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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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部长杨传堂2016年9月2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7.0-公路工程-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7.0-公路工程-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国有资金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加强XX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施工图预算及新增单价编制及审核标准,提高单价审批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合同文件及发包人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按以下原则进行:项目部根据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各个分部编制施工图预算作为中期计量、计价及结算的依据。

由项目部依据经审查后的施工图以清单计价方式编制承包方建设费用,并将承包建设费用提交业主方,业主方收到后按程序审核确认。

以经业主、项目部双方确认的承包建设费用中的完全费用综合单价履行合同。

本办法所指新增单价的编制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认可的补充完善设计或工程变更。

2.由于施工图预算缺陷、漏项等原因,又未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且没有单价或总额的细目工程。

3.《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非附属工作的细目工程。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三条 XXX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宽度24.5m,设计车速80km/h,属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建设项目。

施工图预算及新增单价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国家颁布的定额、取费标准和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

费用组成包括直接费,间接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全费用综合单价。

其编制依据主要有: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2.《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3.《XX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4.《XX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及补充定额;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7.《XX省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8.《XX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补充定额》(2010版);9.《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2011年第83号);10.《关于发布XX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计日工劳务单价(指导价)的通知》();11.《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合同书》。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2017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由于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造成的设计概算调整,实际投资调增幅度超过静态投资估算10%的,应当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核准部门调整投资估算后,再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调整设计概算;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10%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

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调整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调整。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单位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二)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备案以及对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三)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和计量支付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情况;(四)设计变更原因及费用变更情况;(五)建设单位对项目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情况;(六)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情况;(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和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监管,纳入统一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路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部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省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并与部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公开应当严格审核,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036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3-036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版】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基本建设及养护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按照“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公设字[1996]098 号)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管理、监理、咨询等工程造价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造价是指基本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留费用。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公路工程计价、定价、控制和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为公路基本建设的各个阶段制定合理、科学的计价依据;监督和检查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各类计价依据的执行及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工程决算;管理工程造价编制、审查、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建立信息网络,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制定工程造价管理长远规划,研究工程造价发展趋势。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应贯穿于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遵循经济规律,合理地确定工程所需的费用,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吉林省交通厅是我省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省、市(州)公路工程定额站(造价管理站)具体负责我省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和各类计价依据,对工程造价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省定额站(造价站)负责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省定额投资的国道、省道新改建及养护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市(州)定额站(造价站)负责地方自行投资及县道(含县道)以下公路工程新改建及养护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

省、市(州)定额站(造价站)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同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业务上受上一级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资格证书分甲、乙两个资 格等级,持有甲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 程造价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高 速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工程的造价业 务;持有乙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 价人员可以在自治区内从事一级公路 及以下等级公路工程的造价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四、参加本盟(市)批准的公路建设、 公路养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辖 区内公路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建立地 方公路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
五、组织管理本盟(市)公路工程造 价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申报等日 常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造价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造价控制 第四章 价格信息 第五章 执业资格 第六章 附则
六、负责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资料积 累工作,建立地方公路工程造价信息 数据库,收集、整理、发布公路工程 造价信息;
七、组织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资 格申报、培训、考试,负责全区公路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调解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方 面的经济纠纷,在司法部门委托下, 提供公路工程造价的鉴定意见。
第八条 内蒙古公路工程定额站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路工程造价管理
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 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养护 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规定、实施细则, 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修订全国统一的公路 工程计价依据;负责编制、修订自治 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补充计价依据和 公路养护工程的计价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交通部公路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取得资 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公路工程造价管 理工作。

精选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试题及答案

精选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试题及答案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试题及答案第1题()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2题()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3题发生设计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合理确定变更费用。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4题国家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将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A.施工准备阶段B.施工阶段C.投资决策阶段D.竣工验收阶段答案:B此题得分:4.0第5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B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6题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A.10%B.20%C.30%D.50%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7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C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0.0第8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

A.投资决策B.设计C.施工D.竣工验收答案:D此题得分:4.0第9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共有()章。

A.四B.五C.六D.七答案:B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0.010题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项目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由()负责组织。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第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第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部 第 号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部 第 号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11 2019年公路工程造价继续教育在线自测答案 -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11  2019年公路工程造价继续教育在线自测答案 -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11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1题()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2题()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3题发生设计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合理确定变更费用。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4题国家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将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A.施工准备阶段B.施工阶段C.投资决策阶段D.竣工验收阶段答案:B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5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B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6题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 )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A.10%B.20%C.30%D.50%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7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C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8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

A.投资决策B.设计C.施工D.竣工验收答案:D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9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共有()章。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部长杨传堂2016年9月2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9月2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03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03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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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6〕203号
各市、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在黔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0月20日
——结束——。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交通运输的顺畅与安全。

为了合理规范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我国制定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科学合理。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造价控制指标,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其次是透明公开,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确保造价决策的公正公平。

第三是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的造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保证造价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最后是依法行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二、工程造价预算与控制在公路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和控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造价的预算和控制流程。

首先,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计划和技术要求等因素,编制工程造价预算。

其次,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最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造价控制,控制工程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三、工程造价的审核与支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单位的造价审核与支付进行了规范。

一是审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包括工程造价预算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索赔等问题。

二是对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金额与工程进度相符。

三是建立完善的支付制度,加强对款项使用的监管,保证款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四、监督检查与风险防范为了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了要求。

一是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识别和评估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五、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科学合理的造价控制指标能够减少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doc 7页)

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doc 7页)

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doc 7页)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和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建设社会效益,促进公路建设的持续发展,依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区从事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整治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单位在编制和确定公路建设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时,均应遵守本办法。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水毁恢复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造价主要环节的宏观指导和动态管理。

三、负责自治区审批或上报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四、负责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工程费用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台帐制度,实行项目投资动态管理;分析投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发生重大造价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对国家、交通部和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定期进行造价管理工作情况的评定,参与重点项目后评价审查。

六、参与项目标底审查及评标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

七、对上报的工程造价文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对因设计粗糙、造价不实等原因引起投资规模扩大的有关单位,应责成其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八、参与自治区内本行业优秀勘察设计、优秀设计项目等评审工作。

对申报国家(部)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的造价控制情况提出评审意见。

九、组织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及咨询人员的执业培训考试,审核申报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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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6.09.02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9月2日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
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
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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