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洪岩职务的通知

合集下载

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

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

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
〔2021〕18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
【处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260972310200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260972810000
【处罚日期】2021.06.29
【处罚机关】河南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河南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河南省
【处罚对象】李层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6 17:38:35
(李层)
(李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李层(河南诺得源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单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
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河南诺得源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供虚假报告
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5年第3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河南银保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6月29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卫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364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卫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0〕364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卫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卫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364号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王卫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豫中银报〔2020〕18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卫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卫涛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该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0年9月10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武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武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武斌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1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74号
•【施行日期】2019.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武斌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74号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武斌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百保豫分发〔2019〕7号)收悉。

经审查,王武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3月13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05.10.18•【字号】豫保监发[2005]112号•【施行日期】2005.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保监发〔2005〕112号)各省级保险分公司:为妥善处理全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实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我局和各保险总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遇到突发事件,各公司要按照预案中关于等级划分的规定,及时向我局和总公司报告。

我局将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需要我局启动应急预案的,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按要求保持联络畅通。

三、为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联络的畅通,请各公司将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办公室或行政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至我局。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樊懿锋联系电话:63380612联系传真:63380611附件: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五年十月十八日附件: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由突发事件引发的保险市场风险,保障河南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

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保监局”)统一领导。

河南保监局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机关各处室均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单位,应当服从河南保监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国宝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许可[2013]13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国宝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许可[2013]13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国宝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3〕132号)
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王国宝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控股发〔2013〕26号)收悉。经审核,王国宝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国宝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3.07.17
施行日期
2013.07.17
文号
保监许可[2013]132号
主题类别
保险
效力等级
部门---------------------------------------------------------------------------------------------------------------------------------------------------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3年7月17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闫梦瑶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闫梦瑶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闫梦瑶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24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64号
•【施行日期】2020.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闫梦瑶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64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闫梦瑶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利宝豫分〔2020〕30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闫梦瑶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7月24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锐琪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24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锐琪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24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锐琪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锐琪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24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核准王锐琪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豫人保财险发〔2021〕14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锐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5月17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芝樑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资金[2012]110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芝樑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资金[2012]110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芝樑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2.09.10
施行日期
2012.09.10
文号
保监资金[2012]1102号
主题类别
保险,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芝樑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资金〔2012〕1102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芝樑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英大人寿发〔2012〕32号)收悉。经审核,李芝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李芝樑担任你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宋洪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宋洪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宋洪涛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2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82号
•【施行日期】2019.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宋洪涛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82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宋洪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寿豫字〔2018〕192号)收悉。

经审查,宋洪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1月2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2.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施行日期】2019.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珂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豫〔2018〕210号)收悉。

经审查,王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8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56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56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王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6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对王国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豫人保财险发〔2019〕60号)收悉。

经审查,王国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5月16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豫保监发[2008]120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豫保监发[2008]120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豫保监发〔2008〕120号)各省级寿险分公司:为加强和规范退保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寿险部函〔2008〕103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公司应树立大局意识,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退保业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大规模退保风险,促进我省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公司应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退保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力量,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执行,努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公司应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我局(已报送的公司不需重复报送,格式见附件一)。

三、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纠纷。

各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重大紧急情况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同时,应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保险消费者的信访投诉,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扩大、升级。

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3号)及时上报我局,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尽最大可能减少负面影响。

四、加强宣传,严禁同业诋毁。

各公司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确宣传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特性,引导公众对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理性认知,为妥善处理退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敬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43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敬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437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敬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
王敬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37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王敬涛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原银发〔2019〕7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敬涛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王敬涛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19年4月10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郭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272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郭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21〕272号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郭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郭海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272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郭海涛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干〔2021〕93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郭海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5月27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换发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换发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换发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08.02.19•【字号】豫保监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换发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通知(豫保监发〔2008〕14号)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新版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书、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5〕46号)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08年度旧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换发工作通知如下:一、换发《资格证书》的条件申请换发《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次换发对象为2005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资格证书》。

(二)申请前三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二、换发《资格证书》的实施主体(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由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及各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统一办理本公司换证工作。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应备齐相关材料报保险行业协会,协会审查无误后制作《资格证书》。

(二)《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由河南保监局负责。

可由公司统一组织或个人自行换发。

三、换发《资格证书》需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换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附件1);2、原资格证书;3、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4、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汇总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附件2);5、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换发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附件3)。

(二)申请换发《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原资格证书;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4、个人无过错声明。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娟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33号
•【施行日期】2019.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娟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33号
四川恒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王娟为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的请示》(恒光保代〔2018〕216号)收悉,经审查,王娟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四川恒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我局。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代章)
2019年3月28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健全应急工作机制防范化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健全应急工作机制防范化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防范化解寿险退保风险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豫保监发[2008]13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11.24
【实施日期】2008.11.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河南保监局关于修改合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健全应急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寿险退保风险的通

(豫保监发〔2008〕135号)
各省级寿险分公司:
为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应对寿险退保风险,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安全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现就我省寿险业健全应急工作机制,防范退保风险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河南保监局成立防范退保风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指挥我省寿险行业退保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寿险处负责具体工作。

各公司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防范退保风险应急工作小组和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公司退保应急处置工作,并于11月26日前上报我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41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41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41号为切实推动保险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从强管理、提素质、促转变、树形象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以及其他用工关系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管理,促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法律责任、管理责任(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保险产品,允许其以公司名义、依托公司品牌和信用开展业务活动,必须依法承担销售人员相应业务活动的法律责任。

(二)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形成层层有责、层层负责、事事明责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加强销售人员管理。

(三)公司法人承担管理主责。

坚持责任落实主抓法人机构、责任追究首问法人机构。

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承担起职责,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二、加强战略统筹,健全销售人员管理架构体系(四)建立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保险公司应将销售人员发展管理作为系统工程,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理念、市场定位、资源禀赋和路径选择等要素进行长远谋划,从公司治理体系、管理架构等方面进行全盘统筹,在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奖惩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

(五)建立销售人员管理责任体系。

保险公司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号)要求,归口专责部门对销售人员进行全流程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洪岩职务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洪岩职务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
洪岩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11.04
•【字号】豫保监发[2008]124号
•【施行日期】2008.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洪岩职
务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8〕124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修武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王洪岩,因对该营销服务部违规降费承保交强险负有直接责任,被我局给予责令予以撤换的行政处罚。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应当自王洪岩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止其履行相关职务。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职决定,撤换王洪岩焦作中心支公司修武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职务。

三、你公司应当在免职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免职决定抄报我局。

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鸿祥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中介[2007]64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鸿祥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中介[2007]645号
——结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7.05.30
施行日期
2007.05.30
文号
保监中介[2007]645号
主题类别
人力资源综合规定,保险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鸿祥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645号)
上海全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沪全顺发〔2007〕5号)收悉。经审核,王鸿祥符合《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洪岩职
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豫保监发[2008]12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11.04
【实施日期】2008.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限期撤换王洪岩职务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8〕124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修武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王洪岩,因对该营销服务部违规降费承保交强险负有直接责任,被我局给予责令予以撤换的行政处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