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行政主体和行政组织法
第二章_行政法主体
分析
农场是一个国有企业,而非行政机关, 森林法也没有对其进行授权,因而不具备 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返回
第二节 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和分类: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根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成立的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二)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国务院、省、市、县、乡 2、专门行政机关: 3、派出行政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 事处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测绘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部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卫生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管理。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参 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承担。 国家边海防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全国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承担。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教育部承担。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具体工作由水利部承担。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承 担。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 治部承担。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具体工作由财政部承担。 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承担。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承担。 国家禁毒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第二章 行政主体
三、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人民警察的任用
1.人民警察的任用条件。 1.人民警察的任用条件。 2.人民警察的任用原则。 2.人民警察的任用原则。 3.任用途径。 3.任用途径。 4.任用程序。 4.任用程序
(二)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 1.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2.人民警察的救助义务、帮助义务和公益义务。
2.是确定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法律效力的需要。
3.是确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行 政赔偿义务机关的需要。
4.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二)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三)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
(四)地域性行政主体和公务性行政主体
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委托组织的含义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因为接受享有某方面 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一定行政管 理职权的组织。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1.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2.受委托组织的范围。 (1)行政机关。 (2)行政机构。 (3)除行政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
本章思考题
1.试述行政主体的构成要件。 1.试述行政主体的构成要件。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3.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3.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4.试述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4.试述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5.国家公职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5.国家公职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二)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和性质。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地位和性质。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行政法整理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述1、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和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处理的活动。
2、我国的行政属于公共行政。
3、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或者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执行法律,对行政事务进行处理的权利。
4、行政权的特点:直接性与主动性、强制性与不可处分性、优先性与受益性。
其中优先性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
体现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
包括推定有效权、先行处置权、社会协助权。
受益性体现为行政权主体依法享有国家提供的各种物质条件。
5、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往往以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决定权(如行政许可权、政处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奖励权、强制权)、行政司法权6、行政法:是有关公共行政的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为价值取向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7、行政法的特点:①形式上的特征:行政法缺乏统一完整的行政法典;行政法律规范数量庞大、表现形式多样②内容上的特征:行政法内容广泛、变动性较强;行政法中的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交织在一起。
8、职权法定原则的内涵:指任何行政权的来源和行使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否则,行政主体不能行使行政权来影响公民权利。
行政职权的来源有两种情形:一是职权来自宪法与行政组织法的设定;二是职权来自单行法律法规的授予。
行政权利来自法律,由法律设定或授予,也要服从法律。
9、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地方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与协定。
10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权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第一,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是一种法律上的关系,而行政关系是一种非法律关系的事实关系。
第二章行政主体
• 原则上,这些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备行政 主体资格,但若这些机构获得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则可在授权范围内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在治安管理 活动中,对于警告、50元以下罚款事项享有裁决权, 故对此事项,派出所因授权而获得了行政主体资格。
•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三条
行政主体地位
行政主体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
• 三、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 • (一)概念 • 行政主体作为管理者在享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过
程中形成的相互之间的关系。
• (二)类型
•
•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
公务协助关系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
• (三)行政主体的职务纠纷及其处理原则 • 表现:1.积极的权限纠纷 • 2.消极的权限纠纷
•
3、行政主体必须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这与前一个条件相联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
•
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关键,也是确立行政主体这一概
念的意义所在。一般而言,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即 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即享有行政管理职权
• 思考:如何判断一个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是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领导关系
纵向关系 指导关系
公务协助 横线关系 监督制约
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资格问题:派出机关是 指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行 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 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府机关,但是,依据有关组 织法的规定,实际上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在一定 区域内对所有的行政事务享有管理权限,能够以自己 的名义做出行政行为,并承担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 故此,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在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们不仅规范着行政权力的运行,也保障着公民的合法权益,维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简单来说,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包括了各级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
行政主体具有行政权力,能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比如说,我们常见的公安局,它有权维护社会治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就是在行使行政权力,而公安局就是一个行政主体。
再比如,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款,也是在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履行职责。
行政主体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一个组织不具备行政主体的资格,却实施了行政管理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因此受到侵害。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编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立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职责权限。
通过行政组织法,明确各个行政主体的职能范围,避免出现职权交叉或者职责不清的情况。
这样可以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多头管理的现象。
二是保障行政组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组织的设立、变更和撤销都需要依据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进行,确保行政组织的存在和运行符合法治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规范行政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作机制。
行政组织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程序等,使得行政组织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转。
例如,一个地区要设立新的行政部门,就需要依据行政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设立的必要性、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等进行论证和审批。
在实际生活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组织法的关系十分紧密。
行政组织法为行政主体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框架,确保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行政法学 第二章 行政主体
Hale Waihona Puke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 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效 果(主要是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的组织。 4.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二)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行政主体必须是组织并且是以自己 名义对外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公务员只 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以行政主体的名 义才能对外行使行政权。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一、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一)行政授权 (二)行政委托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 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 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三)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
(一)行政授权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直接 规定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 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 方式,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 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 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 机关。 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委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4.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5.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第四节 公务员 复习思考题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四、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2第二章行政主体
(三)与行为主体
直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一是受委托的机关、团体; 二是行政人、公务员。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类型和地位
一、类型 (一)依实施行政职权的范围:外部行政 主体(按地域对社会相对人)和内部行政 主体(按隶属关系对内部相对人的管理) 各级政府内外兼具;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内部行政主体。 意义在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行政行 为的被告。
7、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地方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承担某一方面行政事 务的组织与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职能部门依照 有关法律规定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以自己 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 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主 要有: 1.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 2.主管行政事项处理权。
二、认定方法
区分(1)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 (2)内 与 外 方法(1)按行政职权确认 (2)按行为性质确认
三、特殊情况的认定
1、在行政职权的法律关系中的主体问题:一是依法律法 规设立;二是依行政授权。授权方主体授权,使被授权主 体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委托 3、行政联合 4、行政派出关系 5、临时行政机构的主体 6、越权 7、假象行政主体 8、作为相对人的行政机关 9、党组织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 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 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 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 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 机关的执行机关。它对国家权力负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 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
一、行政主体的含义
即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 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行政主体只能是一种国家机关或社会 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 机关或社会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 机关或社会组织; (四)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 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五)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 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课后练习:2004年第74题
1.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 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 的办事机构 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 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课后练习:
2.下列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哪些? A某技术监督局委托的技术检验所 B某区街道办事处 C某市公安局的消防科 D某税务局局长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资格、地位与职务关 系
一、行政主体的资格 即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以独立法律地位 与管理者的身份参加行政法律关系时所应 具备的条件。
三层具体含义:
第一,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机关和组织参 加行政法律关系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 织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参加行政法律关系 时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机关和有关组 织以独立法律地位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条 件。
课后练习:2002年第69题
5.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些 说法是不正确的? A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 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 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 立直属机构 D经市政府批准,县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二) 被授权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A.条件:1、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 政职能无利害关系。 2、相应组织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职 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工作 人员。 3、相应组织应具备所授行政职能行使所需 要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4、对于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被授权组织还 应具备某些特别的条件。 B.被授权组织的范围: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行业组织;
第二节
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 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一)性质: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执行机关;相 对于行政相对人,它是行政主体。 (二)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物;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 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 与相对方打交道。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 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 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 局 煤矿安监局 * 档案局* 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 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 机构。)
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4、受委托组织与委托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于 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1、条件:(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 公共事物的事业组织。 (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 和任务的工作人员。 (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 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 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2、范围:大致同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范围
第二章 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是指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 2、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取决于其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3、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来表现。
(二)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地位与 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地 位与性政治主体本身三者之间的关系。
(四)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1)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构成,但行政 机关之外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机 构在其特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机关虽然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但 并非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只有 参加到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 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职权确认的本质就是确认职权的来源问题,对 职权主体,应该核实其产生职权法律的内容; 对于授权行政主体,应该审查授权的合法性。 通过行政主体行为的性质确认也是一种途径。 如行政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能称为行政主 体,只能称之为机关法人;只有从事行政活动, 实施行政职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属 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不同
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性质和法律来源
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管辖的对象不同
地域行政主体和公务行政主体
(一)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外部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之外的行政 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对本行政主体的组成机 构、公务员或隶属于本行政主体的其他组织实 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 内部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机关、领导机构、 办事机构、内部事务管理机构。
行政法主体
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即各类行政机关— —《宪法》和《组织法》 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
第二节
一、概念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 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 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其特点是:
其一,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 其二,行政机关完成一定行政职能。 其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而设置。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直属事业机构单位
国务院的组成;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中国人民银 行行长和秘书长(八大金刚)组成。 国务院部委(25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和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 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与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 行 审计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部
“七匹狼”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原告: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三人:四川省大邑县大庄园酿酒总厂 原告因不服被告于2008年6月4日做出的《关于第 1408898号“七色狼”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其 中维持了对四川省大邑县大庄园酿酒总厂提出的 “七色狼”商标核准注册)而向北京市一中院起 提起诉讼。
行政机构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关键在于其是否通过行政授权而取 得了独立的行政职权和职责。我国目前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构 主要有三种: 1、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如公安局的交警大队 2、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在法律规定的条件 下是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中依行政授权设立的专门机构。如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二章 行政主体
第二章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含义行政主体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一)引入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行政机关的三重身份:被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资格问题:被委托组织的资格问题:(二)行政主体的构成条件1.组织:不能是个人。
2.权:行政主体是享有行使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3.名: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4.责: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三)与关联概念的关系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机关B.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D.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关系的选项中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B.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C.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D.行政主体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地位的法律表述二、行政主体的类型1.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2.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3.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三、行政主体的范围(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指依据和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分为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两大部分。
1.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一般指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工作部门。
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共114个):(1)国务院组成部门:(27)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2)国务院直属机构(16)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事务局、参事室、机关事务管理局、预防腐败局(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直属事业单位(17个)1、新华社;2、中科院;3、社科院;4、工程院;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6、国家行政学院;7、中国地震局;8、中国气象局;9、银监会;10、证监会;11、保监会;12、电监会;13、社保基金理事会;14、自然科学基金委;15、台办;16、新闻办;17、档案局(5)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26个)1、国防动员委员会;2、边海防委员会;3、空中管制委员会;4、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4、绿化委员会;5、学位委员会;6、防汛抗旱总指挥部;6、妇儿工委;7、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8、残疾人工委;9、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0、关税税则委员会;11、减灾委员会;12、科技教育领导小组;13、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14、禁毒委员会;15、老龄工委;16、西部开发领导小组;17、振兴东北领导小组;18、抗震救灾指挥部;19、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21、能源委员会;22、安全生产委员会;23、防治艾滋病工委;24、森林防火指挥部;25、三峡建设委员会;26、南水北调委员会;26、纠风办(6)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公厅(7)国务院办事机构:侨务办、港澳办、法制办、研究室(8)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22)信访局、粮食局、能源局、国防科技工业局、烟草专卖局、外国专家局、公务员局、海洋局、测绘局、民用航空局、邮政局、文物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外汇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保密局、密码管理局、航天局、原子能机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核安全局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2)第二章 行政法主体
(3)行政受益权 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 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保证行政主体有效 地行使行政职权,维护行政秩序,国家向行 政主体提供各种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 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六)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 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所 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权利义务的 具体体现,二者相伴生,是辨证统一的。
直属机构
办事机构
部委办管理的国家局
直属事业单位
(1)国务院——在我国,国务院掌理全国 行政事务,所以它实际上是权力最大的行政 主体。 (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各部、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负责国家行政管 理某一方面事务或某些职能的工作权限,是 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依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 事务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
(五)行政职权 1.行政职权的范围 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 表现. 行政职权一般可通过设立取得、授予取得及 自治规范取得三种方式。 设立取得以行政主体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 主体的消灭而消灭; 授予取得来自于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 权行为。 自治规范取得是依据社会公共组织的章程、 规约等自治规范而获得社会公共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仅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是行政 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但行政法主体的外 延要远远大于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中的重要一种。行政 机关是法律概念。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着一种 不完全的包含关系: 1.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构成。但 行政机关之外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 内部的行政机构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 成为行政主体。
三、行政机关 (一)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 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 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 制。 4.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行政机构及公务员编 制。 5.行政机关活动方式的主动性、直接性和经 常性。
马怀德行政法讲义
马怀德行政法讲义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英语表述是administration/administer。
与之相近的意思还有:管理、执行、实施,等等。
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是公权力的一部分。
公权力虽然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重要权力,但行政权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公民最经常、最直接接触的公权力无疑是行政权。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家”与“立法国家”相对。
“行政国家”现象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指称的是西方国家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大扩张、大膨胀的趋势。
行政国家的产生,意味着行政职能的增加和行政权的扩大,这一方面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秩序的确立和保障,另一方面则意味着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可能受到侵害的威胁增大。
因此,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加强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这种控制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
由此可见,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家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标志。
第二节行政法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一)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三)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分类行政主体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关,包括国家机关、地方机关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
根据行政主体的性质和职能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国家行政主体: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是行使全国范围内行政权力的机关。
国家行政主体根据履行的职能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行政机关、行政部门等。
2. 地方行政主体:如省级、市级、县级等地方政府机关,是行使地方行政权力的机关。
地方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地方政府、地方部门等。
3. 其他行政主体: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设立并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
这些机关通常是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而设立,例如公安机关、教育机构等。
二、行政主体的成立与组织1. 行政主体的成立:行政主体的成立普通需要有法律依据,例如宪法、行政法等。
宪法规定了国家行政主体的性质和职能,行政法规定了地方行政主体和其他行政主体的设立和职权范围。
2. 行政主体的组织:行政主体的组织普通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两个方面。
机构设置是指行政主体内部各个部门或者单位的设立和组织关系,人员编制是指行政主体内部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行政主体的组织结构应当合理、科学,并且符合行政管理的需要。
三、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行政行为1. 行政职权: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权力范围。
行政职权包括法定职权和裁量职权两种。
法定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必须行使的职权,裁量职权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的职权。
2.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所表现出的具体行为称为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包括命令、决定、批准、许可、认定等。
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不得违法、滥用职权。
四、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是研究行政主体的组织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律学科,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原则:行政组织应当依法设立,行使职权也必须有法可依。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第二部分行政组织法讲义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央行政机关。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C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据此可知,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并不履行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例题·单选题】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2-40)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被授权组织(教材41页)
谁授权——授予谁——授予什么权。 (主体、形式——对象——内容) 含义: 首先,非国家行政机关。 其次,行使特定行政职能。 再次,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非组织法授权。 1、授权的形式和对象 (1)形式 “法律、法规”——诉讼法、处罚法、复议法、许可
法
“法律、法规、规章”——《行诉法》解释第20 条
19
(2)对象
第一,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第二,必要的人员、设备; 第三,相应的责任能力。 2、授权组织的类型 (1)行政机构 内部机构 派出机构 临时机构
20
内部机构:商标(专利)评审委员会; 地方公安消防(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机构 派出所(警告、500元以下罚款) 案例:“摸错门”行政处罚案
16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注意: 注意:派出机关设立机关、批准机关 行政公署:省、自治区政府设——国务院批; 行政公署: 区公所: 区公所:县级设——省批; ; 街办: 街办:县区设——上一级政府批。 。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省、自治区政府设立——国 务院批准,方可属于行政主体。 真题
24
注意: 注意: 一是,关于授权 一是, 行政机关授权是否成立,关键看有无法律、法规、规章 的授权,无授权,视为委托。 二是, 二是,关于委托 1、委托有两种情况: 一是内部委托(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二是外部委托(委托非政府组织)。 2、不能转委托; 3、委托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超出规定委 托的不成立;(委托需有法律依据) 4、被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活动,超过委托范围, 自己承担责任。
(《行诉法》解释第20条)
税务所 (2000元以下罚款) 派出机构 工商所 (对个体户或集市贸易中违
法行为进行处罚)
地方银监会 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等。
21
(2)企业:公用企业如铁路局;金融企业。 (3)事业单位:高校。案例: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4)社会团体:工青妇等。 (5)其他组织:如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7
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 ★地方各级政府 ★中央体派驻地方 的机构 第二级 ★派出机关 ★工作部门 ★直属(特 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办 公机构、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 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 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 只有工作部门的设、 (只有工作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 经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经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其 他可自主决定) 他可自主决定) 第三级 ☆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 ☆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
26
(1)行政职权的特征 第一,公益性 第二,优益性 行政优先权:先行处置权、社会协助权(社 会的对应义务)。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 享有的职务上的优先条件 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如获得社会协助权,优 职务上的优先条件 先通过、优先使用权,公务人员的特别人身保护权 等 行政受益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 享有的物质上的优益权 物质上的优益权,如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行 物质上的优益权 政经费、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等。
4
5
行政主体资格
权 名 责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 体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 现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 任
真题
6
4、行政人(了解) 、行政人(了解)
行政人 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行政主体的 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其行为效果归属于行 政主体的自然人。特征: (1)自然人而不是组织; (2)实施行政行为的自然人; (3)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也只能以行政主体的 名义进行; (4)实施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行政 主体承受。 范围可以是公务员,也可以是非公务员,只 要有被授权实施执法活动的法律资格即可。
13
中央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网——政府机构 /) (1)国务院 (2)国务院组成部门 200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缩减为27个。 裁撤: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人 裁撤 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新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新建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 境保护部。办公厅单列。 委员会三个: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国家发 委员会三个 改委、国家民委。
33
(三)教材的概念 通俗理解:行政组织法是我国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有 通俗理解 关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教材: 教材:行政组织法是指以行政组织的组织规范形态为调整 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一,调整客体是行政组织。 其一,调整客体是行政组织。 1、广义:依法获得并行使行政职权的即行政组织。行 政机关为重点。 2、第三部门 (1)教材:第三部门——中介机构; (2)不同观点:第一部门——政府(财政拨款); 第二部门——企业(纯盈利为目的);
27
行政优益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能否自由处分。 第三,支配性 支配对象: 第三,支配性——支配对象:行政相对人 支配对象 ①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 (《复议法》第21条) ②行政诉讼中“起诉不停止执行” 。 (《行政诉讼法》第44条) 第四,不可自由处分性 一是,不可随意转移; 二是,不可随意放弃或抛弃。 “职权与职责的兼容”
2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一般理论
一、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 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相应的 法律后果的社会组织。 2、设定意义:与行政决定的实施、行政复议 中的被申请人资格和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资格和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相一致。
3
3、行政主体资格 资格的取得条件 资格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2)行政主体具有行政权 (3)以自己的名义 (4)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部门——其他组织。
34
其二,调整对象包括行政组织的组织规范形态。 其二,调整对象包括行政组织的组织规范形态。 形态 研究层次 行政组织 内部 法理论 行政关系 行政主体 外部 理论 法律关系 研究目的 行政主体 组织形态 的法定性 行政组织 权力运行 状态 地位 前提 基础 外部 延伸 状态 静态 内功 动态 外功
第二章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1
教学要求: 教学要求
了解:行政主体的一般理论、行政组织法的概念。 了解 理解: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和职责,行政主体的 理解 权限,行政机关组织法和编制法的内容,行政相 对人、行政第三人的相关知识。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法主体的理论和制度分析 熟悉并能够运用 解决行政行为中双方主体权利义务问题。
14
(3)国务院直属机构 “总局”8个; 其它8个: 参事机关坐,腐败盗版多, 参事机关坐,腐败盗版多, 和尚搞旅游,统计森林秀。 和尚搞旅游,统计森林秀。 (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5)国务院办事机构 ) 侨办、港澳办、法制办、研究室
15
(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 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 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证监会等。 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证监会等。 非行政主体,但部分经授权取得, 非行政主体,但部分经授权取得,如证 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电监会、国务院台办。 (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 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
29
(二)行政权限——职权的限度 行政权限 职权的限度 1、行政管辖权 (1)级别管辖权——纵向 (2)事务管辖权——横向、条块。 (3)地域管辖权——横向、行政区划。 2、管辖权争议的解决 、 (1)移送管辖:无管辖权→有管辖权
30
(2)指定管辖:管辖争议→指定其中一个 注意: 注意: 指定管辖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教材) 指定主体的判断——共同的上级机关 如:某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引发管辖权争议, 由谁指定? (3)移转管辖——上下级之间
22
(4)对象不同 授权:本无行政职权的机构或组织,个人不可。 委托:宽泛,可组织、(个人?)、另一行政机关等。 案例: 案例:公路乱收费。
23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司考辅导”观 点)
行政授权 对象 行政机构、非政府组织 行政委托 行政机构、非政府组织、 其他机关、个人 个人
依据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一般没有明确依据,不违背 特别规定即可 后果 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25
三、行政主体的地位
(一)行政职权和职责 1、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与行政权: 行政职权与行政权:
行政权是国家行政主体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 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国家行政权力的总称。 行政职权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 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 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行政 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9
5、行政主体与行政机构 6、行政主体与公务员 (三)行政主体的分类(教材38页) 1、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2、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地域范围) 3、地域行政主体与公务(职能)行政主体 、地域行政主体与公务(职能) 4、派出性、非派出性 、派出性、 另一行政主体派设:行政公署、区公所、街办 5、内部行政主体与外部行政主体
28
(2)行政职权的内容 第一,制定规范权 第一,制定规范权——准立法权。 第二,行政决定权。 第三,行政监督检查权——保障。 第四,行政司法权 第四,行政司法权(裁判性)—— 如宅基 地纠纷(民事)、工伤事故(劳动仲裁)、自然 资源的权属争议等。 2、行政职责(教材p49) 行政职责与职权的相互包含。如行政机关的 不作为。
10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 职权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 授权行政主体 (一)行政机关
11
12
1、中央行政主体 、 第一级 ★国务院 第二级 ★组成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办 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 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经全国人 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 决定) 决定) 第三级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某些 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