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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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相关论文1500字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相关论文1500字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相关论文1500字我们都知道,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法律与道德的15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与道德的1500字论文篇一:《法律与道德评价》摘要:法律实证主义以恶法非法的观点与自然法学派对立,并以此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但因恶法亦法的主张褒受误解和之一,然而,法律实证主义的内在逻辑要求对法律进行道德评价,并以此确立公民的守法义务。

关键字:道德评价;守法;义务一、实证主义与法律权威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以此得出了恶法非法的观念。

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律与社会事实问题才是关于法的定义的核心问题,并由此得出了恶法亦法的观念。

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权威的来源。

自然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正如凯尔森所说:“若实在法从自然中获得其效力,那么实在法就根本不具有自身的效力,人们就只应服从自然规范”。

人们甚至可以得出:恶法非法,不应当是法律的法律就不是法律,我们不仅可以批评它,也可以违反它。

而和现实中人们对于法律的遵守和评价有很大差距,自然法在把法律权威交给道德的正当性时,已经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

法律实证主义则把是与应当是做了区分,认为不应当以应然的法律来否定实然的法律,法律的应然性和实然性是有区分的,并从强制性的一面解读法律的权威性,使法的权威性回归到了法律的自身特征上面去。

法律的权威不来自法律的道德正当性,而来自法律自身的强制性。

如安乐死问题,现行大部分国家还是禁止安乐死,可如果从自然法角度,我们可能得出安乐死的道德正当性,由此得出可以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实施安乐死,如何维护法律权威性,便需要依靠法律自身的强制性。

二、法律的道德评价问题关于实证主义法学派“恶法亦法”最大的误解是二战,认为实证法律思想是二战纳粹集权专制的思想根源,这一点已经被很多学者质疑。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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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论文摘要:国家对法律的推崇和对高水平专业法律人才的大力培养,为国家的法律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使社会生活日益法制化和规范化,但不可忽视的是,法律人员利用专业知识,钻法律漏洞损害社会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依然存在,而关于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

关键词:职业道德;品格;素质;制度随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圆满落幕,中国法治建设被提上日程、日益推进,形成一套完备实施体系成为重要任务,法律至此上升至绝对高度,由此衍生出的法律职业道德操守问题也引起不少争议。

所谓职业道德是在正确价值观的指引下培养起来的高尚思想品质。

法治国家的建设离不开专业的法律人,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都可以被称为法律人,法律人是法律从业人员中的精英,诚然,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上的精英,更是职业道德操守上的精英。

表面上义正言辞、坚守正义,背地里却私相授受,这样的事情在法律从业人员中并不少见,这无疑是在损害法律的公正性,不利于社会稳定。

要杜绝社会上于“法”不公的现象,在法律专业教学过程中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礼记文王世子》中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

”这句话强调了教师在学生人生中扮演的不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播者,还应该是道德素养的培养者。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而法律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成为法律意志的执行者,人民权益的保护者。

法律职业道德既是对法律人个人品格素质的基础性要求,也是对法律人职业上的硬性要求。

在法学专业教学中,所谓的法律职业道德要求慎独、慎亲、慎友、慎权、慎财、慎色、慎言、慎行。

慎独包括两个含义,即自律和谨慎,即便无人监督也坚守本心,内自省而外修为,形成高度的自觉性;慎亲要求不偏私,帮理不帮亲,有利于形成公正无私的品性;慎友要择善而交,结交正直真诚的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结交良友于无形中得到熏陶,职业道德素质也随之提高;慎权要求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做到有权必有责,能够时刻谨记责任。

围绕法律职业道德的作文

围绕法律职业道德的作文

围绕法律职业道德的作文篇一《法律人的良心与底线》在法律这个神圣的领域,职业道德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着前行的路。

我有个朋友小李,是个年轻的律师,刚入行那会可真是满腔热血,觉得自己就像是正义的使者,要在律政界大干一场。

有一次,他接手了一个交通事故赔偿的案子。

当事人是个老实巴交的大叔,对法律的事一窍不通。

对方很是强势,还找了个据说很厉害的律师,想少赔钱。

小李呢,探究案件的真相那是一丝不苟。

那个炎炎夏日,他就像侦探一样,跑去事故现场,在那马路上,顶着大太阳,来回测量刹车痕迹的长度,询问附近的小店有没有看到事故发生瞬间的特别情况。

汗水湿透了他的衬衫,他也顾不上擦。

在和对方律师交锋的时候,那人想玩点小手段,暗示小李给当事人少要点赔偿,说什么以后合作的事儿。

小李当时就乐了,心里想着这是把自己当什么人了。

他一本正经地说“哥,这事儿可不能这么干,咱虽然是同行,但职业道德在这摆着呢,我得为我的当事人负责。

”这案子在小李的努力下,大叔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通过这事儿,我就明白,对于法律人来说,职业道德不是挂在嘴边的空话。

像小李这样的,遵循职业道德就像是呼吸一样自然。

他们守护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权益,更是法律这块圣土的尊严。

每个法律人都应该把职业道德刻在骨子里,这样法律才能真正在社会里发挥它最大的作用,不然那可就是个装正义的幌子,没什么实际价值了。

篇二《职业道德:法律世界的指南针》法律这行是个特殊的行业,就像一个大舞台,每个法律工作者都在上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职业道德就是让他们演得漂亮、演得正直的剧本。

我的一个亲戚老王,他是个法官。

那法官的活儿可不是那么轻松的,可讲究职业道德了。

有个特别棘手的官司到了他手上,是两家企业因为商业机密泄露打官司。

这里面牵扯很多金钱利益,还有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一家企业这边刚开始就托人来说情,给老王说要是判他们胜诉就有什么什么好处。

老王没直接把人轰出去,而是耐心地给人讲“法律可不是我们用来做买卖的东西,我得按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来判案。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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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相关论文所谓“情、理、法”三者,以法为先。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为优先的原则,只有在法律无法调整的领域,才考虑以社会善良风俗为原则。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相关论文篇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摘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会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法律是由国家颁布的行为规则,在法律规范中包含着国家对人们应该做什么、允许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的要求。

道德则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最终决定、按照善恶标准来评价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它评价人们行为和思想的标准是善与恶,包括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它是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

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的主要行为规范,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统一性表现在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

关键词:法律;道德;统一性中图分类号:DF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1-0210-02一、法律与道德的含义、属性及特征(一)道德的含义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它以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的内心意愿和行为。

(二)道德的属性道德作为由一定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式和社会调整形式,具有以下属性:1.物质制约性和历史性。

物质制约性指道德的根本内容和性质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最主要的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2.阶级性。

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

3.民族性。

道德具有民族性,指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道德,或者说道德具有民族的特点。

4.人类共同性。

道德的人类共同性不是指人类有亘古不变的道德,而是指人类社会共同的道德内容。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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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律师是一个主持公平正义的职业,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一随着社会法治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缺陷逐渐暴露甚至步入了误区,需要我们要加紧步伐采取措施赶上社会的步伐,法治社会的节奏。

一、职业道德的由来职业道德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以职业生活实践为依托,社会分工产生了职业和职业活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职业种类的日益繁多,职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基于调整各种职业内外关系的现实需要,规范人们各种职业活动和职业行为的职业道德逐渐产生。

律师也不例外。

就连恩格斯也曾经说过:“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自的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误区违背事实的辩护可分为:没有掌握案件事实的辩护、掌握部分事实的辩护、故意逃避案件事实的辩护、故意捏造案件事实的辩护。

在这我要说的是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

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指的是为他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案件情节如伪造证据、诱使当事人、证人和其他人虚假陈述、制造、提供伪证等,作为法律的捍卫者的律师而言这是危害性最大的一种。

无论是针对社会、当事人、还是律师本人而言。

对于社会肯定是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当事人而言,因为其违法做了伪证,肯定又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律师来讲那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得律师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各种矛盾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和形成。

律师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的监督者,律师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果每一个律师在从业活动中,都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业权利履行职业义务,自觉遵守其职业道德,那么律师就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产生积极的作用。

大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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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论文摘要:职业活动是人类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活动。

道德、法律都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行为规范,同时,对于职业活动调节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道德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是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道德规范的实施没有强制性,法律的实施具有强制性。

将“知荣辱,有道德”;“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作为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评价标准,不仅对大学生甚至各行业的从业者具有引导和约束作用,同时也能促进社会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正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大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学生要积极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既需要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更需要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内容越来越丰富,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明确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的标准,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水平,有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有利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知荣辱,有道德道德,千古话题,历久弥新。

生活因道德而美好,良好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加强个人品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家庭美德、恪守社会公德,既是对现代公民的要求,也是大学生应履行的职责。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做一个知荣辱、讲道德的人,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期望,也是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只有学会并坚持运用内省的方法,才能逐步达到审读的境界;只有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向道德榜样学习,才能在持续不断的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中提升道德境界。

(1)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康德曾说: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深深震撼着我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上灿烂道德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

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

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的“脊梁”,是法制社会进一步实现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人我们理应坚守法律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法律职业道德浅析论文篇一《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做合格法律人》【摘要】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人的“脊梁”,是法制社会进一步实现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人我们理应坚守法律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键词】法律人;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腐败;公平正义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学科,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是法律人引以为豪的资本。

法律功能的发挥,不仅仅依赖于法律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高深的法律知识,更要依靠法律人过硬的法律职业伦理素养(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司法道德素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等),而法律职业道德则是职业伦理素养中永恒的重点。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

如果说法律法规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血肉,那么职业道德则是法治社会的灵魂和支柱。

法律职业道德需要被信仰,需要被遵守,否则法律就形同虚设,建设法治社会也只能是画饼充饥、痴人说梦。

一、在贪官横行,富豪霸道的时代,我们的“中国梦”何去何从?“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在法治国家,私权利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法外特权的存在。

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腐败成为中国在世界上的代名词,贫富两极分化则导致社会仇富心理日益突出,这两者是我国政治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社会稳定的最大障碍和瓶颈。

做为法律人,是否敢于坚守法律职业道德的阵地,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和淋漓的鲜血,敢于用法律的武器给予那些忽视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狂妄之徒以致命打击,关系到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每个中国公民公平正义“中国梦”的实现。

职业道德的专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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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的专题论文职业道德是职场人士的重要修养之一。

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职业道德的专题论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职业道德的专题论文一摘要:法官作为一种职业,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

因法官与司法公正、社会公平紧紧相连的特殊性,对其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其他职业更为严格。

法官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更大的强制性、独特的示范性的特点,并确立了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基本准则。

最后,基于哲学视角的价值概念,依次分析了法官职业道德对法官个体、法官群体和整个社会的价值。

关键词:法官;职业道德;价值一、法官职业道德概述法官有“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律的保管者”之称。

主要是正确地适用法律,公正地解决纷争,实现社会正义,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大局。

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所以,法官道德涵盖了法官作为人的个体道德和法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被要求应具备的道德(即职业道德),是一种带有职业属性的特殊个体道德。

本文所探讨的法官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特指后者,即法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被要求的高于社会对一般社会个体的特殊道德要求,与其他职业人员的道德相区别的部分。

所以,“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法官之间关系以及法官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法官有特殊的约束力。

”二、法官职业道德的特点和基本准则(一)法官职业道德的特点1.鲜明的政治性。

法律作为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国家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者,代表着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应忠于法律,忠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2.更大的强制性。

这主要表现在法官职业道德有一部分与国家权力机关相联系,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到法律条文中,以法的形式规定下来,上升至法律、政策、规章、制度层面。

法官一旦违反了职业道德,可能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伦理与职业操守论文

法律伦理与职业操守论文

法律伦理与职业操守论文法律伦理与职业操守法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体系,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秩序。

而在法律领域从事工作的人也有着特定的职业操守和伦理要求。

本论文旨在探讨法律伦理与职业操守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第一部分:法律伦理的重要性法律伦理是指在法律实践中,法律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一套道德准则。

它不仅关乎个体的职业道德,更关乎整个法律行业和司法体系的公信力。

以下是法律伦理的一些重要性:1. 保护公平正义法律伦理要求从业者要本着公正、公平、无私的原则行事。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保证司法体系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官、律师、检察官等从业人员要在审判过程中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裁决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公共利益至上法律从业人员需要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应该以社会的利益和法律的要求为依据,为人们提供合理的法律服务。

他们的职责是服务于社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共利益。

第二部分: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职业操守是指从业者在职业道德方面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

在法律行业中,职业操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职业操守的几个重要方面:1. 保持保密法律从业人员常常会接触到一些敏感的个人和组织信息。

职业操守要求他们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律师应该在法律职业道德的指导下对客户的信息进行保密。

2. 忠诚和诚实从业人员应该对当事人忠诚,并以诚实的态度对待他们。

这意味着律师和其他法律从业人员应该忠于客户,维护他们的利益,并提供真实、明确的法律建议。

同时,他们也应该诚实地向法庭提供证据和陈述。

第三部分:职业操守中的具体问题尽管法律伦理和职业操守都有明确的要求,但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下面是一些被广泛讨论和关注的问题:1. 利益冲突律师和其他从业人员常常会面临利益冲突的情况。

例如,律师可能同时代表两个相互对立的当事人。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该如何处理利益冲突,以及如何保持自己的中立和公正,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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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文引言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律师个人的声誉与荣誉,还与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

律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和重要性律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包括:忠诚、诚信、保密、独立、专业、慎重等方面。

律师作为公正、公平、公正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坚守职业道德,以保护客户利益为首要任务,同时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正。

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法律秩序:律师职业道德的遵守可以有效保持法律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2. 保护客户利益:律师职业道德的遵循可以确保律师以客户利益为先,为其提供专业、高效、合法的法律服务。

3. 建立律师声誉:律师职业道德的坚守可以树立律师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公众信任。

律师职业道德的挑战与对策律师职业道德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利益冲突、保密泄露、道德困境等。

针对这些挑战,应采取以下对策:1. 强化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提高律师对道德规范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2.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律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3. 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加强律师行业的自律能力,通过行业内部机制解决道德争议,减少外部干预。

4. 压实法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责,维护职业道德的权威和尊严。

结论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职业的基石,其遵守与实践对于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客户利益和建立律师声誉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面对挑战,应采取有效的对策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和监督,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围绕法律职业道德的作文

围绕法律职业道德的作文

围绕法律职业道德的作文篇一《法律职业道德:心中的那杆秤》在法律这个大舞台上,法律职业道德就像一盏明灯,或者说是心中的那杆秤,衡量着每一个法律人的行为。

我有一个朋友小王,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律师。

他接了一个看起来普通却十分棘手的案子。

那是一个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他的当事人是一个骑着小三轮被汽车撞伤的老大爷,老大爷本身家庭条件就不好,老伴身体还不好,这场事故让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可是对方是一家大保险公司,有着强大的律师团队。

小王刚接到案子,就收到了对方的一些暗示。

有个跟对方有点关系的中间人找他吃饭,在饭桌上看似无意地说,这个案子如果能按照他们的想法调解下就好了,还隐晦地表示小王要是识时务,以后在律师圈子里肯定会混得开。

小王当时心里就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客客气气地吃完饭就走了。

回去后他就开始拼命地研究案子,查阅各种资料。

他说不管对方有多大的势力,他得为老大爷争取应得的赔偿。

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他发现现场有一个监控录像可能会是关键证据,但获取过程极为麻烦。

他跑了好几个部门,被各种推脱。

可他就像一头犟牛,天天去磨那些工作人员,说这是他的职业道德,为了当事人的权益必须拿到证据。

最后总算是拿到了,录像里清晰地显示是汽车闯红灯才导致的事故。

这就是在法律工作中真正的职业道德,不是空喊口号,而是在面对诱惑和重重困难的时候,依然坚守为当事人服务、维护正义的初心。

那杆秤始终稳稳地立在心中,无论外界如何干扰,也不会倾斜。

法律职业道德听起来可能有些抽象,但有了像小王这样认真对待每个案件的法律人的诠释,就变得很具体,那就是按照事实和法律,帮该帮的人,做该做的事。

篇二《职业道德:法律人的操守基石》说起法律职业道德,我脑海中老是蹦出我的邻居老张,他是个法官。

那老张可是远近闻名的公正人。

我记得有一次,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儿。

有个当地挺有名气的企业家因为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案件正好是老张负责。

这个企业家觉得自己有的是钱,想走走后门。

他托人给老张送去了不少的高档礼品,还说只是一点点心意。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六篇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六篇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六篇法律职业道德论文范文11.法律诊所式教育。

起源于20世纪70年月初期的美国的法律诊所,已经在多年的实践运用中被证明是法学专业的同学升华理论学问、猎取法律阅历、培育实务力量、熬炼职业技能与道德素养的有效途径。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下,课堂教学中,围绕同学承办的实际案件,实行提问、争论、模拟、反馈等方式,使同学在沟通互动中获得实践和法律上的学问;课堂外,同学在老师的指导和关心下,案件,在实务中提高自己法律理论的运用力量,猎取法律职业的实践阅历,培育法律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

因此,在高校对专业型法律硕士的教育中更多的运用法律诊所课程和方式,能够有效地培育专业型法律硕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殊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2.课堂教学与远程观摩相结合的教育模式。

课堂教学在我国两千过年的教学体制和理念中都占据着首要的位置,老师在课堂上对同学进行学问的讲解和分析,以“传道授业解惑”。

但是,对于有用性极强的法学专业和专业型、复合型的法律硕士来说,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育仅仅只有课堂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目前我国包括中国政法高校在内的少数高校与当地法院进行联系,构建法庭审判的远程观摩网络,让同学不出校门,在教室中就能观摩到各类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并能够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仔细学习和讨论律师、法官以及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课堂教学与远程观摩的结合,能够使同学更好的把握理论学问和运用技巧。

3.实习与讨论相结合。

老师与律师的最大区分就在于,一个在讨论中讨论,一个在实践中讨论,高校老师甚至教授,通常都是埋头做学问,理论力量和学术力量很高,但却忽视了实践。

我国目前的高校教育,多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同学的实习成为毕业和就业前的一道程序。

但对于专业型和复合型极强的法律硕士来说,虽然其在就业和择业方面比法学专业的同学有着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但是专业理论功底较弱,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胜任力量存在肯定问题。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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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论文律师职业道德论文导语:道德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道德高尚的人是多么令人景仰,小编收集律师职业道德论文,欢迎阅读。

一、法律的道德属性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中几经争议却又历久弥新,如何正确认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成为解决许多法理问题的重要所在。

哈特与富勒之间的论战可谓二十世纪中期法理学界的重大事件。

此次论战,主要围绕法律与道德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这一主题密切展开。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一书的写作背景即是起源于此次论战,它是富勒本人法理学主张的全面展现,是其思想发展的巅峰之作。

富勒认为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将道德区分为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而义务的道德与法律相似。

义务道德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和最低条件。

在义务的道德中“惩罚优先于奖励”。

愿望的道德是关于美好事物积极的追求与实现,是不以惩罚等强制形式进行表述。

因此,义务的道德与理想的道德之间有一条浮动的分界线,富勒提出了一个标尺“它的最低点是社会生活的最明显的要求,向上逐渐延伸到人类愿望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

譹訛哈特则提出了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对立观点。

笔者认为,富勒与哈特观点对立,但都是以忠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为基础。

道德与法律是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

道德作为法律的天然属性,其角色定位是充当利益协调者,如果离开了道德价值目标去分析和研究法律只会导致法律的无秩序。

所以法律规范可能仅仅是一个法律外壳,需要道德原则加以补充适用,因此必须强调法律的道德属性。

二、职业道德的法律化法律的道德性不能局限于纯粹且抽象理论概念,需要扩展到具体复杂的司法实践领域中。

职业道德规范可谓道德以法律形式最直接的表现之一。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这一较为特殊的职业,其是实现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有利推动者。

律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涉及道德问题,同样涉及法律问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治水平的高低。

律师职业道德也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从不成文法到成文法,从习惯到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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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论文引言律师职业道德是指律师在从事法律职业中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

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秉持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本文将探讨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以及律师在职业道德方面面临的挑战。

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律师职业道德的遵守对于维护法律行业的专业形象和公信力至关重要。

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遵循有助于保护客户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秩序。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以客观、公正、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委托人,并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

律师职业道德面临的挑战然而,在实践中,律师职业道德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1. 利益冲突:律师可能面临代表多个客户的情况,而这些客户之间的利益存在冲突。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律师应当保持中立,并根据法律和道德准则做出合适的决策。

利益冲突:律师可能面临代表多个客户的情况,而这些客户之间的利益存在冲突。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律师应当保持中立,并根据法律和道德准则做出合适的决策。

2. 保密义务:律师承担着保护客户隐私和保密信息的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能会面临如何平衡保密义务和公共利益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根据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做出决策。

保密义务:律师承担着保护客户隐私和保密信息的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可能会面临如何平衡保密义务和公共利益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根据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做出决策。

3. 诚信问题:一些律师可能面临诚信问题,如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个人的声誉,也损害整个法律职业的形象和信誉。

诚信问题:一些律师可能面临诚信问题,如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个人的声誉,也损害整个法律职业的形象和信誉。

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改进与建议为了保障律师职业道德的遵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教育培训: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提高律师对道德准则的理解和重视程度。

浅析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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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论文推荐文章浅析律师职业道德问题论文热度:律师职业道德探讨的相关论文热度:浅论律师职业道德的论文热度: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参考文献参考热度:律师无罪辩护的情形有哪些热度: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务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具有约束、导向和教育的功能。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一《浅析我国现今律师行业职业道德问题》摘要:近几年,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其专业水平也越来越高,总体素质越来越焕然一新。

但是,律师整体专业素质的提高,不能掩盖其职业道德水平的停滞不前甚至下降,在某些地方,社会对律师的满意度并不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许将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瓶颈。

对此作为未来中国律师队伍的一员,本文认为了解律师行业的道德水平现状,找出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一些浅薄的对策意见,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法治社会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及特征所谓职业道德,就是指在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规范、道德情操与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持久弥新的命题,尽管法律规范试图与道德保持一定的距离,但不可否认,道德作为法律的本源之一具有强有力的指引作用,即使是法律职业本身都有规定相关的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业角色就是为社会尤其是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个职业与法律、社会的接触面非常宽,在其执业过程中,律师通常可以起到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文化的作用。

在运用法律为他人服务的同时,律师如何能够守住职业道德,使自己能够不为金钱所诱惑,这两者既相互结合,又相互矛盾。

律师的职业性质与法律的关系决定了其所要求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比其他职业高得多。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浅议法律职业道德及其建设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浅议法律职业道德及其建设

法律职业道德论文:浅议法律职业道德及其建设法律职业道德论文:浅议法律职业道德及其建设摘要法律职业道德是身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条件,一个法律职业者,缺失了法律道德,就如同一个人没有了品质和灵魂,这样的人是不配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者的。

在当今社会,由于法律职业者职业道德的缺失,特别是司法裁判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的显失公平与公正的案件数不胜数,引发了对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

关键词法律职业道德缺失建设一、法律职业道德的含义及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构成了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我国的法律职业道德原则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权力和权利来自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不得滥用职权危害社会利益。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中都规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职业人员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和正确使用法律的基本要求。

只有事实和法律的主观和客观相结合,才能够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不得以不足之证据判定人有罪,必须经司法机关的审判方能确定一个人有罪;疑罪从无,证据否定等原则,都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理念。

(三)相互尊重与配合。

法律职业人员有相互尊重和配合的精神,才能顺利完成职业任务。

法律职业是有着高地位和高威望的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各司其职,互相区别,互相监督,但也互相配合,相辅相成,虽然从事的具体事务不同,但是目的是相同的,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杜绝特权和不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尽职尽责,杜绝潦草办案。

尽职尽责,杜绝潦草办案就是要求法律职业人员严格遵守基本工作规则则。

论法律职业道德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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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职业道德的论文法治目标实现所包含与依托的道德价值,决定了法学教育的使命不仅在于传授法律知识,更在于涵养职业精神。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论法律职业道德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论法律职业道德的论文篇一《论法律职业道德》【摘要】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升华。

在我国,法律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因此就形成了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等。

社会呼唤所有的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员应该担负起建设法治国家的使命,并要求其具有很高的职业道德水平。

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具有和特殊的意义。

【关键字】法律职业道德;渊源;功能;法律从业者在目前的法律职业研究中,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是出现频率较高的两个概念,且通常被作为同一个概念使用。

当然,也有学者将二者加以区别。

例如,有人认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了职业行为规范、道德品质和调整法律工作中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因此其含义要广于法律职业伦理;也有人将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从实质层面和主观层面予以区分。

处于实质层面的属于伦理问题,即究竟应做什么和不得做什么?处于主观层面的属于道德问题,即对某种行为内容的态度、心理准备、心情、动机等。

所以,关于法律职业人当为或不当为之基准是职业伦理;关于法律职业人就法律职业伦理内容所产生的态度、心情、动机等即为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

一、法律职业道德概述从广义的角度而言,可以将法律职业道德分解为两个层面,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者个体的道德品性。

前者反映了法律职业伦理关系的规范性的要求,具有客观性、社会性;后者是伦理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选择、道德品性,是人遵循为人之道所引起的收获、体验,具有主观性和个体性任何职业,因其是人们长期所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的社会活动,有着独特的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因此形成了特殊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浅论律师职业道德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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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律师职业道德的论文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执业工作中的指导思想,重视律师的职业道德才能推动我国律师行业走向规范、不断超越。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浅论律师职业道德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浅论律师职业道德的论文篇一《浅论律师职业道德》[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指导思想,重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才能使我国律师行业向规范化,现代化迈进。

本文从定义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开始,分析了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展现了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缺失的现状并分析了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方针对策。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缺失;现状;原因一、律师职业道德概述(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分析道德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基本概念。

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所谓道德,就是有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以法律为保障并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及社会各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律师作为一个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从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形成一些区别于其它行业的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具体体现。

律师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律师政治素质、思想品质、情结操守、纪律作风的综合体现。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1.阶级性。

社会是在阶级斗争的不断上演中运动发展的,因而,从宏观层面上来说,道德具有阶级性。

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

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1)从宏观层面上说,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位列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而从微观层面上讲,律师以追求公平正义为其执业前提,律师行业的发展事关国家法制建设,与个人利益、社会利益甚至于国家利益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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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道德论文》课程论文姓名胡俊明所在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 13级(非法学)法硕1班学号 ******** 指导教师芒来夫2014年12月 1 日论法律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摘要:在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之下,如果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发生冲突时,民众或官方总是指责法学家们机械、教条、冷漠,并且要求法学家遵循“舍法取义”的方式来处理法律问题。

法学家所遵循的伦理与大众所崇尚的伦理是有所区别的,法学家对待道德问题的方式也是有其独特之处的。

笔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应受大众伦理所左右,法律职业者应该有职业的专业性,不应受道德因素所左右,本文通过不同角度来阐述法律职业伦理和大众伦理,试图冲破职业的道德困境,还原职业本来面目。

关键词:法律职业伦理;大众伦理;道德困境法律人的职业伦理问题与对司法改革的质疑声交织在一起,成为当下中国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重要话题。

继2004年伴随一系列“律师参与腐败案”、“刘涌案”等事件引发的“律师整顿”运动之后,2008年、2009年又因一系列涉及从业面广泛、级别高的“法律人腐败窝案”,如“黄松有案”、“郭京毅案”等,以及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案件,比如“李庄案”、“彭宇案”、“许霆案”等案件而间接直接地触发了执政党、政府以及民众对于司法改革方向、法学教育等方面的讨论和反思。

对此,法学界内部总是习惯于从政治体制安排,特别是宪政安排、权力制约等常识性途径,批判性地讨论和思考这些现象。

这样的思路对于中国特有问题的解决是很不足的。

引发争议的中国法律人职业道德问题,它带有强烈的双线性,一是属于纯粹的生活道德问题,另一是与大众生活道德判断或者感觉相冲突,或者即使遵循大众的生活道德,也会出现多重的两难性答案、其中夹杂着工作技巧的伦理问题,对于这两种现象的有效分类和分离,是我们在理论上正确把握中国当下法律职业伦理状况,以及把脉当下司法改革的方向的一个前提,也是我们在职业伦理学意义上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的一个出发点。

与伦理学乃至政治哲学的发展脉络形成较大反差的是,职业伦理学不仅只是19世纪中后期以后的产物,而且其理论探讨依附于各个具体的领域,比如行政学、法学、会计学,具有零散、块状的特色。

比如,在古今中外职业伦理(学)的历史上,制定法律职业伦理规范的人们,只会或明或暗地采纳某个法学流派或者法学家和法哲学家的思路,而不会明确地引用某个伦理学家或者政治哲学家的观点和理论,更不会去参考行政伦理学或者会计伦理学的已有研究成果。

按照某位美国学者的说法,法律界在制定职业伦理方面,很少直接向道德哲学家求助,或者运用伦理学理论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即使近四十年来也有哲学家试图探讨职业伦理的问题,并发表了一系列很值得参考的理论成果,但他们的成果也很少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兴趣。

然而,存在并不必然合理,正如布兰代斯所言:“一个没有研究过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法律人极有可能成为人民公敌”,[1] 我们在梳理西方法律职业伦理发展的脉络,以及寻求当今职业道德困境的出路时,必须克服法律界已有的傲慢和实用主义视角,注意到伦理学、人类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哲学界的最新讨论成果。

具体而言,这种需要引用外围理论的理由有二:(1)古往今来的所有法学理论,都不是孤立产生,它都来源于某类哲学思潮或者学科。

每一个时代主流的法学流派所依赖的哲学观,也往往是那个时代知识范式的主流;而每一个时代主流法学流派所遭遇的理论困境,往往也来自那个主流知识范式或者哲学流派的先天缺陷。

(2)即使职业伦理的发展不必然依赖于宏观意义上的伦理学以及政治哲学等外部智识资源,采用这些外部智识中的某些分析框架或者思考发展的路径,对于把握法律职业伦理的发展脉络、困境以及出路的寻找,可能也是相当有益的。

从职业伦理学的角度出发,对中国主流法学理论进行内在性反思的基础上,对当下司法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作一定限度的解答。

具体而言包括两个步骤:一是以如何寻求填补道德价值空洞为主题,超越工具理性或者工具性伦理的视角,通过对现代法律职业伦理形成的概括、分析和反思,进而对以追求可操作性、对法律实践有着统治性影响的传统“权利-侵权-司法救济”法学理论体系作系统的内在性反思。

二是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当下中国实践中发生法律职业伦理事件或者案件的解释和分析,回击在实践和理论中存在某种借机否定此前司法改革成果的理论主张。

通过分析,笔者希望法学界主流在与犬儒主义划清界限的同时,也能严肃正面执政党、政府所提出的“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审判结果要考虑人民的感觉”、“三个至上”等携带着普通民众情绪的口号和说法,进而结合这种政治情势,来系统反思自身已有的理论和伦理追求。

1994年《迷失的律师》(The Lost Lawyer)的出版,将备受美国社会关注的法律职业(伦理)危机讨论推向了一个高潮。

有意思的是,这本如果不对美国的法律和社会有较深理论积累,就根本无法看懂的学术专著,在2002年译成中文出版后,竟然一度成了中国法律人几乎人手一册的畅销书。

[2]在这本书里,克罗曼所谈论的核心是,由于法律服务的商业化、法院工作的官僚化以及法学教育的科学化,以为公众利益献身为宗旨的律师政治家理想正走向堕落与迷失。

无独偶有,台湾法律人陈长文与罗智强合撰的《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在大陆出版以后,在法律界也泛起了一阵涟漪。

[3]在这本同样畅销的书里边,具有“深蓝”政治倾向背景的他们,深切关注的是,在台湾“主政”的法律人,在成功从政治的边缘走向主流的同时,也陷入失去社会公信力的难题。

在今日中国,尽管随着法律人在社会与国家中的影响逐日加大,伦理问题逐渐为民众所关注,然而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以职业作为主要面目的法律人在政坛上才刚刚露面,尚未成为主导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克罗曼所忧虑的律师政治家的理想尚未展现,更是勿论迷失了。

倒是陈长文先生的一句“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的反问,引起大陆法律人内心的普遍共振。

但是这种“共振”更多不是源于对失去社会公信力的担忧,而是对为什么没有取得公众信任和社会特权的不满和唏嘘。

《迷失的律师》及《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两本书中对法律职业伦理批判的背景,是美国固有的以及台湾地区新近逐渐完成的成熟法制化社会。

与此,中国大陆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鉴于有意无意地将西方法治背景下法律职业状况作为未来法治建设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及台湾地区作为明日大陆预照镜等因素,中国学术界确实有必要在一种追求全球普世伦理的使命感指导下,直接参与这种“律师的迷失”的讨论,以构筑一个以中国实践与智识资源为基础的法学以及法律职业。

本文通过五个方面论述法律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问题。

(一)现代伦理生活:道德困境与可操作伦理规范的需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都要扮演一系列角色,如父母或子女、教师或者学生、雇主或者雇员、服务者或者顾客、上级或者下级,以及公民、士兵、会计师、法官、律师等等。

在这些一系列角色的背后,都承载着各不相同的伦理责任。

比如“士兵的天职是服从命令”、“国民有爱国的义务”、“法官应当忠于法律”等等,都体现了一种社会或者制度对某个角色扮演的义务附加。

不幸的是,很多角色伦理总是处于一种模糊或者可辩论的状态;人们对于与该角色相连的责任的界分各持己见,意见不一。

在这个事实上越趋伦理多元的世界里,怎样做才算是负责任的父母?有责任心的配偶、公民、政治家、医生、法律人乃至教师又该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已经变得五花八门,令人无从适从。

作为一位普通人,总是或多或少地面临这种困境:即无论你怎么去做,总是有对也有错;或者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

这种冲突无处不在,几乎充满了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会跟随我们的一生。

“做了你要下地狱;不做你也要下地狱”表达了这种被夹在两个甚至更多互不相容的选择之间的那种感觉。

而这种伦理冲突的情景,也往往是优秀文学作品的吸引读者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这种伦理冲突最终到达“你死我活式”的厮杀时,故事也往往也就到了高潮。

这也正是社会学中角色冲突理论以及符号互动理论所老生常谈的话题。

[4]而这种伦理的冲突和困境,对于从事时常处于各种价值观和原则矛盾之中的法律人来说,更显得复杂。

道德生活永远充满不确定,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会下意识地试图抛弃道德,而追求一种有明确标准或者行动指南的“非道德”的伦理生活。

(二)法律人特有的道德困境:现代伦理生活的急先锋法律人所遭遇的角色道德困境,与一般人相比,更为特殊:他的职业本身就是要解决价值冲突和利益矛盾。

由于工作性质决定,他们要时时处理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和利益追求。

比如诉讼程序中两造的诉讼请求往往就代表着交织复杂和冲突的多种价值观,使得居中裁断和代理其中一方的法律职业者,时常处于道德冲突的旋涡之中。

如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家卢埃林就有这样的一段经典论述:法律人是集众多冲突于一身的人。

与这个社会的任何人相比,他同时要面临众多竞争的主张和忠诚。

他必须以最佳的状态为当事人服务,但同时,又不能忘记自己是法庭官员的现实,因而对整个法律制度的和谐有特殊的义务。

你会发现,这些责任就如兄弟姐妹们,相互之间无法分清孰重孰轻;你会发现,他们会以你另外责任的方式出现——为了你的良心、你的信仰,你的家庭,你的伴侣,你的国家,以及其他在你心目和精神中完美的理由。

他们会将你向数以十计的方向拖拉。

你必须要学会处理这些矛盾。

[5]与此相关的是,法律人的独特职业思维,即法律职业伦理规范的基本原则,比如所谓“运用术语进行观察”、“通过程序进行思考,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感、情理等因素”、“只追求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真”,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这些很容易与大众道德形成冲突的思维或者伦理原则,恰恰会成为公众厌恶法律职业,讽刺法律职业,甚至对法律职业进行政治迫害的一个理由和诱因。

[6](三)以行为与规则为导向:法律人道德能力的提升职业伦理的非道德性,是指职业伦理逐渐脱离大众道德评价和个体道德体验的轨道,变得与道德的差距越来越大,甚至成为与大众道德评价与个体道德体验毫无关联的执业行为规范。

落实到法律人的职业实践中,即在具体的伦理行为规范中,要求法官只需对法律条文负责、律师只需对委托人忠诚,而对待正义以及公众利益方面,不需要承担任何道德义务;通过遵从职业伦理的具体规定(而非那些要求“追求人类正义”的大词),法官对于两造当事人、律师对于委托人通过法律手段实现道德上邪恶目的的做法漠然置之,无须对此承担任何道德上的责任。

随着对抗制的程序模式以及权利至上观念的不断渗透和扩张,虽然各国法律职业在其伦理规范中,仍然规定“为公众利益服务”以及“追求正义”的伦理目标,但在实践中,已经慢慢地为一种“委托人忠诚”、“党派性忠诚”以及“冷漠的中立者”的职业伦理观念所支配。

这种伦理观念认为,在处理“公共利益”与“委托人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方面,应遵循三个原则:(1)职业伦理至上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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