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车辆事故和故障防范与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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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车辆事故和故障防范与处置预案?

为提高急救中心预防和控制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与故障后,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车辆事故与故障防范

(一)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国家和地方部门制定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安全防范能力。

(二)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行车各项规程,严格遵守特种车交通规则,做好车辆检修保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行车管理水平。

(三)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监管,建立车辆服务质量监控小组,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责任制,切实做好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做到防患于未来。

车辆服务质量监控小组:汪明、王瑜成、陈腾飞。

二、车辆事故与故障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的领导与职责

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张大健、向斌、汪明、刘秀颖1、中心救护车辆在运行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与故障时,由

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交通事故与故障处理的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组长因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时,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2、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和故障等级宣

布启动应急预案。小组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救援,把事

故或故障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协调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需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相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和

处理结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报告: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后,当事人必须立即将所发

生的事故或故障的情况,报告指挥调度中心,同时报告科室领导,报告的情况应包括事故或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程度、类型、可能发生的后果等基本情况。

(2)领导小组在掌握事故或故障情况后,应立即启动应急

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救援,需要时向“122”报警及请求消防部门参与现场救援,同时向院部领

导报告。

2、现场应急处理

(1)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向调度

员报告,并检查电路、油路、刹车、方向、底盘、发动机、轮胎、轴承等重要部位,确定故障原因和等级。如果可以自行排除故障,应立即进行故障排除,待车辆恢复正常后继续执行任务。如果病人病情危急或车辆短时间无法排除故障的,应立即通知调度员增援,调度员接到增援通知后,应迅速调集其它车辆前住现场执行转送任务。同时向车管组报告,车管组应立即派人会同车辆维修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车辆维修。(2)车辆行驶中发生小的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向调度员

和车管主任报告情况,并在不影响急救工作的情况下,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通知调度员增援,同时向交警部门报案,等待处理。(3)车辆发生一般以上或重大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

保护电122好现场,向中心报告情况,同时向交警部门报案(拨打.

话)。有人员伤亡时,在本地应通知调度员增援,在外地拨

打120电话求援。

(4)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人员伤亡,应首先抢救伤员;如果发生车辆起火,要及时灭火自救,火势难以控制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车辆载有医药化学危险品的,应

及时向当地防暴部门和当地政府报案,以求协助疏散群众,排除隐患。

(5)车辆发生一般以上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如车上病人危

重或车祸受伤人员病情危急,在事故车辆不影响使用情况下,评估两方病人病情,积极与家属沟通,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

定性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为抢救病人生命,事故车辆可以载着病人离开事故现场,但同时必须向交警部门汇报备案(拨打122电话)。

(三)信息收集与报告

启动预案后,车管组应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信息的收集并

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现场处理情况。之后,随时将事故处理后续情况向组长报告。(四)事故善后处理

由事故处理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则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五)事故总结及处罚

1、车管组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要确定事故原因、性质,

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事故调查后要形成书面报告。

2、事故处理小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内部

(五)事故总结.

1、车管组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要确定事故原因、性质,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事故调查后要形成书面报告。

2、中心事故处理小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内部处理意见,报院部。

(六)车辆事故经济处罚(按超额累进比例法计算)

1、造成经济赔偿2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应承担所赔款:全责10%,主责8%,同责7%,次责6%。

2、造成经济赔偿5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应承担所赔款:全责8%,主责7%,同责6%,次责5%。

3、造成经济赔偿10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应承担所赔款:全责6%,主责5%,同责4%,次责3%。

4、经双方协商解决的,驾驶员按次责承担所赔款。

5、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由院部决定另行处罚。

6、发生保险赔偿范围以外的车辆事故如酒后开车、未经单位批准擅自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等,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7、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扣罚当事人外,科主任及分管领导负管理责任,由院部决定另行处罚。

8、急救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意外受伤而发生医疗赔偿的,对主要责任人和与此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参照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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