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党员党费按时足额缴纳,保障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党的事业发展。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2、党费收缴的主体责任2.1 党组织责任2.1.1 设立党费收缴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党费收缴计划和明确党费收缴任务,监督党费收缴工作的执行情况。
2.1.2 确保党费收缴的透明公开,定期向党员们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2.1.3 建立健全党费收缴记录和报表的管理制度,确保党费收缴情况的可追溯和核查。
2.2 党员责任2.2.1 守纪守法,按照规定缴纳党费,不得擅自拖欠或少缴党费。
2.2.2 主动配合党组织的党费收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收入和缴费情况。
2.2.3 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费使用会议,对党费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党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3.1 收缴方式3.1.1 党员个人自愿缴纳:党员自行缴纳党费,并提供党费缴纳凭证。
3.1.2 集中收缴:单位按照党费征收通知的要求,统一代收党员党费,并及时上报党费收缴情况。
3.2 收缴标准3.2.1 党费按照党的组织和活动经费支出的需求确定,根据党员收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缴费比例。
3.2.2 党员的党费缴纳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每月最晚应于月底前缴纳。
4、党费管理和使用4.1 党费管理4.1.1 设立党费管理专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党费资金安全。
4.1.2 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计制度,定期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2 党费使用4.2.1 党费主要用于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会议费用、党员培训、党员活动等方面。
4.2.2 党费使用应遵循经济效益、公开透明、精打细算的原则,确保党费合理、实效使用。
附件:附件一、党费收缴记录表附件二、党费使用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党费:党员按规定缴纳的党组织费用,用于保障党的组织和活动的正常运转。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引言概述: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是党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党员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旨在保障党组织的经费来源,促进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党员学习制度则旨在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党员不断成长和进步。
本文将从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1.1 党费的收缴对象和范围党费的收缴对象主要是党员,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党费的范围包括基本党费、特殊党费和其他捐款。
1.2 党费的收缴程序和方式党费的收缴程序一般包括党支部提出收缴通知、党员交纳党费、党支部核实和登记、党支部财务管理等环节。
党费的收缴方式可以采取现金交纳、银行转账、手机支付等多种方式,以方便党员缴纳。
1.3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党费的使用主要用于党支部的日常开支、党员活动经费、党员培训和党组织建设等方面。
党费的管理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确保党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二、党员学习制度2.1 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党员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历史和党章党规等方面。
学习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学习、自学、网络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
2.2 学习的组织和推动党员学习应该由党支部组织和推动,可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学习小组等方式进行。
同时,党员学习还可以通过建立学习平台、提供学习资源和指导等方式进行支持。
2.3 学习的评估和激励党员学习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通过考试、答辩、写作等方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估。
同时,对于学习成绩突出的党员可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学习。
三、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的重要性3.1 维护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党组织的经费来源,确保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工作开展,从而更好地为党员服务。
3.2 促进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党费收缴制度可以促使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
最新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最新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____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经,为确保我支部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他相关党内规章制度,特制定如下党费收缴制度:
一、支部党费收缴日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除特殊情况外,全体党员必须在党费收缴日交纳当月党费。
二、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三、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四、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一般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五、党费收纳后及时上交律协党委,并保管好上交党费收票。
六、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七、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八、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九、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施行。
_____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20__年9月22日。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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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费收缴
⒈根据党员每月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照上级关于交纳党费比例的规定,由机关党委制定下发统一的交纳标准,并根据工资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⒉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
从每月发工资之日起一周内,为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
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予交,补交、予交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个月。
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新党员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⒊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每季度向机关党总支上缴一次。
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二、党费管理
⒈明确专人负责。
机关党委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党费的收缴、结算工作,并负责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督促检查。
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人员接替并办理交接手续。
⒉实行党费帐目专列。
按规定使用专用帐本,实行党费总帐、收入、支出、现金、银行存款并列。
做到帐目清晰,登记准确,
下帐及时,管理规范。
⒊党总支换届时,党费收缴情况,要向党员大会作出专题报告,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制度(一)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作为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
要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提高对缴纳党费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缴纳党费自觉性。
(二)每月发放工资时,每个党员要主动按照规定比例向党小组长缴纳党费;党小组长把每个党员的工资数与缴纳党费数如实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生活证》上,收齐后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把各党小组的党费汇总后及时上缴局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的组织干事要做到:应交、实交人数与应交、实交金额相对照,核实后,开出党费收据;在调整工资后,局政治工作部应及时通知各支部按新的工资比例收缴党费。
(三)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年年终要向大会公布一年来收缴党费情况和党费收据,对缴纳党费好的党小组与党员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按照规定时间和比例缴纳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改正意见。
(四)局政治工作部要向党代会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按照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把上季度所收党费总额的XX%上交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党费专帐,实行新帐本。
(二)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党费,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业上: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及订阅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3、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4、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所需费用的开支。
(三)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一般项目开支要经局政治工作部主任批准,大的项目开支要经党委主管领导签字。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目的:明确党费收缴学习民主生活重大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
一党费收缴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凡有工资收入的共产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比例严格按中组部规定执行。
即党员月收入在元含元以下者,按%交纳;月收入在元以上至元含元者,按%交纳;月收入在元以上税后至元含元者,按%交纳。
党员按季度向党组织交纳。
党员自愿交纳党费者,支部应予鼓励。
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视为自行脱党。
二xx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吸收校内的非党同志参加。
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组织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
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总结和经验推广。
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内容;上级组织部门或政府学校的重要;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共知识和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的形式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
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四有关学习要求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技能。
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学习计划。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这种是党员关心党的影视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干部,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曾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所占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曾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上市公司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写进的抚恤金、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奖金工资性质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老同志相同的津贴,则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原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年初排序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工分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工分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优抚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文章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第一篇: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缴纳党费坚持自觉主动的原则,党支部不采用从工资中扣除和其它行政手段强迫党员缴纳党费。
二、党员缴纳党费按照党章规定和党组织的要求,按月缴纳,不能无故拖交。
预交和补交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员缴纳党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基数少交。
四、对党费的收缴由组织委员专门负责。
五、党支部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要认真登记,并在《党员手册》上签字盖章。
六、党支部要在每月20日前,将本支部党费上交党委组织部,并填报《党费报表》,保存好党费收据。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共*****************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20xx〕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条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
第三条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
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第四条严格专人收缴党费。
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党员手册》登记工作。
第五条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六条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七条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第九条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一)在职党员1.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2.税后月收入3000—500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3.税后月收入5000—10000元(含)的按1.5%的比例缴纳党费;4.税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
(二)离退休党员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000元及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00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可以经支委会同意委托其他党员代缴或预交、补交。
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将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缴纳数额根据党员每月固定收入为基数按比例交纳,月工资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元(含)的按1.5%,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的
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
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如果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在增加工资收入后,党员需要从领取新工资的当月起重新核准交纳党费的工资基数。
预备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持《中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XXX会给本人出具收据。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是指党员按照规定应当向党组织缴纳的费用,是保证党组织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的必要经费。
为了规范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维护党内经济纪律,党组织应当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党费收缴的对象、收缴标准、收缴程序、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对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党费收缴对象党费的收缴对象主要包括党员和预备党员。
党员是指那些经过严格培养考验,具有党员权益和义务的人员。
预备党员是指被列为党员候选人的人员。
党费的收缴对象应当依据党组织的党员名册和党员发展纪录等资料进行确认。
二、党费收缴标准党费的收缴标准应当符合党的相关规定。
根据党费收缴对象的不同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可以制定不同的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的收缴标准应当以月为单位,并有明确的金额。
三、党费收缴程序党费的收缴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整个收缴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发放党费通知:党组织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向党员发放党费收缴通知,通知中应当明确收缴时间、标准和方式。
2. 个人缴纳:党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党费至指定地点进行缴纳,可以选择现金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等方式缴纳。
3. 缴纳登记:接收党费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登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缴纳凭证: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应当及时领取缴纳凭证,作为缴纳证明和个人党费缴纳记录。
四、党费使用和管理党费使用和管理是党费收缴制度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党费使用合法、规范的关键。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使用范围:党费应当用于支持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如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党员培训、活动开支等方面。
不得将党费用于个人或者其他违规用途。
2. 使用审批:对于一些重大的党费支出,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财务管理: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党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情况能够进行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核算。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报告是指陈述自己的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从而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_〕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第二条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第三条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第四条严格专人收缴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登记工作.第五条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第六条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第七条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第九条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一)在职党员1.税后月收入3_0元(含)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2.税后月收入3_0—5_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3.税后月收入5_0—1__元(含)的按1.5%的比例缴纳党费;4.税后月收入1__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二)离退休党员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_0元及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_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三)流动党员1.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缴纳党费的标准执行;2.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缴纳党费;3.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单位党组织缴纳党费.第十条每个党员要提高对缴纳党费的认识,主动向支部组织委员缴纳党费.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热爱党.支持党的工作.党性强的表现.而且党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支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公司党委发文之日起执行.篇二: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收缴制度一. 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二. 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三. 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四. 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 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六.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七. 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八. 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 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二. 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三. 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四. 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五. 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六. 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一. 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二. 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三. 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四. 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五. 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六. 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二. 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1. 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2. 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3. 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4. 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5. 组织审定阶段.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6. 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四. 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篇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_0元(含3_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4.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_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7.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8.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管理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 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缴是一项基本的党务工作,对于维护党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党员参与党内活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则是保障党费收缴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旨在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流程、确保党费使用合理、为党员提供透明监督等。
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基本流程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基本流程:1. 收缴人员的设置及分工。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党费收缴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分工。
2. 缴费方式和时间。
党组织应当明确党费的缴纳方式和时间,并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党员及时缴纳党费。
3. 党费的统计及报送。
党组织应当定期统计已经收缴的党费,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4. 党费使用管理。
党组织应当制定严格的党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党费使用合理。
5. 党费的透明度和监督。
党组织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向党员公开党费的使用情况,同时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具体措施除了以上基本流程,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还应当包括以下具体措施:1. 党费缴纳提醒。
党组织应当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定期通讯等多种渠道提醒党员及时缴纳党费,并告知党费缴纳科目及缴纳方式。
2. 党费用途报告。
党组织应当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应当详细、透明、真实,以便党员监督。
3. 党费使用审计。
党组织应当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党费使用得当,防止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4. 党费接受监督。
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对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开电话、短信、微信等联系方式,并对接收到的监督意见及时处理并向党员公开处理结果。
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意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加强党组织内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费使用得当、透明;另一方面可以提供透明的信息、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党员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促进党组织的健康稳定发展。
总之,党费收缴是党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则是党内作风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保障。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一条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增强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促进党的组织建设,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结合建设系统流动党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流动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缴纳党费。
本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缴纳方式,包括亲自或委托他人代为缴纳,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收取后统一缴纳到建设局党委。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第三条党费缴纳标准为:根据《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下列比例交纳党费。
(1)每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收入的0.5%;(2)每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1%;(3)每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1.5%;(4)每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2%;(5)每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收入的3%。
没有经济收入或缴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证明材料),经建设局党委审查同意,可以少缴或免缴党费。
第四条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由流动党员党支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建设局党委向上转交中央组织部。
第五条基于党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的特点,对于按月缴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流动党支部申请一次缴纳半年或一年的党费。
第六条党员可以预缴、补缴党费,但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按《党章》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党费收缴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流动党支部负责。
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并在流动党员领取的《党员手册》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
第八条党费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在流动党支部设立党费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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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
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
二、书信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
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
三、登门家访制度。
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
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六、奖惩制度。
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一、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
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
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
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
四、建立政治关怀制度。
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
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
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
六、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
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
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
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
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
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
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
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
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盒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六、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格次。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
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完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纪党规、返回先锋模范作用等。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定,应遵循个人自定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坚持民主评议党员与年终进行总评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项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办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讲评;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并将考核情况报上级党委。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1、鸡鸡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4、引导群众实力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5、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1、入党积极分子。
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队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2、一般群众。
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3、困难群众。
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难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1、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以及工作意见;2、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3、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人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员奖惩制度一、个部门各单位要普遍建立“党员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责任制,通过竞争评比,争优创先,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上。
二、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评先评优活动,对发挥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条件成熟时,分行业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人和感染身边的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学先进、找差距、做先进、比贡献。
同事,把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通过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把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热情和活力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分。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贵方党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1、党务方面:设置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随时公开内容。
固定公开内容包括较为固定的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等;定期公开内容包括上一期的工作计划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2、村务方面: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惠农政策办理程序和发放情况;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及低保金的发放情况;就在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非配标准和发放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村民的成败经营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工资兑现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3、财务方面: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棘突所得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代资代劳情况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二、公开形式1、在村级活动阵地或村民聚居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
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间常规性事项一般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公开日,每季度一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普遍要求公开的内容随时予以公开,对涉及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
四、公开程序1、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党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2、3、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4、5、通过实单方式及时予以公布;6、公开后及时征求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7、8、填写公开报告单,并认真记录,建立备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