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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篇1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技艺,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中医师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中医师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师傅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得到有效传承,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师承内容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诊断、治疗、预防、康复及中药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医药知识,积极参与临床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师承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年。

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四、师承方式1. 甲方采取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师承教育,包括但不限于是临床实践、专题讲座、病例讨论、跟诊学习等。

2. 乙方应珍惜学习机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继承甲方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对乙方进行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床实践和学习的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发挥乙方的潜能。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的教学安排。

(3)乙方应积极参与临床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中医药服务水平。

(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甲方的学术秘密。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盖鲜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篇2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中医药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高超的中医药专业技能与经验,乙方有志于继承中医事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中医师承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中医师承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师傅的经验和技能得以传承,培养新一代的中医药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222.54.177.* 1楼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蒋健: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能够参加今天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有关医政工作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的议题主要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

主要是围绕这三个议题来进行发布。

蒋健: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我们请他们两位给大家介绍和通报有关情况,并且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

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蒋健。

现在,发布会正式开始。

首先,我们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今天三个议题的有关内容。

许志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

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

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许志仁: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

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52号令中医师承合同

52号令中医师承合同

52号令中医师承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承合同》甲方(传授方):乙方(继承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医师承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医师承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为弘扬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传承中医学术,培养合格的中级中医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中医师承关系,乙方通过跟师学习,掌握中医药理论、技艺和相关知识,成为具有较高中医药水平的中医师。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甲方权益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的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传授中医药知识和技艺的能力。

2. 甲方应制定具体的跟师学习计划,包括传授中医药理论、临床诊疗技艺、中药应用等方面的内容,并按照计划进行教学。

3. 甲方应指导乙方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协助乙方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

4. 甲方应监督乙方的临床实践,确保乙方在执业活动中遵守中医药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条乙方权益和义务1. 乙方应保证其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医药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学习规定。

2.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跟师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艺,积极参加临床实践。

3. 乙方应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努力取得医师资格。

4. 乙方在取得医师资格后,应继续跟随甲方学习,不断提高中医药业务水平。

5.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教学指导,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教学指导或者教学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学习任务或者在医师资格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师承协议书模板下载电子版

师承协议书模板下载电子版

【协议书名称】师承协议书【甲方】(指导老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资格证书编号:家庭住址:【乙方】(师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在中医药领域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扎实的学术功底,乙方愿意拜甲方为师,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特此签订本协议。

一、师承目的1. 乙方希望通过拜甲方为师,学习中医药知识,提高自己的临床诊疗水平。

2. 甲方愿意传授自己的临床经验和学术成果,培养乙成为具备一定中医药素养的专业人才。

二、师承期限1. 本协议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三、师承内容1. 甲方负责向乙方传授中医药理论、诊断、治疗、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2.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参加临床实习,使乙方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书籍、学术论文等。

四、师承方式1.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乙方能够充分掌握所学知识。

2.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拓宽乙方视野。

五、师承费用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师承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2. 师承费用可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

六、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1)对乙方进行学术指导、临床实习等方面的安排;(2)对乙方在师承期间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3)根据乙方学习情况,调整师承内容和进度。

2. 甲方义务:(1)保证向乙方传授真实、可靠的中医药知识;(2)关心乙方成长,关注乙方在师承期间的生活;(3)尊重乙方的人格和权益。

3. 乙方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师承内容;(2)对甲方传授的知识提出疑问,并得到解答;(3)在师承期间,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乙方义务:(1)遵守师承协议,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中医药素养;(2)尊重甲方,遵守学术道德,维护中医药形象;(3)按时支付师承费用。

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5篇)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5篇)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____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方法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原则,遴选有丰富临床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骨干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三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三条师承教育的教学期限一般为连续三年,原则上不得中断。

第四条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

第五条师承教育继承人达到下列教学目标: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2、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____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

3、结业时,继承人需提交结业论文,以备考核。

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第六条继承人在学习期间,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

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____个月内的,经院委会同意,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时间超过____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

中医师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

中医师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

中医师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中医师承公证是指通过公证机关对中医师承传统医术的资格进行认证并予以证明。

为了确保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以下是中医师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1.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这些文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个人身份和资格。

2. 学历证明中医师承公证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学历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

这些证明文件可以证明申请人在中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师承证明申请人应提供师傅或老师的师承证明,以证明申请人的中医传统医术的来源和承袭。

4. 中医执业证书准备中医师承公证需要提供中医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这是中医师承的必备资格证明,用于证实申请人具备中医执业能力。

5. 专业成果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自己在中医行业中的专业成果材料,如科研项目报告、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这些材料可以进一步证明申请人在中医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贡献。

6. 个人简历中医师承公证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

这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学习经历等,用于综合评估申请人的资质。

7. 其他证明文件根据具体的情况,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继续教育证明、荣誉证书等。

这些文件可以进一步证明申请人在中医领域的教育和培训背景。

8. 照片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近期的彩色照片,用于公证机关的记录和证明。

以上是中医师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的汇总。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当仔细核对,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准备了以上所述的材料,申请人可以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以获得中医师承传统医术的公证认证。

祝您申请顺利!。

中医师承教育资料及相关文书准备

中医师承教育资料及相关文书准备

中医师承教育资料及相关文书准备中医师承教育是中医传承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教育来培养新一代中医师承人才。

为了保证教育的质量和标准化,准备好相关的教育资料和文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医师承教育的相关文书准备以及必备的教育资料。

一、中医师承教育的相关文书准备1. 学员登记表:学员登记表是中医师承教育的入学申请表,用于登记学员的个人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验等。

学员登记表的准确填写对于教育机构进行招生和分班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2. 学籍档案:学籍档案是中医师承教育机构对每位学员的档案记录。

该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入学考试成绩、学习成绩、任课情况、评估记录等。

学籍档案是评估学员学习情况、决定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3. 推荐信:推荐信是中医师承教育申请者在报名时提供的重要文件。

推荐信可以是来自工作单位、师傅或其他相关中医师承机构的介绍信,用于证明申请者的专业能力和学习潜力。

4.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申请者对于中医师承教育的自我介绍和动机陈述。

在个人陈述中,申请者可以详细叙述自己对中医的热爱和追求,以及为什么选择中医师承教育。

个人陈述的内容要真实、动情且有说服力。

5. 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是中医师承教育学员成功完成教育培训并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证明文件。

该证书包含学员的个人信息、学习时间、毕业成绩等内容,并由教育机构或相关中医协会颁发。

二、中医师承教育的相关教育资料1. 中医经典著作:中医经典著作是中医师承教育的核心内容。

学员需要研读并理解《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等经典著作,以掌握中医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

2. 中医方剂大全:中医方剂大全是中医师承教育的必备工具书。

方剂是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员需要掌握各类方剂的配伍原则和临床应用。

3. 中医诊断学教材:中医诊断学教材包含中医诊断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学员需要学习中医四诊合参的技巧和判断病情的能力。

4. 中医医案集:中医医案集是中医临床实践的宝贵资源,可以帮助学员理解中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中医师承协议书

中医师承协议书

中医师承协议书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位在中医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深厚造诣的资深医师,乙方有意学习并继承甲方的中医知识与技能,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师承目的乙方自愿拜甲方为师,学习中医知识与技能,甲方同意传授乙方中医知识与技能,以达到传承中医文化,培养中医人才的目的。

第二条师承内容1. 甲方将向乙方传授中医基础理论、诊断方法、治疗技术等。

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学习进度和能力,安排实际临床操作和案例分析。

3. 甲方将向乙方传授个人在中医领域的独到见解和临床经验。

第三条师承期限本师承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师承费用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师承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2. 师承费用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师承责任1. 甲方应认真履行传授中医知识与技能的责任,保证教学质量。

2. 乙方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临床实践,尊重甲方的教学安排。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医学伦理,维护中医行业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知识产权1. 甲方所传授的中医知识与技能,乙方仅可用于个人学习与实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或用于商业目的。

2. 乙方在学习过程中创作的医疗方案、论文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需注明师承于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中医师传承师承合同公证书(通用)

中医师传承师承合同公证书(通用)

中医师传承师承合同公证书(通用)本公证书由甲方(以下简称“传授师”)与乙方(以下简称“继承师”)共同订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中医师传承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传授师的基本信息传授师方信息:- 姓名:- 执业机构(医院/诊所):- 执业资格(执业医生资格证书编号):二、继承师的基本信息继承师方信息:- 姓名:- 学历:- 毕业院校:三、师承内容1. 传授师方承诺将本人所掌握的中医经验、技术和知识传授给继承师。

2. 继承师方承诺努力研究、掌握并遵守中医的基本理论、操作规范和伦理道德。

3. 双方将共同制定师承计划和培养方案,确保继承师得到系统、全面、持续的师承教育。

四、师徒责任1. 传授师要以身作则,细致指导继承师的研究和实践,传授中医师的精神、思想和实际操作技巧。

2. 继承师要尊重传授师的教诲,在研究过程中认真负责,提前沟通并及时报告研究中的问题或困难。

3. 双方要相互尊重、理解、包容,并保持沟通畅通,共同维护师徒关系的和谐。

五、继承师考核与评价1. 传授师将根据继承师的研究态度、知识掌握和操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2. 继承师可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考核标准和时间,向传授师提出评价意见,以促进师徒关系的改善。

六、传授师退师与解约1. 传授师有权随时根据继承师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师承。

2. 继承师亦可根据个人发展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退师。

3. 双方解约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解约程序的顺利进行。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签署地为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为_____________。

甲方(传授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继承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一份中医师传承师承合同公证书(通用)的文档范本,供您参考使用。

中医师承协议书模板

中医师承协议书模板

中医师承协议书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医师,乙方有志于学习中医知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跟随甲方学习中医知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中医学习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学习内容1. 甲方同意向乙方传授中医基本理论、诊断方法、治疗技术等。

2.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诊断学等。

第三条学习期限1. 学习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学习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协议。

第四条学习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中医学习活动。

2.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安排。

第五条学习费用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学习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学习费用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习计划和内容。

2. 甲方应保证传授的中医知识真实、准确、有效。

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实践机会。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中医学习活动。

2. 乙方应按时支付学习费用。

3.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安排,不得无故缺席。

4.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将所学知识用于非法用途。

第八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秘密。

第九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学习服务,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学习费用。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学习费用,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传统中医师承关系协议书.docx

传统中医师承关系协议书.docx

传统中医师承关系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指导老师/中医世家代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师承人员/徒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师承关系确认甲方确认乙方具备学习中医的资质和潜力,并同意接受乙方作为徒弟。

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徒弟,并承诺虚心学习、尊重师承传统,努力传承和发展中医学术。

三、师承教学内容甲方将向乙方传授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中医理论、中药学、方剂学等。

甲方将分享个人的中医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指导乙方进行临床实践,并解答乙方在学习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四、师承教学时间与地点师承教学时间自[起始年月口]至[结束年月口],总计不少于1500课时(需有教学统计)。

教学地点为[具体地址],需为正当医疗机构。

五、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 .确保临床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

3 .对乙方的学习进度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对乙方在协议期间所涉及的患者负责,确保患者安全。

(一)乙方职贡: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 .虚心学习,勤奋好学,确保跟师学习时间。

3 .认真完成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

4 .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

5 .保护甲方的声誉,不得以不当的方式使用所学的中医知识。

六、保密协议甲方和乙方均应保守在师承关系期间和过程中涉及到的隐私和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医经验、病例、诊疗过程等。

七、继承延续与解除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后,乙方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中医师承关系。

若乙方决定继续,应继续履行师徒关系的义务和贡任:若决定结束师徒关系,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制定合理的继承和移交计划,确保中医学术的传承不中断。

2024新版中医师承协议书doc

2024新版中医师承协议书doc

2024新版中医师承协议书甲方(师):________________联系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________________联系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法》、《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中医技艺传授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1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传授中医理论知识、临床经验和技能。

1.2甲方应保证所传授的中医技艺真实、有效,并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的相关规定。

1.3甲方应对乙方的学习进度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4甲方应在协议期间为乙方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房等。

1.5甲方应对乙方在协议期间所涉及的患者负责,确保患者安全。

二、乙方义务2.1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教学计划和内容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中医理论知识、临床经验和技能。

2.2乙方应尊重甲方,遵守甲方的教学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3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临床能力。

2.4乙方应对在协议期间所涉及的患者负责,确保患者安全。

2.5乙方在协议期间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4.1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限内,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2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限内,如乙方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学习,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3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保密条款5.1双方在协议期间所涉及的中医技艺、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乙方在协议期间所涉及的甲方患者信息,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六、争议解决6.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医师承收费 文件

中医师承收费 文件

中医师承收费文件
(最新版)
目录
1.中医师承的概述
2.中医师承的收费情况
3.中医师承的合理性分析
4.结论
正文
一、中医师承的概述
中医师承,即中医传统的师徒传承方式,是中医学术和技能传承的重要途径。

这种方式中,学徒在师傅的指导下,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逐步掌握中医诊疗技能和知识。

中医师承不仅对学徒的个人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对整个中医事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二、中医师承的收费情况
关于中医师承的收费,我国相关文件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关于加强中医师承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医师承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质,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具体的收费情况,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般来说,中医师承的收费包括学费、材料费等,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

三、中医师承的合理性分析
中医师承收费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医师承教育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教育,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合理的收费可以保障教育机构的运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学资源。

其次,中医师承教育是一种实践性极强的教育,需要在实际操作中积
累经验。

合理的收费可以激励教师和学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

最后,中医师承教育是一种公益性极强的教育,对于传承和发扬中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收费可以保障教育机构的公益性质,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和学习中医。

四、结论
总的来说,中医师承收费是合理的,是保障中医师承教育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2023.4.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师承教育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药师承教育与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

主要包括与院校教育相结合、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以及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

第三条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主要用于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的管理。

第五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的管理和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国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工作。

设立并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持续实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

地市级及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和实施。

设立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

指导监督相关机构开展师承教育。

第二章指导老师与继承人管理第六条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是师承教育的主体。

指导老师通过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继承人通过跟师学习,继承掌握指导老师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指导老师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相对独特的技术技能,在岗从事中医临床、中药实践工作,身体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

(二)具有中药类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或中药类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累计从事中药炮制、鉴定、制剂等中药实践工作15年以上。

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四篇)

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四篇)

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中医药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中医药事业的水平,保障传统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中医药机构内的中医药人员的师承关系,包括师傅、徒弟和中医药学习者。

第三条师承制度是基于古老传统和中医药特色的教育和培养模式,通过师父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徒弟成为有才能和经验的中医药人员。

第四条中医药人员的师承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帮助的基础上,注重学徒自觉学习、尊重师法,并积极参与实践和研究。

第五条师承制度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中医药人员,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二章师傅第六条师傅是具有中医药执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中医药人员,负责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徒弟成为有能力的中医药从业者。

第七条师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中医药理论和原理,能够进行中医诊疗;2. 在临床实践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能;3.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辅导和指导学徒的责任心和耐心。

第八条师傅的职责包括:1. 传授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2. 监督和指导徒弟的学习和实践;3. 帮助徒弟解决学习和实践中的困难;4. 传承中医药经验和技艺。

第九条师傅应定期组织徒弟进行集体学习、探讨和交流,促进学徒之间的共同进步和成长。

第十条师傅应对徒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理论水平、临床技能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徒弟第十一条徒弟是在师傅指导下学习和实践中医药的人员,应恪守师徒关系的规范,虚心向师傅学习和请教。

第十二条徒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基本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医学常识;2. 对中医药事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爱;3. 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执行力;4. 有责任心和耐心。

第十三条徒弟的职责包括:1. 认真听取师傅的教导和指导;2. 积极参与临床实践和研究,提高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水平;3. 遵守中医药伦理和职业规范,保护患者权益;4. 热爱中医药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

中医师承政策文件

中医师承政策文件

中医师承政策文件中医师承政策文件一、背景介绍中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中医逐渐被人们所忽视。

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医文化,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就包括了中医师承政策文件。

二、政策目标1.保护和传承中医文化2.提高中医师承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3.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发展三、政策内容1.加强对中医师承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师承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并且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鼓励企业单位支持中医师承人员发展。

各级行政部门应当鼓励企业单位支持中医师承人员发展,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3.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中医师承工作。

各级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中医师承工作,确保中医师承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4.加强对中医文化的传播和宣传。

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文化的传播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中医文化,并且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中医师承工作中来。

5.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激励中医师承人员发展。

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激励中医师承人员发展,让他们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和更高的职业素养。

四、政策实施1.各级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

2.企业单位应当积极支持本文件的实施,并且为中医师承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3.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可以积极参与到本文件的实施过程中来,为保护和传承中医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政策效果1.通过本文件的实施,可以提高中医师承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让他们更好地胜任相关工作。

2.本文件的实施可以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让中西医结合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3.本文件的实施可以保护和传承中医文化,让中医文化得到更好地发展和传承。

六、总结通过对本文件内容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中医师承政策文件是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医文化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中医师承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

中医师承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

法人单位具备的三个条件
1. 法人单位必须是一个经济组织,具备独立的经济实体性。

这意味着法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表,并可以从事经济活动,包括生产、销售、投资等。

2. 法人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即经过法律认可并依法成立的组织。

法人资格的认定通常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完成注册、备案等手续。

3. 法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法人单位通常由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执行总裁等机构或人员组成,拥有决策权和执行权,并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同时,法人单位还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营能力,以实现其经济目标和责任。

中医师承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

中医师承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

中医师承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中医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一,中医师承是传承中医经验和技艺的重要途径。

如果您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医师承,本文将为您介绍中医师承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

一、办理流程1. 了解中医师承制度中医师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传统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医学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

想要办理中医师承,首先要了解中医师承的具体制度。

2. 挑选师承人作为中医师承的传承人,应该挑选有一定中医基础、勤奋好学、品行端正的人选,以便能够扎实地传授中医经验和技艺。

3. 师徒双方互动和了解在确认师承人之后,双方应该多次会面,熟悉对方,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了解对方的身体和性格特点,为以后的中医师承传授打下良好基础。

4. 师承协议师承人和传承人需要签订一份师承协议。

协议中应该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职责、工作内容、考核标准、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5. 师承过程在中医师承传授期间,双方要进行系统化、全面的中医知识传授。

师承人要认真做好笔记,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水平。

6. 师徒关系的维护中医师承传授期间,双方要保持良好的互动和交流,在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

传承人要及时给予师承人帮助和指导。

师徒关系应该持续到师承期满,甚至终身。

二、相关文件1. 中医师承传承人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医师承传承人资格认证申请表是办理中医师承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

申请表中主要包含传承人和师承人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验、中医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2. 中医师承传承人考核标准中医师承传承人考核标准列明了中医师承传授过程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应该覆盖中医基础知识、中医临床技能、传承能力等方面。

3. 中医师承师承协议中医师承师承协议是双方达成师徒关系并开始中医师承传授前必须签订的文件。

协议中应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学习进程的有序进行。

4. 中医师承传承人能力评估表中医师承传承人能力评估表是在中医师承传授结束后填写的文件。

中医师承文件

中医师承文件

中医师承文件中医师承文件是中医医学中重要的文献资料,在中医传承与发展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本文将从中医师承文件的定义、种类、作用以及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中医师承文件是指中医医学中传承中医理论、经验和技艺的重要文献资料。

它记录了中医临床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医案和医书等内容,包含了中医典籍、医案精选、临床经验等形式的文献。

中医师承文件凝聚了中医医师的智慧和经验,对于保护和传承中医学的宝贵资源至关重要。

中医师承文件可以分为多种类别。

首先是中医典籍,如《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等,这些经典著作被视为中医基本理论和实践的宝库。

其次是医案精选,如《医案精华》、《医宗金鉴》等,这些医案记录了中医名家在临床实践中的经验与心得。

此外,还有临床经验总结、家传秘籍等形式的中医师承文件。

这些文献形式各有特点,但都对中医学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医师承文件对于中医学的传承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中医临床实践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中医师承文件记录了中医临床实践中的经验与治疗技巧,能够为后人提供宝贵的启示与借鉴。

其次,中医师承文件对于中医理论的解读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研究和分析中医师承文件,可以探寻其中的理论思想,深化对中医学的理解和认知。

此外,中医师承文件还是中医学研究的重要依据,对于推动中医学的科学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为了保护中医师承文件的珍贵内容,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是加强中医师承文件的收藏和整理工作。

建立专门的中医师承文件库,对已有的中医师承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数字化保存,确保其文献价值得以保留和传承。

其次是加强中医师承文件的研究与传承。

通过组织学术研讨、出版研究成果等方式,推动中医师承文件的研究和传承工作。

此外,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中医师承文件的法律地位,加强对中医师承文件的版权保护。

总之,中医师承文件是中医医学中重要的文献资料,对于中医学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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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2号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
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
3年。

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三条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第三章确有专长考核
第十八条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第二十条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一条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确有专长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第二十四条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五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六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七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八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九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当到规定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其他报考程序按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线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

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第五章处罚
第三十二条申请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在申请或者参加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学籍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申请考核资格的;
(二)在考核中扰乱考核秩序的;
(三)向考核人员行贿的;
(四)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考核人员的;
(五)有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指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23日发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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