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统计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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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调查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调查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附件4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调查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一、基本概念1、一村一品指以村为基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以及更大的区域范围,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或产业,从而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2、一村一品专业村一村一品专业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收入(产值)比重:a、农产品生产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产值)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b、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c、极具地方特色的专业村,可适当放宽标准(在当地确实有特色,而且大家公认的产品,比其它三种类型专业村收入比重、从业农户、农民收入均低10个百分点)。

(2)从业农户:专业村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3)农民收入: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

3、一村一品专业乡镇一村一品专业乡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收入(产值)比重: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收入(产值)占全乡镇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

(2)从业农户:专业乡镇5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3)农民收入:专业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

二、填表说明1、一村一品统计调查,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采取基础表上报的制度。

2、本次统计调查的基本对象,为2008年底之前形成的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包括农产品生产型、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乡镇)。

3、县(市、区)组织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填报基础表,在确认基础表数据无误后,使用统计程序统一录入。

农业发展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中国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_二__

农业发展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中国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_二__
单位:个.户.万元 中国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二)
指标名称
企业 基层农技服务组织 其他 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 产加销一体化服务 生产服务为主 购买服务为主 仓储服务为主 运销服务为主 加工服务为主 其他 按是否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划分 非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 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 入股土地面积 入股成员数 按是否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划分 未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合作社数 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合作社
涉及合作社成员数 合作社成员入股互助资金 成员使用互助资金总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情况 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 统一销售农产品达80%以上的 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人品总值 统一购买比例达80%以上的 培训成员数 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数
数量
38201 24154 75463
829764 447844 53964 13787 37760 30645 148200
16.75 19.25 -24.94 -2.75 17.48 5.6 -5.04 31.பைடு நூலகம்5 -5.95
5.21 287.55 0.5 14.25 49.3 8.97
摘编自《中国农业年鉴2018》
1460336 101628 23695950 3743336 1493643 68321 898705 1762973 795287
82758213 1986440 27678032 282548 62906322 89446
1比3.上7 年增减
12.39 16.5
17.41 17.58 14.44 16.25 9.59 12.39 16.04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守则说明及指标解释1.doc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守则说明及指标解释1.doc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1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

农业业务统计报表制度说明及指标解释农业业务统计报表是根据农业部门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业务报表具体反映了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活动、成果,以及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

业务报表作为生产报表的补充,同样是一项基本的农业信息,是各级农业部门引导生产,服务农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业务报表与生产报表一样,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收集资料如实填报,力求数据符合实际。

业务报表由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调查填报,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负责汇总指标解释1、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1)产业化组织(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经营形式。

产业化组织是指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通过多种方式联结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组织。

产业化组织按利益联结方式和组织类型分别调查。

(2)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的根本区别,也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方式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主体,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

(3)合同关系:产业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或销售农副产品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产业化生产基地和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或组织等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合同关系中的订单关系是指产业化组织与农户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是指全年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订单成交金额,年订单总额是指全年签订订单的资金总额(年履约订单成交额占年订单总额的百分比即为订单履约率)。

县、镇级调查表指标解释(附件3)

县、镇级调查表指标解释(附件3)

附件3县、镇级调查表指标解释基本情况行政区域土地面积是指辖区内的全部陆地面积和水域面积。

包括耕地、荒山、山林、草原、滩涂、道路和建筑物占地等陆地面积,以及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面积。

年末总户数是指户口在当地的常住户数,按照公安部门常住户统计。

乡村户数是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但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做家庭常住人口。

建档立卡户数是指各省对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或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以各省实际执行的农村扶贫标准为准)的农户逐户调查,逐户登记,并经村组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建档立卡农户名单;由村组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复核检查通过后,正式确定为建档立卡农户数。

扶贫户是指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或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以各省实际执行的农村扶贫标准为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户。

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建档立卡低保户。

脱贫户是指通过帮扶,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了上年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或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以各省实际执行的农村扶贫标准为准)建档立卡农户。

需要移民搬迁的户数是指居住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或地质灾害地区,需搬迁的农户数。

年末总人口是指经常在家或居家6个月以上的人口,或虽然在外居住6个月以上但收入带回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起的人口。

其中:乡村人口是指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中级经济师 第8章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中级经济师 第8章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第8章农村集体经济统计1、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采取()方法。

A:抽样调查B:全面调查C:重点调查D:典型调查【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农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2、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是指外出务工劳动力数与()的比重。

A:汇总农户数B:汇总人口总数C:汇总村民小组数D:汇总劳动力总数【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的计算公式。

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外出务工劳动力数/汇总劳动力总数。

3、基层组织情况统计指标中,汇总农户数包括()。

A:户口在农村的常住户数B:户口在城市的常住户数C:农村地区内的学校数D:农村地区内的国有机关数【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汇总农户数概念的理解。

汇总农户数包括户口在农村的常住户数,不包括在乡村地区内的国家所有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4、用绝对数形式表现,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规模、总水平或工作量的统计指标是()。

A:质量指标B:价格指标C:实物指标D:数量指标【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数量指标的含义。

凡是用绝对数形式表现,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规模、总水平或工作量的统计指标均称为数量指标。

5、下列不属于农业四项补贴的内容的是()。

A:良种补贴B:农机具购置补贴C:农资综合直接补贴D:农业科技补贴【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农业四项补贴的内容。

农业四项补贴指政府发放给农民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6、下列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目的的是()。

A:反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B: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C: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咨询服务D: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目的。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目的包括: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咨询服务。

“八项工程”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 - 邳州统计局

“八项工程”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 - 邳州统计局

“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人均GDP是指一定时期内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

计算公式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平均常住人口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当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及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与GDP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GDP×100%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一定时期内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与服务业增加值的百分比。

生产性服务业,指以市场化的中间投入服务为主导的行业。

生产性服务业具有经营性和可贸易性的特点,不仅为制造业提供中间投入服务,也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提供中间投入服务。

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指一定时期内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5、国际服务贸易增长率:指报告期内,在国际间服务进出口规模的增长速度。

其中,贸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称为服务出口,收入的增长速度为服务出口增长率;购买他人服务的一方称为服务进口,支出的增长速度为服务进口增长率。

6、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指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和生物技术、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传感网六大产业实现的销售收入。

7、消费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最终消费(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的总额)占GDP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消费率=(居民消费+政府消费)/GDP×100%8、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指在经济增长率中最终消费所占的份额,即当年的最终消费增量与GDP增量的百分比(均按可比价计算)。

最终消费是指全社会形成的对最终消费品(包括货物和服务)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总量。

计算公式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最终消费-上年最终消费)/(当年GDP-上年GDP)×100%9、城市化水平:指一个地区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常住总人口的比重。

农经报表指标解释

农经报表指标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1.汇总乡镇数:指按本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其他乡镇级单位个数。

乡镇级单位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农村的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除县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工矿区以外的所有乡镇都应纳入统计范围,有农村经济的县城关镇、街道办事处也应纳入。

大中城市以农业为主的郊区也应按建制纳入统计范围。

2.汇总村数:指有关经济情况汇入到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中的行政村数,其统计口径与原来汇总村民委员会数相同。

所有成立村民委员会的村、或由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的村,只要还存在农业经济、存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的集体资产,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3.村集体经济组织数:指在行政村一级为管理、协调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并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而设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数。

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农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有关政策精神,行政村范围内应当设立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有些地方设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有些地方尚没有设立,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地方称为经济联合社,有的经过改制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也有的改制成立了名称不一的"公司";有的地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只要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就应纳入统计范围。

乡镇一级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以下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一级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内部分村民小组联合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4.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指在汇总村数中,没有明确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协调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及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等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职能的村数。

5. 汇总村民小组数:指汇总的行政村所属的村民小组个数。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一、填表说明(一)统计界定1.县区级、地市级、省级监测表为综合汇总表,按属地管理原则统计。

即定量指标应包括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数字,也包括辖区内由经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数字。

2.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计。

1个机构2块牌子2个证书,则按2个机构分别统计;1个机构2块牌子1个证书则按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统计,如证书上登记2个名称则按第1名称统计。

3.8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数:包括辖区内各级各类项目实施单位的数字。

各级是指省属、地市属、县区属、乡镇或街道属,各类是指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1.报送时间:(1)监测周期为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

填报、审核及上传数据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三)数据1.监测表:①本年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乡村医生人均补助标准、行政村数、第6项(人口及经济指标):一般不应为空。

②第3.2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应填报由政府举办的培训人数或政府出资招聘的执业医师数,不包括2011年3月以前培训、招聘、援助人数。

③第4.2.1-4.8.1项(8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第4.2-4.8项填报中央及地方专项完成数,应对照下达本县区市的中央和地方任务分解数填报数据,没有承担某项医改任务的县区市,相关指标填“0”。

第4.2.1-4.8.1项仅填中央专项完成数。

原则上,有中央专项的县区市,应先完成中央专项任务数。

各县区市通过直报系统上报的中央专项完成数应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处室的项目进展完成数一致。

二、指标解释(一)医疗卫生机构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2.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医专科医院)、民族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不包括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

2.1县级医院:包括县及县级市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不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及专科医院)。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一、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对象与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现 象总体的数量特征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经济统 计,它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辖 (或所属)经营单位经济活动在数量方面的 表现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以研究和认识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和运行规律。
一、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对象与内容
调查对象一般是指需要进行调查的某种 社会经济现象的总体,它是由性质相同的许 多调查单位组成的。调查单位是指所要调查 的社会经济现象总体中的各个具体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研究对象是农村集 体经济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其 调查对象包括构成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类经营 单位,包括各类乡镇级集体企业、村组集体 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查农户等 调查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实务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格 式,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的目的、 范围和资料取得方法,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分配统计的指标解释及有关指标间的平衡关 系;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资料 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盈利能力分析和村集体 经济组织经济实力状况分析。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实务

按照选择分组标志的多少,分组有简单 分组和复合分组。(1)简单分组是对研究总 体按一个标志对总体进行分组。如农村企业 按生产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组。 (2)复合分组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组标 志重叠起来,对总体进行分组。比如,对农 村人口先按性别划分,再分别在男性人口和 女性人口中按年龄划分。
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


(3)外出务工劳动力:指年度内离开本乡镇 到外地从业全年累计达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4)有组织输出劳动力。指通过政府或其他 部门(含各级劳务输出机构)的组织介绍而输出的 劳动力数量。不含能人带动、自发流动的外出劳动 力。 (5)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指在外出劳动力 中,全年累计在外劳动时间超过6个月的劳动力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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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经济学卫⽣经济学测试题⼀: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卫⽣服务供给2:均衡价格3:伤残调整⽣命年4:市场失灵⼆:简答题(每题10分)1:简述政府管制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

2:药品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有哪些?3:什么是间接疾病经济负担,主要包括哪些⽅⾯?4:简述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

5: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通过哪些职能来实现?6:简述卫⽣服务供给的影响因素。

三:论述题( 20分)试论我国疾病经济负担发展趋势。

卫⽣经济学⾃测试卷(1)⼀.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卫⽣经济学2、卫⽣资源3、卫⽣服务均衡价格4、国家医疗保险制度5、⽐价合理原则⼆.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卫⽣经济学是⼀门()A纯社会科学 B纯⾃然科学 C具有交叉或综合学科性质的医学社会科学 D纯经济学科2、属于卫⽣服务需求与需要关系的正确表述的是()A先有需要再有需求 B先有需求再有需要C需要和需求同时产⽣ D需要和需求都要考虑购买⼒ 3、低技术含量的卫⽣服务项⽬的供给弹性()A相对较低 B相对较⾼ C有时候低 D有时候⾼4、卫⽣服务均衡价格是()A相对的短暂的 B绝对的长期的 C不可能出现的 D经常出现的5、卫⽣服务过程中供需双⽅的地位是不对等,通常是()A需⽅主动 B有时需⽅被动 C供⽅主动 D有时供⽅被动6、卫⽣服务私⼈产品的主要特征表现为( )A有明显的外部效应 B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C 没有明显的竞争性 D没有明显的排他性7、卫⽣费⽤反映了( )A⼀定时期内消耗的社会劳动,表现为货币的流量B⼀定时期内卫⽣领域所占有的社会劳动,表现为货币存量C居民投⼊到医疗消费的总费⽤D政府投⼊到卫⽣领域的总费⽤8、农民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 )A完全⾃愿的 B必须参加C在⼀定程度上是⾃愿的 D在⼀定程度上是强制的9、卫⽣资源配置的评价指标⼤多与下列哪个因素有关( )A卫⽣⼈⼒ B医疗机构 C卫⽣费⽤ D卫⽣产品10、决定卫⽣服务选择是否合理的关键因素是( )A卫⽣服务成本 B卫⽣服务价格 C医⽣的决策 D需求⽅的购买⼒三.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中有两个或以上正确答案,请选择。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09]94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09]94号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浙农办〔2009〕94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的通知》,决定于近日组织开展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

现将调查统计报表表式和指标解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

二、调查统计时限及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调查统计各项指标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调查统计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调查期末的时点数据,一类是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发生的时期数据,具体参见指标解释。

专项调查统计由各地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部门组织实施。

各市审核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省厅经管处。

联系人:吕丹联系电话(传真):*************附件1: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表式(略)附件2: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附件2: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指标解释1.(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指截止调查期末,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将其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给其他经营者的面积总和。

2.转包:指截止调查期末,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将承包耕地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它承包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面积。

2013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2013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2013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农村管理统计报表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1xxxx 2009年9月为了解农村双层管理体制的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2)统计对象和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管辖)事业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省级以下各级农村管理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3)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和资源、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执行情况、农民负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团队、农村管理信息化发展等(4)调查的时间和频率本报告系统中的表格为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表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该系统分为年报、半年度报告和年终预测。

年度报告应于次年2月25日前提交。

半年度报告应于当年7月15日前提交。

年终预测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提交。

(5)调查方法本报告系统采用综合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6)本报告系统中的计量单位仅用于省级汇总。

以“万”为单位的指标应保持小数点后一位,其他指标应四舍五入(7)本声明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管理司和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负责解释。

22,报告目录提交日期和表号,表名,报告周期,报告范围,报告单位方法,次年2月25日,农业市(经济)农村经济基本年报,年度总结,表1,农村土地承包统计,农业市(经济)经营统计,年度总结,表2,农业市(经济)家庭农场统计,年度总结,表3,农业市农业厅(局)统计,委员会)在网上填写以下2月25日农业城(经济)农民专业合作年度报告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状况统计表农业城(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年度报告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城(经济)组织资产负债年度报告6农村集体资产状况统计表农业城(经济)财务管理年度报告7相关组织表,企业和市农业厅(局),在网上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集体经济之日前,网上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村集体经济之日前,于次年2月25日前,网上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村集体经济于次年2月25日前,合作组织市农业厅(局、委)网上报告下一个2月25日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家庭农业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网络年度报告前组织市农业厅(局、委)网上报告下一个2月25日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村集体经济小组。

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4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调查表式(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4)(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 (6)(三)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 (7)(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 (9)(五)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 (13)(六)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 (16)(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18)(八)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 (20)(九)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 (21)(十)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 (23)二、主要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号:农市(经)年综1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115号填报单位: 有效期至::2015年指标名称代码计量 单位数 量平衡关系逻辑关系甲乙 丙一、基层组织 - - ⒈汇总乡镇数 1 个 ⒉汇总村数2 个 2=3+4 (1)村集体经济组织数3 个 (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 4 个 ⒊汇总村民小组数 5 个其中:组集体经济组织数 6 个 6≤5 二、农户及人口情况- -⒈汇总农户数 7 万户57=8+9+10+11 =34+36+37+38+39+40(1)纯农户 8 万户 农户家庭中第一产业收入占家庭纯收入比重:纯农户80%以上(含80%);农业兼业户50-80%(含50%);非农业兼业户20-50%(含20%);非农户20%以下(不含20%)。

关于印发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

关于印发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

关于印发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1999.10.10•【文号】国统办字[1999]106号•【施行日期】1999.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关于印发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9]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教(劳资)司:现将《1999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中如遇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联系。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1999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一、新增指标解释1、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2、国有控股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文)精神,国有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

对除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亦即对国有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分组,以反映国有经济控制企业的情况。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统计指标解释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统计指标解释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统计指标解释农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

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相加即为农业总产值。

1957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

1958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

1980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

从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划归工业。

从1993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

粮食产量指全社会的产量。

包括国有经济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粮食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

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豆类。

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

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作粮食统计。

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油料产量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

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

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

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水产品产量指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和天然生长的水产品的捕捞量。

包括海水的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以及内陆水域的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不包括淡水生植物。

猪、牛、羊肉产量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作者:————————————————————————————————日期: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9月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真实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和省以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情况。

(三)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及资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农村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队伍状况、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和频率本报表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的综合表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本制度分为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年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2月25日之前报送,半年报上报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上报时间为当年11月30日前。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采集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万”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本报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农市(经)年综1表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2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3表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类型家庭农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4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5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6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7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年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8表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年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9表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0表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年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1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半年报、年终预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半年报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为当年11月30日前,网络在线填报(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号:农市(经)年综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07号有效期至:2013年填报单位: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 1一、基层组织- -⒈汇总乡镇数 1 个⒉汇总村数 2 个(1)村集体经济组织数 3 个(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 4 个⒊汇总村民小组数 5 个其中:组集体经济组织数 6 个二、农户及人口情况 - -⒈汇总农户数7 万户(1)纯农户8 万户(2)农业兼业户9 万户(3)非农业兼业户10 万户(4)非农户11 万户⒉汇总人口数12 万人三、汇总劳动力数13 万人其中:⒈从事家庭经营14 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15 万人⒉外出务工劳动力16 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17 万人(1)乡外县内18 万人(2)县外省内19 万人(3)省外20 万人(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续)填报单位: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 1四、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21 万亩⒈耕地22 万亩其中:(1)归村所有的面积23 万亩(2)归组所有的面积24 万亩⒉园地25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6 万亩⒊林地27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8 万亩⒋草地29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0 万亩⒌养殖水面31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2 万亩⒍其他33 万亩五、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情况 - -⒈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数34 万户其中:未经营耕地的农户数35 万户2.经营耕地10-30亩的农户数36 万户3.经营耕地30-50亩的农户数37 万户4.经营耕地50-100亩的农户数38 万户5.经营耕地100-200亩的农户数39 万户6.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农户数40 万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2=3+4;7=8+9+10+11=34+36+37+38+39+40;17=18+19+20;21=22+25+27+29+31+33。

2016年农经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2016年农经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2016年农经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1.汇总乡镇数:指按本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乡镇、街道或其他乡镇级单位个数。

乡镇级单位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农村的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除无农村经济的所有乡镇街道及其他乡镇级单位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2.汇总村社数:指农村集体经济情况需要汇入到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中的村经济合作社数、股份经济合作社数及村委会代为行使村经济合作社职能数,只要还存在农村经济、存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的集体资产,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3.村经济合作社数:指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设立的村经济合作社数。

乡镇一级、村以下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一级成立的村经济合作社不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数:按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求设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制成立为公司的也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一个行政村或居委会内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成立多个公司的只统计为一个。

5.村委会代行村经济合作社职能的村数: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其职能由村委会代为行使的村数。

6.汇总村民小组数:指汇总的村社所属的村民小组个数。

行政村撤并后的村民小组个数按实际存在数统计。

7.组集体经济组织数:指在村民小组一级成立的为管理、协调本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及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的个数。

没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由村民小组代行组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不纳入本指标统计范围。

8.组一级发包承包地数:指以村民小组为发包主体的村民小组个数。

9.汇总农户数:指在汇总村社中与村集体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户口在农村的社员(股东、村民)数。

包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农户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农户数、尚未成立村经济合作社由村委会代行职能的村村民农户数。

10.纯农户:指农户家庭中劳动力以从事第一产业劳动为主,第一产业收入占家庭纯收入80%以上的农户(含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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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指标解释专业合作社: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生产1. 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包括已登记和虽未登记但符合上述定义的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以公司等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

已按《登记条例》登记:指在年月日之后,已经根据72.1 200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专业合作社3.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指经过有关部门认定,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协会:指组织名称为协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不包括行4. 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专业联合社:指由个以上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参照《农民专业35. 合作社法》自愿联合成立并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组织名称为专业联合社,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

专业联合会:指由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协会为主体,6.3 自愿联合成立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组织名称为专业联合会,开展相关咨询服务、行业协调等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组织。

成员总数:指已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成员、专业协7.1.会和未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数量总和。

已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成员数:指年月1 78. 2007 日之后登记的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其成员数包括登记在册成员和工商未登记在册成员。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成员为登记在册成员;虽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已履行入社手续并在本社注册的成员为工商未登记在册成员。

.农民成员:指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在册成员中身份为农民9 的成员。

团体成员:指除自然人成员外,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10. 规定,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业务有关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等。

专业协会成员:指专业协会在册成员数。

11. 未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成员数:指年月1 712. 2007 日以前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但尚未按《登记条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册成员数。

专业联合组织成员数:指专业联合社、专业联合会在册成员数。

13. 不包括各团体成员单位中的个人成员。

基层专业合作组织:指专业联合社、专业联合会以外的单个农14. 民专业合作组织。

包括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

带动非成员农户数:指未履行入社(会)手续但与本专业合作15. 组织发生业务往来的农户数,包括接受各种服务和培训的非成员农户。

2.常年聘用工作人员数: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年度内聘用非本16.组织人员一年以上,按月支付固定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工作人员数。

成员获社会职务及荣誉称号数:指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员历年17.获各类社会职务及荣誉称号数量。

负责人身份:指专业合作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或牵头18. 领办人的职业身份。

企业法人代表,指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由企业指派的代表。

基层供销社代表,指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由乡(镇)基层供销社指派的代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指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由事业单位指派的代表。

基层农技服务组织代表,指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由纳入乡镇政府事业单位序列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指派的代表。

社会团体法人代表,指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由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指派的代表。

财政扶持资金总额:指本专业合作组织当年获得的中央、省等19. 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

种植业:指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农作物种植为20.主,涉及产品加工、仓储、运输、销售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畜牧业:指以畜禽养殖、繁育为主,涉及产品、牧草、饲料的加21. 工和销售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渔业:指以水产养殖、繁育及捕捞为主,涉及产品加工和销售22.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包括海水渔业、淡水渔业和观赏鱼类林业:指通过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23. 3.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的专业合作组织。

服务业:指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专业合作24. 组织。

农机服务业指以提供农机作业服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休闲, 农业指以利用农村设施与空间、农业生产场地、农业产品、农业经营, 活动、自然生态、农村人文资源等,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功能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手工业:指依靠成员手工劳动,使用简单手工工具从事农副产25. 品小规模加工生产劳动的专业合作组织。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农村各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包括26.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利用与管护、沼气利用与管护、测土配方施肥等专业合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作组织。

产加销一体化服务:指为成员提供生产、初加工、储藏、包装、27. 销售各环节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购买服务为主:指主要为成员提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农业28. 投入品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仓储服务为主:指主要为成员提供仓储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29.运销服务为主:指主要为成员提供运输、销售服务的专业合作30. 组织。

加工服务为主:指主要为成员提供农产品加工服务的专业合31.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作组织技术、信息服务为主:指主要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市场信息服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4.其他:指除上述类型以外的专业合作组织。

33. 农作物总面积: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统计期种植与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营农作物产品种植面积。

农作物产品总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生产与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营农作物产品总产量。

畜禽产品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以重量为单位计算的畜禽产品的数量。

32.34.35.36.37.畜禽出栏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已出栏的畜禽产品的数量。

年末存栏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年末存栏的畜禽产品的数量。

水产养殖总面积: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水产养殖的总面积。

水产品总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水产养殖及捕捞的水产品总产量。

包括海水产品、淡水产品等产量。

林产品总产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截至本统计期林产品总产量。

包括干果、生漆、油茶籽、原胶等产量。

38.39.40.41.42.37.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为成员和非成员统一组织销售的农产品的总金额。

包括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为成员和非成员销售产品,或接受成员委托代销成员生产的产品,或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收购成员的产品。

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为43. 5.成员和非成员统一组织销售的农产品的总量。

包括农作物产品总量、畜禽产品总量、水产品总量和林产品总量。

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44. 统计期为成员和非成员统一组织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等投入品总金额。

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量: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45.统计期为成员和非成员统一组织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等投入品总量。

包括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为成员和非成员购买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数量,或接受成员委托代购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数量。

培训成员和农民数: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对成员和46. 非成员进行技术、营销以及合作理念等方面培训的累计人次。

拥有注册商标数:指通过直接注册或授权许可使用的各类产47. 品商标数。

获得专利技术数:指专业合作组织截至本统计期获得国家知48. 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技术数。

实施生产质量标准:指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49. 行业标准等,制定并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专业合作组织。

拥有农产品质量认证数: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50.机产品、森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质量认证的数量。

森林产品认证:森林产品认证又称为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林51. 产品从原产地的森林经营,到采伐的原木及其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过程进行认证。

6.地理标志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52. 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个数:指通过相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53. 农产品产地认定总个数。

包括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渔业产品的产地认定资产总额: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年末资产总额。

54.固定资产净值: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折余55. 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

负债总额: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年末各种债务总额。

56. 银行贷款余额: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向银行借入资金的年末57. 余额。

所有者权益:指出资者对专业合作组织净资产的所有权。

所有58. 者权益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差额。

出资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知识产59. 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的出资金额。

但是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为出资。

农民成员货币出资额:指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成员以货币出资60. 金额。

总收入: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实现的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61. 入总额。

不包括国家财政补助、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成员个人收入。

7.总支出: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发生的全部费用。

62. 盈余: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实现的收益,即总收入减去总支63. 出的差额。

提取公积金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盈余中提取公积64. 金总额。

盈余返还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可分配盈余中按与65. 成员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总金额。

剩余盈余分配总额:剩余盈余指可分配盈余减盈余返还总额66. 的差额。

剩余盈余分配总额,指专业合作组织本年度从可分配盈余中依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成员的总金额。

成员通过本组织生产经营获得的户均纯收入:指专业合作组67. 织成员本年度生产经营与专业合作组织有关产品的户均纯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工资收入和分配收入成员户均纯收入:指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本年度户均总纯收入。

68. 包括通过本组织生产经营获得的户均纯收入和在本组织之外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经营活动得到的纯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是否占到以上:指本年度60% 69. 依据本社章程规定,将可分配盈余按与成员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给成员,其返还比例是否达到可分配盈余的以上。

60% 拥有加工实体数:指属于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非农产品加70. 8.工实体数。

开展成员内部资金互助金额:指利用专业合作组织闲散资金71.为本组织成员提供资金借贷服务,开展资金互助的总金额。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每72. 个环节都有档案和记录,通过标签、标识或信息码等形式的综合管理,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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