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奉贤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奉贤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布部门】80903G002

【发布日期】2015.02.25

【实施日期】2015.0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奉贤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奉贤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奉贤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

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奉贤区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医学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加快培养一批医学领域的领军人才,带动优秀业务团队建设,提升医学科技整体水平,为奉贤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开展奉贤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一、选拔培养范围

本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已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入围市领军人才或培养对象、区“滨海贤人”系列优秀人才的不参加选拔,直接作为区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二、选拔培养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选拔培养数量

建立奉贤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库。全区选拔一批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每年25名左右。三年为一个周期,共选拔75名左右医疗卫生领军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