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一章
国际商法(第一章)
(二)中国民商法和经济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 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 是调整商事主体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合议制度
2.调解制度
3.两审终审制
4.审判监督制
5.回避制度
(三)中国司法制度
? 人民法院的组织
1.最高人民法院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3.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等
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制度
(三)罗马法对英美法系的影响
(1)对教会法的影响。 教会法的主要渊源是罗马法。教会法院主要管辖有关家庭关系遗嘱继承和海事方面的案件,在这些领域中,罗马法对英国普通法的形成有很大影响。
(2)对商法的影响。 英国的商法同欧洲各国的商法基本一致,受罗马法的影响很大。
(3)对衡平法的影响。 为匡正普通法的不足,十四世纪英国设立了独立的衡平法院,其法官多由精通罗马法的僧侣担任,因此罗马法就渗入了衡平法。
(一)罗马法
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即从公元前六世纪罗马国家形成时期起至东罗马帝国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时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其中主要是指从公元前五世纪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开始,到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安编纂的《国法大全》为止这一时期的法律。《国法大全》集罗马法之大成,对世界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国法大全》由四部法律汇编组成:
宋体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商法 第一章 何斌锋
2、日本的公司立法
日本的公司立法可以追溯到1890年的旧商法。 1899年新商法规定了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 司形式,1938年颁布有限公司法。
公司法制现代化,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公 司法典,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最后制定 的一部公司法。
3、中国的公司立法
简单了解中国公司立法的历程 1904年光绪,公司律 1929年中华民国 公司法 后在台湾施行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6年新《公司法》
萨洛蒙一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该案判决后,各国相继对实质意义之一人 公司 解禁,一人公司在世界范围得到蓬勃 的发展。到1925年,面对大量存在的一人公 司,列 支敦士登首先从立法上承认一人公 司,随后,法国、德国、美国等纷纷效仿。 时至今 日,完全禁止一人公司的国家已为 数很少。
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商事组织,亦称“商事企业”,是指能够 以自己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具有一定 规模的经济组织。商事组织应符合以下基 本要求:须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有固定 的场所或住所;拥有一定的自主支配的资 金;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 其设立手段须符合法律规定。
商号
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类型和立法取向
三、公司的种类
1、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三、公司的种类
2、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按照股份发行、持有和转让的方式分类 非上市公司和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3、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按照信用基础分类 无限公司、开放式股份公司、有限公司
4、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5、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国际商法(1)
第一章1、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区别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不同,国际商法不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它的调整对象只是商人们的跨国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调整对象决定了其法律性质必然是私法性的。
与国际私法不同,国际商法直接规范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国际私法属于冲突规范,它只是为具有涉外因素的私法案件确定准据法。
3、国际法方面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A国际条约中按照条约的缔约方数目划分,可以分为双边、区域性和全球性国际条约。
B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是在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国际惯例。
根据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些通用的习惯做法而制定的规则。
虽然不是法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拘束力。
但按各国的法律,在国际贸易中都允许当事人有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自由,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拘束力。
4、大陆法系直接源于罗马法系。
罗马法定义:是指奴隶制国家从公元前6世纪罗马国家形成到东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全部法律。
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国法大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罗马法大全》)的四部分《学说便会》《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法典》《新律》。
5、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比较1、法律分类方法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划分法律部门。
英美法系则以普遍法和衡平法为法律的基本分类。
2、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在私法方面倾向于编纂法典,英美法系主要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
3在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方面,大陆法系的法官审理案件以成文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运用演绎型思维分析案件;英美法系的法官引证判例案审理案件,运用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
4、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与教会法程序接近,属于纠问制诉讼,英美法系则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
国际商法第1章绪论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的特征? 2.国际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3 3.商人习惯法的特点? 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结构和渊源上有何 区别? 5.判例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地位有何不 同?
6.什么是英国法的“先例约束力原 则”? 7.衡平法与普通法的主要区别? 8.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3.国内立法 国内立法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 各国制定的关于调整涉外商事交易关 系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等规范 性文件。 4.判例 在英美普通法之中,判例是国家法律 的重要渊源。判例虽不是大陆法系国 家的正式渊源,但是,大陆法系国家 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参考上级法院的 有关判例,使得判例在很多场合下实 际上成了“准法律”。
“商事”并不仅仅限于商业活动。 “国际”的含义是指“跨越国境”的 意思。 现代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是非常广泛 的,已经从传统国际商法的范围:商 事组织、合同、代理、买卖、海商、 保险、票据等领域,拓展到技术贸易、 服务贸易、投资、金融、产品责任等 众多的国际经济领域。
1.1.2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其具体 的表现形式。 国际商法有四个主要渊源: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或公约是指国家间共同制定的商事规范, 双边性质的称条约,多边性质的则称公约。 2.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形成的, 由某些国际组织或某些商业团体整理编纂成文的, 为广大国际商事当事人所普遍接受的贸易规则。
1.3.2英美法的结构、渊源和特点 英美法的结构、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 普通法系,是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 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模式制定的美 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 英国法的结构、 1 . 3 . 2 . 1 英国法的结构 、 特点及其 渊源 1.英国法的结构和特点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 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国际商法-第一章
* 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 1890年《国际货约》、1951年《国际货 协》 * 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 1980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年《巴黎公约》、1891年《马德里协定》 等 *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 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
三、两大法系及中国法律制度
﹡法系:(Legal Family) 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 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 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 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 伊斯兰法系 中华 法系
△(一)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 系或罗马日尔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 统,仿照法国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 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大陆上的法、 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 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 系。
△(三)两大法系的比较
大陆法系
法律 渊源 制定法
英美法系
主要采用判例法的形 式
△(三)两大法系的比较:
法官没有创制法的职能, 法官可创制法律,强 司法 审判案件没有遵循先例 调审判要遵循先例 的原则 抗辩式的审理方式, 诉讼 讯问的审理方式,法官 法官处于仲裁者的地 程序 居于主导地位 位 法的 分类 公法和私法 普通法和衡平法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法律产生的根据、来源及 表现形式。 △国际商法的渊源有三个:国际条约、 国际商事惯例、各国关于商事的国内 立法。
(一)国际条约:
1.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 际组织共同缔结的确定其相互 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各种协议。 2. 分类:双边条约、多边条约、 国际公约
国际商法-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
第 一 章
国 际 商 法
3.近代商法
十七世纪以后, 十七世纪以后,随着欧洲中央集权 国家的强大, 国家的强大,欧洲各国采用各种方式把 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使之成为国内 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 法的一部分, 法的一部分,从而使商法失去其原有的 国际性(跨国性)。 国际性(跨国性)。
第 一 章
国 际 商 法
第 一 章
国 际 商 法
衡平法
是指14世纪以来, 是指14世纪以来,为补充和匡正普 14世纪以来 通法的不足由大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展 起来的法律体系。 起来的法律体系。 遵循“公平” 正义”的原则, 遵循“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又称“大法官法” 又称“大法官法”。
第 一 章
国 际 商 法
4、法官权限不同
一般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 一般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非缔约 国无拘束力。 国无拘束力。
第 一 章
国 际 商 法
案例: 案例:
A、B两国平等协商后签订边界条约划定 两国边界。根据条约X地应在A国境内, 两国边界。根据条约X地应在A国境内,但后 来B国又以X地居民与B国为同一民族为由, 国又以X地居民与B国为同一民族为由, 修改本国地图及法律,主张取消原条约, 修改本国地图及法律,主张取消原条约,行 使对X地的管辖权。两国发生争端, 使对X地的管辖权。两国发生争端,协议仲 裁。 问题: 国主张是否合法有效? 问题:B国主张是否合法有效?X地应 国还是B国管辖? 属A国还是B国管辖?
国 际 商 法
(二)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之间的贸易 关系以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规范的总和。 (1)概念不同 (2)所属范畴不同 (3)包含内容不同
第1章 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PPT课件
在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中, 最具有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是 法国和德国的商事法。1807年的 《法国商法典》和1900年的《德 国商法典》曾是许多大陆法系国 家仿效的对象,大陆法系亦是以 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 (1)法国商事法。 • (2)德国商事法。
1.3 西方两大商法体系
1.3.3 英美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英美法系国家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尽管两国在法律渊源等方面有许多近似之处,但在自身
的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各自独特的体系,商法体系也不例外。
1)英国商事法 英国是传统的判例法国家,没有像大陆法那种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但在英国存在实质上的商法。可以毫不夸张 地说,大陆法系现代商法中的各项基本制度在英国法中均有类同的法律概括,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公司法、票据 法、保险法、破产法等特别法中,而且表现在对商人资格、商业组织、商事合伙、商事代理等一系列的基本规 定和定义概括中。 英国的商人法像大陆法系一样,也起源于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
1.2.1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或公约是国际商法的最 主要渊源,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以 国际法为准则,为确立其相互权 利、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1.2.3 国内商事法
国际商法的主体主要是各国的自然人和法 人,国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成为国际 商法的主体,这个特点决定了各国的国内 商事法也是国际商事行为的法律依据。
1.3 西方两大商法体系
1.3.2 大陆法系中的商法体系
1)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2)各国的商事法
在对待商法的态度上,大陆法系 国家有两种做法:有些大陆法系 国家把民法和商法分别编成独立 的法典,即民法典和商法典。
• (1)民商合一。 • (2)民商分立。 • (3)民法与商法的适用原则。 • (4)我国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国际商法》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论
国际因素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
商事行为发生在当事人一方或几方所在国 以外的国家
商事关系的对象位于当事人一方或几方 所在国以外的国家
.
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 ❖ 国际货物买卖法 ❖ 国际货物运输法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 票据法 ❖ 产品责任法 ❖ 公司法 ❖ 代理法 ❖ 电子商务法 ❖ 工业产权法 ❖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
.
(2)本案应以何种法律作为准据法,来确定A的行为 能力?
➢ 本案应适用我国的法律为准据法。 ➢ 国际商务活动中,往往允许当事人事先约定适用的法律,在没有约定的
.
世界两大法系及其比较
英美法系
❖ 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普通法为基础发展 起来的,以英国、美国为代表,以判例法为主要特征 的法律体系。
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实行判例制度。 (2) 以判例法为法的第一渊源。 (3) 法律传统上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两大部门。 (4) 法官可以创造法律。
大陆法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他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 法典化和逻辑性。
(2)大陆法系各国把全部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3)大陆法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 (4)此外,在大陆法系,司法判决不是主要的法律渊源,而仅仅是
对法律的注释,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成文法, 而不是判例。在司法过程中,法官只能遵循成文法的规定办理 案件,没有立法权。
.
国际商事惯例
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中,由于长期、反复的国际 实践而逐渐形成的并得到较普遍遵守的一些商事 原则和规则。
效力:
国际商事惯例本身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但如果交 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适用某项商事惯例,该项商事惯例 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国际商法》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论
•
开篇案例:
• 英国甲公司委托上海乙公司向上海宝山丙 公司购买一批钢材,乙公司和甲公司签订 了出口代理合同以后,又和丙公司签订了 购销合同。 请问:该交易是否属于国际商事交易?该交 易中涉及的两项合同是否属于国际商事合 同?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和范围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它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 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
( 4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组织 体系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体系基本相 同,设有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 通法院又大体分为三级三审制和四 级三审制。
2.英美法的结构、渊源和特点
(1)英美法定义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系, 是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者仿此 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 (2)英美法的结构
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是指国际 商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 三种: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3、国内立法
4、国内判例
1、国际条约
* 内涵: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为 明确其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而缔结的有关国 际商事交易等的有关协议。它是国际商法最重要 的渊源。它对所有的缔约国都有普遍的法律约束 力。 *根据缔约国数目,国际商事条约可以分为双边条 约和多边条约。 *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 解放组织. * 影响较大的有: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 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重程序。
(3)英美法的渊源 判例法 成文法 习惯 (4) 英国的法院组织体系 英国的法院体系有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类。 高级法院包括上议院 ( 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 、上 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三种;低级法院包括王冠法 院、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三种。
国际商法课件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两个支系 英国法 美国法
(二)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
普通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扩展到美国及过去曾 受英国殖民地统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加拿 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 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香港 南非 、斯里兰卡 、 菲律宾、联合王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娜 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
(二)国内法规范
尽管各国已参加或承认大量的国际商事公 约或惯例,但由于文化背景和自身利益不 同,各国仍在很多的商事领域内保留了独 占的立法权,即使在国际商事公约或惯例 管制的领域,很多国家也已国内法的形式 加以确认 。
第二节 世界两大主要法律体系
一、大陆法系 二、英美法系 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 的规定。
(三)法律的分类不同
大陆法系 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 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
英美法系 基本结构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 的。普通法代表立法机关(协会)的法律,衡平 法主要代表审判机关(法官)的法律(判例法), 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补充规则。
第三节 中国现代商事 立法的的产生与发展
一、新中国民商法简介
二、中国商法的构成
一、新中国民商法简介
(一)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今
(一)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
新中国成立后,因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 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商事活动暂时停止, 商事立法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今
国际商法,第一章 国际商法绪论
三,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关系
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 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 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 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
�
二,国际商法的地位
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商法具有自身的调整对象——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具有自身的调整对象 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直接调整方法. 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直接调整方法. 国际商法己构成内容丰富, 国际商法己构成内容丰富,结构完备的法律规范 体系. 体系.
2. 国际商法的特征
国际商事关系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关系, 国际商事关系包括 : 国际商事组织关系, 国际商事行为关 系. 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事关系 , 是国际商事主体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 行为所发生的财产关系. 行为所发生的财产关系. 传统商法以货物买卖法为核心内容, 传统商法以货物买卖法为核心内容, 随着国际经贸往来的 增多,当代国际商事关系越来越广泛. 增多,当代国际商事关系越来越广泛. 国际商事关系,是指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国际商事关系,是指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主体以私人主体为主,在少数情形下国家, 国际商法主体以私人主体为主, 在少数情形下国家 , 国际 组织可成为国际商事关系当事人. 组织可成为国际商事关系当事人.
第一章 国际商法绪论
主要内容
一, 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 国际商法的地位 三,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关系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1. 国际商法的含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 国际商法的特征
1. 国际商法的含义
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 , 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 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换言之, 换言之,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规范的总称.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法》PPT课件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4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指在罗马法的原则 和形式的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 年《德国民法典》为样本,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 律体系。
国际商法的渊源就是指国际商法的表现形式。 作为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的渊 源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1.2.1 国际贸易方面的条约或协定 1.2.2 国际商业(贸易)惯例 1.2.3 国内法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3国际商法的沿革
调整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形成的却经历了一 个较长的过程。一般认为,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 三个阶段: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 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4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续)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在于:
(1)大陆法以成文法为主要标志,而英美法以判例法为 主要标志。
(2)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理案件时采用的是“一般到 个别”的演绎推理;而英美法国家,法官审理案件时采用的 是“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1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以 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这里的“国际” 一词是指“跨越国家” 而言,涉及的是私法主体跨越国家进行的商 事行为,而不包括公法意义上的国际关系。
第1章 /国际商法导论
1.2国际商法的渊源
(3)大陆法以理性主义为哲学基础;而英美法以经验主 义为哲学基础。
国际商法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31页)
三、国际商法的内容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一)国际商法的内容
理解和确定国际商法的体系,应当从形式和内容入手。
在形式上,应考虑以下三方面。一是国际商法就目前而言涉及哪些国际商事关系领域, 如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产品责任等;二是在这些领域内国际商事法律规范做了哪 些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是以国际法渊源还是以国内法渊源表现出来的,以及这些渊源之间 的关系机制;三是国际商法体系中各部分内容的结构,即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关 系,以及这些内容编排的依据。总之,从形式上讲,国际商法体系的确定既要考虑国际商法 所调整、涉及的商事关系领域,又要考虑国际商法渊源本身的结构和特点,还要确定体系各 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3.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
关于国际私法,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主张。第一种 主张认为,国际私法主要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 突规范的总和。该观点广泛流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及 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第二种主张认为,国际私法不仅包 括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还包括国际统一 实体规范。该派观点来自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一些学者。 第三种主张认为,国际私法不仅包括冲突规范、统一实 体规范,还包括国内法中专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 实体规范。其观点主要来自德国、捷克和保加利亚的某 些学者。
国际商事惯例是统一的国际商法的另一个重要渊源,但与国际商事条约不同的是,它不是由 国家或国际组织缔结的,而是在国际商事活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3. 各国国内商事法
尽管目前国际上有大量的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但这些条约和惯例并不能涵盖国际 商事交易所有领域中的一切问题。而且对于某一问题,即使现有条约或惯例中已有规定,该条约 或惯例也未必会被所有国家和地区一致参加或承认。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商法课件第一章
The Meaning of Commercial
According to UN Commercial Arbitration:(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The term ‘commercial’should be given s wide interpretation so as to cover matters arising from all relationships of a commercial nature, whether contractual or not.
你所理解的国际商法? Why Should You Study Law?
Why Should You Study Law?
The benefits from mastering the knonwledge and skills of law.
In the domain of business, just as the pricing practices of competitors must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formulating long- or short-term strategy, so must 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business be considered.
在商务活动中,制定长期或短期战略时,就像必须考虑竞争 者的定价情况一样,法律环境必须加以考虑。
Why Should You Study Law?
For example, in considering whether to entering a foreign market, a manager must determine whether contracts entered into in that nation can be enforced, whe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such as trade secrets, trademarks, and patents can be protected, and whether taxation and the threat of expropriation present intolerable risks.
国际商法 第一章 法律基础
各种法律的表现形式、制定机关及行为后果的效力等级
表现形式 制定机关
效力等级
备注
宪法 全国人大
最高
全国范围
法律
全国人大 及 其常 委会
低于宪法
全国范围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低于宪法、法律
报全国人
大常委会 备案 (全国范围)
各种法律的表现形式、制定机关及行为后果的效力等级
表现形式
制定机关
效力等级
备注
地方性 法规
(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
第一,主要标志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 成文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成文法的形式不同:大陆法系习惯用法典的形式 作出规定;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作出 规定。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 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 系的法官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法官可以在 一定条件下创造新的判例。 第四,诉讼程序的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以法官为中心, 具有纠问的特点,多由法官和审判员组成法庭来审判案 件;英美法系的诉讼以原告、被告等为中心,具有抗辩 式特点,存在陪审团。
属人主 义原则
属地主 义原则
保护主 领义陆原则
生领效水及 时其间底土
失时领效间空
对中国公民 以属地主义为主,作为领土延伸的本 与属人主义、保护国主住义外使领馆、对船外舶国、人 相结合的原则 飞机或其他航空器
对无国籍人
法的 溯及力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通过法律的强
(二)法的特征
1 法是通过调整人的行为继而最终调整社会
关系的规范。
2 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
国际商法:第一章
负责审理有关刑事方面 上诉 的案件 法院
国际商法
34
高级(高等)法院
1972年改组后,王座法庭
海事法庭
高级 枢密大
商事法庭
法院 臣法庭
公司法庭
高等 法院
王冠 法院
破产法庭 亲属法庭
上诉法院是高等法院的第二级
审判机关,如对上诉法院的判决不服,
上诉 在例外的情况下,可向上议院的上诉
法院 委员会上诉。
国际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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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
英国不设检察官制度其理由 是,检察官出席会破坏司法独立 的原则。
这是表面现象,设与不设检 察官制度,并不影响资产阶级法 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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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国法的渊源
英国法的基本渊源主要有:
1.判例法
判例法是英国法的主要渊源,
但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
院的判决才构成先例,才具有约束
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普通法系的概念 二、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围 三、英国的法律制度 四、美国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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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法系的概念
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是西方资 本主义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一种法律 传统,它的历史和影响也相当悠久和广泛。 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 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国的三种法律,即 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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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有的国家除普通法院外,还设有商事 法院、亲属法院和劳动法院,专门受理有 关商务关系、家庭关系和劳资关系的案件。
此外,有些国家如德国、法国、奥地利、
比利时、意大利、芬兰、卢森堡、瑞典等国, 还设有行政法院并构成独立的审级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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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Licensing Agreements
• International licensing agreements: contracts by which the hold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will grant certain rights in that property to a foreign firm to use for a period of time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in return for a licensing fee • How does this work as a business model? • Technology transfer: exchange of technology and know how between firm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through licensing
– Copyrights: legal rights to an artistic or written work – Trademarks: the legal right to use a name or symbol; that identifies a firm or its product – Patents: governmental grants to inventors assuring them of the legal right to produce, use and sell their invention for a period of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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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 exporting
• Direct: often use foreign sales agents • Indirect: use export trading compan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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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Licensing
• Defin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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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and Political Issues in Technology Transfer Agreements
• Regulated by some governments
– generally in Asia, Latin America, and the Middle East – terms restricted to benefit the developing country
7
Trade
• Boycott: a refusal to do business with certain firms on political or other grounds
8
Trade: trade in services
• Travel, banking, insurance and securities, professional services (law & architecture)
5
Trade: Government rols over trade
Tariffs: import duties or taxes imposed on goods entering the customs territory of a nation Why impose? revenue collection, protection of domestic industry, political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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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 Golf Case (cont.)
• Progolf terminated the agreement. Pro Golf learned that they had not properly registered their trademark in Japan. FFA sued for breach of contract and Pro Golf counterclaimed for royalties. • Holding: Pro Golf was permitted to terminate its Japanese sales agency with FFA because it was terminable at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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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a key issue for your business
• Inventory and secure you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you would a building • Difficult, Why? • What is pi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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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hising as a form of Licensing
• Holding: After much legal maneuvering on two continents, McDonald’s was able to terminate the franchise. Dayan was able to continue his restaurants under a different name. • What is the impact of this on the franchi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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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hising as a form of Licensing
• Raymond Dayan v. McDonald’s • Facts: Dayan had franchise to operate McDonald’s in Paris. There was a serious problem with QSC (quality, service and cleanliness standards). McDonald’s wanted to terminate the franchise but Dayan objecte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1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Chapter 1
2
Forms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 Trade • International licensing of technolog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marks, patents and copyrights) •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15
Pro Golf Case (cont.)
• However Pro Golf was not entitled to royalties because they had not perfected their rights to the trademark under Japanes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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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re Union Carbide Gas Plant Disaster
• UC India Limited incorporated under the laws of India. 51% owned by UCC , 22% owned by the Indian government, the rest owned by Indian citizens. 1984 gas leaked from the plant. Over 2000 individuals died. Indian government passed the Gas Leak Disaster Act giving the government the exclusive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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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 Government controls
• Non-tariff Barriers: all barriers to importing or exporting other than tariffs ex. product standards • Quota: restriction imposed by law on the numbers or quantities of goods or of a particular type of good • Embargo: a total or near total ban on trade with a particular country e.g. used against Iraq in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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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 Golf Case
• First Flight v. Pro Golf, • Facts: Pro Golf negotiated with Wynn to act as sales representative in Japan. Wynn incorporated FFA in Japan. Pro Golf entered into an agreement where FFA could use First Flight trademark. FFA tried to sublicense the 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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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re Union Carbide Gas Plant Disaster
• No, on the basis of Forum NonConveniens (inconvenient forum) the court found that UCC had limited participation in the project. Most of the witnesses and documents were in India. The Ct. of Appeals upheld the District Court. However, the UCC agreed to submit to the Indian court’s jurisd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