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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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基本素质测验》
数理能力部分:数字推理、数学应用、资料分析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部分:语句表达、阅读理解
判断推理能力部分:程序推理、图形推理、分析推理
常识应用能力部分:时事政治、法律概论、公共行政、行政实务
《综合应用能力》
案例分析题
提供较为典型的案例材料,要求分析案例中所给出的事实,回答案例思考所提出的问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共行政等。
文书写作题
根据给定材料按常用公文格式的要求拟写公文,或对题目给出公文进行改错,使之符合常用公文格式。
材料作文题
根据给出的材料和答题要求,写一篇文章。要求应试者充分利用给定的材料,切中主要问题,全面阐明、论证自己的见解,对材料中涉及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作文的答题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措施合理、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流畅。
主要扣分点即要掌握的重点是以下部分:
常识应用能力部分:
本部分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知识面及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概论、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等。
时事政治:
马克思主义哲学
见附加材料
邓小平理论
见附加材料
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与“十一五”规划
十七大报告的基本内容等政治理论知识
上海基本市情与世博会相关知识
见附加材料
近一年来的重大时事、重大会议、政治事件的主要内容等
见附加材料
法律概论:法律一般原理、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内容。见附加材料
公共行政:1公共行政概述、2公共政策、3行政伦理、行政监督、行政方法和行政效能的基础内容
1 公共行政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即行政机关。在我国行政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客体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根本原则是依法管理。
2 公共政策的类型党的政策人大决策行政决策纵向政策
主体:直接主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政党、领袖人物间接主体: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法源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听证
行政处罚:申诫罚警告和通告批评财产罚罚款和没收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人身罚: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政强制:预防制止性强制带离现场、盘问、约束、扣留、使用警戒武器、强制检疫治疗;执行性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缴、强制收购、限价出售、强制迁出房屋、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行政征收:税收征收和行政收费
行政补偿:
行政裁决:权属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补偿纠纷、对民间纠纷
行政裁决: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实务:行政调研和信息工作、行政公文的基础知识、行政公文的处理和行政
礼仪的主要内容。
见附加材料
案例分析题:
提供较为典型的案例材料,要求分析案例中所给出的事实,回答案例思考所提出的问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共行政等。
宪法的具体内容: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3
34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5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6 宗教信仰自由
37 人身自由
38 人格尊严
39住宅不受侵犯
40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41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42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43休息的权利
44退休制度
45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46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7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8妇女
4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50保护华侨
51不得损害国家。。。的自由和权利
5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53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5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5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56依照法律纳税
行政决策咨询
行政复议条件
行政诉讼条件、人
民法通则:
第二章公民
1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节监护
3节宣告失踪和死亡
。。。
第三章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责任
130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
131 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132
文书写作题:
根据给定材料按常用公文格式的要求拟写公文,或对题目给出公文进行改错,使之符合常用公文格式。
公文分类:
领导指导性:命令、意见、决定、通知、通报、批复、会议纪要
呈报性:议案、报告、请示、意见、
商洽性:函
公布性:公告、通告
公文构成:份号(顶格左上角第一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秘密右上角第一行无密不标星号后标保密几年)、紧急程度(特急、急件密级之下)、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或“文种”)、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位于文件名称下,间隔线上面居中位置)、签发人(如下,只有上行文才需注明签发人)、主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种类组成,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令;通告等)、主送机关(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格写,尾加冒号,上行文主送机关一般为一个,请示、批复、意见、报告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一些公告、通告或通知,不写,)、正文、附件(正文之后,发文机关左前方,空两格加冒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年月日,位于正文或发文机关署名的右下方,右空4字,不标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时间加括号标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印章、附注(行政机关请示性公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一般件不印“份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XX市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和发生地震后建造雕像的请示
国发[2005]23号签发人:XXX
省高教厅:
正文
附件1:
XX大学(印章)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XX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199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