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最低价中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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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招投标工程中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招投标工程中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招投标工程中的最低价中标法【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招投标中最低价中标法的历史、优缺点、应用及建议。

重点分析了几种常见的不规范最低价中标带来的隐患,为最低价投标双方提供借鉴。

关键词:招投标最低价中标法对策及建议前言:招标投标制度起源于英国,美国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历史最长、最有实践经验。

在日本,一般规模以上的政府公共工程采用一般竞争招标。

一般竞争招标是通过公布竞争招标的工程概要,希望投标者全部参加竞争投标,原则上以最低价格的投标者作为中标者的合同方式。

为防止倾销,日本还设置了低投标调查制度和最低限制价格制度。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采用原港英政府遗留下来的最低价中标法。

虽然没有立法规定政府工程必须采取最低价中标法,但实际运作中一般都是最低价中标。

以下就我国在招投标中最低价投标法应用的情况加以简要说明。

2001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国内招标投标中,习惯将接近但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价格称为合理低价。

投标人希望以合理低价报价,增大中标概率。

招标人希望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选择一个最低投标价中标。

最低投标价,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最受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

下面就此方法的优缺点做进一步阐述。

一、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1.促进施工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施工工艺。

通过长期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定额。

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2是强化市场竞争,优化市场结构,真正实现建筑市场的优胜劣汰。

3.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

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降价;另一原因来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定额的价值有所脱节;4.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5.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二、最低价中标法的缺点1、最低价中标容易演变为低于成本的竞标,具有导引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的倾向。

浅议最低价中标

浅议最低价中标
价 中标 ”演 变为 “ 最低 价 抢 标 ” 。而简单 的 “ 最低 价 中标 ” 式又 恰恰 迎 合 了这 种态 势 。 分 实力较 差 、 方 部
度地满足招标 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 够满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 并且经评审的投标
价格 最低 ;但 是 投标 价 格 低 于成 本 的除外 。从法 律 层面 上允 许招 标 人可 以选择 最 低报 价 者 中标 。 就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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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价 中标
张 颖
( 河南 华慧 有 色工程 设计 有 限公 司 河 南郑 州 404 ) 50 1

要:招标过 程 中合 理最低价 变成 绝对最低 价 , 使得 最低价 中标演 变为最低 价抢 标 , 中标后 施工设计联 手 , 而 高
在评 审 投标价 格 时 ,不能就 价 格论 价格 ,而应 当密切结 合施 工组 织 和技 术 方案 , 证 投标 价格 有 保 相应 切实 可行 的施 工 组织 和 技术 方案 作保 证 , 制止 和 纠正投标 人不 合理地 降低 不可竞 争 费用 进行 报价
的行 为 。 23 加 强评审 程序和 评 审专 家的 监管 .
出不穷 , 波及多个领域 , 引发多重问题 , 大量增加
社会 的不 安定 因素 , 经济 社会 的健 康 和谐 发展极 对 为不利 。 14 施工设 计联 手 ,高价 索赔 ,背 离招标 初衷 。 . 在最 低价 中标 过 程 中 “ 鱼工 程 ” 应运 而生 。 钓 会 所谓 “ 钓鱼 ” 是建 筑施 工 单位 先设 法 以低 价 中标 , 就
价 索赔 。 使得 工程投 资不断增加 。因此需对授标 价格 、 审程序 和评 审专 家加强监 管 , 评 形成 一个合理报 价 、 有序 竞

谈谈工程招标如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谈谈工程招标如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谈谈工程招标如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摘要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招投标的本质就是“竞争”,竞争必然使得价格降低,这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

工程招投标实行最低价中标,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中早已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工程招标市场经济投标制度改革最低价中标法是国际通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方法,过去我国政府一直限制这种方法的使用。

2000年我国政府颁布并开始实施的《招标投标法》首次允许招标人可以选择最低报价者中标,从而为该方法在我国的应用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

从理论上看,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低价中标法的运用往往走样变形,背离初衷。

有的投标人通过恶意压价报价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中标后或是频频更改设计、造成决算价超出中标价,或是偷工减料、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由此使得很大一部分人对它抱着怀疑态度,认为最低价中标法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

一、最低价中标法符合市场经济法则,是招投标制度改革的必然招投标的本质就是“竞争”,竞争必然使得价格降低,这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

工程招投标实行最低价中标,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中早已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它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其突出优点是能最大限度地节省投资,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二、最低价中标法运用中必须把握的关键环节从招标人的角度来说,要成功运用好最低价中标法,必须把握好下面四个关键环节,即把好四个“关”:首先,要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把好“前期关”。

勘察设计,是工程的前提,也是招标的前提。

勘察设计的深度、精度如何,对工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招标前期工作的质量要求很高,作为第一关的工程勘察、设计,必须提高深度和精度,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写也必须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就要求越精确、细致、周密。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浅论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能进一部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这就促使企业要不断的改制、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以在同行业中永远保持领先地位。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正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开创了工程预算工作的新格局,提高了我国建筑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节约建设成本,并逐步融入国际建筑市场大环境。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能进一部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产生。

这就促使企业要不断的改制、不断的进取,在施工中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这一报价计价模式必将彻底改变以前那种以定额为依据的繁琐计价模式,新的计价模式将在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正确引导企业报价、市场竞争形成造价等方面更清晰,它将极大地刺激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来提高竞争力,同时相关配套法规的相继出台将使建筑承包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过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是指包括在招标文件中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招标人或委托咨询部门计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表及其汇总表。

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按本企业的施工水平、技术及机械装备力量、管理水平、以及合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并考虑工程施工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浅谈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法内容摘要:我国《招投标法》施行以来,应用中与其他方法相比有明显优点,但也有局限,走样变形,背离初衷,问题颇多。

很大一部分人对这种评标法抱怀疑态度,认为该法在目前根本行不通。

如何合理运用,克服弊端,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逐步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完整的制约体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运用现状完善机制与推广一、如何理解最低价中标法(一)涵义最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

理论上看是个完美的评标方法,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且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使评标工作更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二)优点与局限最低价中标法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日本等大多数西方国家,在节省投资、公开公平、操作简便以及促进施工企业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等方面,显现了突出的优势,引起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并被逐渐运用评标实践中。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领域普遍存在最低价中标,该法与其他招标法相比有如下优点:一是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二是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排除了人为干扰;三是操作简便,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单的招标过程节约了交易成本;四是加大对施工企业管理的促进,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它的局限性:一是对投标者资料审查严格,确保都有能力完成工程;二是前期工作质量要求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三是投标人要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最好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四是要求招标保证措施齐全,最主要的是要有工程担保措施;五是对招投标过程要求很高,各方对标的的理解必须一致。

(三)适用首先,不能简单地理解或等同于中标价最低。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一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经评审”之后的投标价格最低者;三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

浅析最低价中标法近年来,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标采购领域越来越常见。

这种招标方式的核心在于,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者。

然而,这种采购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对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浅析。

首先,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显而易见。

作为一种简单明了的招标方式,它能够迅速确定中标者,省去了其他标准评估的繁琐程序。

同时,最低价中标法也能够保证企业采购的成本最低,降低企业负担,提高效益。

此外,最低价中标法还能够促进市场竞争,使得各企业在价格上做到更优。

然而,最低价中标法也存在诸多缺点。

首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往往会导致劣质产品的流入市场。

这是因为一些企业采取降低品质和成本的方式来争取低价招标的机会。

这往往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企业形象,影响了市场竞争力。

其次,在最低价中标法下,企业在竞标中的争夺主要是价格,从而固化了企业在价格战中的地位,而不是实际生产能力和能力的竞争。

这对整个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

此外,在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黑箱操作的情况。

一些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可能采用不正当手段来赢得中标,而不是依据实际生产能力和成本来争取机会。

针对以上缺点,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标规则的制定和监督。

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则来,要求各企业必须在合法规定的标准之内,才有机会竞标。

此外,企业也应该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自己的品牌,而不是只关注价格层面的竞争,以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最后,消费者也应该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多加留意,关注产品质量、性能等方面,不要仅因为价格低而盲目购买,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最低价中标法既有优点,也有其缺点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使用中应该遵循规章制度,在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尽全力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以保证市场品质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劣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劣

“最低价中标”的适用范围及应对方法前段时间,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据说,当时该部分电缆属于乙供材范围,施工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择了电缆供给商陕西奥凯电缆,结果出现了偷工减料的情况。

诸如此类这几年,社会上更是不断爆出一些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案例,使社会上对“最低价中标”这种方法议论颇多,甚至有声音要取消这种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法是否罪不可赦?本文想从“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以及改良方法等方面予以阐述。

一、“最低价中标”的有关规定目前,社会上称为“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主要是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中的“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价风格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风格整。

在实际操作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只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定性的符合性评审,只要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为合格,然后按照最终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对于商务部分中周期、付款条件及售后等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折算成报价要么无法准确计算,要么计算过程非常复杂,现实中一般会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不予考虑,请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并在报价中表达。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给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同时,还规定“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简称最低价中标法,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方式。

根据这种方式,投标人所报价格低于评审委员会所设定的最低价,且其他评审标准符合要求,就能中标。

接下来,本文将从最低价中标法的原理、优劣势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最低价中标法的原理最低价中标法的核心原理是以价格为主要标准来选取承建方,即投标人所报价格低于评审委员会设定的最低价,就能中标。

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还需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设定相关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选拔出符合要求的承建方。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劣势最低价中标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优劣势。

首先,最低价中标法的优势在于可以确保工程成本的控制。

通过控制工程承建方的价格,能够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效益。

其次,最低价中标法适用范围广泛。

不论是对于政府工程还是企业工程,都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招标和评审,因此具有很高的适用性和普适性。

但是,最低价中标法也存在一定的劣势。

首先,过分追求价格低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其次,最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得大量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合同,危及其生存和发展。

应对最低价中标法的措施为应对最低价中标法的局限性和劣势,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双重保障。

首先,要从工程质量和安全角度出发,设置合适的评审标准。

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更要从技术、质量、环保等方面综合评价投标人的能力。

其次,应该通过创新招标投标模式,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和引导,营造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平台。

比如可以引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从而提高投标人的竞争力和中标机会。

综上所述,最低价中标法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应用的招标投标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劣势。

针对其劣势,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公正性,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

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

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
优点:
1. 采购招标是最适合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共同资金的采购方式,能够更好地反映政府采购的目的,满足采购需求。

2.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
3. 竞争突出表明,招标可以节省资金,据统计,平均节省10%左右。

4. 评标科学、细致;每个投标人可以被告知失败的原因。

缺点:
1. 推进(标底)准备工作要求很高,特别是需要标记的关键和技术及商业指标需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以作出判断。

而未对招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则为不合格,且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评标时,对评标人员的要求更高;为了取得结果,需要对它们进行认真的评估和计算。

比较耗时。

3. 在大多数情况下,避免了出价最高者中标的问题。

然而,很难准确界定技术指标与价格转换之间的关系,因为有些国际招标有政府资助但具有竞争性的要求。

例如,目前的国际招标方法在技术方面有积极的偏向(技术性、加价性因素较高,有时不能反映实际水平差距;即使有合理的资金,也很难引进稍微高一点的设备)。

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与启示

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与启示

浅谈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践与启示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当前,国家法律和军队法规都推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低于成本的除外),目前国际上也通行此方法。

从理论上看,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单位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

同时,促进投标单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恶性竞争除优剩劣、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偷工减料低质低效、更改设计变更频繁、决算超标背离预期等违反初衷的现象。

一、合理低价招标的优势(一)有利于主动控制造价。

对于军队招标单位来说,建设项目获批后,要想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通过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合理手段。

最低价中标法充分倡导市场的价格竞争,中标价格明显降低,有的甚至比设计概算低20%以上,节省资金效果显著。

(二)有利于节约评标成本。

最低价中标法评标操作更加简便,投标单位更容易理解和编制好投标文件,招标时通过设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格,简化了评标过程,只要技术方面满足招标要求,商务报价低者中标,从而省去了评标办法中复杂的比较过程。

(三)有利于预防腐败现象。

最低价中标体现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原则,使一般投标单位的利润空间得到压缩,增加了投标单位的管理风险,这样投标单位会更加谨慎,做到精打细算,暗箱操作可能性大大减少,使得招标单位获得真正合理的中标价格。

(四)有利于督促强化管理。

因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后,中标单位如疏于管理,就有可能造成亏损。

中标单位为保证合理利润,就会强化内部管理,想方设法节约工程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了建设工程中的资源浪费。

二、最低价中标法易出现的问题(一)低价中标“价不低”。

在法规不完善和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投标单位一旦串通而选择舞弊策略,就会使中标价远高于设计概算成本价。

或者投标单位对风险的态度不是中性的,出现所有投标单位认为中标率小而选择报高价的策略,这样即使参与投标单位众多,之间没有串通合谋行为,最后中标价仍可能很高。

浅谈最低价中标

浅谈最低价中标

浅谈最低价中标摘要:就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意义和应用做一些思考和探讨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意义;应用1.前言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广泛使用最低价中标做为评标依据,使用效果较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并完善。

本文就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意义和应用做一些思考和探讨。

国外以美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历史最长、最有经验,他们使用这种方法已有近百年的时间。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规定10万美元以上的政府工程必须采用最低价中标。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也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之所以在美国和香港等市场化国家和地区被长期使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最简单的投标规则和最讲实力的竞争方法,快速决标,招标结果对业主比较有利,能防止滋生腐败。

2. 最低价中标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工程量清单的逐步深入应用,以及招标投标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最低价中标越来越多地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了应用,由于这种方法与以往普遍使用的限制报价的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招标投标的思维方式和运作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因此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最低中标价代表中国建筑业真正走向市场化,即建筑产品的价格由定额模式(即计划经济)转向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即市场经济)。

清单方式计价最低价中标将通过市场竞争,倒逼建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从机会型成长转向能力型增长、内生型增长,不断做大做强。

实施最低中标价有利于节约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需平衡;有利于承包商强化内部管理,编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层层转包、挂靠、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

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的形成,有效防止国有资金项目中的腐败行为;有利于企业树立市场风险意识,推动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相关服务性行业的发展。

3.最低价中标目前的应用情况目前昆明地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由于目前没有科学合理的方法评判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又缺乏完善的信誉体系和监管体系来保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房建主体结构在拦标价基础上下浮约30%,其它市政工程下浮最多约40%的不合理现象。

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

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

网络教育学院专科生毕业大作业题目: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学习中心:层次:专业:年级:学号:学生:指导教师:完成日期:摘要本文介绍了最低价中标法实施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问题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结合多年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建筑工程实行招投标是为培育发展我国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振兴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直接搬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

如何做好“四个阶段”的管理,克服造价管理中的各种弊端,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建立一套完整的制约体制,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法;应用问题;保障机制目录摘要 (I)引言 (1)1 最低价中标法推行及其含义 (2)1。

1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2)1.2 最低价中标含义及特点 (2)2 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的应用问题分析 (3)2。

1 最低价中标法在国外应用的经验分析 (3)2。

2 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实施情况 (4)2。

3 最低价中标法 (5)3 推行最低价中标法应建立的约束保障机制 (6)3.1 完善建筑法规,培育信用体系 (6)3。

2 建立社会信息管理系统,发挥相关行业的监督管理作用 (6)3.3 转变政府职能,鼓励投标群体产权多元化 (7)4 总结 (7)参考文献 (8)引言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投标时,在工程量水平趋同的条件下,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从理论上看,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它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低价中标法的运用往往走样变形,背离初衷,有的投标人通过恶意压低报价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中标后或是频频更改设计造成决算价超出中标价,或是偷工减料、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由此使得很大一部分人对它抱着怀疑态度,认为最低价中标法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最低价中标可不可行,关键在于是否正确运用.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用好了能为业主创造最大价值,用得不好就会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浅析工程招投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1 最低价中标法推行及其含义1。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1. 引言1.1 引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过程中,招标投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也是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

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招标投标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合理低价中标是各方都追求的目标,但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风险和挑战。

合理低价中标不只是简单地选择价格最低的投标方,更重要的是要保证质量和合作的顺畅。

只有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的利用,提高效率和减少浪费。

合理低价中标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也可以为政府和项目方节省预算,实现共赢的局面。

在招标投标中,合理低价中标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确保公平公正。

也需要注意合理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如供应商恶意低价竞标、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合理低价中标需要慎重选择投标方,建立合作关系,并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

通过深入分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原则、风险和规避方法,可以更好地指导实践操作,提高招标投标的效率和公平性。

在实践中,各方应当充分认识到合理低价中标的重要性,积极规避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

【引言】结束。

2. 正文2.1 招标投标的定义招标投标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货物、工程或服务供应商的方式,以选择最具竞争力、最具能力的供应商来完成项目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招标投标是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通过向市场公开征集供应商,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招标投标的过程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澄清和答疑、投标报价、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应当明确项目的需求以及评标标准,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信息和参与的机会,同时也要保障信息的真实和公开,避免出现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通过招标投标,可以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促使市场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同时也可以提高供应商的竞争意识和能力,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招标投标是一种市场化的手段,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的质量、降低成本,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浅析“最低价中标”与“合理低价中标”

浅析“最低价中标”与“合理低价中标”

浅析“最低价中标”与“合理低价中标”摘要自“最低价中标法”实施以来,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以及促进建筑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异常现象: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而不惜低于成本报价、恶性竞争,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的同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严重。

笔者从最低价中标和合理低价中标的区别和造成最低价中标的原因谈起,分析合理低价的界定,分层次阐述了确保合理低价中标我们应当采取的措施,以期规范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和有序发展。

关键词:低价中标;界定;防范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已经在建设工程领域逐渐被认可和推广,而且最低价中标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以及促进建筑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

然而,低价中标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麻烦,以至于“变味”,直接的后果是愈来愈烈的恶性竞争导致低价抢标的现象频繁出现。

为何在发达国家运行良好的最低价中标而在我国却遭遇如此的命运呢?结合多年的工程实际案例和专家讨论,笔者分析了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如下几点:1.政策方面:建设领域的法律制度亟待补充完善,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这是造成低于成本竞标的重要原因。

2.投资人(市场主体)方面:投资人发育不成熟,导致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是某些项目负责人的座右铭,而中标价是否低于市场价或成本价却不去考虑,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企、私营和民营企业当中。

3.施工企业方面:我国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强烈行政色彩的“预算定额”在工程建设领域一直起着重要作用,套定额的预算在现实情况下根本没有竞争优势,施工单位为了拿到一个工程而竞相降价,你追我赶,形成了恶性竞争而不能自拔。

4.各方对“最低价中标”认识不正确:大多数人认为最低价中标就是哪个报价最低就应该哪个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是一种常见的公共采购方式,通过竞争性的方式获取最佳的供应商和服务商。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合理低价中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采购方和供应商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进行浅析。

招标投标中的合理低价中标是指在竞争中以最低的价格中标,但同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方面符合标书规定的要求,且能够实现合理的利润空间。

这是一个相对综合的指标,既涉及到价格的低,又要求不牺牲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合理低价中标并不意味着价格最低即可中标,而是要求在满足标书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的价格中标。

这就要求供应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充分了解采购方的需求,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资源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合理低价中标的策略。

采购方也应该做好技术和价格的平衡,不仅要关注价格,还要关注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价值,从而选择出最具性价比的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在制定合理低价中标的策略时,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成本和利润。

价格低不一定就是合理的低价,假如价格低得无法覆盖成本和利润,这样的低价中标是不可持续的,在长期竞争中供应商势必会陷入困境,也难以保证产品或服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供应商在确定合理低价中标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成本水平和市场行情,制定一个既可以吸引采购方又能够保证自身利润的合理低价。

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需要采购方和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才能实现双赢。

采购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该明确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要求,以及能够接受的价格范围,避免虚高的技术要求和低廉的价格要求。

采购方也应该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保证供应商能够通过竞争获取到公平的中标机会。

供应商在制定合理低价中标的策略时,应该充分了解采购方的需求和预算,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市场定位,提供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

这样一来,采购方获得了性价比高的产品或服务,而供应商也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总结来看,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是一个综合性指标,既要求涉及价格的低,又要求兼顾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采购方和供应商需要在合作中共同努力,以实现双赢的目标。

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若干思考

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若干思考

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若干思考
一、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若干思考
1、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
(1)最低价中标法的科学性:最低价法是以“价格最低”为中标选择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比性评审”,选出价格最低的投标方,以确保中标价格的低廉,节省采购费用,避免浪费,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最低价中标法的公正性:最低价法能够有效地保护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使投标人在价格上的竞争仅是基于客观、正确、公正的价格,从而使投标人更加努力追求节约成本、提高质量的目的,避免投标价格的恶性竞争。

(3)最低价中标法的透明度:最低价法能够有效地公开投标的实施情况,从而提高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实现公平竞争,消除投标人权力的滥用现象。

2、最低价中标法的缺点
(1)最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投标人投出比实际水平更低的价格,从而影响投标人的利润,降低投标人的利润水平,甚至威胁投标人的生存。

(2)最低价中标法可能会导致投标人对质量进行削减,从而导致中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不能够保证,无法满足买方的要求。

(3)最低价中标法可能会导致投标人的不正当竞争,从而影响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使投标市场陷入一种不利于公平竞争的状态。

三、总结
最低价中标法是一种经济、高效、公正的中标方法,能够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源,提高采购效率,但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投标价格过低等。

因此,应当给予充分的考虑,在做出最低价中标法的决定之前,需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以确保中标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浅议最低价中标

浅议最低价中标

浅议最低价中标亚洲开发银行(简称亚行)、世界银行(简称世行)贷款项目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时,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进行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招标,第二阶段再进行商务和技术招标。

合同以FIDIC合同条件为基础,在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标时,一般原则是在响应商务条款的前提下,技术上可行,则推荐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并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也就是说最低报价≠中标价。

一、FIDIC合同条件对投标人报价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自主报价所谓自主报价是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投入的人、机、料、税,结合企业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风险等因素核算出本企业的实际成本报价。

投标人比较合理的价格应当是投标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所承诺并被招标人所接受的不低于建筑产品成本价的价格,一般低于社会平均工程造价。

这一点与有标底报价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在国内有标底报价往往是依照统一的定额标准进行价格核算,只是投标人在施工方案的选择、利润提取比例的大小、材料消耗的多少等方面进行优化,竞争的自由度小,不利于投标人更好地发挥优势。

国际上通用的无标底报价,给投标人以充分的竞争自由,促使投标人加强管理、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符合市场竞争规律。

2、基本价格统一自主报价并不是无序的竞争,FIDIC合同条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竞争规律。

雇员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人工最低工资标准,税率、保险等无条件执行的当地政府规定,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均以当地政府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前某一天所公布的价格为基本价格。

如果政府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引起基本价格变化,则按合同的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这样一方面统一了竞争的起跑线,一方面减少了投标人对市场变化所承担的风险,同时也防止了无序竞争的出现,体现了竞争的公正性、公平性。

二、目前国内存在的一些误区1、低价就能中标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健全、机制还不完善,加上国内一些企业正处于改制时期,诚信意识不强,对推行FIDIC合同管理、参与国际竞争还缺乏经验,甚至在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

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有关思考

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有关思考

对最低价中标方法的有关思考摘要:最低价中标法是指在采购招标中,根据所投标的价格,使价格最低者胜出,从而获得中标的采购方法。

本文主要从有效投标、公平竞争、控制采购费用和保持质量几个方面,对最低价中标法进行了深入地思考。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有效投标,公平竞争,控制采购费用,保持质量1.引言采购产品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来实现,最低价中标法就是其中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招标中获得最低价格的供应商才能获得中标的资格。

最低价中标法除了可以有效控制采购费用外,还有很多优点,如: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竞争和发展,具有良好的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从而使企业的重点放在研究评价的内容上,以及各种综合的采购费用,但是它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可能造成价格竞争的质量降低,投标价格容易被操纵,等等。

因此,总体看来,最低价中标法在招标中存在一定的优势,但它的运用也会带来一些问题。

因此,为了保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发挥最低价中标法的最大优势,我们对最低价中标法进行深入的思考,以期达到更好的招标结果。

2.有效投标有效投标是最低价中标法取得良好结果的关键因素。

企业投标首先需要熟悉投标文件,详细了解投标项目的要求,确保自己的投标方案能够满足文件的要求。

其次,企业投标要有计划性,在投标的过程中,要分析市场,确定自己的优劣势,以有效的方法筹划投标活动,确保自己的投标能够赢得市场。

3.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采购市场的基本法则,它是保护供应商和采购方的基本权利。

为了确保最低价中标法能够发挥最大的优势,要确保竞争性采购的公平性,保证各供应商有投标的机会,避免照顾关系或其他有利的手段。

为了提高公平竞争性,可以对投标文件标准提高要求,优化采购流程,保证采购公告的开放性,及时发布采购信息,确保招标程序公平公正。

4.控制采购费用最低价中标法可以有效地保持采购费用,从而更好地控制采购成本,但也要谨慎考虑,不能一味地以最低价格为准则,降低质量水平。

因此,为了有效控制采购费用,可以降低购买量,避免空心化,并不断引入新技术以提高产品的性能,这些都可以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

浅议政府采购中最低价中标

浅议政府采购中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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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h i n a b u s i n e s s u p d a t e 2 3 7

F i n a n c ea n d T a x
的成本价 ,他们就采用变换低质配件 、辅料 等多种手段来降低产 品成本 ,从而有利润可赚 ,导致产 品质量 、使用体验 、使用年 限
不得不提防着供应商, 自然会产生超低价格 和优质产品之间的矛 处 。对于供应商来说 ,这样消除了不正 当竞争 的想法 ,有效规避 盾 。采购方和供应方为了各 自利益会产生紧张关 系。 了其 “ 以次充好”的行为 ,在整个设 备使用周期 内,供应商都得
4 . 采购方验 收设备时发现不符合标书参数要求 ,如果差距大 , 保证设备的使用效率 ,自然就会考虑设备质量和后期成本的问题 ,
价格 战处 于劣 势。即便 与合 资品牌相 比也很少有 价格上 的优势。 标办法 。针对采购种类 区别对待 ,并及 时和采购人协商 ,确定最 政府采购过程中,一味地强调低价中标 ,那么很多国内产 品只有 后 中标办法。如货物类采购 ,参数清晰 , 配置清楚 ,容易定位到
被无情地排斥在外了。
用耗材配件供应上再 “ 挽回损失” 。
设备质量和后续维护费用成本高 昂的问题是采购环节 中采购方最
3 . 采购供应商计划低价 中标后 获得采购人 的利润 ,而采购人 担忧的 , 针对这突出问题 , 可以将购买 固定资产变成采购使用周期 , 也 明知低价中标后所提供产 品质量 、性能通 常处 于低档次 ,于是 这样不仅实现了采购方的初衷 ,而且对供应商和采购中心也有好
某 款产品 ,建议 采用最低价 中标法 。如果是工程 或服务类采购 ,
6 . 最低价 中标容易让政府采 购从 一个极端走 向另一个极端。 因为不确定的事项较多 ,建议采用复合标底 中标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几个优点:1.降低成本: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成本,促使竞争者主动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以争取获得合同。

2.加强竞争:通过以价格最低的竞争者中标,可以激发市场竞争,鼓励投标者在项目实施方面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3.透明公正: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可以提供较为公正的评选结果,消除了主观因素的干扰,使招投标过程更加透明和公开。

然而,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1.低质量服务:为了降低成本,投标者可能会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来赢得项目。

这将可能导致项目延期、质量问题等风险,从而给采购方带来损失。

2.激烈竞争:以价格为唯一决定因素的中标方法会导致竞争者之间的价格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行业良性竞争,使市场价格持续下降,进一步加剧了质量问题。

3.潜在的违规行为: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容易导致投标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来降低价格,如降低工人工资、使用低质材料等,造成不公正和违规行为。

为了解决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带来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综合评分标准:除了考虑价格外,可以引入其他评估因素,如公司实力、技术能力、项目经验等,综合评分来确定中标者。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评估投标者的综合能力,减少低质量服务的风险。

2.制定最低标准:采购方可以设定一个最低限价,确保中标者提交的价格在一定合理范围内。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投标者通过不合理的低价策略来中标。

3.强化监管和惩罚机制:严格监管投标过程,加强对投标者的资质审查和行业信用评估,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减少投标者的不当行为。

4.择优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可以将价格因素设置为一项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将更多的权重放在投标者的综合能力上。

这样可以保证投标者的价格具有合理性,减少投标者为了低价而牺牲服务质量的行为。

5.建立监测和投诉机制:建立监测机制,监测中标者的履约情况;建立投诉机制,对于投标者的不当行为和低质量服务进行投诉,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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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出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在 博 弈 过 程 中 的 收益 矩
阵。

7 2・
北 方 交 通
角 度来 讲也 是有效率 的 。
3 最低价 中标 法的特点
2 பைடு நூலகம் 00
衡点上 , 每个投标人都将 实现 自身利 益 的最大化 , 无 论是否 为中标者 。 确定该博 弈 的参 与者 , 投 标人 分 别 定 义 为 n个

完善 。
要: 阐述 了最 低 价 中标 法的 博 弈 论 基 础 分析 最 低 价 中标 机 制 的特 点 、 实施 后 出现 的 问 题 及 今 后 需 要 完善
的 对 策 。最 低 价 中标 法是 一种 理 论 上 最优 、 际 中 可行 的 建 设 工程 招 标 方 法 , 该在 实 际应 用 中不 断 加 以 丰 富 和 实 应 关键词 : 建设 工程 ; 招标 投 标 ; 最低 价 中标 法 中 图分 类 号 :2 4 F 8 文 献 标 识 码 : B 文 章 编 号 :63— 0 2 2 1 ) 9一 o 1 0 17 6 5 (0 0 0 o 7 — 3
选 择最 低报 价者 中标 , 即从 招标人 的角 度来讲 , 他们
更 愿意 选择 最低价 中标法 , 以此来 达到 利益最 大化 。
2 2 从投 标人 角度分析 最低 价 中标 机制 .
过程 中也存在 着不 足 , 其 在我 国现 阶 段各 地 经济 尤
发展水 平不一致 的情 况下 , 更应 该 正视 最 低 价 中标 法实施 后 出现 的 问题 , 完善 相关 的法律 和制度 , 使我
12 … , ,={ ,,, , } ,, ni 123 … n ,
最 低价 中标 法评 标 审标 的过程 中 , 先必 须审 首 查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 技术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首先 , 建立 投 标人 与 业 主 的不 完全 信 息动 态博 弈模型 , 即参 与者为业 主 和投标 人 。假 设 B 为有 效
投 标人 报 出的最高价 , B 为投 标人 报 出的最低 价 , V
是 招标人 项 目的受益 , C为建 设工 程 的成 本 , 标 成 投 本 记为 C 。 。
国招投标 市场尽 早实 现规 范化 、 国际化 。 2 最 低价 中标机 制的基 本理 论
首先, 对博 弈模 型进行前 提假设 :
( ) 据我 国招标 投标 法 第二 十八条 规 定投 标 1根
人 不得少 于 3人 , n 3 即 I 。 >
( ) 标人 在报 价 前 , 自认 真 计 算 工 程 成 本 2投 各 和 可能 的标 底 价 。每 个投标 人在确定 自己成本 的 同
1 前 言
表 1 招标 人 收 益 矩 阵
最低 价 中标 机制是 国际上通行 的建设 工程招 标
方法, 国际上一般 将 合 同授 予 实 质上 响应 招标 文 件
并且 具有 最 低 评标 价 的投 标 人 。 “ 价 中标 ” 是 低 就
指投 标人 的报价 , 不低 于 自己成本 和 高 于标 底 价 在
始全 面实施 或正 在积 极试 点 “ 评 审 的最低 价 中标 经
法 ” 即最 低 价 中标 法 。最 低 价 中标 法 的实 施 将 会 ,
带来促 进投 资效 益最 大 化 、 化评 标 、 制 腐败 、 简 抑 促 进承包 商提 高管理 水 平 和效 率 等 优点 , 是 实施 的 但
的情 况下 , 报 价低 谁 中标 。 国 内有 些 地 区 已经 开 谁
对于报 高价 的投 标 人 , 发标 则 招标 人 的期望 若 收益值 E U )=V—B ; ( 而对 于报 低 价 的投 标人 , 发 标后 招标人 的期 望 收益 为 E U )=V—B 。显 然 可 (。 , 以看 出 , ( E( 。也就 是说 , 标人 会 趋 向 E U )< U ) 招
t)・ , 中 1 j 。 3 . / Hi j 其 ≥仅 ≥0 () 3 招标 人 i 的报价是 其个别 成 本 c 的严 格单 ;
调递增 函数 。假设 局 中人具 有 对 称性 , 每 个 投标 则 人 的最 优策 略 函数是 一 样 的 , 同 的只是 其 个 别成 不 本 。因此个 别成本 较大 的投标人 其最 优报价 将严格 大于个 别成 本较 小的投标 人 的最优报 价 。由于博弈 是 对称 的 , 只需考 虑对称 的均衡 报价 策略 , 这个 均 在
2 0世纪 4 O年代 形 成 并 发 展起 来 的博 弈 论 , 是
使用 数学模 型研究 冲突对抗 条件下 最优决 策 问题 的 理论 。博弈 论认 为人 是 理 性 的 , 即人 人 都 会在 约 束 条件 下最大 化 自身 的利益 。人们 在 合 作 中有 冲 突 ,
行为互 相影 响 , 而且 信 息不 对 称 。建 设 工程 招 标 投 标工作 是博 弈论 中典 型 的不完 全信 息静态 博弈 J 2。
第 9期
北 方 交 通
・ 1・ 7
浅议 最 低 价 中标 法
张晗冰 , 旭 韩明 杨 , 哲。
(. 1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 院, 沈阳 10 0 ;. 10 52 中煤 国际工程集 团沈 阳设计研究院 , 阳 沈 106 ) 1 18 10 1 ; 10 5 3 沈 阳东亚信永 国际会展 中心有 限公 司, . 沈阳
2 1 从招 标人 角度分 析 最低 价 中标机 制 .
时不 知道其 他 投标人 的真实 成本 ( j , , , , C ,=12 … 1 3 .
但j ) ≠i却知道其概率分布函数及密度函数。 是 指投 标人 i 估计 C 中可 能 出现的最低 成本 , 是 指 ; H; 投标人 i 计 C 中可 能 出现 的最 高 成本 。综 上 , 估 ; 根 据投标 人 i 的预 测 , 投标 人 报价 B 应该 在 各 自 其他 成本 和标底 价之 间确 定 , 于是 设 B =O ・ i 1一 i L C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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