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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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

编制大纲

二00八年九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划大纲。本规划大纲旨在指导地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一、现状与问题

1、区域概况

简要介绍规划区的基本背景情况,主要包括:

(1)地理区位

(2)自然环境

(3)社会经济

2、农村环保进展情况

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村庄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简要说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地方农村环保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情况

(2)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3)土壤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情况

(4)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情况

3、主要问题

说明规划区村庄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问题类型、影响区域、主要成因、治理必要性等。

(1)问题类型

根据目前全国普遍情况,村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污染,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村庄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类型。各地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明确需优先治理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问题。

(2)影响区域

明确饮用水源地污染、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村庄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不同类型问题的影响范围,需说明在规划区范围内具体影响的村庄数量、主要集中区域。

(3)主要成因

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问题,可以考虑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分析:

①饮用水源地污染主要考虑工业污染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排放等因素;

②乡镇工业企业污染主要考虑企业布局合理性、治理设施是否完善和正常运转、生产工艺水平等因素;

③村庄生活污染主要考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垃圾收集处置情况等因素;

④畜禽养殖污染主要考虑畜禽养殖场布局合理性、废弃物是否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等因素。

(4)治理必要性

从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人体健康、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说明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实施治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要求用具体数据说明治理问题的必要性,包括规划区饮水不安全的农村人口数量、对村庄环境产生影响的工业企业数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量和未经处理的排放量、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等。如果具备条件,也可给出能够说明村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监测数据。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全国规划主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为指导思想。

各地规划在积极落实国家农村环境保护有关精神和政策的同时,应结合本地农村环保实际,以切实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为基本出发点。

2、基本原则

(1)以奖促治,逐步推进

针对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对经过整治、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庄,通过农村环保资金的形式进行“奖励”,逐步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2)依托村庄,务求实效

各类问题的治理以村庄作为基本单位,通过综合措施运用和资金集中投入,力求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工矿企业污染、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

(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进行近远期、区域间的统筹规划,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治理经验与技术,不断提高治理成效。

全国规划优先考虑解决“三河三湖”、“一江一库”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农村环境问题。各地规划则应优先考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地区的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危害群众健康最为直接的饮水安全、工矿企业污染问题。

(4)政府扶持,多方筹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需要大量治理资金的投入。除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外,各地也要加大支持力度,有能力的地方还应自筹部分资金,以切实保障村庄环境治理成效。

3、规划时限

规划期为2009-2015年,分为近期(2009-2010年)和中远期(2011-2015年)两个阶段。

4、规划目标

根据治理工作安排,把握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提出规划不同阶段目标:

近期(到2010年)目标,利用2年左右时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

使一部分村庄的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明确集中治理的环境问题类型、治理区域分布等规划目标具体内容,应充分考虑目标的可达性。

中远期(到2015年)目标,再利用5年左右时间,使各地辖区内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庄基本得到治理,大部分村庄的环境状况获得明显改善。

5、具体指标

根据近期(到2010年)、中远期(到2015年)治理内容,省级规划应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

——解决饮水受污染的人口数

——对村庄居民产生严重影响的工矿企业治理数量

——新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能力、治理数量

——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设施数量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数量

三、治理布局与重点任务

1、治理村庄布局

全国规划将以环境保护重点流域、特定区域为重点,选择不同类型问题的村庄开展综合治理。

各地应根据辖区内不同类型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集中区域,根据村庄筛选参考条件(见下文),合理选择村庄开展治理。在同类问题影响区域内,根据治理问题的紧迫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优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经过集中治理能够见到成效的村庄。

要求给出治理村庄布局示意图(包括近期布局、中远期布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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