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条例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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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
在公司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综治委和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____实施;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____机构及人员第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独立的保卫部,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现场勘查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经费单独预算。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安排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第十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和公司实际,营业网点配备专职值班守卫人员;营业网点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配备由公司统一____实施;营业网点在公司保卫部门指导下制定相应制度办法,严格规范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机构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公司保卫部的职责:(一)____实施公司、公安部门和综治委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四)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和规定;(五)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应急防暴、防扒、防火演练等安全培训工作;(六)负责专职守卫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自卫武器的管理以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七)依法协助公安等机关处理公司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八)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医疗机构安全保卫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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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财产的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单位负责、群众参与;(三)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四)依法管理、科学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三)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四)督促检查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五)处理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医疗机构各部门应当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包括:(一)门卫制度:医疗机构应当设置门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和物品进行登记、检查,确保人员、物品安全;(二)巡逻制度: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巡逻队,负责对医疗机构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三)技防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安装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安全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一)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二)药品库、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库、财务室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夜间、节假日等时段: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夜间、节假日等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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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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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防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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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防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保卫防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 设立安全保卫防护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制定单位安全保卫防护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单位安全保卫防护工作。
(3)解决安全保卫防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办公室职责:(1)负责单位安全保卫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收集、整理、上报安全保卫防护工作相关信息。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防护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4)组织开展安全保卫防护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防护措施1. 加强门禁管理:(1)设置专门的门禁系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单位内部。
(2)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来访人员身份合法、明确来访目的。
(3)加强对出入单位车辆的管理,实行车辆准入制度。
2. 视频监控:(1)在单位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
(2)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3)建立视频监控资料管理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3. 安全巡查:(1)制定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
(2)配备专职或兼职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4. 应急预案:(1)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流程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5.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保卫工作制度规范
![保卫工作制度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5af1365c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25.png)
保卫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卫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单位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是单位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单位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单位应设立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单位的保卫工作。
第六条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保卫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保卫工作;(二)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三)组织保卫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组织、协调和监督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五)及时报告和处理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六)建立健全保卫工作档案,对保卫工作进行总结和统计;(七)其他应当由保卫部门负责的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物品检查、出人凭证等制度。
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单位应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的安全保护,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内部安全保卫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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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机关内部治安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三条成立内部安保卫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治安保卫措施第四条单位治安保卫的主要措施是:(一)向工作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二)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五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治安保卫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治安保卫责任制第六条建立由____负总责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分局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的职责:(一)____制定和实施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完成区政府、市局的治安保卫任务;(二)____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开展治安教育和治安检查,对本单位突出的治安问题或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治理;(三)定期听取保卫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本单位的奖惩事项。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其他处理:(一)忽视治安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严重的;(二)对指出的治安隐患不及时整改,致使国家、____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三)拒不执行治安保卫任务的。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一)保卫人员和值班、守护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挟嫌报复的;(二)故意阻挠、破坏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的;(三)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单位保卫工作制度
![单位保卫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5fd4862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14.png)
单位保卫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单位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单位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保卫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 单位负责,部门协同。
单位领导是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本部门的保卫工作。
3. 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相结合。
建立专门的保卫队伍,同时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维护单位的安全。
三、保卫组织机构1. 单位设立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单位的保卫工作。
2. 保卫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保卫工作的全面工作。
3. 各部门设保卫联络员一名,负责本部门的保卫工作。
四、保卫工作内容1. 治安保卫。
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防止盗窃、抢劫、诈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2. 消防安全。
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交通安全。
加强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 网络安全。
加强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5. 突发事件应对。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卫工作措施1. 加强门卫管理。
设立门卫,对进出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5. 实行安全责任制。
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实行安全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要承担责任。
六、保卫工作考核1. 单位定期对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对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按照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进行追责。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de3c5e78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06.png)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一、总则为了维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保障员工和资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二、治安巡逻和监控2.1 治安巡逻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固定的治安巡逻制度,安排专门的治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
2.2 监控设施1.企业事业单位应安装并维护良好的监控设施,覆盖重点区域和重要部门。
2.监控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存储的监控录像应保存至少30天。
2.3 报警器材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备可靠的报警器材,并建立配套的报警系统。
三、出入管理3.1 人员出入登记1.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单位的人员进行登记。
2.人员出入登记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或离开时间等基本信息。
3.2 证件核验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员工和访客的证件进行核验,确保身份真实。
四、安全设施4.1 门禁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应安装有效的门禁系统,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
4.2 紧急疏散通道1.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立紧急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2.紧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存放杂物。
五、保密管理5.1 保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2 信息安全1.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重要数据和信息的保密性。
2.禁止非授权人员获取、篡改和泄露公司内部数据和信息。
六、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6.1 员工培训企业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2 安全意识教育企业事业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违反条例处罚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员工,企业事业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
八、附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全面落实,确保内部治安工作的有效实施。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例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机关安全保卫处规章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处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5c5ff03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27.png)
机关安全保卫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安全工作,确保机关内部安全和工作秩序,保障机关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机关内部安全规定,人员管理规定,应急处置规定等。
第三条本规章由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起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并向全体机关人员公布实施。
第四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本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五条机关安全保卫处享有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的权力,以保障机关的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各机关单位必须配合机关安全保卫处的工作,严格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机关人员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机关内部安全规定第八条机关内部安全规定包括对机关场所和设备的保护,对机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对人员的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机关场所和设备的保护,包括门窗的锁紧,监控设备的设置,防火设施的检查等措施,以确保机关的安全。
第十条机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包括文件的归档管理,网络系统的防护,重要信息的加密等方式,以保障机关的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人员的管理,包括对机关人员的入职调查,权限分配,考勤管理等,以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机关内部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包括对机关人员的招聘,岗位设置,职务调整,晋升晋级等内容。
第十四条机关招聘人员必须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经过机关安全保卫处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十五条机关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机关职务调整必须经过机关安全保卫处的审批,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十七条机关晋升晋级采取竞聘、考核等方式进行,确保人员能力和素质得到充分发挥。
第十八条机关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机关人员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置规定第十九条机关应急处置规定包括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人员纠纷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方式。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772188c9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06.png)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职责(一)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为了加强我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利州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利州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医护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应把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议程,与医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人)是所管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应组织和领导本科室职工做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
第二条对职工进行共产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发动和依靠职工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落实帮教措施,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转化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三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安全规定,防止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发生。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严防坏人纵火,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2、安全用火、用电各科室用火、用电应按安全规定统一安装和整修,不准乱接乱安,工作中使用电器(火)炉必须专人管理,做到人走火灭断电,严禁私人使用电炉,禁止乱扔烟头。
3、资料室、图书室,档案室和各科库房,严禁室内吸烟、用火,室内不准堆放私人物品,严禁在库房周围和靠近易燃物品燃放烟花。
4、严禁占用通道,搭设油毡,席棚和堆放刨花、柴草等易燃物品,严禁在倒渣道内扔烟头、烧废纸和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小孩玩火。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6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6篇)](https://img.taocdn.com/s3/m/95ad386c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52.png)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一、机关全体成员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强化安全意识,共同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以主管局长为首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各科室设安全员一名,主管科室设在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以便落实上级精神,开展工作,并和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状。
三、各科室负责人对全科室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贵重设备、重要部位、____资料的所在房屋____防盗设备,保证国家财产和____的安全。
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四、门卫人员要高度负责,按规定时间开启大小门,对所有进院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盘问,指挥其将车辆停放到规定位置。
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不准商贩进入院内。
五、按上级要求坚持好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门卫要坚守岗位,对机关进行一次严重检查(包括门窗、照明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六、配备部分消防器材放于明显便利之处。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源,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七、____工作人员夜间和节假日来机关,要向门卫人员说明,尽量不带外人到机关逗留,以免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
____年____月____日机关安全保卫制度(2)是指建立在国家安全理念指导下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安全组织建设、安全责任与职责划分、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安全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
一、安全工作组织建设1. 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设立为保障机关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设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党委书记或政府首长担任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设立机关安全委员会和机关安全办公室等机构,明确各级机关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 安全工作人员配备与培训机关安全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是保障机关安全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
在每个机关中应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其他工作人员兼职从事安全工作。
机关安全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学习安全保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进修和知识更新。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6d3c406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24.png)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
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保卫管理规定(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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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保卫管理规定(十四篇)1、凡本院教职员工及家属的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制发的“车辆出入证”直接出入校门。
车辆出入证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一车一证,车辆出入证需置于驾驶室挡风玻璃内侧明显位置。
凡未按规定办理出入证或车证不符者,一律按外来车辆对待,并扣出入证。
2、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借教职工的.名义为校外人员办理,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将追究出入证所属人或代办人责任。
4、载有货物车辆出校门,需停车接受检查和登记,凭部门开据证明予以放行。
1、机动车辆在校园应慢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同时应主动避让行人。
2、在校园教学办公场所禁止鸣笛。
3、校园停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同时按照规定车头朝向一致。
1、对教职员工占道乱停乱放车辆,保卫处值班人员进行拍照取证,处罚20元/次,并在保卫处网站通报。
2、对教职工子女及亲属占道乱停乱放车辆,保卫处值班人员进行拍照取证,处罚20元/次。
上述两款罚款,由保卫处交计划财务处在教职工本人的津贴中扣出。
3、对占道乱停乱放校外人员车辆,处罚50元/次,交付处罚款后(并出具收据),予放行出校门。
对拒不执行该项规定,蓄意滋事者,将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永久禁止该车进入校园。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保卫处负责实施。
一、保卫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依法执勤,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作为保卫部的一名成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遵守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服从安排,有意见先保留执行后提出来解决。
二、负责门卫、要害部位守卫警戒和公司内的巡逻工作,保卫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维护公司内部秩序。
三、在部门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作案或潜逃的违法犯罪分子。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排除影响内部安全的事故隐患。
五、负责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发现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并及时向部门值班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报告,采取安全措施,抑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等待值班领导处理。
学校保安制度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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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区、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等校内场所。
第三条学校保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章保安人员第四条学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3.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4. 具备一定的法律、安全知识;5. 有责任心,能适应夜间值班。
第五条学校保安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2. 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校园安全;3. 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4. 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5. 负责校园内的巡逻、检查工作;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保安值班制度:1. 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不少于2人;2. 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3. 值班期间,保安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4. 值班人员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实记录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
第七条巡逻检查制度:1. 保安人员需定期对校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2. 巡逻检查时,保安人员需注意观察校园内的异常情况,如可疑人员、物品等;3. 巡逻检查需覆盖校园所有区域,确保无遗漏。
第八条紧急处置制度:1. 保安人员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2. 保安人员需根据紧急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3. 紧急处置过程中,保安人员需保持冷静、果断,确保处置措施的有效性。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学校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学校安保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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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来访人员以及校内各类活动。
第三条学校安保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安保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措施;(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教育和培训;(四)负责校内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五)处理校内各类突发事件;(六)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共同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门卫制度: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二)巡逻制度:设立校园巡逻队,定期进行校园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三)防火制度:加强校园消防设施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四)防盗制度:加强校园内财物管理,确保师生财产安全;(五)交通安全制度: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六)网络安全制度: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安全事件。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内各类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火灾应急预案;(三)治安灾害应急预案;(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五)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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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文)《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已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ec6828708e9951e79b892724.png)
(1996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1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第三章民用航空营运的安全保卫第四章安全检查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与民用航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五条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民用机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二)严格实行有关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措施;(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航空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第九条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中的民用部分,下同)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应当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关于民用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的规定。
第十条民用机场开放使用,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卫条件:(一)设有机场控制区并配备专职警卫人员;(二)设有符合标准的防护围栏和巡逻通道;(三)设有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四)设有安全检查机构并配备与机场运输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检查设备;(五)设有专职消防组织并按照机场消防等级配备人员和设备;(六)订有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援救设备。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4篇)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4篇)](https://img.taocdn.com/s3/m/51bb4da6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b8.png)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保障单位人员财产安全,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指单位组织、管理和保护单位人员财产安全的工作。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防控的原则。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单位人员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体系由本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各部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以及全体员工共同组成。
第五条本单位治安保卫部门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的治安工作、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治安宣传教育、协助本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责第七条本单位治安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为:1. 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2. 监督和指导各部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的工作,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3. 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和考核,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4. 组织安排治安、巡逻人员,加强对单位内部的巡查、巡视和防范工作;5.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保护单位人员财产安全;6. 接受单位员工的治安举报,并及时处置。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的主要职责为:1. 负责本部门的治安工作,保障本部门的治安秩序;2. 制定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3. 加强对本部门内部的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4. 组织开展治安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5. 完成上级治安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预防、巡查、巡逻、应急响应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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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确保国家、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2004年9月27日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2月13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保卫部门组织协调,一、二、三级责任人(见第四条)各负其责,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区分与考核第四条学校按行政序列划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校级为第一级,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各院、部、处、馆、室、所、场、中心、基地、管委会、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服务集团、信息化管理中心为第二级,其分管领导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二级责任人;各基层单位应明确(如学院各系、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各单位、后勤服务集团各中心)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三级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各级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按期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工作、消防工作、维稳工作、平安校园、平安单位责任书》,落实责任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及时发现、调解、处理本单位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并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做到“快、准、深、细”,防患于未然。
(五)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本单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第六条学校保卫部门担负着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任务,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针对学校具体情况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意见,报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在校长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破坏、治安灾害、爆炸、失密、泄密、冲击校园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四)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收集影响社会与高校稳定的信息。
(五)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监控,对破坏校园网安全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
对利用校园网传播反动、淫秽、攻击党和国家政府及领导人等有害信息的情况进行查处。
(六)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和外事活动的治安管理;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八)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检查,负责处理一般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重大火灾事故;监督检查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对特殊工种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学校各项新建、改建、维修等工程项目消防设备的安装、购置、监督和管理。
(九)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十)加强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管理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各类非学历班学生中的治安问题;疏导内部矛盾,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稳定。
(十一)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做好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十三)掌握临时工和暂住人口的情况,并加强安全管理。
(十四)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考核与年终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列入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安全保卫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八条对关系到学校建设和发展、国家安危和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和部位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主要指:存放重要文件、资料、档案、贵重仪器和设备的部位;广播站、通讯设备、配电房、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存放现金、票证、金银及其它贵重金属的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生物菌种的部位,试题库等。
第九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界定由各单位根据第八条之规定向学校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保卫部门审查,报学校批准后送公安机关备案,其管理办法是:(一)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由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且工作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一贯遵纪守法的人担任。
(二)各要害部门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建立完备的安全防范制度、操作规程。
普及物防设施,必须安装技防设施,安排人员值守,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
(四)贵重物品的生产、储存、购买、运输、使用等环节应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各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责任人应经常开展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隐患。
保卫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监督,指导其消除隐患。
第十条保卫部门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管理部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管理规定》。
并贯彻以下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对消防设施要经常检查,做到常备不懈。
(二)学校组建义务消防队,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一定数量的兼职消防员,定期参加保卫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习。
(三)消防设施设备要实行定人管理、定位存放,责任单位要与保管人签订责任书,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学校外事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外事安全保卫工作,保卫部门协助外事部门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外事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一)外事部门应向外籍人员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使其自觉守法;(二)发现可疑情况,发生纠纷、涉外案件,外事部门要及时向保卫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调解矛盾,保护现场,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三)凡聘用外籍教师、招收外籍学生,邀请外藉人员来校进行学术交流、举行外事活动,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保卫部门协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港、澳、台同胞比照外藉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四)外事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外事人员守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校卫队员,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设施,为保卫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严格校园交通管理。
各种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在校园内行使,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内乱摆摊设点。
确实需要为师生服务的宣传、公益活动,应经校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地点、限定的时间内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应安排:专人值班,严格出入、严格会客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师生员工在校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餐厅、浴室、学生宿舍等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
餐厅要防止投毒、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生宿舍要防火、防盗;公共浴室要防止盗窃、流氓滋扰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校园内各种大型的集会、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活动场所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
主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之前要向保卫部门报告、备案并提供活动安全保卫方案。
第十九条信息化管理中心是校园网络使用单位的监察、监督机关。
严格执行网络管理规定,净化网络阵地,防止反动、淫秽信息的传播。
第二十条其它楼、堂、馆、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
要建立安全防范制度,落实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制度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建立外来人员的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的使用单位应依照贵阳市政府的规定,到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暂住人口的管理手续。
第四章安全保卫工作奖惩第二十二条对认真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在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视下列情况由学校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切实贯彻本条例,领导重视,措施落实,教职工、学生中违法犯罪人员明显减少,内部治安秩序良好的,或帮教轻微违法人员有明显成效的;(二)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免受重大损失,或使学校名誉免受损害的;(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分子的;(四)全年无火灾、火警及在组织扑救火灾中有功的;(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根据情节,危害程度给予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忽视安全保卫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巨大的;(二)对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不按要求整改而造成损失的。
(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不落实,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四)包庇、聘用、留宿违法犯罪分子或给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资金的;(五)对发生的案件、事件隐瞒不报的,或报告不及时造成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或使学校名誉受到损害的;(六)有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定,扰乱学校正常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