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计划方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2010〕11号),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结合《珠江三角洲各市实施〈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分阶段实施,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主要通过规划引导、住有所居、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5方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二)分期目标2010年目标:市、区要成立两级创建宜居城乡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相关的专项实施方案。
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加以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宜居城乡考核任务。
2012年目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佛府[2013]3号【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1.08【实施日期】2013.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佛府[201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8日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跟据《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统筹协调,科技引领。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有效的组织和监督机制,突出科技主角地位,配强配齐科技部门,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作用。
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各区、佛山新城要立足各自的产业基础和优势,明确定位和发展目标,制定配套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形成错位发展、良性竞争的格局。
市场导向,协同创新。
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主体地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充分调动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
主动衔接,争取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法规,主动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重大工程与国家、省的规划相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落户佛山。
二、第一阶段重点工作(2013-2017年)到2017年,建立较为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机制体制健全,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创新绩效和城市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整体创新水平实现新跨越,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重点工作如下:(一)着力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
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
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根据佛山市“创文”部署和精神要求,为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创文”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市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全区上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举全区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努力将南海建设成“适宜人居的工商名城、优美幸福的岭南水乡、四化融合的智慧城区、文明时尚的和谐家园”。
二、工作目标我区“创文”工作要按照佛山的计划部署,结合南海实际和发展需要,坚决落实《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全覆盖抓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为南海区创建显亮点,为佛山市争创多争分。
三、组织机构(一)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邓伟根(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总指挥:区邦敏(区委副书记、区长)常务副总指挥:赵崇剑(区委副书记)黄福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汤建军(区委常委)俞进(副区长)孔耀明(副区长)刘涛根(副区长)副总指挥:郑灿儒(区委常委)冼富兰(区委常委)孔海文(区委常委、狮山镇党委书记)张可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灶镇党委书记)万志康(副区长)冯永康(副区长)朱武(副区长)李志伦(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叶迎津(罗村街道党工委书记)杜伟标(九江镇党委书记)梁耀斌(西樵镇党委书记)陈有相(大沥镇党委书记)陈英文(里水镇党委书记)成员:崔国(区政协副主席、区长助理、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植伟生(区纪委副书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卢志华(区委副秘书长)张衍昌(区委副秘书长)张敬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信访局局长)黎永佳(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陈胜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谭志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谭明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陈兆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流管办主任)梁润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禁毒办主任)梁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610办主任)江启强(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徐巨成(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何熠钢(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麦绍强(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吴赐成(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潘宏昌(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林平武(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朱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刘浩文(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蔡汉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陈庆球(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李尚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唐建强(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梁新文(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麦宝才(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潘永桐(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陈锦标(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张志祥(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徐锡蔓(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汪会洲(区档案局局长)乔梁(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丽华(团区委书记)黄丽意(区妇联主席)陈克强(区残联理事长)朱广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伍华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万军(珠江时报社总编辑)张敏(佛山电视台南海分台台长)陈耿斐(佛山电台南海广播总监)黎超华(佛山市珠江传媒公司南海网络分公司经理)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和各镇(街道)的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府〔2007〕159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日佛山市南海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改善社会卫生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启动和推进建设健康村(社区)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以改善社会卫生环境,消除危害人体健康因素,提高人民卫生素质,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的社会卫生活动。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二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简称爱卫会)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各委员单位按照《省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区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配备爱国卫生监督员,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镇(街道)爱卫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爱国卫生日常工作。
配备爱国卫生检查员,督促、落实爱国卫生工作。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第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省条例》的相关规定,都有参加爱国卫生活动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清洁月、周、日活动。
各单位的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各级爱卫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共同维护爱国卫生荣誉称号。
第四条区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应当把巩固创卫成果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落实《佛山市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检查评估实施意见》、《佛山市国家级和省级卫生镇检查评估实施意见》、《佛山市省级卫生村检查评估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并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第五条各镇(街道)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建设健康村(社区)的工作。
【精品】佛山市南海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关键字】精品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见附件一)已经南海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同时,各有关单位组织编制的十二五专项规划(见附件二)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对照区《规划纲要》,调整专项规划,报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附件:一、《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二、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专项规划表南海区人民政府附件一: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2011年1月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贯彻“中枢两翼核心带动”发展战略,实施文化行动计划、城市更新行动计划、产业行动计划,全力创建“三着力一推进”示范区,开创南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新局面,实现富民强区的幸福南海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根底“十一五”时期,我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国首批活动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双轮驱动、东西板块”发展战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十二五”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根底。
(一)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区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国县(区)级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92亿元(预计数,下同),年均增长18%。
工业总产值4419亿元,年均增长22.5%。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3亿元,年均增长21.9%。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08•【字号】佛府[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佛府[201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8日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佛山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重要的工业中心城市,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示范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佛山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佛山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进一步的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又孕育着重大机遇。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系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持续支撑和引领佛山产业和城市的转型升级,是佛山再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根本出路。
为有序推进佛山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等文件,编制《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建设基础。
区位优势明显。
佛山毗邻广州,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地缘优势明显。
随着“广佛同城化”进程的加快,为实现广佛的紧密联系、资源共享、产业联动和功能互补创造了有利条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府〔2017〕27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府〔2017〕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现将《佛山市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9日佛山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城市治理大会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佛山城市治理现代化,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做好“五个”统筹,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市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促进产业高端化,以城市管理精细化改善生产生活形态,着力转变城市治理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实现佛山城市发展由城市升级向城市升值再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大跨越。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经验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
立足发展实际和时代特征,把握“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
(二)坚持人的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
将以人为本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三)坚持城市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有序推进人口、资源和产业向城市集聚,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以城市为引领的“城产人”融合发展。
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1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
根据省文明委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将进行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创评工作。为确保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厅《xx市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x办字〔20xx〕99号)、市文明办《创建xx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和市xx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x发〔20xx〕40号)要求,立足xx职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xxx
责任单位:xxx
(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外广告的整治工作
清理整治的重点是:
(1)烟草户外广告;
(2)户外广告发布的内容和登记审批的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核准要求,擅自改变内容或规格发布的;
创文明城工作计划模板5篇
创文明城工作计划模板5篇创文明城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着力优化我区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确保我市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提名资格。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的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区域内相关责任单位的创建活动。
各社区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各责任单位季度创建工作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奖优罚劣。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前几年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调整分解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变文明城市创建由“软指标”为“硬任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使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三)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社区要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一档一册一图”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网格服务团队,加强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网格员要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四知”即知道居民社会关系、经济来源、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四清”即清楚辖区人口就业、重点人员、流动人口、贫困群体状况;“四掌握”即掌握社情动态、宗教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分子情况。
(四)常态化开展“市民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活动严格执行路段管理责任制和《城市管理“十禁止”规定》。
组织辖区居民、志愿者、文明劝导员等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对市民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乱扔垃圾乱吐痰、乱涂乱画、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实行教育引导、严管重罚,引导市民对照检查、自我改正、自我提高。
南海区提案范文
南海区提案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代表南海区居民,就南海区环境改善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请领导审阅。
一、加强南海区环境治理,建设生态环境
1. 加强南海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在居民区、写字楼、商场等地点增加垃圾分类箱,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并建立相应的回收利用体系,最大限度地回收可再生资源。
2. 推广南海区绿色出行。
鼓励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设更便捷的公交系统和地铁网络。
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建设电动车充电桩。
3. 严格控制南海区工业污染排放。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确保其污水、废气等达标排放。
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二、改善南海区市容市貌,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1. 对南海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升级。
改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绿化和美化居住环境。
2. 加强南海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的管理。
合理规划各类公共场所布局,保证道路干净整洁。
加大执法力度,遏制扰乱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3. 继续推进南海区“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乡村和城
市自身特色,打造宜居宜业的环境。
我们衷心希望南海区的环境能越来越好,市民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
感谢领导对南海区建设的重视与支持。
我们将积极配合各项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南海区居民代表
张××
日期。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文化名城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文化名城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1•【字号】佛府办[2004]323号•【施行日期】2004.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文化名城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佛府办[2004]3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若干政策》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若干政策为保证《佛山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的落实,加快文化名城建设步伐,繁荣同城文化,全面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增加文化经费投入。
市、区两级文化事业经常性投入随着财政增长逐年提高,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重点保证对公益性大型文化项目、文物保护和文物征集项目及基层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
(二)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管理。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财政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主要用于重大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文化活动,以及文化精品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广播电视信号覆盖、文物保护和文物征集、新闻信息化工程等重点项目的补助,奖励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优秀作品。
二、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一)多渠道筹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把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规划,制定明确的配套标准,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建设一批文艺、体育、科技、新闻、医疗、学校等重点文化工程项目。
各级财政要大力扶持镇、街道、城市社区、农村等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对文化设施建设给予减免费扶持。
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缴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佛府[2012]102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佛府〔2012〕10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业经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3日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为统筹我市经济-环境-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发展,挖掘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协调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产业布局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污染突出、生态用地锐减、生态文明水平偏低等问题;推进佛山“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幅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特编制佛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
本规划概要:“12366”,“生态创建我最优”。
“1”:坚持一项基本方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2”:协调两大关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
“3”:执行三个最严格--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最严格的土地审批。
“6”:建设六大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环境支撑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资源保障体系。
“6”:完善六大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宣教保障,能力保障。
“生态创建我最优”--通过实施“12366”工程,实现佛山市“十二五”期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在全国“十二五”期间的生态创建中做到最优。
第一章生态市创建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1条地理位置佛山市位于中国广东省中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南邻港澳,地理位置优越。
2024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创建文明城市
建设文明湖北,就是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和培育现代文明。要在加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构建重要战略支点的精神驱动力、文化影响力和生态承载力。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要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工程建设,凝炼荆楚人文精神,构筑促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精神高地”,建设美好精神家园。
思想引领行动,行动成就未来。建设文明湖北,必须以先进文化为引领。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脉。有人说,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竞争,表面看是硬实力的竞争,其实质是文化软实力的竞争,十年的发展比经济,五十年的发展比制度,百年的发展比文化。文化传承、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民生幸福环环相扣,我们要深刻把握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湖北的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精品纷呈、文化人才荟萃、文化发展实力和竞争力较强的文化强省。
2024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创建文明城市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我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篇一
目前,佛山市处处都在号召“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
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一是某地委副书记、创建指挥部副总指挥__同志部署创建工作;二是城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卫生局、__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性发言;三是某地委书记“秘书工作”同志作总结讲话。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25
•【字号】佛府办函【2016】953号
•【施行日期】2016.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
年)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6】9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
禅城创文行动工作方案
禅城创文行动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文明程度也成为了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
禅城作为佛山市的中心城区,其文明程度更是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进一步提升禅城的文明程度,推动城市的全面发展,禅城区委、区政府制定了禅城创文行动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举措,全面提升禅城的文明水平,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一、总体目标。
禅城创文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前,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区示范区,全面提升禅城的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为市民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1. 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区,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民素质、改善城市环境等措施,打造禅城的文明城市示范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典范。
2.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力量和技术装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严格执法,规范市容市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 增强市民文明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倡导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形成全民参与的文明创建氛围。
4.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空气质量,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强文明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民树立文明新风尚,提高文明意识。
6. 推动城市品牌建设,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禅城的城市品牌建设,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向禅城聚集。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严格执法,规范市容市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2. 提升市民素质,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倡导文明行为,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培养市民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 改善城市环境,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加强文明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创建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文明新风尚,提高文明意识。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佛府办[2010]104号【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6.07【实施日期】2010.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2010〕11号),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结合《珠江三角洲各市实施〈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分阶段实施,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主要通过规划引导、住有所居、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5方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二)分期目标2010年目标:市、区要成立两级创建宜居城乡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相关的专项实施方案。
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加以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宜居城乡考核任务。
2012年目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佛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
佛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23•【字号】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佛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2024年8月2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城乡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预防控制疾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推进健康佛山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包括卫生健康创建、环境卫生治理、厕所建设管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吸烟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推进环境卫生治理,提高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使社会总体卫生水平的提高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保持个人和家庭卫生,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爱护公共卫生基础设施。
第六条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爱卫会日常工作,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共建佛山美好家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共建佛山美好家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17•【字号】佛府办电[2003]42号•【施行日期】200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共建佛山美好家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佛府办电[2003]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建佛山美好家园”爱国卫生运动,再次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
当前工作的重点是搞好环境卫生和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要求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积极性,动员全市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共建有利于健康的美好家园。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迅速动员起来,掀起大搞环境卫生活动新高潮搞好环境卫生,对有效预防传染疾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素质,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爱卫部门要树立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和疾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把搞好公共环境卫生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因此,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社会卫生隐患,包括镇村公用卫生设施残缺不全,垃圾、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率低,以及群众卫生意识薄弱等问题,坚决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
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运用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机制,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组织人民群众动手治脏治污,消灭卫生死角,杜绝各种传染渠道,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当前必须抓好几项工作:(一)组织全民性的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
4月1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市长梁绍棠亲自率领市五套班子领导及市直机关干部和驻禅部队官兵参加爱国卫生行动日,清理卫生死角,为全市人民作出了表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6〕149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6〕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18日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决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市发展道路,提高我市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全面建成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刻认识质量工作是佛山的强市之基、立市之本、转型之要,依托制造业的产业基础,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市发展道路,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动质量创新,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高层次供给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现代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增加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加快佛山制造向佛山创造转变、佛山速度向佛山质量转变、佛山产品向佛山品牌转变,再创制造业发展新优势,努力为全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创造新经验、争当排头兵。
二、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市质量强市的主要目标是:(一)质量发展方式实现转变。
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6%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0件以上,出口商品国际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掌握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建成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龙头城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典范城市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驱动先锋城市,基本实现佛山制造向佛山创造转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实现佛山速度向佛山质量转变;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国家、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得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4家以上,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0家以上,有效期内省名牌产品600个以上,基本实现佛山产品向佛山品牌转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根据佛山市“创文”部署和精神要求,为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创文”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市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全区上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举全区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努力将南海建设成“适宜人居的工商名城、优美幸福的岭南水乡、四化融合的智慧城区、文明时尚的和谐家园”。
二、工作目标我区“创文”工作要按照佛山的计划部署,结合南海实际和发展需要,坚决落实《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全覆盖抓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为南海区创建显亮点,为佛山市争创多争分。
三、组织机构(一)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邓伟根(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总指挥:区邦敏(区委副书记、区长)常务副总指挥:赵崇剑(区委副书记)黄福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汤建军(区委常委)俞进(副区长)孔耀明(副区长)刘涛根(副区长)副总指挥:郑灿儒(区委常委)冼富兰(区委常委)孔海文(区委常委、狮山镇党委书记)张可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灶镇党委书记)万志康(副区长)冯永康(副区长)朱武(副区长)李志伦(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叶迎津(罗村街道党工委书记)杜伟标(九江镇党委书记)梁耀斌(西樵镇党委书记)陈有相(大沥镇党委书记)陈英文(里水镇党委书记)成员:崔国(区政协副主席、区长助理、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植伟生(区纪委副书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卢志华(区委副秘书长)张衍昌(区委副秘书长)张敬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信访局局长)黎永佳(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陈胜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谭志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谭明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陈兆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流管办主任)梁润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禁毒办主任)梁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610办主任)江启强(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徐巨成(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何熠钢(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麦绍强(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吴赐成(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潘宏昌(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林平武(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朱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刘浩文(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蔡汉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陈庆球(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李尚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唐建强(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梁新文(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麦宝才(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潘永桐(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陈锦标(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张志祥(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徐锡蔓(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汪会洲(区档案局局长)乔梁(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丽华(团区委书记)黄丽意(区妇联主席)陈克强(区残联理事长)朱广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伍华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万军(珠江时报社总编辑)张敏(佛山电视台南海分台台长)陈耿斐(佛山电台南海广播总监)黎超华(佛山市珠江传媒公司南海网络分公司经理)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和各镇(街道)的领导小组。
6个区专门工作组为:交通秩序组、社会治安组、城区管理组、窗口服务组、市民教育与宣传组、督导组。
各镇(街道)的领导小组为:桂城街道“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罗村街道“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九江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西樵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丹灶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狮山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大沥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里水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
区专门工作组分别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统筹、指挥、协调本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二)各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1.桂城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汤建军(区委常委)刘涛根(副区长)组长:李志伦(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街道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2.罗村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组长:叶迎津(罗村街道党工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街道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3.九江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冯永康(副区长)组长:杜伟标(九江镇党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4.西樵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俞进(副区长)组长:梁耀斌(西樵镇党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5.大沥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黄福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组长:陈有相(大沥镇党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6.丹灶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冼富兰(区委常委)组长:张可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灶镇党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7.狮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赵崇剑(区委副书记)组长:孔海文(区委常委、狮山镇党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8.里水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张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组长:陈英文(里水镇党委书记)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三)区专门工作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1.交通秩序组组长:刘涛根(副区长)副组长:冼树雄(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安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市政、交通)、区公路局等单位。
主要任务:重点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章行驶、乱闯红灯,车辆违章停放等行为。
完善与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道被侵占、毁坏现象,确保路面完好,无明显坑洼积水。
设立专门渠道收集市民对城区交通的意见和建议,并妥善予以处理。
力争实现交通事故死亡率和交叉路口阻塞率明显下降,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交通守法率达标,群众的出行满意率提高。
2.社会治安组组长: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副组长:程镜波(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等单位。
主要任务: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黄赌毒及地方黑恶势力,处置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防治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理邪教等工作,营造文明、祥和、与人为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3.城区管理组组长:汤建军(区委常委)副组长:梁康(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市政、交通)、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民政)等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集贸市场,重点开展整治乱摆卖、乱搭建、乱涂写、乱张贴、乱拉挂、乱砍伐、乱堆倒、乱开挖、乱占道、占道经营、车辆撒漏行为,落实主干道路、街巷、门牌、单位铭牌的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等指标项目。
开展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的整治工作,落实禁烟规定,除“四害”,落实门前责任,街道、车站(长途汽车站)、经营性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及周边等场所的卫生整治。
针对集贸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偷逃税款、欺行霸市、无照经营、超出范围经营、行医卖药、黑恶势力等现象,开展整治行动。
4.窗口服务组组长:孔耀明(副区长)副组长:林满泉(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公资办、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国土)、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人口计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民政)、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体育)、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邮政局、区公路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金融办、广东电网公司佛山南海供电局、南海供水集团公司、南海燃气发展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区烟草专卖局,各通信、网络、宾馆等窗口单位。
主要任务:对窗口行业及其主管部门在落实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收费公开,办事高效,窗口排队不超过15分钟,办公区环境整洁,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等创建项目方面进行监督与整治。
提高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5.市民教育与宣传组组长:俞进(副区长)副组长:黄奔(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区司法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等单位。
主要任务:开展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建设、文明素质教育、文明创建工作、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等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