加快职称制度改革步伐,让职称制度回归本来面目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去年年底,我区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羁绊,打破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进一步“放活”“盘活”“激活”“用活”人才……这一重大改革,因涉及全区近170万人才队伍的切身利益而受到广泛的关注。
那么,这一重大改革究竟怎么改?有哪些亮点?我们一起来看看。
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新职业新专业纳入其中
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
《意见》提出,要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具体从五个方面入手:
严格执行国家职称系列,按照职业分类和岗位属性要求,调整规范各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设置,探索将新兴职业领域新增专业纳入职称体系,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
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结合实际,博士后(含海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出站后,符合我区规定的,可认定相应的职称。
按照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为C层次以上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对在科技、教育、工程、农业、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中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对于职称评价标准,《意见》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品行、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和创新成果。
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在全区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