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母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水平,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以下母婴安全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2. 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3.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的重视程度。
三、工作措施1. 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共享。
(3)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2. 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1)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提高筛查率。
(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随访到位。
(3)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
3. 提升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1)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自我保健意识。
(2)推广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营养状况。
(3)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心理保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的重视程度。
(2)加强媒体宣传,普及母婴安全知识。
(3)开展孕妇学校、育儿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家庭的知识水平。
5. 加强部门协作(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2)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母婴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1. 第一阶段(2024年1月-3月):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2. 第二阶段(2024年4月-6月):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水平。
医院母婴安全工作总结
医院母婴安全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安全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医院作为母婴安全工作的主战场,肩负着为广大孕产妇提供优质、安全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
本文旨在总结医院在母婴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医院母婴安全水平。
一、医院母婴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1. 政策支持不断加强。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工作意见》等,为医院母婴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 母婴安全制度不断完善。
医院建立健全了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人员职责,确保母婴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医疗服务水平提高。
医院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学科建设,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4. 母婴安全宣传普及。
医院积极开展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庭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母婴安全的良好氛围。
5. 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高。
医院加强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
6. 产后访视服务普及。
医院积极开展产后访视服务,及时了解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指导。
二、医院母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1. 部分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不足。
部分偏远地区和基层医院母婴安全设施不完善,专业医护人员短缺,影响母婴安全水平。
2. 部分医院服务质量不高。
部分医院在母婴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孕产妇安全受到影响。
3. 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部分医护人员对母婴安全知识掌握不够,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影响危急重症救治效果。
4. 产后访视服务覆盖面不广。
部分地区产后访视服务开展不充分,无法满足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需求。
5. 社会宣传力度不足。
部分医院在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社会认知度不高。
三、改进措施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应继续加大对母婴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医院母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儿童艾滋病、梅毒、乙肝、结核病等重大 传染病进一步得到控制 •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所 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均达到90%以上 •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所生儿童预 防性治疗率均达到90%以上 •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 白注射率达到95%以上
主要目标
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02
完善出生缺陷患儿 医疗保障制度,实 施先天性结构畸形 和遗传代谢病救助 项目,减轻患儿家 庭及社会负担
儿童早期发展行动
1 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建设
一Leabharlann 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 重点行动 组织实施
目录
CONTENT
二 三 四
一、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 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统筹协调 坚持道路自信 全面发展 防治结合 共建共享 均衡发展 创新驱动
坚持儿童优先,全面发展
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实行儿 童优先发展战略,关注儿童健康事业, 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 应能力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 新生儿访视率、7岁以下儿 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 85%以上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以乡(镇)为单位达到 90%以上
主要目标
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04
05
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扩大,新生 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 尿症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 力筛查率达到7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地中海贫血筛查率逐步提高,神经管 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加强新生儿保健和诊治
在贫困地区开展新生儿 安全等项目,提高服务 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
1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设
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D
“互联网 +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平台方案“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的通知》中提出: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要求。
依托卫生健康信息化研发的经验及妇幼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设“三二四六” 的“互联网+妇幼健康” 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妇幼健康平台”)方案,即:搭建妇幼健康业务工作、生育健康互联网自助服务、妇幼健康监管三个系统;建设业务及安全两个标准规范;实现“四个”效果分“六步”完成了妇幼健康平台的建设。
一、妇幼健康平台概述互联网+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基于目前国家对出生人口的安全保障、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重视和推进互联网+政策要求,以及孕产妇人员生育观念转变、群众对妇幼健康信息了解不足情况下研发的;满足群众对妇幼保健的需求、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业务要求、卫健行政部门的监管需要,解决妇幼保健项目多、流程细、时段强、人群大造成的漏检、漏查、不及时问题。
整个平台核心包括:妇幼健康业务工作、生育健康互联网自助服务、妇幼健康监管三个系统。
1.1 妇幼健康业务工作系统包含妇幼健康业务系统和智慧门诊两部分,妇幼健康业务系统是妇幼保健院和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在建档孕期检查办理业务时使用的工作系统,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孕妇保健、高危孕产妇管理、产前筛查、儿童保健、新生儿缺陷筛查、托幼体检、叶酸发放管理、营养包发放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各项业务,系统利用身份证读卡器、条形码打印机、扫码枪等设备,并与检验设备互联,70%以上信息自动采集,大大提升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1.1.1 妇幼健康业务系统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孕前项目几乎涵盖婚检所有项目,在办理孕前时,可以数据共享的形式完成婚检的业务的办理,实现孕前和婚检业务合并办理,降低劳动强度。
母婴安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母婴安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母婴健康成长,我们制定了母婴安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母婴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保障。
一、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我们将通过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安全演练等方式,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他们对母婴安全的认识,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母婴安全问题,做到心中有责,时刻关注母婴的安全情况。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我们将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母婴安全管理流程。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法可依,从而提高母婴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我们将加强母婴安全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确保母婴在生活和工作环境中能够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
包括完善母婴安全用品,提高安全设施的使用率,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从而提升母婴的安全保障水平。
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我们将建立健全母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母婴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监督检查。
我们将加强对母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母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估。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全面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为母婴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保障,确保母婴健康成长。
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共同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注入更多的力量和动力,让每一个母婴都能够健康成长,享受幸福生活。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三、行动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临盆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举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
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
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
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
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办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临盆。
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规划方案
健康小孩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小孩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小孩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领》、《中国小孩发展纲领( 2011-2020 年)》,拟订本行动计划。
一、基根源则坚持小孩优先,全面发展。
在公共政策拟订推行过程中,推行小孩优先发展战略,关注小孩健康事业,促进小孩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供给健康人力资源。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普及小孩健康知识,推行小孩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小孩健康管理,落实早发现、早诊疗、早治疗的疾病防控策略,降低小孩疾病负担,促进小孩健康成长。
坚持问题导向,共建共享。
围绕小孩健康突出问题和单薄环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用针对性措施,保障小孩健康,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友善。
坚持兼备协调,平衡发展。
以基层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小孩健康事业发展的投入,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减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
坚持道路自信,创新驱动。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集体相结合、中西医相结合,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就地取材,勇于创新,走出拥有中国特色的小孩健康事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0 年,覆盖城乡的小孩健康服务系统进一步圆满,小孩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小孩健康水平获得提升。
实现以下详尽目标:——婴儿死亡率和5 岁以下小孩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 ‰和 9.5 ‰以下。
—— 0~6 个月婴儿纯母乳饲养率达到50% 以上;5 岁以下小孩贫血生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12% 以下、 7% 以下和 5% 以下。
——再生儿访视率、 7 岁以下小孩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 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 以上。
——再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渐渐扩大,再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均达到 90% 以上,再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70% 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地中海贫血筛查率渐渐提升,神经管弊端发生率渐渐下降。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儿童健康水平,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8﹞9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正在实施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2013-2020年),特制定天津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16日天津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要求,结合本市正在实施的《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2013-2020年)》,制定本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落实“儿童优先,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西医相结合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落实本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工作要求,助推本市儿童健康再上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持续深入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惠民项目,保障母婴安全,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基于OTO模式的孕妇学校健康教育提高孕妇母婴健康素养的效果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育,可提高孕妇的健康素养,预防和减轻影响健康
选择 2020 年 8 月—11 月在医院门诊产检的
的危险因素,最终降低孕产妇和胎儿死亡率。孕 孕妇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诊断为妊娠;有基
妇学校是孕期保健的关键环节,而我国大部分医 本的阅读理解和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自愿参加
1. 550 7. 858
4. 842
0. 308 0. 696 0. 906
0. 122 0. 097
0. 089
0. 579 0. 488 0. 372
1. 2 方法 对照组给予门诊孕妇常规健康教育,在首次
产检日由产科护士发放后续产检的时间和项目 卡,于每次产检时嘱孕妇参加门诊宣教室每周二 的孕妇学校孕产期保健相关学习,并耐心回答孕 妇提出的相关问题。其中营养指导参照本院营养 师制定的孕期饮食资料,按照不同孕妇的生理参 数,提供推荐食谱。
项目
对照组(n=145)
研究组(n=137)
t/χ2
P
年龄/岁 文化程度
工作状况
孕期居住地 孕周/周 产次
初中及以下 高中 大专 本科
硕士及以上 有固定工作 怀孕前固定工作 无固定工作
武汉市内 武汉市外
初产妇 经产妇
30. 48±3. 93 26(17. 93%) 25(17. 24%) 33(22. 76%) 40(27. 59%) 21(14. 48%) 80(55. 17%) 31(21. 38%) 34(23. 45%) 126(86. 90%) 19(13. 10%) 26. 95±3. 62 95(65. 52%) 50(34. 48%)
http:/ / www. zxyjhhl. com. cn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分析报告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分析报告一、前言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将其纳入国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致力于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我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现状1.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发展。
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等,明确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2. 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妇幼健康服务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培训任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服务。
3. 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随着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大投入,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通过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 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下,我国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关键指标持续下降,出生缺陷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三、我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地区间存在较大差距,东部地区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
这主要表现在医疗设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质量等方面。
2. 基层服务能力不足虽然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但基层服务能力仍显不足。
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陈旧,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妇幼保健中心、市血液中心、市医疗急救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妇幼发〔2018〕9号)、《上海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卫计妇幼〔2018〕48号)有关要求,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升对母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母婴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要始终将保障母婴安全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将危重孕产妇救治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母婴安全。
二、各司其职,进一步强化母婴安全各项工作制度(一)加强安全教育。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要强化属地化管理职能,全面开展所辖助产医疗机构和非助产医疗机构母婴安全形势和重要性教育,将保障母婴安全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使相关管理人员、一线临床医护人员树立母婴安全重中之重以及“尊重生命、生命至上”的理念。
2024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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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孕妇学校教学模式,提升孕期保健服务能力
创新孕妇学校教学模式,提升孕期保健服务能力摘要: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颁布的新形势下,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意识、促进良好的母婴健康及科学育儿行为尤为重要。
为此,本文特针对如何创新孕妇学校教学模式,提升孕期保健服务能力加以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孕妇;教学模式;保健服务;能力;前言:孕妇学校是孕妇及家属获取孕产期保健知识的重要平台,在目前形势下创新孕妇学校教学模式,提高孕妇就医获得感,提升孕期保健服务能力十分重要。
但在这其中依然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和缺陷,只有对孕妇学校教学模式进行创新,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孕妇孕期的保健能力。
一、孕妇学校教学模式存在的缺陷(一)促进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尚未达标根据相关调研结果显示,孕妇自然分娩知识完全知晓率只达59.3%,对照三甲标准核心条款中在本院产检的孕妇促进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60%以上才能达C,80%以上才能达B,90%以上才能达A,对照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二)孕妇参与度不够一方面,线下教学模式虽有创新,对孕妇参与度提升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调查显示产检门诊孕妇未能都参与孕妇学校的培训,如何监督、管理、落实所有来院产检孕妇均参与孕妇学校学习存在一定难度。
另一方面,线上信息传递虽有加强,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获取信息的渠道日渐丰富,孕妇及家属通过其他方式和手段获取信息的情况有所增加,在医院这一块的参与积极性被冲淡[1]。
(三)师资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当前的院内师资队伍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师资队伍的成员多数来自临床一线,在授课技巧方面的能力不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创新孕妇学校教学模式的方法(一)多方联动提升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一方面,为了提高孕期保健服务质量,由分管孕妇学校、护理管理和分管医疗保健业务的副院长组织召开孕产保健部专题会议,多方联动,拓宽思路,形成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开设每周两次的助产士门诊、产检接诊医师开具孕妇学校学习医嘱、志愿者组织孕妇集中在孕妇学校候诊同时听课、每个接诊医师必须进行孕期保健知识宣教、宣传部门负责微信公众号推送孕期保健知识等系列措施,明确分工,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不断整改各项措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持续改进,增加孕妇及家属促进自然分娩的知识知晓率,进一步促进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同时不断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就医获得感[2]。
妊娠期高危风险评估管理
2并告知筛查阳性孕妇在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妊 娠风险评估;
3由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 机构。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 范要求,落实后续随访。
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后, 告知2周内至上级医疗机构 接受妊娠风险评估
1. 各种重要脏器疾病史 5.既往疾病及手术史 2. 恶性肿瘤病史
3. 其他特殊、重大手术史、药物过敏史
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6.1 血红蛋白<110g/L 6.2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3. 梅毒筛查阳性 4. HIV筛查阳性 5. 乙肝筛查阳性 6.辅助检查* 6.清洁中段尿常规异常(如蛋白、管型、红细胞、白细 胞)持续两次以上 7.尿糖阳性且空腹血糖异常(妊娠24周前≥7.0mmol/L; 妊娠24周起≥5.1mmol/L) 8. 血清铁蛋白<20μg/L
评估分级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孕产妇相关情况
2. 妊娠合并症
1. 心脏病(经心内科诊治无需药物治疗、心功能正常):
黄色(一 般风险)
2.
1.先天性心脏病(不伴有肺动脉高压的房缺、室缺、动脉导 ; 管未闭 法乐氏四联症修补术后无残余心脏结构异常等)
心肌炎后遗症
3. 心律失常
4. 无合并症的轻度的肺动脉狭窄和二尖瓣脱垂
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 标注筛查阳性
接诊机构完成风险评估并 填写转诊单后,反馈筛查 机构
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评估机构: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评估时间:首次、动态评估(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 评估工具: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评估内容:基本情况、合并症、并发症 评估分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传 染病,以绿色、黄色、橙色、红色、紫色分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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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自2018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
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三、行动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
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
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
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
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提供生育全程服务。
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
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
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5.加强高危人群管理。
筛查妊娠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诊。
6.查找救治薄弱环节。
每半年组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7.针对死因完善预案。
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和媒体沟通机制。
8.建立救治协调机制。
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
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
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
(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9.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10.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
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
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11.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
12.定期报送母婴安全信息。
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定期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专科能力建设行动。
13.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
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
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
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
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
14.促进保健专科发展。
开展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人才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15.强化专业技能培训。
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
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16.推进科研攻关和临床转化。
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
加快推进产后出血防治、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便民优质服务行动。
17.优化诊疗资源配置。
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
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
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
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
18.推进全面预约诊疗。
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
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19.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通过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
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
规范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20.倡导温馨舒适分娩。
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
积极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分娩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
五、行动步骤(一)2018年工作安排。
1.2018年1-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部署相关工作。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行动计划和当地实际,制订本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省(区、市)的实施方案要对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区域制订针对性的策略措施。
2.2018年6-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二)2019年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总结2018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19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18年度情况,部署2019年工作。
对2018年度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19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三)2020年工作安排。
1.2020年1月,总结2019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19年度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
对2019年度示范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20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4.2020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行动要求(一)细化落实行动措施。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确定部分重点联系医院,强化督促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展。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督促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