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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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11-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年度检查 (3)第三章全面检验 (9)第四章耐压试验 (17)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第六章附则 (24)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1号修改单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1号修改单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
(第1号,对2004年8月第1版的修改)
序号
修改条款
原文内容
修后内容
1
第二条(第1页第6行)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四)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二)满足本条(一)项中1.、3.、4.、5.、7.、8.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
(三)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序号
修改条款
(七)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检验结果,按本规则的规定,评定罐车的安全状况及下次全面检验的周期,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格式应当符合本规则附录2的要求。
7
附件二,第二(二)3.项(第35页第4行)
3.医用氧舱的操舱、维护维修人员资格证书;
3.医用氧舱的维护维修人员资格证书;
8
附件二,第二(三)5.项(第35页第17行)
2
第十七条第(二)项(第8页第9行)
(二)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可以延长3年:
(1)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中所列的任何问题;
(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报警装置。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阐述制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检规》)的目的与依据。

本规则是检验在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确定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

有关部门或单位制订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范、标准,应不低于本规则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本条明确了《容检规》的适用范围。

《容检规》的适用范围主要在如下两个方面比原《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有所扩大。

一是在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中,《检规》仅包括液化气体汽车和铁路罐车,此次修订时,为了保障罐式集装箱这一新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规范其定期检验工作,将罐式集装箱与罐车一起纳入《容检规》的适用范围。

为了方便使用并尽量精简篇幅,将移动与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共性要求全部纳入《容检规》的正文,而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特殊规定作为附加要求纳入附件一,因此,《容检规》第二条规定:在用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除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这里说的罐车是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统称。

二是将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在用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也纳入《容检规》的适用范围,由于医用氧舱定期检验的特殊性,本次修订时(以附件的方式)专门为其起草了定期检验要求,因此,《容检规》第二条规定:在用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应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对于超高压容器,虽然我国的设计、建造标准尚待完备,但设计压力P≥100MPa 的超高压容器产品在我国已使用多年,如水晶釜、高压聚乙烯反应器等,它们多数是参照国外标准建造、部分是从国外直接引进的,在多年使用过程中爆炸及其他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保障超高压容器的运行安全,可参照《容检规》进行在用超高压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但对超高压容器的特殊性(材质劣化、厚壁探伤、内表面检查、耐压试验等)要慎重考虑。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对2004年8月1日第1版及其第2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按照第2号修改单,在“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下一行加“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2. 正文修改内容3. 附件修改内容将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及其内容插入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之后,另起一页。

附件四的内容如下: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一、总则(一)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的框架下,对在用长管拖车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本专项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下(-40~60℃)使用、公称工作压力(标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公称水容积(单只气瓶)为500~3000L、用于运输表4-1中规定气体的在用长管拖车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长管拖车包括气瓶、附件(包括端塞、阀门、管路、快装接头等)、安全附件、气瓶固定装置(框架或捆绑带)、车辆部分等部件。

本专项要求不适用于长管拖车车辆部分的检验。

(三)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周期如下:1. 年度检查,每年至少1次,选择在适当时机进行;2. 按照所充装介质不同,定期检验周期见表4-1;3. 定期检验用声发射检测替代外测法水压试验时,充装A类介质的长管拖车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充装B类介质的长管拖车定期检验周期为4年。

表4-1定期检验周期(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管拖车,应当提前进行定期检验:1. 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者对其安全使用有怀疑的。

2. 充装介质中,腐蚀成份含量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

3.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造成对安全使用有影响的。

4. 停用时间超过1年,启用前。

5. 年度检查发现问题,而且影响安全使用的。

(五)当年度检查、定期检验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其中定期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六)年度检查可由使用单位或者制造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备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修改内容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修改内容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4—
6. 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配合检验工作; 7. 如果需要进入容器内部检验,还需要符合本规则第三章的 有关要求。 (四)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 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应当落实到位,要求配备的应急抢险设备、 器材应当齐全、完好。 三、全面检验项目 (一)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可以在系统不停机 的状态下进行。检验项目包括宏观检查、氨液成分检查、壁厚测定、 安全附件检查和高压侧压力容器的外表面无损检测,必要时还应该 进行声发射检测、埋藏缺陷检测、材质检查、强度校核及低压侧压 力容器的外表面无损检测等检验项目。 (二)宏观检查的内容与要求如下: 1. 铭牌、标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保温层是否有破损、脱落、跑冷等现象,表面油漆是否完 好; 3. 首次全面检验时应该检查容器结构(例如筒体与封头连接、 开孔部位及补强、焊缝布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以后的检验仅 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4. 高压侧压力容器外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划痕、 鼓包等缺陷; 5. 用酚酞试纸检测工作状态下压力容器的焊缝、接管等各连
规程》)。
第十七条第

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
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 TSG ZF001
2.2 (一)8(第 8 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 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
页)
进行安全阀校验。
校验。
(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
(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
第二十五条 上拆下,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安 按照 TSG ZF001 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
(四)检验人员应该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壁厚测定,应当 保证足够的测厚点数。
(五)高压侧压力容器应该进行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对应力 集中部位、变形部位、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卡具焊迹、 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部位应该重点检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doc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doc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年度检查3 第三章全面检验11 第四章耐压试验20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24 第六章附则29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31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40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54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60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63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83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8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
(三)准备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使用介质中有害杂质记录;
(四)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五)检查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б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1)选型错误;
(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
(5)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
(6)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
(二)液位计
1.液位计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三条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 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 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 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 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 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 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 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3.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 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 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 发证机构)备案。 第六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 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 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 耐压试验: (一)用焊接方法更换受压元件的; (二)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 (三)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四)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应当于更换衬里前进行); (五)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六)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七)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
(四)爆破片装置 1、爆破片装置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2)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核实铭牌上的爆破 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3)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图1),检查爆破片和容 器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4)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 进口侧(图2),应当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 表有无压力显示,打开截止阀检查有无气体排出; (5)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 出口侧(图3),应当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 表有无压力显示,如果有压力显示应当打开截止阀,检查能 否顺利疏水、排气。 (6)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图4)时,检查爆破片与容 器间装设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
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格)
附录 2,《压力容器 16 耐压试验报告
10 全面检验报告目录》 17 气密性试验报告
(第 57 页)
18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16 气密性试验报告 17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另,附录 3:《耐压试验报告》(第 75 页)最后一栏修改为: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 (第 1 号,对 2004 年 8 月第 1 版的修改)
序号 1
2
修改条款 第二条(第 1 页第 6 行)
第十七条第(二)项 (第 8 页第 9 行)
原文内容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 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 验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 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 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 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 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 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 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序号 4 5
6 7
修改条款
第二十九条的[σ]t有 关内容(第 17 页第 18 行)
原文内容
[σ]t - 设 计 温 度 下 材 料 的 许 用应力,MPa。
(二十)罐车年度检验工作完 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实 附件一,第二(二十) 际检验情况,按《压力容器 项(第 31 页第 16 行) 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验的 有关规定做出检验结论,出 具检验报告。
修改后内容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 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 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 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 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 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 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 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 验要求》进行。

压力容器检验师考试题及答案(可编辑)

压力容器检验师考试题及答案(可编辑)

压力容器检验师考试题及答案身份证号: 考核号: 姓名: 密封线2012年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考核试卷(开卷)成绩:题型分值扣分阅卷人签章是非题20分选择题20分简答题20分综合题40分合计100分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一、是非题(正确的在括号内画“√”,错误的在括号内画“×”,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1、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规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

( )答案:√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42、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规程(WPS)应当由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

( ) 答案:×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2.1(4)3、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要求》规定,年度检验中,对于不设人孔的低温深冷型罐车,只需进行真空夹层检查。

( )答案:×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一二(二)24、按照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的规定,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应在系统停机的状态下进行。

( ) 答案:×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2号修改单附件三三(一)5、按照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当查明原因,判断其稳定状况,如果能查清鼓包的起因并且确定其不再扩展,而且不影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3级。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号修改单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工作的实施情况,需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现将该规则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

修改内容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 号修改单。

二○○七年五月九日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号修改单(对2004年12月3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的修改1.“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的修改内容对照如下表(第4、5、6 页)。

修改项目序号核准项目代码核准项目备注原文内容20RD7压力容器汽车罐车(低温、长管、罐式集装箱等)定期检验注明品种修改后内容20RD7压力容器汽车罐车(低温、罐式集装箱等)定期检验注明品种增加21RD8 压力容器长管拖车定期检验含集装管束原文内容28KJ1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监督检验修改后内容29KJ1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监督检验29JJ1发电锅炉的水质定期检验参数不限原文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内容介质定期检验30JJ22.5MPa锅炉的水质、有机热载体炉的介质30JD1发电锅炉的水质定期检验修改后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内容水处理定期检验注明品种31JD22.45MPa锅炉的水质、有机热载体炉的介质原文内容31PD1无缝气瓶定期检验注明品种气瓶36PJ1各类气瓶监督检验注明品种修改后32PD1气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修改项目序号核准项目代码核准项目备注内容37PJ1各类气瓶监督检验40QJ1监督检验桥、门式起重机41QD1定期检验42QJ2监督检验塔式起重机43QD2定期检验原文内容44QJ3起重监督检验流动式起重机45QD3机械定期检验48QJ5监督检验施工升降机49QD5定期检验52QJ7监督检验轻小型起重设备53QD7定期检验41QJ1监督检验注明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42QD1定期检验种、是否含防爆43QJ2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监督检验44QD2定期检验机、旋臂起重机注明品种修改后内容起重45QJ3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监督检验机械机46QD3定期检验注明品种49QJ5监督检验升降机50QD5定期检验注明品种53QJ7监督检验注明是否轻小型起重设备54QD7定期检验含防爆原文内容56NJ1场(厂)监督检验内机动场(厂)内机动车辆车辆57ND1定期检验修改后内容57NJ1场(厂)监督检验内机动场(厂)内机动车辆车辆58ND1定期检验注明是否含防爆2.在“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后加注(第6页):“注: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检验分别纳入相关核准项目的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修改单(第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修改单(第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修改单(第号)————————————————————————————————作者:————————————————————————————————日期:2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2号,对2004年8月第1版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序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1.2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注:具体页码按照实际进行排列2 正文修改内容序号修改条款原文内容(按照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修改后内容2.1 第二条(第1页)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3 / 10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2.2 第十六条首款(第4页)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附件三)。

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2 第十七条第(一)8(第8页)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TSG ZF001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2.3 第二十五条第(十一)2(1)(第15页)(1)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试。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修改单第1号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修改单第1号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1号,对2004年8月第1版的修改)序号修改条款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1第二条(第1页第6行)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2第十七条第(二)项(第8页第9行)(二)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可以延长3年:(1)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中所列的任何问题;(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报警装置。

7.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压报警装置;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三)满足本条(一)款中1、3、4、5、和(二)款要求的(二)满足本条(一)项中1.、3.、4.、5.、7.、3第十七条第(三)、(四)项(第8页第15行)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四)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8.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三)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doc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doc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2号,对2004年8月第1版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注:具体页码按照实际进行排列2 正文修改内容3 附件修改内容(1)将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及其内容插入第47页;(2)删除原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的全部内容。

(3)附件三的内容如下: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一、总则(一)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的框架下,对在用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本专项要求适用于以氨为制冷剂,单台贮氨器容积不大于5立方米且总容积不大于10立方米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贮氨器、低压循环贮氨器、氨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油分离器等。

(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按照本规则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面检验按照本专项要求执行,其中符合本规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的压力容器,应该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应当满足本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二、全面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一)检验人员应该审查以下资料:1.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主要受压元件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 制造单位资格、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等;3. 安装资料、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等;4. 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5. 使用登记证;6. 设备的运行记录;7. 氨液充装时间及氨液成分检查记录;8. 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历次全面检验报告;9. 安全附件校验记录;10. 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二)检验人员应该根据资料审查结果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制订检验方案,对于同一类型的压力容器,也可以制定通用检验方案。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11-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年度检查 (3)第三章全面检验 (9)第四章耐压试验 (17)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第六章附则 (24)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汽车罐车(低温、罐式集装箱等)
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21
RD8
长管拖车、集装管束
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22
RJ9
储气井式高压容器
监督检验
23
RD9
定期检验
续表
序号
核准项目代码
核准项目
备 注
24
DJ1
压力
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
监督检验
25
DD1
定期检验
26
DJ2
公用管道
督检验监
27
DD2
定期检验
工业管道
监督检验
29
DD3
定期检验
30
DJ4
管道元件
监督检验
31
KJ1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元件
监督检验
32
JD1
锅炉
介质
发电锅炉的介质
定期检验
33
JD2
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45MPa锅炉的介质(水质)、有机热载体炉的介质
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34
PD1
气瓶
无缝气瓶
定期检验
焊接气瓶
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36
PD3
附件E特种设备专业检验研究指导中心设立的基本要求……………………………(44)
附件F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45)
附件G特种设备检验责任确认证明……………………………………………………(5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号修改单(可编辑修改word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1号修改单(可编辑修改word版)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第1 号修改单的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工作的实施情况,需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现将该规则第 1 号修改单予以公布。

修改内容自 2007 年6 月1 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第 1 号修改单。

二○○七年五月九日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第1 号修改单(对 2004 年 12 月 3 日第 1 版的修改)一、对附件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的修改1.“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的修改内容对照如下表(第4、5、6 页)。

2.在“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后加注(第 6 页):“注: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检验分别纳入相关核准项目的监督检验。

”3.自“一、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原条文序号 21 开始,凡未修改的条文,其序号均改为后一位数。

二、对附件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的修改1.对附表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条件表》的修改内容对照如下表(第 11-17 页)。

续表续表2.在附表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条件表》核准项目代码RD7 后增加以下内容(第 13 页):3.在附表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条件表》后(第 20 页)增加注(5):“(5)申请长管拖车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检验责任范围内的长管拖车数量至少应当达到 500 辆,并且委托具有长管拖车制造资格的单位负责长管拖车气瓶及附件的拆、装和维修工作。

”4.对附件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中的“三、气瓶检验机构”的修改内容对照如下表(第 21 页第 5 行):5.对附件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中的“四、无损检测机构”的修改内容对照如下表(第 21 页第 21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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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
(第1号,对2004年8月第1版的修改)


修改条款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
1 第二条(第
1页第6
行)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
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和
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
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
(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
检查和定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
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
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
检验要求》进行。

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
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
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
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
定期检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
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
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
验要求》进行。

2 第十七条
第(二)项
(第8页第
9行)
(二)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
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
度,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
可以延长3年:
(1)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所用
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
中所列的任何问题;
(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
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
安全阀校验;
(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
制与调节装置或者报警装置。

7.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
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
保养制度,并且有可靠的压
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
压报警装置;
8.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
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
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3 第十七条
第(三)、
(四)项
(第8页第
15行)
(三)满足本条(一)款中1、3、4、
5、和(二)款要求的弹簧直接载
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
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
延长至5年:
(四)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
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
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二)满足本条(一)项中
1.、3.、4.、5.、7.、8.
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
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
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
以延长至5年:
(三)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
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
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
机构。

序号修改条款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
4 第二十九条
的[σ]
t
有关
内容(第17
页第18行)
[σ]
t
-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
用应力,MPa。

[σ]
t
-最高工作温度下材
料的许用应力,MPa。

5 附件一,第二
(二十)项
(第31页第
16行)
(二十)罐车年度检验工作完
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实际
检验情况,按《压力容器定期
检验规则》年度检验的有关规
定做出检验结论,出具检验报
告。

(二十)罐车年度检验工作
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
据实际检验情况,按《压
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
度检验的有关规定做出检
验结论,出具检验报告,
报告格式参照本规则附录
1。

6 附件一,第三
(七)项(第
32页倒数第
3行)
(七)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
验人员应该根据检验结果,按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
期检验规则》的规定评定罐车
的安全状况及下次全面检验
的周期,出具检验报告。

(七)全面检验工作完成
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检
验结果,按本规则的规定,
评定罐车的安全状况及下
次全面检验的周期,出具
检验报告,报告格式应当
符合本规则附录2的要求。

7 附件二,第二
(二)3.项(第
35页第4行)
3.医用氧舱的操舱、维护维修
人员资格证书;
3.医用氧舱的维护维修人
员资格证书;
8 附件二,第二
(三)5.项(第
35页第17
行)
5.操舱、维护维修人员是否持
证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性;
5.维护维修人员是否持证
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性;
9 附表2-1,
《医用氧舱
年度检验结
论报告》表格
(第41页第
5格)
4 操舱、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情况
4 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

10 附录2,《压
力容器全面
检验报告目
录》(第57
页)
16 耐压试验报告
17 气密性试验报告
18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16 气密性试验报告
17 附加检查、检测报告
另,附录3:《耐压试验报告》(第75页)最后一栏修改为:
检验:日期:审批:日期: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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