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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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
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 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 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上岗证。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 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 封保管三个月。
五、复检规则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 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
建筑用砂
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
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样本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进行取样并送检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一种制度。

以下是一个参考的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目的1. 确保建设工程的材料质量符合规定标准;2. 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3. 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采购、验收和使用过程。

三、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工作;2. 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材料质量标准和见证取样送检要求;3. 承包商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的见证取样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4. 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5. 材料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材料,并配合见证取样工作。

四、见证取样流程1. 建设单位指定见证取样人员,并告知材料供应商;2. 见证取样人员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取样,并填写相关记录;3. 取样后,见证取样人员将样品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 检测结果出来后,见证取样人员将结果反馈给建设单位和材料供应商;5. 若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材料可以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可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记录与报告1. 见证取样人员需填写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编号等信息;2. 见证取样人员需填写检测结果记录,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送交建设单位;3. 建设单位需保存好所有的取样记录和检测结果报告。

六、监督与管理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见证取样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性;2.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供应商,建设单位可采取停止合作等措施。

以上仅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一个参考,具体制度的制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指引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指引


8、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
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第二章 常用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
及见证取样
水泥
• 一、进场验收
•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2)合格证检查包括:厂别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
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
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另外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 2.实物质量检查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
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
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
• 5.取样方法 • 袋装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插入
• 散装水泥:用取样管在卸料处或输送机具上取
、抗拉强度、冷弯、延伸率等)、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等)的数据及结论、出
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合格证要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或错填,数据
真实清晰,结论正确,符合标准要求,并由使用单位注明其代表数量及使用部位。如
果为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红章,并且注明原件存放地。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

(3)砂、石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试验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4.15.2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详解

4.15.2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详解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1 总则1.1项目监理部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程序和要求按公司《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执行。

1.2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制定。

1.3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实施。

2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要求2.1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式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2.2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2.3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4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本办法附录A确定。

2.5试样和标识2.5.1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5.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2.5.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

2.5.4试样应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2.5.5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试样标识应字迹清晰、附着牢固。

2.5.6试样的存放、搬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5.7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的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2.6试样台账2.6.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或单位工程分别建立试样台账。

2.6.2现场试验人员制取试样并作出标识后,应按试样编号顺序登记试样台账。

2.6.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

2.6.4试样台账应作为监理资料保存。

2.6.5试样台账可按本办法附录B的格式确定。

常用材料 试块 试件见证取样试验的一般规定

常用材料 试块 试件见证取样试验的一般规定
序号
项目
1
水泥
常用材料、试块、试件见证取样试 一、建筑工程
2
外加剂
3

4
碎石
5
粉煤灰
6
矿渣粉
烧结普通砖(多 7 孔砖、空心砖和
空心砌块)
8 普通砼小型砌块
9 蒸压加气砼砌块
10 蒸压粉煤灰砖
11
蒸压粉煤灰多孔 砖
12 建筑石油沥青
13
弹性体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
14 高分子防水材料
15 水泥基灌浆材料
一、建筑工程
规定
检查数量:由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 水泥为一验收批,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少于1 次。 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样,总量至少 12kg。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必检项目: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水泥、外加剂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1 获得认证的产品; 2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取样批次: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 (1)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 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2)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泵送剂、速 凝剂:应按每50t为一检验批,不足50t时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3)膨胀剂:应按每200t为一检验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检验批计。 取样方法: 每一批号取样数量不少于0.2t胶凝材料所需的外加剂量。膨胀剂(《混凝土膨胀剂》 GB23439 )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批号取 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二等分,其中一份按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 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匀质性检验项目:氯离子含量、总碱量、含固量、含水率、密度、细度、pH值、硫酸钠含量 。 其它检验项目:根据砼中掺用的不同外加剂,做不同的砼性能试验:凝结时间、坍落度损失 、抗压强度比、砼减水率、冻融、抗渗等。 水泥、外加剂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1 获得认证的产品; 检查数量:以同产地,同规格,不大于600 t或400 m3为一验收批。 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 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子8份组成一组试样,总量不少于30kg。 必检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其它项目: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云母含量。砂中氯离子含量 (工程开工时、砂产地改变时要做)。 检查数量:以同产地,同规格,不大于600 t或400m3为一验收批。 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 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试样,总量不少于80 kg。 必检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 其它项目: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压碎指标。对于长期处于潮 湿环境的重要砼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 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常用建材见证取样送检(1)2.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2.1 水泥。

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

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

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交底《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建筑材料见证送检方案

建筑材料见证送检方案

建筑材料见证送检方案一、目的本方案旨在明确建筑材料见证送检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建筑材料见证送检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见证送检要求1、见证送检是指在建筑材料进场后,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派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和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见证送检前,见证人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验收,包括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取样时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确保样品不受到损坏。

4、见证送检时,应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表,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位置、取样时间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5、见证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得接受任何一方的贿赂或影响判断。

四、见证送检流程1、建筑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取样,并将样品送至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的检测机构。

2、见证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初步验收,核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见证人员对取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规范性。

4、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见证人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6、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见证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见证送检。

7、如果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见证人员应在见证送检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将记录表归档保存。

五、见证送检责任1、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指派具备见证资格的人员对建筑材料见证送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见证人员应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负责,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3、如果见证送检过程中出现失误或疏漏,导致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见证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施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见证取样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见证取样是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原则:见证取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要全过程见证,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方法1.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

2.提前通知相关单位:见证取样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确保取样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

3.准备取样设备和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准备好取样设备和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4.取样过程见证: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必须全程见证,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标识和封存取样:取样完毕后,必须对取样进行标识,将取样样品进行封存,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编制取样记录:取样完毕后,必须编制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次数、见证人员、取样方式等信息。

三、送检的要求和流程1.选择合格的检测机构:送检前必须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机构,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准备送检样品: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准备好送检样品,确保样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填写送检申请单: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填写详细的送检申请单,包括样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4.样品封存和保护:将送检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交付检测机构: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将样品交付给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及时送达。

四、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1.结果分析:根据检测机构提供的测试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异常处理:如果检测结果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包括重新取样、更换材料等,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结果记录和归档: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的参考和验证。

总之,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包括取样目的和原则、取样程序和方法、送检的要求和流程、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等,通过规范和规定,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2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各类施工材料和构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取样,并送交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通过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材料和构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潜在的质量问题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影响。

具体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取样点选取:根据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

取样点应分布合理,能够代表整个工程的质量情况。

2. 取样人员资格要求:确定取样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确保其具备取样技术和操作规范的能力。

3.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施工材料和构件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取样方法,包括取样工具、取样量和取样频次等。

4. 取样记录:对每次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人员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

5. 取样标准:确定取样标准和检测项目,包括施工材料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的检测要求。

6. 取样管理:建立取样点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取样点的位置、编号和历史记录进行管理,方便后续的追溯和查询。

7. 取样送检程序:确定取样送检的整个流程,包括取样的时间、方法、方式和送检机构等方面的要求。

8. 检测结果处理:对取样送检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合格材料的使用和不合格材料的返工或报废等。

9. 监督和评估:通过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对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总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通过科学规范的取样和检测,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可控性,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在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中,以下是一些参考规定和步骤:1.制定见证取样送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见证取样送检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确保相关人员到场见证。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并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所有建设工程主体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取样和送检,以及地基、基础、结构、装修等施工工序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2.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临时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

2. 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应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和信誉度。

3. 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提前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沟通,确定取样和送检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具体事项。

4. 在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填写相关取样记录和送检报告。

5.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四、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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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

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

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的圆柱体,每组6块。

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6、其他要求:A、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按自拌混凝土的规定留设试件。

B、垂直构件(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与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试件应分开留置。

C、混凝土构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制作。

D、送样单中要求写清工程名称、试件种类、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制作日期、龄期、平均温度(结构实体砼)。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不抽检一次。

3、砌筑砂浆试件的制作:A、砌筑砂浆强度试件标准尺寸:**;B、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应采用无底试模,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烧结多孔砖上(砖的吸水率10%,含水率2%),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C、砖上的湿纸,应为潮湿的新闻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平整。

D、向试模内一次注满沙浆,用捣棒(直径为10mm,长为350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在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6-8mm。

E、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是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顶面削去抹平。

F、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中停一昼夜(242h)。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1、检查批量每一生产厂家的水泥到施工现场后按同一等级、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编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一次。

2、取样规则A、水泥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B、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水泥量不小于35kg。

3、公司要求:A、水泥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

B、水泥进场应按规定验收、堆放。

C、按规定及时进行取样送检。

D、水泥使用时必须有送检试验合格报告。

E、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F、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的水泥不得使用。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规则A、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B、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

2、取样数量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盘条钢筋的弯曲试验的试样应从两盘中切取。

4、取样部位直条钢筋在距端部500mm处切取试样,盘条钢筋在距端部1500mm处切取试样。

5、钢筋日常习惯样式长度(供参考)6、公司要求:A、各种规格的钢材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

B、钢材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C、钢材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加工制作;使用时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

D、在加工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钢筋脆断现象,应按规定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F、未送检或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1、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

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做力学性能实验时,应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实验,3个做弯曲试验。

2、钢筋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4、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5、公司要求:A、钢筋焊接前应进行试焊,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焊。

B、钢筋焊接后应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1、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2、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3、公司要求:钢筋连接接头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烧结普通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万块按一批计。

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

2、烧结多孔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万块按一批计。

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3、灰砂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

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5块备用)。

4、粉煤灰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10块备用)5、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一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块5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小于二组(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公司要求:A、各种砌块材料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

B、材料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C、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

D、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石油沥青青纸胎油毡、油纸①、产品检验批: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

②、抽样:在重量检查合格的10卷取重量最轻的,外观、面积合格的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若最轻的一卷不符合抽样条件时,可取次轻的一卷,但要详细记录。

③、取样方法及部位:将取样的一卷卷材切取距外卷头2500mm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5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

2、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和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①、产品检验批:以500m㎡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验收。

②、抽样方法及部位:在批中随机抽取一组三卷用外观质量、尺寸、面积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约3米,用于厚度试验物理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

3、弹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和塑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1、产品验收批: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 m㎡为一批,不足10000 m㎡也可作为一批。

2、抽烟方法及部位: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五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检验,从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一卷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

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

4、防水涂料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者按一批进行抽检。

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检。

2、双组分聚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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