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高层人才可申请人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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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英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英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英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3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3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签证的类别和签发第五条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目录(点击章节查看对应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第一节签证第二节入境出境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第一节停留居留第二节永久居留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第六章调查和遣返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

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4.01.07•【文号】公境[2004]30号•【施行日期】200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出入境管理正文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公安部公境[2004]30号二○○四年一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国人签证和居留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受理、审批、制作和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的机关是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以及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受理、审批、制作和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

第三条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加签、变更(以下统称签证、居留许可申请)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受理与审批第四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询问有关情况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与签证、居留许可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一)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其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二)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三)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受理外国人的首次居留许可申请,必须面见本人。

第六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和审批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应当认真核对不准入境人员名单,核查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方可签发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签证、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外国人所持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

外国人证照及我国的签证

外国人证照及我国的签证

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居留许可
1、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证件原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填写完整 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及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 冠照片; 2、个人申请书及我国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3、来创业的,提交创新创业证明或创办企业证明;
4、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
科创中心出入境政策解读
政策2: 对重点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科技创 新团队成员,完善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 转换机制并缩短审批时限。
在保留现有永久居留资格申请途径基础上,对经上海 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主管 部门制定的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 高级专业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签发5年有效期 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 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入境后变更为人才签证
1、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证件原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填写完整 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及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 冠照片; 2、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或人才主 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高级专业人才认定证明; 或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出具的聘雇合同原件及 复印件。
(二)本人有效护照及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加注人才);
(三)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6个月内出具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五)提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或人 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高级专业人才认定证明;或由 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出具的聘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完善国外人才引进签证与居留政策——基于国外政策的经验借鉴

完善国外人才引进签证与居留政策——基于国外政策的经验借鉴

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编辑:邹桂(****************)完善国外人才引进签证与居留政策——基于国外政策的经验借鉴■郝玉明张爽2020年初,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论,争论焦点集中于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件限制、审批管理及权利保障等。

在国际化背景下如何实现与国际接轨并保持中国特色,精准把握外国人来华政策“宽”“严”尺度,需要研究考察国外人才引进出入境签证和永居政策,在参考借鉴并遵守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出入境签证和永居政策。

本文对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7个国家以及欧盟的出入境签证及永居政策进行整理分析,从放宽居留限制、颁发人才专门签证、准许持有双重国籍、简化证照办理流程等几个方面,概括总结了国外人才引进出入境签证和永居政策的主要做法,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政策的建议。

国外人才引进签证与居留政策解析放宽居留限制放宽居留限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拓宽申请居留的人才领域,降低国外人才居留申请资格限制;另一方面,着眼于人才引进国家发展需要,延长特定领域人才一次性申请的居留时间。

以日本《第三次出入境管理基本计划》和韩国”科学卡”制度为典型。

日本《第三次出入境管理基本计划》,从扩大滞留资格群体范围和延长滞留期限等方面,增加了海外人才在日本短期滞留的时间,间接降低了人才在签证办理、更换等一系列流程性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与精力,鼓励人才在日本从事更加长期的工作并作出贡献。

在扩大滞留资格群体范围方面,该计划增设了从事研究活动、特定信息处理活动、外国人教授教育活动等外国人才在日本居留申请资格,扩大了人才引进的范围与领域;而在滞留期延长方面,该计划明确将国外高级研究人才和外国教授的一次签证期限延长至5年,为国外人才在日本作出长期贡献提供制度保障。

韩国建立了"科学卡”制度,由科技部长官结合人才情况进行推荐,对海外优秀的科技人才给予”延长滞留期”待遇,为海外人才在韩国的长期贡献创造条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

1张
电子
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 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 式,大小 40K-120k 字节之 间,不低于 354(宽)*472 (高)像素,不大于 420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 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 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 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宽)*560(高)像素、
24 真色彩。
—8—
包括随行家属护照(或国
人才;(四)创新创业 人才的,最高学位(学 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如有国外专业资格证
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 明,应经我驻外使、领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馆认证,或获得专业资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 格证明所在国的驻华
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 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机
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 构对原件公证。
职业资格的,应提供行业 职 业资格证 明在港 澳
1 电子 加盖本单位公章。
授权使用单位外 事、人事或依法 刻制的冠以法定 名称的劳动合同 业务专用章的, 需提交公章授权 书备案。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外国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1 电子 或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 构登记证书等,已有社会统 一信用代码的提供社会统 一信用代码证书。
备注: 1.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受理 机构或决定机构对翻译件内容意思与原件严重不符的,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提供。 2.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3.外国高端人才应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在 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同意许可决定机构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调查。 4.通过计点积分达到高端人才标准的,应提供相应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汉语水 平能力(中国汉语水平考试 HSK 证书)、来华工作年薪的收入证明以及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 5.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可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岗位与原 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相同的,可不提交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6.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岗位(职业)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职业)不同的,应提供工作资历证明。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 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7.国籍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8.关于文书领事认证规定可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 /),或具体联 系相应的中国驻外使、领馆。 9.境外合同服务提供者指在中国境内无商业存在(即法律实体)但在境外从事实质性商业活动的境 外企业的员工,为履行雇主从中国境内获取的服务合同,进入中国境内提供临时性服务,期间报酬 由境外雇主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所提供服务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服务提供者数量 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执行的任务大小决定。 境外合同提供者申请来华工作许可,除提交上述所有材 料外,还需提交在中国境内获取的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双方主体、工作地点、合同服务内容、 申请人岗位及工作内容、在华工作期限、签字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2001年4月29日)为全面推进科教兴省战略,深入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更多地引进各类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参与我省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稀缺要素。

当前,要围绕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抓住新世纪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各类高科技、复合型、紧缺型的留学人员来浙江施展才华,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本意见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公司等进修或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

上述留学人才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根据我省实际,重点引进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技术秘密的人员;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引进留学人才遵循市场配置、出入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

要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引进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以此吸引留学人才、用好留学人才。

(四)鼓励留学人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浙江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可以技术、货币、实物等出资创办或入股各类经济实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科研机构和经济实体;可以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可以到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或本省驻海外企业、机构任职或兼职;可以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青岛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3.07.12•【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外返青市民将有专用入境通道、外国人4种情形免签证、暂住居民在青能办护照、指纹采集将出台规定……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详解自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除各种新规外,市出入境管理局还实施了网上预约机制,岛城市民以及常住青岛的外地人可以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或青岛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预约登记,就近预约办理出入国(境)证件。

解读1:入境市民将走“绿色”通道“《新法》更加注重中国公民出入境权益保障。

”《新法》规定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这为今后公安机关施行更多的出入境便利措施作出了法律授权。

“中国公民不必再和外国人一起排队,就可以很快地通过边检窗口。

”以往中国公民要和外国人一起等待办理出入境手续,等待时间长,不方便。

建立中国公民出入境专用通道后,可以让中国公民非常便捷地出入境。

解读2:网上可预约办签证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青岛等43个城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相关业务。

按照《新法》,外省市市民也可就近到青岛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此前青岛受理的网上预约业务仅限于山东省内常住户籍人员,现在已经扩大到全国范围。

预约办理的居民首先要在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或青岛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相关出入境业务模块中,根据网页上的各项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选择“预约办理单位”、“预约办理日期”(可提前两天预约20天之内的申请业务)。

然后将填写完的申请信息进行保存,进入打印申请表界面,申请表上方将显示预约办理单位和预约办理日期及预约申请条码。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申请的积分分类标准(试行)!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申请的积分分类标准(试行)!

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申请的积分分类标准(试行)!最近很多客户咨询,什么条件能办理a类人才签证,外籍人有某个成就能不能作为申请签证的条件。

今天小编就这一类问题给大家一个标准的参考文件!建立科学、实用的外国人才评估体系,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制、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劳动力市场测试和配额管理等,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按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A类,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

(一)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或备案同意的副省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的入选者。

(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以下奖项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著名建筑奖;著名工业设计奖。

3.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4.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和科教类国际组织委员、会员、理事的。

5.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负责人、高级研究员。

6.各国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

7.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和高级会员。

8.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发表论文3篇。

9.曾任全球排名前200名大学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聘为教授、副教授的或曾任全球排名前500名大学高层以上管理职务或聘为教授的。

10.曾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高层管理职位和技术研发主要成员、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以上管理职位、技术研发负责人。

申请人才签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办理指引

申请人才签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办理指引

作日内在线向国内邀请单位出具 外国高端人才确 认函
! 外国高端人才在线打印 外国高端人 才确认
函 后 持确认函和其他要求的材料 向驻外使馆 领 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 " 字 签证
# 外国高端人才获得 " 字签证后 邀请单位需
注 册 持 " 字 签 证 外 国 人 入 境 信 息 更 新 系 统 $%&'(
"LM+ NO*+%PQR "SR ABM+ TUVR WXYZ[RX ) 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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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用 于 & 外 国 人 来 华 工 作 分 类 标 准 ' 试 行 ()
外国高端人才 ' 类 ( 标准条件 * 二 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 料清单 要 求 备 注
!"#$
-./0123*+%4 5 6 7829:;<=3> %&'( ?@%ABCD9EF )*+, D3G:HIJK
盖用人单位公章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 符合申请条件 标准的全部申 请无需 提交纸质材料 全程在源自办理 三 业务受理及注意事项
! 邀 请 单 位 通 过 国 家 外 专 局 外 国 人 来 华 工 作
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 上申报 网址 %&&'()*+,'-./+0/-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组通字[2017]9号颁布⽇期:2017-02-24执⾏⽇期:2017-02-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章资格条件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各省、⾃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团体组织⼈事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企业党组(党委),部分⾼等学校党委,各有关单位:《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层次⼈才特殊⽀持计划管理办法》已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年2⽉24⽇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国家海外⾼层次⼈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千⼈计划’”)是国家层⾯实施的重⼤⼈才⼯程,旨在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标,重点引进⼀批⾃然科学、⼯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层次创新创业⼈才。

为进⼀步明确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职责,完善统分结合、分⼯协作⼯作机制,提升引才⼯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平,制定本办法。

第⼆条实施国家“千⼈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才;(⼆)服务国家战略;(三)突出⾼精尖缺需求;(四)注重公平公正科学;(五)体现⾼端⽰范引领。

第三条国家“千⼈计划”由若⼲项⽬构成,包括:创新⼈才长期项⽬、创新⼈才短期项⽬、创业⼈才项⽬、青年项⽬、外国专家项⽬、顶尖⼈才与创新团队项⽬、新疆西藏项⽬、⽂化艺术⼈才项⽬。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才队伍建设需要,经中央⼈才⼯作协调⼩组批准,可调整计划项⽬设置。

第四条国家“千⼈计划”在中央⼈才⼯作协调⼩组指导下实施,由海外⾼层次⼈才引进⼯作⼩组(以下简称“引才⼩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是什么答: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⑵申请人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部流程是什么答:⑴外国人在境外: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⑵外国人已入境: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申请境内直接办理许可证: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或者: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5、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内部流程是什么答:⑴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网上提交后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⑵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⑶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外国人在境内,均需核验上传所有材料原件;⑷审查;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⑸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证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6、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有哪些答: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⑴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要包括:①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②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③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④创新创业人才;⑤优秀青年人才;⑥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⑵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要包括:①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外国专业人才;②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③外国语言教学人员;④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⑤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⑥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员;⑶其他外国人员C类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主要包括:①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②从事临时性、短期性不超过90日工作的外国人员;③实施配额制管理的人员,包括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外国青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远洋捕捞等特殊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等;7、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何便利措施答:⑴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⑵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⑶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⑷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⑸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⑹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⑺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注销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⑻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8、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计点积分要素项有哪些答:计点积分要素项包括:直接赋予资格项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标准、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国内聘用单位支付年薪、受教育程度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工作年限、每年工作时间、汉语水平、工作定向、年龄、毕业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有全球500强企业任职经验及其他条件的具有专利等知识产权、已连续在华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等;9、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需要多长时间答:网上预审:5个工作日;窗口受理: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预审和受理一并处理的除外,并通过受理网上一级审查和决定: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10个工作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5个工作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变更:5个工作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5个工作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5个工作日;10、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哪受理答:受理机构负责预审、受理、一级审查和发证;受理点以网上公布为准:受理点选择请根据用人单位注地或经营所在行政区域选择;1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工作许可答: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已经在“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的专门服务机构代办本单位的工作许可事宜;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专门服务机构具体办理许可申请、延期、变更、注销、补办业务,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即“一人一事一委托”;12、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要哪些材料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受理或决定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满足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其他补充材料;13、何种情形申请人可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具体流程是如何的答: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经批准的,直接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到期前,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14、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受理或决定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满足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其他补充材料;15、新入境外国人合同年薪满足60万人民币,预估缴税额达12万人民币/年,在企业中担任重要、关键岗位,但是不能满足B类人员的基本要求年龄或学历不达标,如何申请答:单位可参照合同金额,补充承诺书,说明聘用的原因及岗位重要性,承诺按照合同金额发放薪酬,个人所得税年缴税额可以达到12万人民币及以上,并注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并承诺一年后提供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单,目前可参照A类人员标准预审并受理,许可证期限为1年期;部分国家从事相关领域的外国人在2年内可享受免税政策,具体可参照关于对引进的外国专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沪税外1995105号;16、新入境外国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B类人员的基本要求,计点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如何申请答:单位提供情况说明:聘用的原因及岗位重要性,注明打分情况使用新版积分表打分补充上传所有积分得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参照B类人员标准预审并受理,但是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7、哪些申请人适用于社会平均工资4倍以上准入标准答:新办申请人合同薪酬达到或超过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倍标准,可以按照外国专业人才B类申请;单位可参照合同金额,补充承诺书,说明聘用的原因及岗位重要性,承诺按照合同金额发放薪酬,个人所得税年缴税额可以达到6万人民币及以上,并注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并承诺一年后提供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单,许可证期限为1年期;薪资事项承诺书只能出具一次,延期或者变更单位时需提供上一年度税单,不再进行承诺;18、原无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海上石油作业人员、从事经营性演出的人员、驻沪领馆外籍工作人员是否需要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答: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19、取得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是否要办理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答: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可以免办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20、取得外国人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是否要办理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答:根据相关规定,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取得外国人居住证B证后可以免办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证;21、企业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如何办理答:⑴根据相关规定,来华投资的外国人,在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凡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可以不办理在华工作手续;⑵单位法人参加经营管理的并符合文件要求才给予办理,可以放宽年龄限制,需提供合同;⑶对于企业投资人如学历、工作经历、年龄不符合要求,首次给予办理,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投资人身份,可以按B类人员申请, 给予1年期许可证,延期时需核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A类可给予多年期许可证,B类一般都给予1年期许可证;22、申请人如果超过60岁还能申请吗答:外国高端人才、投资人、法人,年龄无限制;其他申请人原则上不能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但是不能超过65周岁;23、外国人除了被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外,是否能够由境外派遣来华工作答:根据相关规定,受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如果属于外国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或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办理对象的,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办理;2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接收劳务派遣的外国人答: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接收境外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 25.境外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吗答:根据相关规定,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如果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可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境外派遣方出具派遣证明;26、境外的薪酬收入可以积分吗答:工作主体在中国,境内外收入都要在中国依法纳税,合法缴税的收入可以进行积分;27、如果是B类申请者,哪些情况可以免无犯罪记录证明答:⑴原则上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可以免无犯罪记录证明;⑵如外国人更换单位,公安出入境已将工作类居留许可注销,并换成了停留签证,如外国人未出境,且工作类居留许可注销一个月内,也可免无犯罪记录证明; 28、原就业证和外专证上的聘用岗位和现聘用岗位一致的话,原外专证和就业证可以替代工作资历证明吗答:可以;29、原单位合同可以替代工作资历证明吗答:不可以;30、工作资历证明可以是兼职或是实习经历吗答:工作资历证明不能是兼职或是实习经历,必须是全职工作经历;如果同一时间段内既有学习经历又有工作经历,单位的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必须注明是否全职工作;31、新版积分表中的工作年限一定要求相关工作的经历吗答:可以不相关,计算所有工作经历;32、入外籍的中国人或者在中国读书的外国留学生,最后最高学历是国内学历,还需要认证吗答:不需要认证;33、如果学历位证书遗失,怎么办答:如果学历位证书遗失,到原毕业学校开的学历位证明材料,经过认证后,可以认可;34、如果外国人提供了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还需要提供其他学历认证材料吗答:不需要;35、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可否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答:如果曾在“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管理系统”系统中上传过相关资料的,可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36、哪些情况可以免提供或延迟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答:⑴A类人员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采用承诺制,不需要额外提供承诺书,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即视作承诺⑵境内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可免提供最高学历认证;⑶B类人员外国人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在中国境内变换用人单位,需满足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基本条件,仍需要提供最高学历认证,但可以提供最高学位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认证承诺书,并在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三个月内补充提供认证材料原件,受理窗口核原件,收复印件;37、对聘请外国语言教师的用人单位有什么要求答:在聘请外教类单位注册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相关证书;民办非企业的民办学校需提供“民办非企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经营性培训机构聘请外教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聘请的外籍教师教授的科目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对应;二是需提供“学杂专用账户”;38、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具备什么条件答: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应从事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母语国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如TEFL、TESOL、CELTA需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机构公证,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39、对于TESOL或是TEFL证书有什么要求答:必须是in class的课程,不允许online,单张证书需满120Hour,并且需要公证或认证;40、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时间如何给定答:证的终止时间参考外国人的合同期限、护照期限、企业各种证照、行业许可文件等有效期,取最短时间点;41、申请通知时对护照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吗答: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以第一次系统提交申请时间为准42、需要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岗位有哪些答:主要有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外资银行的行长、外国医师、外籍飞行员等;43、外国人在华工作期间变更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手续答:原证件原外专证、就业证或许可证和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变更用人单位的,由原用人单位办理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然后按照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流程办理工作手续;持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在华工作期间变更用人单位,先注销就业证或专家证,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44、原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是否有效答: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45、外国人原就业证的注销、年检及信息变更在哪受理答:过渡期,外国人原就业证的注销、年检及申请人信息变更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一楼、长宁区、黄浦区、徐汇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自贸区菲拉路55号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点;46、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如何办理延期需提交哪些材料答:用人单位需在原岗位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⑴办理延期的流程①用人单位网上账户注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传所有原件材料,携带单位注册信息表原件及所有用人单位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所选择受理点进行实名登记审核已办理过单位账户实名登记且账户已开通的单位可以跳过此步;②用人单位进入账户——在左侧菜单栏选择“原<就业证>或<外专证>延期”模块——进入申请页面;③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申请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④上传所有材料原件后,即可提交等待预审,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需持上传的所有书面材料原件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窗口核验受理;⑤审批决定通过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好身份证至受理点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⑵所需材料办理延期所需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中文合同、任命书、派遣函;申请人护照及有效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其他材料;47、哪些事项属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变更操作答:外国人姓名、护照号码、职务、类别变更可以按照申请工作许可信息变更办理;外国人改任新工作岗位职业以及变更国籍的,须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48、关于航空公司聘用外机机组人员如何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答:请到各受理点咨询;49、关于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外籍工作人员如何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答:请到各受理点咨询;。

合法移民法律规定(3篇)

合法移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各国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移民现象也日益普遍。

合法移民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技术交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合法移民法律规定。

本文将简要介绍我国及部分发达国家的合法移民法律规定,以期为我国合法移民管理提供参考。

二、我国合法移民法律规定1. 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出国的自由,有回到祖国的自由。

这是我国公民合法移民的基本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我国关于合法移民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以下内容:(1)出境入境的基本原则:合法、合理、有序。

(2)出境入境的条件:具有合法身份、合法目的、合法居留。

(3)出境入境的程序:申请、审查、批准、入境、居留、出境。

(4)出境入境的管理:签证、居留许可、临时居留许可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主要针对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停留等事项进行规定,具体内容包括:(1)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停留的条件。

(2)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停留的审批程序。

(3)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停留的监督检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条例》《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条例》主要针对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具体内容包括:(1)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条件。

(2)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审批程序。

(3)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监督检查。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法律法规外,我国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合法移民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

三、发达国家合法移民法律规定1. 美国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是美国关于合法移民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以下内容:(1)移民类别:家庭团聚、就业、难民、多样性移民等。

高度人才签证申请条件

高度人才签证申请条件

高度人才签证申请条件高度人才签证申请条件摘要:本文将介绍高度人才签证的申请条件,并探讨其在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

文章将从高度人才的定义和背景入手,逐步介绍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最后总结高度人才签证的意义和未来发展方向。

1. 高度人才的定义和背景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人才的角色变得越来越突出。

高度人才是指在某个领域中具有卓越才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并能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高度人才的存在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各国纷纷设立高度人才签证,以吸引更多的全球优秀人才。

2. 高度人才签证的申请条件2.1 教育背景和学术成就高度人才签证的申请者通常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在相关领域拥有出色的学术成就。

这些学术成就可以通过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获得国际学术奖项等方式进行证明。

2.2 工作经验和职业能力除了学术背景,申请者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卓越的职业能力。

这可以通过工作履历和项目成果来证明。

拥有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经验或在项目中达到显著成果的申请者将更有竞争力。

2.3 语言要求语言能力是高度人才签证申请的重要条件之一。

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具备流利的英语或其他国际通用语言能力,并通过相应的语言考试进行评估。

2.4 推荐信和自荐信为了进一步证明申请者的高度人才特质,申请者必须提交至少两封来自权威机构或专家的推荐信,以及一封自我介绍信。

这些信件应该详细说明申请者的专业能力、学术成就和工作经验。

3. 高度人才签证的申请流程3.1 准备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个人简历、学位证书、推荐信、语言考试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2 申请途径申请者可以通过各国移民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应的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3.3 材料审核和面试移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评估申请者的专业能力、学术成就和工作经验。

3.4 签证发放通过审核和面试的申请者将获得高度人才签证,并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待遇。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3.01.24•【字号】京公境管字[2003]90号•【施行日期】2003.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公境管字[2003]90号)局属各有关单位: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32号)、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人发[2001]49号)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1]123号)文件相继出台,在更大程度上放宽了对外国人居留证和入境签证的限制,其主要宗旨是对国内经济发展中急需的外籍人员给予入境和居留方面的便利。

具体政策表现在可以一次办理5年有效的居留证并相同时间的签证和可一次性办理5年有效的多次F签证等条款。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改革开放形势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与市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

附: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二00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32号)、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人发[2001]49号)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1]123号)文件,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聘请外籍人员法律规定(3篇)

聘请外籍人员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各行各业对外籍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规范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工作与生活,保障中外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聘请外籍人员的法律规定。

一、外籍人员定义及资格1. 外籍人员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外籍人员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2. 外籍人员资格:外籍人员在中国工作需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2)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3)无犯罪记录;(4)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聘请外籍人员程序1.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需聘请外籍人员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设立。

2. 申请工作许可:企业应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外籍人员的护照、签证、学历证明、专业技能证书等;(3)企业聘用外籍人员的计划;(4)企业相关资质证明;(5)其他相关材料。

3. 办理签证:外籍人员凭工作许可到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相应的工作签证。

4. 办理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入境后,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许可。

三、外籍人员工作与生活1. 工作条件: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外籍人员提供符合其技能和资质的工作岗位。

2. 工资待遇:外籍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参照同行业、同岗位国内员工的标准,并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3. 社会保险:企业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外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4. 休息休假: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外籍人员提供休息休假。

5. 劳动争议处理:外籍人员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外籍人员出境管理1. 签证延期:外籍人员需出境的,应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2. 居留许可延期:外籍人员居留许可到期前,企业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延期。

3. 注销居留许可:外籍人员离境时,应办理注销居留许可手续。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为来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证件及停留居留便利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成人社办发[2015]101号【发布部门】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日期】2015.05.15【实施日期】2015.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为来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证件及停留居留便利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101号)各区(市)县委组织部,政府科技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商务局、投促委、外事侨务办,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科技局、公安分局、人劳局、经发局、投服局、外侨办,成都天府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局、投服局、科宣局、经发局、公安分局:为更好地服务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国办发〔2002〕32号)、《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室)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签证及居留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34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为来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证件及停留居留便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供签证证件及停留居留便利的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或中国籍回国高层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可为其提供签证证件及停留居留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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