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传统工艺振兴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草案
陕西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工作,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以下简称《公告》)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内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申请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传统中药制剂包括:(一)由中药饮片经粉碎或仅经水或油提取制成的固体(丸剂、散剂、丹剂、锭剂等)、半固体(膏滋、膏药等)和液体(汤剂等)传统剂型;(二)由部分或全部中药饮片经水提取或直接粉碎后制成的颗粒剂及胶囊剂;(三)由中药饮片用传统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剂、酊剂。
第四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内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省本级药品监管有关事权划分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备案后现场核查工作和调剂使用的监督检查。
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已备案的传统中药制剂抽检样品的检验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医疗机构申请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应严格论证中药制剂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对制剂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负总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溯源性负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所备案的传统中药制剂应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备案:(一)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二)含有未经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份的品种;(三)生物制品;(四)中药注射剂;(五)中药与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七)与市场上已有供应品种相同处方的不同剂型品种;(八)中药配方颗粒;(九)制剂质量标准不足以控制产品质量的;(十)制剂所用药材、原辅料无法定质量标准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07•【字号】辽政办发〔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文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7日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省文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
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辽宁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推动传承人培养更多后继人才;有助于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增加居民收入,增强地区发展活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精神,现就加快推动我省传统工艺振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立足辽宁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我省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
在保护传统工艺核心技艺的基础上,推进辽宁传统工艺元素的挖掘和传统工艺的应用,打造辽宁地域文化知名品牌和文化名片,提升传统工艺设计理念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促进辽宁传统工艺与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设计管理及教育传播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传统工艺企业和名牌产品。
到2020年,全省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
活化汉中藤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振兴
- 78 -2024年 第2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2023年7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汉中考察调研时讲道:“汉中藤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久负盛名,要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更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汉中要加强藤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促进文旅商交体养全面融合,打造千亿级旅游产业群,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我们可以把发展传统手工艺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把非遗的传承发展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一般人们认为文化产业主要聚集在城市里,而且多与创意和前沿科技等新兴业态相关。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就会发现,民间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的生长空间都在广大农村,是以农民为创作和生产主体的。
因此,在具有相关资源的农村,发展传统手工艺生产和打造非遗小镇乡村旅游等产业,有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文化富民,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同时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汉中传统的民间工艺美术有“三编”工艺(藤编、棕编、竹编)、刺绣工艺(城固的架花,镇巴的挑花、游花、扎花、绣花,宁强羌绣)、傩戏木刻彩绘面具、社火脸谱、剪纸及留坝县的花木手杖等。
汉中藤编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南郑区对藤编产业进行重点培养,成立藤编企业和藤编产业协会,积极探索“非遗+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推进藤编传统工艺传承和产业振兴。
藤编产品畅销海内外,年产值已达3200多万元,编织户人均年纯收入达13500余元,助力上百户贫困户脱贫,让人们实现家门口就业。
可观的收入也使当地年轻人不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而是选择回乡就业,农村留守妇女较多,藤编也为她们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她们农忙时下地干农活,闲暇时在家加工藤编,同时还能把家里的老人和小孩照顾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10.30•【字号】陕人社办发〔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4〕3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干部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起草了《陕西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10月 30日陕西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技能大师是指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
本办法所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审核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复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省级财政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市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要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结合,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组织实施。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公布日期】2012.08.14•【字号】•【施行日期】2012.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局2012年8月14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国家按照因素法分配,我省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陕建发[2012]113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2]113号)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局、文物(化)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文物局:为更好地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我省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提升我省城镇建设的历史文化内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联合制订了《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一、评定目的为更好地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工作。
二、评定标准评定的标准包括: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原貌保存度、保存现状规模和是否有市(县)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其价值特色应表现在经贸、政治、军事、交通、生态环境、传统聚落、民族特色等诸方面,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1、经贸型。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拥有较大规模生产商贸活动,商贾云集,市场繁荣,拥有过名牌精品美誉,经济效益显著,且对当时全省或地区范围的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者。
2、交通枢纽型。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拥有驿站、码头及其它交通设施,成为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而闻名遐迩,且以此带动区域性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8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8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和环境约束矛盾,调整产业结构,有效应对后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为突破口,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达到新水平,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得到新提升。
在“减量化”方面,加大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力度,发展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高新技术化,生产要素利用高效化,有效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在“再利用”和“资源化”方面,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延长产业链,建立健全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利用循环化,循环产业园区化,消费方式节约化,人居环境生态化,充分节约和利用能源资源。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监管企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省属企业在建设西部强省事业中,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予以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有什么好的做法、经验或者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各企业发布的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报告请及时上报我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关于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省属企业在建设西部强省,推进小康社会事业建设中,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省属企业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光荣的使命和责任。
省属企业应立足战略高度认识和推进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实现做优做强的发展目标。
(一)履行社会责任是省属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履行社会责任要求省属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
这既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属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二)履行社会责任是省属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省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提升省属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公布
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公布作者:郑旭来源:《民生周刊》2018年第11期下一步,相关部委将加大对列入项目,尤其是贫困地区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督促各地对列入项目着手制定振兴方案,落实振兴措施……及14个门类、383个项目的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于日前公布。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该目录的收录组织方和发布主体。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载明: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是《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旨在选取并重点支持一批具备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推动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带动全国范围内传统工艺的发展和振兴。
据悉,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为抓手,加大对列入项目,尤其是贫困地区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督促各地对列入项目着手制定振兴方案,落实振兴措施,以列入项目为重点,推动形成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模式。
来自文化和旅游部的消息称,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是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重点考虑面广量大,传承人群较多,有助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国家或地方品牌的传统工艺项目,同时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项目倾斜。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录入目录的383个项目,被编制在纺染织绣、服饰制作、编织扎制、雕刻塑造、家具建筑、金属加工、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食品制作、中药炮制、器具制作等14个门类中。
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四区”确有相当一部分项目被收录。
譬如,作为革命老区,陕西富平县的富平石刻、甘肃镇原的庆阳剪纸技艺、山西新绛的绛州剔犀技艺、河北易县的易水砚制作技艺等传统工艺项目,被分别录入雕刻塑造、剪纸刻绘、漆器髹饰和文房制作4个门类。
又如,作为民族地区,新疆乌恰的柯尔克孜族服饰制作技艺、西藏江达县的江达波罗古泽刻板制作技艺、广西毛南的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宁夏隆德的杨氏家庭泥塑、内蒙古科左后旗的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等传统工艺项目,被分别录入服饰制作、印刷装裱、编织扎制、雕刻塑造和器具制作5个门类。
关于振兴传统工艺的实施意见
关于振兴传统工艺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精神,促进全区传统工艺的传承与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
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这些传统工艺,蕴含着各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区传统工艺门类众多,分布面广。
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我区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彰显手工劳动的创造性价值,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传统街区和村落活力。
二、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立足自治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其他民族和地区优秀文化成果,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优秀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为主、加强利用。
突出传统工艺的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特征,维护传统工艺的文化精髓和核心价值,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利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2.精益求精、提升品质。
厚植工匠文化,倡导专注坚守、坚持质量第一,推动品质提高,加强品牌建设,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3.融入生活、激发活力。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与现代人的需求对接,融入现代生活。
挖掘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和精神价值,突出个性化特征,兼收并蓄,增强传统工艺的传承活力和发展动力。
4.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7•【字号】延政办函〔2021〕103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7日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2012年4月,原文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正式批准设立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文化生态保护区”)。
该文化生态保护区涵盖延安、榆林全境25个县(市、区),规划建设期限为2014至2028年。
文化生态保护区2017年开始正式开始建设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好文化遗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建设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相关要求,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完善非遗传承体系,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让延安优秀传统文化在时代进程中大放光彩。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6•【字号】陕政发[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4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动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和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加快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认识(一)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省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2009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8%,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48.6%,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税收、带动就业、繁荣城乡市场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省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存在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相对差等问题,以及准入门槛高、投资渠道窄、资金融通难等障碍。
在“十二五”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加速发展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建设西部强省的客观要求,也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久之策。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总量、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提升民营企业技术水平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尽快取得新突破。
二、全面放宽民间投资发展限制(二)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57号(文化宣传类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57号(文化宣传类047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0.08.26•【文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57号(文化宣传类047号)提案答复的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具有重要意义。
我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时代价值,展现非遗时代风采,不断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您所提的建议对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部分建议内容,我部正在积极开展。
一、关于建立协调有效的非遗保护传承机制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基本建立,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得到有效保护,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巩固保护成果、增强传承活力的新阶段。
为协调处理我国非遗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我部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央统战部(宗教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组成,我部为牵头单位。
自2005年以来,我部多次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在推动前4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加强各部门对非遗保护的联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我部召开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年度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进展,对下一步的非遗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对加强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非遗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3]2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3]28号2003年8月10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振兴陕南经济,充分发挥陕南(包括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和宝鸡市的凤县、太白县)秦巴山区得天独厚的中药材资源优势,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早日建成西部经济强省,现就加快陕南中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加快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1、中药的国际化、现代化为陕南中药产业崛起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天然资源为原料生产的药物作为世界医药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认知度不断提高。
生物医药、天然药物和中药产业已经成为21世纪最具发展空间的战略性产业。
中医药已传入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被许多国家列入医疗保险体系。
我国加入WTO,更为中医药走向世界开辟了广阔的市场。
为了推动中药现代化,国家相继出台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和《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
新一轮中药产业发展热潮正在全国兴起,国内一些中药资源大省纷纷加快中药产业化步伐,抢占国内外中药市场的制高点。
2、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奠定了陕南发展中药产业的良好基础。
秦岭是我国自然地理南北分界线,秦巴山区地处南北方植物的交汇带。
陕南开发中药资源具有国内其它地区难以比拟的先天优势。
其特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使陕南成为我国的“天然药库”、“生物资源基因库”和“中药材之乡”。
现有各类中药材资源3000多种,其中《中国药典》收列的主要品种达580多种,常年收购经营的中药材400多种。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11•【字号】•【施行日期】2022.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南京发展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精神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统一起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现代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坚持依法保护,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内涵,弘扬其当代价值。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保护传承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保护传承工作走在前列。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10•【字号】陕办发[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6]17号2006年5月10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促进我省农村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1、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省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全省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文化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文化服务方式和内容不断创新,文化市场日益活跃,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局面。
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省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
主要问题是,财政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陈旧,队伍建设薄弱,服务于“三农”意识不强,文化产品供给偏少,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活动缺乏有效组织,群众文化生活相对贫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9•【字号】陕政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07〕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发展“一村一品”,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规划》立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任务,从我省实际出发,明确了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提出了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务必切实抓好实施工作:一、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示范,正确引导。
全省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统筹考虑市场因素,正确引导农民群众选择、培育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技术服务,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
二、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扶持力度。
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建立发展“一村一品”的专项资金。
要整合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示范村(推进村)倾斜,优先解决示范村(推进村)在通村公路、人畜引水、沼气、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示范村(推进村)提升产业水平。
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建立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和服务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传统文化助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路径——以淳化县寨子渠村为例
村乡科技XIANGCUN KEJI26XIANGCUN KEJI 2021年1月(上)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传统文化助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路径——以淳化县寨子渠村为例邓倩(咸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陕西咸阳712000)[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不仅要实现村民物质方面的富足,更要从精神文明建设着手激发乡村振兴的精神动力。
本文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润镇寨子渠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为例,调查分析发现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缺乏对传统文化的深入挖掘和利用。
对此,要利用好传统文化的作用和优势助力乡村精神文明振兴进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传统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中图分类号]G249.27;F3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21)01-26-21淳化县寨子渠村精神文明建设现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在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润镇寨子渠村村干部、村民中进行针对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状况的基础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寨子渠村村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教育扶贫方面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以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
文化程度在初中高中的村民人数所占比例最高,占47%以上;小学文化程度的村民占比37.36%;没有文化的村民占比8.79%;本科文化程度的村民占比4.39%;大专文化程度的村民占比2.19%。
寨子渠村重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但对传统文化方面的传承和发展仍有所欠缺,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
从实践团队对淳化县寨子渠村村民对家乡传统历史文化了解程度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家乡传统历史文化一般了解的人数最多,有48人,所占比例最高,占52%以上;非常了解的人数有29人,占比31.86%;不了解的人数有4人,占比4.79%。
村民平日的文娱生活单一,大多数村民通过村委会宣传获取家乡传统文化,有37人次;通过互联网获取文化的有34人次;通过父母长辈口口相传获取文化的有27人次;通过书刊获取文化的有12人次;通过学校获取文化的有5人次;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文化的有5人次。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陕政发[2013]3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陕政发〔2013〕3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省政府批准将“丁兰刻母传说”等10大类80个项目列入陕西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各地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特色文化资源。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研究制订项目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快“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11日陕西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民间文学(6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66 Ⅰ-26 丁兰刻母兴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67 Ⅰ-27 鬼谷子的传说宜君县文化馆石泉县文化文物广电局368 Ⅰ-28 鲤鱼跃龙门传说韩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69 Ⅰ-29 瓦窑堡的传说子长县文化馆370 Ⅰ-30 陕北民谚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71 Ⅰ-31 女娲的传说平利县文化文物广电局二、传统音乐(6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72 Ⅱ-29 板胡艺术陕西板胡学会373 Ⅱ-30 长安佛乐陕西省艺术馆374 Ⅱ-31 寿圣寺大佛锣鼓澄城县文化馆375 Ⅱ-32 商南民歌商南县文化馆376 Ⅱ-33 八仙鼓山阳县文化馆377 Ⅱ-34 商洛孝歌商洛市群众艺术馆三、传统舞蹈(4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78 Ⅲ-50 长武背芯子长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79 Ⅲ-51 背花锣大荔县文化馆380 Ⅲ-52 水兽舞城固县文化馆381 Ⅲ-53 勉县板凳龙勉县文化馆四、传统戏剧(1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82 Ⅳ-33 横山道情戏横山县文体广电局五、曲艺(2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83 Ⅴ-25 周至曲子周至县文化馆384 Ⅴ-26 蒲城走马戏蒲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5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85 Ⅵ-10 赵堡太极拳陕西华夏太极推手道馆有限公司386 Ⅵ-11 花样跳绳陕西省教育厅学生体协跳绳分会、陕西省跳绳协会387 Ⅵ-12 周化一魔术陕西省演艺集团杂技艺术团有限公司388 Ⅵ-13 路氏白猿通背拳西安市新城区文化馆389 Ⅵ-14 少摩拳陕西省武术协会七、传统美术(12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390 Ⅶ-28 秦绣--穿罗绣陕西省艺术馆391 Ⅶ-29 户县民间布艺老虎户县文化馆392 Ⅶ-30 金台罗氏彩塑彩绘宝鸡市金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93 Ⅶ-31 陇县染色剪纸陇县文化馆394 Ⅶ-32 宜君剪纸宜君县文化馆395 Ⅶ-33 耀州面塑铜川市耀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96 Ⅶ-34 合阳纸塑窗花合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97 Ⅶ-35 子长刺绣子长县文化馆398 Ⅶ-36 子洲面花子洲县文广局399 Ⅶ-37 苗乡刺绣镇巴县文化馆400 Ⅶ-38 商州花灯商洛市商州区文化馆401 Ⅶ-39 合阳雷氏木雕艺术雷占武八、传统技艺(32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单位或个人402 Ⅷ-107 关中传统民居营造技艺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403 Ⅷ-108 古典插花陕西省花店业协会404 Ⅷ-109 关中传统驯马技艺陕西汉唐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05 Ⅷ-110 民间玩具九连环制作工艺西安市新城区文化馆406 Ⅷ-111 泥叫叫制作技艺西安市雁塔区文化馆407 Ⅷ-112 民间竹扎技艺西安市雁塔区文化馆408 Ⅷ-113 雁塔结绳香囊西安市雁塔区文化馆409 Ⅷ-114 传统打铁技艺西安市灞桥区文化馆410 Ⅷ-115 永寿土梁油制作技艺永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411 Ⅷ-116 陇县花灯制作技艺陇县文化馆412 Ⅷ-117 岐山油漆绘画技艺岐山县文化馆413 Ⅷ-118 秦源影雕黑陶渭南市临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414 Ⅷ-119 传统寺庙营造技艺佳县文体广电局415 Ⅷ-120 张良庙花木手杖留坝县文化馆416 Ⅷ-121 洋县戏剧头帽制作技艺洋县文化馆417 Ⅷ-122 野生山核桃工艺品制作技艺安康市汉滨区文化馆418 Ⅷ-123 杏坪皮纸制作技艺柞水县文化馆419 Ⅷ-124 中华老字号贾永信腊牛羊肉制作技艺西安永信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420 Ⅷ-125 荞面饸饹制作技艺淳化县文化馆421 Ⅷ-126 耀州雪花糖铜川市耀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422 Ⅷ-127 富平县流曲琼锅糖制作技艺富平县文化馆423 Ⅷ-128 柿饼制作技艺富平县文化馆424 Ⅷ-129 蒲城水盆羊肉制作技艺蒲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425 Ⅷ-130 神木传统榨油技艺神木县文化馆——结束——。
2024年陕西西部计划考试通用题型(含答案)
2024年陕西西部计划考试通用题型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2题)1.我国的社区志愿服务首创于()A.北京B.天津C.上海D.广东2.乡村振兴,要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
A.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B.人居环境整治行动C.乡风文明建设行动D.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行动3.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基本单位是()A.青年志愿服务中心B.青年志愿者服务站C.青年志愿者服务队4.参加西部计划几年算工龄A.1年B.2年C.2年半D.3年5.贵州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是从()开始的。
A.城市的企业改革B.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D.农村合作社6.下列对于志愿者的发型要求正确的是?A.男士应整洁,长短均可B.男士可以留长发和大鬓角C.女士刘海儿不能低于眉毛D.女士面部可以散落头发7.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我国企业不但要苦练内功,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要勇于和善于运用WTO的规则保护自己的权益。
主要体现在()A.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B.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的原理C.量变与质变辨证关系的原理D.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理8.中国志愿者日是哪一天()A.2月2日B.3月5日C.4月6日D.7月15日9.四川崇州“农业共营制”的企业家能力交易平台是()A.土地股份合作社B.服务超市C.职业经理人D.信托公司10.西部计划的实施旨在解决西部地区的()问题。
A.经济滞后B.人口过剩C.自然灾害D.政治不稳定11.现代志愿服务是诞生于19世纪初什么国家逐渐传播到全世界各国A.非洲B.亚洲C.欧美D.南半球12.1989年10月30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立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并把这项活动命名为()A.春蕾计划B.希望工程C.温暖工程D.壹基金工程13.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是()A.产业振兴B.农民生活富裕C.实现传统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性D.乡村人才振兴14.“一五”计划时期,贵州的建设主要以()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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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传统工艺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精神,加快陕西传统工艺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挖掘陕西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充分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不断丰富传统工艺产品的题材和品种,大力提升设计制作水平,精心培育能工巧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
到2020年,陕西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尊重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维护和弘扬传统工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坚守工匠精神,倡导专注坚守、追求卓越,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推动品质革命,加强品牌建设;激发广大手工艺者创造活力,挖掘创造性手工的价值,加强濒危优秀传统工艺和元素的传承保护;发挥传统工艺覆盖面广、兼顾农工、适合家庭生产的优势,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精准扶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坚持绿色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陕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建立陕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对列入振兴目录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工作,选拔一批既掌握核心技艺、又富有传承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传统工艺代表性传承人,建立一支老中青结合、德才兼备、富有活力的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三)提高传统工艺设计制作水平,打造陕西传统工艺品牌。
遴选资深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成立传统工艺振兴专家组,对列入陕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逐项制订振兴方案。
重点支持剪纸、刺绣、泥塑、陶瓷、雕刻、编织等项目,进一步提高制作工艺和水平,优化结构、创新产品、拓展市场,打造陕西传统工艺品牌。
(四)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
以各类非遗展示活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契机,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专题宣传和重点推介。
每两年举办一次传统工艺大展或比赛,集中展示传统工艺的保护和振兴成果。
大力推广自销与代销相结合、实体经营与网上销售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陕西传统工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促进社会普及教育。
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支持高校对相关专业试点开设传统工艺课程,积极协调高校和有关企业对传统工艺传承人进行专题培训;继续推进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命名建设工作,为青少年了解和体验传统工艺提供学习场所,鼓励中小学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校外辅导员。
(六)加强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鼓励各地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结合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注意保护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
以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为抓手,加强全省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陕西文化资源优势,加强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提高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打造陕西传统工艺品牌。
(二)落实支持政策。
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传统工艺相关项目以及特色文化产业传统工艺发展予以适当支持;传统工艺企业符合现行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金融服务。
探索建立传统工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融资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传统工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传统工艺企业的投融资支持与服务。
(四)鼓励社会参与。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参与传统工艺的研发、利用和经营,加快推进我省传统工艺产业的转型升级。
运用市场和产业手段对传统工艺资源进行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促进传统工艺保护可持续发展。
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