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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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 收款票据的种类
1.1 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xx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款结算票据,一式四联。
xx省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卡(电脑)一式二联;
xx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电脑)一式三联;
xx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电脑)一式三联;
xx省医疗机构住院预缴款收据(电脑)一式三联。
2. 由医院财务科监制且内部使用的收款票据
中心血库输血费预交款(内部手开)一式四联;
收款收据(内部手开)一式三联。
2. 收费票据的购置
2.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派其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县财政局收费管理局综合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2 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
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进行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由相关科室办理印刷。
3. 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3.1 医院购入票据后,由票据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3.2 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填写《收款票据登记册》并签字,票据管理员要按班组设分户账。
3.3 xx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款结算票据由出纳和输血科领用。输血科只能填开收取用血互助金。
4. 收费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
4.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退费):
4.1.1 取得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和收回原收款收据、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4.1.2 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1.3 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4.2 收费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
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4.3 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要求收回就诊联和报销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日报表未结账之前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的结账单上一起交财务科。
5. 收费票据的核销
5.1 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及时登记台账,并每月向县收费局办理核销手续。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账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5.1.1 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结账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5.1.2 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5.1.3 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账单为依据。
5.1.4 xx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款结算票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账联金额逐张核对。
5.2 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5.3 对发生退费、作废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
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6. 收款票据的管理
6.1 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6.2 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款票据和存根。
6.3 票据管理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票据明细报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账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6.4 对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6.5 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应收回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