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1.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单位,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心等。
2.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上级机关批准。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1.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还应负责调研、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及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第三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1.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必须根据中央和地方的工作需要,结合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2.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应确定内容、对象、方法、时限和考核等要素,确保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1.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应进行有效组织,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培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
第四章干部教育培训方式第六条集中培训1.集中培训是指将干部集中到特定的场所进行教育培训,包括短期培训、学历教育培训和培训班等形式。
2.集中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七条在职培训1.在职培训是指在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培训,包括定期组织的业务培训、轮岗培训、培训班等形式。
2.在职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第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1.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干部教育培训部门、综合办公室等。
2.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体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的一项法规,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和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根据法规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其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这一点使我深刻认识到,干部教育培训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它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对于培养造就优秀的干部队伍、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时,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法规的规定,党委(党组)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中央组织部是对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部门。
这一规定对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按照法规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再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法规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应涵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法规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多样,包括集中教育培训、分散教育培训、网络教育培训等。
这一点让我认识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要贴近实际、符合党的建设需要,形式要多样化、灵活变通,使干部受益更多、效果更好。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让我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与认识。
通过学习,我收获了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通过教育培训,可以提高
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他们积极履职尽责,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加
积极有效的作用。
其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相结合。
干部要具备正确的政
治理论观点和思维方式,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只有不断深化理论
学习,才能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思维深度。
再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因材施教。
干部的教育培训需根据具体岗
位和职责特点进行针对性培养,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干部需进行分类培训,帮助他
们提高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
只有做好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和有效评估,才能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
总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
重要性,并且明确了一些落实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我将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不断提高
自己的能力水平,为组织和团队做出更大的贡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

各单位应当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师 资、方式、考核等具体事项。
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
培训机构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应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鼓励 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其中。
师资队伍
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同时具备 良好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
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国家事业发展, 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显得尤为重要。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修订是在总结以往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的经验基础上进行的,重点在于完善干部教育培 训的体系和制度,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部门积 极贯彻落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内容和方法、 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取得了良好成效。
3
国际经济形势分析:分析全球经济形势和主要 经济体的政策动向及对国内经济的影响。
领导力发展
领导力理论
包括领导力基本概念、内涵和 作用等。
领导力实践
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 式,培养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
领导力。
领导力提升
引导干部自我认知,发现自身 领导力不足之处,并制定提升
计划。
现代管理知识
组织行为学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一般以业 余时间为主,适当占用工作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可以是在本地、本单位的会议室或指定的场所,也 可以是外地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
培训考核与评估
培训考核
干部参加培训后,应当进行考核,以评估培训效果。考核方式可以包括考试 、撰写学习心得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
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就新时代责任担当、服务能力、业务素养突出的公仆队伍,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举措,实施"四位一体"的干
部教育培训,构建以国家政策、党的策略、法律法规、国防力量、社
会安全与稳定、科学发展与社会进步、政治生态处置、生态文明、经
济发展、政务公开、民生福祉、社会教育等为门类、以深化党的理论
学习新常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打造全新捍卫力量、增强行政管理
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化政治、智力、作风教育培训、开展实践实习训
练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第三条国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性、规范化、制度化的干部
教育培训,巩固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治路线、方针政策、规定制度,弘
扬“三严三实”核心价值观,增强干部的党性觉悟和行政能力,提高
干部的执行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多层次、全周期、全覆盖、立体化等改革创新体系,增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监督、评
价激励机制。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培
训管理制度,组织有效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
主动性、权威性和专业性,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国家对重点领域和职能机关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性原则教
育培训,强化干部党性法规和规程知识培训,重视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养,强化行业文化和企业文化教育,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
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教育培训发挥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
第六条国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测评。
七篇关于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心得体会

新《条例》更加鲜明地强调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的重要性,在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培训内容、培训方式、 课程教材、学习考核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就从制度上切切实实保证了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始终是干 部教育培训的第一位的任务。因此,我们应把政治教育摆在“课程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引领党员干部以“滴水之功”读原著 、学原文、悟原理,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乘着党的创新理论这艘“思想巨轮”远航。要坚持把政治训 练贯穿干部成长周期,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开展递进式、精准化政治教育,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 治忠诚教育,在忠诚教育上持久发力、久久为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 治执行力。
七篇关于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的心得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心得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既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 基本遵循。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聚焦党性教育,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读原著、学原文、悟 原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间和累计学时进行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将干部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 用的重要依据,比如,对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度不得提任或晋升。同时 ,要抓好跟踪管理,促进培训结果增值转化,形成“需求调研-实施培训-跟踪反馈-巩固提升”的闭环管理,比如,培 训结束后开展“讲学述学”和“优学优干”等活动,发挥优秀学员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一人培训、大家受益”。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文)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共中央于2015年10月14日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对2006年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修订,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结合各自特点执行本条例。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服务大局,按需施教。
七篇关于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心得体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心得体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既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聚焦党性教育,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作为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的窗口部门,在工作中应当把握“五度”。
一是政治站位有高度。
督促指导下级党校在深入学习、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以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遵循,坚持党校姓党,坚持从严治校、质量立校。
二是调查研究有深度。
聚焦下级党校急难愁盼问题,反映真实情况,挖掘深层次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
三是规划评估有精度。
加强规划引领,动态掌握“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严格中期评估,定期通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每5年一次的市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和示范性县级党校评定工作。
四是服务基层有温度。
树立服务理念,突出工作重点,拓展业务指导领域,努力为基层党校办实事,为基层党校教学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五是经验借鉴有广度。
利用校报校刊做好省内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加强与中央党校和外省兄弟党校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心得体会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抓好“教”与“学”两个主体,推动实现良性互动,做到教与学的供需匹配、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培训工作质效。
一是推进教学改革,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随着组织需求及岗位调整变化,干部教育培训的供给侧也在不断变化。
要从提高干部培训供给质量出发改革创新培训机制,不断完善体系、优化内容、创新方式,引领培训需求,保证培训高质量、高水准开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内外部支持条件和保障措施,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的有序推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依照国家和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融会贯通,推动理论与实践、经验与方法、思想与行动有机结合。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依托内外部智力资源,组织实施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培训方式,建立干部培训库,推行全员轮训,全年度轮训。
第五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第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保障干部参训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物资、设施等保障体系,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对干部培训情况的考核评价,定期开展培训成效评估,采取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第八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和智能化管理。
第九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与国际、全国、全省、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互通有无,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严格实行本条例规定,对违反本
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可能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纲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2.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七大作出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这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3.改革创新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不竭动力,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提出的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是,干部教育培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性教育比较薄弱,培训机构体系的开放度和竞争性不够、优质培训资源不足与资源相对过剩并存,干部学习内生动力不足、学用脱节、学风不正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而且涉及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除制约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努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干部素质、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干部素质、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条例。
二、工作目标。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高素质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 突出政治引领。
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对干部政治理论和政治觉悟的教育培养。
3. 注重实效导向。
干部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突出实战化、实用化、实效性,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成效。
4. 突出全面发展。
干部教育培训要注重培养干部的全面素质,注重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工作内容。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开展党性教育、理论学习、党史国史教育等形式,增强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2. 深化业务能力培训。
结合干部的工作实际,开展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
3. 强化廉政建设教育。
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洁防线。
4. 推进作风建设培训。
通过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五、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干部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高度重视实现教育培训目标,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分类施教、分层次培训,促进干部全面提高。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该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动教育教研和科技教育,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先进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单位应加强干部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干部监督、考核、检查,促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章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第六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应该包括基础教育、初级教育、进修教育、高级教育以及其他类别的教育。
第七条干部基础教育应该是一种全面、系统的教育。
干部的基础教育应该包括政治、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教育内容。
第八条干部初级教育应该是一种基础性和强化性相结合的教育。
干部的初级教育应该围绕岗位工作需要,注重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第九条干部进修教育应该是一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而安排的教育。
干部的进修教育应该围绕岗位工作,注重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第十条干部高级教育应该是一种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教育。
干部的高级教育应该注重提高干部的分析、判断、决策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其他类别的干部教育应该是根据需要而适当安排。
第三章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该遵循统一领导、分层负责、分类施教、综合服务的原则。
应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实现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程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个人的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方案,组织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坚持自主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注重学以致用,促进自己不断提高。
2023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学习心得3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既要坚持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方法,又要通过改革创造新的办法, 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科学化水平。新形势下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突出针对性、科学性,要一改以往的“大水漫 灌”式教育,抓好差别化、精准化教育培训,在课程设置上既要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 大精神、党章党规等必修科目,也要聚焦干部的岗位需求、能力需求、组织用人需求等开设系列“选修课”,按照“干 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党务党建、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内容,科学设置、统筹安 排授课内容,做到培训课程“精准滴灌”、培训内容“精准投喂”。
点一份“实践服务餐”,在“知行合一”中推动“营养均衡”,让干部教育培训“味更足”。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 在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中,课堂学习只是起点,教育得好不好、培训得优不优,要看干部干事创业水平、服务群众 本领提升多少。要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有计划、有目标地把教育课堂放到车间工地、田间地头等基层一线, 让“田秀才”“土专家”在基层一线教学,帮助学员在想方设法解难题、提升“看家”本领。要与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相结 合,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以行促知、凝聚合力,把一线作为干部的“考场”,将基 层实践作为“考题”,以实干实绩、人民满意为“考分”,强化干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认真做好教育 培训的“后半篇文章”。
点一份“精品定制餐”,在“靶向施教”中丰富“营养价值”,让干部教育培训“味更鲜”o干部教育培训要按照“干什么学 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干部实际,研判确定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精准掌 握“菜品”需求,量体裁衣,差异化“配菜”,精心设置知识测试、模拟招商推介、主题演讲等“练兵”培训,将传统课堂 转化为“赛马场”,把传统“大水漫灌”式变成“精细滴灌”式,切实增强学习培训实效。同时,深化与干部学院、知名高 校等交流合作,综合运用案例讲授、互动研讨、情景再现、实地体验等不同教学方式,抓住兴趣点,增强互动性, 变“被动训I”为“主动学”,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九篇

通过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鞭策了我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要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让我 意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身处何地、位居何职,作为干部都要有永不言弃的韧劲、永不推诿的境界,以实际行 动践行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努力在新时代实现新担当、创造新作为。
篇九
在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中,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坚决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切实增强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坚持为民情怀。做到心中有民,对人民付出真感情,真情倾听群众 的愿望和呼声,为人民谋利益。要强化担当意识。要在其位谋其政,齐心协力,克难攻坚,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筑牢从政的底线。要在抓纪律、守规矩上加大力度,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守住纪律底线和廉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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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这次修订的《条例》,对新时代干部教 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式方法、培训保障、考核评估和纪律监督等作出进一 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干部教育要想取得实效,首先参培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把 接受教育培训当成履职尽责的基本配置、全程配置,从有意识学到下意识学,使自身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本领。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心得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九篇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九篇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 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今后工作中,要扎实做好干部教 育培训的基本保障,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力戒形式主义,勤俭 规范办学。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开展教育培训,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强化履职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干部 素质和能力。做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修订)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19•【文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思想建设正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2023年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3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政治统领,服务大局。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开展教育培训,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育德为先,注重能力。
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加强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分类分级,全面覆盖。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PPT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的培 训,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增强干部国家安全意识和推 进国家安全建设的本领。 第二十二条 业务知识培训应当根据干部岗位特点和工 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 加强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干部提高专业素养 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 科学人文素养教育应当按照提高干部综合 素质的要求,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和军事、 外交、民族、宗教、保密、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培训,帮助 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 16
服务大局,按需施教;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 员培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 治教,从严管理。 通知强调,《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 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 完善,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 布实施,对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 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 大力宣传、严格执行《条例》,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条例》自2015年10月14日起施行。2006 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 3 行)》同时废止。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 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 、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 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 4 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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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第八章考核与评估
第五十二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五十四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
脱产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网络培训和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与监督。
第五十五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当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
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第五十六条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及课程的评估。
第五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评估。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管理等。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
第五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评估由项目委托方组织实施。
项目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等。
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评价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作为确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评估由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课程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评估结果作为指导教学部门和教
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自2015年10月14日起施行。
2006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