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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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径赛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二、跑道测量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

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

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三、起点工作1、协调发令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发令前,应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30条5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

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新版资料)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径赛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二、跑道测量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

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O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

800米、4X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

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现,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0三、起点工作1、发令协调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当收到竞赛主任的有关命令,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后,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62条8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

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

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

田径裁判规则

田径裁判规则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 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 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 毫米,11 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 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 1 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 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 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 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 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 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M、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田径类运动的裁判规则

田径类运动的裁判规则

田径运动项目1、径赛项目在田径运动会中,所有赛跑项目(包括跨栏及接力跑),都属于径赛项目。

参赛者的名次,乃决定于其身体躯干(有别于头、颈、臂、腿、手或足)抵达终点内侧之垂直线为止时的顺序。

径赛成绩相同而影响进入下一赛次时,若情况许可,均予以取录,否则应予重赛。

在决赛中成绩同是第一,总裁判有权决定是否重赛,若认为毋须重赛,则维持赛果;至于其他名次,就算成绩相同,亦毋须重赛。

短跑及中、长跑在国际赛事中,所有400米或以下的径赛项目,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使用起跑器。

在「各就位」及「预备」口令之后,参赛者应马上完成有关动作,任何参赛者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有关动作,则属起跑犯规。

除此以外,在「各就位」后,以声音或动作扰乱他人,得判以起跑犯规。

在枪声响起前有任何起跑动作,亦属起跑犯规。

对起跑犯规的参赛者,发令员应予以警告,再犯则取消其参赛资格(此例不适用于男子十项全能及女子七项全能比赛)。

400米以上的竞赛项目,口令只有「各就位」,当所有参赛者均准备妥当及静止后,便可枪开始比赛。

在划分线道进行的径赛项目或其部分中,参赛者不得越出其指定之赛道,否则会被取消资格。

在任何径赛项目中,若冲撞、突然切入或阻碍其他参赛者,亦会被取消资格。

反过来说,若任何参赛者被推或迫离指定之赛道,只要未获得实№利益,不必取消其参赛资格。

同样情况,任何参赛者在直道中越出其跑道或在弯道中越出其跑道之外侧,只要没有得益及未有阻碍他人,亦不算犯规。

跨栏各参赛者必须在自己的线道内完成比赛,而且当参赛者跨越栏架时,若其腿或足从低于栏架项的水平线跨越,或跨越并非自己赛道上的栏架,均应被取消资格。

若裁判员认为参赛者故意以手或足撞倒任何栏架,亦应取消其参赛资格。

接力跑4x100米接力跑是分道进行,接棒者可以在接棒区前10米内起跑。

在4x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

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线道内进行,其馀各棒的传接,裁判员会根据第二及第三棒运动员通过200米起点处之先后,按次序让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队友在接棒范围内,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

田径裁判员规章制度最新

田径裁判员规章制度最新

田径裁判员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一和规范田径比赛中裁判员的行为,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田径比赛中的裁判员,包括裁判长、计时员、计分员、裁判员等。

第三条田径比赛中的裁判员应当遵循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严格执行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维护比赛的秩序和公正。

第四条裁判员应当具备丰富的田径知识和经验,熟练掌握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具有公正、中立、独立的裁判意识,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做出裁决。

第五条裁判员应当秉承公正、客观、专业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违背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不得接受任何利益,不得参与赛事管理和组织。

第六条裁判员在比赛中应当注意礼貌待人,遵守纪律规定,不得有辱骂、侮辱、暴力行为,不得违反道德规范,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七条裁判员在比赛中应当服从裁判长的指挥和安排,听从比赛组织者的安排,服从赛事管理和组织。

第八条裁判员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技能和水平,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九条比赛中的裁判员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积极履行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

第十条比赛中的裁判员应当加强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积极配合比赛组织者,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裁判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裁判员有权按照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决,对比赛中出现的争议、纠纷作出正确的判断。

第十二条裁判员有权参与比赛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裁判员有义务严格履行职责,遵守比赛规则和裁判标准,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公正进行。

第十四条裁判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技能和水平,增强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裁判员应当加强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维护比赛的秩序和公正。

第十六条裁判员应当注意礼貌待人,遵守纪律规定,不得有辱骂、侮辱、暴力行为,不得违反道德规范,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田径比赛裁判规则

田径比赛裁判规则

田径比赛裁判规则1. 赛前准备在田径比赛开始前,裁判需要做一些赛前准备工作。

首先,裁判需要检查比赛场地和设备的安全性,确保没有任何潜在的危险因素。

其次,裁判需要核对参赛选手的资格和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比赛的公平性。

此外,裁判还需要与其他工作人员协调好各项工作,并准备好必要的比赛记录和计时设备。

2. 裁判员的职责在田径比赛期间,裁判员负责监督比赛的进行,并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

裁判员需要执行以下职责:2.1. 准备起跑在短跑比赛中,裁判员负责准备起跑。

裁判员会向选手发出起跑信号,并确保起跑区域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裁判员还需要注意选手是否有早起跑或起跑过早的行为,如有,应及时中止比赛并做出相应裁决。

2.2. 检查比赛项目在各项田径比赛中,裁判员需要检查运动员的装备是否符合比赛规定。

例如,跳高比赛中,裁判员需要检查选手的跳高杆是否符合要求。

2.3. 记录成绩裁判员需要准确地记录选手的成绩,并及时公布记录的成绩。

裁判员应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并在需要时进行确认。

2.4. 判定违规行为裁判员需要判定选手是否有任何违规行为。

例如,在田赛项目中,如果选手在跳跃时踩线或踩到了比赛区域之外,裁判员应判定其为违规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理。

2.5. 中止比赛在极端情况下,如天气恶劣或发生其他紧急情况,裁判员有权中止比赛并做出相应决策,以保障选手和观众的安全。

3. 比赛规则不同的田径项目有不同的比赛规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田径比赛项目及其相应的规则:3.1. 短跑短跑是田径比赛中最受关注的项目之一。

在短跑比赛中,选手需要在起跑线后尽快到达终点线。

根据不同的距离,短跑分为100米、200米、400米等不同项目。

选手必须始终保持在自己的赛道上,并且不得干扰其他选手。

3.2. 跳远跳远是一项跳跃技巧的比赛项目,在比赛中,选手需要从起跳板起跳,并在空中做出最远的跳跃。

裁判员会记录选手的最佳距离,以确定胜负。

3.3. 投掷项目田径比赛中的投掷项目有铅球、标枪、铁饼等。

田径裁判规则

田径裁判规则

田径裁判规则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田径裁判法一、计时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的第2棒运动员越过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的要求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

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及 4 X400米接力)的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起跑时运动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的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的起跑准备不满意,他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

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的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

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

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

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田径运动作为一项全面发展运动,吸引了大批运动员和观众的参与和关注。

而在田径比赛中,裁判的作用不可忽视。

裁判的严格执法和公正判断,保障了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为了确保田径比赛的公正性和竞技性,竞赛裁判法在此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田径竞赛裁判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

一、竞赛裁判法的目的和原则田径竞赛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赛公正、规范和有序进行。

其主要原则包括:1. 公正性原则:裁判应公正、客观、中立地对待所有参赛选手,不偏袒任何一方,真实、准确地评判比赛成绩和犯规情况。

2. 规范性原则:竞赛裁判法应具备明确的规定,对各项竞赛项目中的规则和裁判标准进行规范,确保比赛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稳定性原则:竞赛裁判法应保持相对稳定,不随主观因素或个人喜好而改变,确保比赛在整个过程中的公平性和连续性。

二、田径竞赛裁判法的内容田径竞赛裁判法主要包括项目规则、裁判责任、技术规范和违例处理等内容。

1. 项目规则:田径运动包括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着特定的规则和要求。

竞赛裁判法应明确不同项目的规则和要求,确保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则。

2. 裁判责任:竞赛裁判法明确裁判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裁判员的选任、培训、考核,以及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的职责要求。

裁判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比赛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能够独立、公正地做出裁判决定。

3. 技术规范:竞赛裁判法应具备详细的技术规范,包括比赛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裁判员对选手表现和成绩的评判标准,以及各种器材和装备的规格和要求等。

技术规范应根据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的规定进行制定,确保国内比赛与国际标准接轨。

4. 违例处理:竞赛裁判法应明确对不同违例行为的处理方法和措施,包括犯规判罚、成绩无效、取消比赛资格等。

违规行为可能包括用药违规、违反竞赛规则、擅自更换号码等。

违例处理措施应公开、透明,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三、竞赛裁判法的实施为了保证竞赛裁判法的有效实施,以下措施可供参考:1. 制定和修订:竞赛裁判法应由权威机构或相关专家团队制定和修订,确保其内容和标准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

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

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精品文档田径运动会裁判规则各位领导、裁判员大家好:在这里和全体裁判员一起学习一下田径竞赛规则及有关学校秋季田径运动会中注意的事项。

这次田径运动会开的成功与否,关健是我们在座的全体裁判员工作的质量,和全体运动员的配合。

一、运动会中的安全问题,有事没事到场内进行乱走乱跑,这样会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因为田径场内有实心球、铅球等项目,一但发生事故后果不可想象投掷时,每投完一次后,内场裁判员必须站在投掷区内,禁止下一名队员投掷,等外场裁判员撤出后,才叫下一名队员投掷。

任何人不得在场内横窜乱走。

运动员必须听从指挥,检录后列队入场,试投、试跳以后到指定地方站好准备下一次试投、试跳。

二、场地:检录处设在车棚、编排记录在体育储藏室。

发奖组:四、径赛项目、100、200采用2个赛次比赛、预赛和决赛,预赛取前8名进入决赛。

抢跑怎么办五、跳高升高:男、从1.20米起跳――1.40米每次升高5厘米,以后每3厘米一升。

女、从0.80米起跳――1.05米每次升高5厘米,以后每3厘米一升。

1 / 33精品文档最后,望我们每名裁判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把本次大会开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径赛裁判工作是在径赛裁判长的统一领导下,有检录、发令、检查、终点计时等,裁判组密切配合和共同协作下进行的。

1、检录工作任务按竞赛日程安排的各项比赛时间,召集运动员到检录处进行检录,根据规则对运动员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准时把运动员带到比赛场地。

一次通告、二次点名、三次不到为弃权。

如有田赛相重可提前向老师请假,让其他学生先打到,田赛比赛完之后是径赛。

检录单一式四份4×100米接力,各接力区检查一份。

2、起点裁判员工作任务。

根据秩序册规定的各项比赛时间和田径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

如有抢跑或枪未响重新跑。

3、终点裁判工作1、任务准确的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并担任中长跑距离记圈工作。

比赛开始,终点裁判长要与计时长联系,并通知终点裁判员做好准备,挥旗通知起点,表示准备就绪。

田径类运动的裁判规则-华东师大版八年级教案

田径类运动的裁判规则-华东师大版八年级教案

田径类运动的裁判规则-华东师大版八年级教案一、赛前准备在比赛开始前,裁判员需要按照比赛规则进行准备,包括:1.熟悉比赛规则:裁判员需要了解比赛相关规则,包括比赛项目、比赛规程、参赛选手资格等。

2.检查比赛设备:裁判员需要检查比赛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调整和标记。

3.对比赛场地进行检查:裁判员需要检查比赛场地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场地大小、场地标记、障碍物等。

4.参与赛前会议:裁判员需要参加赛前会议,听取组委会的安排,熟悉裁判员责任结构和比赛流程。

二、参赛选手资格在比赛开始前,裁判员需要检查参赛选手资格,包括:1.年龄:参赛选手必须符合规定年龄要求。

2.健康:参赛选手必须保持身体健康,不存在严重的疾病和损伤。

3.服装:参赛选手必须穿戴规定的运动服装,不能有不当装饰物和标志。

4.工具:参赛选手必须使用规定的运动器材,在季节性项目中,也要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三、比赛流程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需要遵守比赛规则和流程,包括:1.确认参赛选手:裁判员需要确认参赛选手是否符合资格,检查选手证件、年龄、身体状况等。

2.发令枪和信号灯:裁判员需要使用发令枪和信号灯,按照固定的流程发出信号,带领选手进入比赛状态。

3.记录时间和距离:在每项比赛中,裁判员需要根据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记录每个参赛选手的时间和距离,以便最后计算成绩和排名。

4.检查器材:在每项比赛中,裁判员需要检查参赛选手使用的器材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器材大小、重量、材料等。

5.判定成绩:裁判员需要根据记录的时间和距离,判定每个参赛选手的成绩和排名,发放奖项和纪念品。

四、违规处理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需要对违反比赛规则的参赛选手进行违规处理,包括:1.警告:在裁判员发出警告后,参赛选手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以避免不利影响。

2.禁赛:如果参赛选手多次违规或者情节严重,裁判员有权禁止该选手参与比赛,直到其行为得到纠正。

3.取消成绩:如果参赛选手在比赛中使用禁止器材或者有其他涉嫌作弊行为,裁判员有权取消其成绩,并追究其责任。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要点与裁判方法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要点与裁判方法
• 6、全能的径赛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如果在起跑第二 次呜枪时出现犯规情况,则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 资格。
• 7、全能的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橫杆每轮次升高 的高度:跳高始终为3公分、撑杆跳高始终为10 公分。
跳远裁判工作
• 1. 跳远、三级跳远裁判组的工作任务 • 依据田径竞赛规程、规则,执行跳远、三级跳远
无故延误的判罚
• 如果在比赛中运动员第一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 有关要求进行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其无故迟 误比赛,按试掷或试跳失败 处理,如果在比赛中 运动员第二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有关要求进行 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取消该运动员继续比赛 的资格,但该运动员在此之前的比赛成绩仍然有 效。。
铅球比赛规则要点
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
• 1、田赛跳高项目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按裁判长 教练员技术会议议定的升高计划进行,通常情况 下不得小于2厘米。
• 2、当比赛只剩下一名运动员,而且他已稳获该项 目比赛冠军时,橫杆上升幅度可以根据运动员要 求进行上升,但不得小于1厘米。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 对于运动员请求免跳的处理
• 1、运动员在任何高度都可以请求免跳。 • 2、一旦运动员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则不能在该
高度恢复试跳。
• 3、运动员在任何高度试跳如果连续失败三次,则 应取消该运动负继续比赛的资格。
• 注:在某一高度上某运动员已失败但该运动员仍 可请求免跳,裁判员根据规则应予准许,但该运 动员在下一高度的试跳次数只能是剩余次数。
• 丈量员二人,负责丈量运动员有效试跳成绩及整 理比赛场地。
田赛项目规则要点
• (二)跳高比赛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 须用单脚起跳。试跳中将横杆碰掉,则判为试跳失败。在 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横杆后沿(靠近助跑道 )垂直面以前的地面或落地区,也判试跳失败。如果运动 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 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 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一 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比赛时,运动 员可以在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 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或请求 免跳。但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则不允许在该高度上 恢复试跳。丈量高度时,须使丈量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 量至横杆上沿最低点。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田径是一项古老而又具有悠久历史的体育项目,它包括各种赛跑、跳远、跳高、铅球、标枪、十项全能等多个项目。

在田径比赛中,裁判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田径规则与裁判法,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重点介绍田径比赛中的规则和裁判法,以及裁判在比赛中的责任和职责。

田径比赛的规则和裁判法是由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制定并不断修订的。

这些规则涵盖了比赛的各个方面,包括选手资格、比赛项目、比赛规程、计时计分、器材要求、比赛裁判等。

裁判在比赛中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比赛的公平和规则的执行,同时保障选手的安全和比赛的顺利进行。

在田径比赛中,裁判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严格执行规则,公正处置争议,确保比赛的公正和公平。

田径比赛的规则和裁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选手资格,田径比赛的选手必须符合国际田联的资格要求,包括年龄、国籍、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裁判需要核对选手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明,确保选手的合法参赛资格。

2. 比赛项目,田径比赛包括各种赛跑、跳远、跳高、铅球、标枪、十项全能等多个项目。

裁判需要熟悉各个项目的规则和要求,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3. 比赛规程,田径比赛的规程包括起跑、终点、转弯、起跳、落地等方面的规则。

裁判需要监督比赛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选手遵守规则,不进行违规操作。

4. 计时计分,田径比赛中的计时计分非常重要,裁判需要确保计时计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及时公布比赛成绩。

5. 器材要求,田径比赛中的器材包括起跑器、计时器、测距器、测量器等,裁判需要确保器材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保障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6. 比赛裁判,田径比赛中的裁判包括主裁判、计时裁判、计分裁判、技术裁判等,他们需要分工合作,确保比赛的公正和公平。

在田径比赛中,裁判的责任和职责非常重要,他们需要严格遵守规则,公正执行裁判法,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裁判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各个比赛项目的规则和要求,严格执行裁判法,及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田径竞赛裁判规则和工作方法

田径竞赛裁判规则和工作方法

田径竞赛裁判规则和工作方法田径运动作为一项古老而基础的体育项目,包括了跑、跳、投等多个项目,其竞赛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离不开严谨的裁判规则和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田径竞赛裁判的职责与素质田径竞赛裁判的首要职责是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这要求裁判们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公正的态度和敏锐的观察力。

他们需要熟悉竞赛规则,能够准确判断运动员的表现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同时,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便在裁判团队内部以及与运动员、教练员之间保持顺畅的交流。

此外,裁判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长时间的户外工作和紧张的比赛节奏。

在面对各种突发情况时,能够保持冷静,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二、田径竞赛的主要项目和裁判规则1、短跑、中长跑和长跑项目在这些径赛项目中,裁判主要关注运动员的起跑、途中跑和终点冲刺。

起跑时,运动员必须在听到枪声后才能出发,否则视为抢跑。

途中跑过程中,运动员应在自己的跑道内奔跑,不得串道或阻挡其他运动员。

终点冲刺时,以运动员胸部率先撞线为胜。

2、跨栏项目跨栏项目除了要遵循径赛的一般规则外,还要求运动员依次跨过规定数量和高度的栏架。

如果运动员踢倒栏架,不会被视为犯规,但会影响其比赛成绩。

3、跳远、三级跳远项目运动员起跳时,双脚不能踩线,起跳后落入沙坑。

测量成绩时,从起跳线到运动员在沙坑中留下的最近痕迹的垂直距离为准。

4、跳高项目运动员必须单脚起跳,横杆每次升高的高度有明确规定。

如果运动员在试跳过程中碰落横杆,则此次试跳失败。

5、投掷项目(铅球、标枪、铁饼)投掷运动员在投掷圈内完成投掷动作,投掷出手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

测量成绩时,以器械第一次落地的位置到投掷圈圆心的距离为准。

三、田径竞赛裁判的工作方法1、赛前准备裁判团队在比赛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熟悉比赛流程和规则,检查比赛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标准,对计时、测量等设备进行调试和校准。

同时,还要组织运动员进行热身和检录,确保运动员按时、有序地参加比赛。

田径比赛中的计时、计分和裁判规则解析

田径比赛中的计时、计分和裁判规则解析

田径比赛中的计时、计分和裁判规则解析田径比赛是一项严肃而激烈的竞技运动,需要严格的计时、计分和裁判规则来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准确性。

在本文中,我将解析田径比赛中的计时、计分和裁判规则。

首先,我们来谈谈计时规则。

在田径比赛中,计时是非常重要的,确定选手完成赛程所花费的时间。

计时员会使用专业的计时器,通常是以秒为单位测量时间。

计时员必须熟悉比赛项目的规则,能够精确地计时。

他们通常会站在终点线上,当选手通过终点时,按下计时器的按钮,记录选手的实际比赛时间。

在短跑比赛中,比如100米和200米比赛,计时员需要遵守起跑枪响的指示,开始计时。

他们需要能够快速反应,准确记录选手的起跑时间和到达终点的时间。

同样,对于长跑比赛,比如1500米和5000米比赛,计时员需要记录选手每圈的时间,以便能够准确计算选手的总比赛时间。

其次,让我们来谈谈计分规则。

田径比赛的计分规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积分通常是根据选手的成绩或距离来确定的。

在跑步比赛中,选手的排名和完成比赛所需时间是主要的计分标准。

通常情况下,越快完成比赛的选手得分越高。

同样,在跳高和跳远比赛中,选手跳的高度或距离越大,得分也越高。

对于投掷项目,比如铅球和标枪比赛,选手投掷的距离也是他们得分的依据。

除了个人得分,团队也会根据选手的表现获得积分。

在田径比赛中,通常会有团队比赛,例如4x100米接力赛。

团队的得分由各个队员的成绩决定,完成比赛所需时间越短,得分越高。

团队比赛的计分规则非常重要,它能够激发团队合作和竞争意识,增加比赛的趣味性。

最后,让我们来谈谈裁判规则。

裁判在田径比赛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准确。

裁判员需要守规则,并及时检查选手的装备,例如起跑线和障碍物。

他们通常会站在场地上的不同位置,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

裁判员还需要决定是否重赛或取消比赛,这通常是在极端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作出的决定。

对于障碍比赛,裁判员还需要检查选手是否带着障碍通过,并根据选手是否有违规行为来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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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裁判规则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咼、撑杆跳咼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戒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

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五)丈量单位:任何田赛项目成绩丈量,应以I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I厘米不计。

在跳咼、撑竿跳咼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扦上沿的最低点。

(六)名次判定和成绩相等时的名次判定1.径赛(1)同组判定:径赛项目应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和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此判定名次顺序。

(2)不同组判定:径赛项目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在任一赛次中,当手计时决定成绩出现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1/100 秒成绩处理。

如果成绩仍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安排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3)决赛判定:决赛中出现第I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如无法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

其他名次成绩相等时,则名次并列。

2.田赛远度项目比赛以6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I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包括第I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田赛远度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

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

如仍相等,并涉及第I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轮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3.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以每名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包括第I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然后排列名次。

田赛高度项目成绩相等时采用如下方法处理:(1)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2)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八刖。

(3)如成绩仍然相等并涉及第I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共同失败的高度上或在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在免跳情况下),每人再试跳I次。

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升高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

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I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

涉及其他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4.全能运动比赛以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高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

(七)抗议: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抗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倘无仲裁委员会,则向总裁判长提出。

抗议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告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抗议。

(八)创记录1、径赛:同赛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2、田赛:同轮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二、径赛主要规则(一)利益受损:运动员挤、撞、踩鞋或阻挡别人而妨碍该运动员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发生此类情况后,径赛裁判长有权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

如发生于预赛, 可令受损失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

(二)串道:径赛裁判长根据裁判员、检查员或其他人员的报告,证实某运动员已跑出自己的分道,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若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已的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且在自己的分道跑过终点,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标志物:除分道接力赛跑外,运动员不得在跑道上做对他们有帮助的标记或沿跑道放置标志物。

标志物一般为大会提供的胶布。

(四)擅离跑道:在中、长距离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或在公路赛跑时擅自离开比赛路线,不得继续比赛。

(五)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之后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应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全能径赛项目起跑时运动员第I次犯规,发令员应予警告;第2次犯规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起跑口令: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起跑时,发令员的口令为“各就位”、“预备” 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

400米以上的项目,只用“各就位” 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

(七)跨栏犯规:1、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2、跨越他人的栏架;3、裁判长认为有意用手或脚推倒栏架;4、手臂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越出自己的分道而影响他人;5、因摔倒而影响他人;6、弯道上下栏时,起跨腿或摆动腿踩踏左侧分道线。

有上述情况的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除上所述之外,不得因碰倒栏架而取消比赛资格。

(八)接力犯规:1、运动员未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2、棒掉落未由掉棒运动员拾起;3、未在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接力棒只有传到接棒运动员手中的瞬间才算完成传接;是否在接力区内,仅取决于接力棒的位置。

);4、运动员传棒之后,跑错位置或跑出分道而阻碍他队队员者;5、4X400米接力中,第2棒运动员未越过抢道线切入里道;6、4X400米接力中,第3、4棒运动员在接力区擅自改变裁判员已安排好的位置或阻挡其他运动员(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玩200米时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顺序,不应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7、接棒人得到助力后跑进。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取消该队的比赛资(九)竟走:竟走是两脚与地面保持不间断接触地向前跨步走。

每步中,在后脚离地之前,前脚必须与地面保持接触。

支撑腿在垂直部位时至少有一瞬间必须是伸直的(即膝部不得弯屈)。

(十)计时:计时应从看到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到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位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1、手计时成绩的计量单位为:凡在跑道上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都要进位换算成1/10秒, 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应换算成整秒。

如用3只表计取成绩,3只表中两只表所计成绩相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成绩为准,如三只表所计时问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成绩为准,如用两只表计取的成绩不相等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为准。

2、当采用电动计时时,10000米及10000 米以下的各项比赛,应以终点摄影照片上判读到1/100秒,记录成绩的单位为1/100秒。

在跑道上举行的10000米以上各项径赛,当判读的1/100秒时间不为零时,均应进位到较差的1/10 秒,并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如20000米的时间为59:26.32应记录为59: 26.4。

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所有径赛项目,其时间应判读到1/100秒,当判读时间的末尾2位数不为零时,应进位成较差的整秒。

如马拉松的时间为2: 09: 44.32,应记为2:09:45。

三、田赛主要规则(一)时限:裁判员通知运动员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该次试跳(掷)的时限,应从这一瞬间算起。

一般不应超过下列时限:单项和全能项目时限(单位:分钟)仍在参赛的运动员人数单项全能跳高撑杆跳高其它项目跳高撑杆跳高其它项目3人以上1 11 1 1 12-3 人1.5 2 1 1.5 2 11 人3 5 2* 3*连续试跳(掷)2 3 2 2 3 2此处给予的试跳时间,只有当只剩一名运动员,而且之前的一次的试跳也是该运动员时才适用。

应设置向运动员显示剩余时间的时钟。

此外,一名裁判员在时限尚余15秒钟的时间内应持续举起黄旗或以其它方式示意。

(二)无故延误:得到本人试跳(掷)的通知后,无故延误该项规定的时限,以失败论处。

如果再次无故延误,即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但在此以前的所有成绩仍为有效。

(三)提升计划:高度项目比赛中每轮横杆提升的幅度不得少于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当比赛中只剩下I名运动员,并且他己获得该项比赛冠军时,应征求该运动员意见,然后确定横杆提升的幅度。

(四)有关跳高的一些规定:1、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连续3次试跳失败, 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2、运动员可以在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一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一高度上决定是否免跳。

3、犯规情况:(1)双脚起跳;(2)试跳后由于运动员在试跳时的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拄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

运动员在试跳中,倘一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4)超时限者。

(五)田赛远度项目试跳(掷)次数及顺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每人可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

倘第8名出现成绩相等,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掷)3次。

如果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赛,则每人均可试(掷)6 次。

后3轮和最后1轮比赛前均需根据前面的成绩优劣进行倒排序。

(六)在跳远比赛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1、在未做起跳的助跑或在跳跃动作中,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3、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外地面,而区外触点较区内最近触点离起跳线近者;4、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5、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6、有空翻动作;7、超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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