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乐四重奏”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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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松
丰富的艺术表现完美的演奏形式
——“弦乐四重奏”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彭松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作者简介]:彭松(1972-),男,湖北武汉人,武汉音乐学院管弦系讲师,主要从事音乐演奏、教学及研究工作。
摘要:“室内乐”起源于欧洲,其产生原因是受欧洲十二世纪到十五世纪声乐合唱四声部创作的概念影响,而形成的由乐器来演奏合唱四个声部的音乐形式。“弦乐四重奏”以其多样化的演奏技巧,丰富的表现力,歌唱性的旋律和宽广的音域、音区、音色对比,成为“室内乐”中最重要的演奏形式,所以在不同时期都有大量的作曲家来创作弦乐四重奏作品,并吸引许多理论家来对弦乐四重奏作品进行研究,其研究涉及到和声、调性结构和作曲技法等方面。本文将对弦乐四重奏形式自形成以来200多年的时间里发展的情况进行论述,并在弦乐四重奏发展的不同时期中,针对有代表性的作曲家的创作风格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室内乐、弦乐四重奏、发展情况、创作风格
“室内乐”起源于欧洲,其产生原因是受欧洲十二世纪到十五世纪声乐合唱四声部创作的概念影响,而形成的由乐器来演奏合唱四个声部的音乐形式;在当时通常是为贵族等少数人演奏,供其欣赏的音乐。所以,这里的“室内”是指在西欧贵族的宫廷和客厅等。由于演奏地点在家庭和室内这样的自然环境,就区别于教堂音乐、剧院音乐和音乐厅等音乐。室内乐除各种各样重奏外,还包括少数乐器伴奏的独奏和重奏乐曲。室内乐既不象歌剧音乐那样宏伟气派,又不象交响乐那样富于戏剧性并充满矛盾冲突,它属于重奏音乐,每件乐器,每个声部之间都是各自独立、互相平等而又能有机地融合,在表达感情方面以细腻见长,是表达作曲家心灵深处的自我独白。
“弦乐四重奏”这一体裁是十八世纪在欧洲被开始运用和接受的,现已经历了两百多年。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里,许多卓越的作曲家和演奏家都为“弦乐四重奏”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使“弦乐四重奏”成为最具有表现力的音乐语言之一。美国小提琴演奏家、教育家梅纽因曾说过:“弦乐四重奏是音乐表演的最高形式,也是最纯的音乐演奏的形式,可以表达人类最深刻、最细腻的情感,它能表现出细微的感情变化。”正因为如此,对弦乐四重
奏的演奏者来说,在训练时如何协调音准、规整节奏、控制发音、统一音色、掌握音量并进一步达到呼吸和乐感等方面的默契,成为一个演奏整体,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尽管只有四个声部,但其中却蕴藏着最多样化的演奏技巧,最丰富的表现力,最擅长于旋律的歌唱性,同时又有宽广的音域、音区和音色对比;它的演奏比管弦乐队显得感情细腻、含蓄、更注意发挥每件乐器的技巧和表情“潜力”,音乐的戏剧性和抒情性甚至是色彩的变化,都可以通过弦乐四重奏演奏表达出来。正因为这样,才会在不同时期有大量的作曲家来创作弦乐四重奏作品,并吸引许多理论家来对弦乐四重奏作品进行研究,其研究涉及到和声、调性结构和作曲技法等方面,从而大大推动了弦乐四重奏形式的发展和提高。
一、弦乐四重奏体裁的确立及古典时期的发展
18世纪初(欧洲巴洛克晚期)A·斯卡拉蒂、塔尔蒂尼等人的一些音乐作品里,已出现了弦乐四重奏的雏形,但这一体裁形式(由第一、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构成的弦乐四重奏是古典时期最主要的室内乐形式)的确立,则始于海顿。最初弦乐四重奏大多是在维也纳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的贵族家庭聚会和沙龙中出现,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早期作品)等知名作曲家的弦乐四重奏作品多为这样场合所作,其中,海顿和莫扎特为感谢贵族们在经济上的支持,还经常亲自演奏自己的四重奏作品作为感谢。
海顿(奥,1732—1809),海顿漫长而富有创造性的一生中,共创作了84首(其中一部未完成)弦乐四重奏作品,他早期的op.1和op.2的十二首弦乐四重奏是按当时嬉游曲形式写的,有五个乐章,其中两个乐章是小步舞曲。自1765年起海顿在他创作的弦乐四重奏中采用四乐章的框架结构,将弦乐四重奏的创作风格、多声部结构、织体和调性关系等方面不断加以发展和创新。第一小提琴声部担任主奏地位仍是他弦乐四重奏作品风格的同时,大提琴声部开始摆脱通奏低音的伴奏地位,而开始成为担任低音旋律的演奏。在海顿的创作的中晚期,他的作品风格更加成熟、曲式更加自由、主调和复调之间更加趋于平衡、多声部对位也更加精巧,无处不显示出其强烈的表现欲望。这些作品是半个世纪音乐艺术发展的见证,为后来的莫扎特到巴托克时期弦乐四重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海顿深深了解弦乐四重奏中四件乐器的独特性格,因此确定了与交响乐形成鲜明对比的细腻而又清澈的室内乐风格。法国文学家斯汤达曾形象而生动地把海顿的弦乐四重奏作品比喻成四个人的对话:“第一小提琴像一个中年的健谈者,他总是找话题来维持着谈话。第二小提琴是第一小提琴的朋友,他竭力设法强调第一小提琴的机智,很少表白自己。大提琴是一位庄重的人,有学问而好讲道理,常用简单而中肯的论断支持第一小提琴的意见。至于中提琴,则是一位善良而又有些饶舌的妇人,他丝毫讲不出重要的意见,但却经常插嘴”。在海顿同时代的欧洲作曲家中,虽有不少人把
弦乐四重奏作为主要的创作体裁,像迈哈尔、波切里尼均写过上百首弦乐四重奏,创作趋于繁荣。海顿不但获得了“交响乐奏之父”尊称,作为第一位伟大的弦乐四重奏作曲家,也被后人为“弦乐四重奏之父”。
莫扎特(奥,1756—1791):在莫扎特浩如烟海的作品中,相对歌剧、交响曲和钢琴作品,他的弦乐四重奏作品在音乐史上常常被人们忽略。其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共创作了23首弦乐四重奏作品都非常优秀,特别是被称为“海顿四重奏”的一组作品,被后人认为是古典主义室内乐创作的代表之一。
莫扎特的弦乐四重奏作品的创作时间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
(1)前期(1770—1773),在这个时期,莫扎特共创作了13首弦乐四重奏
作品,这13首作品都是没有献辞的,是为了满足莫扎特在年轻时代探索弦乐四重奏这一最能表达内在情感的音乐形式所作。其中前7首(K80、 K155--160)是莫扎特在意大利的旅行期间创作的。在这7首作品中,第一首创作于意大利米兰到波隆那的难忘旅途中的一个小酒馆中,时年15岁的莫扎特,第一次欣赏了萨玛蒂尼的弦乐四重奏,被其清新而优美的旋律深深打动,促使他创作了其第一首弦乐四重奏作品,所以,这首作品具有浓郁的意大利风格。另6首作品是莫扎特1772—1773年第三次去意大利北部旅行时创作的(其中D大调弦乐四重奏创作于波而扎诺,其余5首创作于米兰)。尽管这6首作品仍具有意大利化的风格,但却比这一时期莫扎特其他的作品更能反映他的音乐个性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些作品,开始了莫扎特对室内乐创作道路上的探索。1773年,莫扎特第三次去维也纳旅行,这次旅行的主要目的是谋求一个维也纳宫廷乐师的职位,虽然没有成功,但这次在维也纳期间,莫扎特创作了一组6首弦乐四重奏作品---“维也纳四重奏”(在他的创作手稿上,莫扎特标题为“阿玛迪奥·沃夫冈·莫扎特的6首四重奏,1773年8月于维也纳,表明莫扎特把这6首作品看作一组)。这组作品,是作者接触了海顿的op.17和 op.20这两首弦乐四重奏作品后创作的,虽然有一些向海顿作品风格模仿的痕迹,但相对其前7首作品,莫扎特的这组弦乐四重奏作品的创作水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最出色之处在于他在对各声部的自如把握这一手法中已经发展出了技巧的优势,已经初步呈现出莫扎特个人风格的独特魅力。这个时期的旅行,使少年时代的莫扎特有机会了解和熟悉了当时西欧的音乐发展情况,深深影响了他的音乐创作,是其创作生涯中的里程碑,也对其以后的音乐创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2)后期(1782—1790),在完成“维也纳四重奏”九年后,莫扎特深入研究了巴赫作品中的“对位法”,并受益匪浅。又从海顿作品op.33(俄罗斯四重奏)中得到的启发,莫扎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