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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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选择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选择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选择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制度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手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医疗告知义务制度

医疗告知义务制度

医疗告知义务制度介绍医疗告知义务制度是指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的法律要求。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并主动参与自己的医疗治疗过程。

内容医疗告知义务制度包括以下要点:1. 信息披露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与其诊断、治疗相关的必要信息,包括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等。

医生应以清晰简明的方式向患者解释这些信息,确保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2. 患者知情同意在向患者提供必要信息后,医生应当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患者知情同意是指患者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特定的诊断或治疗方案。

医生应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制患者接受治疗。

3. 保密义务医生在与患者交流时应严守医疗保密义务,不得将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

医生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并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

4. 特殊情况下的告知义务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医生可能会面临告知义务的例外情况。

例如,当患者无法理解相关信息或决策能力受到限制时,医生可能需要与患者的家属或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并获得他们的同意。

目的医疗告知义务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

通过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患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同时,这也促进了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总结医疗告知义务制度要求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并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和信任关系。

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保密义务,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医院医疗服务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告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职能科室。

三、医患沟通内容1. 病情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等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并发症。

2. 治疗方案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放射治疗、物理治疗等,并解释各种治疗方案的优缺点。

3. 医疗风险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医疗风险,包括手术风险、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等。

4. 费用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治疗费、药物费等。

5. 知情同意:医生在实施治疗前,应当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对于特殊治疗和手术,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 医疗事故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医患沟通方式1. 面对面沟通:医生应当与患者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疑问,并及时解答。

2. 书面告知:对于重要的医疗信息,医院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并让患者签字确认。

3. 电话告知:对于紧急情况,医生可以电话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做好记录。

4. 信息化手段:医院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如电子病历、医疗APP等,方便患者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

五、医患沟通要求1. 及时性:医生应当及时向患者告知病情和治疗情况,确保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2. 全面性: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所有重要的医疗信息,不得隐瞒或漏报。

3. 准确性:医生应当准确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语言。

4. 尊重患者:医生在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疑问,并给予恰当的解释和指导。

5. 保护患者隐私:医生在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告知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大概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关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赞成后,方可施行。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指具有一定创伤和风险的检查、治疗,如各种内镜检查、各种造影检查、各种穿刺(胸穿、腰穿、骨穿、肾脏穿刺、甲状腺穿刺、深静脉穿刺、淋巴结穿刺、上颌窦穿刺等等)、有创性的治疗、淋巴结活检、治疗方案的更改、椎间盘吸切、各种封闭、关节腔内注射、切开引流、静脉切开等。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赞成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大概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赞成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赞成书。

临床医疗知情告知制度

临床医疗知情告知制度

峨眉山市中医医院临床医疗知情告知制度知情同意是患者的法定权利,知情告知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

为了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履行知情告知义务,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知情同意是指“医生应做必要的说明,使得病人就某种医疗行为做出同意的决定。

”在临床上,当医生对病人做出诊断或推荐一种治疗方案时,要求医生必须向病人提供充分的病情资料,包括这种方案的益处、危险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意外情况,并以此建立诊疗方案,使病人能自主地为自己的利益做出判断和明智选择。

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患者知情权和患者同意权。

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有对其病症、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医疗信息知悉的权利;患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取得医师提供的医疗所必须的足够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医疗同意与否的决定权利。

知情权是同意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而同意权是知情权的结果和价值体现。

二、知情告知的对象患者具有行使知情同意权的资格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知情同意权必须由患者本人做出方为有效,其他人员不得代为行使;其它情况应采取授权委托代理人来代为行使。

患方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人员顺序:1、应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人行使,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患者,可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2、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时,由本人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3、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需采取保护性医疗制度时,应采取授权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诊疗的内容和程序,不能权衡利弊得失,不能对所有诊疗方案做出评价,不能根据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做出决定,不能理解自己所决定的行为将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代理人行使。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一)入院告知制度
1.患者入院时,护士应该告知患者的管床医生、责任护士、护士长信息。

2.告知患者爱护病区的公物如开关、插座、水龙头、壁柜、病床、床垫、床头柜、床头传呼器等,并详细介绍床单位设施及使用方法。

3.告知患者为保证病友得到充分休息、防止交叉感染,不要随意睡他人床铺。

4.陪伴和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高声喧哗、饮酒和从事娱乐活动,不得围观危重患者抢救。

5.告知患者离院时请向当班医生和护士请假,不得在院外留宿。

私自外出和院外留宿发生意外,后果将由患者自己负责,并请患者签名。

6.病区内禁止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向窗外倒水及扔脏物。

7.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以免被盗、被骗。

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患者自己负责。

8.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9.请不要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煤炉、电炉。

10.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请勿使用自带药品,因此发生的不良后果将由患者自己负责。

(二)出院告知制度
1.根据主管医生意见,责任护士提前一天告知患者出院的时间。

2.介绍核对账目,如有疑问及时解决。

备齐入院期间所有的押金条。

3.出院核对账目无误后,携带押金条及出院证去出院结账处办理结账及出院手续,妥善保管出院证及各种单据。

4.护士根据患者病情及康复程度,对患者进行出院后用药告知、饮食告知、休息运动告知、功能锻炼告知。

5.护士应给患者留护士站的咨询电话,方便患者随时电话咨询。

6.患者出院时热情相送,对行动不便的患者给予协助。

医院规章制度告知书范本

医院规章制度告知书范本

医院规章制度告知书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为了确保您在医院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特向您告知我院的规章制度,请您予以遵守。

一、就医须知1. 请您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就诊。

2. 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请遵循工作人员的指引。

3. 请按预约时间准时就诊,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医院。

4. 就诊时,请遵守就诊秩序,依次排队等候,听从医护人员安排。

5. 请保持医院环境卫生,禁止在医院内吸烟、乱丢垃圾。

6. 请看管好个人物品,以免遗失或被盗。

二、住院须知1. 住院患者需办理相关手续,服从医护人员安排。

2. 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需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保持安静。

3. 请勿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禁止赌博、喧哗。

4. 请遵守病房内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拔插电源、开关。

5. 请保持病房内环境卫生,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 患者及家属如需离院,请办理请假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医保政策1. 请您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2. 医保报销范围内,请您遵循相关规定,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报销手续。

3. 如有自费项目,请您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如有疑问,请咨询医护人员。

四、保密原则1. 医院承诺保护患者隐私,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 医护人员将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原则,为您提供安全、专业的医疗服务。

五、投诉与建议1. 如果您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随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2. 如果您对医院的服务有建议或投诉,请向医院投诉部门提出。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共创和谐就医环境。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早日康复!此致敬礼!(医院名称)(日期)。

医院医疗告知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告知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告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告知工作,维护医患关系,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保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医疗告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第三条医疗告知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告知患者有关疾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预期等信息的行为。

医疗告知应当及时、准确、充分、真实。

第四条医疗告知管理应当遵循医疗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患者充分知情,保护患者隐私,防止医疗风险。

第五条医疗告知管理应当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和需求,采取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方式和措施,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告知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医疗告知工作的持续、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医疗告知义务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及时、准确、充分、真实地告知有关诊疗情况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预期等重要信息。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医疗告知方式和措施,确保患者充分知情。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应当注重沟通技巧和语言表达,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语言。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耐心听取患者和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答疑问,提供咨询和支持。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确保告知内容不被他人听取和泄露。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告知。

第三章医疗告知程序第十三条患者来院就诊后,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初步评估,并了解患者的主诉和病史。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明确医疗告知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并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在诊断明确后,向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告知,包括病情名称、病因、症状、检查结果等内容。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在制定治疗方案后,向患者进行治疗告知,包括治疗目的、方法、药物副作用等内容。

医疗告知

医疗告知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常规告知 即医院常规问题的告知。

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

如住院患者须知、患者授权委托书、病情告知书、病重病危通知书、出院通知书、死亡通知书、欠费通知书、尸检意见书等。

2.特殊告知 即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所造成的创伤或手术方案及风险等必须履行的告知。

2.1手术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填写并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级别以上医师签字。

2.2麻醉知情同意书,由实施麻醉者与患者或家属交待麻醉知情内容并签字。

2.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2.4介入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在介入检查治疗前,由术者向患者交待知情内容并签字。

2.5术中意外处理及手术中改变术式,必须由术者或上级医师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手术方式并签字。

2.6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在患者需要透析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透析知情内容并签字。

2.7美容整形外科手术知情同意书,在美容整形前,由术者交待手术方式及术后效果并签字。

2.8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等),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如心脏病患者、颅内压升高患者插入气管导管、胃管,胃镜或支气管镜等内镜检查,插入膀胱镜或导尿管等可能引起强烈神经反射,易引起心脏停跳等情况,需填写知情同意书。

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知情同意内容。

2.9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

医院告知制度

医院告知制度

医院告知制度医院告知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明确告知的内容和方式,可以让患者和家属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提高医患沟通,增强患者参与和信任感。

首先,医院告知制度要求医生在给患者诊断之后,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进行告知。

医生要向患者和家属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以及治疗效果等内容。

告知可以通过面对面的谈话,书面材料或多媒体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确保患者和家属都能够理解并接受所说的内容。

其次,医院告知制度要求医生在告知的过程中注意言辞和态度。

医生应该用简洁清晰的语言向患者和家属解释问题,并且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

医生要保持沟通的适度性和灵活性,根据患者的理解程度和情绪状态灵活调整语气和表达方式。

此外,医生还应表现出对患者和家属的关心和支持,以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再次,医院告知制度要求医生对患者和家属的问题进行及时回答和解答。

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的疑惑和治疗的相关问题有权咨询和了解,而医生则应积极回答并提供专业建议。

医生要倾听患者和家属的关注和需求,并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在回答问题时,医生应该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方便患者和家属理解。

最后,医院告知制度要求医生和患者及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或告知书。

这种书面确认可以让患者和家属有机会再次仔细阅读和确认医生所告知的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异议。

医生和患者及家属签署后,可以有效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并为医疗过程提供额外的法律保障。

总之,医院告知制度在医疗服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保障患者的知情权,提高医患沟通和信任度。

医生在告知的过程中要注意言行举止,尊重患者的需求和意见。

同时,医院也应该为医生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以提高医生的沟通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2023医院医疗行为告知制度(详细版)

2023医院医疗行为告知制度(详细版)

2023医院医疗行为告知制度(详细版)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医师有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的义务,解释范围包括:
(1)患者目前的病情,已确定的诊断及各种检查结果;
(2)患者所患疾病可能带来的后果;
(3)该病目前的治疗方法和拟行的检查,以及实施这些检查和治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危害性;
(4)对手术病人,要告知手术名称、目的、效果、危险及并发症,本院治疗条件及是否建议病人转院等情况;
(5)各种有创检查、治疗,必须向患者讲解实施该项目的目的、必要性;
(6)操作前使患者了解该项操作的程序及由此检查带来的不适,取得患者的合作;
(7)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的谅解。

2.临床医师在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时,务必客观、准确、全面,避免患者产生不同于医师本意的错误理解,并记录在案,必要时请患者及家属签字,以证明医师完成告知义务。

医师解释病情时,必须注意避免以下内容:
(1)对患者所患疾病缺乏科学根据的推理;
(2)对既往医疗行为的评价;
(3)仍存在学术分歧的评论;
(4)对疾病的转归和结果做简单、武断的预测。

3.不允许因熟人等特殊原因简化医疗行为告知程序。

4.在对病人实行有潜在危险的检查和治疗时,在使用自费药品或自费物品时,需填写知情同意书并有患者及家属签字。

5.对需要输血或血液制品的患者,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必要性,征得同意,并在使用前进行HIV、梅毒、乙肝、丙肝等病毒指标的检查。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告知制度首先,知情告知制度可以促进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信任。

通过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后果,医生可以让患者更加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且理解自己的选择可能会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同时,患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的了解和需求与医生进行深入的沟通,以便更好地参与治疗过程。

其次,知情告知制度可以加强患者的自主权。

在知情告知的基础上,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人生态度、病情和治疗风险等因素来作出自己的选择。

这样,患者能够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自主权,从而达到最符合自身意愿的治疗效果。

再次,知情告知制度可以提高医疗风险的可控性。

通过向患者详细解释治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患者可以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并且与医生一起制定应对策略,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另外,知情告知制度也有助于建立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通过将决策权和治疗选择权交给患者,可以增强患者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和效果。

同时,患者对治疗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也可以减轻医生的工作负担,使医生能够更好地关注患者的个体差异,提供更加个性化和精细化的医疗服务。

在实施医院知情告知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医生在进行知情告知时需要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并且遵循医学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医生应当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而不是选择性地隐藏一些不利于患者的事实。

其次,医院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医生和患者的权责义务。

医院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开展培训和教育、建立医患沟通平台等方式来推动知情告知制度的实施。

最后,医院和医生需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医院应该加强对医生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进行知情告知工作。

同时,医院也应该积极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反馈患者的意见,并且改进相关的医疗服务。

总之,医院知情告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可以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高医疗风险的可控性,建立医患合作关系,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提供了保障。

医疗告知制度

医疗告知制度

医疗告知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告知制度(一)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经治医师、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二)告知对象为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当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必须告知本人方为有效,其亲属次之;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履行告知义务时,其知情同意权由其法定(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患者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应当告诉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并将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有关情况做好书面记录.(三)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例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可直接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并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留有患方签字。

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除外).(四)如果患方拒绝在病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二、告知主要内容告知内容主要为患者病情、检验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主要包括: (一)实施各类手术、有创检查、治疗;(二)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三)实施麻醉;(四)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五)实施临床实验性治疗;(六)实施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七)对患者实施化疗、放疗、抗痨治疗等;(八)使用具有毒性或成瘾性的药物;(九)可能引起强烈过敏反应的药物及其敏感试验;(十)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十一)技术本身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济花费大,给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十二)在急诊或病情危重,处于抢救状态情况下,患者或其亲属要求终止治疗、出院、转院的。

医院告知管理制度

医院告知管理制度

医院告知管理制度医院告知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中,为了保障患者知情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建立的一套管理机制。

告知管理制度是医院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声誉、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以及患者的知情权和医疗安全。

下面将从医院告知管理制度的概念、重要性、内容、实施过程和评估办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概念医院告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患者知情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建立的一套管理机制。

包括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当获得的信息、信息的传递方式、告知的时间和环节、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制度等内容。

告知是患者承担治疗前提条件的重要一环,是医务人员对患者所需知悉的医疗信息、诊疗方案和风险等进行传递的过程。

告知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加强医护人员对患者告知的规范化,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重要性1. 保障患者知情权告知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能够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治疗风险等信息,增强患者对医疗过程的掌控感和信任感,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2. 规范医疗行为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要根据医疗规范和伦理要求,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对患者进行充分的告知,不能隐瞒病情、治疗风险等信息,以免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伤害。

3. 提高医疗质量告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院的竞争力。

4. 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告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让医务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医务行为,防止医务人员擅自处理患者的病情,违背医德和职业操守。

三、内容1. 告知对象告知对象包括患者本人、患者家属(如患者不能理解告知内容时)、医务工作者、医院管理层等。

2. 告知内容告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病情信息: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告知,包括病因、病情严重程度、预后、治疗方案等;(2)治疗风险:告知患者治疗方案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并发症,以便患者做出知情决策;(3)医疗费用:告知患者诊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避免费用方面的争议和医患矛盾;(4)医务人员信息:告知患者医护人员的姓名、职称、擅长领域等信息,增加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

患者医疗安全告知制度

患者医疗安全告知制度

患者医疗安全告知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患者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期间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医疗安全告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疗服务项目,包含门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

三、告知内容 1. 患者医疗风险告知: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在接诊或治疗前应向患者明确告知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包含但不限于治疗效果、并发症、手术风险等。

2.用药相关告知: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在开具药物处方时应向患者告知药物的使用方法、作用、可能显现的不良反应等事项。

患者在使用药物前须取得医生的引导,并依照医生的指示正确使用。

3.手术及麻醉相关告知:患者在手术前,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告知手术的目的、风险、术后护理等事项。

在进行全身麻醉或局部麻醉时,医生应解释麻醉的过程、可能显现的麻醉风险及监护措施。

4.检验、检查相关告知:患者在进行各类检验和检查前,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告知检验和检查项目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5.特殊治疗告知:针对特殊治疗项目,如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等,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告知治疗的原理、可能的副作用及护理要求等,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四、告知方式 1. 口头告知: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向患者进行口头告知,确保患者理解。

2.书面告知:对于紧要的治疗项目或手术,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应书面告知患者,并要求患者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3.多媒体辅佑襄助告知:医院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如PPT、视频等形式,向患者进行医疗安全告知。

五、告知确认 1. 患者可以提出问题:患者有权就医疗安全告知内容提问,并要求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解答。

2.患者签字确认: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必需在告知书或电子告知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表示已理解告知内容并同意接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六、告知记录保管 1. 医院应建立患者医疗安全告知记录,包含告知内容、告知方式、患者提问及医生解答情况等。

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明确医务人员在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和信任关系,本医院订立了本《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2. 定义•病情告知:医务人员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明确、详尽、真实地告知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预后及可能显现的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

•知情同意: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充分理解病情告知后,自主决策是否接受治疗方案、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并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同意。

3. 医务人员责任3.1 病情告知责任•医务人员应在合适的时间和环境下对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病情告知,如对于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并随后进一步认真说明。

•病情告知应采用简明扼要、易于理解的语言,以确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充分理解。

•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需求和本领,适时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解释,除去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困惑和焦虑。

3.2 知情同意责任•医务人员应详尽地向患者或患者家属介绍治疗方案、手术等医疗行为的目的、过程、风险和可能的后果。

•患者或患者家属对治疗方案、手术等医疗行为有权要求进一步解释和供应相关信息,并有权决议是否同意。

•医务人员应耐性倾听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疑问和看法,并针对性地予以回应和解答。

3.3 决策本领评估•医务人员应评估患者的决策本领,若患者无法理解或表达本身的选择,应与其家属或法定代理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对于未成年患者或法定无行为本领的患者,应与他们的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并经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医疗行为。

4. 患者权利和义务4.1 知情权•患者有权获得医务人员供应的病情告知和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包含诊断结果、治疗目的、方法、预后及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进一步解释和供应相关信息,以便做出知情同意决策。

4.2 自主选择权•患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治疗方案、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并有权在充分了解风险和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知情同意或拒绝。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知情同意即是患方对病情、各种诊疗(包括手术、麻醉、输血及血制品、放化疗、有创诊疗操作、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方案、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不同的诊疗方案)、费用开支(包括诊疗总费用、自费及贵重药品材料、高值耗材等的预估)、转科或转院、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方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告知书、医患沟通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等。

(三)告知对象1.一般情况,由患者本人行使知情同意权,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

2.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

3.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做出决定的状态,由其近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

4.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的近亲属,由其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记录在病历中。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告知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疗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复诊随访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需要时应向患方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医务人员应告知办理入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信息。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1.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介绍“入院须知”并签字;2.患者入院后,一般情况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方介绍该病区的环境、医务人员等情况;3.主管医生及时向患方作自我介绍并详细询问病情,记录在案。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1.目的保证宣教和告知内容的时效性,保障就诊者的权利。

2.标准2.1就诊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2 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就诊者及其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2.3 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就诊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就诊者或其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就诊者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2.4 告知要在就诊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就诊者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婴幼儿就诊者需告知的内容须向监护人告知。

2.5 当就诊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就诊者和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2.6 就诊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而坚持外出时,应告知就诊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就诊者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7 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就诊者或其家属,经就诊者或其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2.8 就诊者入院后应对就诊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2.9 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就诊者家属(就诊者清醒时告知就诊者)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或就诊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2.10 因病情危重致就诊者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就诊者时,应告知就诊者及其家属的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2.11 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就诊者,必须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就诊者,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就诊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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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疗告知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医疗告知制度
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原则,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促进医患沟通。

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矛盾,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谈话制度包括三次谈话:入院时谈话、住院中谈话、出院谈话。

2、入院时谈话由住院首诊医师完成。

首诊医师接诊病人后,应简要自我介绍和简要科室特色介绍。

根据病人提供的病史、查体及检查资料,综合分析,将初步诊断、拟订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沟通,认真详细填写入院医患谈话记录,并签名。

3、住院期间住院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变化,给病人将实施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如实告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同意后,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病人不能签字时)必须说明理由、方可执行。

4、如已明确诊断或诊断有更改、入院后用药情况或有更改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交代清楚)对药物的使用方法及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一并说明,并记录。

5、难治性的疾病、慢性疾病、治疗手段缺乏的疾病应多与患者或家属解释,并记录。

6、危重病例及时下病危通知,书写病危通知书。

适时停病危,并详细向家属说明病情和预后以及目前实施的抢救方
案。

签署病危通知单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医务科,一份交患者家人。

7、各类手术前,应详细向病人及家属交待其必要性、手术方法、手术危险性,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病人及家属签字后方可执行(病人不能签字时,必须说明理由)。

术前谈话一律由主刀医师执行,外请教授时,谈话由科主任执行(并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

8、术前手术方式不定时由主刀医师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可能采取的手术方式及理由。

9、术中发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手术方式、扩大手术范围时,主刀医师应下台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病情,征得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

10、手术病人实施麻醉前麻醉科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向患者说明麻醉的必要性及麻醉方式,可能发生的危险性及出现的意外,病人及家属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

11、术前已预料术后情况不佳的患者,术前谈话要明确告知病人及家属并签字。

12、术前诊断不明,手术与否不定时,应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

13、如原已确定的治疗、检查,因故需要更改时,必须向患者及家属解释。

14、严禁向病人或陪人许诺治疗效果及治疗费用。

15、如病情需要的必须要做的检查、治疗,病人及家属不愿接受者,须向病人及家属解释实施与否的理由和后果,并记录签字,不可强行。

16、病人、陪护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如不能,应向病人、陪护详细解释,取得理解。

17、病人出院时,应向病人或陪护简述疾病诊断,治疗经过,目前疾病状况,出院后注意的基本事项,并详细记录。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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