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返聘医师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院退休医师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其参与医院发展的积极性,规范返聘医师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返聘的退休医师。
第三条返聘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返聘条件第四条返聘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为人师表;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能力扎实,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3. 身体健康,能胜任返聘岗位工作;4. 自愿返聘,且同意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特定岗位可适当放宽返聘条件,具体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六条返聘医师的返聘程序如下:1. 由本人向所在科室提出返聘申请;2. 科室对申请返聘的医师进行审核,并报医院人事部门审批;3. 经医院审批同意后,与返聘医师签订返聘协议。
第四章返聘待遇第七条返聘医师享受以下待遇:1. 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在编医师工资水平进行调整;2. 绩效奖金:根据返聘医师的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3.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4. 假期:参照在编医师享受相应假期。
第五章职责与要求第八条返聘医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3. 积极参与科室及医院的各项工作,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4. 参与青年医师的培养,发挥传帮带作用。
第九条返聘医师应遵守以下要求:1. 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与返聘工作相冲突的活动;2. 不得泄露医院机密,保护患者隐私;3.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024年医院返聘制度(2篇)
2024年医院返聘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行业面临着供求失衡的问题。
一方面,医院需要足够的医护人员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医生和护士的离职率的增加,医院也面临着人才流失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离职的医护人员能够回归岗位,本文提出了2024年医院返聘制度。
一、返聘对象和条件1.返聘对象返聘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医生和护士;(2)退休医生和护士。
2.返聘条件(1)离职的医生和护士必须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有一定的从业经验;(2)退休医生和护士在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返聘;(3)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二、返聘待遇和权益1.待遇(1)离职的医生和护士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其离职前的工资水平;(2)退休医生和护士按照每月工作日计算,每日薪酬应不低于其退休前工资的80%。
2.权益(1)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完全相同的权益,包括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2)返聘人员有权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3)医院应为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其能够安心工作。
三、返聘管理和评价1.返聘管理(1)返聘工作应从医院内部进行,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返聘管理团队,负责返聘人员的调配和管理;(2)返聘工作应公开、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见;(3)医院应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工作表现合理确定薪酬调整。
2.返聘评价(1)返聘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医院应及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2)医院可以利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同事评价等方式,对返聘人员进行客观评价,为其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四、返聘的意义和影响1.意义(1)解决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2)减少离职医护人员的流失,保留优秀的医务人员;(3)为退休人员提供一种继续发挥所长的机会,增加社会贡献。
退休返聘医师管理制度(5篇)
退休返聘医师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我院(离)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离)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离)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条件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本人同意返聘者。
2、本人自愿,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保证工作时间3、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一般要求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特定岗位可放宽至主治医师。
5、因科室发展需要的特殊人员。
二、返聘人员待遇1、返聘工资:所有人员享受正常退休的全部待遇,另外副主任医师按退休时工资的____%、其他人员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返聘底薪。
2、绩效工资:根据返聘人员工作量及岗位贡献,经医院审核后由所在科内发放;3、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四、返聘、续聘1、首先根据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经返聘人员同意,并由返聘人员写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并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返聘协议一年一签。
3、根据科室需求以及返聘者的工作、身体等状况,每年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五、解聘条件1、返聘期满,即行终止聘用。
2、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聘用。
3、双方任何一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即可解除聘用协议。
医院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XXXX医结合医院返聘人员管理办法为适应医院人事制度发展需要,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的原则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2、本人申请,科室与个人双向选择;3、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4、返聘人员以医疗临床一线为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2、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工作要求者;3、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4、本人自愿,服从工作安排。
三、返聘人员工作职责1、返聘人员与在岗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服从科室工作调整,对青年医护人员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以返聘时签定的协议为准五、返聘办法1、本人提交书面返聘申请,陈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报科室领导;2、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意见,报由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3、聘用期限为一年,根据返聘情况可进行续聘。
六、解聘条件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的利益;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4、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医院有权立即中止其聘期;5、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七、相关规定1、在返聘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可按照双方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2、返聘人员与医院签订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及双方责任,明确返聘岗位、期限、待遇,如有争议以双方签定的协议为准。
八、其它1、本办法执行前已办理返聘手续的人员,按医院原有关规定执行至已批准的返聘截止日期。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返聘人员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XXXXX医院2014年5月3日。
人民医院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充分发挥我院退休人员的技术和经验优势,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规范退休返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返聘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尊重个人意愿,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 以医院工作需要为前提,优先考虑退休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能力。
3. 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作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三、返聘条件1. 具有我国医疗机构退休人员身份,且退休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退休后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岗位工作。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4. 愿意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经医院批准可适当放宽。
四、返聘程序1. 退休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返聘申请。
2. 科室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提出返聘建议。
3. 医院人事部门对返聘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返聘名单。
4. 医院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返聘人员职责1. 积极参与医院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2.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3. 积极参与科室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协助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促进医院业务发展。
六、返聘待遇1. 返聘人员享受正常退休的全部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2. 返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3. 返聘期间,医院为返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七、管理与考核1. 医院人事部门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返聘申请、审核、协议签订等。
2. 科室负责返聘人员的日常考核,包括工作质量、业务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
3. 医院定期对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例文(七篇)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例文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鉴于医院运营之需求,本医院可依法聘用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为医院服务,返聘对象主要为我院医疗、医技领域的资深专家。
一、返聘原则1. 按需返聘:依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实施返聘。
若当前人力资源已能满足工作需求,则严格控制返聘规模,避免不必要的增员。
2. 岗位管理:坚持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控制的原则,以及岗位管理的要求。
仅当返聘科室人员数量未达到医院编制数时,方可考虑返聘退休人员。
返聘岗位原则上限定为我院医疗、医技领域的专家或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返聘条件1. 返聘人员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及其他相关条件。
2. 返聘人员须出于个人自愿,并向医院正式提交返聘申请。
3. 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全日制工作需求。
4. 年龄限制:男性一般不超过____岁,女性一般不超过____岁。
5. 返聘人员不得在院外其他单位兼职。
三、返聘人员管理1. 返聘人员应以医院利益为重,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与在职员工同等履行岗位职责,并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未经医院审批同意,返聘人员不得擅自到外单位进行会诊、手术或查房等活动,亦不得私自联系外出会诊。
3. 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照在职人员进行管理,需完成与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当的工作量,并参与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4. 返聘人员的每次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聘期届满后,若因工作需要且经重新报批同意,可予以续聘。
5. 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统一规划,聘期通常为一年。
个人如自愿辞聘,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交申请。
6. 若返聘人员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医院有权依据规定解除其返聘合同。
四、返聘人员待遇1. 返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退休工资。
2. 医院根据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发放相应的返聘工资。
具体标准为:中级职称____元/月,副高级职称____元/月,正高级职称____元/月。
医院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我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返聘原则1. 按需返聘原则: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返聘退休人员的数量和岗位,确保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返聘退休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 保障权益原则:在返聘退休人员的过程中,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与退休人员之间的和谐关系。
三、返聘条件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2. 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本人同意返聘者。
3. 本人自愿,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保证坚持正常工作。
4.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 职称要求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因岗位特殊需要可放宽至主治医师。
6. 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四、返聘程序1. 退休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返聘申请。
2. 科室对退休人员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 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科室意见和医院工作需要,对退休人员返聘申请进行审批。
4. 经审批同意的退休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与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合同。
五、返聘人员待遇1. 返聘基本工资:参照退休时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2. 奖励性绩效:根据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发放。
3. 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六、返聘人员管理1. 返聘人员与在职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返聘人员未经医院审批同意,不得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3. 返聘人员由返聘科室按在职人员管理,需完成本科室在职同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工作量,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医院退休职工返聘管理办法
医院退休职工返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退休职工的专长和经验,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且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返聘的职工。
第三条返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返聘过程透明,接受医院职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返聘条件第四条返聘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身体健康,能胜任原岗位或相关专业工作。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经验丰富。
3. 未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 医院工作需要,且该职工的专业技能或经验对医院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五条返聘程序包括:1.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返聘岗位及条件。
2. 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提出返聘申请。
3. 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评估和考核。
4. 对通过考核的申请者,医院与其签订返聘合同。
第六条返聘合同应明确返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待遇等事项。
第四章返聘期间的管理第七条返聘职工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第八条医院应为返聘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
第九条返聘职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返聘终止第十条返聘合同期满,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第十一条返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终止返聘合同:1.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2. 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医院损失的。
3. 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合工作的。
4. 其他违反返聘合同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医院返聘职工管理制度
医院返聘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返聘职工管理,维护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返聘职工的管理工作。
所有返聘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返聘职工是指曾经离职的员工在一定条件下重新被医院聘用的人员。
第二章返聘条件第四条医院可以根据需要对曾离职员工进行返聘,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员工曾离职的原因不是因为严重违纪、劣迹等行为;2. 员工在离职后没有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或诉讼;3. 医院有职位空缺需要返聘职工填补。
第五条返聘职工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医院领导的批准。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六条返聘职工的程序如下:1. 确认返聘条件;2. 填写返聘申请表;3. 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4. 经过面试,确定是否返聘;5. 签订返聘合同。
第七条返聘职工要提供离职证明、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并接受医院的审查。
第四章返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医院返聘职工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利和福利。
第九条医院返聘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守工作纪律。
第十条医院返聘职工应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章返聘绩效考核第十一条医院将对返聘职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十二条返聘职工绩效考核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
第十三条返聘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继续聘用的依据,绩效不达标的返聘职工可能被解聘。
第六章返聘离职第十四条返聘职工如果出现违纪、违规情况,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五条返聘职工自愿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申请,并经过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返聘职工离职前需完成相关手续,如交接工作、清理物品等。
第七章返聘争议处理第十七条返聘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争议,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处理,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返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返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适应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更好地发挥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返聘原则:退休人员返聘必须以科室业务需要为原则。
二、返聘对象:医院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员。
已退休的管理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不返聘。
三、返聘人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工作,且本人愿意被返聘并接受医院、科室的管理与考核。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所返聘的岗位必须专业对口。
四、返聘人员待遇1、返聘费标准:正高职称人员1000元/月,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700元/月。
按照返聘人员实际的出勤情况计发。
2、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由科室按照科室人员考核结果发放;年终满勤奖按实际出勤计发。
3、福利待遇: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待遇。
4、其他:享受相应岗位卫生津贴和防暑防寒费。
返聘人员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五、返聘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省卫生主管部门与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医院、科室的统一管理与考核。
3、严格履行返聘岗位职责,完成科室下达的工作任务。
4、完成医院、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返聘审批程序1、申请:由拟返聘对象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交医务部,申请应在拟返聘对象退休或返聘期满前1个月提出。
2、论证:医务部组织人力资源部和相关科室,根据其科室业务发展、人员结构及岗位与编制情况,进行全面论证,确定是否需要返聘,并将论证意见报分管领导,由人力资源部汇总。
3、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分管院领导签署的意见,将符合返聘条件的拟聘人选,报院务会审批。
4、返聘:人力资源部与受聘人员签订《返聘合同书》。
七、返聘人员的考核与管理1、返聘人员由医务部和用人科室共同管理。
2、医务部负责制定考核方案与细则,用人科室根据考核方案与细则负责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3、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如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医院将立即中止返聘协议;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医院立即中止返聘协议外,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卫生院返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返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保障返聘人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返聘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返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返聘条件第四条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3. 身体健康,能胜任返聘岗位的工作;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经卫生院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五条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2. 身份证明;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 退休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审核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并组织面试。
第七条面试合格者,由卫生院领导审批,签订返聘合同。
第四章返聘合同第八条返聘合同应明确返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事项。
第九条返聘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续签。
第十条返聘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过失,卫生院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工作与职责第十一条返聘人员应遵守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返聘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返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卫生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卫生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四条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卫生院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返聘人员享有与卫生院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返聘人员因公受伤、患病,享有相应的医疗待遇。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学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返聘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九条对考核不合格的返聘人员,卫生院有权进行谈话提醒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卫生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024年医院离退休返聘人员专家门诊准入、退出制度(二篇)
2024年医院离退休返聘人员专家门诊准入、退出制度沈丘县中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返聘是指本院因工作需要,经审批程序,重新聘用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
鉴于本院实际状况,当前阶段,返聘主要聚焦于医疗、医技岗位,而护理、行政岗位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后勤人员则全面不纳入返聘范畴。
一、返聘条件1. 科室或医院因工作需要,且退休后相关岗位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经个人同意返聘。
2.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并能保证正常出勤。
3. 具备副高级(西医临床)或中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够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 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对于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者,若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全日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可由科室提出申请,经人事科审核并报院班子会批准后,实行半日制工作聘任。
5. 不得在院外从事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6. 返聘人员年龄限制:男性不超过____岁,女性不超过____岁。
因科室特殊需要,可申请放宽年龄限制,但需由科室提交详细申请。
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一)返聘工资补差:采用补差工资形式,确保返聘人员工资达到退休前水平。
(二)返聘绩效工资:依据岗位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返聘期间,医院不赋予返聘人员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
其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遵循国家政策规定,继续享受医院为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需与在编职工同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应以医院利益为重,服从医院及科室的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若需到外单位进行会诊、手术或查房等活动,必须按照医务部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严禁私自联系外出。
(七)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补差及返聘绩效工资将计入科室成本。
三、返聘、续聘与解聘手续1. 科室根据实际需要,由个人提交书面返聘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科审核并报主管院长批准,最终由人事科备案。
医院反聘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反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人力资源利用率,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反聘的各类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工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反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反聘条件第四条反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专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5. 符合医院岗位需求。
第三章反聘程序第五条反聘程序如下:1. 用人科室根据岗位需求,提出反聘人员名单及要求;2. 人力资源部门对反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3. 人力资源部门与反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用人科室对反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适应岗位要求。
第四章工作与待遇第六条反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2. 享有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进修的机会;3.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4. 享有民主管理权利。
第七条反聘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医疗质量;3.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4. 保守医院商业秘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反聘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第九条医院定期对反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2.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 工作业绩和贡献;4. 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反聘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反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人力资源利用率,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各科室、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反聘人员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充分发挥退休人员在医疗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返聘原则1. 按需返聘原则:根据医院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返聘人数,确保返聘工作与医院发展战略相一致。
2. 优先原则:优先返聘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医院紧缺或关键岗位的专业人员。
3.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返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返聘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
4. 合同管理原则:返聘人员与医院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返聘条件1. 退休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医疗、医技岗位专家或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医院紧缺或关键岗位的专业人员;(3)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管理能力,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全日制工作。
2. 年龄要求: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3. 退休人员自愿申请,并经医院审核同意。
四、返聘程序1. 用人科室提出返聘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步返聘名单。
3. 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返聘名单。
4. 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返聘人员管理1. 返聘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返聘人员应按照返聘协议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返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返聘人员每年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六、返聘人员待遇1. 返聘人员工资待遇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2. 返聘人员在医院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3. 返聘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医院规定办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返聘人员的管理
医院返聘人员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返聘人员的聘用程序和管理,坚持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返聘人员余热,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医院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返聘范围、条件1.1范围:已办理了离岗待退或退休手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1.2条件1.2.1原则上返聘已离岗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个别急需、短缺的专业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可适当放宽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到中级、初级。
年龄70岁以下(特殊专业除外),身体健康。
1.2.2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返聘原则从严掌握,确因工作需要的,需符合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年龄女性65岁以下、男性70岁以下,身体健康。
2.返聘原则及程序2.1坚持工作需要、按需返聘、专业对口原则。
2.2科室提出返聘人员申请,经院长办公会批准。
2.3本人自愿、具备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医院(科室)同意。
3.返聘待遇:3.1门诊医师:3.1.1副主任医师返聘工资1100-1200元/月、人,再按每门诊人次2.00元计发工作量奖。
3.1.2主任医师返聘工资1500-1600元/月,再按门诊诊疗人次2.00元/人计发工作量。
3.1.3口腔医师的返聘劳务费除按每门诊人次计发外,绩效工资的计发由科室与返聘职工协商一致,院长办公会批准。
门诊办公室负责考核管理门诊返聘医师的医疗质量、药品比例等,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
3.2 返聘在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上半班按900元/月、上全班按1600元/月发放返聘劳务费。
副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返聘岗位及工作要求,每月按1100—1000元计发(其中如低聘在中级技术岗位的人员,待遇按所在岗位标准发放),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800元/月计发。
有特殊技能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工作能力按500—1000元/月发放服务费。
教学人员则根据担任的学时量、职称级别发放课时劳务费。
3.3 绩效工资:经科室申请返聘的人员,由科室自行分配;系医院返聘的人员,没有确定基本返聘工资的,根据返聘岗位和工作性质按在职职工同类人员的绩效工资标准,经考核后发放,或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标准执行。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和管理办法
2.返聘人员在参与社会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院形象。
3.医院对于返聘人员在公益活动中的优秀表现,予以表彰和宣传。
十九、总结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和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人性化的返聘体系,既能够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专业余热,又能够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明确返聘范围、程序、管理、考核、薪酬福利、工作纪律、健康保障、档案管理、权益保障、信息公示、激励机制等方面内容,医院将为返聘人员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医院也将持续关注返聘人员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尊老爱幼、敬老尊贤的良好社会风尚。本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医院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为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确保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返聘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和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返聘范围及条件
1.返聘范围: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身体健康,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的退休道德;
五、返聘人员考核与评价
1.医院应建立健全返聘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返聘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评估。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返聘人员续聘、解聘及奖励的依据。
3.考核评价内容包括:
(1)返聘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2)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提升情况;
(3)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医德医风表现;
十三、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
2.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予以公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医院返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我院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其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返聘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返聘;2. 优先考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能力强、临床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3. 符合医院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返聘条件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正高级、副高级;2. 业务能力强,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工作;4. 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5.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为人师表。
四、返聘程序1. 退休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返聘申请;2. 科室根据医院返聘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3. 经审核合格的,由科室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返聘申请;4.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返聘申请进行审批;5. 经审批通过的,由医院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五、返聘人员待遇1. 返聘工资:所有返聘人员享受正常退休的全部待遇,另外副主任医师按退休时工资的40%、其他人员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返聘底薪;2. 绩效工资:根据返聘人员工作量及岗位贡献,经医院考核后发放;3.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4. 假期:返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六、返聘人员职责1. 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2. 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或个人,如需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院内有关规定办理;3. 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对科室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负责;4. 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建言献策。
七、监督管理1.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返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2. 科室对返聘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返聘人员续聘、解聘的依据;3.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返聘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返聘制度范文【医院返聘制度】1. 目的医院返聘制度旨在为曾经离职的员工提供重新就业的机会,充分发挥其专业技能和经验,为医院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持,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连续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离职后一定时间内有意愿返聘的员工。
3. 返聘条件(1)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返聘;(2)离职后无不良记录和处分;(3)返聘员工符合医院相关职位的任职资格;(4)返聘员工经过医院的面试和考核并通过;(5)返聘员工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4. 返聘政策(1)岗位安排: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医院的需求,安排适合的岗位,并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待遇福利:返聘员工享受与新员工一致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工资按照医院的薪酬体系执行,享受医院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3)职业发展:医院将为返聘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鼓励其继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为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4)职称晋升: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医院将考虑为返聘员工申报职称晋升,并给予相应的支持。
5. 返聘流程(1)申请返聘:离职员工需书面申请返聘,注明离职时间和意愿返聘的岗位等信息。
(2)面试和考核:医院将组织面试和考核程序,评估返聘员工的适应能力和专业素质。
(3)签订合同:通过面试和考核的员工,医院将与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资待遇等事项。
(4)岗位安排:医院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医院的需求,安排适合的岗位,由相应部门负责安排工作。
6. 返聘失效(1)新员工合适者优先:如果医院有新员工申请相同岗位且符合要求,医院有权优先考虑新员工。
(2)不符合公司要求:如果返聘员工在面试或考核中未通过,医院有权决定不再返聘。
(3)其他原因:如返聘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不符合医院要求的行为,医院有权决定终止返聘合同。
7. 其他事项本制度具体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解释。
【免责声明】该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度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院_返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退休人员的返聘工作,包括返聘条件、返聘程序、返聘待遇、考核与奖惩等内容。
第二章返聘条件第三条返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 退休前在我院工作满10年以上,或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岗位工作满15年以上。
3.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岗位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岗位工作。
5.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返聘程序第四条返聘程序如下:1. 退休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返聘申请。
2. 科室对申请返聘的退休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 医院人事部门根据科室意见,对申请返聘的退休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4.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与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合同。
第四章返聘待遇第五条返聘人员的待遇如下:1. 返聘工资:按照退休时工资的80%发放,并根据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适当调整。
2. 绩效奖金:根据工作量和岗位贡献,按月发放。
3.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4. 休息休假:参照在职人员享受休息休假待遇。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返聘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质量。
2. 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3.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返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解除返聘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我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在我院发挥余热,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返聘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确保医院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条件
1、返聘范围仅限于临床、医技类科室退休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者曾被政府部门任命为副股级以上职务(含副股级)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交院委会讨论决定;
2、医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与知名度,曾为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科室工作确实需要;
3、身体健康,能完全胜任返聘岗位工作,年龄限制在男75岁以下,女70岁以下;
4、返聘人员所聘岗位必须与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相符,否则不予返聘。
二、返聘程序
1、每年年度末,凡符合返聘条件的当年退休人员,欲返聘到临床医技科室的,根据相关科室的实际工作需要,向相关科室提出返聘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每年年度末,凡符合返聘条件的当年退休人员,欲返聘到专家门诊的,根据专家门诊的实际工作需要,向医务科提出返聘申请,经医务科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凡经院委会批准同意返聘的退休人员,医院将与其签订返
聘协议书,返聘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即自然终止,医院将根据岗位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返聘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返聘人员所在科室负责本科室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根据医院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科室返聘人员签订绩效考核月度合同,将返聘人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返聘人员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参与科室绩效奖金分配,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绩差的取消其续聘资格。
2、医务科负责对各专家门诊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其工作安排及考勤等,凡在专家门诊返聘的退休人员,医务科、考核办将根据返聘到专家门诊退休人员的职务、职称及技术水平不同,为每人制定月度工作任务指标,例如诊疗检查人次、收住院人次等,对于能够每月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指标的医院将给予奖金奖励,医务科、考核办将根据其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年度考核得分,对于无法完成规定月度任务指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续聘资格;
3、凡在临床医技科室的返聘人员应完全参与临床医技工作,工作量应与在职同级别人员一致。
4、返聘人员不得在外单位从事门诊、查房、手术等日常临床工作。
5、个人因身体等原因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医务科报申请。
6、返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终止返聘或下年度不再续聘:
⑴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年度临床指导或临床工作目标与任务;
⑵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私自在外单位从事医疗活动;
⑶私自向外单位介绍病人或手术;
⑷返聘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
⑸让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提取回扣的。
7、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8、返聘人员承担返聘岗位医疗安全责任。
擅自外出行医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医院对其进行解聘。
9、返聘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从所在科室及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四、返聘人员待遇
1、被临床医技科室返聘纳入科室绩效管理的退休人员在返聘期间享受退休前工资待遇;被专家门诊返聘的退休人员只享受人事部门批复的退休工资。
2、被临床医技科室返聘纳入科室绩效管理的,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奖金;被专家门诊返聘的退休人员,按每月挂号、处置、月度任务指标等工作量完成情况享受奖金;
五、本办法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开始执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