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审批手续须知-中科院过程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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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办理出国手续攻略

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办理出国手续攻略

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办理出国手续攻略第一篇: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办理出国手续攻略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办理出国手续攻略首先,恭喜你顺利拿到国家公派资格。

虽然期待了很久,但当得到通知的时候,确实很不容易平静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都是水到渠成的了,但手续特别多,很繁琐,须认真对待。

接下来我把我能想起来的过程及材料准备情况总结一下,不一定很全,由细节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小木虫上寻找答案。

首先要等到学校的正式通知及开会,估计网上公布后还得有两周吧,当然这之前你应该提前和导师说一声,让他心里有个数。

拿到学校发的材料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跟国外学校导师取得联系,索要DS2019表。

这个DS2019表是签证时最重要的材料。

当然你要这个2019表的时候,对方会要求你提供一些你个人的信息,要有护照的扫描件、邀请信的扫描件、以及你个人的英文简历(上面要有地址、生日、出生地、性别、学历、职业、婚姻状况等信息,和护照要一致),留学基金委发的资格证书扫描件、资助证明扫描件(这两项要等学校统一开会的时候连同和留学基金委的合同等一起发给你),还有要和对方说明白,是否自己一个人,这是第几次到美国,打算几月几号到美国待多长时间等等。

这期间对方秘书可能会联系你,不同的学校要求不同。

接下来就是等待对方把填好的签了字的2019表格给你邮寄过来。

当然,最好是对方能先给你邮寄一个扫描件,你得看看有没有问题。

因为老美办事有时很马虎,要是把你名字啦、生日、性别、时间等关键日期打错了就很麻烦,到时候签证会受影响。

我去年就是开始时她打错了我出生地的名字,发现了以后让她修改的。

还有邀请函、研究计划(签了字的)这些需要原件了,你跟对方说让连同DS2019表一起邮寄过来。

虽然有人说签证时有的没用原件也有过关的,但保险一点为好。

在等待DS2019的过程中,别闲着,准备其他签证必须的材料:要有学校开的在读证明,这个年年都开,学校负责的老师那应该有现成的模板,改个名字就行。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作介绍信及落户手续指引-人事处-中国科学院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作介绍信及落户手续指引-人事处-中国科学院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作介绍信及落户手续指南办理落户手续前,需由研究所先建立社会保险,取得个人社会保险编号。

待研究所缴费成功后,可取得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一、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指南一)所需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护照(原件,首页、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出入境记录需复印)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5、接收函(人事处准备)6、盖人事处公章的聘任/聘用公示信息(人事处准备)7、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身份证(原件)二)办理程序1、在大连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2、持上述所有材料交予人事处,人事处将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并放入职工个人档案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理指南一)办理本人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2、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本人留学期间所有《护照》(每次出入境记录都需复印);5、《结婚证》或《未婚声明》;6、家庭户口者: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页;集体户口者: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7、若本人在大连有产权住房需单独立户,需提供落户派出所出具的《落户地址确认单》;8、若户口落在大连亲属家,需提供亲属家的《户口簿》,由该户主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并签字,同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的同意落户意见;9、若户口落在化物所职工集体户口,则参照第6条办理。

10、聘用合同11、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事处准备)12、本人身份证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所章,10楼办公室勇迪老师处领取)二)办理配偶户口随迁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4、配偶身份证15、家庭户口者: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页;集体户口者: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16、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护照》(每次出入境记录都需复印)。

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89.03.25•【文号】[89]科发教字0379号•【施行日期】198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89]科发教字0379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现将《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条例》是针对我院“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管理工作,以及他们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具体规定。

2.请你们按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参照本《条例》内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所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和回国工作安排的具体规定,并报院备案。

3.按本《条例》的规定,从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我院不再存在“自费公派”出国留学方式,故不受理此类留学人员的出国手续。

4.在执行本《条例》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提出,并填报《公费派出自费出国回国及逾期未归留学人员情况统计》表,以便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中国科学院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国留学政策是我国改革开放总方针总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出国留学工作,不仅要适应当前的国内需要,而且要为我国二十一世纪的发展奠定人才和科技基础。

为了落实中央有关留学工作的指示,使我院公费派遣出国留学工作做得更好,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公费出国留学分为国家公费、院公费和所公费三类:1.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由国家教委分配给我院的名额,列入国家教委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2.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由我院提供经费,或由我院从其他途径获得经费,列入院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3.所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我院研究所(含中心、台、厂、公司、学校等,下同)自筹资金,以及根据研究所与国外研究机构、大学、公司等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关人员交流条款派遣出国的留学人员。

中国科学院所局级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部委司局级干部参考)

中国科学院所局级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部委司局级干部参考)

中国科学院所局级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人字〔2018〕1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所局级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直属研究、支撑机构(包含所、院、台、中心、园等)现任所局级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人员)。

第三条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指非公务原因出国(境)的相关情形,主要包括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第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我院实际,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由所在分院分党组负责。

第二章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第五条领导人员宣布任职起1个月内,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或变更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手续。

领导人员完成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后,方可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签注),或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

第六条分院分党组及其领导人员作为因私出国(境)备案的审批单位及责任人。

领导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登记备案内容。

第三章因私证件申领和保管第七条领导人员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申请人填写《领导人员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审核、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同意,报分院分党组审批。

分院分党组及时将审批后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反馈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八条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和移居证件须交由分院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对异地研究所,分院分党组也可委托领导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严禁个人违规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

第九条领导人员申得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回国(境)后10日内(涉密领导人员7日内),将证件交分院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第四章因私出国(境)审批第十条领导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向所在单位提交《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及拟出行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函、旅行社旅游合同、往返机票等。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404号院属各机关、院机关各部门: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在培养和造就国际化人才、提高我院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公派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将《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派留学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在培养和造就国际化人才、提高我院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为进一步把我院公派留学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结合我院留学工作实践及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派留学人员按经费来源和主管部门的不同共分为国家公派、院公派和单位公派三类。

第二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和管理第四条国家公派人员系指由中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的合作协议(项目)所提供的资助,列入国家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第五条国家公派留学的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

第六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选派计划,并以《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方式予以公布,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

相关信息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第七条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管理办法。

凡符合《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第八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布并通过受理机构向被录取人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第九条被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中科院因公出国流程

中科院因公出国流程

中科院因公出国流程一、前期准备。

咱要是中科院的小伙伴要因公出国呀,那可得好好准备一番呢。

先说说这个任务的确定吧。

这可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事儿。

得有个明确的任务,是去参加学术交流呢,还是去进行科研合作之类的。

这就像是咱们出门得知道自己为啥出门一样。

而且这个任务得是经过相关部门或者领导同意的,毕竟是因公嘛,可不能自己瞎跑。

然后就是邀请函啦。

这邀请函可重要啦,就像是国外小伙伴给咱们伸出来的热情小手。

要是去参加会议,得是会议主办方发的邀请函;要是去合作,合作方的邀请函得是正式的。

这个邀请函上得有明确的出访日期、目的、停留时间这些信息。

可别小看这些信息,要是不完整,后面可能就会有麻烦事儿。

二、申请手续。

接下来就是要办申请手续啦。

咱得填写申请表。

这申请表里的信息可多着呢,什么个人基本信息呀,出访任务的详细情况呀,行程安排呀。

填的时候可得仔细,要是填错了,那就像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一样,得重新来。

还得附上一些材料。

比如说刚刚提到的邀请函,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呀,护照复印件(要是已经有护照的话)。

这些材料就像是给申请表的小助手,帮助审核的人更好地了解情况。

然后就把这些东西交给院里的相关部门。

这个部门就像是一个大管家,要审核咱们的这些东西是否合规。

在这个过程中,咱就得耐心等待啦。

就像等快递一样,虽然心里有点小着急,但也只能慢慢等。

有时候可能还会有一些反馈,比如说材料不全呀,或者某个信息有疑问。

这时候咱可不能不耐烦,要积极配合补充或者解释。

三、护照签证相关。

要是前面的手续都顺利通过了,那就到护照签证这一趴啦。

如果还没有护照,那就得去办理护照啦。

这个过程可能有点繁琐,要去指定的地方拍照呀,提交一些材料呀。

就像在一个迷宫里找出口一样,但只要按照指示一步一步来,总能搞定的。

有了护照之后,就是签证啦。

不同的国家签证要求不一样呢。

有的国家可能要求提供资金证明,这就像是要告诉人家咱们在那边不会饿肚子。

有的可能要求健康证明,那咱们就得去医院开个健康证明啦。

中科院因公护照办理流程

中科院因公护照办理流程

中科院因公护照办理流程
一、申请表格填写
1.登录中科院人事教育管理系统,在“出国出境”模块中找到“因公护照申请”,填写完整个人信息。

2.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

二、身份证明文件提交
1.在线提交申请后,需将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提交至中科院人事教育管理部门。

2.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情况,将导致申请被驳回。

三、照片提交
1.申请人需提交近期拍摄的彩色照片,照片尺寸应为33mmx48mm,背景为白色,正面免冠。

2.照片应为申请人本人真实照片,不得使用合成照片或艺术照。

四、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说明
1.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说明,包括出访国家、时间、地点、目的等。

2.行程安排说明应详细、准确,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五、相关部门审批
1.申请人需将申请表格、身份证明文件、照片和旅行目的及行程安排说明提交至中科院人事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通过初步审核后,申请将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核实和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方可领取因公护照。

六、护照领取
1.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护照。

2.领取护照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领取通知。

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变更申请指南

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变更申请指南

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变更申请指南2011年06月29日 10:18:00来源:字体大小[大中小] 按照《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规定,院公派留学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派出,逾期指标作废。

原则上院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延期派出、延期回国或提前回国的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照下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更改派出国别因研究工作需要,变更派出国别的院公派留学人员,应在收到院《录取通知书》的3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更改派出国别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院。

待院批准后方能更改派出国别。

院将在收到派出单位正式纸质申请表的30日内,予以批复。

二、申请延期派出因故需延期派出的院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原计划派出时间前3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延期派出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院。

留学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下的项目不能申请延期派出;留学期限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项目,延期派出申请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不予受理;留学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的,延期派出申请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不予受理。

另须一并提交国外接收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院将在收到正式纸质材料的30日内,予以批复。

待院批准后方能延期派出。

三、申请延期回国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回国的院公派留学人员,应提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详细的延期期间工作计划、合作者或导师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延期经费安排等,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延期回国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院。

延期回国申请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不予受理。

院将在收到正式纸质申请表的15日内,予以批复。

待院批准后方能延期。

院不提供延长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如延长留学时间超过3个月,院不再提供返程机票。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一、前言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是我国政府专门设立的面向海外留学人员的资助机构,致力于支持我国优秀青年学子赴海外知名高校学习深造。

留基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是出国留学前必须了解的基本要求和规定,内容涵盖留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受资助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等。

二、留学基本信息1. 留学资助类型留基委资助类型主要包括自费留学和公派留学。

自费留学是指学生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前往海外学习;公派留学是指留基委根据一定选拔程序,对优秀学子提供资助,包括经济资助和其他形式的支持。

2. 留学申请条件留学申请人需符合留基委规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学业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等。

留学申请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

3. 留学期限留基委对留学期限有严格规定,一般为2-5年不等,具体根据申请人的留学专业和学位计划确定。

在留学期间,留学生需要遵守留学协议中关于学业计划和学术要求的规定。

三、留学费用1. 学费和生活费留学生在海外学习期间需要承担学费和生活费用。

留基委公派留学项目会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来缓解留学生的经济压力,但仍需留学生自行解决一部分费用。

2. 资助金管理留基委对资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有严格规定,留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使用资助金,并需要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明。

四、留学生权益1. 学术自由留基委支持和鼓励留学生在海外学术研究和学习中保持学术独立性和思想自由,不受到任何不正当干涉。

2. 安全保障留基委要求留学生在海外期间保持安全,同时也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

五、回国服务需求1. 返乡服务留基委提倡留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回国服务,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对于公派留学生,返乡服务是其留学期间和之后的一项重要义务。

2. 返乡服务计划留基委会根据留学生的专业和学业成果制定相应的返乡服务计划,并要求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乡服务。

国家公派出国手续办理流程及要求

国家公派出国手续办理流程及要求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 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12.5
LOGO
主要内容
1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2 中国留学网、网上签证服务系
统、出国行前培训网 3 主要国家签证办理相关要求
1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1. 请仔细阅读基金委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及《出国留学人员 须知》,了解有关要求,查收附件部分是否准确、齐全
签证类型 工作签证W-1 学生签证S-1 学生签证S-1 工作签证W-1
有关体检与审理时间
1、使馆审理时间为:2-3个月 2、工作签证的体检一般在材料提交使馆后的1个月 进行。 3、学生签证可进行预体检,以缩短审核周期至1个 月左右。 4、体检的特殊说明 1)军队人员可以进行预体检; 2)其他申请工作签证的留学人员,使馆已口头允 许预体检,待文字材料形成后,才能正式通知留学 人员。
中国留学网

网上签证服务系统
登录方式: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 页面左侧
网上签证服务系统使用说明
❖所有通过我处办理派出手续的留学人员均需使用 此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在我处办理签证的留学人员,还可通过此系统查 询办理签证的状态,系统一旦显示“返签”即说 明签证已办好。
联合培养博士生
进阶 4
联合培养博士生 (六个月以内)
类别:访问 访问学生(STUDENT VISITOR)
类别:计点积分制(PBS) 进阶 4
签证材料特殊说明
❖资助证明 (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 ) ❖入学通知书 (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邀请信
申请学生签证的邀请信须由德方 院校的注册部门开据或具有可办理注 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中与出访计划

《中国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中与出访计划

《中国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中与出访计划报批有关的规定:1、院属单位出国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实行总量管理。

允许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出访计划,不批准未纳入年度出访计划的团组。

遇有个别执行国家委派或重大出访任务时,需提供依据,个案处理。

2、出访团组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坚持务实、高效、科学的原则。

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

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和外国驻华机构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3、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团组不超过6人。

原则上不再派遣离退休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严格控制院属单位已过退休年龄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的出访。

4、严格控制临时出访国家数量和停留时间:1)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下同)。

因公出国(境)访问、考察、洽谈等,出访1国(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3国不超过10天,抵离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

赴拉美、非洲等航班衔接不便国家的团组,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9天。

上述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均为最高限额,但不得曲解为必须用满。

2)有选择、有重点地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加国际会议原则上要有会议报告,一般不超过5天。

同一单位、同一课题组参加同一国际会议,应控制出访人数和天数。

严禁擅自拆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

如参加国际会议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团组人员和出访时间,需提供充分的理由,但要从严控制,尽量减少境外停留天数,并以院批复为准。

5、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6、禁止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因公出访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审批和护签手续。

因私出国(境)不得持用因公出国(境)证件。

7、出国(境)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预算规模。

出访团组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铺张浪费。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办理派出手续的说明(201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办理派出手续的说明(201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办理派出手续的说明(2014)一、发放给学生的公派留学材料清单学生可在所在院(系)负责公派留学的老师处领取到如下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1份)2.《资助证明》(英文,2份)3.《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4.《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理档案、户籍手续的说明》(1份,仅发放给攻读学位人员)5.《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二、办理派出手续注意事项(一)护照学生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

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护照。

办理护照的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注意:若护照申办人的户口所在地曾发生迁移(例如:因上学,学生将户口从沈阳迁至哈尔滨),且户口变动未满10年,那么在办理护照时出入境管理部门可能会向原户籍所在地发送核查函,核查无误后才可继续办理。

核查周期较长,一般为10-15天或更长。

因此,有此类情况的学生应提前办理护照,以避免耽误办理签证等手续。

(二)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需办理公证,可自行到县级以上、具有涉外能力的公证处办理,或在哈尔滨市公证处进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哈尔滨市公证处地址: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3号(可乘64路公交车至新一百站下车)。

电话:0451-;张秀云,。

(三)(派出)在读证明公派学生办理签证时需向驻华使领馆提交派出单位的《(派出)在读证明》,可在6月8日以后到研究生院领取,领取时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领取时间:每周一、四,8:00-11:30,13:30-17:00联系人:纪楠老师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处,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四)差额资助证明部分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留学基金资助金额低于所赴国家(地区)的最低生活标准,可办理《差额资助证明》。

《差额资助证明》仅是学校为保证该类学生签证手续的顺利办理而提供的名义上的奖学金证明,并无任何实质性的资金资助。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规定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规定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规定公派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鼓励教职工到国外知名的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和学习,增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立,需要对公派人员做好相应的!下面就随一起来了解下吧!第一章国家公派人员第一条国家公派是指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提供资金资助,并经学校批准同意派出从事合作研究和进修学习。

第二条申请国家公派的根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德优良,身心安康。

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立事业效劳的爱国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专业根底和开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外语条件的规定要求。

(三)申请人来校工作三年以上,聘期合格以上。

(四)教育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入选者、校级以上“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及“兴华人才工程”团队成员优先考虑。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选拔简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公派的申请、选拔及派出程序(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那么进行选派。

(二)申请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工程的要求,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

(三)所在单位根据学科、师资队伍建立的需要,对申请者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的留学候选人员。

(四)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优先支持重点开展学科和领域;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校拟定留学候选人员并将申请材料、学校推荐意见上报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人员。

(七)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办理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有关手续。

(八)被录取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国家公派协议书》,出guo期限六个月以上者,需办理相关公证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者,按擅离工作岗位处理。

(九)除纳入政府间交流协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对外联系国外接收单位的公派人员外,其他公派人员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出guo期限内,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超过期限未能出guo 者,公派资格自动失效。

59-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59-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 010-88395764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确定出国日期后,务必将信息报至国际处项目科,以便办理奖学金的发放。
四、其它手续
手续 地点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护照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天津市河北区
寿安街19号 24458825 办理国际旅行
健康证书 T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一、 校内派出手续:
(一)《关于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 天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申报表(点击HTU下载UTH)
审核部门 办公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各学院 院办 项目协调人 研究生院(限研究生) 9楼402室 张老师27406404 教务处(限本科生) 9楼203室 王老师27406413 学工部 9楼312室 张老师27403407 财务处 会议楼财务处注册中心 胡老师87402016 2.邀请信或录取通知(复印件即可)及翻译件
二、户口、档案保存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外期间仍属我校研究生,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普通在校研究生管理,须放在学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档案由学生自行联系人才中介机构统一保存管理。户口根据自愿放回原籍,也可自由选择人才市场存放。天津市外经人才开发公司可受理此项业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128号3层。联系电话23120458。
浦口道6号 H83326933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 天津市 பைடு நூலகம்
南开公证处 天津市南开区
二纬路24号 27352029
27345938 申办签证,订购机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科学院关于在我院试行公费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有关条例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在我院试行公费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有关条例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在我院试行公费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有关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88.11.19•【文号】[88]科发教字1352号•【施行日期】1988.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在我院试行公费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有关条例的通知([88]科发教字1352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院领导提出的转变机关职能、下放权力的要求,在总结多年派遣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公费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暂行条例》(附一)、《中国科学院高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人员公费出国进修条例》(附二)、《中国科学院外语人员公费出国进修条例》(附三)和《中国科学院专利业务人员公费出国进修条例》(附四)。

今后我院公费出国留学的各项工作,均按上述各条例的规定试行。

试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望及时提出,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计划申报表》(略)《在国外公派留学人员情况表》(略)中国科学院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一:中国科学院公费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暂行条例一、为适应对外开放,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由我国政府或研究所、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经费、被派遣去国外从事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凡是以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出国的留学人员,称为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凡由院提供经费出国的留学人员,称为院公费留学人员,凡是由单位提供经费(包括执行单位与国外机构的交流协议)出国的留学人员,称为单位公费出国留学人员。

三、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要坚决贯彻“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出国留学方针。

各派遣单位要抓住精心选派、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认真做好工作。

四、选派公费出国留学人员要坚持政治、业务、外语和身体四个方面的标准:(一)按照国家教委(87)教外综字210号文的要求,对出国留学人员政审标准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在实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组织纪律性强;4.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院公费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院公费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院公费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08.18•【文号】科发人教字[1999]0415号•【施行日期】1999.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院公费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科发人教字[1999]0415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留学管理工作,完善留学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现将我院《关于加强院公费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关于加强院公费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院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留学效益,加强对院公费留学人员的管理,促使留学人员学成后按期回我院工作,服务于知识创新工程,现将若干问题规定如下:一、留学派遣1、各单位要根据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以及“研究所分类定位”中学科发展方向、科研任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加强科技骨干和管理骨干出国留学进修的规划。

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应有计划地通过自费留学、单位公派、院公费或国家留学基金以及国际合作等不同渠道和方式派遣出国留学进修。

2、自1999年10月1日起,院公费留学期限半年以上者,将实行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和交纳“保证金”制度。

《出国留学协议书》由留学人员出国前与所在单位签订并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出国手续进报院备案。

协议书由所在单位自行制订,内容须包括:出国期限,进修内容、延期和违约条款、担保人等内容。

违约条款部分应注明:出国留学人员不能按期回我院服务,须偿还所有出国留学费(含所20%违约金),并与单位结清经济、住房关系后,单位不再保留公职。

担保人须是所在单位内有经济偿还能力的正式职工。

各方应严格执行协议,如出国留学人员违反协议内容,单位和院将按协议追究留学人员和担保人的责任。

协议各方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严重争执,各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执。

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优秀人才的国际交流培养,拓展骨干人才的国际视野,提高公派出国留学研修(以下简称公派留学)工作成效,结合我院发展战略及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派留学人员按经费来源和主管部门的不同分为国家公派、院公派和单位公派三类。

人事局为我院公派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公派留学工作按照“择优遴选、多元资助、分类派出、分级管理”的原则,使各类留学资源衔接互补,发挥最佳效益,提高我院优秀人才及团队的国际竞争力。

院每年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组织院属单位各类人才积极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院公派留学主要面向单位骨干人员,根据项目设置要求,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优秀骨干人才出国留学;单位公派留学结合科研工作需要,以短期访问为主,灵活派出,派出前需报院人事局备案。

第二章项目设置第四条院公派留学项目种类包括:交流项目、访学项目、研修项目。

院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适时调整项目设置和派出规模。

第五条申请院公派留学项目的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国家建设和我院发展服务。

(二)具有中国国籍,须为我院正式在册职工。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

(四)身心健康。

(五)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院公派留学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或院公派留学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曾获得院公派留学资格,未经院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院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已享受国家或院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规定“留学回国服务期”的人员。

第六条项目具体要求及资助标准(一)交流项目选派目的:采取学术休假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及合作,提升对世界科技前沿的把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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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审批手续须知
出国留学人员,肩负着祖国和人民的重托,即将踏上出国学习、工作和从事合作研究的征途。

为了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做好出国前的准备和顺利办理出国手续,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留学与境外培训发展部承办院公派出国留学和境外培训工作。

现把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须知印发给你们,供派出单位和留学人员参考。

一.院公费留学人员办理出国审批手续所需申报的材料
1、中国科学院出国访问学者、研究生申报表
2、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3、PETS5考试成绩单原件(留学半年及半年以上人员)
4、JW108表(一式四联)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已有有效护照者,请提交护照复印件
5、政审批件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对方邀请信或大学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其中文翻译件
7、赴美国需有“DS-2019”表复印件(即原来的“IAP-66”表)
8、赴日本需有在留资格认证书
经人教局审批后,返还下列材料:
1、中国科学院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二份)
2、经济担保书(需留学人员本人填写)
3、JW108表的第一、三联
4、政审批件原件
5、报到证(留学半年及半年以上人员)
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审批所需申报的材料
1、派出单位同意派出的正式公函
2、中国科学院出国访问学者、研究生申报表
3、JW108表(一式四联)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4、政审批件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邀请信复印件及译文(需注明国外生活费来源)
6、赴美国需有“DS-2019”表复印件(即原来的“IAP-66”表)
7、赴日本需有在留资格认证书
经人教局审批后,返还下列材料:
1、中国科学院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二份)
2、JW108表的第一、三联
3、政审批件原件
三.办理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国际会议审批所需申报的材料
1、关于批准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国际会议项目的通知(原件)
2、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国际会议项目会回执(原件)
3、国际会议邀请信(复印件)
4、会议注册费文件(复印件)
5、会议日程表(复印件)
6、政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KW121表(2份)(办理因公护照)
8、护照复印件
(已有护照的留学人员,免报第6和第7项材料)
经人教局审批后,返还下列材料:
1、中国科学院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2份)
2、政审批件原件
四.办理豁免审批手续所需申报的材料
1、派出单位同意豁免的正式公函
2、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一、二、三联)
3、个人豁免申请
4、接收单位邀请函
5、历年的IAP-66表复印件
6、全本护照复印件
7、I-94卡复印件
经人教局审批后,返还下列材料:
1、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一、三联)
2、个人豁免申请
3、接收单位邀请函
4、历年的IAP-66表复印件
5、全本护照复印件
6、I-94卡复印件
注:在报送上述审批材料的同时要将审批手续费一同寄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科院人教局转留学与境外培训发展部收。

出国审批费280元/人;王宽诚国际会议审批220元/人;豁免审批费600元/人。

);并将单位所需匹配的经费按照录取通知书背面所提供的财务帐号汇出。

可从留学与境外培训发展部领取“中国科学院出国访问学者、研究生申报表”和购买“JW108表”(30元/份)。

五.申办护照及签证
出国期限在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的留学人员持中国科学院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JW108表一、三联、政审批件和户口本、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已持因私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直接与所留学国家的驻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也可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美国除外)。

联系电话:82301004、82301005。

已持有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和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持中国科学院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KW121表、政审批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标准护照照片,与院签证处联系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联系电话:68597758,68597759。

六.外汇和机票的办理
获院公派的留学人员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的同时可办理国际机票的预定(至少提前1个月定票);签证拿到后,再办理机票及外汇的领取。

届时需持:(1)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2)已有有效签证的护照。

七.保证金的缴纳
1、院公费的留学人员派出,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保
证金”由留学人员在获得出国签证、领取出国机票前交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留学与境外培训发展部。

金额为:留学期限6个月者为15000元人民币;留学期限12个月者为30000元人民币。

同时需上报留学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并经过公证的《出国留学协议书》。

2、院公费出国留学计划“留学基金项目”和“短期项目”出国者,自2002年9月1日起,出国前需缴纳保证金10000元。

按期回国者,将保证金(含利息)退还本人;若提前回国(以护照出入境日期为准),须按境外天数计算生活费,剩余部分退还。

八.保证金的返还
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应按期回国,并在回国一个月内到中科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留学与境外培训发展部办理领取保证金的手续。

届时所需出示的材料有:
1、派出单位留学主管部门所出具的证明(原件);
2、使(领)馆签发的“公派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复印件)
3、本人护照
4、交费收据
凡是按期回国的留学人员,将全额返还所缴纳的保证金并支付活
期利息;对于未按期回国的留学人员按人教字〔2002〕66号文件和人教字〔2002〕112号文件规定执行: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回国者,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应及时提出意见,报院人教局留学与继续教育处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滞留、延长留学期限者,将视为违约。

根据违约情况,按下述规定处理:
1、院公费出国留学半年者:逾期1-3个月者,扣除“保证金”的20%;逾期3-6个月者,扣除“保证金”的30%;逾期6个月以上者,违约者或经济担保人届时需偿还所有出国留学费用(含20%违约金),“保证金”将作为还款,冲抵部分赔偿费用。

2、院公费出国留学一年者:逾期1-3个月者,扣除“保证金”的20%;逾期3个月-1年者,扣除“保证金”的30%;逾期1年以上者,处理办法与留学半年者相同。

出国审批办理联系人:段菊花
联系电话:68597766
国际机票办理联系人:平平
联系电话:68597790
出国培训办理联系人:马燕夏洁王守爱
联系电话:68597790
北京东方阳光科学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留学与境外培训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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