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事业管理
2024年公用事业管理站年度工作计划(3篇)
2024年公用事业管理站年度工作计划1、继续深入开展“美丽覃塘·生态乡村”整治,全面治理“五乱”彻底解决城区“脏、乱、差”等问题,为城区居民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2、加强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燃气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维护、监督、管理,负责____和督促各项设施的维护、维修,以及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3、负责公用事业各项业务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4、维护城区整洁、文明美观的形象;依法查处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安全、路灯等方面的违章违法行。
5、开展宣传教育,____执行国家及有关,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
6、成立监督检查组,巡查、督促好环卫、绿化等日常工作。
7、搞好城区各道路、街道等日常清扫、保洁、监督管理,绿养管护;路灯维护、监督等公用事业管理,调动好工人的积极性、工作效率,环卫工人继续实行分组、分片区进行清扫保洁;管理人员做指导,监督,并做好管理方案,安排好工人日常工作。
8、做好____区、____区垃圾中转站管理,维护。
9、为保证城区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的正常进行,环卫车辆等用具,需进行维修,更换购置,在清运工作上,需继续进行垃圾清运招投标承包。
10、根据城区的建设发展,服务范围的扩大,需增加部分清扫、保洁工人。
1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要求,继续做好环卫费收缴工作。
12、做好路灯、环卫、绿化、市政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13、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____区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好市燃气处等单位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燃气市场整顿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4、开展宣传教育,____执行上级有关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扩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燃气安全、路灯维护等法规知识,使群众懂得公用事业各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达到搞好城区市容和环境,维护城区整洁、文明、美化、亮化、净化、美观的形象。
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
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服务的行业。
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城市道路桥隧,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以及园林绿化等。
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用性等特点。
在计划经济时期,市政公用事业长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种投资渠道单一,管理相对粗放,效率相对低下的体制弊端日益显现,造成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缓慢,市政基础设施总量严重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获得一些比较好的经验。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要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建设部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市场化为主线,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机制的转换,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化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但市政公用事业的公用性特点要求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因此,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好政府“公共责任人”和“守夜人”的作用,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意义十分重大。
市政公用事业的基本特征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与垃圾处理等行业,尽管这些行业存在很大的差别,但也存在以下共同的基本特征:1、自然垄断性。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公众利益及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行政特别许可和授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市政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的范围有:(一)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二)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四)城市道路、桥涵、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五)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
第三条鼓励利用社会资金、境外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建设市政公用设施,从事特许经营。
第四条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所有权属于政府。
特许经营者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在特许经营期满或者终止后,无偿归政府所有。
第六条特许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是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跨地(州、市)的燃气管道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是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县(市、区)的燃气管道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的授权主体是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或者其授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第八条特许经营可采取下列形式:(一)在一定期限内,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按特许经营协议无偿移交政府;(二)在一定期限内,将已建好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满后按特许经营协议无偿归还政府;(三)在一定期限内,委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前款第(一)、(二)项的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前款第(三)项的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制度汇编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保障城市公用事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业务。
第三条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原则,加强政府监管,促进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用事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制定,建立健全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五条公用事业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公用事业的稳定运行。
第六条市民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用事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利益。
第七条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城市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供水管理第八条城市供水管理应当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优化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产能,确保城市供水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水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监测和水质检测,提高用水效率和节约用水意识。
第十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完善供水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供水价格,保障市民的用水权益。
第十一条市民应当遵守水资源管理规定,理性使用水资源,不得恶意挪用供水设施,保护水资源环境。
第三章供电管理第十二条城市供电管理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高电力供应能力,确保城市电力的稳定供应。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电网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提高电网负荷能力,保障电力供应的持续稳定。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当优化电力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电力价格管理机制,保障电力价格合理、透明、稳定。
第十五条市民应当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安装电气设备应当符合规定标准,保障用电安全。
第四章供气管理第十六条城市供气管理应当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提高燃气供应能力,确保城市燃气的安全供应。
第十七条燃气企业应当加强对燃气管网的维护和管理,提高燃气运输能力,确保燃气的安全供应。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6]1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城管)局: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具有显著的公用性和自然垄断性。
为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类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当提交经营许可申请及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活动。
新设立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外地外行业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投标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特许经营权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按生产、经营或服务规模大小,城市供水、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等级分为一、二级,具体分级标准另行制定。
城市公共事业管理
第七章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本章重点:第一节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概述一、城市公共事业管理的含义城市公共事业:所谓城市公共事业,就是城市中以满足全体公众的共同需要为基本目标,不以赢利为目的,关系到城市全体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特定的城市公共事务。
城市公共事业的基本范围,主要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活动及部门武汉通全称武汉城市一卡通。
武汉通的发行将逐步实现“一城一卡,一卡通用”,方便市民生活。
武汉城市一卡通将在公汽、轮渡、轻轨、电影、电视、超市、药店及机场公路等8个领域使用,其中乘车、看电影等方面均有打折优惠。
2010年内将扩展到供电、供水、出租车、泊车、图书馆等15个领域。
城市公共事业管理:1.满足城市居民在科教文体卫等方面需求2.提供的有形和无形产品属于公共物品3.主体是国有企业和单位,同时也有一部分非国企和单位4.资金投入以政府财政为主5.城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事业实施管制6.目标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7.涉及领域以科教文卫体、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为主,同时也涉及第一二三产业的部分领域传统城市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1.职能范围不明确,管理机构臃肿2.部门分割,“事”出多门3.政事不分,城市公共事业组织过于行政化4.忽视市场竞争机制的运用,体制僵化5.举办和管理主体单一,管理方式落后案例:在我国的公用企业面前,国际社会公认的几项消费者权利-安全权、知情权、建议权与索赔权等均较难实现。
因此未来的行政规制体制必须强调公众参与。
程序正义十分重要,在民营化过程中,所有程序都应该公开透明,让民众所有的意见都能得到合理表达,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竞争及民意。
以下三项制度尤其值得关注:1. 公开招标制度。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用事业民营化,无疑可以减少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订公用事业民营化公开招标投标制度。
2. 价格听证制度。
公用事业民营化后,价格问题十分重要。
公共事业管理的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
公共事业管理的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共事业管理则是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营和管理的关键。
本文将从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重要性、管理挑战以及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城市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而基础设施则包括道路、桥梁、交通、通信等。
这些都是城市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为居民提供了生活所需的基本条件。
例如,供水系统的良好运行保障了居民的日常用水需求;供电系统的稳定供应保障了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则方便了居民的出行。
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资金问题。
建设和维护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往往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境。
政府在资金分配上需要权衡各个领域的需求,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合理分配,满足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求。
其次是技术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创新。
例如,智能化的供水系统可以提高供水的效率和质量;交通管理系统可以提高交通的流畅性和安全性。
因此,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管理者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技术,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管理需要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首先,需要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筹措资金,例如引入社会资本、发行债券等。
同时,政府还需要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其次,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应用。
城市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的管理者需要关注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例如,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的供水系统,可以实时监测供水情况,提前预警问题,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汉中市南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工作职责
汉中市南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工作职责
汉中市南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保障公用事业领域的安全运行。
2. 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
3.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养管周家坪片区、中所片区、大河坎片区、梁山片区道路及广场、公园所有管辖的绿篱及行道树。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汉中市南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工作职责,可以访问汉中市政府官网或咨询当地政府工作人员。
市政学、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管理
第八章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管理第一节城市基础设施概述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含义及特性(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含义指为城市的物质生产和生活提供基本条件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设施总称,是城市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城市经济和社会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基本要素。
与城市基础设施相比,城市公用事业更多的侧重于满足市民的生活需要,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市民福利。
从性质及功能上看,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两者的关系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
(有的认为城市公用事业与城市基础设施没有本质区别,城市公用设施实际上是指城市基础设施中那些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进行行业运营管理的部分;有的认为广义的城市公用事业基本可等同于城市基础设施,狭义的城市公用事业主要指城市供水节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路灯及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等行业)我们认为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公用事业相比,其范围要更为宽广,城市公用事业是城市基础设施中与市民生活更为相关的那一部分。
在城市基础设施中,城市公用事业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一环。
《国市政建设投入不足地方热衷卖公用事业赚钱》(二)城市基础设施的特性1、服务的公共性和两重性为整个城市的发展和全体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的,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两重性是指城市基础设施既为生产服务,又为生活服务。
2、能力形成的同步性和建设的超前性在计划安排上,应该使城市基础设施与其他设施在形成能力的时间上达到同步,必须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特点出发,超前于城市其他项目进行建设。
3、运转的协调性和系统性与城市其他方面如城市人口、生活水平和住宅建设等保持一定比例;也因为基础设施涉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几十个行业,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系统。
同时,城市的各项基础设施都构成一个独立系统。
4、经营管理的多样性和垄断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是一个投资、建设和产出的过程,必须要有偿使用城市基础设施,维持和提高其服务水平。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制度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城市公共设施的运行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市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网、道路、照明、环卫等公共设施和服务。
第三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应当遵循便民、公平、环保、高效的原则,以市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
第四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应当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模式进行,加强监管,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由市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该机构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工作。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市政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审核、监管和运维工作。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第八条管理机构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的安全管理和危机应急处理,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规划建设第九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应当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和布局,统筹规划和建设市政管网、道路、照明、环卫等公共设施。
第十条对已有的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对老化和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或改造。
第十一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应鼓励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提高公用设施的智能化和环保化水平。
第十二条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市政设施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第四章维护运营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的运维机制,对管网、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政公用事业设施设备的监控和预警系统,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管理机构应当荟萃人才,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维工作的水平。
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的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第五章监管评估第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机制,对市政公用事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知识点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知识点1 、公共事业管理,是公共事业组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动员和运用有效资源,采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方式对提供准公共物品的活动进行管理、提高活动效率、并进而保证社会公众利益实现的过程。
2、公共事业组织,公共事业组织是依照一定的规则,以独立、公正为原则、并凭借其特有功能社会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
3、公共物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或服务、称之为公共物品或服务。
4、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虽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如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中心等。
卫生行业,如各类民办医院、康复中心等,文化体育行业,如各类艺术培训中心、运动俱乐部等,劳动类,如各类职业培训中心等、民政类、如各类民办敬老院、老人服务中心等。
还有建设类、科技类以及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等。
5、纯公共物品。
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的物品。
6、事业单位法人的特征所谓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1 ) 以公益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事业单位所取得的利益只能用于其目的事业,不能分配给岀资人。
(2)事业单位法人的独立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集资入股或者由集体出资等方式取得。
比如说民办大学、民法硏究所等。
(3)事业单位法人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活动。
(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
具备法人资格。
由自然人或者法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法人登记。
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7、公共物品的特征(1 )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即公共物品或服务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
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效用。
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
分别归属于某些厂商或个人享用。
(2) 消费的非竞争性。
公用事业管理的概念
公用事业管理的概念
公用事业管理是指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资源、设施和服务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公用事业包括能源、水务、交通、通信等领域,它们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公用事业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公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它涉及资源的合理配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服务的提供和监管等方面。
在公用事业管理中,需要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济效益、环境友好、社会公平等因素。
管理者需要制定政策和规划,组织资源和人力,进行项目管理和运营管理,同时还需要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公用事业管理的重点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
这需要管理者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注重创新和改进。
公用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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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用事业的基本内容 政府介入现代公用事业产品市场的必要性 现代公用事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国外经验
案例分析 现代公用事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出路
一、现代公用事业的基本内容 基本内涵
从产品涉及公众基本生活质量来看, 从产品涉及公众基本生活质量来看,现代 公用事业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类内容: 公用事业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类内容: 一是公共交通。 一是公共交通。 二是城市供水和排水、电力供应、 二是城市供水和排水、电力供应、煤气天 然气等。 然气等。 三是邮政、通信。 三是邮政、通信。
案例分析:南宁公交改革
在全世界公交服务机构普遍亏损的情况下, 南 宁市公交总公司在2001年政府取消财政补贴的情 况下创下了连续11 年盈利的奇迹。奇迹来源于南 宁市的一场公交大改革,这场改革改变了公交事 业发展的传统轨迹。
年开始, 南宁市公交总公司就不断地进行改革, 从1994 年开始, 南宁市公交总公司就不断地进行改革, 但到了2001年之后, 公司党委书记陆冬青说: 2001年之后 但到了2001年之后, 公司党委书记陆冬青说:“改不下去 作为一个老国有企业, 虽然持续地进行过不少改革, 了”。作为一个老国有企业, 虽然持续地进行过不少改革, 体制僵化、 但始终没法突破其体制僵化 效率低下的瓶颈。因此, 但始终没法突破其体制僵化、效率低下的瓶颈。因此, 企业 要进一步发展, 就必须打破旧的经营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发展, 就必须打破旧的经营管理体制。 国有主导、规模经营、多元投资、适度竞争” 以“国有主导、规模经营、多元投资、适度竞争”方针 为指导,南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8 为指导,南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8次主持召开公交 改革专题会议, 对公交改革的八个方案进行了研究、论证, 改革专题会议, 对公交改革的八个方案进行了研究、论证, 确定了组建国有独资的公交集团公司与引进外资成立合资公 确定了组建国有独资的公交集团公司与引进外资成立合资公 司相结合的改革方案 随后南宁市先后与香港九龙巴士、 的改革方案。 司相结合的改革方案。随后南宁市先后与香港九龙巴士、香 港白马集团公司等企业进行多次协商洽谈, 港白马集团公司等企业进行多次协商洽谈, 最终确定香港白 马集团作为参与南宁公交改革的合作伙伴。 马集团作为参与南宁公交改革的合作伙伴。集团化经营与合 资相结合, 这是南宁市公交改革的一个特色。 资相结合, 这是南宁市公交改革的一个特色。 改革后, 改革后,白马集团带来了大量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化 技术,实施低成本扩张战略, 在使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 技术,实施低成本扩张战略, 在使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 带动了南宁市公交总公司的发展。 带动了南宁市公交总公司的发展。而且南宁市的公交线路多 服务也提高了, 了,服务也提高了, 吸引了更多的老百姓选择公交车作为出 行工具,公交车市场变大了。重要的是, 行工具,公交车市场变大了。重要的是,南宁市公交总公司 的利润不但没有降低, 还有所增加。 的利润不但没有降低, 还有所增加。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6]1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城管)局: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具有显著的公用性和自然垄断性。
为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类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当提交经营许可申请及规定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活动.新设立的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外地外行业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投标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特许经营权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生产、经营或服务规模大小,城市供水、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等级分为一、二级,具体分级标准另行制定.一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的审核、颁发,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级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的审核、颁发,由设区城市的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在15日内将批准文件和有关资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制度范本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促进城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公用事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事业。
第三条市政府是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整体规划、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市财政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城市公用事业的经费,保障城市公用事业的正常运行和改善。
第五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市民对公用事业的监督,及时处理市民在公用事业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用事业人员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第七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公用事业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八条市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供水管理第九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确保供水管网畅通,水质达标。
第十条供水企业应当制定供水计划,合理分配供水资源,保障市民用水需求。
第十一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并及时发布水质检测结果。
第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供水企业应当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倡导市民节约用水。
第三章供电管理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电设施,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电力调度中心,合理分配电力资源,保障市民用电需求。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用电定额管理,倡导市民节约用电。
第四章供热管理第十八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九条供热企业应当加强对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供热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市民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一条供热企业应当加强供热耗能监测,提倡市民节约热能。
公用事业局执法管理制度
公用事业局执法管理制度公用事业局执法管理制度一、总则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本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用事业管理条例》设立的,履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燃气、排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综合管理职能。
为规范本局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执法依据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用事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易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如下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擅自改变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燃气、排水处理设施或增加连接设备的;2、未经核定或违反核定的规格、标准、数量、计算方法和计费公式收取费用的;3、未按照质量标准提供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燃气、排水处理等服务的;4、建设、改建、拆除、维修公用事业设施时,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的;5、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燃气、排水处理等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
三、执法范围和职责1、本局执法范围涉及本局所属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燃气、排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
2、本局执法职责包括:监督检查、立案侦查、行政处罚等。
3、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证件上载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相片、签发机关等。
4、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向其所在单位申请证实其执法资格。
5、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不当排挤、诱骗、变相勒索和违反法定程序。
四、执法程序1、执法人员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采取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逼迫、恐吓和打击报复。
2、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将检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列出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并要求整改;对于不符合要求或无整改意见的,应当按照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处理。
3、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伪造证据。
4、执法人员在采取行政处罚时,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对申辩的事实、理由进行认真核查。
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
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概述城市公用事业是指为城市居民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服务的行业。
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是指对这些基础设施和服务进行有效管理和运营,以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设备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能源管理、环境保护等。
一个高效的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体系可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城市形象。
设备设施建设与维护设备设施建设与维护是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的核心环节。
这涉及到对供水管道、发电设备、供气设备、供热设备、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在建设阶段,需要进行技术规划和设计,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运营阶段,需要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设施建设与维护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包括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维修管理等。
通过合理的计划和预防性维护,可以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提高供应能力和可靠性。
供应链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的供应链管理涉及到供应商选择、物流管理、库存管理等方面。
供应商的选择需要考虑到供货的稳定性、价格的合理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物流管理要确保供应链的顺畅运转,及时补充材料和设备。
库存管理需要根据需求和供应能力进行合理的库存规划,避免过高的库存成本和过低的供应能力。
供应链管理的关键是信息的流动和优化。
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可以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和效率,实现合理的供应链配置和资源的优化利用。
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城市公用事业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客户服务可以提高市民对公用事业的满意度,提升品牌形象。
客户服务包括对市民的问题和投诉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回馈,提供便捷的查询和缴费服务,增加用户参与感。
客户服务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服务热线、网上服务平台等。
通过培训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可以提高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城市公共事业管理
第七章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本章重点:第一节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概述一、城市公共事业管理的含义城市公共事业:所谓城市公共事业,就是城市中以满足全体公众的共同需要为基本目标,不以赢利为目的,关系到城市全体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特定的城市公共事务。
城市公共事业的基本范围,主要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活动及部门武汉通全称武汉城市一卡通。
武汉通的发行将逐步实现“一城一卡,一卡通用”,方便市民生活。
武汉城市一卡通将在公汽、轮渡、轻轨、电影、电视、超市、药店及机场公路等8个领域使用,其中乘车、看电影等方面均有打折优惠。
2010年内将扩展到供电、供水、出租车、泊车、图书馆等15个领域。
城市公共事业管理:1.满足城市居民在科教文体卫等方面需求2.提供的有形和无形产品属于公共物品3.主体是国有企业和单位,同时也有一部分非国企和单位4.资金投入以政府财政为主5.城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事业实施管制6.目标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7.涉及领域以科教文卫体、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为主,同时也涉及第一二三产业的部分领域传统城市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1.职能范围不明确,管理机构臃肿2.部门分割,“事”出多门3.政事不分,城市公共事业组织过于行政化4.忽视市场竞争机制的运用,体制僵化5.举办和管理主体单一,管理方式落后案例:在我国的公用企业面前,国际社会公认的几项消费者权利-安全权、知情权、建议权与索赔权等均较难实现。
因此未来的行政规制体制必须强调公众参与。
程序正义十分重要,在民营化过程中,所有程序都应该公开透明,让民众所有的意见都能得到合理表达,这样才能充分体现竞争及民意。
以下三项制度尤其值得关注:1. 公开招标制度。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用事业民营化,无疑可以减少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订公用事业民营化公开招标投标制度。
2. 价格听证制度。
公用事业民营化后,价格问题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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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风险管理问题【摘要】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一个不断探索和推进的过程,因而改革的过程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
由于公用事业对于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性,这些风险产生的后果可能比较重要。
因而,应对和防范这些风险也是推进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关键词】公用事业民营化风险监管
公用事业是指城市用作公共服务的事业。
它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与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和城市绿化等方面,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工程。
所谓公用事业民营化就是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
一、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面临的风险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风险是指在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对公用事业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产生干扰的不确定影响,或可能导致我国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受到损失或损害,导致项目失败的事件。
(一)法规、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政府在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已积极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法规与政策,为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改革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但是,政府在法规、政策层面的应有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主要体现为:法规、政策不到位,滞后现象严重;法规、政策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现行法规、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
(二)腐败风险
城市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相对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很小,整个行业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回报稳定等特点。
因此,公用事业领域存在着潜在的巨大的利润(租金)空间,是许多利益集团渴望进入的领域。
因此,无论是在民营过程中,还是在民营之后的运作中,都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风险。
(三)效率风险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的初始条件和基本动因是原有体制的低效率。
在
城市公用事业长期的政企合一体制之下,在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管理之下,必然产生公用事业产业的低效率。
民营化解决的就是怎么从增加投资、扩大供给、提高服务质量这些方面来解决问题,提高城市公用事业运营效率。
民营化后的城市公用事业如果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可能仍是低效率的。
(四)公平风险
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后,民营公用企业能否使城市人民享受到普遍、公平的产品和服务,社会的公共安全能否保障,这些都是不确定的。
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民营企业来说,普遍服务可能意味着经济上的损失。
如果它们的这种损失得不到相应的弥补,它们必然违反普遍服务的可承受性和非歧视性原则,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可能绝对或相对地受到损害。
二、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风险应对策略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当项目风险潜在威胁发生可能性很大、不利后果很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项目公司主动放弃或排除项目目标、行动方案、业务、活动或环境等,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
在对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风险进行鉴别后,如发现实施此项目将面临巨大风险,保险公司也认为该项目风险太大而拒绝承保,这时就应放弃或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以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更大损失。
(二)风险减轻。
风险减轻是指城市公用事业的项目公司采纳、实施某些作为,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轻后果的不利影响,从而使风险最小化。
在实施减轻策略时,最主要的做法就是设法将不可控制风险转变为可控制风险。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又叫合伙分担风险,它的目的不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不利后果的大小,而是借用相关合同或协议,在风险发生时一方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它方。
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风险转移方向有两个:一是通过合同方式转移给其它方;二是通过担保或购买保险的办法将风险转移给担保人,以及保险公司或保险机构。
(四)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就是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参与人以自己财务能力自行承担风险损失,它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
虽然自留风险可节省对抗风险的费用,但可能会使项目公司面临更大的风险。
因此,项目公司在以自
留作为风险应对策略时,应谨慎评估其得失。
三、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转变公用事业管理职能
随着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的推进,国内外的民营资本必将分阶段介入公用事业的经营领域,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自主性和多变性因素都将进一步增强,公共领域治理的多中心格局成为民营化所诉求的模式,但其中政府的核心作用不但不能削弱,反而应该在民营化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政府为公用事业的私人提供者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如产权的界定等激励制度和准入政策、价格政策、公用企业的投融资政策等;民营化之后,政府还要发挥其规范公用事业监管的职能,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
(二)完善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法律法规
要保证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就需要对公用事业民营化进行监管。
然而监管必须依法进行,这样才公正,才能兼顾各方利益。
而依法监管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我国缺乏健全和完善的与公用事业民营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为了消除民营过程中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为公用事业民营化提供制度依据,应该完善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法律法规。
应尽快建立相对比较统一的制度安排,借鉴成功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法规。
这些法规应由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学家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独立机构共同拟定,广泛听取各方利益集团意见,由全国人大批准并实施。
(三)渐进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
任何改革都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探索过程,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也不例外。
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一个在自然垄断产业逐渐增加民营企业的比重,扩大其经营范围,相应减少国有企业比重,缩小其经营范围的过程。
从发达国家到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公用事业民营进程来看,民营化都是逐渐推进的。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应该在渐进中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各种监管制度、各种保障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扫除民营化的各种障碍,减少民营化的各种风险,渐进式推进民营化改革。
(四)建立公用事业民营化风险预警系统
公用事业民营化风险预警系统是度量公用事业民营化项目运作过程中某种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的系统。
它是公用事业民营化参与方通过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进行风险控制,来预防、化解风险的发生,将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的有效手段。
公用事业民营化风险预警系统应贯穿于民营化整个过程,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的发生起到作用,同时也使民营化参与各方提前树立风险意识,推动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公用事业民营化的监管力度
城市公用事业不同于一般的竞争性领域,随着社会资本大量涌入公用事业领域,由于政府失去对公用事业项目的控制权,可能会出现行业内效率不高等市场失灵问题,收费提高、服务可靠性有所下降等普遍服务问题,因此,监管力度的加强成为抑制民营化中出现风险的重要措施。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后,政府要监督和控制服务的民营企业,但不能直接插手干预民营企业,关键是要提供激励、奖励和惩罚,给民营企业设定基本活动的规则。
虽然角色发生变化,但监管的力度却应该加强,这样才能防止民营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政府信用的增加,提高民营企业的运行效率,为居民提供普遍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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