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通用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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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标价清单部分,所有清单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均应有相应变 更证明、现场签证或收方记录资料支持,有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引起的增 减合并为一项的,应附增减分析文件
(4)变更项目应按变更资料编号按顺序逐项分别计量、套项、组价形 成编制文件,不允许将整个工程的全部变更项目合并同类项后形成编制 文件。如遇变更内容较少或较简单的情况可以将多个编号的变更(一般不 得超过5个)合并计量计价。变更资料无编号的,结算审计人员应自行添 加编号。
1、设计图纸必须是用于招标和实际施工的图纸,实际施工使用的设计图与 招标图纸不一致的应有相应变更资料支持。
2、含有工程变更内容的竣工图纸,在没有相应变更证明资料支持的情况下 不能单独作为工程计量计价的依据资料。
3、所有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变化的变更证明、现场签证、补充协议资料必须 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各方(按资料审计内容不同,一般有发包、勘察、设计、 承包、监理、财政评审委托的跟踪管理等)完善签字、盖章手续的要求。
(1)已标价清单部分结算编制文件应保持原有清单编码、项目名 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项数、排列顺序不变。删除的清单项也应保 留,清单工程量填“0”或空白。
(2)变更项目部分:ຫໍສະໝຸດ Baidu括使用已标价清单综合单价(即施工合同 综合单价)部分和新编综合单价部分。使用已标价清单综合单价部分的 编制文件应采用与已标价清单项目相同的“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 量单位”。新编清单综合单价部分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 价方法及费用计取的约定执行,施工合同约定新编综合单价,必须下浮 一定幅度后用于结算的,应在适当环节明示下浮计价过程。
7、暂估价材料、新增材料的价格签证必须按施工合同约定,完善签 字、盖章手续;必须有完整有效的价格形成过程资料(包括各种形式 的招标采购、考察比选、详细测算等)支持,否则审计不予认可。若 审计发现暂估价及新增材料价格明显高出同期、类似工程材料价格水 平,或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偏差较大的且签证资料不能证明原因的, 结算审计应以同期、类似工程的材料价格或按同期市场价格水平为依 据重新认定。
XX区审计局重点项目审计中心 2017.6
招标前期审计
招标后跟踪审计
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审计
竣工结算审计
项目决算审计
结算审计的前提条件 结算审计应提交的资料 用于结算审计的资料应符合的要求
结算审计的前提条件
项目(单项或单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已完成与承包人的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由建设单位向审计机关提交结算审计资料 经审计机关确认该项目(工程)具备结算条件
8、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施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漏项、错 项应按变更项目要求形成变更资料用于结算计价。承包 人按合同要求施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偏差部分,应按 收方计量要求形成资料用于结算计价。
9、用于结算计价的变更证明、现场签证、收方原始记录 等资料应是项目名称和分部分项工程分类清楚、书面记 录清晰、数据逻辑关系和计算公式及结果正确、各方签 字、盖章手续完善的原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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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7
(5)现场签证项目应按签证资料编号按顺序逐项分别计量、套项、组价 形成编制文件,不允许将整个工程的全部签证项目合并同类项后形成编 制文件。如遇签证内容较少或较简单的情况可以将多个编号的签证(一般 不得超过5个)合并计量计价。签证资料无编号的,结算审计人员应自行 添加编号。
(6)暂估价材料(或设备)的差价调整应单独形成编制文件,差价 调整表中,应明示已标价清单中的暂估价材料数量和变更项目新增的暂 估价材料数量。暂估价材料调差部分按施工合同约定计取相关费用和税 金。
(7)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结算审计编制文件资料。
质量控 制文件
成果 文件
一般应包括 结算审计取证单、结 算审计定案表、结算 审计汇总对比表、结 算审计成果文件电子 版(目前只限蓝博清 单计价格式)等内容。
1、工程结算审计的计量、计价应符合施工合同的有效条款约 定,包括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约定使用的计价依据、造价管理规 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人工材料机械执行标准、各项取费 的计算规则和标准等。
2、结算审计编制文件应按“已标价清单部分(合同价部分)”、“变更 项目部分(包含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签证项目部分”、“暂估价 材料设备差价调整部分”等组成,各部分应按以下格式要求分类计价后 汇总。
结算审计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全套施工图纸(含电子版)、完善手续的竣工图纸; 2、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及 安装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等。 3、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要求附电子版)、招标文件; 4、原始地形地貌测量数据资料 5、工程变更资料; 6、工程索赔过程和确认资料; 7、签证资料,包括各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所有签证资料; 8、与工程造价确认相关的其他资料。
4、因工程变更或提高设计标准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幅度较大的,应提供项目 投资审批管理部门签批的追加投资批准文件资料。
5、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测量数据资料、收方计量资料以及结算过程中的收方计 量资料必须由发包、承包、监理、等各方办理签字、盖章确认手续。
6、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会议纪要必须连同相应内容的变更证明、现场签证资料一起才能作为有 效的结算依据资料使用。单独的会议纪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资料使用。
10、计入工程总造价的甲方直包专业工程,应具备专业 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完善确认手续的相应变更 证明、现场签证、收方计量记录等资料。
11、结算审计过程中补充提交的补办变更、签证等事后 补办证明资料,必须由证明资料全部签认人到审计组解 释补签资料的原因后,经审计调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 用于结算计价,否则不与认可。
过程 文件
一般包括结算审计编制人、 审核人、审定人的工作底 稿、结算审核协调会议记 录、有关价格或费率确定 的文件等。
编制人的工作底稿应 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工程 量核实记录、价格计算书、 结算造价确定的过程文件
一般包括咨询机构 按照内部质量保证 体系实施的三级( 或多级)审查复核 过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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