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 2023
手机三包规定 2023手机三包规定是指手机销售商在销售手机时,对于手机的质量问题、功能问题和服务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保修、退货和换货服务的规定。
一、质量问题保修1. 手机销售商应保证所售出手机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售后服务。
2. 保修期限为自手机购买日起算,常见的保修期为一年,少部分高端品牌可能提供更长的保修期限。
3. 在保修期内,手机出现由于制造或者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销售商应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同款新机的服务。
4. 对于非人为损坏、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硬件故障,销售商负责维修或更换所需的零部件。
5. 保修期内,因人为损坏、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导致的毁坏,不在保修之列。
二、功能问题退货1. 购买手机后,如果发现有严重功能缺陷,无法正常使用,可以要求退货。
2. 在购买手机之日起7日内,对于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功能明显缺陷的手机,消费者可以提出退货申请。
3. 消费者提出退货申请时,需要出示购买手机的发票、保修卡等相关凭证,并保持手机完好无损。
4. 消费者退货时,销售商应按照购买时支付的金额全额退款。
三、服务问题换货1. 手机上市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部分消费者反映功能缺陷,销售商可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换机服务。
2. 换货期限以手机上市之日起为准,常见的换货期限为15天。
3. 消费者需提供购买手机的发票、保修卡等相关凭证以及出现问题的手机本身。
4. 换货时,应确保新手机与原手机在品牌、型号、配置等方面保持一致,并保持外观完好。
5. 若原手机已停产或无法提供同款新机,消费者可与销售商协商选取合适的替代机型。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是一般手机三包规定的概述,具体的三包政策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销售商具体规定为准。
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仔细了解手机的售后服务政策,并保留好购买凭证,以便在需要时便于索取相应的保修、退货或换货服务。
手机三包规定是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规,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享有良好的质量、功能和服务保障。
三包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经营者、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等在商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商品,包括家用电器、手机、电脑、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食品、药品等。
第三条经营者、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商品三包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三包制度,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商品三包的范围和期限第五条商品三包的范围包括:(一)商品的本身缺陷导致的故障;(二)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三)商品在运输、安装、维修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第六条商品三包的期限自商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如下:(一)家用电器: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二)手机:整机1年,电池、充电器3个月;(三)电脑: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四)汽车:整车3年或者10万公里;(五)摩托车: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六)自行车:整机6个月,主要部件1年;(七)家具: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八)服装、鞋帽:3个月;(九)化妆品:3个月;(十)食品、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商品三包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一)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提供商品三包服务,明确三包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三)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四)对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三包规定;(二)在商品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商品三包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三)在商品销售后,应当提供商品三包服务,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四)对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修理者的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三包规定,及时、准确地修理商品;(二)不得擅自改变商品的三包期限、范围和条件;(三)不得拒绝或者拖延修理商品;(四)对因修理造成的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实施的细则
国家有关“三包”的规定实施细则如下:(1)产品自销售之日起7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按发票金额一次性退清货款;(2)产品自销售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3)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4)在“三包”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销售者不能提供同型事情、同规格的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其他型号规格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而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折旧费。
(5)换货时,凡是残次商品、不合格商品、修理过的商品不能提供给消费者。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三包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常识: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
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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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法律常识: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半年到三年左右。
三包有效期从提走商品日开始计算。
家电等有效期基本是一年,主要零部件是一到三年左右,整机的三包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商品在三包期限内经过两次维修依然没有解决故障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物发票和修理记录,调换同类型号同规格商品或者退货。
三包有效期要扣除因维修浪费的时间,而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
法律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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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三包规定保修期是多久法律常识:国家三包政策保修多长时间不同的产品保修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年到三年,例如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
三包中时间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国家三包政策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 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l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
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商场三包及退换货流程规定
商场三包及退换货流程规定一、三包政策修理:商场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一段时间内,对商品内部故障进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维修时限以消费者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持续维修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换货:商场提供商品换货服务,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购买不符时,可以选择换货。
换货时需出示购物凭证,并保证商品未经过人为损坏。
退货:商场接受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所退商品应保持原有完好状况,包含所有配件、赠品和原包装。
退货时需提供购物凭证,并填写退货申请表格。
二、退换货流程1.提交申请当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实际购买时,消费者需要填写退货或换货申请表格,并提供购物凭证。
填写时需详细说明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申请商场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商品是否符合退换货的条件。
审核通常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办理退换货手续审核通过后,消费者需携带退换货的商品、原包装、赠品、配件、购物凭证和退换货申请表到商场的退换货窗口办理手续。
商场将对商品进行检查确认。
4.退换货处理商场在确认商品完好无损后,会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进行退货或者换货处理。
如果选择退货,商场将返还消费者支付的货款;如果选择换货,商场将提供同类商品或者等值商品进行调换。
5.完成退换货商场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后,将提供相关凭证以确认退换货的完成,消费者可据此进行后续事务处理。
三、注意事项1.退换货时需保持商品的原包装、配件和赠品完好无损。
2.被换货商品不能有人为损坏,否则会影响换货的成功。
3.当商品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可修复但修复时间过长时,可选择退货。
4.商场仅接受法律设定的退换货时限内的申请,超过时限则无法受理。
5.购物凭证和退换货申请表格是办理退换货手续的必备材料,需妥善保存。
商场的三包及退换货流程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合法的权益保障。
相关规定的实施可以使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更加放心,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同时,商场也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并严格执行三包政策和退换货流程规定,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商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三包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经营者建立健全三包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第二章三包范围第五条三包范围包括以下商品:(一)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及其配件、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等商品;(二)提供商品维修、安装、保养、清洁、保养、翻新等服务的商品;(三)其他依法应当实行三包的商品。
第六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二)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合理的性能、安全性和可靠性;(三)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合理的使用寿命;(四)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合理的包装、标识和说明书。
第三章三包期限第七条三包期限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商品购买发票或者销售凭证上载明的商品交付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二)商品在保修期内更换的,保修期限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商品在保修期内维修的,保修期限自维修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八条三包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一般商品的三包期限为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六个月;(二)耐用消费品的三包期限为自商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一年;(三)商品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的,三包期限自消费者收到退换商品之日起重新计算;(四)商品在保修期内维修的,保修期限自维修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四章三包责任第九条经营者应当承担以下三包责任:(一)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二)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换货的,经营者应当予以换货;(三)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维修的,经营者应当予以维修;(四)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商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
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一、三包服务的范围和内容:1.修理、更换、退货:对于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家应该提供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服务。
2.质量保证期:商家要对产品质量进行保证,并设定一定的质量保证期,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消费者可享受三包服务。
3.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包括产品本身存在的设计、制造、装卸等与商品相应质量相关的缺陷。
二、三包服务的时限:1.退货:若商家在处置质量问题上有困难的,消费者可以退货并要求退款。
如若商品无质量问题,商家可以拒绝退货。
2.退款:商家应该在收到退货后十五天内,将退款发还给消费者。
如果商家未按时退款,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退回债务的三倍偿还。
3.更换:若商家在指定质量保证期限内不能按时为消费者修好的产品,消费者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同质量的产品。
三、特殊情况的三包管理规定:1.维修保修:商家对于部分特殊产品应提供维修服务,并将此事实告知消费者。
2.配件更换:商家对于配件更换的服务应该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直接相关。
3.公告承诺:商家对于售后服务承诺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四、三包服务的处理方式:1.维修:商家对于需要维修的产品,在维修期限内应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同时承担维修费用。
2.更换:商家应提供更换产品的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3.退货:商家对于质量问题无法解决或消费者不同意维修、更换的,应提供退货服务,并承担退款费用。
五、消费者权益的保护:2.延保规定:商家应提供延长质量保证期的方式,使消费者能够更方便地享受三包服务。
六、违反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的处罚:1.经营者不提供、拒绝提供修理、更换、退货服务的,可按照其造成的消费者损失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加倍赔偿;2.不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销售商品,或不提供价格凭证或发票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销售额一倍以上不多于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综上所述,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出发点,对商家在销售商品后的售后服务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确保了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享受到合理的维权服务。
三包法退货规定
三包法退货规定三包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一项法规,该法规规定了商品的质量保证、包退、包换和包修的具体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退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一定的时限内对商品进行退还,并要求商家退还购买款项或进行换货、修理等处理。
根据三包法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商品购买后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在一定的时限内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处理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一、退货条件1.在购买商品后的七日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还购买款项或换货。
2.在商品购买后的十五日内,发现商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不符合约定,或者商品发生重大修理,在同一产品线上的特定型号产品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还购买款项或换货。
3.在商品购买后的三十日内,购买的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还购买款项或换货。
二、退货手续1.在符合退货条件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在规定的退货时限内,将商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购买凭证等一并送至商家售后服务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2.商家收到退货商品后,应当在七日内进行检查和处理,并及时退还购买款项或进行换货、修理等处理。
三、权益保障1.如果商家未按照三包法的规定进行退货处理,消费者可以要求返还双倍的购买款项。
2.如果商家拒绝提供退货服务,消费者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包法作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法规,对于消费者的利益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目前仍有一些商家存在着不履行三包法规定、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加强对商家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在购物时注意保留好购买凭证和商品的检验、验收等环节,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权。
“三包”规定简介
申请方式
消费者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电话、网 络等多种方式向商家或厂家申请“三 包”服务。
提供必要证据
在申请过程中,消费者应提供购买凭 证、商品或服务的相关证据,以便商 家或厂家核实申请。
商家如何执行“三包”规定
遵守“三包”规定
提供维修、更换和退货服务
商家或厂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或地方相关的 “三包”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02
“三包”规定的主要内容
商品售出后的退换货规定
01
实行“三包”的商品售出后, 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 换货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凭 有效凭证办理。
02
对于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 经营者应当及时予以退换,并 按照购货凭证或者修理记录扣 除折旧后支付相应的价款。
03
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货 时,应当由经营者承担运输等 合理费用。
“三包”规定与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一起,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使消费 者在市场上获得更加公平和满意的消费体验。
05
“三包”规定的改进与完善建议
“三包”规定的改进与完善建议
• “三包”规定是指对售出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商品质量保证 的承诺和规定。
06
“三包”规定案例分析
“三包”规定案例分析
• “三包”规定是中国政府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对销售商品的企业提出的强制性要求。它规定了商品在售出后 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必须负责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这个规定适用于所有售出的商品, 但有些特殊商品如定制、预售等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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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或厂家应根据“三包”规定为消费者 提供维修、更换和退货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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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消费者
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三包,即产品质量三包,是指对产品质量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售后服务制度。
我国对三包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三包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三包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 定义三包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对所售商品在质量、性能、安全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和约定,对消费者承担的保修、更换、退货等责任。
2. 适用范围(1)适用于购买商品的自然人消费者;(2)适用于购买商品的单位和个人,但单位购买商品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不适用三包规定;(3)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品。
三、三包期限1. 期限(1)一般情况下,三包期限为自商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具体期限由国家规定或者由生产者、销售者约定,但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期限;(2)对于耐用消费品,三包期限不得少于1年;(3)对于易损易耗商品,三包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2. 期限延长(1)在保修期内,如果商品因生产者、销售者的原因导致质量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延长保修期限;(2)在保修期内,如果消费者因合理使用商品导致质量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延长保修期限。
四、三包责任1. 质量问题(1)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保修、更换、退货等责任;(2)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性能问题(1)商品存在性能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保修、更换、退货等责任;(2)因性能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安全问题(1)商品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保修、更换、退货等责任;(2)因安全隐患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三包程序1. 消费者提出要求消费者在保修期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保修、更换、退货等要求。
三包责任范围规定
鞋类产品三包规定三包责任范围:指在三包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问题,公司可以予以退货或换货:1.在半个月内发过去的整批鞋出现严重松面、货不对版;2.同边脚或大小码(指刚到货拆开所发现);3.如消费者在一个月内购买出现断跟、掉跟4.如在购买后有效期内出现严重松面、严重掉漆、严重泛硝、内里大面积脱色、正常穿着出现皮裂、断面、断帮、断底的任一情况;5.自售出之日起七天内开胶、脱胶。
(指超过长10mm深5mm之外范围);6.鞋跟出钉及鞋内出钉;7.购买者如购买压花皮纹的鞋在穿着半个月内无皮纹效果;9. 钢心太软或断裂及松动;10.期限是指依出售的发票日期起计算。
注:以上所指正常穿着,如有人为因素或穿着不当引起则客户自负。
返修范围:指在三包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问题,公司负责维修:1.因试鞋而导致鞋面有轻微松面打皱;2.鞋舌定位线脱线或其它部位脱线;3.鞋面、鞋头轻微刮花及压痕印;4.天皮脱落、鞋花脱落,掉钻,掉扣;5.沿条断裂、开胶;6.脱胶在长10mm深5mm范围内;或超过七天的超10mm范围的开胶7.新鞋鞋头有轻微爆漆、龟裂。
非三包责任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鞋类商品都不实行三包: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处理:收费维修或返回代理商。
1.超过“三包”有效期;2.无销售发票;3.如因开车或超负荷而导致一只松面,另一只无松面现象;4.违反穿着方式,如剧烈运动、雨天穿鞋或经水浸泡等;5.因脚过肥而将鞋挤压变形导致脱线、断帮、皮裂;6.因穿着不当导致松紧带断裂;7.在有效期内因穿着不当使之油漆起泡,皮未起泡;8.消费者自行修理造成损坏的;9.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10.标明“处理品”或“等外品”的;11.穿着过程中拉链损坏、魔术贴无粘贴效果,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判断,即返修或退回。
人为因素:指鞋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而是人为造成,则全权由顾客自负责任。
1.因顾客保养不当(磕碰、受潮、暴晒及同酸碱物质接触);2.鞋面浸水后所造成的鞋面泛白及鞋面皮料起泡3.因开车所造成鞋底严重卷曲及由此引起的断面、断帮或车线断裂;4.全皮底因不贴前掌导致穿着渗水及耐磨差而出现断底、断帮、开胶、脱胶;5.人为损坏(即轻微脱线、开胶、皮裂而故意造成大面积损坏);6.因样版鞋摆放过久使同双亮度不一;。
售后三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
第四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本公司产品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包修第五条包修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产品质量问题,由本公司负责修理。
第六条包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如下:1. 电子产品: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2. 家用电器: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3. 日用品:自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
第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包修范围:1. 产品因非正常使用、维修不当造成的损坏;2. 产品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3. 产品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4. 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附件丢失;5. 未经授权的维修或更换零件。
第八条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联系本公司指定的售后服务部门。
第九条售后服务部门接到消费者报修后,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1. 核实产品信息,确认产品在包修范围内;2. 根据产品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维修或返厂维修;3. 在维修过程中,确保消费者了解维修情况,并及时反馈维修进度;4. 维修完成后,进行产品性能测试,确保产品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条维修费用及配件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 维修费用由本公司承担;2. 如需更换配件,配件费用由消费者承担;3. 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第三章包换第十一条包换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产品质量问题,由本公司负责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包换期限自购买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与包修期限相同。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不属于包换范围:1. 产品因非正常使用、维修不当造成的损坏;2. 产品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3. 产品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4. 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附件丢失;5. 未经授权的维修或更换零件。
服装新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服装销售和服务行为,促进服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各类服装产品,包括成衣、内衣、童装、休闲装、职业装等。
第三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责任,提供质量保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新三包内容第六条服装新三包包括以下内容:(一)退换货1. 消费者自购买服装之日起七日内,如发现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退换货。
2. 销售者收到消费者退换货要求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
3. 退换货时,消费者应当保持服装原状,不得损坏或洗涤。
4. 消费者因穿着服装造成损坏的,不予退换货。
(二)修理1. 消费者购买服装后,如发现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 销售者应当及时对服装进行修理,确保修理质量。
3. 修理费用由销售者承担,但消费者因不当使用、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三)赔偿1. 消费者购买服装后,如发现服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赔偿损失。
2. 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应当根据消费者购买服装的金额、服装损坏程度等因素,合理赔偿消费者损失。
3. 赔偿方式包括退还货款、支付修理费用、赔偿损失等。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七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者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本规定的内容。
第八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服装新三包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服装新三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违反本规定,未履行退换货、修理、赔偿等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包原则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三包原则,即“包修、包换、包退”原则,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它旨在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交易环境。
本文将从三包原则的法律规定、具体实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三包原则的法律规定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
根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经营者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
”2. 工业产品销售和服务三包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和服务三包规定》是我国关于三包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该规定,三包范围包括:(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或者更换。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三、三包原则的具体实施1. 经营者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三包制度,明确三包范围、期限、方式等。
(2)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凭证中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三包期限、维修点等信息。
(3)经营者应当对所售商品承担三包责任,确保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享受到三包服务。
2. 消费者的权利(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三包凭证。
(2)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规定期限、方式予以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3)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四、三包原则的法律责任1. 经营者的法律责任(1)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履行三包义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营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消费者的法律责任(1)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商品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包法规定多少天内退换货
三包法规定多少天内退换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品三包对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常重要的,产品三包是指包退、包换和包修,三包有⼀定期限的,那么三包法规定⼏天内退换货?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三包法规定多少天内退换货产品⾃售出之⽇起7⽇内,发⽣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退货;产品⾃售出之⽇起15⽇内,发⽣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换货。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售出之⽇起7⽇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条产品⾃售出之⽇起15⽇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需要证明的事项在产品责任纠纷中,消费者需证明的事项⼀般包括4个⽅⾯:(1)购买物的同⼀性,即消费者所称的瑕疵产品为⽣产者、销售者所⽣产出售的产品。
⼀般可以通过购买凭证、证⼈证⾔、监控视频等证据证明。
(2)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标准。
只需进⾏初步证明产品不具有使⽤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存在瑕疵即可。
消费者可以通过产品的相关证书和说明、⽣产销售者⼴告宣传、相关国家标准和⾏业标准,以及专门鉴定机构的鉴定进⾏证明。
(3)产品的质量缺陷造成了消费者财产和⼈⾝损害。
消费者可以瑕疵商品本⾝,遭受⼈⾝损害的医疗费、误⼯费、交通费等单据,遭受财产损害的财产价值凭证,相关鉴定意见等作为证据证明。
(4)损害和产品质量缺陷存在因果关系。
对因果关系的证明,可以通过损害发⽣前后情况对⽐,专门鉴定意见以及合理推理来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在主张惩罚性赔偿时,往往还需证明经营者的主观恶意,即欺诈或明知,对主观恶意可以通过交易过程中的客观⾏为来证明,包括虚假宣传、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证书缺失、检验不合格等。
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三包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于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享受维修、退货和换货的权益规定。
三包服务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可以有效地提高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三包服务包括:1.修理、重做、更换、退货:在商品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修理、重做、更换相同型号的新商品或者退货,并要求返还全部款项。
生产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处理。
修理:指将商品进行维修、整改,使商品能够正常使用;重做:指将商品进行重新制造,消除原始缺陷,使商品能够正常使用;更换:指将商品更换为同等型号、同等配置的新商品;退货:指将商品退还给生产者,由生产者返还全部款项。
2.合理期内免费维修、更换:在商品保修期外,如果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仍然有权利要求生产者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服务。
合理期是指消费者实际使用商品或者合理预期使用的时间。
3.保修期、保修期限: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合同约定确定。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在保修期内,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上述修理、重做、更换、退货的权益。
三包服务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消费者应在购买商品时,妥善保管好有效期范围内的发票、保修卡等相关凭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
其次,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时应保存好商品的原包装,以便在需要退货或更换商品时提供给生产者作为凭证。
最后,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货或更换商品时,应当保持商品的原状,不得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商品的损坏。
综上所述,三包服务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的维修、退货和换货的权益。
它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商品质量而设立的重要规定。
消费者可以通过三包服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关于三包规定
关于三包规定国家强制实施“三包”的商品有哪些?店铺⼩编为⼤家整理关于关于三包规定的⽂章,希望能给⼤家带来⼀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关于三包规定1986年4⽉,国务院发布了《⼯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截⽌2004年11⽉1⽇,国家强制实施“三包”的商品有哪些?答:(1)移动电话、固定电话;(2)电脑及其外设;(3)家⽤视听商品:家⽤DVD、VCD、等;(4)⾃⾏车、彩⾊电视机、⿊⽩电视机、家⽤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琴、家⽤冰箱、洗⾐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空调、吸排油烟机、燃⽓热⽔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共18类;(5)农业机械产品。
2、商品“三包”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答:7⽇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退、换、修;15⽇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换、修;1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修理。
3、“三包”商品保修的保证期为多长时间?答:不得少于30天,即修理后应保证30天不会出现同种问题,否则有权要求免费维修。
4、“三包”商品保修期是否应扣除修理及待修时间?答:应当扣除修理及待修时间,即保修期修理、待修所⽤时间应在⼿机保修期中予以相应延长。
5、“三包”商品因性能故障修过两次能否换机?答:可以,消费者可凭两次修理记录要求销售商更换新机。
6、“三包”商品符合更换条件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机?答:可以。
销售商没有同型号同款机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全额退款;7、“三包”商品更换后“三包”期限如何计算?答:换货时应当提供新机,换货后“三包”期限重新计算,换货后销售商应当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并在发货票背⾯注明更换⽇期加盖公章。
8、如何计算折旧费期间?答:折旧费计算期间为⾃发货票开具之⽇起⾄退货之⽇⽌,应扣修理和待修时间。
三包政策规定有哪些
三包政策规定有哪些三包政策规定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卖⽅承担三包责任?三包责任时间有哪些规定?本⽂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三包政策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了解。
三包政策规定有哪些⼀、三包责任范围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性能,⽽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采⽤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经技术监督⾏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
⼆、三包责任时间规定1.“7⽇”规定:产品⾃售出之⽇起7⽇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规定:产品⾃售出之⽇起15⽇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提货之⽇起计算。
在国家发布的第⼀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年,主要部件为⼀年⾄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和⽆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换货之⽇起重新计算。
4.“90⽇”规定和“30⽇”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者未供应零配件,⾃送修之⽇起超过90⽇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30⽇”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30⽇以上,⽣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25⽇起实施,凡在该⽇以后购买列⼊三包⽬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产者承担三包责任。
对1995年8⽉25⽇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电器三包规定》执⾏。
最后,提醒⼴⼤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法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以购货发票及三包凭证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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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一、退、换、修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商品质量及“三包”的有关规定处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二)根据保证商品退换原则,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凭购物凭证一个月内包退包换(国家有规定的除外);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换,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规定的除外)。
(三)商品退换须有购物凭证,进行换货、退货处理时,应按原始凭证实收价格换货、退货。
无销售小票(发票)的一般不准换货、退货。
(四)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五)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
对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由我方先行解决,不得推诿或让消费者找供货方;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或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六)以下七类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1、标明“处理品”的商品。
2、食品、保健品类(包括烟酒和鲜活产品)。
3、感光材料类(如胶卷、相纸)、图书、音像制品、电池。
4、药品类。
5、涉及人体卫生的商品(化妆品、内衣裤、丝袜、卫生用品等)和洗涤用品。
6、钟表、照相机、金银首饰、工艺品、珠宝玉器、乐器等价值较大的商品。
7、家用电器、微机、固定(移动)电话、家用视听产品、家具、健身器械等有保修服务的商品。
二、修理、更换、退货程序(一)当顾客要求退换货时,营业员应检查并判断:1、顾客出示的购物凭证是否有效。
2、查看商品是否影响再次销售。
3、判断所购商品是否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参见退换货细则)。
(二)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换及修理手续。
1、对于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商品,按保证商品退换原则进行处理。
2、对于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有规定的除外)后,再予以退换。
3、对于需要修理的商品,视其情况进行免费修理或收费修理,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
如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应及时与顾客联系,表示歉意。
4、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经两次修理不能恢复商品正常使用性能的,应予以换货(据情收取折旧费),无货可换应予以退货(据情收取折旧费)。
(三)商品质量争议,可与消费者协商处理,或者请国家授权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鉴定,确定责任,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细则(一)食品、保健品、药品类1、食品(包括烟酒)、保健品、药品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要求较高,属特殊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在商品标明的保质期内出现发霉、变质或其它质量问题的商品,可退可换。
3、若所售商品超过保质期,应给予购买者所购商品价值二倍的经济赔偿(含所购商品退款)。
(二)洗涤用品、化妆品类1、化妆品、洗涤用品属特殊商品,直接涉及人体卫生,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商品包装存在溢漏、份量不足(未经使用)可退可换。
3、如化妆品在使用后造成皮肤过敏现象,并经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确系使用本产品造成的,视商品使用程度打折退换。
(三)皮具、箱包类1、无质量问题退换时,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凭购物凭证一个月内予以退换。
2、皮革包件类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⑴修理范围:包体大面、前盖缝线出现严重跳线,面料之间缝合不牢固,背带边沿漆边裂口,金属配件破损、生锈,拉链掉牙、错位、拉合不顺滑,零部件、装饰件安装不牢固,应给予免费修理,修理时间不超过规定期限。
⑵换、退范围:形体不饱满,粘贴不平服;天然皮革表面出现裂面、裂浆、脱色;人造革、合成革面层材料出现明显印道、凹凸、疙瘩,皮革面料撕裂强度不合格,应给予包换、包退。
⑶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应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待修时间;退、换货时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方法:原售价×折旧率×购买天数)。
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作价处理,不再实行三包。
⑷三包期限、免费修理时间、折旧率规定如下:3、旅行箱类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⑴修理范围:拉链出现错位、掉牙、不顺滑;金属配件起泡、起皮或生锈;配件安装不牢固,出现歪斜;衣箱走轮安装不牢固,出现脱落、损坏,拉杆拉合不顺畅,应免费给予修理,修理时间不超过规定期限。
⑵换、退范围:箱体出现歪斜,天然革面料脱色,人造革、合成革面料出现明显印道、疙瘩,纺织面料色泽不相称,配件、箱铝口出现毛刺,箱铝口与箱帮角装配不紧密、不周正影响使用,应给予包换、包退。
⑶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应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待修时间;退、换货时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方法:原售价×折旧率×购买天数)。
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作价处理,不再实行三包。
⑷三包期限、免费修理时间、折旧率规定如下:4、如三包期内出现不能修理的商品质量问题,或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记录,收取折旧费退换,折旧费收取一般不能超过售价的30%,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免收折旧费。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实行三包,属于能维修的质量问题可以实行收费修理:⑴因消费者使用、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
⑵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⑶无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的。
⑷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⑸超出三包期限的。
⑹标明“处理品”的。
(四)钟表类1、钟表属于精密仪器商品,一经售出,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包修范围及期限:凡在本店购买的石英钟表、机械钟表由于本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均可包修,包修期限为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
3、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退换:(1)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如停走、脱针等问题)予以换货、退货;十五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给予换货或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记录,折价后予以退换。
(3)折旧率为每日收取售价的0.05%,折旧费收取一般不能超过商品售价的30%,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免收折旧费。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实行三包,属于能维修的质量问题可以实行收费修理:⑴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⑵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⑶无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的。
⑷超出三包期限的。
⑸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五)金银饰品、珠宝玉器类1、金银饰品、珠宝玉器属贵重商品,因此顾客购买时,营业员应提醒顾客认真挑选,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2、金银饰品如出现开焊、镶嵌宝石脱落等问题,视情况可给予有偿或免费维修。
消费者要求退换,需请有关部门检测出具鉴定报告后,依据鉴定结果酌情予以处理。
3、珠宝、玉器饰品损坏后原则上不予修理或改形。
(六)工艺制品类工艺品在购买时营业员应提醒顾客严格检查其质量、外观是否有破损、瑕疵。
一经售出,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七)服装类1、无质量问题退换时,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予以退换。
2、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退换(1)在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免收折旧费予以退换。
(2)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免费修理。
三包期内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或者经维修两次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记录,收取折旧费退换,折旧费为自购买之日起每日收取售价的1%,但不得超过30%,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免收折旧费。
(3)皮革类服装修理、更换、退货规定。
①修理范围:缝制针码出现空针、漏针、跳针和有严重歪斜及皱趔;底边出现脱胶、起皱、不平服;拉链出现错位、掉牙、拉合不顺滑,拉链头脱落损坏,应免费给予修理,修理时间不超过规定期限。
②换、退范围:用料不当,色泽不一致;整件周身不平服、起皱、松紧不适,门襟不平直,长短误差大于3mm,服装革有严重异味,涂层脱色,撕裂强度不合格;裘皮服装脱毛、僵板、酥皮、严重异味、脱色、撕裂强度不合格,应给予包换、包退。
③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应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待修时间;退、换货时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方法:原售价×折旧率×购买天数)。
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作价处理,不再实行三包。
④三包期限、免费修理时间、折旧率规定如下: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实行三包,可以维修的质量问题实行收费修理:⑴因消费者穿着、使用、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
⑵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⑶无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的。
⑷超出三包期限的。
⑸标明“处理品”的。
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八)针棉内衣类1、内衣类、袜类。
按照国家规定,内衣、袜类属涉及人体健康卫生的用品,无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退换。
营业员应提醒顾客认真挑选。
出售的内衣如有质量问题,参照服装类退换细则执行。
2、针棉T恤,羊毛衫类。
参见服装类商品退换细则(九)鞋类1、无质量问题退换时,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予以退换。
2、修理范围:开胶、严重跳针;鞋跟变形、裂、断或掉;鞋垫不牢固;跟面脱落;装饰品出现损坏、脱落,应免费给予修理,修理时间不超过规定期限。
3、换、退范围:帮面裂,帮脚裂,严重返硝,明显变色、脱色;前帮明显松面,涂饰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主跟或包头变形;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穿用;鞋内露钉尖(头)、鞋内有明显不平服影响穿用;因两只鞋码大小不一、顺脚,应给予包换、包退。
4、三包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应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待修时间;退、换货时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方法:原售价×折旧率×购买天数)。
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作价处理,不再实行三包。
5、三包期限、免费修理时间、折旧率规定如下:6、三包期内如出现不能修理的商品质量问题,或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记录,收取折旧费退换(折旧率参见上表),折旧费收取一般不能超过售价的30%,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免收折旧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实行三包,可以维修的质量问题实行收费修理:(1)因消费者穿着、使用、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
(2)无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的。
(3)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6)标明“处理品”的。
(7)超出三包期限的。
(8)非质量问题或在产品标准允许误差范围内的。
(十)家电类1、家电类商品根据国家规定,一经售出,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凭购物凭证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十五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凭购物凭证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或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凭维修记录,应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或收折旧费退货。
4、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