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名师精心制作教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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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教案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2)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3)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2、能力目标:(1)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2)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3)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3、知识目标:(1)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3)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

教学重点:什么是人格权?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讨论法、体验式教学法

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课时:2课时,每框各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给学生展示一系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图片,引起学生的思考:在生活中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是否也受到过侵害?那此时我们该怎么办?从而强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新课讲授:

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根据书上的图片编写情景剧本表演。(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情景分组表演,把学生活动作为评价学生的一个方面)

2、学生展示课前收集的案例,并且作出自己的点评。(对于学生的评价,教师要适时适度地给予点评)最后,教师引导学生得出:“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结论。

(二)人格权的含义、构成、特征、重要性: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格权的构成:包括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和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

分离。人格权的重要性: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三)教师解释人权知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权利。

(四)把新中国建立前的人权状况和新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维护情况作一个对比,让学生感受到我们社会对于保护人权的重视。

(五)用富有哲理性的故事解释“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

(六)通过对书本三个情景问题分析,引出人身自由权

1、分析三个情景,提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2、了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侵权行为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

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二) 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三)相关链接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四)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新课导入]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关于生命健康权的的含义和重要性,以及法律对我们生命健康权的保护等内容。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首要人格权,没有了生命和健康,其他一切金钱、名誉、地位等,都将变得毫无意义。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另外,鉴于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我国法律还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

生命健康权我们生而有之,法律以明确规定了予以保障,但这些毕竟只是我们客观地拥有这项权利,至于我们自己怎样去珍惜、去行使,行使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本节课需要解决的问题。

[讲授新课]

课堂问卷调查

每位同学按照自己的真是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后计算分数。选一个A计5分,选一个B 计3分,选一个C计2分。

34-35分,你的生活习惯很不好,要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

35-25分,你的生活习惯有问题,需要改善一下;

25-18分,你的生活习惯比较好,需要坚持哟。

(调查结果)师:大家对自己的调查结果满意吗?从调查的结果大家也可以看出自己对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其实,我们的生命健康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更需要我们自己的悉心呵护。因此,我们首先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

板书:(一)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师:我们现在正处于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更要注意锻炼身体,有病及时治疗。只有拥有健康的体质,才能好好学习,保证学习效率。大家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仰仗自己年轻而漠视健康,挥霍身体。

1、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患病就医,珍视健康

师:请大家再想想,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了不良的生活习惯,还会有什么事情容易对我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侵害呢?谁能举例给大家说说?(学生回答)师:那么,如果这些侵害不幸发生到了你身上,你会怎么办呢?(学生回答)师:看来,大家都能想到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可以依照哪些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学生回答)

师:大家把上节课的知识都运用上了,真不错。所以我们在受到非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

2: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应请求法律保护

师:但如果我们总是想着有法律的保护,就不去积极制止非法侵害的发生。这种思想对吗?(学生回答)

师:请求法律保护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要保护生命健康,我们还要学会正确的防卫,学会保护自己。怎么样才算正确的防卫呢?我们通过下面两个例子来分析一下。

(多媒体显示)

1.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

2.大学生陈力在下晚自西回家途中,遭到王某的抢劫。陈力身强体壮,几下就打的王某抱头逃跑,但陈力仍很气愤,追上去将王某打伤,并警告王某今后别再让他撞见,否则见一回打一回。

师:上述两个案例中,你觉得小王和陈力的行为哪个更恰当、更合法?(学生回答)

师:究竟谁的判断对呢?同学们请看。(多媒体显示)

我国刑法地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学生回答)

师:当我们的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是,我们有权依法自卫,但要注意----- A遭遇非法侵害,应依法正当防卫,防止防卫过当

师:可就在我们努力防止不法侵害时,身边却有些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让我们来评判一下他们的行为。

(多媒体显示)

1.2005年2月7日下午,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司机邓俊成架车从九江开往广州,途中发现有小偷偷窃一名乘客的物品,并准备下车逃跑。邓俊成在与3名歹徒搏斗时,被歹徒用刀在头,胸等多个部位刺了数刀,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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