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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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6.17•【文号】人社部发〔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经济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遵循经济领域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健全完善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经济专业人员,释放经济专业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发展。
立足经济领域各行业特点,突出经济活动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引导经济专业人员提高能力素质,提升职称评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契合度,促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2.坚持科学评价。
分级分类完善评价标准,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经济专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3.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巩固经济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成果,总结完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健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体系,创新高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及新兴产业的人才支撑。
广东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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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作者:来源:《广东教育·职教版》2018年第04期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把握职称是人才评价“指挥棒”这一战略定位,提出进一步深化广东省职称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加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下放职称评审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意见》提出,向广州、深圳依法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向符合条件的地级市、县(市、区)分别依法下放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权。
推动向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下方职称评审权限。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分别开展自主评审。
支持条件成熟的创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服务。
在放权的同时,加强政府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和考核,强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
《意见》提出搭建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建立高级职称直报和认定制度,为更多创新性人才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
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申报条件或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
《意见》提出,完善职称管理政策,规范职称系列的专业类别和所属专业,构建分类明晰、等级完备、动态调整和定期发布的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和专业目录。
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同时,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的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在正高级职称评审中实行面试答辩,各职称系列专业也可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副高级职称评审中实行面试答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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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
针对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
把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分类评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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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湘办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6日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精神,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和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湖南实际,现就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立足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重点任务。
完善职称管理制度。
健全职称系列、专业、层级等,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加强职称评价机制创新,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吉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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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职称制度是评价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原有的职称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亟需进行深化。
为此,吉林省决定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促进人才培养、激励人才创新和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一、目标本次职称制度的目标是完善评职称的评价标准,减少人为和不公平因素,突出学术研究、技术创新和实践应用三个方面,促进人才培养,提高职称评定质量和水平。
二、措施1.修订评职称的标准和程序。
制定新的评职称标准,突出学术研究、技术创新和实践应用三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加强对各领域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的认可,减少片面追求论文数量的倾向。
同时,简化评职称的程序,减少繁琐环节,提高评定效率。
2.加强职称评审机构建设。
加强职称评审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同时,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结果的监督和申诉机制,确保评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3.鼓励创新创业和实践应用。
在评职称时,适度降低论文数量的要求,注重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创新和应用的评价,推动人才从理论研究转向实践应用,从而提高整个省内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
4.加强职称评定结果的使用和公示。
职称评定结果作为评价人才能力和素质的重要依据,应当被广泛使用和认可。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职称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机制,将职称评定结果与薪酬、待遇和晋升挂钩,激励人才发挥其优势和潜力。
三、保障2.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制定相应的职称政策,包括职称评审的流程、标准、程序和结果的使用,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评审结果与薪酬激励机制。
3.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成立职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推动工作。
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的有效贯彻。
四、效果评估为了及时了解和评估职称制度的效果和影响,吉林省将按照一定周期进行效果的评估工作,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访谈和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评估的成效和不足之处。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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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一、背景中小学教师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群体,其职称制度的完善和对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人社部制定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二、总体目标通过职称制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激励机制明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标准与程序,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高效运作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内容1.转变职称评审的依据将传统的以学历和年限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职称制度转变为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评审将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能力以及师德表现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明确各个职称级别的评定要求,将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教学管理、作品/论文/项目等方面的指标纳入评审标准,同时要兼顾学科专业性和综合素质,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3.突出中小学特色针对中小学教师的特点,将中小学教育的函数和特征纳入评审标准,强调教师在学生素质培养、学科特色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更好地适应中小学教育的需求。
4.优化评审程序简化评审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评审效率。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培养和管理,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加强职称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职称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加强中小学教师对新职称制度的理解和应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四、保障1.政策和法规的支持相关政策和法规应及时制定和修订,以保障职称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推进。
2.支持和奖励机制为积极参与职称制度和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教师提供奖励和培训机会,激励教师发展,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四川: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川: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b3e5864bed5b9f3f90f1c8d.png)
为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逐步缩小裁审差距,推动建立裁审统一标准,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高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从制度层面实现了与人民法院有效对接,打通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彻底改变了过去“各扫门前雪”单干局面,对推动“高标准”案件处理,全面提升争议处理效能、切实提升调解仲裁机构社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意见》从建立联系会议、办案联动协作、开展联合培训等十一个方面做了具体制度安排,对推动自治区裁审衔接工作改革发展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摘自2018年4月9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本栏编辑史新建BAMIANLAIFENG|他山之石·八面来风|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
横向上,适时调整、整合职称系列,优化专业设置,形成职称专业动态更新机制;纵向上,打破“天花板”,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外部衔接上,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交叉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二是坚持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
着眼破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以及与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职称评价依据。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
丰富职称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审、面试、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打破身份、档案、地域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各类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b9a448f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dc.png)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31•【文号】人社部发〔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事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以下简称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现就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高校教师活力、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
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提升师德师风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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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8.31•【字号】•【施行日期】2018.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系列(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86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将《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前一阶段,省委、省政府及省人社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分别印发了《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政策措施、组织保障和责任分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用为本,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围绕福州市实际,重点评价福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让做出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为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党委领导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下,强化担当精神,敢于攻坚克难,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政府人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履行好职称政策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职能,自觉把职称制度改革融入人才工作全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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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08.28•【文号】人社部发〔2015〕79号•【施行日期】2015.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5年8月28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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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6.30•【文号】人社部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中央企业人事部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中坚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现就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
2.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
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3.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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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立足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各类人才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运用系统化思维,坚持创新性发展、探索性发展、引领性发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谱写新时代江苏发展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
到2020年,全面完成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高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科学研究、律师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体系健全、标准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
二、健全职称制度体系(一)完善职称系列和专业类别。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
适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在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系列增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
适应新兴职业领域人才发展需求,在相关系列增设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专业。
军队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的委托程序可参加我省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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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15•【字号】鲁人社发〔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5〕5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主权,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总结我省8所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高等学校开展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认真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
(二)目标任务。
适应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公开招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和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改革要求,坚持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单位依法自主用人,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政府部门不再组织评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再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由学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主要内容(一)坚持因事设岗。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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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3.30•【文号】人发[2000]31号•【施行日期】2000.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31号)现将《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2000年3月30日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事业单位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需求,稳步进行了各项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
目前,卫生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并处于攻坚阶段,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1、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理顺政事职能,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至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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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7•【文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27日)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等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等](https://img.taocdn.com/s3/m/2fc5c2cb3186bceb19e8bb18.png)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
根据《意见》精神,我国职称评审将有以下改革:一是将职业道德作为考察重点;二是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三是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四是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五是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
关于深化职称职称制度的意见
![关于深化职称职称制度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4c844b5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3e.png)
关于深化职称职称制度的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深化职称制度,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激励广大人才努力进取、快速成长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职称制度建设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
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加强评价标准的科学化和客观化。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主观性较强、固化思维、重形式轻实质的情况,导致职称评定结果不够准确、公正。
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体系,将职称评定的重心放在实际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上,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二、完善职称评定机制。
当前,职称评定工作存在程序繁琐、周期长、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评定工作的成本,也影响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应该简化评定流程,提高评定效率,让评定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三、加强职称信息公开。
职称是一种职业荣誉和社会地位的象征,其评定结果应该对社会公开透明,让广大人才有更多机会展示自己的成果和能力。
同时,加强对职称评定机构和评定专家的监督,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四、加强职称评定的市场导向。
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着“以职称换利”的现象,导致职称评定不再以能力为本,而是以金钱和关系为依托。
应该建立健全的市场化机制,让职称评定更加公开、公正,让真正有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
五、加强职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职称评定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激励机制。
应该加强对职称人才的培养和激励,让他们享有更多的权利和福利,激发他们更大的工作潜力和创造力。
综上所述,深化职称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励广大人才进取、快速成长的有效途径。
我们应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制度体系,让职称制度更加科学、公正,让人才在这个舞台上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完】第二篇示例:深化职称制度是推动我国学术科研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人才梯队建设的关键举措。
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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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一文件对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工程技术人才的评价和培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方针。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原则,明确了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就加强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评审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价的公信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这些举措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对于加强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工程技术人才选拔机制,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体系。
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为我国工程科技发展输送更多的人才资源。
优化评审评价机制是《指导意见》提出的另一项重要任务。
文件要求加强对工程技术人才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完善评审流程和标准,建立更加科学、公正和合理的评价机制。
这将有助于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评价公信力,促进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职称评价的公信力。
文件要求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评审专家和机构的考核力度,严格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和监督。
这将有效地提高职称评价的公信力,保障了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的评定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促进我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我们相信,随着《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我国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评价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将不断提高,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支持。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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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10.25
•【字号】渝人社发〔2022〕52号
•【施行日期】2022.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渝人社发〔2022〕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人事处,各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现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高校老师的效益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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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老师的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改革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提出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规范自主评审、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推行评聘结合等5个方面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实施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与以往政策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把品德放在首位。
坚持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不断提升师德师风要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
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我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师德考核档案制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师德承诺制度,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突出教书育人实绩。
《实施方案》提出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
一是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教学资源建设等教学工作实绩。
二严格教学工作量,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
三是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制度,明确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
(三)强化业绩贡献。
《实施方案》根据教师岗位类型增加原始创新、技术攻关、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
鼓励原始创新和聚焦国家和省重大需求,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克服“五唯”倾向。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弊病,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将主要精神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来。
一是规范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核心是评价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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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加快职称制度改革步伐,让职称制度回归本来面目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去年年底,我区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羁绊,打破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进一步“放活”“盘活”“激活”“用活”人才……这一重大改革,因涉及全区近170万人才队伍的切身利益而受到广泛的关注。
那么,这一重大改革究竟怎么改?有哪些亮点?我们一起来看看。
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新职业新专业纳入其中
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
《意见》提出,要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具体从五个方面入手:
严格执行国家职称系列,按照职业分类和岗位属性要求,调整规范各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设置,探索将新兴职业领域新增专业纳入职称体系,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
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结合实际,博士后(含海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出站后,符合我区规定的,可认定相应的职称。
按照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为C层次以上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对在科技、教育、工程、农业、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中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对于职称评价标准,《意见》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品行、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和创新成果。
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在全区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